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一位名叫弦子的女生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四年前央视《艺术人生》栏目实习期间遭到主持人朱军的性骚扰,引发社会热议,朱军因此曾一度消失在大众视野中。然而弦子并不满足于制造社会舆论,更是扬言要将朱军告上法庭,还自身一个公道。然而在2021年9月14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判:弦子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朱军对其性骚扰,故一审判决驳回弦子诉讼请求。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事已至此,按说此事应该以朱军无罪收场,但是互联网上弦子的支持者和女权人士貌似对法院判决不服,仍在继续网暴朱军,这让笔者感到十分愤怒,故撰文一篇抨击一下弦子的支持者。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弦子的支持者在法院宣判后仍不满的原因。
支持者一:
是啊,一个女孩子,不会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朱军就是个不怀好意的人。
支持者二:
很欣赏这个女孩的勇敢!如果所有女孩都能这样,社会上男人就会收敛就会自尊。一般情况,女人只能忍,因为取证难,且社会上只要有男女之事就是女方不好,尽管是100%男人的错。
支持者三:
我不理介这女孩诬陷朱军为什么?人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恨!我相信女孩子!而且能大胆举报!可惜没有摄像头。
支持者四:
好一个证据不足,谢谢法律对女性的保护![嘲讽][嘲讽]
关于此案的细节,笔者觉得微博名为:“一个有理想的记者”这名记者整理的就不错。小编不喜欢蹭别人的流量,你们想要了解具体细节可以上微博看他所整理的采访。今天小编要做的是一一驳斥那些在评论区中仍支持弦子的网民和水军。首先关于证据不足此事,我想并不是有心人以为的有证据,但是所留证据甚少。有一位微博大V对之所以“证据不足”的原因整理得很好,我截图截了下来,大家可以看一下。
至于女方弦子是否在本事件中获利,小编可以清楚地告诉你,她获利大了去了。女方弦子这4年来不停的蹭热度,蹭流量,仅仅是这一点就赚了不知道多少钱。据知情人透露,弦子不仅利用国内媒体,还利用国外知名媒体大肆诋毁中国司法,赫然已经成为了所谓的“著名女权领袖”。这些外国媒体从未报道过有关朱军的正面新闻,他们竭尽所能诋毁这位昔日著名的央视主持人。如今的朱军已经年近退休,几乎没有再上台主持的机会了。在朱军胜诉后,他一直从事的工作便是培养台湾地区的新主持人,并参加每一次党组织生活会。每当他想再次上台主持,赢来的不是支持,反而是网上铺天盖地的来自弦子和她的支持者的大肆辱骂。而弦子,她接受了你听说过的所有著名外国媒体的采访。如今,28岁的弦子开启了她人生中崭新的阶段:“中国女权主义者领袖”。
曾经我看到网上一位朱军的支持者表示:我以前是一个消防员战士,在一次抗击水灾的任务完成后受到了许多明星的慰问。但是,时至今日我只记住了一人,那便是央视主持人朱军,因为只有他在人群消散后主动要求和我们合影留念。我相信他的人品。但是很快,这条评论就消散在弦子的支持者和女权主义者的激烈言语下,被骂得很惨……
经过仔细了解,朱军性骚扰案,小编选择相信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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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一个一般人格权纠纷民事案件的二审宣判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关注。 当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经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认为,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至此,这则前后达8年之久的案件算是暂时画上了个句号。 2014年6月,在校大学生弦子到央视《艺术人生》栏目组实习,在化妆间和央视主持人朱某交谈时就开始骚扰自己。弦子报警,指控后来因为没有证据案件不了了之。
2018年7月,弦子发布微博中写道:“大三的时候,电视的编导老师把我分配到以朱某为核心的节目组去实习,他的权力非常大,并且有很多人都讨好他……说着说着便开始隔着衣服猥亵我,完全不顾及我的推阻。幸运的是,那一期的嘉宾突然进来了,我才得以脱身。” 或许因为是名人,又涉及花案,朱某一直没有做出回应始终保持沉默。 2020年12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某被诉性骚扰一案。朱本人也在微博表态:这两年多我承受了巨大耻辱,一直未发声因我坚信清者自清,相信法律…… 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历时4年,历经一审、二审,可见法院圣这起人格权案件的重视。 正如朱某所说:相信法律…… 法律没有支持原告诉称的被告实施性骚扰主张。主要理由是证据不足,当然我们知道,性骚扰这样的案件往往是发生在密室、私密空间,而且一般只有2人在场,你要提供证据当然不容易,毕竟是一对一证词。一方说另一方做了,另一方会坚决否认,这也是人之常情。 另一方面,一个在校女大学生如果说编造一位知名主持人对其进行性骚扰的故事,似乎也与普通人的认知有差距,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而一个知名主持人,到底实施了这样的恶心行为没有,现在这成了罗生门,大家都说不清楚。现在清楚的是长达4年多时间朱某已经不在央视播出镱了。 这个惩罚不可谓不重,等于让朱某自废武功。 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你要指控别人对你实施了侵权行为,自然应该提供证据支持,如果没有,当然指控就不成立。 在这个意义上,朱某不用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对女性的侵权行为的义务。 有人说,朱某如果能提供证据来证实自己没有实施上述行为就更好了。这自然是善良的想法。一方面,按照无不能生有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朱某在别人指控自己的侵权行为时,确实不具有证明、举证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朱某这样做,只能是进行诉讼的消极防御。 有人认为,朱某也可以找一些积极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原告诉称的行为。诸如自己是个非常正派的人(这属于人格证明,不是案件关键证据),例如自己在案发那个时刻根本不在那个演播厅后台,例如有同事证明自己和同事事发时在一起,诸如此类,我们当然可以看出,朱某要寻找这样的证据几乎难上加难。 于是他干脆就保持了沉默,这当然也是一种民事诉讼的应对技巧。 但于名人来说,这样的技巧似乎值得商榷,理由很简单,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即朱某性骚扰),但按照现有的法律,法院却不能用明确的文字来认定朱某没有实施对原告的性骚扰行为。 但无论是网友还是关心朱某的粉丝都想知道的是后者。 这就是法院判决的缺陷:它可以判决被告人实施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产生阻却违法的法律后果,进而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却无法认定被告人的见义勇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嘉奖,或者进而认定有关方面应当对其行为予以嘉奖和表彰。 这就是法律的局限性:可以认定某行为不违法,但不能认定某行为就是对的,可以给出否定性判断,却无从得出正面性判断。 也有人说,如果朱某作为原告起诉,起诉对方名誉侵权,这样的建议不是不可行,但事实上于名人而言,这也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 它的逻辑如同上面的人格权案件如出一辙,法院只能认定人家证据不足败诉,也不能认定你做过那样的事没有。这样的诉讼自己会让当事人首鼠两端。 名人于花案,确实有时是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的尴尬。你无论如何,都难以挡住别人的怀疑,为什么人家指控你? 你真是哑巴吃黄连。 我当然不是为朱某说话,毕竟我也不认识他;相反我觉得这位女生不简单,因为对于大多数这样的受害人来说都是忍耐,因为往往涉及自身名誉。 我只是想说:这样的案件,法院可以判决输赢,但判决不出事实和真相。 这就是法律的局限和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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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法律意识都比较强,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尤其是很多弱者,靠着法律,和强者对抗,在一个法治的时代,再小的弱者,也可能让做了坏事的强者瑟瑟发抖。
但是面对法治社会,很多人有个误区,以为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是最终也是最高的正义标准,这种理解实际上是片面的,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法律有他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
提到朱军大部分都知道,毕竟作为央视曾经的王牌主持人,还主持过春晚,这样一个形象高大伟岸的人物,这四年来却很少露面,即使露面也显得非常苍老。
有个正值事业巅峰期的央视主持人,为什么就突然跌入谷底了呢?
这一切都要从四年前的一个小作文讲起,举报朱军性骚扰的是个叫弦子的女孩,一篇性骚扰的小作为,直接把朱军推向了风口浪尖,成了网友们唾骂的对象,而与此同时朱军的事业也突然间处在了停滞状态。
而且在国内还引发了声势浩大的METOO运动,一下子弦子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孩,成了一个意见领袖,成了勇敢的代名词。
但是作为全国知名主持人,朱军坚持弦子的小作文全都是子虚乌有,最终这事儿到了法院,一审二审全部都判决朱军胜诉了,但是朱军的名誉已经毁了。
而且就在二审朱军的胜诉判决袭来之后,著名的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还发了一个微博,阴阳怪气说了句,宣判只是一种结果,不等于真相。
那意思很明显,就是朱军的事情,虽然在法律上认定朱军是无辜的,但是真相并不是这个样子,只不过是没有证据而已。
这话一出,就更加剧了网友对这个案子的倾向性,本来很多人都觉得,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弦子很难胜诉。
但没有证据,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法律是要讲证据的,而没有证据的话,法律是不会支持的,于是这件事就演变成了,朱云赢了官司,却早早的就失去了名誉。
朱军这件事,是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关于事实认定方面,人们有固有的思维模式,哪怕是法院都已经出判决了,但很多人依然不愿意相信法院的结论。
以证据为基础,其实并非法律独有的办事逻辑,所有的事情,我们在下结论之前,都要有一定的证据,哪怕是第六感超准的女人,在感觉到丈夫出轨了之后,也是要抓到确凿的证据才行,仅仅靠感觉,是无法说服人的。
法律的判决,其实足以作为这件事的结论了,法律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法律也有无可奈何的地方。
真相到底是什么,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但是在公共领域,法律已经给了朱军一个清白,至于在每个人的内心,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个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弱者在某些时候,也许并不无辜,人性是很复杂的,不能只看表面,朱军赢了,但最终却输的非常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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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子输了官司,却赢了“前途”,满头白发的朱军赢了官司,却输了余生……
2018年10月25日,“朱军性骚扰案”首次举行庭前会议。
此案双方同时起诉:弦子状告朱军4年前对她性骚扰,朱军告弦子损害名誉和精神健康。
朱军找来4个证人,弦子则一下子找了个8个证人。
朱军的证人是当时在现场的实习生、化妆师和制片人。弦子的证人分别是她的父母、老师、同学、心理咨询师,没一个在案发现场。
走出法庭,弦子很兴奋:人生第一次被记者包围了,其中还有外国记者。
一年,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弦子突然要求,要把“名誉权案”改为“性骚扰案”。
朱军不同意,但遭到法院驳回。
弦子在社媒上正式发出战斗“小作文”,称自己是弱者,骂朱军“心里有鬼”。
接着,弦子、麦烧和她的朋友们,在法院面前打起“ME TOO”的横幅,并接受了英国BBC的采访。不久后,BBC中文频道上,出现了这样一条“励志”的新闻。
弦子开心地表示:从今以后,我要做个“女拳”主义者!
01一篇“小作文”,成了审判朱军的开端
宋代一诗人写道:畏名如畏虎。过大的名声,就像一个人站在老虎面前,还抱着流血的羔羊。
2014年,50岁的朱军,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来公共化妆间做了5分钟访谈的实习生,竟然那么会写“小作文”,而这篇“小作文”竟然成为审判自己的法官、余生噩运的开端。
这个位于央视旧楼内部的化妆间,是央视最常用的公共化妆间之一,因旁边有4个演播室,所以常年不关门。全台各频道的主持人和嘉宾,都可以随意使用。
那天,朱军一边化《艺术人生》的妆,一边被迫接受着“采访”。
因为他是名人,对这样的“节目”已司空见惯:总是有实习生、其他媒体记者托人找关系,趁着节目空档见他一面……所以,他也未在意那天都发生了什么。
然而,4年后的一天,一个名叫“弦子”的女生突然在网上控诉,那天朱军接待她后,对自己进行了性骚扰:
“他越说越兴奋,隔着衣服开始试图猥亵,丝毫不顾及我的推阻。幸运的是,事情发生的很快,我还没来得及大喊大叫,那一期的嘉宾阎维文进来了……离开化妆室后,我意识到朱军如此猖狂,必然是惯犯……”
这个小作文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接下来的数月里,弦子又多次发布了“小作文”,这些小作文现在看起来疑点重重:
第一,一个人想猥亵,必然要进行力量压制,且这种情况要发生在封闭的空间里(借用网友的分析内容)。而事发场地的化妆间门一直是半掩着的,前后曾进出十余个人(根据监控)。这种情况下,想完成猥亵动作几乎不可能;
第二,弦子称阎维文走进了化妆间,但阎维文事后发表声明说,那天他根本没去央视;
第三,当天弦子已经报过警,但警方检测的结果是,弦子身上无朱军的任何DNA和指纹;
第四,事发在2014年,而弦子2018年才报警……
可是,这些“疑点”当时都未引发重视,“央视主持人朱军是大SL”“一个女孩子不可能拿自己的清白污蔑人”这样论调占领了高地。
事情朝着狗血的方向发展:德高望重的央视主持人名誉和职业生涯被毁,而21岁的女实习生弦子则成为了国际名人、“反性骚扰运动的先锋女性”。
弦子“赢麻了”。
网友说:“这件事,就是小作文审判的开端。”
02被动的朱军,巧用“延期开庭”和“国外舆论”的弦子
8年来,朱军一直处于被动局面。
他的“被动”有一部分是自己造成的,他太倔强、自尊心太强了,觉得没必要对一个“子虚乌有”的事情申辩,更不屑于和造谣者开撕。
第一,弦子身上没有自己指纹和DNA的结果,朱军从未对公众做出过解释。
第二,庭审有利于朱军的证词,朱军从未公布。
第三,2018年弦子起诉他“性骚扰”后,他从没有辩解过,直到2020年12月,才置“一词”;
第三,甚至一审胜诉后,他也没有公开相关声明。
朱军做了什么呢?他直接起诉了弦子,并在别人异样的眼神中淡定工作。
军人出身的他,相信法律公正,相信人心正直,相信闹剧会很快收场。
但他太小看弦子的“谋略”、她背后的力量,和小作文的威力了。
首先,弦子写小作文的功夫很不错。
她用精彩的、哭诉的口吻不断强调“朱军对他的猥亵”。前面还只是陈述事件,后面带上了不少诸如小说式地描写。
“巨大的羞耻感笼罩着我,我害怕,我想哭,但在那个瞬间的人,没办法想出任何对策。为什么不对抗?因为我不敢斥责他,因为我害怕别人听见,我也不敢反手去打,因为我害怕他会对我使用暴力……”
虽然多篇小作文陈述的内容不太一致,但少有人质问。
其次,弦子把不少明星拉进来,以引发更大范围的舆论关注。
弦子接下来几年的时间里,一直在纠集朱军“性骚扰”他人的证据。
第一个被拉进来的是阎维文。阎维文发了严正声明说自己并不在场后,她又改口说是郁钧剑……接着,她又拉上了董卿、朱迅、金晨等人。
这些证据看起来都不靠谱,然而她的“聪明”就在于,这些人不可能发声明说自己未被朱军“性骚扰”。
再次,弦子多次找理由延期开庭,延长事件时间,以扩大影响力。
庭前会议后,由于女方证据不足,法庭曾希望调解,但被弦子拒绝。
第一次开庭本应该在2018年进行,但弦子向法院申请,把案件由“名誉权案”改为“性骚扰”案(这个案件名,有利于她以后的炒作)。
2021年5月,本将第二次开庭,结果弦子再次申请延期。以至于一直拖到9月份才公开审判结果(朱军胜诉)。
但弦子不服,再次上诉,这一折腾又从2021年延期到了2022年。
这才有了2022年8月10日二审宣判:朱某性骚扰行为证据不足,维持原判。
还有一点,她们利用朱军的一切动作发声,甚至挑战警察和法院。
开庭朱军没到现场,被弦子称“不敢面对”;曾领弦子去见朱军的“商同学”因为给朱军作证,被弦子骂“有黑幕”“做伪证”;依照我们国家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法院也被弦子骂“不公正”(弦子要求直播审理,未得到准许)。
最可怕的一点,弦子利用朱军案成了“ME TOO”领军人物。
为何2014年的“性骚扰”,弦子在2018年才曝光?
怕是背后有推手——这期间弦子结识了“麦烧”、加入了ME TOO。
ME TOO是什么?一个国外反性骚扰的运动组织。
(用网友的话通俗解释,它是“披着自我保护的外衣,干着造谣碰瓷儿仙人跳的事儿,杖刑是底线。”)
这个叫“麦烧”的朋友曾发表过迷惑言论:
“准备劝土耳其的朋友把我纳过去做妾,扔掉某国的国民身份。”
这样的言论与弦子、麦烧之后的行为非常统一。
明明是正常的庭审,西方媒体的报道中却引用了弦子委屈哭泣的图片,标题这样写道:“中国法院驳回电台实习生”。
其中隐喻不言自明:弦子和麦烧在“被体制压迫”。
随着事件越来越轰动,弦子成了西方舆论最受欢迎的“华人领袖”,与领事们平起平坐。
当她一次又一次地在国际媒体上毫无证据地大放厥词时,终于有网友警惕道:
“ME TOO这风怎么吹到国内,背后又是谁在吹,这是非常需要我们警惕的事情。”
03被“小作文”定罪的朱军:“沉冤得雪”为何需要8年?
为什么朱军“沉冤得雪”需要8年?
第一,双方互诉案件,都需要调查取证,既有分案审理,也有并案审理。
第二、弦子的手段使然(她们的策略和节奏太严密、推手太多,延长了事件炒作周期)。
第三,舆论阻挠。
为什么一个央视名主持人能被区区“小作文”定罪?
经济学里有一句话,劣币驱逐良币。
“强盗”和“公民”之间,根本不存在竞争。
当两个竞争方,一方能放弃所有底线,甚至不惜出卖自己和国家司法公正的“清白”来出名。而另一方清者自清,坚持不出庭、不采访……两方谁会获胜,不言自明。
在这8年当中,朱军的一举一动都被污名化,断送了职业生涯、儿子被迫中断学业、妻子在网上遭到不堪辱骂!
2017年以前,朱军曾连续7年主持央视春晚;
他主持的《艺术人生》成为中国文艺界最具影响力、最温暖和主流的综艺节目;他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曾用精彩绘画作品表达五十年人生的思量写照……
可是,弦子的出现,让他名誉扫地,成为斯文败类!更被迫退出央视春晚和央视主持的舞台!
当然,苦难的磨砺并没让朱军怀疑人生,2022年7月31日,他在社交媒体上发了这样一段话:
一名老兵的自白。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5周年,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庆幸自己有过15年当兵的经历,是部队教会了我坚强和忍而,受用终生……只要祖国需要我,召必回,回能战!
也许是军人品格,让他能忍得住屈辱和误解8年,他终于沉冤得雪,实现了“清者自清”。
可是这件事却值得我们深思。
弦子输了官司,却赢了“前途”,满头白发的朱军赢了官司,却输了余生:
在他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人们会相信他的品德毫无瑕疵吗?在人们心中,他是否还是一个德艺双馨的主持人、艺术家?
“从朱军起诉那天就很清晰了,官司可能胜诉,但朱军胜不了。”
朱军始终不愿用舆论为自己扳回一局,可是:毁掉了朱军名誉的弦子,真的不用付出代价?一旦这种“用小作文零成本发达”的捷径被打通,以后会不会有更多的“小作文”大众私刑?
朱军名誉损失又有谁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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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周某某诉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
来源 @北京海淀法院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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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3
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庭审中,原告、被告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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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清白了。
2022年8月10日,著名主持人朱军“性骚扰”案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上诉人周某某(弦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简而言之,朱军无罪。
整整4年,他终于盼来了正义。
可迟到的正义并不是正义。正如网友们评价的那样,“官司能赢,朱军赢不了,他的职业生涯已经毁了。”
这几年,朱军因为“性丑闻”深陷舆论旋涡,事业毁于一旦。身心早已被折磨得疲惫不堪,个人名誉遭受了巨大的诋毁。
唯一几次在社交平台上露面,都是一副憔悴苍老、眼神呆滞的模样,与早年间在荧幕前意气风发的朱军判若两人。
就因为那件无中生有的事,他的妻儿也因此受到牵连。儿子被迫中断国外学业,妻子无端受到网络暴力。
哪怕法院已经宣布朱军胜诉,在网上诸如像“他不一定清白,只是没有证据”、“又是资本运作”这样的评价依然比比皆是。
输了有人认为他就是性侵,赢了他们又觉得是黑幕。仿佛广大网友的内心早已给他定好了罪,至于真相究竟如何根本不重要,他们也并不关心。
如果时光能回到2014年6月9日那天,朱军说什么也不会和弦子有任何交集。
1、祸从天降
还记得那天,朱军和往常一样,在央视后台准备录制自己的节目《艺术人生》。
当他正在化妆间里补妆时,弦子出现了。
彼时的弦子正好21岁,是央视的实习生。因为表现不错被引荐得到了采访朱军的机会。
朱军也并未多想:一来可以帮助晚辈完成课题;二来正好也不耽误自己时间。
他在业内响有名气,对这样的采访早已司空见惯。
然而就是这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小采访,将朱军的人生打进了无尽的黑暗。
采访结束的第二天,弦子突然向警方报案。声称被朱军隔着衣服猥亵了40—50分钟,直到阎维文进入化妆间后才得以逃脱。
但警方并没有立案。根据调查,弦子的衣物上并没有任何与朱军有关的DNA信息和指纹。
因此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朱军猥亵。
事情发展到这里,原本已经告一段落,之后朱军的生活工作照样正常进行。只是谁也不曾料到,弦子并没有打算善罢甘休。
一直到4年后,当国外以“为受性侵女性自身权益发声”的metoo运动传入国内后,弦子终于等到了机会。
她在社交账号上发布了一则长文,声称自己曾在2014年遭遇过央视主持人朱军的猥亵,自爆之所以一直隐忍到现在,是因为朱军派人威胁,出于畏惧不敢发声。
一个多小时后,弦子的朋友@麦烧同学将这件事转发到了微博,并且在微博上@了朱军本人。
因为朱军本人身份特殊,多家媒体跟风报道,导致此事迅速发酵。一时间,网上舆论四起。
一边是没权没势的漂亮女青年,一边是家喻户晓,有钱有名的央视主持人。网络几乎是一鼓脑的往弱势的一方倾倒。加上性别对立的煽动,在事情真相还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网友们直接给朱军定罪,对他群起而攻之。
2、被舆论网暴
辱骂、人肉,网络巨浪一波接一波,将朱军推上风口浪尖。
不甘被诬陷的朱军因为工作纪律要求,没办法直接回应解释。
没多久,他本人就遭到了弦子的指控,对方要求朱军对她赔礼道歉并赔偿六万元费用。
之后便是两者长达数年的诉讼拉锯战。
按理说,作为受害者一方的弦子,应该更希望法院赶紧开庭,尽快还自己一个清白。
然而弦子似乎对开庭特别反感。前三次开庭,均找理由申请延期。
第四次是正常开庭,但也被硬生生拖到12点休庭。
第五次开庭,弦子将审判长的个人信息发布到网上,引导舆论网暴审判长,导致审判长身体不适,只能被迫延期。
之后弦子却发微博暗戳戳的暗示之所以延期开庭,是因为朱军动用了关系。
一直到第六次开庭,严格意义上说是第二次庭审,弦子又故技重施,将新的审判长信息公布到网络。
但这次审判并没有如她所愿,而是正常开庭。
这一次,朱军胜诉了。
可这胜利似乎毫无意义。
朱军比谁都明白,弦子一定会穷尽一切手段再次上诉,哪怕是没有任何有效证据。
直到他在漫长的法律诉讼期中被拖死,直至职业生涯毁于一旦。
在朱军被弦子指控长达4年时间里,朱军可谓是被钉在了“性骚扰”的耻辱钉上,不敢在镜头前露面。
他也尝试过在别的平台复出过。2020年初,朱军主持了湖北台的春晚。
可节目刚录制完,弦子就立刻呼吁支持者抵制湖北台,抵制朱军。一时间“抵制朱军复出的消息”被顶上热搜。
无奈之下,湖北台只能火速删除朱军出现的镜头。此后,再也没有制作方胆敢冒险聘用朱军。
最让朱军无法释怀的是2020年,他发布了一则微博纪念过世的父亲。
没想到弦子转发了这条微博,并留言侮辱朱军:“你父亲知道他的儿子是性侵犯吗?”“你儿子知道他父亲是性侵犯吗?”
这句话可谓是深深刺痛了朱军,他曾和朋友聊天中说道,“这是我心里永远的结。”
可他有苦难言。
还有人真的在意所谓的真相吗?
法律可以还朱军清白,但是他的人生已经被彻底毁了。
3、赢了官司却输了一切
事实上,朱军真的骚扰了弦子吗?
弦子声称朱军猥亵她的化妆间是K127化妆间。这个化妆间是多个栏目都在使用的公用化妆间,并且主持人和嘉宾均可使用。
因旁边有4个演播室,所以这个化妆间常年不关门,一般都虚掩着。
根据监控显示,在朱军和弦子共同在化妆间呆的四五十分钟里,化妆间不断有人进出。而弦子之前声称被朱军猥亵了四十多分钟。
试想在一个半公开的环境中,被猥亵的时间长达几十分钟,这期间弦子本人为何没有离开?
何况朱军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化妆间并不私密,上班时间可谓是人来人往。一个平常十分注意自己一言一行的著名主持人,为何会选择在这样一个地点实行猥亵?
弦子声称阎维文进入后才得以“逃脱”,但是当天根本没有阎维文的节目,他压根没去过那个化妆间。
阎维文本人也发表了声明,他当天根本没有参加《艺术人生》的录制,还签了名按了手指印。
当看到阎维文的声明后,弦子又立马改口说当时是认错了人。但到底是谁,弦子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
另外,在当天进出化妆间的实习生和央视工作人员一共有6位,都否认弦子采访朱军时,朱军有任何不当行为。
梳理整件事,疑点可谓是无所不在。
这到底是不是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法院的最终宣判,已经给出了答案。
可那又如何?
官司能赢,但朱军能赢吗?他曾经是业内赫赫有名的主持人,履历优秀,敬业勤奋,获得过诸多荣誉。
在央视的舞台上,为我们带来了无数经典节目主持。
起初受到污蔑时,军人出身的他相信法律公正,相信清者自清,相信这场子虚乌有的闹剧会很快结束。
可没想到,事情却无法控制地朝着越发狗血的方向发展。这几年,我们几乎已经很难看到朱军出现主持节目。
一提起朱军,人们直接将他与“性侵犯”挂钩。
就连之前与董卿合作主持的节目,也被人翻出来大做文章。
在一次在节目中,朱军与老搭档董卿在全国直播节目中牵手歌唱的视频,也被当作骚扰董卿的证据,扣上了子虚乌有的帽子。
而反观自称是受害者的弦子呢?
靠着一篇单方面叙述的小作文直接给人定了罪,“败诉的周女士(弦子),却赢了想赢的一切。”
这几年,弦子已经成为中国metoo运动的标志性人物,占尽了舆论优势,被国内国外各种媒体和网友追捧,赚得盆满钵满。
在这一场较量下,弦子毫无疑问成了胜利的这一方。
4、迟来的正义
在二审宣判后,有人评论道:“无论真相如何,弦子八年的努力,引发的积极影响就是让高权利的人,在性别与性的问题上必须严格自律,这不分性别。”
我们不看真相,看什么?
难道无凭无据的一篇小作文,就可以直接给别人定罪,毁了别人的大好前途吗?
诬告可得利,却没有成本。
什么时候以一面之词,假装弱者的身份,就可以随意诋毁他人形象,攻击诽谤他人?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罗冠军事件?
2020年,罗冠军的女友梁颖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小作文,称被男友强奸。同时刻意煽动舆论,可谓是往死里逼供男方。
哪怕她没有放出任何实质性证据,网友还是一窝蜂的站在她这边。
而罗冠军呢?丢了工作、被全网人肉辱骂,可谓是声誉尽毁。电话被打爆,就连家人也受其牵连。
为了躲避网暴,接连搬了三次家,换了三次工作。
甚至为了自证清白,罗冠军放出聊天记录,证明与梁颖的情侣关系。
眼看网友并不买账,最后无奈放出了梁颖的一段录音:“我就是想靠这个出名,因为我以后要当律师,我的律师也想靠这个案子出名,我就直接给你说了吧。”
原来梁颖不过是为了出名以后做律师铺路,才自导自演了一出被强奸的戏码。
眼看谎言被戳穿,梁颖才委托律师在网上发布了道歉声明。
在网络上从不缺少热点。当热度散尽之后,那些网曝他人的人,把名字改一改,评论删一删,换个马甲又重新加入到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讨论中。
而那些被无辜的网暴者,又有谁在乎呢?
人心险恶,你不知道有人可以为了多么简单的理由,就要毁了你的一生?
前有被冤枉五十多年的汪康夫老人,1966年被人诬陷猥亵女学生,直到50年后,当事女生才出来证明,当年是受到了利诱,才说了假话。
这样的例子不是个例。仅凭一方自述,就不经审判地给另一个人定罪,这不是蠢,而是坏。
凡事讲究证据,不要成为下一次恶行的帮凶。
历史上很多恶行,是打着正义的名头去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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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朱军案二审开庭,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悉,2021年9月该案一审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资料显示,2018年7月26日,弦子(周某某)在新浪微博上发文指控朱军在四年前曾在化妆室对其做出猥亵行为,直到有其他人进入时方终止,相关话题立即在新浪微博冲上热搜榜。
弦子在接受财新采访时称,2014年实习期间,弦子在化妆间单独采访朱军时,朱军隔着衣服试图猥亵弦子,直至有他人进入化妆间,弦子才得以脱身。
2020年12月22日,朱军在微博中称,“这两年多我承受了巨大耻辱,一直未发声因我坚信清者自清,相信法律。我负责任的对所有观众说,我从未触碰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
据悉,朱军在2018年被牵扯进性骚扰事件后,工作一度被叫停,再也无缘春晚。
前检察官、京衡律师事务所上海所王媛媛律师对“法度law”表示,该事件经历两级法院审判,均以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为由驳回周某某相关诉求请求,这是因为法律事实不等同于实际发生的事情。
王媛媛律师认为,只有经多份证据相互印证证明的事实,且排除了矛盾证据、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等,才是法院能够认定的法律事实。在性骚扰案件中,事件往往发生于较为隐秘的场所,现场通常仅有行为人与被害人,难有证人存在或监控视频。
所以在此类案件中,证据是“一对一”模式,即仅仅有行为人辩解与可能的受害人陈述。且在此类案件中,从行为人辩解中获得真实信息的可能性普遍较小。在没有造成被害人伤势或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仅凭可能的被害人陈述,司法机关确实无法从法律事实层面认定性骚扰行为的存在。
所以,从法律事实层面上讲,周某某无法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宋竟一律师对“法度law”表示,朱军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在意料之中。
宋竟一律师认为,猥亵案件一般发生在较为私密的环境,有了肢体接触需要第一时间报案由警方提取接触部位的擦拭物进行鉴定,如果没有客观证据予以印证,案件结果就在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言词证据。被指控行为实施人出于个人声誉考虑往往矢口否认,被害人陈述就成了孤证,民事案件中原告负举证责任,这样就很大概率要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一致是司法追求的目标,但法律事实是需要用证据还原的,与客观事实属于两个概念。因此,女性被性侵要及时报案固定证据,否则即使真的是事实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宋竟一律师还表示,强奸猥亵这种私密性犯罪,一般排除诬告陷害嫌疑后,被害人陈述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定案证据。
宋竟一律师还对“法度law”提到其曾代理的一个类似案件。
该案发生在两个在职研究生班的同学间。在某次同学聚会后,其中一个同学就对另一个同学(受害者)做了一些猥亵动作,并拒绝承认道歉。
受到侵犯的同学及时固定了一些证据,第二天就报案了。报案之后,在保存的证据中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
宋竟一律师建议,女性在受到猥亵时,一定要立即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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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周某某与被上诉人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双方依法陈述了各自的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文字来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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