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观察报道:8月8日,在四川成都,一男子拿着菜刀在街头叫嚣,欲持刀伤人。
一名执勤的交警辅警赶到现场与该男子进行对峙。
这时,一位热心市民拿来了环卫工人的铲子,紧接着,越来越多的热心群众冲上前来,几人合力将持刀男子制服。
在制止过程中,辅警被男子划伤,已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对现场协助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群众表示感谢。
这一幕被人拍下传到了网络上,获得了无数网友的称赞与感谢。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四川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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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成华公安
8月8日,四川成都成华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8月8日17时许,在成华区玉双路与望平街交叉路口的交警五分局执勤辅警发现有人欲持刀伤人,迅速上前制止,并在附近群众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5岁)控制,现场无群众受伤。制止过程中辅警被王某某划伤,已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对现场协助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群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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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总会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面对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有人懂得自我排解,稍作整顿后又重新继续生活,但有的人却变得癫狂而极端,甚至还会做出威胁以及伤害他人的事情。8月8日,成都一男子持菜刀街头叫嚣,被周围民警和热心民众制服的新闻走红网络,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据媒体爆料:事情发生在8月8日四川成都成华区玉双路,大约下午5点左右,一男子拿着菜刀在街头叫嚣着,周围的民众看后纷纷躲闪,而后警察赶到现场与该男子进行对质。
随后又来了两名热心的市民拿着铲子以及路边的铁制广告牌按压其头部,在众人的合作下,将男子插倒在人行道上,一人骑在了男子的腰上,防止其逃跑,还有人用凳子框住男子头部,20秒的时间内10余人赶来将其制服,随后男子被警方带走。
幸好有警察和热心民众的帮忙,不然任由男子在街上叫嚣为非作歹,很有可能就会伤及路人的生命,为民警和这些好心热心的民众点赞。
生活从来都是两件事情,一是生下来,二是活下去,人这一辈子肯定会遇到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应该学会自我排解,而不是盲目冲动极端,任何伤害他人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男子也会因为他不理智的举动受到应有的惩罚。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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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四川成都,一名男子拿着菜刀街头叫嚣被众人合力制服的事情曝光网络,引发人们广泛议论。
在网传的视频中,男子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欲伤人,被执勤的辅警及时发现并制止。随后,这位民警以及两位挺身而出的热心市民用铲子和铁质的广告牌合力将持刀叫嚣男子叉倒在了人行道上,并将其制服。
整个过程持续不到20秒钟,但周围市民的挺身而出却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不过,也正是在众人的合力之下,一场眼可预见的悲剧最终消弭于无形。
总的来说,这场制暴的行动算是有惊无险吧!除了最先发现并制止暴行的辅警在制暴过程中被叫嚣男子持刀划伤外,无其他市民受到伤害。据随后发布的警方通报,那位受伤的辅警已被送医救治,没有生命危险。
网传视频显示,持刀男子的情绪非常激动,如果当时没有人站出来将其制止并制服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演变成一场极其血腥的悲剧。
但幸运的是,一名在附近执勤的辅警挺身而出,周围的热心群众也纷纷响应。那名持刀街头叫嚣的男子终究没能犯下更大的错误,而悲剧也永远地停留在了叫嚣以及欲行凶的层面。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感叹,为何悲剧无法挽回;但这一次,我们却完全有理由说一句,悲剧固然不可挽回,但却可以在其初起之时将其阻止。
持刀男子被制服了,其叫嚣伤人的事也被制止了,但男子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也成了每个人心中最大的疑问。
是的,一个大男人究竟有什么看不开的,竟然需要用这种极端的掏刀子方式来解决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矛盾?
具体是怎样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但一个成年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想来,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让其破防了吧!但究竟是怎样的事情让其崩溃如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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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8月12日电 (王凡)近日,成都街头,交警辅警符杰与热心市民联手制服一名持刀歹徒。
8月8日下午,一男子手持菜刀在成都玉双路和望平街交叉路口叫嚣着要砍人。不远处正在巡逻的交警辅警符杰发现情况后迅速上前呵斥制止。持刀男子情绪愈发激动,突然挥刀砍向符杰。事发突然,符杰只能用手中的头盔进行防护。在周旋过程中,符杰鼻子、左臂遭持刀男子划伤。
关键时刻,多名路人出手相助。“我正好下班路过,就看见警察正和一个持刀者对峙,大喊着把刀放下,我看到路边正好有铁铲,我就拿了两个,一个拿给交警,想着要第一时间帮助交警将持刀者制服。”市民刘万刚说。
当时,正在附近散步的范贤明也赶来帮忙,他发现一旁有个“禁止停车”的不锈钢广告牌,顺势抡起,健步冲了过去。随后,外卖小哥刘敏、市民肖勇等多名群众一拥而上,协助符杰成功制服持刀男子。
“当时正是在下班高峰期,我的第一反应是吸引他的注意力,避免他伤害群众。感谢各位热心市民,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会受更严重的伤。”在医院的符杰通过视频为热心市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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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网友咨询:
成都持刀男子被辅警与群众一同制服,持刀伤人男子犯什么罪?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黄志国律师解答:
持刀伤人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黄志国律师解析:
该男子是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砍人行为,其犯罪客体是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是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的。在实践中也有以故意杀人罪来处刑的,比如震惊全国的昆明火车站暴恐案,被告人的罪名之一就是故意杀人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黄志国律师简介
黄志国律师,中共党员,纪检委员,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专职律师,社会阅历丰富,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执业于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主攻领域:刑事辩护、会见,损害赔偿类、合同类、婚姻家庭继承类民事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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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四川成都,网曝成华区玉双路,一男子在街头持刀叫嚣。视频显示,一名辅警和多位市民拿着铲子和路边的铁制广告牌,将其叉倒在人行道上。一人骑在男子腰上防止其逃跑,还有人用凳子框住男子头部,随后不少市民赶来一起将其制服。
8日22时许,成都成华公安发布通报:2022年8月8日17时许,在我区玉双路与望平街交叉路口的交警五分局执勤辅警发现有人欲持刀伤人,迅速上前制止,并在附近群众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5岁)控制,现场无群众受伤。制止过程中辅警被王某某划伤,已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对现场协助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群众表示感谢。
潇湘晨报记者王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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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17时许,在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与望平街交叉路口,一名男子在街头持刀徘徊。持刀男子情绪越来越激动,开始向执勤辅警冲去并不停挥刀,周围五名热心群众冲上去帮忙。众人携手之下,很快歹徒被制服。(此前报道:男子持刀闹市挥砍,成都警民联手制服!辅警、安装工、外卖小哥……他们为何挺身而出?)
8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成华区委政法委对刘万刚、肖勇、范贤明、刘敏、王亮等五名热心群众行为拟认定为见义勇为,正在进行公示,接下来将对相关行为进行表彰。此外,美团外卖也对其中的一位美团骑手颁发“先锋骑手”奖励,奖金一万元。成都市应急志愿者总队防震减灾分队队长、雷风防灾减灾应急志愿者总队队委会主任樊晓凡主动联系上红星新闻,希望可以为五位热心群众免费提供急救专业培训。
▲事发现场 视频截图
成华区委政法委拟认定五人为见义勇为
8月11日,据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介绍,成华区委政法委对刘万刚、肖勇、范贤明、刘敏、王亮等五名热心群众行为拟认定为见义勇为,正在进行公示,接下来将对相关行为进行表彰。
▲望平街见义勇为群众
事发后,成华区委政法委积极介入,通过查看救人视频、询问当事人、实地走访后调查发现,事发时刘万刚、肖勇、范贤明、刘敏、王亮等五名热心群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力营救他人。
为了弘扬社会新风尚,汇聚社会正能量,助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条例,目前已将五名热心群众相关资料汇总,下一步成华区将按照见义勇为相关流程向上申请,争取获得更高层次的表彰。
记者了解到,从2021年至今,成都市政府部门确认见义勇为60人,有2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人被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11人被成都市政府评选为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19人被区(市)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41人被区(市)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美团对热心骑手奖励一万元
此次事件中的一名热心群众刘敏是美团外卖的骑手,今年才27岁。8月11日,美团外卖相关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刘敏因其见义勇为的行为,被评为美团外卖“先锋骑手”,将获得由外卖平台颁发的“先锋骑手”荣誉证书、奖章和锦旗,以及一万元奖金。
▲刘敏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200名美团骑手,获得“先锋骑手”荣誉称号。
得知此事后,刘敏也表达了感谢,“感谢外卖平台和大家对我的认可,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在那种情况下,相信任何人都会出手相助的。”
同一天,成都市应急志愿者总队防震减灾分队队长、雷风防灾减灾应急志愿者总队队委会主任樊晓凡主动联系上红星新闻,看到报道后被热心群众举动所感动,希望可以为五位热心群众免费提供急救专业培训。
樊晓凡透露,只要这五位热心群众愿意,就可以免费为他们提供包括社区应急管理、突发事件的应对、意外伤害的应对等课程。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张晓舟 实习生 杨薇
编辑 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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