7月下旬,记者从安徽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记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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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为何会被处罚5000元?餐饮店要想制作凉菜销售需要办理哪些证件?需要哪些手续?7月2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合肥市场:多个餐馆因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元
今年2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曾关注合肥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的事情。经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查明,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售卖凉拌黄瓜被处罚的事例不只这一起,记者注意到,2021年10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也下发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但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中无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而该店销售的凉菜有:“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鉴于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情节,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池州店家反映:“拍黄瓜”做凉菜被罚款5千元
近期,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我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一间门面太小,没办法做起了外卖,谁知道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拍黄瓜’。”据该饭店负责人称,该店因此事被举报后被青阳市场监督局处以警告,但此后举报人继续向池州市场监督局举报,青阳县市场监督局依法对该店处以罚款5000元。该负责人怀疑自己遇到“职业打假人”,并称希望各位同行要注意,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并表示一个小饭店拍个黄瓜被罚5000元很心疼。
事情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的?7月27日,记者从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看到,2019年9月16日,该局收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该局依法重新办理一投诉举报人对青阳县临前镇大厨小炉餐馆违规经营“拍黄瓜”的举报事项并对投诉举报人作出答复。当日,该局依法对此餐馆涉嫌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经查,该餐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拍黄瓜”经营,货值金额为15元。鉴于该餐馆在案发后积极配调查,积极整改,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属于初次违法,该局责令涉事餐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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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无法认定举报人为职业打假人
饭店里“拍黄瓜”为何被罚款5000元?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辗转找到负责此次案件的喻姓执法人员。虽然时间过去比较久,但该执法人员对这件事印象比较深刻。“我记得当事人是九华山山下的一个饭店,举报人是来九华山旅游,在居住的酒店内点了外卖。”喻姓执法人员回忆,当时举报人称自己吃了不干净的饮食肚子不舒服,矛盾焦点就指向制作的黄瓜凉菜。“我们调查发现这个店是没有冷食许可。”据其介绍,接到举报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店做出了警告的处罚,但是举报人继续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还为此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当时就怎么处罚进行了充分讨论,因为这个情况(无许可制作凉菜)也不是一家、两家。”
最终,执法人员经过综合调查发现,举报人的消费事实已发生,下单支付、送货、使用全程都有证据证明,另外消费者表示吃完之后身体很不舒服,所以最终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涉事餐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该工作执法人员介绍,事发时当事人也提出举报人是不是“职业打假人”的疑问。“是不是职业打假人,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该执法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一个举报人在本区域内连续投诉多家商户,或者对某一个商户有不同类型的投诉,并且要求额外诉求,执法人员就会综合考量是不是恶意投诉。但如果是单次的投诉就没有办法确定是不是恶意。该执法人员表示,此件投诉事件,并未发现举报者有恶意举报的行为,无法认定为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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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餐饮店制售凉菜需要办理冷食类许可
饭店里若制售凉菜需要办什么证件?都有哪些要求?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在经营项目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戴芙蓉介绍,餐饮店内制售凉菜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戴芙蓉表示,若一开始餐饮企业没有增加该项目,可以在制售凉菜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原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就在哪提交变更申请。”戴芙蓉告诉记者,食品经营许可是分级管理的,如3000平方米以上的特大型餐饮、高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在市级监管部门办证,餐饮服务者可以去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去申请变更。除了这4大类以外的餐饮服务者可以在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比如说经营者在合肥市庐阳区,可以从皖事通app搜索政务服务,然后把申请提交到庐阳区市场监管部门。”
实际现状:小餐饮店往往达不到冷食类许可验收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提交完申请后,还要由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验收通过才允许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经营项目。“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戴芙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
为什么冷食类制售要求条件相对较多呢?对此,戴芙蓉表示,因为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要求要有专间制作等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污染。“冷食跟热食不同,热食有加热的过程,在煮沸以后或者是炒制炒熟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预防微生物生长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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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高温天气外卖应谨慎选择生冷食品
此外,戴芙蓉告诉记者,在日常餐饮安全监管中,他们也会遇到很多规模较小餐饮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制作凉菜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柔性处理原则,比如首次发现在店内无许可销售黄瓜凉菜,我们会警告并责令改正。”戴芙蓉表示,因为相对于荤菜,素菜的风险又低一点,面对实体店出现类似于销售黄瓜凉菜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会在首次警告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于5000元左右的罚款。
不过,戴芙蓉也强调,若是餐饮店在无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凉菜则不适用于柔性处理原则。因为外卖销售凉菜在运输过程中风险更大,根据《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需给予当事人相应罚款处罚。
戴芙蓉提醒广大餐饮服务者,若想制售凉菜需提前申请办理冷食类经营许可。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季节变化,温度升高,网络餐饮外卖风险加大,应谨慎选择生冷食品,尽量不选择凉菜、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签收后请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防止食物储存不当发生腐败变质。同时注意留存好订餐截图、消费记录等相关凭证,养成良好消费习惯,如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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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报道,7月下旬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有商家被处以5000元罚款,怎么卖一道凉菜就被罚款了呢,餐饮店需要取得的资质到底有哪些,据了解处以罚款的商家是受到消费者反应吃完后身体不适,所以监管部门对此进行了处罚,那么对于重庆火锅加盟店来说,做好自身食品安全的同时,又需要办理哪些资质或者证件呢,一起来看看ctm火锅的经验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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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一、营业执照
这肯定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带上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想好店名,现在是三证合一,五分钟即可办理成功。
证件二、健康证
带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准备两张一寸照片,在当地疾控中心即可免费办理。
证件三、餐饮服务许可证
这个是比较麻烦的,需要一个月时间,一定要在食药监局描述清楚你开的是什么店,他们会告诉你需要办理哪种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然到时候改动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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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四、食品经营许可证
除了营业执照,另外一个必须办理的证件,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件的办理相对会更复杂一些,不同城市,不同行政区,甚至不同的街道,在政策、管理和标准上都可能会有区别,还需要注意店面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餐饮条件,经营设备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证件五、消防安全许可证
这个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开业之前,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很多餐饮店开业受阻,大部分都是卡在了消防这一个关卡上,很多餐饮店在装修的时候抱着侥幸心理偷工减料,结果一到消防检查,这里不合格那里违规,导致迟迟无法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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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家餐饮店是需要细心细心再细心的去处理每一个环节,不能在一边经营的同时一边发现以上这些问题,餐饮行业的监管十分严格,因为关系到每个餐饮消费者的健康问题,所以火锅店经营秘诀之中,关于安全问题显得十分重要,每个餐饮人在开店的时候应该担当起餐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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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经8月4日消息 炎炎夏日,大家不仅不愿下厨,有时也不愿食用热菜,因此很多商家纷纷开始销售凉菜,也推出了各种新花样,但近期“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的新闻无疑是在提醒商家,凉菜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对于这些食品经营项目,经营者应当取得各项许可后方可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因此,并非如大家所想的能做炒菜、热菜的经营者就一定“能做”凉菜。
而超出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如仅具有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但进行凉菜类的制售的,属于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夏天因凉菜导致的食物中毒并不少见,更何况是在疫情期间,所谓“小本生意”绝不是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的理由,如放任“小本生意”的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又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置于何地。
但同样的,我也不支持行政管理部门对此类情况一律处以罚款,很多规模较小餐饮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制作凉菜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也确实容易被一般人所忽视,我认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综合卫生情况、操作环境等情节综合判断,对于初犯,可以考虑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而非必须予以罚款。(费晨曦,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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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餐馆卖拍黄瓜被罚5千 官方回应#这次官方的回应真心没毛病,要是按规定来的话,肯定会与实际情况和民众感受有出入的。因为大多数人觉得吃一个黄瓜、凉拌西红柿、水煮花生和毛豆等等,真的不需要这么复杂的条条框框的要求。
再比如,各个地方的夜市有多少摊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场所要求的?哪个凉菜都有独立的操作间的,空气消费装置不是?如果这样的话,这就和普通人的生活标准需求太不一样了,如果都符合这个要求,那很多人都买不起吃不起了,成本太高了!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关注我不会走丢,欢迎大家关注留言和讨论。你的互动是我最大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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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售卖凉拌黄瓜被处罚,更有甚者其中的几个餐馆直接被罚了5000元,餐馆售卖大家日常几乎天天都吃的拍黄瓜,怎么就被处罚这样重呢?
这就需要提及我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分类有:1.热食类食品制售(如火锅,烧烤,快餐、小炒等);2.冷食类食品制售(如凉菜,水果拼盘,卤菜等);3.生食类食品制售(水果等)4.糕点类食品制售(如饼干,面包,蛋糕等)5.自制饮品制售(如自制果汁,奶茶等)6.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也就是说餐馆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必需要取得相对应的经营类别,否则就属于未取得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只凉拌了一个黄瓜,也属于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完全就可以进行处罚。
这里的处罚种类从轻到重依次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具体使用哪种处罚措施,则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对于执法工作人员而言,只要是有举报,都需要进行调查,并且要有处理结果。
而举报拍黄瓜的人,一般情况下不会是普通的消费者,普通的消费者就是图个吃饭经济实惠,吃完饭只要身体没有不舒服,就不会再考虑饭店是否有资质卖拍黄瓜,并且大部分人也不懂饭店的经营范围。
因此举报者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同行,同行作为冤家对手,举报的原因很好理解。第二种则是职业打假人,而对于职业打假人的认定相当困难,只有一次的举报,根本无法确认是不是职业打假人,只有针对同一个问题多次举报,才可以认定职业打假人。
对于拍黄瓜罚款5000元而言,虽然显得很重,但是并不违法,这是因为,我国为了食品安全,对于涉及食品问题的处罚都非常严重,罚款的金额起步就相当的高,5000元的处罚对于一盘拍黄瓜而言是很重,但是相比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也就不算什么了。
总之,受疫情影响,目前饭店经营确实不容易,一旦遇到职业打假人肯定要生一肚子气,因此在办理证件时,尽量把经营范围写全,一旦遗漏,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敲诈。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
#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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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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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元,事件引起关注。
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记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监管部门:餐饮店制售凉菜需要办理冷食类许可
对此,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回应,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在经营项目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餐饮店内制售凉菜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实际现状:小餐饮店往往达不到冷食类许可验收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提交完申请后,还要由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验收通过才允许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经营项目。“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戴芙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
为什么冷食类制售要求条件相对较多呢?对此,戴芙蓉表示,因为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要求要有专间制作等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污染。“冷食跟热食不同,热食有加热的过程,在煮沸以后或者是炒制炒熟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预防微生物生长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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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拌黄瓜 图源网络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冯莲 张宗耀
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而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于是,“卖凉拌黄瓜被罚5000元”一事,迅速引发争议。有人认为,一份“拍黄瓜”被罚5000元,处罚是否过重?也有人提出,很多小作坊、卤菜摊都在销售冷食,是不是都需具备冷食类食品经营许可?
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在某外卖平台上销售的“蒜泥黄瓜”
8月1日,封面记者与曾遭到类似处罚的多名商家取得联系。有商家表示,关于此前由于售卖凉菜被罚一事,他们确实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但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对于无证经营凉菜的行为,罚款标准是什么?又如何界定“超范围经营”?
在网络平台销售“凉拌黄瓜”
合肥一酸菜鱼店家被罚5000元
龙先生(化名)是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的负责人,连日来,因为一年前的一次处罚,他接到了很多外界打来的“关心”电话。
这些电话中,有向他咨询如何办理冷食类商品经营许可的,有媒体打来咨询当初的处罚细节的,也有食客为其打抱不平的。对于这些关心,他都一一回复,并表示“我们不存在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只是当初“意识差了一些”。”
他所说的“意识差”,来源于2021年11月18日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次举报查处行为。
龙先生说,当时,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接到12315举报,反映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但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要求查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经营场所及其在外卖平台上的网店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店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冷食类食品情况属实。
2021年12月15日,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要求协助调查当事人在外卖平台的销售额。后经查明,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铺于2018年7月11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20年5月起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凉菜。根据平台显示的数据,该店通过外卖平台经营凉菜的货值金额为244元,违法所得244元。案发后,这家店立即将外卖平台上的凉菜下架。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未经许可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凉菜,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予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对话餐饮店主
已缴纳完罚款并获得冷食许可
8月1日,龙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作为一家当地的小餐馆,他们经营范围,就只是制售一些家常菜,而在网络平台上,店铺所销售的“蒜泥黄瓜”等菜品,也都是平时家常菜中的常见菜品,因此被罚时还觉得有点“冤”。
他说,当时之所以被罚,是因为有人在网上举报,“我们确实意识差了一些,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没有注意到还有冷食类经营许可的细则,以为食品经营就是包含这个。”
龙先生介绍,店铺在网上销售的凉菜,以“凉拌黄瓜”为例,价格在十几元不等,后来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时,他们也觉得很懵。工作人员出具相关规定和具体文件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冷食类经营许可确实是有明文规定。
龙先生告诉记者,事后他们于2021年11月25日,申请变更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12月14日,取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了冷食类食品制售。
“超范围经营”遭处罚并非第一次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应:有法可依
与龙先生所在店铺的遭遇类似,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为售卖“凉拌黄瓜”,被罚5000元。
在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贴有对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主要违法事实”一栏显示:该店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4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因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经营 被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也下发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但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中无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而该店销售的凉菜有:“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记者检索发现,根据《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而因为外卖销售凉菜在运输过程中风险更大,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事人未经许可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凉菜,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当事人相应罚款处罚。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争议焦点
如何兼顾柔性、人性化执法
龙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最初被罚时,他们也怀疑过是不是遭到了同行或者“职业打假人”的针对,可后来,由于找不到具体的举报信源,以及拿不出对于举报的证据,他们接受了罚款。
龙先生说,对于制售凉菜没有冷食类经营许可,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细分的问题,“就好比我们以为卖一份凉拌黄瓜,只要安全卫生就可以,哪知道还有这个规定。”
经过此事后,他们的意识也得到了提升,“确实有明文规定,而那些举报也确实有依据,我们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做得更好,更完善。”
也有商家表示,同样因为无证经营凉菜,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标准却不一样。对此,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现商家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时,会在首次警告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000元左右的罚款。
而依据涉及金额、主观故意等情况,也会采取不同的梯度处罚,“比如一些餐馆如果没有主观故意,或者属于初次违法、售卖金额也较小,往往会通过警告、责令整改进行处罚。”
记者发现,类似的案例也有不少。比如,在山东济南某饭店,就因为无证售卖凉菜,被罚一万元。事后,市场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罚意见是,该饭店没有变更经营许可,冷食类食品不在其许可事项经营项目中,在发布整改通知书七天后,餐饮公司依然没有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因此才会对餐厅处以顶格的一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2022年鄞州一家小吃店因为售卖多种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6187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某面馆也因为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罚5万被改判1万。一份载于裁判文书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12日,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到举报信息称,显示XXX面馆在网络超过许可事项范围经营凉菜,“凉拌金针菇一份,15元;素什锦一份,12元,最终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元,并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认为,该面馆销售超过许可事项的凉菜售价仅为27元,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在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后立刻停止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减轻处罚。同时,参照上述《食品安全处罚事项的通知》规定,若依据《食品安全法》对XXX面馆处以五万元罚款,该处罚幅度存在明显不当,被诉处罚决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因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原延庆区食药监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中“罚款五万元”为“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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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7斤芹菜罚款6.6万?
近日,陕西榆林一家粮油店,店主罗某夫妇因为进了7斤芹菜售卖,结果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取了2斤芹菜进行抽样化验检查后;
一个月出具了检验报告,说该粮油店售卖的这批芹菜不合格,并出具了6.6万元的罚款。
截图来源CCTV新闻
截图来源CCTV新闻
卖凉拌黄瓜被罚5000?
无独有偶,7月份开始,有多地被曝光,尤其是安徽合肥多家餐饮店店主反馈,自己的餐饮店因为上新了凉拌菜凉拌黄瓜,被市场监督局警告处罚,罚款5000元;
理由是“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不光是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大拌菜之类的都不可以。
更可耻的是,在当下餐饮业不景气、大家日子都不好过的情况下,竟然有疑似“职业枪手”,专门举报凉拌黄瓜来赚举报费!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删
有关部门介入
近日,据新闻媒体有关报道,国务院督查组已经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并已介入调查。
处罚何止有点不当?截图来源CCTV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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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最近有安徽池州的餐厅老板发帖称,2019年他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门面太小,没办法做起了外卖。结果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拍黄瓜”,举报人向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最后被罚了5000元。
有媒体记者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站搜索,发现在合肥也有餐厅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菜被罚款。一些网友认为,每盘凉菜差不多十几元钱,罚款动辄上千是否过于严格?国家对餐厅凉菜类食品的制售有何规定?
媒体报道中被提及的餐厅,有安徽合肥包河区的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庐阳区又驰餐饮店及安徽池州青阳县的大厨小炉餐馆。这几家餐厅因违规制售冷食类食品,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
1日记者联系到了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处罚发生在几个月之前。工作人员说:“之前我不知道,因为我开饭馆,我以为所有的菜品都可以上。后来工商所来核查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事情,要在经营许可证上面(加)一个扩增项,单独扩增一项凉拌菜。”
合肥的一家餐饮企业重新补增了经营范围
庐阳区的这家又驰餐饮店情况相似――该餐厅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但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不包括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该店此前销售了“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等凉菜。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认为,餐厅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鉴于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情节,罚款5000元。
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方面表示,罚款后已经补办了相关资质。
餐厅因无资质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在网络上引发关注,罚款是属于个案吗?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9)
记者查询发现,实际上,随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加强,近年来,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早已有过类似案例。
深圳市场监管部门也作出过类似处罚
例如,今年6月,上海小贝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凯旋路分店,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加工、制作并对外销售冷食类食品“卤牛肉”,被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局对深圳市光明区俊裕小龙虾店涉嫌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20年,北京的王先生所经营的餐厅还因销售香辣蕨根粉,被北京的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罚款5万元。王先生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餐厅构成了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幅度并无明显不当。
相关话题近期引发热议,一个主要原因是凉菜售价与罚款之间存在巨大差距。销售一盘大众餐桌常见的“拍黄瓜”,为何罚到5000元甚至处以上万元的罚款?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解释:“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都明确规定,不仅仅要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且经营项目里面,必须包含冷食类食品的制售。按照食品安全法来说,如果存在这一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所得不足1万块钱的,实际上要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货值金额达到了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监管部门实际上还是考虑了它的特殊性,本身还是一种折中的处罚,并不是最严格的处罚。”
从制作的角度来说,相对于热菜,冷食类的产品更加容易产生细菌污染,造成食源性疾病,因此,也对安全规范要求更加严格。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吴颖解释:“生产冷食类的产品,没有加热的环节,对于后厨的环境,包括交叉污染这些方面,更加严格一些。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这是今年刚刚实施的国家国标,要求冷食类的制售应该在专间,是专人操作,专用的一些工具和设备,甚至它要求专间里的室温都不能高于25℃。”
罚款之外,这一热点还给餐饮业带来更多思考,如何能够让从业者更清晰严肃地对待食品安全标准?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些餐饮行业从业者表示,自己在办理证件时不清楚需要单独为冷食类食品的制售进行申请。
另一个问题是,专间等制售要求对小餐厅来说,有一定的难度,也容易让市场监管部门在规定与现实之间,处于“两难”的境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一些饭店是可以达到的,但是那种小的摊贩或者小商户,有时候确实存在这种难处。”
吴颖认为,餐饮企业首先应该负起自己的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不仅是为消费者负责,更是为自己负责。“从国家来说,对于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很严格的,餐饮经营者应该充分了解这些政策。协会对会员企业,包括北京市一万多家(饭店)在做品质餐饮的这项培训,包括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专间怎么做,每年都有培训。”吴颖说。
在陈音江看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检查、宣传;审批部门在为餐饮企业办理证件时进行提示,可以更好地预防违规制售的可能。陈音江表示:“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加大有关法律的宣传力度,让食品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更加了解、熟悉,让小型经营企业(也知晓)一旦踏入了食品经营的业务,就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在现实当中更好地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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