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8月9日,网曝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酸检测点处,该院保安用手铐控制一名与他人起冲突的男子。10日,海口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男子钱某某排队采样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现场维持秩序的该医院保安员韩某与钱某某发生肢体冲突,非法使用手铐将钱某某控制。目前,警方依法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韩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手铐予以没收,并对钱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编辑 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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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 10日通报一起纠纷:保安非法持有、使用警械被行拘,另一男子被批评教育。
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2022年8月9日19时许,钱某某(男,46岁)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酸检测点排队采样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现场维持秩序的该院保安员韩某(男,36岁)处理时简单粗暴,与钱某某发生肢体冲突,非法使用手铐将钱某某控制。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双方传唤到所处理,经调查,依法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韩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手铐予以没收,并对钱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警方提醒:当前全省、全市人民正齐心协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排队进行核酸检测时,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到听从指挥、有序排队、文明礼让。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2年8月10日
来源:@海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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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用手铐控制做核酸男子 警方通报#就这么嚣张!在海南某医院,一名男子在排队等候做核酸时与他人发生冲突。一名保安居然直接掏出手铐,给男子戴上了手铐!
一般手铐等警用装备的拥有和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能执行的。为什么这个保安能有手铐,还能用手铐抓人?而且看这个保安自信满满的,好像是执法人员,不怕被别人拍,还威胁摄影师要被抓。
此人不仅是个法盲,而且无法无天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还好这样的人是保安,不然对别人来说岂不是更麻烦?现该保安已被依法拘留,手铐已被没收。这事还没完,看看保安公司是怎么管理他们人的,他的手铐又从哪里来的,要一起处理相关责任人。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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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网
中国网8月11日讯 据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消息,2022年8月9日19时许,钱某某(男,46岁)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酸检测点排队采样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现场维持秩序的该院保安员韩某(男,36岁)处理时简单粗暴,与钱某某发生肢体冲突,非法使用手铐将钱某某控制。
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双方传唤到所处理,经调查,依法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韩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手铐予以没收,并对钱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警方提醒,当前全省、全市人民正齐心协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排队进行核酸检测时,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到听从指挥、有序排队、文明礼让。
(编辑:赵晓雯)
中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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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这个权力!”海南海口,钱先生按照要求到医院排队做核酸检测时,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双方发生纠纷过程中,被在现场维持秩序的医院保安韩某发现。韩某上前制止时,与钱先生发生了口角。过程中,韩某大声喝斥钱先生称“你破坏了医疗秩序”。
其实客观地说,如果钱先生确实破坏了现场秩序,作为维持现场秩序的保安韩某,予以制止,并无不妥。但是,其接下来的行为,就大错特错了!
现场视频显示,韩某多次去拉扯钱先生时,钱先生一直叫道“你不要动我”!可韩某却仍然上前强拽钱先生,并使用警用手铐,非法将钱先生铐住,等待警察到场处置。
1、为什么说韩某是非法将钱先生铐住呢?
《人民警察警用装备使用条例》规定得非常清楚,手铐属于警械,只有警察才能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时,才能使用包括手铐在内的警械。而且,警械只能人民警察才能合法持有。
《人民警察法》第36条同时规定,手铐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韩某的身份并非人民警察,因此其只要持有手铐,就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一旦使用,就会从重处罚。
最终,公安机关考虑到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现场秩序,因此没有对其作出顶格15天的拘留处罚。而是作出10天拘留、并处没收手铐的处罚。
2、注意!钱先生的行为也涉嫌违法
大家都知道,无论是排队做核酸也好,其他日常排队情形也罢,遵守现场秩序,是公民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正常秩序,也就是说,只要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就属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中,明确提到,要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但是,该法同时还规定,对于违法情节特别轻微的,可批评教育、警告,不予治安处罚。
警方通报中称,“已对钱先生批评教育”,也就是说,警方也认为钱先生之前的行为违法,只是其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所以不予治安处罚。
3、对于韩某所使用手铐的来源,我们不多过猜测,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方能下定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非法生产、销售警械,达到一定情节的,就不仅仅是违法行为,那将构成犯罪!
最后,笔者提醒大家,遵守社会正常秩序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正确履行职责也是必须要遵守的。总而言之,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否则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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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视频在网络引起热议,地点是在海南的海口!
众所周知,现在海南疫情形势非常严峻,每天都有新增,而各行各业也在努力工作,对抗着洪水猛兽般的,危险无比的病毒!
在2022年8月9日19时许,一男子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酸检测点排队采样时与他人发生纠纷,视频里也是一片吵闹混乱的景象!
此时,之间一寸头男子突然掏出手铐把那个冲突男子铐了起来!旁边的群众一片惊呼,于是有很多围观群众拿出手机记录这个场面。同时有懂法的群众质问该男子,你是不是警察?不是警察的话是没有执法权的,也不能持有手铐的!
可这个男子态度非常强硬,他用手指着旁边拍视频的群众威胁:你们是不是要起哄?要起哄等警察来了……。然后就把那个被铐起来的人带走了。
事后从警方通告得知:这个态度强横的男子是现场维持秩序的该院保安员,姓韩,通知说他处理时简单粗暴,与钱某某发生肢体冲突,非法使用手铐将钱某某控制。
而事后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双方传唤到所处理,经调查,依法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韩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手铐予以没收,并对现场发生冲突的钱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这个事情在网络引起轩然大波,在我们的荧幕中,警察的形象就是正义的象征,确实,在实际中,一线的普通民警每天都在为了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而忙忙碌碌,正是银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时显身手!
而我们遇到危险之时。第一时间想寻求的也是人民警察的保护,所以,在人们心中,警察的形象是不可抹黑与贬损的!
而这个保安,就因为自己承担维持秩序的责任,就以警察自居,当面对很轻微的冲突时,小题大做,狐假虎威,违法使用警察才能配备的手铐胡乱将人控制,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损害,还严重贬损了人民警察在人们心中的印象,更是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情绪,现在网络上网民的热议就是不良影响的一个表现!
其实,如果是真正的人民警察,都是受过严格的法律训练的,不到迫不得已,不是面临危险情况是不会轻易使用手铐的!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除以上情形外,警察是无权随便给人戴手铐的,如果警察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危害公民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投诉,及时维权。
可见,即使是真的人民警察来了,在当时面对人民内部的轻微冲突时,都是不必要使用手铐的!
而这个对这个保安的处理是以【非法使用警械】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但是,非法使用警械的前提是针对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而保安并不是人民警察,所以这个处理是不是合理,其实从法律来说有待商榷!
首先,他不是警察,能否持有手铐这样的警械?是一个问题。
如果不能持有手铐,那么他是怎样拿到手铐的,是一个问题。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但是,再次要说的是,这个韩某,身份并不是警察,他却以警察的身份自居,行使人民警察才能执行的执法行为,给群众带来了恶劣影响,其实,他的行为有冒充人民警察的嫌疑,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让我们来看相关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各位读者应该看到了,第二款特别规定,冒充人民警察的,应该从重处罚!就是因为人民警察执法权很大,在人民群众眼中形象也很正义,所以更要打击冒充人民警察的犯罪行为!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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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环球时报
警情通报
2022年8月9日19时许,钱某某(男,46岁)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酸检测点排队采样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现场维持秩序的该院保安员韩某(男,36岁)处理时简单粗暴,与钱某某发生肢体冲突,非法使用手铐将钱某某控制。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双方传唤到所处理,经调查,依法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韩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手铐予以没收,并对钱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警方提醒:当前全省、全市人民正齐心协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排队进行核酸检测时,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到听从指挥、有序排队、文明礼让。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2年8月10日
来源:海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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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了!太简单暴力了!男子核酸采样与人发生口角就被强行戴手铐,面对市民质疑大声喊话:你们随便拍,等警察来。 视频显示:8月9日晚上19时,钱某某在海南省医院第一附院核酸采样时,因排队与人发生口角。 韩某当即掏出手铐,强行将钱某某扣上,动作粗野强力。 尽管钱某某大喊:“你干嘛?你不要碰我,你是警察吗?”,钱某某还是被控制。 现场有市民质疑:“是你先动手打人,凭啥扣人?你没有出示警官证不可以这样执法?” 韩某态度非常强硬:“你们别起哄。你们随便拍。等警察来了再说。” 海南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来到现场,带走了相关的人,并且很快发布了警情通报。 根据警情通报得知:韩某系一名保安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手铐系非法拥有。 手铐是警用器械,保安韩某怎么能非法持有呢?并且非法使用呢? 通报显示对韩某行政拘留十日,对钱某某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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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海南海口警方发布通报,9日,钱某某(男,46岁)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酸检测点排队采样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现场维持秩序的医院保安员韩某(男,36岁)处理纠纷时简单粗暴,与钱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并非法使用手铐将钱某某控制。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双方传唤到所处理,经调查,警方依法对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的韩某处以行拘10日处罚,手铐予以没收,并对钱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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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普法 【法治热点早知道】 2022年8月11日、中国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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