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无党籍市议员林颖孟涉嫌用前男友叶曜彰当人头,诈领助理补助款,金额粗估逾百万元(新台币,下同)。案经检方复讯移送后,今(12)日将林颖孟、叶曜彰二人起诉。
林颖孟曾因在2014年参与3·18台湾部分团体和学生“反服贸抗争”事件而走红,后进入政坛。打着性别平等、保障劳工权益的等旗号维护形象的她,在2020年11月与五名前助理发生劳资纠纷,还被爆料是“惯老板”、“表里不一的假面甜心”。检方认为爆料内容有所依据,因此2022年3月发动搜索,兵分六路追查林的议会办公室及居所,并将林颖孟、郭羿岑、萧新晟等人带回移送往北检。
检察官讯问后,当庭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嫌逮捕林颖孟,并向法院声押禁见。不过,经与专案小组讨论后,改谕令100万元交保;林颖孟获释后还向媒体辩称,“我没有诈领助理费,我聘请的助理都是做组织工作、拓展支持者、帮我剪片、设计制图等,都有如实的工作,也有交付工作成果,给薪水是他们应得的,我更不可能拿他们的薪水进入我私人口袋。目前完全配合检方调查,相信事实会还原,司法会还我清白。”
今(12)日检方侦结,认为林颖孟涉嫌诈领助理费,金额粗估破百万,依法将林及其前男友叶曜彰起诉。(林静娴/编辑)
来源:海峡导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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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安街知事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
杨智渊,男,1990年1月21日出生,台湾省台中人。杨智渊长期鼓吹“台独”理念,伙同他人成立“台独”非法组织“台湾民族党”,以“推动台湾成为主权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为目标,大肆鼓噪“公投建国”,高调推行“急独”路线,策划实施“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分裂国家犯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犯罪。
近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勾连外部势力,妄图分裂国家,极力煽动两岸对立,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决运用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武器,对“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拒统、破坏和平的种种逆行,依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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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李俊峰环球时报记者陈青青李雪】中共中央台办的“台独”顽固分子清单16日又添7人,包括佩洛西窜台的主要筹划者萧美琴、大打“反中牌”的台“国安会秘书长”顾立雄、鼓吹“不对称战力”的绿营“名嘴”王定宇等。加上去年11月公布的第一批“台独”顽固分子苏贞昌、游锡堃和吴钊燮,累计已有10人被列入这一制裁清单。上周发布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中特别指出,民进党当局的谋“独”行径,是争取和平统一进程中“必须清除的障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田飞龙16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对“台独”顽固分子的制裁决定,就是依法“清除”祖国统一障碍之行动计划的一部分。“今天公布的‘台独’顽固分子名单,不是清单的全部,”中台办发言人16日警告“台独”顽固分子必须悬崖勒马,“任何人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振奋人心的新闻”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16日受权宣布对列入清单的一批“台独”顽固分子等人员实施制裁,决定公布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等为列入清单的“台独”顽固分子,对他们及前已公布的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采取以下惩戒措施: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依法终身追责。决定对游锡堃担任董事长的“台湾民主基金会”的执行长、吴钊燮担任董事长的“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的秘书长实施制裁,禁止其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言人特别指出,一段时期以来,少数“台独”顽固分子为一己之私,极力勾连外部势力进行谋“独”挑衅,蓄意挑动两岸对立,肆意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在佩洛西窜台期间表现尤为恶劣”。消息传到岛内,在台湾雅虎新闻网、中时新闻网等网站相关报道下面,岛内民众的跟帖空前火爆。不少网友直接点赞,“很好”,“振奋人心的新闻”,“台湾人民由衷感激,已经被民进党绑架太久了”。有网友痛斥“台独”顽固分子,“怎么看到萧就觉得是站在白宫草坪上的狗”,“请珍惜维持现状,不要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下场会很惨哦!!”在公布的制裁措施中,“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被岛内网友点赞最多,有网友表示:“制裁力度很大!”“早就该如此了。连台湾人都不齿那些左手猛赚人民币,却举起右手大唱‘抗中保台’的假面人。”——这条留言获得600多个赞。已经有岛内企业感到了制裁压力。曾经捐款给“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的桃园企业宣德能源称,当初认为金额并不大,没承想遭到被中台办点名的“无妄之灾”。据中时新闻网报道,虽然宣德能源与大陆并无生意往来,但“因涉事敏感”,16日该企业紧急召开内部会议,研究是否对外正式作出回应。“台独”顽固分子还在自嗨对于大陆投下的重磅震撼弹,民进党当局表面上仍表现出一贯的嘴硬。台“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16日宣称,这份制裁“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再次印证大陆方面“反应过度,借故制造危机,威迫台湾”。欧江安还指责大陆打击岛内“积极争取台湾能见度”的政要和意见领袖,称大陆想要制造“寒蝉效应”。民进党方面当天则宣称,台湾人民“不怕被恐吓、被威胁”。而一众受制裁的人员则唾面自干式地自嗨。民进党籍“立委”蔡其昌表示,被大陆制裁“是光荣、是骄傲”,也是他的“勋章”。王定宇甚至厚颜表示:“被升到佩洛西等级待遇,与有荣焉。”不过,此次被列在“第一名”的民进党当局驻美代表萧美琴16日保持低调,未作回应。岛内媒体注意到,连日来萧美琴刻意展现“软姿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台湾不会加入大陆的挑衅行动,台湾没有意愿也不与大陆进行军备竞赛”。可笑的是,日前为佩洛西窜台发放200块免费“民主鸡排”进行自我炒作的“时代力量”成员刘仕杰,16日又来蹭流量,表示这波“台独”顽固分子名单仍然没有他的名字,“令人遗憾”。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严安林16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一些“台独”顽固分子嘴上说不在意,还有人起哄怎么自己没被列进去。但这个制裁清单的震慑作用还是不小的,否则他们干吗要反应?!他说,震慑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心理上的震慑,因为制裁具有长期性和难以预料性。另一方面是对这些人及其亲属在实际利益层面的打击。还有一些“台独”分子可能短期内感觉“惩罚不到自己”,但只要被列入清单,就像是一把刀悬在了头顶,意味着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惩罚。“终身追责”,统一后兑现第二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的公布16日也引发了国际关注。英国《卫报》称,中国政府以制裁民进党当局高级官员及“民意代表”,并在台岛周边举行新一轮军事演习,来回应美国两党议员代表团对台湾的“短暂”窜访。路透社16日称,中国政府对7名“台独”顽固分子实施制裁,包括禁止他们进入大陆等,这是大陆对民进党当局“最新的愤怒谴责”。报道还说,制裁是在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本月窜访台湾后实施的,北京认为这一窜访事件向“台独”势力发出了错误信号。台湾中时新闻网16日分析称,大陆这波动作“紧随佩洛西访台、解放军军演而来”,被纳入名单的7名政治人物,大部分参与了佩洛西访台的接待和会晤活动。文章称,中台办发言人说,公布的名单“不是清单的全部”,又要求台湾民众自觉与“台独”分裂分子划清界限,这既是一种提醒,也算是一种警告,折射出岛内政党以各自管道与大陆保持沟通、维持互信的必要性。田飞龙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此次制裁属于行政制裁,是对“台独”分子及其关联方相关出入境资格、交易资格及其他利益的限制或剥夺,是根据其“台独”分裂活动之危害性而采取的相称性惩戒决定。未来,对“台独”分子的法律惩戒还可进一步延伸到刑事制裁范畴。他说,“台独”分子及其家族利益必将遭受越来越严重的打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比拼未来,是一场不可能胜出的政治死亡游戏”。“他们是国家的敌人,必须加以严厉打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红16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目前采取的措施基本上是在我们治理管辖权的范围之内,在这当中,最严厉的一个措施就是“终身追责”,因为这方面“是可以等到将来统一之后兑现的”。唐永红也表示,目前的清单中又加了7个人,其实还有很多,“一些人如果继续嚣张的话,我们会在将来公布出来”。不管民进党及其追随者怎么自嗨,“民意不会骗人”。“台湾民意基金会”16日公布最新民调,8月蔡英文的支持率较上月跌了7个百分点。“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表示,当佩洛西窜台及解放军空前大规模军演“加持”之际,蔡英文声望不升反降“恐怕是史上第一次”。其中,20岁至24岁的年轻人对蔡英文的支持率流失了将近20个百分点。中时新闻网16日称,这对向来视年轻人选票为“囊中物”的蔡英文来说,是个非常严重的警讯。不仅如此,报道称,尽管民进党当局再三宣传佩洛西窜访是“对台湾的重视与肯定”,然而,从民调来看,民众对因此而引发的安全危机与大陆对岛内的经济制裁相当在意——“蔡英文还要执迷不悟下去吗?”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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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籍男子杨智渊因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温州国家安全局刑事拘传审查。
一段时间以来,岛内少数“台独”分子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挑衅、制造对抗,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2020年11月,国台办就曾向外界释放拟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的讯息,并发出正告,若不及早悬崖勒马将被终身追责。道理讲尽,一些宵小之徒仍不思悔改,甚至借佩洛西窜台大做文章,以为抱着美国粗腿不放就能改变历史大势。殊不知,小小一颗“棋子”注定是被抛弃的命运,即便是甘当马前卒,也改变不了历史大势。
国安部门此番依法对“台独”分子实施刑事拘传审查,既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也符合民心、顺应民意。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是中国同各国交往的政治基础,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谁在这个问题上“玩火”,就是与14亿多中国人民为敌。而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也明文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对于“杨智渊们”,大陆方面将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即便有些人暂时无法缉拿归案,也可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判、定罪量刑。
雷霆举措释放信号,对“台独”顽固分子的惩戒才刚刚开始。连日来,国台办宣布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台湾民主基金会”“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予以惩戒,禁止大陆组织、企业、个人与为上述基金会捐款的宣德能源、凌网科技、天亮医疗、天眼卫星科技等企业进行任何交易、合作,禁止有关企业负责人入境,精准切断“台独”顽固分子的“钱脉”和“人脉”。此外,大陆方面还将进一步公开“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终身有效。可以说,在遏制“台独”造势方面,我们的“工具箱”从来不缺少利器,关键在于想不想用、何时拿出来用。任何以身试法的人,都逃不了法律的重拳、人民的审判。
台湾著名政治评论员黄智贤将“台独”比作癌细胞,坦言“癌细胞长得比人快,你必须跟它抢时间”。如今的信号已经十分明确,希望虾兵蟹将都能明白时与势在谁一边,早日悬崖勒马、低头认罪,别不见棺材不掉泪。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高源
编辑:崔文佳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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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李岩
新华社8月16日消息称,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16日受权宣布对列入清单的一批“台独”顽固分子等人员实施制裁。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此次制裁清单中,还提到了两个“基金会”。
新一批清单
中央台办发言人指出,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坚决打击“台独”顽固分子,决定公布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等为列入清单的“台独”顽固分子,对他们及前已公布的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依法终身追责。
发言人指出,统一是历史大势,是正道。“台独”是历史逆流,是绝路。今天公布的“台独”顽固分子名单,不是清单的全部。我们正告“台独”顽固分子必须悬崖勒马,胆敢以身试法,必将遭受严厉惩罚。任何人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我们希望广大台湾同胞认清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的害台本性,看清自身利益福祉所系,自觉与“台独”分裂分子划清界线,坚决抵制、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与大陆同胞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为什么是这7人?
根据政知君梳理,此次被列入清单的“台独”顽固分子劣迹如下:
萧美琴,台湾当局所谓“驻美代表”,中美混血。她曾在媒体上频繁散布谋“独”言论,多次鼓动台湾“参加”国际组织,多次策动美政客窜访台湾。
顾立雄,早年为陈水扁“御用律师”,台湾当局所谓“国安会”秘书长。曾窜访美国参加所谓“蒙特雷”会谈,讨论美国对台湾地区军售。
蔡其昌,台湾立法委员、“立法院”副院长。曾公开发表“中华民国台湾”不当言论,鼓吹“台独”。佩洛西窜台期间,蔡其昌参与接待。
柯建铭,在台担任“立委”多年,被《海峡导报》称为蔡英文当局的幕后军师,对两岸关系造成很坏的影响。
林飞帆,曾参与发动“反服贸运动”,直接造成两岸服贸协议被搁置,严重冲击两岸经贸关系。出任民进党秘书长后,加紧跟岛内外分裂势力勾连。
陈椒华,现任“时代力量”党主席,该党被定性为“急独”政党。
王定宇,民进党“立委”。曾通过媒体号召支持者集结包围赴台学术交流的时任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导致后者被推倒腰部挫伤。
两个“基金会”什么来头?
中央台办发言人还提到,决定对游锡堃担任董事长的“台湾民主基金会”的执行长、吴钊燮担任董事长的“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的秘书长实施制裁,禁止其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发言人提到的“台湾民主基金会”和“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是什么来头?
《南方日报》新媒体曾撰文披露,“台湾民主基金会”是台外事部门主管的公设财团法人,董事长由“立法院长”兼任,副董事长由台外事部门负责人兼任。
而“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同样是由台外事部门设立的公设财团法人,担任董事长的是吴钊燮。
文章称,两个“基金会”打着“民主”和“合作发展”的幌子,在国际上大肆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极力拉拢贴靠外部反华势力,攻击抹黑大陆,以金钱等为诱饵拓展台所谓“国际空间”,企图破坏国际社会一个中国格局。
另外,在“台湾民主基金会”的背后,还有个“幕后黑手”——那就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
自1983年成立以来,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就以干涉别国内政、颠覆别国合法政权作为主要目的。2003年,台湾当局在NED鼓动下成立所谓“台湾民主基金会”。
本月初,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曾宣布,将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台湾民主基金会”“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予以惩戒。此外,我方还宣布对捐款给上述两个机构的宣德能源、凌网科技、天亮医疗、天眼卫星科技等企业进行制裁。
资料 | 中国台湾网 《海峡导报》新华社等
校对 | 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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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按
台中人杨智渊打着在大陆“经商”旗号,竟然运营激进“台独”组织,高调推进“急独”,被大陆警方依法刑拘后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大陆用法律手段首次公开惩治“台独”分子为何说意义重大?国家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依据哪些法律条文?杨智渊涉嫌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是否也可以直接套用到其他“台独”分子?深圳卫视直新闻团队采访多位两岸学者与法律专家,详解其中门道。
“台独”分子杨智渊从拘传为何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安警察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独”分子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1天后,8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月5日,已依法通知其家属。
华中师范大学台港澳与东亚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肖登辉分析,杨智渊涉及的是一种刑事犯罪,所以前面有刑事两个字,而重点是在拘传两个字上面,在法律里面有一种行为叫“依法传唤”。在通常情况下,拘传所适用的是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过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所以,相对传唤而言,拘传又是更严厉的强制措施,这也说明相关部门的强制措施果断且严厉。
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拘传持续时间不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时以后就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以保证侦查依法继续进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就是,当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案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时候,就可以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因为杨智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他采取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讲,它比拘传更严厉,表明该案正在依法办理当中。
杨智渊以“经商”旗号行“台独”之实
值得玩味的是,作为一名不折不扣的“台独”分子,杨智渊不仅反对马英九、韩国瑜和洪秀柱等人的两岸交流政策,对蔡英文也非常“嫌弃”,理由竟是蔡英文搞“台独”的速度太慢了。据台媒报道,杨智渊外祖父是败退台湾的国民党老兵,曾祖父则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台湾本土“伪军”,死于太平洋战场,而他自己则成长于陈水扁执政时期,“台独”思想根深蒂固。18岁时他申请加入民进党,同年,他在“野草莓学运”中表现活跃,被台湾民进党选中重点培植,并担任民进党中央党部暨台湾青年志工队“校园青年驻校代表”,当时还是蔡英文向他颁发的聘书。
但后来,由于他年龄小资历浅,又没有什么可以捧成“领军人物”的炒作点,所以最后他也没能进入民进党高层的“法眼”。经历了一系列挫败,杨智渊仍不知悔改,在分裂国家一事上比民进党及“时代力量”更为激进。
2009年,杨智渊退出民进党,两年后与曾任陈水扁的政策顾问黄华等人一起成立激进“台独”组织“台湾民族党”。该组织成立以来,长期鼓吹所谓“推动台湾成为主权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高调推进“急独”。杨智渊2019年起担任该组织副主席,还曾以双重党籍身份,代表另一激进“台独”组织“一边一国行动党”参选2020年新北市永和区民意代表,遭遇失败。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杨智渊又高调串联分裂势力为“港独”站台,鼓动“多独合流”,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之后,他曾卖过二手车,经营居酒屋,在围棋班教儿童下棋,特别是近一年来,他更是打着“经商”与“围棋比赛”的旗号,不断在大陆展开活动。
有观察指,杨智渊被抓,凸显出大陆方面打击“台独”不在“大小”。同时,大陆对于岛内情况了如指掌。岛内资深媒体人罗友志就指出,因为杨智渊在台湾是一个“小咖”,不算一个非常特殊的重要分子。大陆刑拘杨智渊释放出的第一个信息,也就是不允许有“台独”分子。
首次以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追究“台独”分子刑事责任
外界也注意到,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追究岛内“台独”分子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
对此,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原副会长、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王在希认为,像杨智渊这样的“台独”分子恐怕不是少数,有的不仅在台湾岛内鼓吹分裂祖国,而且到大陆来私下搞一些“台独”分裂的活动。因此,这一次有关部门对杨智渊采取刑拘,而且依法对他进行审理非常有必要。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祝捷就指出,这突显了大陆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因时而变,实现精准打击。从法律角度来看,依照分裂国家罪严惩杨智渊,表明尽管国家尚未统一,但是我国的刑法是适用于台湾地区的。那么从更广阔视角来说,杨智渊并不是个例,而是“台独”分裂势力的一个代表,目前“台独”分裂势力挟洋自重,十分猖獗,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审查杨智渊,将对其他“台独”分裂分子形成示范效应和强大的震慑。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季烨则认为,以前大陆追究“台独”分子刑事责任,经常适用的罪名是“间谍罪”,比如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等,这些罪名更多是防御性的,也就是说,“台独”分子不能在大陆领域内搞破坏,但是现在我们适用的是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这两个罪名更加明确地站在了整个国家的角度,更加直接地针对“台独”分裂行径,更加明确地着眼于国家统一,这对于“台独”分裂分子是一种震慑。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者有何差异?
华中师范大学台港澳与东亚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肖登辉进一步分析,直接点明“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这两个罪名,反映大陆方面对杨智渊涉嫌犯罪事实的掌握力度。这两个罪名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所谓相同之处,它都是属于危害国家的犯罪,不同之处就在于,分裂国家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而煽动分裂国家罪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也就是说分裂国家罪在实施行为方面具有较大直接性,煽动分裂国家罪具有间接性。
拘传杨智渊
国家打出“法律组合拳”有哪些具体依据?
8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发表谈话明确指出,追究“台独”顽固分子的法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触犯法律的“台独”顽固分子,将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严惩不贷,依法终身追究责任。
肖登辉指出,国家安全部门对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的法律依据,有《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对国家安全进行规范的一部专门法律,当涉及到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时候,所直接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刑法而言,它作为一部规范犯罪和刑罚的基本法律,是本次有关部门实施行为的主要依据之一。
国家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反分裂国家法》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指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人违反上述法定义务,实施破坏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肖登辉将国家针对“台独”分子的法律规范体系特点总结为“三个结合”,一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结合”,我们既有关于反分裂的来自宪法的规定,同时也有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普通法的规定。二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结合”,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则属于实体法。三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结合”,一般法在此是指规定打击所有犯罪行为的刑法,特别法在此是指专门规定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专门的法律,即国家安全法。所以,国家目前针对“台独”分子的这套反制法律规范体系,已经相对比较成熟。
“缺席审判” “终身追责”——
“台独”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条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无论“台独”顽固分子在大陆、台湾地区还是境外任何地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逃境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缺席审判,且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一旦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台独”顽固分子将遭到终身刑事追责,即使逃到天涯海角,都无法逃脱国家法律的制裁。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祝捷分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专章规定了“缺席审判程序”,对于人身处台湾地区或者境外,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案件,在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在程序上,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提起公诉。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季烨表示,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刑事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台独”分子以为逃得了今天,躲在岛内就可以规避刑法的制裁,但是事实上,只要他们在继续从事“台独”活动,就无法躲过刑法的追诉期。那么在国家统一以后,必然要受到国家的依法追究。
作者丨丁蓁蓁,深圳卫视《关键洞察力》主编;陈晨,深圳卫视《决胜制高点》主编
编辑丨刘莹,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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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赵庆寺】
近来台海局势再掀狂澜。毫无疑问,“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也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
随着岛内“台独”分裂活动的不断加剧,当下看来,我们有必要综合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有力防范、制止、惩治分裂国家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事司法手段是反对“台独”分裂的强力武器
2016年以来,台湾岛内包括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极力挑动两岸对立,狂妄鼓吹“台独”谬论,大肆勾连外部势力。台当局通过策划实施“修宪谋独”、“公投谋独”、“倚美谋独”、“以武谋独”、“以疫谋独”等,不断进行谋“独”挑衅,把两岸关系推向危险边缘。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对分裂、反对外来干涉,是主权国家在国内法治实践中普遍遵循的原则立场。其中,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也是世界范围内各国的通行做法。
换言之,对于“台独”顽固分子,不能任由他们嚣张作恶、逍遥法外。
2021年11月,国台办发言人公布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3人为“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人员、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明确表示“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上绝不止这3人,郑重宣示将依法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左起)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资料图/香港文汇报)
此外,2022年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这也是一次对“台独”分裂势力的精准打击。
据悉,杨智渊1990年出生于台湾省台中,长期鼓吹“台独”理念,伙同他人成立“台独”非法组织“台湾民族党”,并以“推动台湾成为主权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为目标,大肆鼓噪“公投建国”,高调推行“急独”路线,策划实施“台独”分裂活动。
依法惩治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手段的强大威慑力。从国家法律规定来看,依法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具备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构建了精确严密的司法程序,形成了强大有效的实际惩治能力。
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为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严密的司法程序。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人违反上述法定义务,实施破坏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第六条同时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管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据此,“台独”顽固分子无论在大陆、台湾地区还是境外任何地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我国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台独”分裂分子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只要实施“台独”分裂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也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管辖与惩治。
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台独”顽固分子,涉嫌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可以视犯罪行为性质和情节,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罪名定罪处罚。国家司法机关完全可以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以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两岸尚未实现统一,这无形中增加了《反分裂国家法》实施难度。但国家会调动各种行政司法资源来追究“台独”顽固分子的刑事责任,不会任由其长期逍遥法外。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关于“追诉期限的延长”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其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由此可知,一旦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台独”顽固分子将遭到终身刑事追责。如此一来,通过公开审判,将把“台独”顽固分子永远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形成在世界范围内和国际舆论上严厉打击“台独”活动的高压态势。
法律利剑是捍卫一个中国原则的重要法治保障
大陆现行对台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处理台湾问题的总章程,而《反分裂国家法》是处理台湾问题的具体指针。
《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律是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独”促统政治责任和使命要求的重要遵循。自《反分裂国家法》实施以来,为遏制“台独”分裂图谋、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种情形,明晰了法律红线、底线。但囿于篇幅所限,《反分裂国家法》的相关规定都是比较原则性的。因此,对于实践中从事分裂国家行为犯罪分子的惩戒,需要通过刑法中的刑事责任来贯彻和体现。
就此而言,追究“台独”顽固分子的刑事责任,即是《反分裂国家法》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形成了明显的补强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危害国家安全罪”专章,明确规定了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结果,对“台独”分裂势力具有极大的威慑作用。
在构成要件上,分裂国家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只要行为人具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事实就构成犯罪,不论此种行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
而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网络或者其他方式,鼓动、刺激、怂恿、引诱、激励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他人而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煽动的对象,可以是一人或众人。煽动的方式多种多样,被煽动者是否接受煽动从而实施行为,并不影响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成立。
从惩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1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零三条第2款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六条对与境外势力勾结实施分裂国家犯罪作出从重处罚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律成为世界各国处理内政和国际事务的主要依据和方式,法律斗争已经成为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方式和基本工具。法律能够有效凝聚民众对国家统一前景与反分裂斗争的理性共识,并为国家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程序上的安排,有效震慑分裂国家的活动。
因此,在反分裂斗争过程中,法律的主要任务不仅在于对“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政治立场的确认,还在于为反分裂斗争提供学理支持和正当性支撑。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决综合运用《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拒统、破坏和平的种种逆行。
从现实来看,岛内“台独”分裂势力不断升级各种分裂活动,执意推动“法理台独”,妄图降低“修宪”门槛为谋“独”打开方便之门,推动所谓“修宪公投”删除“国家统一”的表述,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妄图推进“渐进台独”,寻机谋求“法理台独”。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铤而走险、触碰红线,将迫使大陆不得不依法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断然措施予以坚决粉碎。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些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
《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结语
“台独”分裂分子无论如何谋“独”,都无法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和法理事实。国家安全机关将根据形势变化和战略需要,加大依法惩戒和打击“台独”分裂势力的力度,切实保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我们坚决反对和遏制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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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岛内媒体8月5日报道,臭名昭著的“台独”分子、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当天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宣称捐赠1亿美金,用于“对抗”大陆。其还表示,他之所以捐出1亿美金,就是为了协助台湾加强军事防卫,唤醒台湾人不贪财畏死的意志。对此国台办回应称,曹兴诚的所言所行歪曲基本事实,疯狂攻击抹黑大陆,为“台独”势力和外部势力张目,代表不了台湾工商界,更代表不了广大台湾民众,注定枉费心机。我们相信绝大多数台湾工商界人士和台湾同胞能够明辨是非,认清“台独”只会给台湾带来深重祸害,认清美国“以台制华”的险恶用心,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如今两岸局势因为佩洛西的窜访而持续升温,中国大陆围台的军事演训也正在进行中。大陆出动如此规模的军事力量,形同封锁台湾三天,所针对的就是曹兴诚之流的“台独”分子。而曹兴诚这个时候跳出来,自然是有煽风点火的意图,是想要调动台湾舆论“抗中保台”的情绪,也是在变相的支持两岸对立。而最为讽刺的是,曹兴诚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要唤醒台湾人不贪财畏死的意志。他自己却早在2011年加入新加坡籍,子女也都是美国籍。从这个角度来看,曹兴诚就是一个外国人,拿着大把钞票忽悠台湾民众与大陆对着干。
试想一下,如果大陆真的对台出手,开启武统台湾的进程,曹兴诚之流是外国籍,估计会拍拍屁股走人,承受战争带来伤害的还是台湾民众。由此可以看出这些“台独”分子的险恶用心,它们不过是政治投机者。由于佩洛西窜访台湾,让台海局势持续升温,大陆的环台军演更是给岛内极大的压力与威慑。而随着美台不断勾连,挑衅大陆底线,中国大陆对和平统一的耐心也逐渐被消磨殆尽。有专家表示,此次佩洛西窜访台湾,有很大可能让“武统”登上历史舞台,中国大陆对“台独”分子的打击也将更加强硬。
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一些“台独”分子,试图利用大陆施加给台湾的压力,来挑动台湾民众对抗大陆的情绪。只要能够成功挑动两岸对立情绪,它们就可以刺激岛内民粹主义的发展,让两岸更加敌对,统一也将变得更加困难。如果台湾能够继续坚持“不独不统”,甚至是“依美谋独”,实现所谓的“独立”。那么这些“台独”分子就可以积累充足的政治资本,摇身一变很可能成为“独立后台湾”的高层政客。但这些野望也只能在想象之中,中国大陆这次的围台军演,就直接打破了“台独”势力的幻想,因为我们动用了足以消灭任何“台独”势力的力量,在绝对力量面前,所有的挑拨和阴谋诡计都没有用武之处的。
曹兴诚之流数典忘祖的跳梁小丑,每当两岸关系紧张的时候,他们总会上蹿下跳,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其实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几天了,国台办已经直接点名对其痛批,说他疯狂抹黑大陆,为“台独”张目!后续大陆方面必然会有一定的反制措施,对曹兴诚之流的“台独”势力进行必要的制裁。今后他们是绝对无法在与大陆做任何生意了,就是出入境大陆他们都会被限制。而且他们早晚是要被清算的。
殊不知,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便依法对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这就是“台独”分裂势力最后的归宿和下场。对此中方早有表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决运用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武器,对“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拒统、破坏和平的种种逆行,依法严惩不贷。曹兴诚之流等着吧,妄想分裂祖国,对抗大陆,早晚要被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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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独”势力当中,有一个人被称之为“台独祖母绿”,她就是吕秀莲。吕秀莲此人是一个顽固“台独”分子,从创办美丽岛杂志以来,她已经秉持“台独”观念数十年。
而吕秀莲相较其他“台独”分子而言,还有一点非常“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她谎言连篇,在30年内曾2次欺骗大陆,让我们以为她转而主张两岸统一。
其实,吕秀莲所谓的“态度转变”都是为了在大陆捞得好处,或者是利用大陆在台湾岛内捞取好处,她内心“台独”的立场从未改变。
如今,吕秀莲似乎又开始了她的“表演”,她猛烈批评蔡英文当局的大陆政策,还声称大陆一定会解决统一问题,如果民进党无法“避战”,就应该切腹。难道说吕秀莲真的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吗?
“台独祖母绿”发迹于上世纪末
吕秀莲出生于1944年,是台湾桃源县人,虽然她祖籍在福建省南靖县,但这并不影响她有着根深蒂固的“台独”思想。
其实,吕秀莲一开始并没有展现出其“台独”立场,甚至在早年,她还是国民党的一员。1978年时,吕秀莲从美国哈佛大学取得了法学硕士的学位,随后她决定返回台湾参加桃园区“立委”的增额选举。
在一番协调之下,吕秀莲以“党外”人士的身份参选,并因此被国民党正式开除党籍。此后,吕秀莲逐渐展现出了自己的“台独”立场。
1978年底,美国与台湾“断交”,并准备正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这引起了吕秀莲等人的不满,他们发布了所谓的“国是声明”,声称台湾的命运应该由台湾人来决定,甚至吕秀莲还大放厥词,称国民党是“外来政党”,台湾历史则是“被异族统治”的“民族运动史”。
这显然已经展现出了吕秀莲的“台独”立场,也就是说至少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吕秀莲就已经形成了“台独”思想,并妄图将这一分裂祖国的思想传播到全台。
1979年,吕秀莲参与创办了《美丽岛》杂志,这是一本宣扬“台独”思想的杂志,还专门与国民党作对。
这当然受到了国民党当局的打压,但吕秀莲等人坚持反对国民党,导致“美丽岛事件”爆发,黄信介、吕秀莲等“党外人士”与国民党当局爆发了激烈冲突,造成双方近200人受伤。
在“美丽岛事件”被国民党当局镇压之后,黄信介等为首的“党外人士”都被判刑,吕秀莲也因为此事被判处了12年有期徒刑。
不过,在1984年,吕秀莲就借着“旧病复发”为名获得了“保外就医”,此时吕秀莲服刑尚未过1/3。
在出狱后,吕秀莲立即在亲戚的资助下前往美国哈佛大学留学。在美国期间,吕秀莲与海外的“台独”分子联系密切,这进一步加强了吕秀莲的“台独”思想。1988年,吕秀莲返回台湾。
到了1990年,吕秀莲正式加入民进党。但此时,她其实还没有真正在大陆人民暴露自己的狂热的“台独”立场,甚至还将大陆当作她的“政治提款机”,通过操弄大陆议题来获得岛内的支持。
其实,当时民进党的要员都在将目光转向大陆,因为当时民进党并没有确立“台独党纲”,他们发现前往大陆投资的台商越来越多,于是就也将目光转向大陆,以图获得台商的支持。
民进党当时甚至还曾提出,民进党和大陆之间没有矛盾,反而是国民党与大陆之间有“历史恩怨”。或者我们可以说,当时民进党的主要目标还在于发展壮大、击败国民党,而非与大陆产生矛盾或是一味主张“台独”。
媒体报道显示,1991年时,吕秀莲就曾到大陆祭祖。由于吕秀莲的祖籍在福建南靖县书洋乡,吕秀莲在访问大陆时,就曾到该地祭祖,吕秀莲的哥哥还曾出资60多万元人民币重建吕氏宗亲的祖祠。
当时,吕秀莲还站在吕氏祖先所修建的土楼龙潭楼的古井边上说,她要喝一口故乡的水,这叫“饮水思源”,吕秀莲本人还在当地留下了笑容满面的照片。
此举一度引起了大陆许多人的好感,不少人认为吕秀莲是一个可以帮助改善两岸关系的人,可没想到的是,吕秀莲所做的事情恰恰相反。
1992年,台湾岛内再次兴起了媚日的风气,吕秀莲也借此机会不断向日本示好。吕秀莲曾经亲自率团访问日本,并称“台湾是台湾,大陆是大陆”,展现出了其“台独”的主张。
吕秀莲还曾在日本发表荒谬言论称,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是中国大不幸,确实台湾的“大幸”,因为大陆贫穷落后还愚昧。
后来,吕秀莲还大放厥词,不仅公然声称台湾是“主权国家”,还说“台湾和中国在血缘上是远亲,在地理上是近邻”,充分暴露了其“台独”主张。这说明她一贯认为海峡两岸是“一边一国”,还故意用亲善的口吻来“恶心”我们,其“祸心”根本藏都藏不住。
1996年时,吕秀莲还曾参拜靖国神社,并声称台湾是“日本领土”,践踏大陆的原则和底线。
虽然吕秀莲的立场看起来“摇摆不定”,但实际上她的立场从来都没有改变,而她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赢得选举而已。
认为“台独”已经实现
在吕秀莲不断迎合岛内“台独”、亲日派势力的情况下,民进党在岛内的支持率也是与日俱增。
2000年,陈水扁和吕秀莲搭档竞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竟然一举成功,两人分别当选了台湾地区的正副领导人,在2004年还获得了连任。
不过,有资料显示,吕秀莲在任上干得其实并不太开心。这主要是因为她其实想当台湾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但陈水扁却没有答应,这让吕秀莲心怀不满,在她卸任之后,就开始与民进党“渐行渐远”。
此外,由于陈水扁的贪腐风波“连累”了大批民进党人士,这更让吕秀莲想和民进党“切割”,以保全自己。
但由于2008年马英九成功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民进党集体受到了“打压”,吕秀莲更是一度陷入失意之中,为了“东山再起”,吕秀莲又将希望放在大陆,希望可以通过大陆来重振自己的事业。
2009年,吕秀莲特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希望再次到大陆进行访问,与大陆进行“理性沟通”,她还表示民进党也不应该排斥与大陆交往的机会。
吕秀莲的这番话引起了民进党的强烈不满,但对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的大陆而言,似乎是一个“友善”的信号。因此,当时大陆方面还曾表态说,只要赞成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们都欢迎他们以“适当的身份”来大陆参观访问。
显然,大陆方面没有过于计较吕秀莲过去“台独”、媚日的言论,反而对吕秀莲释放出了善意。
后来,吕秀莲还提出要监督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似乎其立场再次发生了转变。
但其实,这也不过是吕秀莲的“伪装”而已。
回头看来,吕秀莲会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是因为在她的心里,台湾已经实现了“独立”,她想要的交流、和平,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而她并没有将这一“基础”宣之于口。
直到2011年,吕秀莲公开声称,台湾已经“独立”15年,人们才发现,原来在她的心里,自从1996年民进党第一次掌握台湾地区大权时,台湾就已经“独立”。而她想要谋求两岸和平,不过是要为“独立的台湾”寻求一个更好的氛围而已。
当吕秀莲的真面目再度被揭穿、当她发现从大陆这里捞不到什么好处之后,吕秀莲又开始对大陆进行抹黑和攻击。
例如,吕秀莲曾说台湾的大停电是大陆的阴谋,她造谣称这是“战争的前兆”。
虽然在2018年时,吕秀莲终于退出了民进党,但她很快又加入了一个更加极端的“台独”组织,即“喜乐岛联盟”。
“喜乐岛联盟”是一个主张“台独”的组织,提出了所谓“独立公投,正式入联”的目标,是一个非常极端的“台独”组织。
虽然该组织在民进党的打压之下已经日渐衰退,但从吕秀莲的种种举动来看,她“台独”的思想根深蒂固,基本上难以改变,其实我们就不应该对其抱有什么希望,更不应该幻想她真的会弃暗投明。
但最近几年,吕秀莲不断批评民进党和蔡英文当局,不知道的人甚至还以为她是一个“统派”,为什么她又要做出这番姿态呢?
我们不能再上吕秀莲的当
近年以来,吕秀莲曾多次召开记者会批判蔡英文,甚至还抨击蔡英文说“台湾会亡在你手上”。
这还不够,进入2022年以后,吕秀莲对于蔡英文当局和民进党的批评更是猛烈。
2022年2月,吕秀莲批评蔡英文“依附美国”,在两岸政策中没有新的主张。吕秀莲还抨击了吴钊燮等顽固“台独”分子,声称他们是为了“政治私利”才长期“反中”。
并且,吕秀莲还对台湾青年说,在有生之年,大陆一定会解决台湾问题,但台湾需要的“和统”而非“武统”。如果民进党无法避战,那么民进党当局就应该“切腹”。
光从吕秀莲的这些言论来看,不知道的人恐怕都要以为她是一个“统派”,而非是当年的“台独祖母绿”了。
为什么吕秀莲会再次“转变”立场?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吕秀莲不仅对民进党当局忙于“分赃”感到失望,更是因为她已经得罪了大批绿营政客乃至是背后的金主,其交往的人员也逐渐向蓝营靠拢。
这让吕秀莲开始抨击民进党,而抨击民进党最好的方式,当然是指责他们的两岸政策以及在岛内的施政手段。
此外,现在的大陆已经不是上世纪90年代时的样子了。
中国的崛起、在世界上影响力的不断增加,让吕秀莲开始变得更加“务实”:她知道惹怒大陆的后果,台湾已经承受不起,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也不能表现得过于激进。
但就算如此,吕秀莲其实也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台独”立场,我们绝对不能再上她的当,因为实际上从她的一些言论来看,她最多只是从激进的“台独”分子,转变成为了一个“暗独”而已。
例如,虽然最近吕秀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两岸至少有35万人通婚,后代子孙不能发生战争。但她同时将大陆和台湾的关系比作俄罗斯与乌克兰,声称两岸开战之后,那么多年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而且台湾岛不像乌克兰,一旦开战,岛上的难民将无处可去。
这话听起来是在两岸之间谋求和平,但我们只要仔细一想,就能发现,其实吕秀莲还是没有改变其“台独”的主张,毕竟,台湾和大陆、乌克兰和俄罗斯是两组完全不同的关系。
众所周知,乌克兰和俄罗斯是两个国家,自从苏联解体之后,两国之间虽有矛盾,但始终也是国际上公认的两个国家。
可台湾和大陆之间同属于一个中国,怎么可以用两国关系来做类比?这实际上不还是在追求“台独”吗?
虽然我们确实应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但对于吕秀莲之流,他们真的是值得我们团结的人吗?这些人在享受了大陆的优待和“惠台”政策,拿走了了大陆给他们带去的好处之后,依旧坚定不移、肆无忌惮地搞“台独”,似乎并不值得我们“团结”。
甚至于再团结他们,对我们来说更是一种“羞辱”,我们可不是什么“冤大头”,可以让吕秀莲之流一次又一次地欺骗,为自己谋取利益。
退一万步来说,对于吕秀莲,我们应该听其言、观其行,让时间来证明她是不是真的摒弃了“台独”立场,真心拥护两岸的和平统一。
如果吕秀莲真的弃暗投明,我们当然欢迎,可如果吕秀莲只是因为认清了历史大势,想要通过大谈“和统”来逃避大陆的制裁,那么我们也绝不能让她称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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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柳扶风工作室 孙玉良
诈骗惯犯、“台独”头子蔡英文又被起诉了!8月22日,台湾前行政机构新闻局长钟琴等人前往台湾高等检察署告发蔡英文涉嫌触犯“刑法”外患罪中的“诱敌开战罪”,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支持钟琴的,有认为钟琴是作秀的,说啥的都有。自老妖婆佩洛西窜访台湾后,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不少妖魔鬼怪到台湾打卡,这让蔡英文应接不暇。最近来的是美国印第安纳州共和党籍州长埃里克·霍尔库姆,也有叫他候康安的,开了美国州长窜访台湾的先河。
此次告发蔡英文的台前行政机构新闻局长钟琴,曾是1972年台湾的“联考状元”,妥妥的一名学霸,一度被称为台湾“女神童”,在台湾的知名度很高。钟琴曾当过另一位“台独”大佬陈水扁执政时的首任“新闻局长”,与陈家关系相当密切。密切到什么程度呢?如果媒体采访陈水扁的夫人吴淑珍,吴淑珍并不作答,一般都由钟琴代答的,而吴淑珍只是点头示意即可。钟琴做陈水扁的新闻局长只有几个月,就转为“政务委员”兼任“行政院南部服务中心主任”。钟琴虽然曾经在陈水扁手下干过事,但她并没有加入民进党,至今仍是一位无党派人士,且跟“独派”渐行渐远,并不是一条心。
蔡英文在绿营也并不是铁板一块,钟琴在绿营呆过,但她同时也是“空心菜”最大的反对者之一。钟琴并不是第一次告发蔡英文,她曾多次向蔡英文开炮,内容包括防疫无能、涉嫌贪污、渎职、废弛职务致人于死等。钟琴曾经与蔡英文是官场“同事”,她做“新闻局长”时,蔡英文是陈水扁手下的“陆委会主委”,可以说彼此都有一些了解,谁也瞒不了谁。蔡英文靠欺诈手段骗取台湾的大位后,钟琴认为其执政团队完全没有羞耻感,比陈水扁执政时还烂,一门心思捞钱、贪污和扩权,对台湾的伤害比陈水扁执政时严重一百倍。
此次钟琴起诉蔡英文犯了“外患罪”中的“诱敌开战罪”,矛头再指蔡英文,得到了部分网民的支持。不过钟琴把祖国大陆看做“外患”,称作“敌人”,还是一副“独派”的腔调,脑箸并没有扭转过来。其实台湾真正的“外患”和“敌人”哪里是祖国大陆,是美国和日本。蔡英文最大的罪名,不是什么“诱敌开战罪”,而是诈骗罪、卖国罪,她是一名诈骗惯犯,连学术论文、博士头衔都是假的;她又是一名顽固的“台独”分子,妥妥的美日走狗,中国汉奸。蔡英文是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的,是坚决反对“九二共识”的,她一生未婚,“台独”思想在她心里根深蒂固,很难做出改变。虽然中国至今并没有把她列入顽固“台独”分子予以制裁,但地球人都知道她是全台最大的“台独”头子,连苏贞昌、游锡堃等人都甘心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中国没有把蔡英文列入“台独”黑名单,只是一种策略罢了。我相信她早晚会被列入,因为就她的所作所为,妥妥的是一名死不改悔的“台独派”。
我们得承认,蔡英文是有一些本事的,统派多年来的“倒蔡”工作,并没有把蔡英文扳倒,可见反“台独”工作是多么的任重道远。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但由于美国的霸权主义干预,使两岸问题变成了中美台问题,如果再加上日本这个美国跟班,两岸问题又演化为“中美台日”四方问题,其中美国是台海动荡的最大乱源。民进党的所作所为,是“奉旨行事”的,背后的主子是美国,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当年马英九是本来想签署一个两岸和平协议的,但遭到了美国的反对,马英九又没有反美的勇气与决心,所以停留在“不独、不统、不武”上戛然而止。美国哪里是真心的希望两岸“和平统一”?它是真心不希望两岸统一的,两岸分裂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它怎么肯轻易失去这么一枚遏制中国发展的棋子呢。
霍尔科姆率领的印第安纳州代表团将对台湾进行为期四天的窜访,这是本月窜访台湾的第三个美国代表团。美国加大了挑衅中国的力度,客观上给了中国足够的以非和平手段统一台湾的理由。佩洛西窜访台湾,激起了解放军规模宏大的围岛军演,如果美国的议员、州长代表团常态化窜访台湾,中国又能有什么好办法进行有效反制呢?让我们拭目以待,我相信郁慕明老先生的判断,统一之战不知道哪一天晚上就会打响,蔡英文不断作死,最后量变达成质变,就是她上断头台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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