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奉楚
8月1日,江西上饶信州区一餐厅老板反映,城管说门头只能写店名,不能写经营内容。当天,几名城管来拆除了门头中有经营内容的字样。8月4日上午,上饶市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有文件统一规定,招牌只写店名。”上饶市政府官网上一篇名为《上饶市中心城区店招门楣设置导则(试行)》的文件有关于店招门楣设置的要求:“店招门楣内容只能有店面名称及相关标识和图案,禁止有经营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信息,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8月4日《北京青年报》)
上饶市的新规出台以后,自然引起了很多经营者的不满,正如报道指出的那样,一些餐厅老板认为不太合理。“我们开店,肯定要写上经营内容,才知道卖的是什么东西,就像路标一样告诉人们去哪里。这是顾客需要的,也是店家需要的。”可以说,经营者对该新规不理解、不认同也在情理之中。相反,这一新规已经涉嫌权力越界,对疫情后中小经营者的复产复工有害无利。
现实中,一些小商小贩往往都会在招牌上标明经营内容和经营种类,以便于走在大街上的消费者一目了然,同时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而如何书写店招,店招内容是什么,完全属于经营者的权利,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城管也好,市场监管部门也好,无权介入干涉。
权力的运行应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而权利的行使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即对于监管部门,只要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管理,行政部门就不应过多介入干涉,而应遵循市场规律,由市场自行调节。对于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来说,只要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某种行为和事项,就可以自由无阻地从事某种行为。这是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市场活力的应有之义。
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无针对商家招牌的大小、内容等相关的规范约束,所以如果将招牌作为广告宣传来对待的话,经营者只需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如《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虚假;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由上可知,经营者是否在招牌上写明经营内容、范围,完全取决于其个人意愿和经营惯例,监管部门无权干涉。即便城管等部门基于城市美观、规范考虑,也无权插手店招内容。相反,过分干预经营者合法的经营行为,拆除现有店招,只会增加经营者负担,扰乱市场秩序,对后疫情时代减轻经营者负担,促进复工复产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标明经营内容已经约定俗成的情况下,删去该内容只会给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不便,让消费者只能到店内查看经营内容也与疫情防控原则相悖。相关部门理当知错即改,及时纠正不当决策,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减轻其权力越界带来的不利影响。漫画/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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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朱文龙
8月1日,江西上饶信州区一餐厅老板反映,因为城管说门头只能写店名,不能写经营内容,自己餐厅门头中有经营内容的字样被拆除了。除了自家餐厅外,还有一家店铺也是由城管拆除,另外一家是自行拆掉了。
8月4日上午,上饶市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有文件统一规定,招牌只写店名。”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统一规定”指的是一篇名为《上饶市中心城区店招门楣设置导则(试行)》的文件。该文件要求,店招门楣内容“禁止有经营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信息。”
从相关报道来看,不少店主对上饶城市管理部门的举动表示了不满。有店主直言“我也不理解为什么”。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牌匾是商家的“脸面”,很多商家都有自己沿用已久的牌匾。上饶以“一刀切”的方式抹去店招门楣上的经营范围和商品种类,实质上就是取缔商家独有的标志。这样的做法,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识别商家的难度,更侵犯了商家的正当权益,给商家的经营造成了困难。
这样说,上饶城市管理部门可能会觉得“冤枉”。毕竟,从表面上来看,这次拆除行动,“有理有据”,但实际上,“禁止有经营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信息”这则规定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商家设置招牌的目的是广而告之,图的是让大众知晓。也正因如此,各地不约而同把招牌视为户外广告,所制定的设置管理条例等,其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为《广告法》,但翻阅《广告法》中所有条款,也没有发现一条说招牌里禁止写上经营内容,禁止的只是虚假宣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从网传的视频来看,上饶城市管理部门拆除的都是类似“无油炒菜、全麦面食、披萨焗饭”这样的字样。显然,这些菜名并没有社会危害性,其被拆除,毫无道理可言。《上饶市中心城区店招门楣设置导则(试行)》属于地方规范性文件,显然应当服从于上位法,其内容不得与《广告法》冲突,更不能私自越界、变相扩权。
城市管理者不是不能对商铺的牌匾和标识进行管理,但是必须要依法依规,不能侵犯商家的合法权益。显然,上饶城市管理部门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上饶城市管理部门的拆除行动,应及时叫停。
上饶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在于上饶患上了权力“洁癖”。上饶之所以对牌匾“下手”,按照他们的说法,是为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立面空间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上饶的城市管理者显然对“整洁、优美、有序”会错了意,将其机械地等同于“只要店名,不要内容”。受这种心态的影响,他们开始戴着“放大镜”挑商户的毛病,丝毫不顾及商户的直接感受和实际情况,完全是一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做派。在这种情况下, 上饶上演“不让经营内容入招牌”这一出“闹剧”,也就不奇怪了。
在法治社会,公权力部门运行的基本准则无非七个字“法无授权不可为”。如何做到这一点,值得上饶城市管理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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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江西上饶信州区一餐厅老板反映,城管说门头只能写店名,不能写经营内容。当天,几名城管来拆除了门头中有经营内容的字样。
8月4日上午,上饶市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现在有文件统一规定,招牌只写店名。”而统一门楣招牌的目的,是市容市貌达成一致,经营内容可以通过电子屏等其他经营技巧展示。
央广网:市容管理的形式主义当休矣
招牌只写店名,不写经营内容,当地是为了市容市貌更整洁有序。难道几个字的经营内容,真影响街道的美观吗?对此类招牌一拆了之,“面子”貌似整洁了,却伤了市民生活和商家经营便利的“里子”,让城市少了“烟火气”和活力,实属矫枉过正。此前,就有一些地方以“美化市容、规范管理”为由,要求店铺招牌“黑白配”,遮“烟”挡“酒”、汉字改拼音等,引发网友嘲讽。这种市容管理的形式主义当休矣!招牌管理看似“小事”,却真实检验着当地社会治理水平,深层次反映一座城市的素质与温度。群众想要的是一个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和充满文化底蕴、人人友爱、舒适便利的城市生活空间,而不是那些整齐划一、空洞无味的招牌!
北京青年报:这一举措涉嫌行政权力越界
这一新规已经涉嫌行政权力越界,尤其是在当前各地加速复工复产复市背景下,此举对于中小经营者更是有害无利。现实中,一些小商小贩往往都会在店铺招牌上标明其经营内容和经营种类,以便消费者一目了然,同时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如何书写店招,店招内容是什么,也本该属于经营者的权利,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论城管还是市场监管部门,均不能越权介入干涉。众所周知,法无授权不可为,即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只要法律法规未赋予其某种管理事项,就不应过多介入干涉,而应遵循市场规律,由市场自行调节。这是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也只有如此,才能保护市场主体,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市场活力。
极目新闻:权力之手别管得太宽了
如此“美化”,被舆论称为权力审美,即是将管理者的好恶强加到市容上。这种“美化”成了一种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美化变成了折腾,甚至是“丑化”。比如,有的地方将店铺招牌整体换成了黑底白字,被网友吐槽是“墓地风格”,不仅缺乏大众审美,还因为“黑白配”怪怪的,看着还有点吓人。如此权力审美,说白了,就是权力任性,我的地盘我做主,不顾商家的经营实际。招牌内容之类,并不涉及市容市貌的美化规范,不知为何将其屏蔽掉。难道权力之手可以如此一手遮天,连商家的招牌内容都可以给遮盖掉,如此权力又从何而来,总要有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吧。如果不能自圆其说,权力之手就别管得太宽了,慎用手中的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美学。
山东商报:不能让进餐馆变成“开盲盒”
你能想到,有一天去餐馆吃饭,也像开盲盒一样吗?只有“打开”才知道,店里卖的是面还是粥、是牛排还是饮料?一项地方政策、规定或者一个做法,究竟合不合理,有没有效果,成不成功,从老百姓和网友的反应就可见一斑。由此可知,江西上饶当地城管这一举措是多么失败和不得民心。明明有那么多前车之鉴,却还是有人不断踩着旧辙屡屡犯同样的错。说到底还是懒政在作祟,是屁股决定脑袋,政策制定脱离实际。何为招牌?对商家来说是招揽顾客,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指引,而对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而言,则是一种形象代言。与其想着如何统一商铺招牌,不如想想如何提升自身的城市管理能力,因为这也是城市软实力的一种体现,更关系着市容市貌的整体风格。
红星新闻:“城市之美”不是单调的统一
城市管理在店招上做文章,本身不能说不对。因为,破旧无序的店铺招牌和广告招牌,的确很影响市容市貌,甚至有的还会影响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管理店招。要知道,店招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载着城市文明的“精华”,因为它是商业载体也是文化载体,蕴含了丰厚的历史底蕴与人文内涵,是一条街乃至一座城的门面。需要防止的是胡乱设置店招影响市容市貌和公共安全,而不是一味压缩店招的自主设计空间,将了无生趣的单调设计,视为唯一可接受的所谓“城市之美”。文化不可能在死板的条条框框里生长出来,只可能在自由的创意空间里蹦跶出来。前者更像是批量制造工艺品,后者才有可能海量创造艺术品,尽显街市店招文化之美。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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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小商户往往会在招牌上,标注了“自己的经营内容和经营类型”,让走在大街上的消费者一目了然,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广告作用。 店铺招牌怎么写,招牌是什么,完全是经营者的权利。 只要是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城管还是市场监管部门,显然是不该有干预的。
日前,一商家在网上发帖,自家门头上所“标注的经营类别”,被当地城管给强制拆除。城管表示,门口只能写店名,不能写经营内容。 为何会出现这样呢!当地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有文件统一规定,招牌上只写了店名。”
小编梳理发现,就在8月4日上午,该地的市政府官网上的一篇文章,标题为《上饶市中心城区店铺门楣设置指南(试行)》文件,对店铺招牌楣板的设置有要求:“店面招牌楣板只能包含店面名称和相关标志、图案。 禁止有经营范围、商品种类等信息,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值得注意的是,该地新规出台后,引起不少经营者的不满。 正如上述那样,一些餐馆老板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我们开店的时候,一定要先写好经营内容,才知道自己在卖什么,就像是行走在道路上的路标那样,告诉人们去往哪里,这是顾客需要的,也是店铺需要的。” 虽然,新规实行有经营者尚未理解或是不认同,但商家初衷也是合理的。相反,这项新规却涉嫌越权,不利于疫情后中小经营者的复工复产。
在现实中,一些小商户往往会在招牌上,标注了“自己的经营内容和经营类型”,让走在大街上的消费者一目了然,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广告作用。 店铺招牌怎么写,招牌是什么,完全是经营者的权利。 只要是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城管还是市场监管部门,显然是不该有干预的。
事实上,权力的运行应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权利的行使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也就是说,对于监管部门来讲,只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管理,行政部门就不应过多干预,而应遵循市场规律,让市场自行调节。 对于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而言,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某些行为和事项,就可以自由从事某些行为。 这是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正常商业秩序、促进市场活力的应有之义。
小编认为,在现行法律法规对经营标志的大小和内容没有规定,如果将标志视为广告,经营者只需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即可。 例如,《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虚假; 阻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妨害社会公序良俗或违反良好社会风俗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广告内容所涉事项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内容一致。
因此,上述经营者是否能在招牌上写明经营内容和范围,完全是取决于其个人意愿和经营行为,监管部门无权干涉。 即便城管等部门是基于城市美观、规范考虑,也无权干预店铺的广告内容。相反,过度干预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行为,拆除现有店面招牌,只会增加经营者负担,扰乱市场秩序,减轻后疫情时代经营者负担,对促进复工复产工作造成不好的影响,
总之,在标注经营内容已按约定成立的情况下,若是将其内容删除,只会是给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不便,例如消费者也只能是在店内查看经营内容,这样貌似与疫情防控原则相悖。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错误,及时纠正不当决策,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减少权力越界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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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评论员 王航
如果只是矫枉过正给商铺找麻烦,即使最终有了文明城市的“面子”,也缺乏应有的“里子”
继8月1日江西上饶信州区城管强制拆除商家招牌中的经营事项之后,上饶玉山县城管又被曝清除商铺门上的文字贴纸。
网传视频显示,几名身穿工作服的人员正拿着工具刮去店铺玻璃门和橱窗上面的文字贴纸。8月12日,玉山县城管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县里创城指挥部要求的,所有小广告都要清理,我们这边只是执行他们要求的工作。
此前,强拆商家招牌经营事项招致非议后,多家媒体撰文发声,谴责上饶市容管理中的权力越界、形式主义和瞎折腾。如今,从信州区到玉山县,类似的强拆事件再次出现,足以说明民情民意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亦可见当地城市管理中的一刀切顽疾有多根深蒂固。
玉山县清除商铺门上广告贴纸的指令是由创城指挥部下发的。而就在8月6日,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余洪雷调研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要求全方位对道路交通、沿街商铺等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由此或许不难猜测,清除文字贴纸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
但值得追问的是,商铺门面所贴的文字,怎么就到了影响市容环境、非清除不可的地步?而更进一步的,是不是所有的商铺全部都无一例外必须清除?不知道这样的困惑,玉山县创城办能不能解答。
商家的文字贴纸,要么是标明自己的经营范围,要么是用一些出彩的语句进行宣传引流,既是一种消费提醒,也是商家的独特标识。一刀切地强制清除,是否能提升市容市貌还要另当别论,但却必然影响了商家经营,往小了说是干涉商家经营自由,往大了说是权力任性。
文明城市创建在商铺门面上做文章,有一定的必要,有些杂乱无序的店铺招牌和门面广告的确观感不佳,应该得到一定的纠正。但文明城市创建如果总盯着店铺招牌和门面广告不放,甚至于矫枉过正瞎折腾,就难免给人一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感觉。正如有网友评论说,真的牛皮癣不好清除,做做样子拍拍照比较简单。
从强拆招牌中的经营事项到清理商铺门面的文字贴纸,类似的做法无一例外都引发了商家的不满和舆论场上的嘲讽,上饶和下辖区县真的要引以为戒,亡羊补牢了。归根结底,文明城市的创建是为了让居民生活更加舒适惬意,而不是刻意给民众添麻烦。具体的创建措施该如何实施,政府部门不妨多征求民意,倾听一下商家的心声,用更加精细化的管理营造舒适便利的城市生活空间。如果只是矫枉过正给商铺找麻烦,即使最终有了文明城市的“面子”,也缺乏应有的“里子”。
编辑:陈若松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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