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地摊货换走闺蜜孩子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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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地摊货换走闺蜜孩子金手镯,咋啥人都有啊?
有句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闺蜜”。意思是说,有时候就连自己的闺蜜也会做出让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不,女子用地摊货换走闺蜜孩子金手镯,被抓时一句话亮了,下面来看看。
金手镯
近日,来自河南洛阳的一女子用其20元从网上买来的假手镯,换走闺蜜宝宝手上的金手镯。据悉,金手镯是宝妈在宝宝满月的时候,在金店花了4000多元购买的,当时还发了朋友圈。一次在帮宝宝换衣服的时候,宝妈发现金手镯明显比之前轻了很多,便拿去金店验证真假,才发现被闺蜜换走了。
被抓后,闺蜜表示,事后其心理非常内疚,这么好的感情,自己却做出这种对不起人的事,感觉过意不去就打算过段时间再找机会,把真的再换回去,不料警察已经找上门了。目前,因盗窃罪闺蜜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女子用地摊货换走闺蜜孩子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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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洛阳一则“女子用假手镯偷走闺蜜金手镯”的事件冲上热搜。事情是这样的,洛阳有一位宝妈花了4000多元给满月的孩子买金手镯后,并高兴地在朋友圈里分享喜悦。不料,过了一段时间后,宝妈突然发现孩子的手镯重量不一样了,拿去金店检测后才发现手镯是假的,于是赶紧报警。
但是让宝妈万万没想到的是,警方调查后发现,作案者竟然是自己的好闺蜜!原来,宝妈有一位多年不联系的闺蜜看见宝妈分享的照片后,隔三差五就来到宝妈家做客。有一次,闺蜜趁宝妈不注意,用网购的十几元假手镯将孩子的真手镯给换走了。目前,该女子已被派出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外无语的是,这位所谓的闺蜜被抓后竟然忏悔说:“事后想想挺对不起她的,这么好的感情,因为一点小事闹得怪不得劲。”我直接就是一脸懵圈,这叫感情好?
对此网友们也是纷纷热议:
“怪自己,太高调了,我从不在朋友圈晒孩子房子和车子。除了父母,没有人希望你过得好。”
“真有这样的事情,我家亲戚娃娃满月宴待亲戚的时候,孩子的银手镯就被人从娃手上偷去了。”
“防火防盗防闺蜜,现在我就没闺蜜了,就是以前的都不联系了,我现在最好的闺蜜就是我老公。”
不得不说,人心真的是太丑陋了,在利益面前,什么朋友、什么闺蜜都很难靠得住。如果不是知根知底,只是曾经有过一段交往甚密的友谊,还是要多一点防备心比较好。另外就是,老话说财不外露还是很有道理的,拥有贵重的物品或财富,能低调就低调一点吧,没必要让全世界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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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子买4000多金手镯,闺蜜用十几元假货换走:挺对不起她的
日前,河南洛阳一起"一名妇女用假镯子盗取好友的黄金手链"引起了热议。洛阳一名母亲在为自己的满月儿购买了一个黄金手链后,花费超过4000元,开心地将自己的快乐与好友们共享。谁知,没多久,妈妈忽然发现小孩的镯子有些不同,带到珠宝行检验后,却发现这只镯子是赝品,所以马上就报了警。
然而,让她没有料到的是,经过警察的一番调查,才知道凶手竟是她最好的朋友!宝妈有个朋友,几年没联系了,她在网上看到了她发的图片,每隔几天就会去宝妈家里坐坐。有一次,她的好朋友趁着妈妈不备,从网上买了十多块钱的假货,把她的真正的镯子给偷了。现在,这名妇女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我也很无奈,自己的好朋友在被抓走之后,居然还自责道:“我觉得很抱歉,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因为一件小事,就变成了这样。”
这让网络上的观众议论纷纷:
“都是我自己,我也是个低调的人,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孩子的房子和车发到微信上。谁都不想让你幸福,除非是你的爹娘。”
“是啊,我们一位亲人在一次生日宴会上,把自己的银镯子给抢了。”
“防火防盗防闺蜜,现在我就没闺蜜了,就是以前的都不联系了,我现在最好的闺蜜就是我老公。”
人的本性就是如此的可恶,在面对利益的时候,朋友和朋友都是那么的脆弱。不了解对方,又有亲密的关系,就应该多加提防。再说了,俗话说的好,钱不能外泄,如果你手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不暴露就尽量不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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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河南洛阳,一宝妈在宝宝满月时,在金店花了4000多元,给宝宝买了个金手镯,当时还发了朋友圈。可最近宝妈给宝宝换衣服,宝宝手上的金手镯不小心掉在地上,宝妈去捡起来时,却发现质量明显比之前轻了很多。
发现不妥后,宝妈立即拿去金店验证真假,被认定是假的后,宝妈立即报警求助。可警方调查出来的结果,让这位宝马真呼“不敢相信、信错人了!”
原来宝妈发了朋友圈后,其微信好友一位多年未联系的闺蜜,就以看宝宝为由,隔三岔五地到宝妈家里串门。随后趁无人时,将其20元从网上买来的假手镯,换走宝宝手上的金手镯。
据闺蜜称,事后其心里非常内疚,这么好的感情,自己却做出这种对不起人的事。因此想着过段时间再找机会,把真的再换回去。
可不曾想,还没来得及换就被警察找上门了。目前,闺蜜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有网友表示,闺蜜说想换回来,不可信!因为她是看到宝妈发朋友圈后,才开始重新与宝妈联系的,由此可见,从联系的那一刻起,闺蜜就已经揣着非法占有宝妈金手镯为目的了。
还有网友感叹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2、闺蜜的行为,是诈骗,还是盗窃?
诈骗是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致使他人处于错误认知下,主动交付财物的行为;而盗窃是指趁人不备时,私自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区分两者,主要是看行为人是否秘密窃取和被害人是否主动交付财物。
具体到本案中,从本案案情来看,闺蜜就是趁宝妈不备时,秘密窃取金手镯的行为。即闺蜜“以假换真”只是为实施盗窃的手段而已。故本案应当认定为盗窃。
3、闺蜜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得很清楚,秘密窃取他人财物2000元-5万元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不足2000元的,按治安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宝妈这只金手镯刚买不久,有发票为证,价值4000多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的。换而言之,闺蜜应在3年以下量刑,且闺蜜不仅要将真手镯还回给宝妈,还要被判处罚金。
有网友说,闺蜜想以20元的工艺品,换走价值4000元的金手镯,智商堪忧!进去清醒一下,或许是好事。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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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有存在侥幸心理的人。
有人说,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即使面对合理的选择,也会习惯性走歪路,经常是投机取巧,知法犯法。
一般情况下,他们会觉得自己的行为不会被注意到,于是嚣张犯罪,被抓后才知道悔过,然而为时已晚。
有些人天生就有着侥幸的性格,很难通过后天改变。即使是多次受到惩戒,回归正常生活依旧无法自律自制,管不住自己的行为。
当然这样的人也会因为自己频繁犯错,承担无数次的责任和后果,违法有代价,原本顺遂的人生因为任由自己的性子来,变得坎坷。
发朋友圈被闺蜜盯上。
网友爆料,最近在河南洛阳,女子发现孩子的金手镯被闺蜜偷换成假的,引发网友热议。据悉,女子在孩子满月时花了四千多买了一个金手镯。之后给孩子换衣服时,手镯意外脱落,掉到了地板上。
女子去捡,发现重量和刚买的时候不一样,于是马上去金店检测,被店员告知这是假的,她感到无语,立刻报了案。
事情发现之前,女子在朋友圈晒出自己给孩子买的金手镯,招来了一片点赞和羡慕。朋友们纷纷祝贺孩子满月的消息,这时,一位很久不联系的闺蜜突然找来女子,并大聊特聊,女子也热情地回复,没有多想。
假意拜访,偷摸换走金手镯。
随后的一个月里,这位闺蜜隔三岔五就要到家里探望,以各种借口和孩子待在一起玩耍,女子以为闺蜜喜欢孩子,也没太在意。
没想到的是,这位闺蜜在一开始,就动了偷换金手镯的坏心思,她看到女子发的朋友圈,对金手镯起了贪念,先是网购了一只十几元的仿金手镯,然后趁女子不注意时,和孩子玩闹把金手镯换走了。
什么才算闺蜜?该不该警惕?
如果孩子的手镯没有掉到地上,那这个真相可能就要一直发现不了。
而后东窗事发,女子被派出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她回忆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做,这件事怪对不起朋友的,这么好的感情,因为这件小事闹得不得劲。
网友们忍不住说:
看来她还没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都刑事了不是小事。
还有一些警惕性强的网友,他们纷纷表示:
这个年代最危险的就是闺蜜,我一般秘密不告诉闺蜜,你以为人家把你看得很重要,其实只是在想办法利用你。
多年不见突然联系,必定有鬼。十几年不联系才不是闺蜜,叫你是谁。
我没有闺蜜,不知道是不是好事。
面对一些刻意的来往,我们确实应该保持警惕,俗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而这个闺蜜因为一时的贪念和侥幸心理,偷走了金手镯,最后付出了她应有的代价。
其实当我们想要做出某些不好的行动之前,应该及时考虑后果,如果代价自己远远不能承受,那还是约束好自己,不要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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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妈妈给孩子买4000多块钱的手镯,结果却被闺蜜用十几块钱的假货给换走了,网友:这样的闺蜜不要也罢,4000块钱就能看清楚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近日,在河南洛阳,有网友发布了一段让大家非常气愤的视频。原来一位宝妈给满月的孩子买了一个金手镯,谁知闺密得知以后竟然动了歪心思,偷偷拿假货把手镯给调换了。妈妈表示,当时给孩子换衣服的时候手镯掉在了地上,然后把手镯捡起来时发现的重量不对,去金店检测,发现手镯居然是假的,被调换了。
最后这名女子立刻打电话报警,最后却被告知背后干这件事情的人居然是自己的闺蜜。原来看到宝妈在朋友圈发的照片以后,这位好多年不联系的闺蜜就经常找借口三天两次的来家里,趁这位妈妈没有防备,在网上花十几块钱购买的金镯子把这名女子的真镯子给换走了。目前,这名女子的闺蜜已经被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被抓走时,闺蜜的一句话更是亮了,她说:感觉挺对不起宝妈的,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影响了这么好的感情。
看到这一幕的网友们也都实在想不到这个结局:
“被自己的亲闺蜜算计,那种感觉真的是太不好受了。”
“其实这样的闺蜜不要也罢,4000块钱就能够看清楚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闺蜜居然还说因为这一点小事影响了这么好的感情,这是小事吗?这是偷东西呀。”
小编也觉得这位闺蜜的做法真的是太不合适了,为了一点小钱被利益蒙蔽头脑,现在不仅失去了一段这么好的感情,而且档案上也留下了无法抹去的记录。其实想要什么还是应该凭自己的双手得来最合适,偷来的是绝对不会长久的。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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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现在的小孩,都比较金贵,出生之后,很多长辈都习惯给孩子手上戴上金手镯或银手镯,洛阳的一位宝妈也是这样做的,没想到却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没想到的事情,很多网友看后表示:还是不要给孩子戴手镯了,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
8月9日,洛阳一位宝妈给满月的孩子花了4000多元买了金手镯,戴在手腕上,有一天给孩子穿衣服的时候,手镯不小心掉在地上了,宝妈捡起来发现不对劲,怎么比之前的重量轻了不少,于是感觉事情不妙,赶紧拿去金店检测,被告知是假的,于是宝妈赶紧报案。
但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真的手镯竟然是自己的闺蜜偷换走的。原来,这位宝妈的闺蜜看到宝妈朋友圈发的孩子的照片后,注意到了孩子手上的金手镯,于是动了歪心思,这位好多年不联系的闺蜜隔三岔五就来她家,趁其不备,用网购的十几元的假手镯将真手镯换走。
对此,这位闺蜜事后表示:觉得挺对不起她,这么好的感情,本来想的是风头过了就还回去的,为一件小事,闹得不得劲。目前该女子已被派出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这位闺蜜的发言来看,她是丝毫没有感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啊,居然还说是一件小事,往重了说,这种行为就是盗窃,已经涉及到刑事责任了,她居然还轻描淡写说是“小事”,难道她认为的就只是造成闺蜜情的破裂吗?真是不敢想象,这样的人不仅仅坏还很蠢,就是一个法盲。
对于这件事情,很多网友表示,这样的闺蜜简直太可怕了,还有的网友表示,这位宝妈也有责任,就没发现闺蜜的异常吗?好多年不联系了,为什么突然隔三差五登门造访,其中必有蹊跷啊,古人说的“防人之心不可无”一点儿都没错。
还有网友表示,尽量不要给小孩子戴金手镯,一方面不安全,另一方面对婴儿来说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戴在胳膊上是一个负担,根本没有必要。
其实在生活中,很多家长热衷于给自己小孩买金手镯戴,特别是带有铃铛的,婴儿容易被铃铛声吸引过去,要是不巧,铃铛从金手镯上脱落,婴儿小而不懂事,觉得好奇往嘴里塞,有可能会造成误食,从而产生窒息的危险。
另外,婴儿的皮肤比较脆弱娇嫩,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要是婴儿皮肤是敏感肤质,家人给他戴的金手镯不纯,加了其它物质,容易使婴儿引发过敏的现象。还有,要是金手镯的花式比较多,婴儿在活动的过程中,甩动手部,容易刮伤肌肤。
所以,这里建议各位家长,最好不要给婴儿佩戴金手镯,实在想让婴儿戴的话,要挑选光滑、简单、纯粹的金手镯,同时时刻留意孩子的皮肤,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取掉手镯,并找医生诊断。
各位网友,你会给婴儿戴金手镯或其他饰品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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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树欲静:90后自由撰稿人,热爱写作,愿望是通过写作实现经济独立。写作以来,在全网创作过百十篇10万+爆文,如果你也喜欢写作,或者你有精彩的故事,欢迎和我交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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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南洛阳,李女士给孩子穿衣服时,孩子的金手镯突然掉落,李女士捡起时发现重量不对,到金店检测后发现4000多元买的金手镯居然变成了假的!
原来,李女士当时买了金手镯后,发了微信朋友圈,正好被自己的一个闺蜜看到,这位闺蜜通过朋友圈看到李女士给孩子买的金手镯后动了歪心思,决定“偷梁换柱”。
于是这位闺蜜主动联系李女士,称想去家中看看孩子,李女士已经很久没联系过这位闺蜜,面对闺蜜的热情,李女士同意闺蜜来家中。
就这样,闺蜜来过一次以后,近期却经常到李女士家中玩儿,还总想抱抱孩子,就在抱孩子的中间把自己花费20元购买的工艺品,通过调查,警方在李女士闺蜜手机里发现了网购假金镯子的记录,在证据面前,这位闺蜜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而就在警方抓获女子时,女子竟然说自己换了之后日夜都睡不着觉,感觉对不起自己的闺蜜,辜负了这么好的感情,自己一直想找个机会还回去。那么这位闺蜜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老洋想说,看到本案的案情,多少与《指环王》中的魔戒有些类似,为了一个手镯,完全不顾闺蜜感情,难道它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之所以是盗窃而不是诈骗是因为,诈骗罪要求通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式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自己的财产,而盗窃罪则是通过秘密的手段,盗走公私财物,显然本案中女子的行为属于盗窃。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较大各个省份根据经济发达程度略有不同,越是经济发达的省份金额越高,越是落后的省份金额越低!
本案发生在洛阳市,依据河南省的规定盗窃1000元以上的就属于金额较大,本案中的女子偷走价值4000元的金手镯,显然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她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之,都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本案中的李女士真的是交友不慎,完全想不到自己的闺蜜,能做出这种事,案件曝光后恐怕这个闺蜜再也交不到朋友了!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
#律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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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好闺蜜”!河南洛阳,李女士在孩子满月的时候花4000多元买了个金手镯,前不久给孩子穿衣服时,手镯突然掉到地上,李女士捡起后发现有些不对劲,鉴定后发现竟然是假的,报警后,万万没想到,偷换金手镯的人竟然是她的闺蜜!
李女士给孩子买金手镯,主要是想着给孩子保平安,可手镯掉在地上后,她刚捡起来就发现不对劲,今天没注意,手镯怎么变得这么轻了?而且样子也变了,虽然大致是类似的,但如果仔细看上去还是有不同的。
随后李女士拿着手镯去金店检验,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这个根本不是金手镯,就是一个假的。听到这个话,李女士脑子“嗡”的一下,4000多块钱买的,怎么就变成假的了?然后就来到派出所报案。
起初,李女士认为金店可能是卖假货,因为平时她都是在家带娃,刚满月的宝宝也不可能自己跑出去玩,怎么可能手镯被换掉呢。可在民警的询问下,确实最近有点不正常的地方。
原来,李女士有一个好闺蜜,但两人中间好多年都是不联系的状态,但是近期隔三岔五就会去李女士家里找她玩,而且总想着抱抱孩子。民警怀疑,手镯的事情很可能和这个闺蜜有关。
可当民警把想法告知李女士后,她第一时间是不相信的,毕竟两个人这么多年的交情在里面,但如果不是闺蜜,似乎也想不到其他的理由。
后来,民警把李女士的闺蜜带到派出所,对方坚持不承认拿了手镯,而且很真诚地说:“我们关系那么好,我拿人家一个手镯干嘛呢”,如此真挚的情感流露,差点就让人当真的,但凡事都要讲证据,民警在对方的手机里发现,有过网上购买记录,20块钱买了一对金手镯,正是孩子手上现在戴的那个。
面对确凿的证据,闺蜜王某承认了偷窃金手镯的事实。她表示最初是在李女士的朋友圈看到的,然后就一直惦记这个事,一次机会,她抱着孩子在前面走,走到一个拐角处,快速的来了一波“偷梁换柱”
“本想着等风头过去就卖掉或者换掉,没想到一下事情就暴露了。想想这么好的感情,因为一点小事,闹得怪不得劲,现在想想还是怪后悔的”
从王某说的这几句话来看,显然是存在一个认识上的问题,就是她感觉这是一件小事情,但这真的是一件小事吗?显然不是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000块钱的金手镯,对于很多人来讲,确实不算什么大事,但如果是偷窃,那就是另当别论了, 这可不是小数目,就因为看人家发个朋友圈,就想要据为己有,结果给自己惹麻烦,留案底,想想都感觉挺丢人的。
当然,有个词说的很好:财不外漏。发朋友圈炫耀这种事,还是尽量少做一些吧,或许有人点赞,你看着是别人的祝福,但背地里却已经开始打起主意。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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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喜事,作为亲朋好友,纷纷送上自己的一份祝福,这也都是人情世故或者礼尚往来的,所以咱们的传统就是,家中有喜事的时候,就会邀请亲戚朋友一起来分享这个喜悦。当然了,作为咱们发布日常动态的朋友圈,又怎么可能少得了呢。
日前,河南洛阳,有一位李女士家里喜添贵子,在孩子满月的时候,李女士一家人为孩子买了一副四千多元的金手镯戴在了手上,寓意着添福吉祥保平安,图的就是一个意头好,不曾想,在李女士帮婴儿换衣服的时候,“金手镯”顺势掉在了地上。
李女士便从地上将“金手镯”捡了起来,可是拿在手里,李女士发现了端倪,怎么这个“金手镯”的重量变轻了呢?于是李女士便到金店去做了检验,结果出来,让李女士不可置信,因为花了四千多买的金手镯,竟然是假的。
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不能让人所接受的,于是李女士便报了案,经过调查,发现了一个引人注意的方向。那就是自从李女士在朋友圈“晒娃的时候,将孩子戴的金手镯也拍了上去。所以自此以后,李女士的闺蜜便隔三差五的登门造访,没事的时候还总想替李女士抱抱孩子。
办案人员将自己的怀疑方向锁定在了李女士的闺蜜身上,但是李女士还是不太相信,虽然自己跟闺蜜中间很多年没有联系,但是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闺蜜的感情还在。起初闺蜜并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声称自己与李女士的关系很好,怎么可能去拿人家孩子的金手镯呢。
虽然李女士的闺蜜说的非常真诚,但是事实却与之不同,因为在李女士的闺蜜手机购买记录里,发现闺蜜竟然在网上购买了,类似李女士孩子金手镯的镯子。总价为二十多元一对。面对证据。闺蜜王某无从狡辩,便坦白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王某称“因为在朋友圈看到好朋友李女士,给孩子买了金手镯。便一时动了歪心思,想着来一招“偷龙转凤”,于是在一次抱着孩子的时候,偷偷得将金手镯从婴儿的手上褪下来,又给孩子换上了假手镯。”事后,王某也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并忏悔的说道:“想想自己做的事情,挺对不起李女士的,这么好的感情,因为这一点小事,闹得怪不得劲的。所以想想还是后悔。”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样的闺蜜,关系平时都不错,竟然因为这样的事情,从而导致彼此都失去了一个朋友,真的值得吗?真的是为了四千块钱的金手镯而做出这样的举动?还是因为羡慕嫉妒恨呢?这一点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对于这样类似的事情,相信很多人也碰到过,放在家里的一点贵重物品,莫名其妙的就不翼而飞了,有的可能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忘记放在哪里了,有的可能也真的被人“顺手牵羊”了。所以,家里贵重的物品,还是尽量不要放在显眼的地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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