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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31省份新增本土33+244:甘肃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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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3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4例
    作者: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8-01 09:03
    快照: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7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1例(广东19例,上海6例,四川6例,北京5例,福建5例,山东3例,天津2例,黑龙江2例,山西1例,辽宁1例,陕西1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2例,广东2例,天津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33例(甘肃15例,广西9例,四川3例,山东2例,北京1例,内蒙古1例,福建1例,广东1例),含1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甘肃11例,广西6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8例,本土病例79例(甘肃36例,广西27例,安徽5例,广东5例,上海3例,江西1例,重庆1例,四川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0938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30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072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0196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7月3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678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22690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9594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66298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3164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09例,其中境外输入65例,本土244例(甘肃66例,广西61例,山东49例,河南43例,新疆9例,兵团5例,四川4例,内蒙古3例,云南2例,天津1例,广东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39例,其中境外输入53例,本土486例(甘肃234例,广西118例,安徽46例,河南32例,上海21例,广东9例,天津8例,福建7例,江苏4例,江西4例,云南2例,海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3例(境外输入6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875例(境外输入58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4944873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55897例(出院67730例,死亡950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1例(出院701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4588185例(出院13742例,死亡892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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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省份新增确诊病例66例 其中本土病例30例
    作者:海外网
    发布时间:2021-08-14 10:58
    快照: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8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6例(福建11例,上海5例,云南5例,山东4例,四川4例,广东3例,天津2例,辽宁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30例(江苏18例,河南4例,湖北4例,湖南3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953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39例(其中重症病例10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784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106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8月13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907例(其中重症病例6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7783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4326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4439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6044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例,其中境外输入18例,本土1例(在湖南);当日转为确诊病例7例(境外输入4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4例(境外输入2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87例(境外输入383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7929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030例(出院11736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57例),台湾地区15836例(出院13142例,死亡81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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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日新增本土614+1379,在这些省份!此地实施3天静默管理
    作者:天眼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12 18:50
    快照:

    贵州日报《贵州日报》是中共贵州省委机关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8日,是全省覆盖面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党报。

    29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国家卫健委11日通报,10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614例(海南559例,广东25例,浙江11例,内蒙古4例,福建4例,北京2例,江西2例,重庆2例,西藏2例,湖南1例,陕西1例,甘肃1例),含1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海南9例,浙江8例,湖南1例,广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79例(海南805例,新疆380例,西藏66例,浙江56例,江西16例,兵团15例,湖北8例,内蒙古6例,甘肃6例,广东5例,广西5例,四川5例,河北2例,重庆2例,吉林1例,河南1例)。

    海南

    10日0时至24时,三亚市新增480例确诊病例(其中6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774例无症状感染者。8月1日0时至8月10日24时,三亚市累计发现确诊病例1690例、无症状感染者1504例。10日晚,三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的通告:全市临时性静默期间,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出户、不出村、不外出。高风险区应采取物理硬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中风险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居民禁止出门逛街、在公共场所逗留聚集,快递、外卖人员等保供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截至11日4时,三亚市已组织2156名因疫情滞留三亚的游客搭乘14架次的飞机返程。11日6时至20时,海口市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各区8时至20时开展第4轮全域核酸筛查。10日18时至12日12时,昌江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全体居民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开车、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不进入其他村(社区、居)和小区。

    新疆

    10日8时起,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时间暂定五天。在此期间,只要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就可以离开乌鲁木齐。

    11日0时起,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库车市、拜城县城区各社区,除正常上班人员外,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浙江

    11日0时起,浙江义乌全市实施3天静默管理,全市域(除大陈、赤岸以及高风险区外)参照中风险区(管控区标准)管控。

    西藏

    11日起,西藏阿里地区全域实行静态管理,暂定实施3天。(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胡凯瑜 胡蓉

    统筹:晏海艳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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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疫情速报:单日本土感染连续两天超2000例,涉19省份!吉林新增895+131,山东现有本土感染超2000例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14 09:25
    快照:

    国家卫健委网站3月14日通报,3月13日本土新增1337+788,单日本土感染连续两天超2000例,涉19省(自治区、直辖市)。

    3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37例。其中,本土病例1337例(吉林895例,其中吉林市453例、长春市430例、四平市7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4例、松原市1例;山东92例,其中青岛市68例、德州市13例、淄博市7例、滨州市2例、威海市1例、烟台市1例;广东79例,其中深圳市75例、东莞市2例、广州市1例、中山市1例;陕西60例,其中宝鸡市45例、西安市14例、汉中市1例;河北51例,其中廊坊市30例、沧州市19例、邢台市2例;上海41例,其中闵行区9例、浦东新区7例、静安区6例、嘉定区5例、徐汇区4例、黄浦区3例、青浦区2例、长宁区1例、虹口区1例、金山区1例、松江区1例、奉贤区1例;天津40例,其中武清区16例、南开区6例、河西区5例、滨海新区4例、津南区3例、红桥区2例、西青区2例、北辰区2例;江苏16例,其中连云港市12例、常州市3例、宿迁市1例;甘肃12例,其中兰州市8例、兰州新区4例;福建10例,均在泉州市;辽宁9例,其中营口市5例、铁岭市2例、沈阳市1例、盘锦市1例;黑龙江7例,均在哈尔滨市;北京6例,其中朝阳区3例、海淀区2例、顺义区1例;浙江6例,其中杭州市4例、嘉兴市1例、衢州市1例;重庆6例,均在沙坪坝区;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广西3例,均在钦州市),含7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41例,山东26例,陕西4例,天津2例,上海2例,江苏1例,广东1例)。

    图片来源:摄图网-400288537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06例,其中境外输入118例,本土788例(河北162例,其中廊坊市145例、沧州市13例、邢台市4例;广东151例,其中东莞市140例、深圳市11例;吉林131例,其中吉林市120例、长春市3例、四平市3例、梅河口市2例、白山市1例、松原市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例;上海128例,其中浦东新区34例、闵行区21例、徐汇区14例、嘉定区14例、黄浦区9例、松江区7例、普陀区6例、金山区6例、静安区4例、虹口区3例、杨浦区3例、宝山区3例、青浦区2例、长宁区1例、奉贤区1例;山东97例,其中威海市35例、青岛市32例、淄博市14例、德州市8例、潍坊市5例、烟台市3例;云南35例,其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3例、昆明市1例、临沧市1例;江苏23例,其中连云港市16例、苏州市3例、南京市2例、常州市1例、泰州市1例;甘肃15例,其中兰州新区9例、兰州市4例、白银市2例;广西14例,其中崇左市10例、防城港市3例、柳州市1例;天津12例,其中西青区4例、武清区4例、红桥区2例、河西区1例、南开区1例;黑龙江10例,其中哈尔滨市8例、牡丹江市2例;江西4例,其中南昌市2例、赣州市1例、上饶市1例;北京2例,均在海淀区;浙江2例,均在杭州市;安徽1例,在滁州市;重庆1例,在沙坪坝区)。

    吉林省本土新增895+131,连续两天单日感染超1000例

    据央视新闻,3月13日0-24时,吉林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895例(轻型890例,普通型4例,重型1例),其中吉林市453例(含19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长春市430例(含2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平市7例、延边州4例、松原市1例;吉林省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131例,其中吉林市120例、长春市3例、四平市3例、梅河口市2例、延边州1例、松原市1例、白山市1例。

    3月12日,吉林省通报本土新增1412+744,单日本土感染超2000例。

    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95570

    广东省新增79例本土确诊和151例无症状感染者

    广东省卫健委3月14日通报,3月13日0-24时,广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9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1例,深圳报告75例,东莞报告2例,中山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1例,深圳报告11例,东莞报告140例。

    截至3月13日24时,广东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1031例(境外输入7233例),其中确诊病例5900例(境外输入3534例),无症状感染者5131例(境外输入3699例)。

    北京新增6例本土确诊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

    据“健康北京”微信号,3月13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至3昨日已通报)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昨日均已通报),无新增疑似病例。治愈出院5例。

    确诊病例1:现住朝阳区黑庄户乡双桥嘉园4号楼,工作地点为朝阳区劲松街道富顿中心A座。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3月12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3月1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确诊病例2、3:现住海淀区海淀街道三义庙北17号楼。3月12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3月13日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均为轻型。

    确诊病例4:现住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张家坊子33号,工作地点为朝阳区城环城9号楼。3月9日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进行居家隔离,3月12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3月13日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确诊病例5:现住顺义区空港街道优山美地B区。3月1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3月13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确诊病例6:现住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鑫宝公寓。3月11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3月13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2:现住海淀区海淀街道三义庙北17号楼。3月12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3月13日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天津市新增40例本土确诊和12例无症状感染者

    据“健康天津”微信号,2022年3月13日0-24时,天津市新增40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5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6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6人(其中本土病例2人,境外输入病例4人)。自2022年2月24日至3月13日,天津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9例,在院治疗148人,治愈出院21人。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例,尚在医学观察26例,转为确诊病例5例。

    山东本土新增66+97,现有本土感染超2000例

    山东省卫健委3月14日通报,2022年3月13日0时至24时,山东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6例,其中青岛48例、德州10例、淄博5例、滨州2例、烟台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7例,其中威海35例、青岛32例、淄博14例、德州8例、潍坊5例、烟台3例。2022年3月13日0时至24时,山东省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26例,其中青岛20例、德州3例、淄博2例、威海1例。

    截至2022年3月13日24时,山东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84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41例。山东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6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6例。

    河北昨日新增51例本土确诊和162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月14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3月13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1例(廊坊市30例、沧州市19例、邢台市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2例(廊坊市145例、沧州市13例、邢台市4例)。

    截至3月13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82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7例。

    黑龙江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

    2022年3月13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7例(哈尔滨市7例,其中道外区3例、道里区1例、松北区1例、五常市1例、宾县1例),主动就诊发现2例,区域核酸检测发现1例,居家隔离筛查发现3例,集中隔离管控筛查发现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例(哈尔滨市8例,其中道里区3例、道外区3例、五常市2例;牡丹江市2例,均在绥芬河市),集中隔离管控筛查发现7例,居家隔离筛查发现3例。当日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黑河市爱辉区1例,东宁市1例)。

    截至3月13日24时,黑龙江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黑龙江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0例。

    重庆本土新增6+1,均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

    3月13日0—24时,重庆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高新区),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高新区)。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9,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系确诊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0,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系确诊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1,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系确诊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2,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与确诊病例3住同一楼栋,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13,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与确诊病例3、确诊病例12住同一楼栋,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4,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2,高新区报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在重点风险人群中检测发现,3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国家卫健委网站、“健康北京”微信号、央视新闻、公开信息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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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最新修订版+修订说明)
    作者:杜绝自我妨碍
    发布时间:2022-08-18 09:23
    快照: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与物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措施,促进物业管理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承担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职责的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智能、绿色方向发展。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在先、自然分割、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物业建设项目确定的用地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者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物业类型、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原则,考虑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需要,确定相关指标,并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意见。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新建物业项目,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其建设项目确定的用地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物业项目内住宅和非住宅等不同物业类型,具有独立的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独立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三)原有物业项目内,已分割成两个以上相对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四)原有建筑规模较小的相邻物业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十条 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一条 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的规定,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或者调整的建议方案,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定方案应当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服务用房划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责任划分、调整后物业管理区域管理等内容。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定方案应当报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相应区域内公告。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动产权属登记已经完成,涉及物业服务用房等调整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到物业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第十二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义务。

    第十四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大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制定对部分业主显失公平的内容。

    第十五条 业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补选或者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成员工作津贴的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依法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八)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

    (九)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监事委员会,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大会设立监事委员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监事委员会的职责、组成、选举产生、工作规则和成员罢免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十六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公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和联系方式、共有设施设备交接资料等材料,并负责核对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协助成立筹备组,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筹备组和业主大会的活动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且人数所占比例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并告知全体业主。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示。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草拟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业主的投票权数;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候选人资格。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十五日予以公示。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者。

    第十九条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筹备工作会议。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筹备组自行解散。

    筹备组成员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筹备会议的,其成员资格自动终止。逾期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或者半数以上筹备组成员提出辞职或者成员资格终止的,筹备组自行解散。

    筹备组按期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但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下限时,筹备组决定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及时补选一次的,筹备组工作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条 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人数和总人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鼓励和引导业主采用业主决策信息系统举行业主大会会议,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

    第二十二条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确认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一名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每名代理人接受的委托不得多于三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参会业主人数和参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符合法律规定比例的,业主大会会议方为有效。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参会业主人数比例和参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比例。

    业主大会只能就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九项规定的事项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具体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以书面形式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业主大会决定的;

    (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未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委员会逾期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事项已作出决定的,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是,业主大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五到十一名单数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的具体人数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住宅小区未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已经解散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讨论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或者经业主大会委托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三)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无利害关系;

    (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

    (六)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能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任职;

    (七)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业主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作出规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其规定或者约定。

    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符合条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设立监事委员会的,鼓励和支持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监事委员会监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予以公示:

    (一)业主委员会名称,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和身份证明;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办公场地、联系方式;

    (五)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

    公示期内,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过程违反程序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备案和公示。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持备案证明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单位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并按照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使用印章。

    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标明业主委员会的届数和任期。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监事委员会的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组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六)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

    (七)制定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制度,制作和保管会议记录、共有财产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及印鉴,并建立相关档案;

    (八)配合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社区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接待和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查询其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和通过业主决策信息系统,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公布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工作制度等信息;

    (二)及时公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

    (三)每半年公示一次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工作津贴以及物业共有部位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

    (四)公布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要求召开时,应当及时组织召开。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居(村)民委员会指定一名成员召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并邀请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列席。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字同意,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示,并于公示首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虚列支出、虚报账目等方式挪用、侵占业主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共有财产;

    (二)索取、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

    (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停车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或者诱导、鼓动其他业主不交纳相关费用;

    (四)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违规泄露其他业主的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物业管理有关文件、资料,或者擅自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七)拒不执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整改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有关裁判,或者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八)无故连续三次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九)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终止其成员职务。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成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不再是业主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任职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存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且受到行政处罚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六)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作出是否予以罢免的决定。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成员被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情况及时公示。业主委员会未进行公示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公示。

    业主委员会成员被终止职务或者被罢免的,其担任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及时按照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完成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九十日,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成立换届改选筹备组,由换届改选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筹备组人员构成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执行。

    换届改选筹备组组织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未成功的,可以在九十日内补选一次;补选仍未成功的,换届改选筹备组自行解散。自换届改选筹备组解散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申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自换届改选筹备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一)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除管理规约规定情形之外的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

    (三)处分业主共有财产;

    (四)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自行解散。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自行解散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告业主委员会解散。

    第三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监事委员会监事不领取劳动报酬。业主大会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或者监事委员会监事的工作情况,决定给予其适当津贴。

    鼓励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审计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第三方机构实施,费用可以从物业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四十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解散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有财产清算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职务终止或者被罢免的,或者业主委员会解散的,应当在十日内移交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

    业主委员会成员职务终止或者被罢免的,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业主委员会解散的,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未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向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移交,由其暂时代管。

    未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七日内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解决。

    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予以公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十三条 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拟订临时管理规约,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的义务、业主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四条 物业中有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对于预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现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建筑面积少于三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自签订后十五日内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或者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同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十七条 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和动态调整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应当符合前期物业服务水平,且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新建物业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用户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二)在城市管道燃气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外燃气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三)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到位;

    (四)完成消防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建设;

    (五)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以及社区管理等用房或者设施建设;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八)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九条 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承接查验后,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并将其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加,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持下列资料向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一)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二)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三)查验记录;

    (四)交接记录;

    (五)其他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物业交付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资料建档保存。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

    建设单位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使用,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房屋质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应当不低于二十平方米,不高于七十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和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二层。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规划许可、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等进行审查验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进行核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时,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

    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将其分割、转让、抵押。

    鼓励在新建住宅小区设置接收邮件、快递的场所或者设施等,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第五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物业档案。

    物业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查验记录、交接记录及备案证明;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业主清册等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十三条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信用信息和物业项目信息等填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用信息的核实等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或者更换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确定或者更换之日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更新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予以公告。

    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信用信息档案。

    第五十五条 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物业承接和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物业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评估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全面,评估结果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五十六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

    鼓励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并移交物业档案。

    物业服务合同需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在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予以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订立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告,同时抄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的要求;

    (五)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交纳时间;

    (六)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分配;

    (七)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

    (八)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合同,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

    (二)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擅自处分业主共有财产,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四)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但是,可能对业主利益或者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情形除外。

    (五)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以及业主决策信息系统设置公示栏,公开相关服务事项,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下列事项应当长期公开: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三)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

    (四)报修服务规范和完成时限承诺。

    下列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一)物业服务半年履约情况报告;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涉及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明细;

    (三)物业服务满意率及管理服务中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四)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包括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等;

    (五)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业主、业主委员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业主委员会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进行投诉。

    第六十二条 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管理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行使行政管理职责,但是,应当依法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消防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和禁止占用提醒;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对其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并发出警示。

    业主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或者范围以外提供服务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第六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供水、供电、供气、电梯及消防安全事故,物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进行具体规定,并按照规定对其服务区域的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通知相关业主,并按照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专业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服务,但是,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肢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家政服务、信息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其他生活性服务领域。

    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进行表决,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六十日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之前,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配合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公告,并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业主大会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也未约定业主自行管理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由全体业主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申请,居(村)民委员会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下,组织提供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内容仅限于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电梯运行、消防安全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应急管理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应急管理实施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第六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业主委员会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

    (二)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三)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

    (四)结清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收费方式,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包括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等,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符合法律规定比例的业主表决通过,并将表决结果公告三十日以上。

    第七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最终用户应当按时、足额交纳。其中,属物业专有部分的费用,由业主交纳;属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属共有部分的费用但未约定纳入物业服务成本、也未约定交纳主体的,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据实分摊和交纳。

    专业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拒绝代收而停止提供服务,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交费义务停止已交费用户和共有部位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单位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代收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已代收费用但未向专业单位交纳的,专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约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不得因未交纳费用而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第七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存业主信息资料,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业主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业主信息。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十三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四)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五)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六)发出超出规定标准的噪声;

    (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八)擅自占用居住区绿地,或者擅自移植、砍伐小区内的树木;

    (九)损坏、挪用、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消防车操作场地;

    (十)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饲养犬只;

    (十一)在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家畜家禽,或者在畜禽限养区内违规养殖畜禽;

    (十二)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十三)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十四)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将劝阻、制止情况存档保留;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通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因上述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四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五条 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消防、安全、卫生等必要的条件。

    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依法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对住宅小区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范围、方式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告知事项进行登记并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提醒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以及装饰装修人员,同时公告施工的时间和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约定装饰装修保证金的,装饰装修保证金应当存入共有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设单位依法出售车位(库),应当进行公告,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库),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有多余车位(库)的,可以向其他业主出售,每户业主总计购买住宅配套车位(库)不得超过二个;属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每户业主购买的车位(库)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持有房屋面积占总非住宅建筑物面积的比例。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仲裁裁决确认将建设单位的车位(库)权属登记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其车位(库)的出售、租赁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设单位应当公开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库),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车位(库)有空余的,经公示后,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十八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以及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得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不得收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车辆停放管理义务,并加强巡查,及时督促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驶离;督促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十九条 物业专有部分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专有部分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其费用由专有部分所有人承担。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第八十条 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后,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其移交给专业单位。专业单位应当接收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的责任,有关费用由专业单位承担。

    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需要改造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专业单位管理的,专业单位应当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其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八十一条 物业专有部分、共有部分进行维护、更新和改造时,相关业主负有协助的义务。

    因共有部分的维护、更新、改造,损害业主专有部分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八十二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转让物业的,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八十三条 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公共收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费用、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业主共有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代管,存入银行专户。公共收益应当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设立单独账目。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定,选择代行管理或者自行管理。业主决定自行管理的共有资金,应当存入业主委员会账户,不得以任何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可以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到物业所在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开设账户。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共有资金进行财务管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共有资金的,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行管理账目。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共有资金使用和收支情况的检查,检查情况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八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可以开展经营的场地范围;

    (二)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部位设置广告的标准及要求;

    (三)不同类型、区域的场地有偿利用的最低收费标准;

    (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比例不得超过所得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五)公共收益的财务管理要求;

    (六)相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的建档保管、公示及查询办法;

    (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定期公示与审计办法;

    (八)对可能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经营性活动的禁止性要求。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大会可以对前款所列事项重新约定。

    第八十五条 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未对公共收益用途作决定的,公共收益按年度全部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公共收益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金额百分之三十时,公共收益应当首先补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收益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用途的,业主大会应当决定其年度预算方案,主要包括支出项目明细、使用审核、公示及决算办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公共收益支出金额和范围不得超过预算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管理区域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约定或者

  • 疫情通报|8月16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
    作者:多彩贵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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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16日0—24时,全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

    截至8月16日24时,贵州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89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累计治愈病例184例、死亡病例2例。

    现有确诊病例4例(遵义市绥阳县1例,系遵义市绥阳县无症状感染者2转确诊;遵义市仁怀市2例,第2例系遵义市仁怀市无症状感染者2转确诊;铜仁市碧江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遵义市仁怀市1例、黔南州瓮安县1例、黔南州都匀市1例)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在国内散发,防输入防反弹的压力加大,入黔的朋友须提前在微信小程序“贵州健康码”中开展健康申报,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降低传播风险。同时,要坚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决守住和拓展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享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2022年8月16日20时,全国823个高风险等级地区,628个中风险等级地区,161个低风险等级地区。

    高风险区(823)个

    北京市(2)个

    丰台区(1)个

    太平桥街道丽新嘉园南区1号楼

    昌平区(1)个

    北七家镇融尚未来小区1号楼

    河北省(7)个

    张家口市(7)个

    桥东区林园西街9号商行家属院区域

    怀来县沙城镇荣庆家园B区卫生站(董大夫中西医诊所)

    怀来县沙城镇卫生院

    怀来县存瑞镇葫芦套村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

    怀来县沙城镇荣庆家园C区

    怀来县沙城镇新开路同心阁文化用品商店

    内蒙古自治区(31)个

    乌兰察布市(31)个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山水丽都小区8号楼和3号楼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爱民街1号院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和谐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红格尔图镇王丙村

    察哈尔右翼后旗红格尔图镇孔督梁村

    察哈尔右翼后旗纪委监委办公楼

    察哈尔右翼后旗如家宾馆(福盛苑小区斜对面)

    察哈尔右翼后旗文化旅游局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蓝天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农牧科技局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福盛苑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海天家园

    察哈尔右翼后旗万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尔登达花移民新区小区中心固有水泥路(南北走向)以原小区东围栏以西、南围栏以北、西围栏以东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福泰佳苑小区以北、铁路以东、农林路以西、南地桥街以南片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白雁湖街以北,南地桥街以南,农林路以西、集二线铁路以东片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白云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明珠雅园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政府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文卫南路和文明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张旭东超市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董礼楼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团结东东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G208国道299公里+450米处、八大顷村南G208国道以西、从园区饭店起、往北一百米区域所有门脸房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祥泓汽配城住宅区及鑫源超市、小孔超市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蓝天大街以北、团结街以南、北方商城和北方佳苑以东的所有门脸房片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海天佳苑小区北门西侧品鲜客超市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福民安居东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福民安居小区西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嘉禾小区及小区1号楼下的所有门脸房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红丰行政村村委会及红丰行政村章盖营村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白音乌拉小区2号楼

    上海市(8)个

    徐汇区华泾镇龙吴路2418弄华欣家园

    徐汇区华泾镇华发路329号2楼卫强足浴店

    徐汇区华泾镇华发路406弄、368弄馨宁公寓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万源路580弄万源城尚郡

    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1526弄

    闵行区梅陇镇老沪闵路1351弄

    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吴介巷

    闵行区梅陇镇澄江路1290号

    江苏省(4)个

    无锡市(4)个

    江阴市城东街道西苑新村32幢、38幢、42幢

    江阴市城东街道东恒嘉苑金童路120号

    江阴市城东街道银城长江赋(尚澜名筑)4号

    江阴市城东街道西苑二村1、2、4、5、6、8、9、10幢

    浙江省(2)个

    杭州市(1)个

    钱塘区下沙街道头格社区月雅城3幢及小区附属商铺

    金华市(1)个

    义乌市江东街道后张股份经济合作社16-47幢

    江西省(25)个

    鹰潭市(20)个

    月湖区凯翔新天地2号院2栋2、3单元

    月湖区凯翔新天地小红帽幼儿园

    月湖区四青街道西站社区铁路新村10号楼1、2单元

    月湖区童家镇刘家社区演塘桂家村

    月湖区御玺堂足疗馆

    月湖区鹰潭市供电北苑招待所

    月湖区梅园街道东二村南片区32栋

    贵溪市东门街道信江社区艾家岭小区

    贵溪市东门街道木丝岭社区信江明珠小区

    贵溪市东门街道石林社区王家村自建房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北门下李村

    贵溪市花园街道花园村沙古桥村二、三期安置点

    贵溪市花园街道白果社区华升商住楼

    贵溪市雄石街道以叶家塘菜场为中心南至沿河西路西至茨孛弄路延伸到复兴路北至雄鹰大道东至信江路

    贵溪市东门街道江边社区(知青宿舍、水塔底78号、泰昌大厦)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雄石州上组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新都花苑小区(1栋、5栋)

    贵溪市东门街道芗溪社区电厂东区(6栋、13栋、阳光花苑G栋2单元)

    贵溪市雄石街道仙桥社区福达家园小区(瑞景楼)

    贵溪市滨江镇铜都村五里台吴家

    宜春市(2)个

    丰城市尚庄街道洪塘社区木山组

    丰城市火炬大道31号

    上饶市(3)个

    玉山县怀玉乡玉峰村怀玉小院

    玉山县怀玉乡玉峰村家常便饭农家乐

    玉山县怀玉乡玉峰村清泉山庄

    河南省(1)个

    商丘市(1)个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幸福路以北、运河以南、利民路以西、老街以东合围区域

    湖北省(2)个

    十堰市(1)个

    郧阳区茶店镇神河社区2组

    潜江市(1)个

    潜江市周矶街道茭芭村四组

    广东省(23)个

    深圳市(3)个

    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树福苑第5栋

    南山区粤海街道润府二期D栋

    南山区西丽街道林喜公寓4栋

    湛江市(15)个

    霞山区工农街道人民西五路4号裕华商住楼小区

    霞山区新园街道人民大道南116号云天酒店

    霞山区解放街道人民大道南32号盛世KTV

    雷州市北和镇何王村

    雷州市北和镇何王林宅村

    雷州市北和镇刘张村

    雷州市北和镇徐黄村

    雷州市北和镇吴蓬村

    雷州市北和镇康港-康村片区

    雷州市北和镇圩某区域(四至:东至桃园路(凯大药房至昌伯路口),南至兴隆街(凯大药房至兴隆街与金河区中心街交汇处),西至金河区中心街(兴隆街与金河区中心街交汇点至北康路与金河区中心街交汇点),北至北康路(金河区中心街与北康路交汇点至昌伯村路口))

    雷州市北和镇圩某区域(四至:东至北和村委会井头坑路(井头坑路与德政路交汇点至水田,南至北和村委会水田,西至工农路(北和一中东南角到工农路与人民路交汇点),北至德政路))

    雷州市北和镇圩某区域(四至:东至290省道陈六仔住宅东小巷,南至290省道,西至北和客运站对面空地,北至振兴路)

    雷州市覃斗镇圩某区域(四至:东至镇政府南侧围墙,南至土龙村村牌,西至上言村,北至覃斗农商银行)

    雷州市北和镇圩东至中兴巷往南,沿三元巷向东,沿东华巷向南与福康街交汇处;南至人民路向北经北和小学西侧围墙,沿福康街向东与东华巷交汇处;西至龙乌公路;北至龙乌公路与康西街交汇处向东至三元巷交汇点,向北至朱某权宅,向东至鸿发加油站的合围区域

    雷州市北和镇边斗村

    茂名市(2)个

    电白区旦场镇王村村委会下寮村邓某茂家

    电白区旦场镇松山村委会上松山村梁某玲(丈夫邓某盛)家及周围邻居邓某林家至邓某家、邓某超家至邓某位家共10户合围区

    揭阳市(3)个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秀陇村开发区东园26幢、27幢、30幢、56幢、57幢、58幢

    普宁市占陇镇西楼村田桥公路中段风行牛奶店周边8幢民楼

    普宁市明珠花园小区3幢西梯

    海南省(247)个

    海口市(2)个

    龙华区秀英村[南至海秀中路,北至军安花苑(不含军安),西至世贸南路,东至水英市场]

    琼山区椰海大道二横南路8号海航城小区

    三亚市(35)个

    海棠区林旺社区江林老村

    海棠区龙江村田尾小组

    吉阳区南丁村

    吉阳区大茅村下新村小组

    吉阳区北至G98高速公路,西至G98高速公路(海角互通),东至G98高速公路(迎宾互通),南至海边

    天涯区华丽村委会新华一、二小组,布网一、二小组

    天涯区过岭村委会下加育小组

    天涯区布甫村红塘湾安徽三建工地员工宿舍小区

    天涯区马岭社区东三街

    天涯区文门村委会上文门小组、上中下那后小组、西风村小组

    崖州区文明社区

    崖州区中心渔港

    崖州区保平村

    崖州区保利崖州湾小区

    崖州区北岭村周家村

    崖州区城东村

    崖州区城西村马丹村

    崖州区大蛋村四村

    崖州区东关社区

    崖州区东京社区

    崖州区拱北村镇北三组

    崖州区临高村新村仔

    崖州区龙港社区

    崖州区梅联社区

    崖州区梅西村

    崖州区南滨居兴滨路(水乡路口至东升队桥头,胶厂至南滨小学围墙,含职工小区)

    崖州区南滨兴滨南片区(西至科宝酒店,东至南山花园,南至G225国道,北至大棚区域)

    崖州区乾隆村

    崖州区雀信社区

    崖州区水南村一村二村

    崖州区崖州区港门村

    崖州区盐灶村

    崖州区中和社区

    崖州区保利浅海小区

    崖州区兴滨路(紫檀路口至南繁路,兴滨路至南繁路)

    儋州市(26)个

    市辖区白马井镇禾能村委会区域

    市辖区白马井镇福村村

    市辖区白马井镇马口井村

    市辖区白马井镇滕根村委会区域

    市辖区白马井镇海岸漫谷小区

    市辖区白马井镇中六、中七、中八、中九路段

    市辖区排浦镇南华墟

    市辖区光村镇泊潮村委会区域

    市辖区木棠镇墟

    市辖区那大镇怡心花园一期、二期

    市辖区那大镇丰华苑小区、丰华和家园小区

    市辖区那大镇鼎尚公馆

    市辖区那大镇先锋社区

    市辖区那大镇西干社区

    市辖区那大镇解放社区

    市辖区那大镇槟榔村委会区域

    市辖区那大镇东风社区:清平小区、武侯村

    市辖区那大镇东风社区:先锋路

    市辖区那大镇尖岭片区

    市辖区那大镇群英社区

    市辖区那大镇军屯村委会区域

    市辖区那大镇胜利社区

    市辖区那大镇大同社区

    市辖区和庆镇木排热作场、和庆农场1队

    市辖区洋浦片区三都区颜村、普瑞社区

    市辖区新州镇英均村

    琼海市(11)个

    琼海市嘉积镇万石佳钓尼渔具店

    琼海市嘉积镇万石海川水果店

    琼海市中原镇三妹便利店

    琼海市中原镇星池村委会

    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卫生院

    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北路1号—93号(老派出所—华莱士店)

    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南路1号—353号(荣记实木家具店—十八坡红绿灯)

    琼海市中原镇士第路南1号—119号(十八坡红绿灯—九曲江中学)

    琼海市中原镇九曲江中学至乌皮桥沿途房屋

    琼海市中原镇G223国道与423县道(乌狗线)交界处往东岭方向至星池村委会路口柏油搅拌站沿途房屋(含柏油搅拌站)

    琼海市中原镇医院路两侧100米沿街房屋

    万宁市(38)个

    万宁市万城镇新海社区排溪村

    万宁市万城镇流溪村委会

    万宁市礼纪镇礼纪墟

    万宁市兴隆管委会华侨农场47队

    万宁市兴隆管委会绿中海3期工程澜山水岸

    万宁市万城镇南岛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春园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红荣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联山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宾王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保定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仁里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光明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红光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水边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镇南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丰园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东星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裕光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中央坡农场

    万宁市万城镇安置一区

    万宁市和乐镇泗水村委会

    万宁市和乐镇英豪村委会

    万宁市大茂镇红石村委会

    万宁市东澳镇龙山村委会

    万宁市东澳镇东澳墟

    万宁市东澳镇明灯村村委会

    万宁市东澳镇集丰村委会

    万宁市东澳镇东澳明星村委会

    万宁市东澳镇岛光村委会

    万宁市礼纪镇红群村委会

    万宁市礼纪镇群坡村委会

    万宁市礼纪镇合丰村委会

    万宁市礼纪镇太阳村委会

    万宁市礼纪镇竹林村委会

    万宁市后安镇安坡村委会

    万宁市后安镇龙田村委会第四队

    万宁市北大镇北大村委会

    东方市(33)个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13横路(卫生小区旁)

    东方市八所镇利民路6巷及周边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十所村修车店及附近范围

    东方市新龙镇全域

    东方市八所镇福民小区

    东方市八所镇居龙新村

    东方市八所镇蒲草村

    东方市八所镇上名山村

    东方市大田短草村

    东方市大田大占坡村

    东方市八所镇八所村9队

    东方市八所镇琼西社区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华府商城3期工地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社区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滨海社区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福民社区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紫荆路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泰安街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山水绿洲旁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新宁坡村

    东方市八所镇农机路部分区域

    东方市八所镇八所村刘某某家(二环北路南1巷)从主路进入到巷道及他家所在的巷道附近

    东方市八所镇利民路曾某某(八所村利民路1巷)家周围50米以内民宅

    东方市八所镇泽民小区

    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感南村、感北村

    东方市感城镇尧文村

    东方市感城镇入学村

    东方市四更镇四更镇墟、四更村(含四更新村)、四北村、四南村、四中村

    东方市八所镇友谊路铁路大院

    东方市八所镇铁路小区4栋

    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5巷

    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电信小区

    东方市八所镇罗带村金楠路

    定安县(1)个

    定安县翰林镇翰林村委会石陆村

    澄迈县(1)个

    澄迈县山内村

    临高县(27)个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隆安村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清雅村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正村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泮泗村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永隆村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龙湾村

    临高县新盈村委会道辽村

    临高县头咀村

    临高县新兴社区

    临高县南堂村委会南堂村

    临高县和贵村

    临高县龙昆村委会

    临高县昆社村委会

    临高县抱蛟村委会抱蛟村

    临高县仓米村委会仓米村

    临高县仓米村委会营南村

    临高县仓米村委会新市村

    临高县安全村委会佼依村

    临高县安全村委会南村

    临高县安全村委会中村

    临高县安全村委会北村

    临高县安全村委会农业队

    临高县安全村委会存车村

    临高县朗英村委会郎英村

    临高县朗英村委会博岸村

    临高县朗英村委会尚书村

    临高县龙兰村委会头泗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7)个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只九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沿海乡镇(外区)西线高速乐东路段沿海区域(不含尖峰镇黑眉村)及利国镇赤塘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迎新小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祥西路1号住宅新小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山荣村1队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保国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红内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66)个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桃万村余某家为中心半径约50米以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蔚蓝星语三区办公室半径30米以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雅居乐03区物业总仓办公区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雅居乐消防站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榆大道295号御指足道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雅居乐海边售楼部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滨海2路12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清水湾瀚海银滩SSA282栋3层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雅居乐碧海帆影小区2B和2C区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州村委会市场村黄某付家周围两户(东至严某军,南至胡某显家)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鹅仔村委会吊鹅村黄某花家至东边王某珍家共2户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海洋之星酒店第9栋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长埇村委会墓山村一小组和二小组

    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石关村委会三马林村一队王某忠家直径100米范围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卓杰村委会东排村1社、2社、24社、29社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北二横路32至58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思源家园小区G3栋楼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域:东至中心海港,南至望海路,西至清水湾4号路,北至城坡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岗山村委会岗山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大坡村委会大坡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大坡村委会保墩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大石村委会大石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大石村委会大拥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大石村委会城坡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鹅仔村委会深田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红鞋村委会九尾吊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红鞋村委会毛懂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古楼村委会石井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州村委会英州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州村委会村仔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州村委会龙门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万安村委会万州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赤岭村委会赤岭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雅居乐员工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榆大道北侧老市场内36户人家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环东路二巷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环东路西侧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府前二路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福湾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长滩小区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英榆大道钱公馆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钱庄花园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军田幼儿园东侧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安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港演村委会后港村万某玉、万某娣家半径100米以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港演村委会大港村吴某总家半径20米以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农贸市场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港演村委会二社吴某杰、黄某环、吴某改家半径20米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港演村委会二社吴某友家半径20米以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牛堆村四社陈某元家半径20米以内

    陵水黎族自治县陈某家为中心,东至远景大道,西至广廊村田,北至江岛舞厅,南至提蒙农贸市场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港坡村十八队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岭门居加工厂区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坡尾村委会铜岭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港坡方兴超市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农村信用社港坡村便民服务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本号大道良霞海鲜火锅店向东50米,向西50米

    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新光村委会竹唎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石关村委会孔明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长坡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城坡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桐海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丰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明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勤丰村委会深路村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渔排区

    西藏自治区(125)个

    拉萨市(12)个

    城关区西藏大学后门林聚路5号

    城关区藏大中路与仲萨路交叉口茶马名居

    城关区纳金路56号林芝办事处住宿区

    城关区东孜苏路22号碧智雅宾馆

    城关区冲赛康商场

    城关区嘎玛贡桑街道路北社区地面卫星站单行路以西自建房

    城关区第七安居苑

    城关区罗堆西路新农厂5号

    堆龙德庆区堆龙河大桥乃琼社区3组67号小区

    曲水县才纳乡协荣村5组

    墨竹工卡县工卡镇格桑村6组

    墨竹工卡县姐妹宽粉店

    日喀则市(55)个

    桑珠孜区格桑花园小区

    桑珠孜区通源小区

    桑珠孜区南郊公租房二区13栋

    桑珠孜区曲美乡曲美村51号

    桑珠孜区教育安居21栋

    桑珠孜区德勒社区640号

    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卡热村173号

    桑珠孜区鑫业小区一栋南1排

    南木林县多角乡冲堆村

    江孜县热索乡帮日村

    江孜县热索乡得林村

    江孜县热索乡乃萨村

    江孜县热索乡春琼村

    定日县协格尔镇嘎旦村

    萨迦县宗果村

    拉孜县曲下镇德林村

    拉孜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拉孜县锡钦乡格白村

    谢通门县纳当乡康巴洛村曲果草组

    谢通门县娘热乡果祥村

    白朗县巴扎乡冲堆村10号

    白朗县巴扎乡冲堆村42号

    白朗县巴扎乡冲堆村

    白朗县嘎东镇吉雄村9组

    康马县少岗乡少岗村江嘎小组

    康马县少岗乡少岗村夺底小组

    康马县南泥乡曲热村

    定结县琼孜乡哲圭村6组10号

    定结县定结县电信局

    定结县江嘎镇日屋路4号附38号

    定结县江嘎镇江嘎村加布广场

    仲巴县雅江源酒店

    吉隆县宗嘎镇宗嘎居委会

    吉隆县萨勒乡萨勒村

    吉隆县贡当乡贡当村

    吉隆县吉隆镇乃村

    吉隆县吉隆镇吉隆居委会

    吉隆县吉隆镇吉甫村

    吉隆县吉隆镇帮兴村

    吉隆县吉隆镇玛嘎村

    吉隆县宗嘎镇宗嘎新村第1排

    吉隆县宗嘎镇宗嘎新村第2排

    吉隆县宗嘎镇宗嘎新村第3排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江东村

    聂拉木县农业银行

    聂拉木县人民法院

    聂拉木县粮食局

    聂拉木县老阳关小区一栋一单元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16-2号

    聂拉木县充堆路53-2号

    聂拉木县烟台路51号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江东村33号

    萨嘎县雄如乡卓巴布村

    岗巴县岗巴镇门德村

    岗巴县昌龙乡雪不让村

    昌都市(9)个

    卡若区达因卡廉租房小区8号楼

    卡若区扎曲路昌庆街社区5-1至扎曲路启齿街99-4全路段

    卡若区滨江路2号舒心足浴店

    卡若区扎曲路102号居民楼

    卡若区扎曲路103号居民楼

    卡若区聚盛路104号居民楼

    卡若区全森酒店整栋楼

    江达县岗托镇卫生院

    八宿县蓝湖驿站五分店(县城中石油加油站往昌都方向1公里附近)

    林芝市(26)个

    巴宜区水之缘桑拿浴足中心

    巴宜区国家能源集团1栋

    巴宜区肯德基(林芝百货店)

    巴宜区牦牛广场鲁故藏餐馆

    巴宜区幸福小区纳家楼蒸汽牛肉拉面馆

    巴宜区林芝咿呀母婴店(大原店)

    巴宜区平安路财政宾馆整栋楼(含商品房)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斜对面120米喜路酒店

    巴宜区工布老街B2号林芝柏栎荟舍酒店

    巴宜区神山宾馆

    巴宜区尚品花园酒店

    巴宜区幸福小区B2区3栋

    巴宜区幸福小区B3-16-S114号啦咧思藏餐厅

    巴宜区平安路与广东路交叉口西南40米处阿牛茶馆

    巴宜区八一大街德克士(厦门广场店)

    巴宜区福建路风情大酒店

    巴宜区滨河大道林芝印象酒店

    巴宜区等你归来民宿

    巴宜区林芝镇蜀香食府

    巴宜区幸福小区皇家包子

    巴宜区幸福小区C4区8栋

    巴宜区八一大街名人酒店

    巴宜区滨河大道东辰锦辉酒店

    巴宜区工布老街B4号108室贡嘎林藏餐馆

    巴宜区福清路林源大道西北侧民俗噜吐藏餐厅

    朗县福州路福园藏餐厅

    山南市(21)个

    乃东区下洞嘎村自建房区域

    乃东区赞堂苑老区

    乃东区藏源小区南区1、4、7栋

    乃东区吉布林卡小区

    乃东区雅砻林卡

    乃东区藏医院生活区

    乃东区印刷厂院内藏药厂老房区域

    乃东区香曲东路印刷厂后出租房区域

    乃东区乃东区机关生活二区1栋

    乃东区德吉小区及门口小卖部

    乃东区金盾苑小区

    乃东区泽当新村小区

    乃东区民心小区物业楼

    乃东区泽当镇格桑苑小区

    乃东区国道G349以南结莎居委会1组自建房区域

    乃东区邮政局住宿区

    贡嘎县西藏幸福家园投资建设集团大院

    琼结县民政局

    琼结县文成小区

    加查县城退休区盼得特色自助火锅店后自建房区域

    浪卡子县张达乡下西村

    阿里地区(2)个

    普兰县巴嘎乡

    普兰县霍尔乡

    陕西省(6)个

    西安市(3)个

    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友谊社区友谊东路334号院

    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友谊社区测绘路4号院

    雁塔区长延堡街道长安南路250号小区

    汉中市(3)个

    宁强县广坪镇曹家沟村13组

    宁强县广坪集镇凤凰街70号

    宁强县广坪集镇中街片区

    甘肃省(15)个

    张掖市(15)个

    甘州区富来登温泉假日酒店(包括楼栋底层商户和富来登温泉水乐园)

    临泽县倪家营镇南台村七彩镇七彩月色街片区(包含临泽县一米阳光客栈、新龙泉山庄、临泽县悠长假日酒店)

    山丹县万和小区16号楼

    山丹县胜利小区6号楼

    山丹县山丹马场四场

    山丹县艾黎公寓

    山丹县弘威武校

    山丹县天味源土鸡王

    山丹县伊和园小区

    山丹县南湖公园

    山丹县南关菜市场

    山丹县卤味世家酒馆

    山丹县迈德思客汉堡简餐

    山丹县鑫华园臊面馆

    山丹县南关美味牛肉面馆

    青海省(6)个

    海东市(2)个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史纳铁路家属区4至13号住宅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老县城大十字北侧东乡手抓河沿面餐馆

    海南藏族自治州(1)个

    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仁和路棚户四区13号楼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个

    格尔木市铁路利和小区

    格尔木市世邦城市广场二楼栗多多干果店

    格尔木市世邦城市广场三号住宅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90)个

    乌鲁木齐市(132)个

    天山区大湾街道盐化社区坤玉名都小区

    天山区大巴扎街道龙泉街170号恒通高层独楼

    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南公园社区阳光花园小区

    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西河坝前街社区副食品厂家属院

    天山区赛马场街道大湾南路281号翡翠天骄小区

    天山区新华南街道燕儿窝路87号院

    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南郊客运站社区燕儿窝路77号院

    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南郊客运站社区燕儿窝路75号院

    天山区解放南路街道饮马巷58号马市小区

    天山区延安路街道新翠社区大湾南路22号米兰小区

    天山区利民巷40号院小区

    天山区赛马场街道延安路延安南二街西星公寓

    天山区天山万科广场

    天山区吉顺路650号和顺花园2期

    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宏大社区幸福花园小区

    天山区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维吾尔医医院)

    天山区东泉路街道碱泉一街南社区世界冠郡二期

    天山区碱泉街道翠泉南社区蓝波湾小区

    天山区碱泉街道翠西社区

    天山区大巴扎街道双庆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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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区二道桥街道

    天山区南湾街街道

    天山区团结路街道

    天山区胜利路街道

    天山区延安路街道

    天山区黑甲山街道

    天山区东泉路街道

    沙依巴克区长江路街道碾子沟社区奇台路520号日杂公司家属院

    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街道仓盛社区天鸿星悦国际小区

    沙依巴克区经一路58号

    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

    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街道金山谷社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天海社区

    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平川路社区中山花苑小区

    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西山东街北社区裕景花园小区

    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骑马山社区怡和山庄小区二期

    沙依巴克区雅山街道铁东社区南站二街小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新居社区欣悦园小区

    沙依巴克区平顶山街道阿勒泰路社区皓翔金山小区

    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街道虹桥南社区普力小区

    沙依巴克区八一路街道瑞安社区大华小区

    沙依巴克区八一路街道古城北社区府城花苑小区

    沙依巴克区长江路街道棉南社区棉花街南一巷工商局家属院小区

    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马料地街西社区恰尔巴格街2100号中泰雅居一期小区

    沙依巴克区平顶山街道汇嘉园社区平顶山东一路238号汇嘉园小区北区

    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河滩南路西社区珠江路87号三星园小区

    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炉院北街社区阿里饭店家属院

    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街道汇月社区红十月小区

    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大公馆小区

    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天山建材社区

    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炉院北街社区

    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永平巷社区

    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马料地街西社区

    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博物馆社区

    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金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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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依巴克区平顶山街道汇嘉园社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嘉和园社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西城街北社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新乐社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金泰社区

    沙依巴克区长江路街道棉花南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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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明园石油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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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明园有色社区

    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

    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街道

    新市区北京路街道蜘蛛山社区阿勒泰路630号-666号-668号-738号

    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锦程社区50克拉小区

    新市区安宁渠镇小地窝堡西社区新居小区

    新市区八家户街道鲤鱼山南路社区文博学校家属院

    新市区安宁渠镇安泰社区

    新市区安宁渠镇东戈壁村尚北阳光小区

    新市区三工街道花都社区名筑花都小区

    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锦海巷社区苏香台壹号小区

    新市区银川路街道天山花园社区天山花园小区三期

    新市区杭州路街道杭州东街社区第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新市区银川路街道西八家户路东社区博雅文轩小区

    新市区石油新村街道春天雅居小区

    新市区宁波街众合家园小区

    新市区银川路街道泉州社区

    新市区苏州西街一建社区

    新市区地窝堡乡宣仁墩南社区

    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新兴社区

    新市区二工街道河南东路社区路政海事局家属院小区

    新市区二工街道北京中路社区嘉美轩小区

    新市区安宁渠镇塞外水乡

    水磨沟区龙盛街街道红光山南社区绿城百合公寓小区三期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红星社区红山路北十六巷9号塔山花苑小区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南湖花园社区青盛6巷

    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新民社区西虹东路南五巷

    水磨沟区新民街街道南大湖社区南三巷

    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红光社区

    水磨沟区河马泉街道观园路北社区观园路241号托斯卡纳小城

    水磨沟区华光街街道和谐园社区华光街200号公园南湖天镜小区

    水磨沟区华光街街道昆仑东街北社区焦煤集团小区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天平社区天平小区75栋(自建房)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克东路社区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六道湾社区卧龙花园小区A区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西虹东路961号家属院

    水磨沟区龙盛街街道苏州路立交桥社区东八家户街康明园一期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碧园社区南湖北路西四巷博阳尚品小区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王家梁社区

    水磨沟区七纺街道北山社区世界公园小区2期

    水磨沟区七纺街道温泉社区维斯特小区3期

    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成功社区红山路北六巷医药公司家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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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磨沟区华光街街道芙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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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屯河区高铁街道玄武湖路社区莲湖路218号博香苑小区B区

    头屯河区高铁街道香山街社区香山街450号绿谷佳苑小区

    头屯河区嵩山街街道融北社区融合南路688号

    头屯河区西湖片区火山南社区时代橙堡小区

    头屯河区桃源九点阳光小区

    头屯河区中亚北片区桥东社区

    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西湖社区

    头屯河区北站东片区兴丰社区

    头屯河区中亚南片区白石桥社区

    头屯河区王家沟片区储运新村社区

    达坂城区东沟乡高崖子村

    吐鲁番市(33)个

    高昌区葡萄镇鸿景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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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昌区葡萄镇布拉克村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广汇小区

    高昌区红星片区交河华域小区周边(高昌南路以西、南门路以北、椿树路以南、车师路以东)

    高昌区红星片区老城东门社区312国道宋峰物流后平房区

    高昌区红星片区红星社区

    高昌区老城路街道文化西路汇金一号C区

    高昌区恰特喀勒乡吐鲁番克尔村

    高昌区胜金乡艾西夏村

    高昌区胜金乡恰勒坎村

    高昌区新城片区克孜勒吐尔社区

    高昌区新城片区英买里村

    高昌区新城片区吕宗村

    高昌区亚尔镇上湖村

    高昌区亚尔镇亚尔果勒村

    高昌区示范区园艺场1、2、3、4、5、6、7队

    高昌区南门社区南门小区

    高昌区胜金乡木日吐克村

    高昌区胜金开斯吐尔村

    高昌区胜金乡加以霍加木村

    高昌区胜金乡胜金村

    高昌区胜金乡排孜阿瓦提村

    高昌区胜金乡阿克塔木村

    高昌区胜金乡胜利村

    高昌区胜金乡色格孜库勒村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椿树园小区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葡园居小区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电力局家属院(春光小区)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广汇路维尔娜美容美发店

    高昌区红星片区老城东门社区国道北花园湖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西环北路波尔多庄园

    高昌区高昌路街道王府里小区

    哈密市(6)个

    伊州区东河街道复兴路社区世纪大厦

    伊州区东河街道青年西路社区公路花苑3、2、4号楼

    伊州区城北街道祥和社区碧绿花园小区

    伊州区城北街道祥和社区石油小区城乡结合部平房区

    伊州区城北街道北郊路社区春天里小区46、42、43号楼

    伊州区城北街道田园路社区铁路六街7、5、6号楼

    昌吉回族自治州(28)个

    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五工台轻纺园区

    呼图壁县种牛场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乱山子村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西树窝子村

    呼图壁县乐活花园小区

    呼图壁县双龙小区

    呼图壁县公安局家属院小区

    呼图壁县祥和居小区

    呼图壁县吉祥苑小区

    呼图壁县美华社区

    呼图壁县石梯子乡东沟村

    呼图壁县石梯子乡霍斯托别村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五工台村

    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

    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合庄村

    呼图壁县园户村镇下三工村

    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大草滩村

    呼图壁县皇城一号小区

    呼图壁县双元社区

    呼图壁县曙光大酒店

    呼图壁县富源小区

    呼图壁县东宝巷

    呼图壁县清泉社区

    呼图壁县南苑品诚小区

    呼图壁县尚鸿花苑小区

    呼图壁县106煤矿

    呼图壁县大丰镇新丰社区

    呼图壁县大丰镇高桥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7)个

    博乐市小营盘镇政府办公楼

    博乐市小营盘镇哈热根特托哈村

    博乐市西部努尔牛肉面店(北至艾比湖酒店入口、南至中国工商银行)

    博乐市北京北路1025号阿不来提楼(北至鸿基大厦入口、南至二中家属院)

    博乐市博乐万象汇B区(东至红星路、西至北京路)

    博乐市博乐市高级中学(北至前程路、南至赛里木湖路)

    博乐市壹品尚都小区(克尔根卓街道双湖社区西外环路8号家属院小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9)个

    库尔勒市团结街道梨花社区天月美郡1号楼、2号楼、3号楼1单元、2单元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孔雀小区、同心苑小区、泰和园小区、通乐苑小区、宏基财富、天时视界之窗、广安公寓、建委小区、国土小区、扬帆小区

    库尔勒市丝路街道新40号小区

    库尔勒市开发区昆昱达小区

    库尔勒市迎宾街道沙南社区南廷北院小区(贵中缘宾馆)

    库尔勒市团结街道金梦社区益都水岸小区

    库尔勒市建设街道新华社区天合花园7号楼4单元

    库尔勒市成渝花园小区、教育书店家属院、瑞粮苑、五交化家属院、金水苑、时代华庭、建欣苑、泰隆大厦、康威小区、豪丰小区、信德公寓、顺祥苑

    库尔勒市金三角商贸城和金汇来商城,包含团结北路----梨园街----金三角步行街----人民西路----团结北路内区域的商场、市场、居民小区

    库尔勒市梨城大巴扎,包含大巴扎商城、天河美苑沿街商铺、梨城百姓夜市

    库尔勒市塔什店工业园旧货市场加油加气南站服务区

    库尔勒市塔什店镇莲花社区

    库尔勒市迎宾街道光明社区时代花园

    库尔勒市迎宾街道光明社区米兰春天

    库尔勒市迎宾街道光明社区豪帅丽都华府

    库尔勒市北山路—北山路东一巷—交通东路北二巷—交通东路—北山路区域内(包含百家园小区、京昱大厦、祥和大厦、综合楼、房建小区、棉麻小区、银花小区、万盛家园、工模小区、唐明小区、热力公司、公路小区、建信小区、公路管理局)

    库尔勒市交通东路—交通东路北二巷—北山路东一巷—铁门关路—交通东路区域内(包含四运四队小区、东风汽修厂、东风小区、康丽花园、四运便民市场、养老院、拥军广场)

    库尔勒市交通西路—交通西路北一巷—驿站路—北山路—交通西路内区域(包含天山绿苑、光明小区、东升苑、明珠花园、富福宇花园)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公路小区(路南)

    库尔勒市永安街道金坤风采苑

    库尔勒市楼兰街道锦绣华庭、文汇小区、中祥城市之家、瑞景苑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人民东路巴音郭楞宾馆家属院

    库尔勒市天山街道阳光绿岛小区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老市政府家属院

    库尔勒市丝路街道城安苑小区

    库尔勒市丝路街道37号小区

    焉耆回族自治县良种场三组

    焉耆回族自治县良种场四组

    焉耆回族自治县良种场五组

    阿克苏地区(2)个

    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三村二组004号

    新和县新和镇团结社区锦绣花园第一小区6号楼

    喀什地区(3)个

    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克孜都维路社区(邮电新村小区)

    泽普县阿依库勒乡巴什吾斯塘村

    泽普县波斯喀木乡玉吉买艾热克(6)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4)个

    伊宁市达达木图镇铁路货场

    伊宁市达巴彦岱镇新村北路六号优莱客餐厅

    伊宁市新华东路伊犁国际大巴扎

    伊宁市宁远郡槐花苑3号楼

    伊宁市砖瓦厂发展乡18巷

    伊宁市御锦华庭8号楼

    伊宁市塔什科瑞克乡英买里村新路街中9巷附8巷

    伊宁市巴彦岱镇铝厂14巷-2号院子

    伊宁市新华东路21巷

    伊宁市巴彦岱镇三段村

    伊宁市英阿亚提街九巷

    伊宁市达达木图镇乌拉斯台村阿恰勒街24号老美味拌面馆餐厅

    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路4巷17号

    伊宁市巴彦岱镇新村北路3号碟净餐厅

    伊宁市巴彦岱镇基建队新村北路4号郎友农家乐

    伊宁市英也尔镇巴合恰路五巷48号

    伊宁市潘津镇唐努尔街六巷6号

    伊宁市红旗路47号迪亚尔小区2号楼1单元

    伊宁市新华东路14号美居商贸大厦城

    伊宁市新华西路79号天西佳苑新1号楼2单元

    伊宁市伊犁河路四巷33号

    伊宁市河北路286号新华雅居3单元

    伊宁市重庆南路53号苏中公馆3号楼2单元

    伊宁市英阿亚提路40号锦华家园3号楼1单元

    伊宁市英阿亚提路75号英阿亚提小区13号楼

    伊宁市宁远中路152号银城佳苑小区20号楼

    伊宁市解放西路661号城市花园6号楼

    伊宁市黎光街71号天合康城17号楼

    伊宁市潘津镇唐努尔街六巷

    伊宁市宁远路街道中苑街2号中苑雅静苑小区

    伊宁市飞机场路二巷43号1栋2单元

    伊宁市花园小区2号楼2单元

    伊宁市天山后街明珠家园1号楼6单元

    伊宁市江南春晓61号楼2单元

    伊宁市黎光街宝德家园C座2单元

    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上愉群翁村

    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斯拉木于孜村

    伊宁县吉里于孜镇阳光社区绿景小区

    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阿勒推村

    伊宁县英塔木镇包尔其村

    伊宁县英塔木多浪片区一社区第一网格

    伊宁县英塔木多浪片区三社区第二网格

    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阔坦塔木村第四网格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大喀拉苏村

    塔城地区(6)个

    乌苏市百泉镇葫麻梁村

    乌苏市百泉镇东梁村

    乌苏市百泉镇百泉村

    乌苏市百泉镇榆树村

    乌苏市百泉镇托古里克莫墩村

    乌苏市南苑街道金威花园小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9)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一场小区2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东方明珠小区3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22连养殖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天益分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一〇一团南区君豪御园二期C区18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康苏宜居小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师直社区军垦花苑三区B区(附一号楼、附二号楼、一号楼、附一号楼前平房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汇福小区6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共青团农场老市场平房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共青团农场雏鹰路以东、青年北路以西、山东饺子馆以北、建设南小区以南平房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四连团结路四巷南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金桥华府鲁豫佳苑小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一连幸福路3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一连幸福路5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霍城西街小二楼11巷19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光明社区霍城东街9巷和11巷(相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甘露社区霍城西街七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甘露社区金波罗小区4-5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永顺小区22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镇江小区23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江南小区20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小区14号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12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团富强路2区6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向阳街道1小区三发商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老街街道6-2小区81栋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新城街道16小区51栋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金岗园区新疆宇硅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丰泽园小区18号楼

    中风险区(628)个

    北京市(3)个

    丰台区(1)个

    太平桥街道丽新嘉园南区其他区域

    石景山区(1)个

    古城街道金融街(长安)中心26号院5号楼、7号楼、8号楼

    昌平区(1)个

    北七家镇融尚未来小区2号楼、3号楼、4号楼

    河北省(3)个

    石家庄市(2)个

    新乐市承安镇里辉村

    新乐市承安镇东王庄村

    张家口市(1)个

    怀来县沙城镇龙潭东街中国农业银行自动柜员机室

    内蒙古自治区(17)个

    乌兰察布市(17)个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中天小区门脸房

    察哈尔右翼后旗蒙维工业园区内内蒙古星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后旗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三期)

    察哈尔右翼后旗内蒙古博路天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安鑫苑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绿洲大路绿园北一街二栋13号杨永平家前后三排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光辉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曹家村

    察哈尔右翼后旗医院对面名仁堂药店

    察哈尔右翼后旗教育体育局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工商局家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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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聚鑫苑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红格尔图镇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团结社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团结小区

    察哈尔右翼后旗乌兰哈达苏木槐树大队忻州房村

    吉林省(4)个

    吉林市(4)个

    昌邑区和平路1958号润达冷库

    船营区解放中路苏菲亚婚纱摄影

    船营区聚丰源冷库

    高新区天天向上小区6号楼和7号楼

    上海市(11)个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南丹东路168弄福源汇居小区

    徐汇区华泾镇龙吴路2888弄盛华景苑

    徐汇区华泾镇长华路以东、淀浦河以南、龙吴路以西、徐梅路以北区域(合围区内高风险区除外)

    徐汇区华泾镇华展路107-125号沿街商铺和华展路113号2楼棋牌室

    徐汇区嘉陵路及其延伸段以东,石龙路以南,龙川北路以西,张家塘以北区域

    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3001号美琪花苑

    闵行区吴泾镇通海路360弄

    闵行区梅陇镇所辖外环线以南、虹梅南路高架以东、景洪路以西、春申塘以北的区域

    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高架以东、虹建路(东西向一段)及界河以南、澄建路以西、澄江路以北的所辖区域加吴中汽配城全域(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闵行区梅陇镇莘朱路1866号-1884号

    青浦区赵巷镇赵华路301弄

    江苏省(13)个

    南京市(8)个

    建邺区月安街18-1号

    建邺区滨江奥城听雨苑小区(松花江西街59号)

    建邺区保利·香槟国际小区(金沙江东街89号)

    建邺区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康文路17号)

    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四村太子阁片区56-62栋

    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杨庄北村南苑

    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泰亿市场(含泰亿步行街)以及顶山街道雅居乐滨江二期一幢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雅居乐滨江二期一幢

    无锡市(5)个

    江阴市城东街道西苑新村

    江阴市城东街道渡江三村

    江阴市城东街道东恒嘉苑

    江阴市城东街道银城长江赋(尚澜名筑)

    江阴市城东街道西苑二村

    浙江省(6)个

    杭州市(1)个

    钱塘区月雅路-下沙路-乔司港河合围区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金华市(5)个

    义乌市福田街道义乌江北岸—春风大道—商城大道—施工便道—学生路—紫金北路—商城大道—白岸头村东侧—白岸头村南侧—城北路—阳光大道—义乌江北岸合围区域

    义乌市义亭镇王阡行政村王阡一村自然村

    义乌市江东街道全域

    义乌市稠江街道环城南路—国贸大道—稠州西路—城南河—义乌江—环城南路合围区域

    义乌市稠城街道城南河—稠州西路—稠州中

  • 京鲁连线|走在前开新局:大报重磅!“三个十大”看滨州
    作者: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22-08-1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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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起,大众日报及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推出“走在前 开新局”大型主题报道,记者深入16市基层一线调研采访,集中展现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推进“三个十大”行动的创新举措、进展成效,生动讲述各地砥砺奋进、创新实干的鲜活事例,充分反映山东发展的新变化新气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十三期报道,“三个十大”看滨州,包括:“十大创新”看滨州、“十强产业”看滨州、“十大扩需求”看滨州全媒体报道,以及专家点评、视频报道、数据图示等。

    “十大创新”看滨州

    01:06

    “五院十校N基地”创新格局日趋完善,“中科系”科研成果批量落地,滨州——

    争当中国产学研创新“试验田”

    □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程芃芃 通讯员 陈有全 杨萌

    8月12日,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科天骥新材料光刻胶滨州生产园区,生产线有序运转,已有多个光刻胶产品进入客户验证阶段,部分特色工艺光刻胶已取得测试订单。

    “这一项目主要生产3种高端光刻胶,可达1.7万升的年产规模,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国科天骥创始人兼总经理杨国强说。作为滨州市政府、中国科学院大学、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信托等协同构建的“产学研融政”科技新生态的一项重大成果,高端光刻胶可以说是滨州市加强产学研创新的标志性成果。

    擦亮“智者智城”城市名片,争当中国产学研创新“试验田”。滨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坚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让科技创新成为区域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和现实路径。

    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表示,让科学家、实业家、金融家在滨州锁定科创、发力科创、聚势科创,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强大的发展自信和活力源泉。

    构建创新生态,培育优良创新沃土。滨州市制订《滨州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为引领,聚焦全市优势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前沿产业,聚力“5+5”十强产业集群化创新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创新要素集聚、运行机制创新、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通、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优良创新生态,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驱动效益明显的新型研发机构。“五院十校N基地”创新格局日趋完善,渤海先研院发挥先导作用,魏桥国科研究院、滨州理工大学加速建设,超高精细光刻胶、激光选通成像等“中科系”国字号科研成果批量落地。

    科学家专注于创新突破,企业家负责科研成果产业化和市场推广。8月5日,在魏桥创业集团生产车间内,全球首家产业化运行的600千安特大型电解铝生产线有条不紊地运转着,一台台巨大的电解槽整齐地排列在高大的厂房内,整个生产过程实现了智能化操作,闻不到烟气,看不见粉尘,感觉不到酷热。从这里生产出的高品质铝液,可直接供给下游企业做各类深加工产品,基本实现污染物“零排放”。该条生产线的研发单位为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滨州实现落地生产,不仅打破了世界超大型槽体的纪录,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率先在铝行业全面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吨铝能耗和排放全球最低。

    产学研的融合,催生了多项技术革新,带动行业加速崛起。海洋软管作为众多海上油气企业的“海底生命线”,其技术一直被国外垄断。无棣海忠软管制造有限公司经过自主研发,取得重大突破,不仅让我国南海西部海域用上了国产软管产品,还将产品广泛应用于我国南海、东海等多个油气田区,并出口马来西亚和委内瑞拉石油公司。滨州非粘结性复合管道(深海油气输送装备)的产能、产量、市场占有率均位列全国第1位。

    汇聚科创之光,闪耀智造之城。去年,滨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36%,高于全省平均1.06个百分点;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提高幅度、创新资源指数均处于全省前列;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2021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47家,比上年增长88.46%,总量达到392家;2022年底预计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8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家。

    滨州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擦亮“滨周到”品牌

    破译创新密码 激发澎湃动力

    □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程芃芃 通讯员 陈有全 杨萌

    一个城市发展的动力必须在改革中寻找,从创新中挖掘。只有按下创新的快进键,才能促进经济发展的蝶变,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跨越。滨州以创新为引领,深入贯彻“1+11868”工作体系,全力推动“七大变化”,全面提升“八大品质”,多项主要经济和民生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今年上半年,滨州市规上工业营收4889.33亿元,同比增长18.05%,分别列全省第3位、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3亿元,税收收入99.5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增长17.7%、12.4%,均列全省第1位;税收占比列全省第4位;就业、社保、医保、低保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创新启航,打造产学研一体新高地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滨州市聚焦生态纺织、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建立实施重大项目“企业主动张榜、专家联合揭榜”合作新机制,组织企业“揭榜挂帅”省以上各类研发项目12项,争取各类补助经费1.8亿元,争取科技专项债9000万元,占全省总资金量的45%。

    智能手套、手动机器人、人感加热枕、月壤钻杆……近日,在魏桥国科研究院展厅,一件件高科技元素武装的新产品让人眼前一亮。

    “以魏桥国科研究院为枢纽,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支持下,铝基复材、激光选通成像等一大批‘中科系’科研成果落户滨州。”中国科学院大学魏桥国科联合实验室联席主任、魏桥国科科创基金合伙人丁晓东说。

    滨州积极探索“科教创产”融合创新模式。作为这种模式的参与者,丁晓东对项目运行模式、成果转化等情况熟稔于胸,有客人来参观考察时,他经常充当“展厅讲解员”。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建立“魏桥国科联合实验室”,推动“中科系”科技成果在滨州转化落地,在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共建科研机构评估中排名第一。截至目前,滨州市已有39家企事业单位与“中科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一粒小麦的变化,折射科技创新的神奇和力量。面粉、挂面、面包……在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它还能“变”出谷朊粉、特级酒精、赤藓糖醇、膳食纤维、蛋白肽等10大系列500多种产品。中裕立足小麦全产业链,创建国家小麦加工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加工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力攻坚小麦精深加工,让小麦每吨增值近5500元,比普通加工产值提高147%。

    创新的魅力,正让一批批高端产学研创新成果在滨州遍地开花。愉悦集团居家世博馆,新研发生产的纳纤膜口罩,厚度只有100微米,纤维细度300纳米,相当于人头发丝的1%;纳纤膜透气性好,而且是单向导湿,做成口罩、防护服后,可以把皮肤出的汗、呼出来的湿气排出,又能阻挡外界的湿气。

    在滨州京博工业园,一块块丁基橡胶缓缓下线……京博中聚新材料7万吨/年溴化丁基橡胶及配套项目是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与此前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5万吨/年丁基橡胶装置及配套项目贯通,成为全球单体产能最大的丁基橡胶工厂,生产的溴化丁基橡胶可广泛应用于高端医药和下游高性能轮胎领域,缓解国内溴化丁基橡胶依赖进口的局面。

    滨州培育壮大各类创新主体队伍,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链条式”梯次培育体系。2021年,滨州市全社会的科技研发投入占GDP比重3.36%,居全省第一。2022年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4.4%,占全部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8%。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2.4%,同比提升5.2个百分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到656家。

    人才护航,锻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8月13日,滨州市第三届人才节启动仪式暨人才高峰荟,在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揭开序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则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滨州市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三进”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智者智城”人才发展体系。实施“硕博优选计划”,连续3年发出滨州“求贤令”,市县912个岗位虚位求贤,870名优秀硕博士筑梦滨州;通过创新重大技术项目“揭榜挂帅”机制,滨州面向全球发布企业核心技术需求66项,29个项目成功揭榜,揭榜金额1725万元。近年来,全市引进高端专家440余人,本科以上大学生4万余人,人才智力势能正不断转化为创新发展动能。

    滨州连续3年举办“赢在滨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目前已有50余个在赛事中涌现的好项目落地滨州。在2021年的比赛中,山东科技大学在职博士贾臣带领团队获得二等奖。“比赛结束后,我们就在滨州组建了公司,仅两个月就参与了沾化区档案馆数字化扫描等项目,并与香驰集团进行沟通合作。”贾臣说。

    滨州市通过实施“智者智城·百企引智”示范引领行动,组织“十强”产业骨干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43名高层次人才挂任企业“科技副总”,93家企业与145个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同时,在北京、上海设立人才联络服务站,在20余个重点城市点状布局32处引才工作站、136处青鸟驿站,形成了一张纵贯南北、横跨东西的引才网络。

    一个人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凝聚起发展“源动力”。中科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雷浩在邹平挂职结束后,毅然选择留下,担任铝谷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围绕金属材料、检验检测等涉铝行业,广泛联络创业合作者,以才引才,全职引进并组建了包括2位博士、3位硕士在内的15人运营管理团队。

    滨州引育并重,内外联动,构建人才培养新体系。8月9日—11日,第十届职业教育与城市发展高层对话会在滨州举行。滨州作为全国首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城市”,各类学校办学层次和教学水平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滨州职业学院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拥有职业院校26所、实训基地1040个,每百万人拥有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数居山东省首位;成为国内六大民航人才培养基地之一,“滨州机长”、“滨州技师”、“金师”工匠成为滨州的形象大使。

    同时,滨州大力实施“渤海英才”工程,评选“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每年至少拿出1亿元财政资金奖励技能人才,凡是获评“杰出贡献人才”的,均享受每月5000元的津贴;开展十万技能人才梯次培育行动,选育渤海工匠、首席技师、技术能手,认定高级技师、技师,加速形成技能人才梯次培育体系。

    目前,滨州市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平台载体32家,省级以上科创(人才)平台351家。

    党建领航,擦亮“滨周到”服务新品牌

    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如何将党建统领与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有机结合?

    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表示,要始终坚持党建统领,实施“过程党建”,在工作中找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改革中找办法,通过全过程抓党建、抓党建全过程,强党建、硬党建,切实提升党建抓思想、聚人心、增动能的强大政治引领力、基层组织力、发展耦合力。

    “过程党建”已经融入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创新活力充分释放。

    4月,滨州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智能监控、行车记录仪生产项目签约落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深圳五家企业集中签约五个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提供强劲动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成绩单”,得益于创新打造的全过程全领域党建模式。

    “滨周到”是滨州聚力政务创新的“金字招牌”。滨州市先后出台《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滨州市“六个一”暖企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等,推出20项重点改革任务、五大攻坚提升行动及232个“便民利企”措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

    近日,在滨州市沾化区,山东沾化阳光化学有限公司新建的氯化石蜡配套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正在运行。“沾化区推出的‘多证联发’和‘拿地即开工’,让项目提前1个多月开工建设。”公司总经理王修福说,该项目是公司氯化石蜡生产配套项目,能早一天建成,对市场布局和效益至关重要。“以前,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登记表、施工许可证等是串联审批,没有1个月办不下来,现在串联变并联,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即可办结。”

    滨州在全省率先成立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构建起“营商局+中心+专班”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出台《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成为国内首部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地方性法规;全省首个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7天公告;深化流程再造,发布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目前,滨州市市场主体达45.53万户,其中实有企业达15万户;滨州“中介超市”累计进驻117类1816家、项目数量4479个,均列全省第1位。

    短评

    创新的魅力和力量

    □大众日报记者 程芃芃

    近年来,滨州市争当产学研创新“试验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强劲动能、筑牢了坚实根基。

    科技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魏桥国科的超高精细光刻胶、铝基复材、激光选通成像等一大批“中科系”科研成果形成优势产能;京博中聚生产的溴化丁基橡胶广泛应用于高端医药和下游高性能轮胎领域,打破国外垄断;愉悦集团研发纳纤膜防护口罩和防护服,用科技护航人类健康……滨州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不断捕捉发展机遇、塑造竞争优势。

    平台支撑,企业创新成势。在滨州,“产教融合型、实业创新型‘双型’城市,‘五院十校N基地’创新格局”成为热词,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魏桥国科研究院的支撑服务作用日益彰显。创新平台在滨州落地生根,推动着创新要素集聚,为众多创新型企业补短板锻长板,激荡起澎湃动能。

    做强“智者智城”品牌,引来“源头活水”。滨州创新方式、搭建载体、强化服务,扎实做好留才引才工作。“引育留用”政策、“三进三创”工程为人才创新创业培育沃土、搭建平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滨州蔚然成风,“滨州机长”、“滨州技师”、“金师”工匠等职教品牌广泛叫响。

    创新筑梦未来。滨州持续搭平台、优服务、聚人才、做生态,以党建为统领,以创新为引领,奋力答好“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的时代考卷。

    “十强产业”看滨州

    01:21

    企业布局园区化、产业发展集群化、产品品牌高端化,滨州——

    加快迈向制造业强市

    □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姜斌 通讯员 陈有全 李新东

    8月13日,在省重大项目、滨州市重点项目——滨化集团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地上,爆破吹扫的声音此起彼伏,工人忙着进行管道设备吹扫打压、仪表设备调试等收尾工作,各装置区块“三查四定”等工作有序进行。该项目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于7月31日顺利实现机械中交,一期项目预计在10月份达到进料试产条件。

    滨化集团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规划总投资515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128亿元,填补了滨州化工产业缺乏百亿级的大企业、大项目的空白。作为滨州市实体产业头号工程和滨州临港化工园区内落地的首个百亿级项目,也是滨州市打造大型炼化/气化一体化基地重点谋划招引的“链主”项目,对于构建园区“气头化尾”产业链、营造化工新材料产业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滨州不断巩固拓展比较优势,培育了‘万亿级’五大产业集群,主要经济和民生指标增幅跃居全省前列,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介绍,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滨州市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在全市开展“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坚持工业立市、实业强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速由工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迈进。

    完整的产业集群、优良的产业生态,正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合力。滨州按照“企业布局园区化、产业发展集群化、产品品牌高端化”思路,加快推动主导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传统产业向优势产业升级。黄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黄河科技产业园、黄河数字经济产业园……滨州率先编制了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了33个产业园区,园区产业占比达到80%,省级以上开发区“十强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比达91.46%,产业聚集度达91.47%。高端铝业、精细化工、智能纺织、食品加工、畜牧水产五大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去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1万亿元。同时,轻量化新材料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医疗器械、现代文化创意五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绳网、厨具、草柳编等特色产业赋能增色。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博兴县兴福镇,涉及商厨加工的企业已经超过1700家,从业人员占全镇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有6万余人,制造的商用厨具遍及全国各地。截至目前,滨州共有55家企业入选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惠民县绳网特色产业集群、博兴县商用厨具产业集群等2个集群和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事达建筑钢品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列入2022年度山东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

    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滨州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众多产业、产品享誉海内外。截至目前,滨州市拥有中国企业500强6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7家、山东民营企业100强9家,9家企业资产总额4423亿元,位列全省第一。滨州市共有37项产品年产量或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全国第一位,如纱线、布产量和产能、悬臂梁施工装备、赤藓糖醇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汽车活塞、风电铸件产能、果糖、金属板材生产规模、绳网、厨具市场份额、粮食加工量、盐田虾产量等全国第一。

    据统计,2021年,滨州规上工业营收达到9090亿元,列全省第三位,规上工业利润达到609亿元,列全省第1位。今年1-6月,滨州规上工业营收4889.33亿元,同比增长18.05%,分列全省第3位、第1位;规上工业利润181.39亿元,列全省第5位,增速列全省第4位;全年规上工业营收有望突破万亿元大关。

    滨州做好“战新转型”“强企培育”“金融赋能”三篇文章

    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实现更高品质发展

    □ 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姜斌 通讯员 陈有全 李新东

    产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根基和支撑。滨州市扭住“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凝心聚力抓发展、促转型;坚持工业立市、实业强市不动摇,推进存量变革、增量崛起;做好“战新转型”“强企培育”“金融赋能”三篇文章,积极构建战新产业引领、先进智造业支撑、金融服务业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

    今年上半年,滨州工业生产从行业看,六大主导产业合计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3%,占全部规上工业的78.8%,重点行业支撑有力。“四新”经济投资增长26.2%,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2.7%,同比提升6.8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2.4%,同比提升5.2个百分点,高质量发展态势更加明显。

    战新转型,壮大主导产业

    今年3月,“滨州邹平市轻量化铝新材料产业集群”成功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滨州实现了省级战新产业集群“零”的突破。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转型升级之路,已成为全市产业蝶变的缩影。

    炎炎夏日,邹平市魏桥轻量化基地——山东宏奥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机器轰鸣,全自动焊装生产线上智能机械手臂伸展,工人们把型材放入流水线,加工成不同规格的轻量化车用部件……

    轻量化是魏桥转型的战略选择,优势明显,引领产业发展方向。铝合金材料由于重量轻、可降低能耗等比较优势,在汽车领域得到广泛使用。据山东宏奥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贾正宇介绍,新能源汽车自重每降100公斤,电池续航能力可以增加10%左右;其他车型以铝代钢,每减轻100公斤自重,燃油百公里可降0.3—0.6升,二氧化碳每公里降5克。

    随着去年魏桥轻量化基地首台全铝车身正式下线,该基地具备了“从铝水—零部件研发、制造—整车组装”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国内生产规模最大、工艺技术最先进、汽车制造全流程的轻量化研发、试验、制造基地。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实力、促转型,让高端、高质成为滨州制造业升级的标签。为实现“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奋斗目标,滨州提出重点在“八个品质”提升上下功夫,其中首条就是“发展品质更高”: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经济规模迈入全省第二方阵,人均指标、发展速度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税收占比、城乡居民收入比稳中向好。

    7月6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魏桥创业集团、重庆小电天体、软银中国资本进行合作签约,将在滨州共建以轻量化、短流程、柔性化为特色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这一被称为“电动屋”的项目,总投资50亿元,达产后每年将实现直接产值超百亿元,利税超过十亿元,带动上下游产值超过千亿元。

    滨州传统产业涅槃升级的代表,除了铝业还有粮食食品产业。

    “在我们中裕,能把一粒小麦变成10大系列500多种产品,实现了对小麦的全价值利用。”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付蕊介绍,中裕食品探索的“三产融合、绿色循环”发展模式,构建起了“高端育种、订单种植、仓储物流、初加工、精深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养殖、蔬菜种植、食品加工、餐饮商超”全国最长、最完整的小麦全产业链,被农业农村部列入“全国第二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

    去年,滨州市食品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6亿元,列全省第一位;6家企业上榜第十一届中国粮油榜,占全省入选企业总数的50%。“粮食产业看滨州”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

    今年,滨州围绕高端化工新材料、氢能产业等展开延链补链强链,谋划了60个左右的高端石化材料产业项目,调整优化“十强产业”布局。编制了《滨州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谋划了“5+4+1”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储备“十四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219个、总投资2337亿元。

    强企培育,打造产业旗舰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能够很好体现地区的工业实力。去年,滨州规上工业营收成功跻身全省前三,背后正是因为拥有一大批制造业强企,夯实了滨州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

    8月10日,在京博南区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现场,施工人员正加班加点赶工期。据京博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总裁助理仝保田介绍,该公司绿色化工和高性能材料综合体项目,总投资221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销售收入147亿元,新增利税67亿元,新增就业1400余人。同时,实现公司业务结构由“一油独大”向“油化并举、高特新材”的转变。

    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一家濒临破产的校办炼油厂,发展成涵盖能源、新材料、三农发展、物流等诸多领域的现代化集团,去年营业收入709亿元,利税63亿元。

    在滨州,像京博这样的“龙头效应”正加速凸显,为工业振兴带来了明显的示范作用、形成了明显的产业聚合作用,加速“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成型成势。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产业基础领域补短板、锻长板作用的发挥。对滨州而言,“专精特新”企业是增强经济韧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主体,也是激发创新活力、完善产业生态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滨州万事达集团是一家“小巨人”企业。针对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现状,公司主动延伸产业链、调整市场定位,发展金属板材下游产业,主打高端产品和服务,逐步形成了以装配式建筑钢品研发生产与工程服务、高端涂镀钢板流通服务、高精密冷轧钢板制造、集成房屋生产销售和洁净室围护系统为核心的产业模式,营收超百亿元,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领航型企业带来的“鲶鱼效应”激活“一池春水”。在博兴板材业,众多行业内同质化企业开始寻找突破点和出路。博兴聚鑫源精密薄板有限公司主动给产品分出层级,主打高端市场,推出“鲁匠”高端品牌,一举占据高端金属板材市场的超高份额,企业年出口产值连续多年超20亿元。

    如今,博兴有全国最大的金属板材产业集群,涉金属板材加工企业近200家,其中,镀锌板及彩涂板的产量占据全国近半壁江山。

    据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振祥介绍,滨州市已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在现有391家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的基础上,继续优选400家以上“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企业,集聚服务资源支持企业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金融赋能,释放要素活力

    今年2月,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首发募资列创业板首发融资前十、山东第一,实现滨州市企业创业板上市的“破零”。

    上市过程就是企业进行“规范”发展的过程。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凯分析认为,上市可以为企业发展募集资金、树立品牌形象,从而带动企业发展再上台阶;同时,政府通过树立龙头企业,可进一步增强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区域产业生态。

    整合资金、产品优势,紧跟国家产业政策,构建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滨州市以“增信贷、促上市、防风险、抓招引”为重点,发力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精准服务市场主体、推动企业上市、加快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招引,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近年来,滨州市提出企业上市挂牌“种子计划”并连续三年列入市委重要改革事项;通过组织推动、政策拉动、基金撬动、培训引动、宣传发动、多方联动“六动并举”全力支持域内企业上市。

    在山东创新集团董事长崔立新看来,战略投资是企业发展中的关键一环,便于企业快速融入资本市场,有利于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目前,创新金属已经引进30.5亿元的战略投资。

    今年,滨州出台《滨州市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的奖补力度,奖补总额可达1500万元;设立百亿元规模的“新能源产业基金”、百亿元规模的“十强产业”发展母基金,通过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助推滨州产业发展。

    “西瓜贷”“养殖贷”“农耕贷”……让小微市场主体同样获得金融支持。滨州市针对企业与农户等不同需求,推广滨城区“金融管家”经验,协调银行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专项贷款。截至目前,滨州市成立了150支金融辅导队,为1.1万家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金融辅导,累计解决融资需求531.12亿元。

    目前,滨州已经初步形成“市产融综合服务中心+县区分中心+金融服务站+企业”四级联动的金融服务体系。滨州市建立完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机制的做法,被纳入全省金融创新案例,金融辅导工作在2021年山东省年度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

    今年上半年,滨州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343.4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保持稳步增长,余额达到985.36亿元,较年初增加39.96亿元,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滨州市将继续推动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年内实现供应链金融贷款150亿元以上;年内贷款余额达到3350亿元,增长9%以上;实现4家企业上市挂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50亿元以上。面向工业、科创、绿色、涉农等重点领域,拓展金融辅导覆盖面,确保年内辅导对象达到1万家,解决融资需求100亿元以上。

    短评

    既要顶天立地,又要铺天盖地

    □大众日报记者 姜斌

    当下的滨州,产业格局呈现均衡之势,既有靠规模形成的“铺天盖地”,也有靠改革创新培育的“顶天立地”。

    通过不断巩固拓展比较优势,滨州市形成了“5+5”万亿级“十强”产业集群,打造了世界高端铝业基地、世界高端化工产业基地、世界纺织家纺服装产业基地、国家级食品产业基地、国家级优质畜牧水产基地;推动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有到优。产业发展的“铺天盖地”成为滨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厚实“家底”。

    滨州作为传统的工业大市,如何增实力、促转型,实现发展品质更高?

    滨州坚持工业立市、实业强市不动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借助改革之举、创新之力,滨州传统产业加快转型蝶变,新兴产业加快聚合裂变,实现更高品质发展。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魏桥集团、京博集团、西王集团、滨化集团等传统产业龙头“战新转型”,让高端、高质成为滨州制造新的代名词;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元生物、博远重工、亚泰雅德、智源生物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速崛起,增强经济韧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滨州正以“顶天立地”的姿态拥抱未来。

    “十大扩需求”看滨州

    00:51

    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工业技改提级,民生品质更优,滨州——

    协同发力,打开扩需求新空间

    □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姜斌 通讯员 陈有全 毛立东

    8月8日,随着主桥最后一块桥面板精准安装就位,沾化至临淄高速公路滨州黄河特大桥正式合龙,比计划工期提前半年结束主体施工。

    “沾临高速作为山东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纵四线’沾化至临沂(鲁苏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滨州市重点扩需项目之一,建成后将有效缓解长深、荣乌、滨莱高速通行压力,连接起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区域。”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沾临黄河特大桥项目党支部书记杨运根介绍,截至目前,沾临高速滨州段本年度完成投资20.0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18.61亿元,计划年底前实现全线通车。

    滨州市围绕“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把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放在首位,在加紧沾临高速建设的同时,加快推动京沪高铁二通道、济滨高铁开工建设,完成滨州运输机场选址,统筹“四港联动”,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等,一系列交通领域重点项目紧锣密鼓地建设施工。

    需求牵引供给,供给与需求协同发力,滨州以大基建促成大流通,积极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今年,滨州推进总投资6479亿元的1086个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6%,未来五年,仅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就将达到1200亿,超过前三个“五年计划”的投资总和。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田介绍:“全市上下始终树牢‘项目为王’的理念,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精力围着项目转、资源围着项目配、工作围着项目干,高质量扩大有效投资,切实以重大项目快而优助推滨州发展富而强。”

    8月12日,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丝光机、染色机、磨毛机等设备高速运转,一片片漂亮的印花布从机器中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去年公司整体迁入工业园,结合目前智能制造及绿色工厂的要求,通过生产工艺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新,实现了自主研发的新型产品产业化,生产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产品,我们的全流程绿色化改造项目成功入选‘2021年山东省绿色化技改十大优秀案例’。”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春光说。前不久,我省公布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名单,滨州市9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入选,入库项目数量居全省第2位。

    作为工业大市,滨州市深入贯彻生态环保理念,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实现扩内需、促投资、稳增长“多赢”。2021年,滨州市全年工业投资增长29.7%,列全省第2位;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9.3%,列全省第4位,其中制造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34.0%,列全省第1位。今年上半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7.4%,其中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21.4%,增长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滨州市主动作为,进一步扩大国内国际“朋友圈”,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6月19日-21日,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举行,滨州作为全省唯一在主会场进行专场推介的城市,现场集中签约24个项目、总投资额272.2亿元。今年上半年,滨州市外贸进出口630.1亿元,同比增长29.7%,达到历史同期新高。

    不同与以往,今夏的几场大雨过后,惠民县李庄镇彭家庙村的千余名村民不再为出行发愁。雨季来临前,村后1.2公里的生产路,顺利完成沥青路面铺设。

    “路虽不长,但却是全村必走的生产路。‘民心路’畅通了,村民们的期盼圆了。”村支部书记周迎晓说。滨州市“扩需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12类197件民生实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1条惠企利民政策推动1-6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395人,比全省平均完成率高2个百分点;“幸福黄河工程”打造黄河文化精品旅游带、黄河中央生态公园、蒲湖文化创意产业园,更多优质文旅资源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滨州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抓牢项目建设,促进消费扩能提级

    多措并举扩需求 塑造发展新优势

    □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姜斌 通讯员 陈有全 毛立东

    作为山东七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滨州是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战略节点城市。

    滨州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激活存量、引进增量、提升质量,探索实施“双碳”战略的路径和对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借势双碳战略,抢抓绿色低碳新机遇

    7月20日,渤海湾首个千亿立方米大气田——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开工。这是国家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投产后,高峰年产天然气30亿立方米、凝析油300万立方米,可以实现对煤炭的有效替代,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凝析油、天然气资源作为重要化工原料,对滨州化工产业碳三碳四综合利用等一批高端化工项目的顺利投产意义重大。

    渤中19-6凝析气田位于渤海中部海域,目前已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约2000亿立方米、凝析油地质储量超过2亿立方米。滨州市集中谋划了总投资660亿元的12个上岸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带动天然气、石化上下游产业企业向精细加工方向发展,助力打造世界高端化工产业基地。

    绿色低碳转型是省“十大扩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滨州市发展低碳产业,培育绿色能源,做绿色低碳转型的探索者。

    炎炎夏日,在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的30万千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湛蓝的光伏板、波光粼粼的养虾池,与发电量达37.19亿千瓦时的山东龙源、华能沾化新能源、国华瑞丰(沾化)、通汇海洋科技、无棣爱康等规模以上风电项目交相辉映。滨州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创新形成“上风、中光、下农”立体绿色低碳产业模式,曾经的盐碱滩变成了“聚宝盆”。

    滨州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加速推进,新能源基地规划装机容量已由最初的1170万千瓦增加至2118万千瓦左右,规划装机容量、风电容量、光伏容量分别占全省的44.1%、79.5%、40.9%。

    6月,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期间,滨州市与美国贝克休斯公司、远景科技集团就加强氢能产业合作进行洽谈对接,力求促成美国贝克休斯公司联合全球新能源头部企业,在滨州市投资近300亿元,打造山东地区首个零碳产业园区,助力滨州绿色转型。

    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滨州市规划将重点打造一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个“千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布局建设“一港四园”,打造风电产品出海、出口基地。

    区位、产业、资源优势,为新能源及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据滨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梁中华介绍,滨州作为连接苏、鲁、京、津的国家级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产业完备、工业基础雄厚,“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营收突破万亿;全市石化、化工等副产氢气资源丰富,现有建成及拟建工业副产氢气产能年产超过20万吨。

    滨州市围绕氢能产业发展重点发力,打造鲁北地区氢能保障供应基地。以丰富的蓝氢资源作为氢能产业外输通道,力争2025年前成为山东乃至京津冀地区的主要氢能供应商,到2035年,以“蓝氢+绿氢”结合输出,将滨州市打造成为氢能资源供应基地暨减碳控碳示范基地。支持滨化集团等重点企业与氢能源产业链头部公司、相关研发机构合资合作突破相关技术,构建氢能装备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在滨州市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打造氢能多领域示范应用场景。

    抓牢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新增量

    8月10日上午,滨州市产教融合、实业创新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举行。25个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签约,计划总投资额168.77亿元。

    借助第十届职业教育与城市发展高层对话会在滨州召开的机遇,滨州加大与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对接洽谈,达成了一批合作意向,并在大会开幕式上将优选出的大项目、好项目集中进行签约。其中,总投资5亿元的基于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的高抗蚀海洋工程材料研发项目,建设绿色产业园10万平方米,项目产业化后可实现高抗蚀海洋工程材料制备。总投资3.3亿元的1亿Nm/年生物质天然气项目,由鲁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山东众智新能环保有限公司依托山东大学董玉平教授团队联合研发“生物质清洁高效转化利用技术”,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7亿元,利税0.7亿元。

    抓项目、扩投资,滨州将省“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落地做实,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无棣县经济开发区,山东华盛创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项目的织造车间内,机器轰鸣,上百台针织机正在飞速运转。

    这个刚建成不久的项目,总投资20亿元,数字赋能信息化全自动生产车间、飞梭纺织系统数字化终端有效链接各生产环节,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产品的质量也大大提升。

    日前,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品质再生铝合金项目全面投产,总产能达到50万吨;10万吨电子型材扩建项目实现投产;与魏桥创业集团、江苏礼德三方共同打造的年产32万吨光伏发电系统铝合金材料项目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下半年投产。

    省市县重点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据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介绍,今年滨州市以实施好省“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为支撑,坚持“项目为王”,大力实施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点抓好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今年1—6月,滨州市固定资产同比增长12.6%,较1—5月加快1.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5.8%,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省市县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42.7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2.64%,超年度任务目标22.64个百分点,省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69.6%,列全省第6位,比1—5月提升4个位次。

    滨州市强化项目储备,紧紧围绕“十强”产业、“七网”建设进行项目谋划,储备各类项目537个、匡算总投资4400亿元。京博绿色化工和高性能材料、滨华新材料碳三碳四、愉悦医养联合体等投资过百亿的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鲁北(滨州)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纳入省规划,入选首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滨化集团董事长于江介绍,滨化集团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引入多家产业合作伙伴,在四大生产基地孵化15—20个生态项目,打造一个千亿级的高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联合孵化集群和人才智慧集群。

    做强跨境电商,畅通企业出海新路径

    博兴县锦秋街道湾头村是全国首批“淘宝村”。“这是村民用蒲草编的,客户有需求,发张图片来,咱就能变成产品,完成订单。”湾头村党支部书记安之庆指着办公室天花板上一只用蒲草编成的飞鹤介绍。

    村民开“网店”,为有800多年传承历史的草柳编产业插上了腾飞翅膀。全村在淘宝网、天猫网、京东商城、抖音等开设网店12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2000多人,间接带动周边村民就业4万余人,年销售额过百万的100余家,网络销售总额突破4.6亿元。

    电子商务激活了特色产业,带动了物流快递、产品包装、装潢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拉长了产业链条。目前,有5家物流企业、26家快递公司为湾头村草柳编工艺品提供专业服务;村道两侧有多家专门为淘宝店提供摄影、网页设计的服务机构,还催生了纸箱厂、配件门市、模型制作、实木加工等配套产业。

    紧抓电子商务“牛鼻子”,拉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滨州市大力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精准连接消费需求优势,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引导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全市规划建设完成了京东(滨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滨城数字经济产业园等8个电商产业园区。仅京东(滨州)数字经济产业园就已聚集127家企业,2021年实现销售额7亿元、网零额1亿元;引入信诺诚、恒信创、德信电子三家亿元级电商企业。

    今年上半年,滨州市网络零售额88.2亿元、同比增长49.6%、高于全省增速30.9%,网络零售额增速连续6个月位列全省第一。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为81亿元,占滨州市网络零售额比重的91.8%。

    跨境电商正成为企业“出海”的新路径。沾化龙工场是滨州市第一家“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产业园,由重庆大龙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滨州市沾化区政府合作成立。今年2月,龙工场通过海外渠道部收到一笔外商服装订单,需要组织国内企业生产。经过对比,遂联系因疫情冲击、一直为订单发愁的潍坊一家服装公司。随着第一笔25万美元的订单快速落地,该服装公司与国外客商的合作关系逐渐稳定,截至6月,公司已实现出口额度245万美元。

    沾化龙工场为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搭建了平台、开拓了市场。沾化龙工场常务副总苏强介绍,大龙网集团作为龙工场的股东,是国内首批跨境电商试点企业之一,拥有海外员工近500名,已在全球32个国家铺设渠道数万家。自去年6月沾化龙工场投入使用以来,已组织45家跨境电商企业进驻,而且多是中小微企业。通过龙工场这个平台,沾化区的冬枣、海蜇、皮革、纺织品等特色产业的1700余种产品走出国门,销往俄罗斯、加拿大等36个国家和地区。今年沾化龙工场预计可实现1.5亿美元的外贸出口总量。

    滨州市实施跨境电商倍增、外综服平台提升、新增外贸主体培育、引导内贸企业触网升级等行动。2021年,滨州市外贸进出口总值1023.1亿元,历史首次突破千亿元;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外贸百强市。今年上半年,滨州外贸进出口630.1亿元,同比增长29.7%,达到历史同期新高。县区外贸同向发力,上半年,滨州10个县区全部实现正增长,且2个增幅超过100%、8个超过10%。

    专家点评

    乘风破浪启新程

    □ 冯锋

    “走在前、开新局”既是战略指引,又是实践要求,为山东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走在前、开新局”,必须聚焦“三个十大”,以“十大创新”引领全方位创新,以壮大“十强产业”塑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以推进“十大扩需求”行动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韧性。近年来,滨州聚焦“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的新时代课题,在创新促发展、产业塑优势、扩需求增活力等方面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

    走在前、开新局,必须推进创新促发展。创新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本质要求,只有按下创新的快进键,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蝶变。近年来,滨州以推进全面创新为目标,深入贯彻“1+11868”工作体系,全力推动“七大变化”,全面提升“八大品质”,持续搭平台、优服务、聚人才、做生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强劲动能、筑牢了坚实根基。

    走在前、开新局,必须塑成产业新优势。产业是发展的根基,要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产业兴国,实业兴邦。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做优做强产业已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滨州坚持工业立市、实业强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传统产业加快转型蝶变,新兴产业加快聚合裂变,正成为这座城市高品质发展的主旋律;完整的产业集群、优良的产业生态,正在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合力。战新产业引领、先进智造业支撑、金融服务业协同的产业新体系已经初步形成。高端、高质的滨州制造,已经成为山东乃至中国的一抹亮丽色彩。

    走在前、开新局,必须增强扩需求新动力。内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有效需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是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滨州主动融入和构筑“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精准发力扩内需,围绕基建、生态、民生、电商等重点领域,强力推进总投资6479亿元的1086个重点项目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蓝图已经绘就,实干铸就未来。滨州推进“走在前、开新局”,其时已至,其势已成。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行。滨州落实“三个十大”的发展目标、思路、举措都已清晰,要把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关键在于落到实处、奋斗以成。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文字:王凯 程芃芃 姜斌

    视频:陈辉 程芃芃 姜斌

    编辑:蒋兴坤 王召群 王彤彤 徐超超 沈静

    美编:于海员

    责任编辑: 蒋兴坤 签审: 梁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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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大同创应收款高产能利用率连降两供应商成立即合作
    作者: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22-07-04 09:44
    快照: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7月7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同创”)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睿、刘俊清。光大同创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1,900.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拟募集资金85,060.10万元,分别用于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光大同创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汇科智选,持股比例为37.52%。马增龙为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汇科智选控制公司37.52%表决权、通过同创智选控制公司14.50%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2.02%表决权并担任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光大同创招股书披露了报告期内实际现金股利分配情况。3年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500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6,402.75万元、83,127.42万元、99,536.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282.42万元、81,884.50万元、97,831.1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2,774.57万元、81,054.90万元、95,482.25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248.31万元、8,823.06万元、13,129.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310.38万元、9,445.53万元、12,915.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67.68万元、10,784.08万元、12,369.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25.43万元、7,864.25万元、18,375.62万元。

    公司ROE呈下滑趋势。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5.78%、30.23%、31.25%。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3,634.57万元,负债总额65,320.35万元。

    2022年1-3月,光大同创实现营业收入23,625.38万元,同比增长10.24%;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778.56万元,同比减少16.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414.06万元,同比减少28.8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5.69万元,上年同期为2,056.99万元。

    2022年1-6月,光大同创营业收入预计为43,401.48万元至52,0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0.49%至20.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647.57万元至5,34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1%至23.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766.50万元至5,48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5%至29.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光大同创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40%、51.81%、54.88%;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34.23%、35.38%、27.97%。

    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光大同创流动比率分别为1.81、1.47、1.45;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3.20、2.35、4.32;光大同创速动比率分别为1.64、1.29、1.28;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2.89、2.08、3.99。

    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10%、37.12%、33.19%。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各期,防护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62%、30.92%、31.18%;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5.63%、47.59%、36.38%。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防护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97.72%、88.11%、87.43%,产销率94.99%、96.27%、98.84%;功能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98.92%、87.56%、74.36%,产销率92.79%、93.11%、96.53%。

    报告期内,公司防护性及功能产品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均在96%以上。其中,防护性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65.50%、57.16%、55.15%;功能性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32.10%、40.59%、41.09%。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2020年、2021年,公司防护性产品里的个人电脑类销售单价分别下降6.17%、7.84%,电子配件类销售单价分别下降2.02%、22.89%。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光大同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31,847.81万元、36,843.17万元、41,124.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6%、44.32%、41.3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5、2.42、2.5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合计分别为1,076.59万元、1,870.45万元、4,371.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3.36%、6.30%。

    经计算,2019年至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分别为32,924.4万元、38,713.62万元、45,496.13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4,174.46万元、6,807.88万元、8,248.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8%、12.23%、11.89%。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12、9.64、8.89,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平均水平。

    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40%、64.49%和67.54%。报告期各期,联想集团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对联想集团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35%、39.70%和46.04%。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主要客户为和硕科技、纬创资通。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关于公司向客户采购情况。光大同创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客户采购的情形,采购金额分别为1,597.89万元、42.98万元和56.4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4.94%、0.09%和0.10%。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以及竞争对手销售情况。光大同创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供应商销售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1,214.41万元、1,329.90万元和1,856.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3%、1.60%和1.86%,销售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主要是向供应商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EPE可回收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竞争对手销售产品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45.32万元、7.48万元和0.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7%、0.01%和0.00%。

    前两大供应商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2018年,光大同创的第一大供应商为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金额2,576.40万元;第二大供应商为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1,573.11万元。资料显示,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日,安徽英美达成立于2018年3月5日。

    随后,2019年,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继续为公司第一、第二大供应商。2020年和2021年,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为第一、第四大供应商。

    此外,招股书显示,华景微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9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2018年、2019年,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1.01万元、871.52万元,2019年采购金额相对较大。华景微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

    2020年新晋的前五大供应商无锡山秀,是光大同创的关联方。光大同创招股书指出,无锡山秀2020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2019年、2020年,公司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分别为21.74万元、2,067.65万元,2020年采购金额相对较大。

    2020年12月,光大同创以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重庆致贯35%的股权,重庆致贯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2,820.00万元,交易双方参照评估值并双方协商确定收购前重庆致贯整体价值为12,714.29万元。但重庆致贯资产规模及利润规模均较低,光大同创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但未具体列示评估涉及的收入、利润、现金流等数据。报告期内,光大同创与重庆致贯存在重叠供应商。因此,深交所两次问询关于收购重庆致贯35%股权的相关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形式占用的情况。2018年末马增龙曾占用公司资金34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公司向马增龙偿还关联拆借资金600.00万元。2019年初经财务核算公司向马增龙多偿还了349.37万元,从而产生了资金占用情形。2019年1月7日,马增龙将349.37万元返还公司账户,关联资金拆借余额清理完毕。

    公司曾受到税务部门、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子公司于2018年1月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公司于2018年4月、2019年7月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子公司于2019年4月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境外子公司于2021年12月受到墨西哥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

    据红星新闻,在估值方面,光大同创两份招股书申报稿也存在差异。仅隔数月,公司评估的每股公允价值与IPO达到拟募资额时的每股价格差了183.35%。2021年6月,光大同创提交首份招股书申报稿,拟募资8.51亿元,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以此计算,达到拟募资额时,光大同创每股价格至少为44.77元。而光大同创2021年12月提交的最新招股书申报稿显示,计算股份支付费时,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对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9.01亿元,相应每股公允价值为15.80元,以此确认股份支付费1796.47万元。

    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企业冲刺创业板

    光大同创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光大同创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1,900.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拟募集资金85,060.10万元,分别用于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光大同创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睿、刘俊清。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光大同创的控股股东为汇科智选,持股比例为37.52%。马增龙为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汇科智选控制公司37.52%表决权、通过同创智选控制公司14.50%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2.02%表决权并担任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光大同创的实际控制人。

    3年分红6500万元

    光大同创招股书披露了报告期内实际现金股利分配情况。3年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500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日股东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份额5,7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0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年5月20日股东会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份额5,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年7月18日股东会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份额5,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0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今年一季度净利降16.8%

    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6,402.75万元、83,127.42万元、99,536.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282.42万元、81,884.50万元、97,831.1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2,774.57万元、81,054.90万元、95,482.25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净利润分别为10,248.31万元、8,823.06万元、13,129.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310.38万元、9,445.53万元、12,915.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67.68万元、10,784.08万元、12,369.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25.43万元、7,864.25万元、18,375.62万元。

    2022年1-3月,光大同创实现营业收入23,625.38万元,同比增长10.24%;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778.56万元,同比减少16.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414.06万元,同比减少28.8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5.69万元,上年同期为2,056.99万元。

    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43,401.48万元至52,0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0.49%至20.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647.57万元至5,34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1%至23.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766.50万元至5,48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5%至29.77%。

    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光大同创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40%、51.81%、54.88%;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34.23%、35.38%、27.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负债规模相对较大。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光大同创流动比率分别为1.81、1.47、1.45;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3.20、2.35、4.32;光大同创速动比率分别为1.64、1.29、1.28;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2.89、2.08、3.99。

    光大同创表示,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大。

    毛利率连降

    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10%、37.12%、33.19%。防护性产品以及功能性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率最大,报告期内上述两项产品的毛利率贡献率合计分别为42.44%、37.00%和32.14%,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2019年、2020年、2021年,防护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62%、30.92%、31.18%;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5.63%、47.59%、36.38%。

    产能利用率未饱和

    2019年、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防护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97.72%、88.11%、87.43%,产销率94.99%、96.27%、98.84%;功能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98.92%、87.56%、74.36%,产销率92.79%、93.11%、96.53%。

    光大同创表示,2021年,公司功能性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应用于智能穿戴领域的功能性产品的产量下降幅度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应用于智能穿戴领域的功能性产品体积、单片规格相对较小,占功能性产品整体产量的比例较高。受下游智能穿戴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变动、客户生产基地调整及越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公司智能穿戴类功能性产品的产量规模相对较小,导致2021年功能性产品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滑

    报告期内,光大同创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防护性及功能产品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均在96%以上。其中,防护性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65.50%、57.16%、55.15%;功能性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32.10%、40.59%、41.09%。

    2020年、2021年,光大同创防护性产品里的个人电脑类销售单价分别下降6.17%、7.84%,电子配件类销售单价分别下降2.02%、22.89%。

    光大同创指出,2021年,公司销售的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单位价格同比下降22.89%、下降幅度相对较大。2020年、2021年公司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中栈板的单位价格相对较高,受客户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栈板产品的销量占比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导致电子配件类防护性产品2021年整体销售价格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具有合理性。

    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11亿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光大同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31,847.81万元、36,843.17万元、41,124.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6%、44.32%、41.3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5、2.42、2.5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4,174.46万元、6,807.88万元、8,248.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8%、12.23%、11.89%。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合计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3.44%、92.80%、72.14%,为期末存货余额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12、9.64、8.89,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平均水平。

    2021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为4371.68 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合计分别为1,076.59万元、1,870.45万元、4,371.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3.36%、6.30%。

    四成收入来自联想集团

    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40%、64.49%和67.54%。报告期各期,联想集团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对联想集团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35%、39.70%和46.04%。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主要客户为和硕科技、纬创资通。

    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

    报告期内,光大同创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

    关于公司向客户采购情况。光大同创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客户采购的情形,采购金额分别为1,597.89万元、42.98万元和56.4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4.94%、0.09%和0.10%。

    2019年公司向客户采购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9年10月收购了昆山上艺的相关资产并承接其客户资源,当年向其采购存货1,564.74万元。鉴于客户资源的承接和转换需要一定时间,在昆山上艺之客户的供应商转换至发行人之前,公司向昆山上艺销售功能性产品并由昆山上艺销售给最终客户,导致存在昆山上艺既是公司客户又是公司供应商的情形。在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存在少量需要客户所生产的产品的情况。公司根据内部采购流程向其采购,具有合理性。除昆山上艺外,公司向其他客户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10%、0.09%和0.10%,采购内容主要为EPE卷和模切产品,金额很小且占比很低。

    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以及竞争对手销售情况。光大同创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供应商销售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1,214.41万元、1,329.90万元和1,856.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3%、1.60%和1.86%,销售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主要是向供应商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EPE可回收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竞争对手销售产品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45.32万元、7.48万元和0.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7%、0.01%和0.00%。

    前两大供应商成立当年即合作

    2018年,光大同创的第一大供应商为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金额2,576.40万元;第二大供应商为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1,573.11万元。

    资料显示,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日,安徽英美达成立于2018年3月5日。

    2019年,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继续为公司第一、第二大供应商。

    2020年和2021年,安徽英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为第一、第四大供应商。

    此外,招股书显示,华景微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9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2018年、2019年,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1.01万元、871.52万元,2019年采购金额相对较大。华景微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

    2020年新晋的前五大供应商无锡山秀,是光大同创的关联方。

    光大同创招股书指出,无锡山秀2020年成为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2019年、2020年,公司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分别为21.74万元、2,067.65万元,2020年采购金额相对较大。2019年1月,公司与无锡山秀合作成立合肥山秀,双方共同合作发展碳纤维背板业务。2019年受处于合作初期、设备采购调试、客户认证安排、客户需求进度等因素影响,合肥山秀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较小、为21.74万元。伴随上述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拓展,2020年合肥山秀向无锡山秀采购碳纤维板材金额为2,067.65万元、采购金额相对较大并成为公司2020年主要供应商之一。

    深交所问询收购重庆致贯35%股权相关问题

    深交所两次问询关于收购重庆致贯35%股权的相关问题。

    2021年9月30日,光大同创公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显示,深交所就关于收购重庆致贯35%股权进行问询。

    2020年12月,光大同创以现金5,500万元以受让以及增资的方式取得重庆致贯35%的股权,双方协商确定收购前重庆致贯整体价值为12,714.29万元,光大同创增资后整体价值为15,714.29万元。2019年,重庆致贯营业收入为4,619.09万元、利润总额为259.20万元,净资产为951.49万元,利润总额及净资产的规模均较低。

    深交所要求,(1)说明重庆致贯的主要业务范围、与光大同创业务的关联性,分析以5,500万元取得重庆致贯35%股权的原因,结合2020年重庆致贯的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分析收购价格的公允性、定价依据、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及评估价值的合理性。(2)分析并说明对重庆致贯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3)说明重庆致贯及其除发行人外的其他股东与发行人股东、董监高、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密切关系、资金往来。

    2022年4月1日,光大同创公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显示,深交所继续问询关于收购重庆致贯35%股权的相关问题。

    2020年12月,光大同创以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重庆致贯35%的股权,重庆致贯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2,820.00万元,交易双方参照评估值并双方协商确定收购前重庆致贯整体价值为12,714.29万元。但重庆致贯资产规模及利润规模均较低,光大同创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但未具体列示评估涉及的收入、利润、现金流等数据。

    报告期内,光大同创与重庆致贯存在重叠供应商。公司向安徽明讯的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708.98万元、1,897.89万元和390.93万元。2018年、2019年,重庆致贯未向安徽明讯采购原材料。2020年5月重庆致贯逐步开始向安徽明讯采购。

    深交所要求,(1)说明收益法中重庆致贯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现金流等参数设定是否合理,是否设定业绩承诺,实际经营业绩是否实现收益法中的预计业绩,如未达到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2)说明重庆致贯2020年新增安徽明讯作为供应商的原因,向该重叠供应商采购内容、金额,采购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曾存在资金占用

    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形式占用的情况。

    光大同创表示,2018年末马增龙曾占用公司资金34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公司向马增龙偿还关联拆借资金600.00万元。2019年初经财务核算公司向马增龙多偿还了349.37万元,从而产生了资金占用情形。2019年1月7日,马增龙将349.37万元返还公司账户,关联资金拆借余额清理完毕。经核查,马增龙占用公司资金期间即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7日,其相关账户无大额转账、大额支出或取现情形,占用款项的还款来源均为公司多偿还的资金。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余额均已清理完毕,未再出现和产生资金占用情形。

    曾受到税务部门、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近年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子公司于2018年1月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四季青税务所于2018年1月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地税海季罚[2018]17号),因光大美科(北京)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四季青税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其罚款1,000元。北京美科积极进行整改并已经于2018年1月缴纳完毕上述罚款,该公司已经于2018年4月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公司于2018年4月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4月下发《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深国税光罚告(2018)11号),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公司罚款2,000元。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并已经于2018年4月缴纳完毕上述罚款。

    公司于2019年7月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2019年7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税简罚(2019)131955号),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公司罚款50元。

    公司子公司于2019年4月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子公司昆山光大同创计划在昆山市张浦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为100.00万元。2018年9月,昆山光大同创取得了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昆环建[2018]0780号)。2019年1月,昆山光大同创为测试流水线设备和环境指标进行了小批量测试生产;2019年2月,昆山光大同创完成了设备调试并积极安排环境影响评价检测及专家评审;2019年3月,昆山光大同创已经完成了专家评审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19年4月,昆山市环境保护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环罚(2019)第99号),该局于2019年1月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昆山光大同创投产后未及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同时昆山光大同创与审批环评相比增加自动粘合机一台,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环境保护局决定对昆山光大同创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同时昆山光大同创负责环保验收事务的员工也因上述事项被罚款5万元。

    公司境外子公司于2021年12月受到墨西哥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8日,子公司墨西哥光大同创因社保缴纳计算错误,被墨西哥社会保障部门处以710.16墨西哥比索(折合人民币226.98元)的罚款,上述罚款已于2021年12月29日支付完毕。

    估值差异

    据红星新闻,在估值方面,光大同创两份招股书申报稿也存在差异。

    2021年6月,光大同创提交首份招股书申报稿,拟募资8.51亿元,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以此计算,达到拟募资额时,光大同创每股价格至少为44.77元。

    而光大同创2021年12月提交的最新招股书申报稿显示,计算股份支付费时,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对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9.01亿元,相应每股公允价值为15.80元,以此确认股份支付费1796.47万元。

    仅隔数月,公司评估的每股公允价值与IPO达到拟募资额时的每股价格差了183.35%。上述两个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是什么?股份支付费计算又是否合理?

    (责任编辑:关婧)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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