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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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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工伤认定背后现三大争议
    作者:极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11 19:50
    快照: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由于未与食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鉴定猝死原因等,谢家家属仍然与食品公司未就责任认定和相关赔偿问题协商一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受劳动法保护?猝死地点未在工作岗位,是否不属于工伤?这一事件背后存在的矛盾争议,或许与更多“临时工”的维权都有关。

    入职37天后

    62岁女工夜班时间猝死

    为了补贴家用,早已过了50岁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谢金针,离开家乡河南项城李寨镇后韩村,经中介介绍来到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她于今年7月1日,成为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的一名员工。

    8月6日凌晨0点10分左右,正上夜班的谢金针,在员工用餐时间倒地猝死。这一天,距离谢金针正式入职仅过去37天。

    对于猝死原因,谢金针儿子的朋友韩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都认为谢阿姨的猝死,和食品公司不合理的白班夜班工作安排、长时间过劳工作有着直接关联。”

    据韩先生透露,谢金针一共上了22天白班和14天夜班,期间仅休息一天。

    对于食品公司的排班制度,与谢金针一同入职的董小玲(系谢金针侄女)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和谢金针的工作时间安排完全一致:7月1日至7月12日为白班,从5时40分上到17时40分,连续这样上了12天。

    “每天工作时间至少12个小时。”董小玲称,在其和谢金针7月12日19点多结束白班后,她们的工作转换为夜班。也就是说,夜班是从7月13日17时40分开始,上到第二天5时40分。这一周期的夜班要到7月22日早上,才算完成。

    据董小玲回忆,白班夜班大轮换后,她和谢金针于7月22日这天休息。到了7月23日5时40分,她们又开始新一轮的白班夜班周期。

    对于上述工作时间安排,为谢金针介绍工作的中介张红军,证实了董小玲的说法。

    谢金针猝死的8月6日凌晨,是她连续上夜班的第5天。

    面对亲人突然逝去,谢金针的家属认为食品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河北家家红食品公司认为谢金针的猝死和他们没有直接关系。该公司经理魏鹏就此事回应红星新闻称,“因为谢金针是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还没来得及做任何检查,所以不能确定死因。”

    魏鹏表示,公司方面已向谢家家属提出,希望对方进行死亡鉴定,但家属不同意。

    韩先生则对此表示:“死亡时间和地点已经很明确了,做鉴定等待时间很长,我们觉得没这个必要。”

    目前,双方依旧没能就谢金针猝死后的相关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红星新闻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双方对于该事件的认定还存在三大尚待解决的争议。

    争议一:是否超时加班?

    律师:工作12小时不合法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朝阳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以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主要市场领域为罐头生产销售。

    今年38岁的董小玲在该公司属于“年轻群体”,主要承担挑拣装成罐头桃片的工作,属于整条流水线的头道工序。董小玲告诉记者,62岁的谢金针主要负责灯检工作,即通过灯光照明,检查桃片上是否存在斑点,属于最后一道工序。

    董小玲表示,虽然她和谢金针上班的班次安排一致,但因谢金针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算起来,夜班有时候一天都不止12个小时。”

    食品公司经理魏鹏解释称,员工正常每天上班时间控制在10小时左右,超出的时间属自愿加班,公司对此会发放每小时12元的加班补贴。

    董小玲否认了“自愿加班”的说法,“我们每天的上班时间是固定的,不存在是否自愿加班。”

    在董小玲的记忆里,她和谢金针进厂前,中介并没有告知他们上班需要值夜班。她还说,和她们一同从河南乘车到晋州找工作的同镇村民一共23人,但最后只留下12人,原因就是受不了夜班和长时间无休的工作时间。

    谢金针每天工作12小时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要求?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回应红星新闻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此,如果谢金针的确每日工作时间都长达12小时,那么这种安排并不合法。

    “但是,谢金针62岁的年龄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只能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要求。”王辉表示,目前民法典中对工作时长安排虽没有具体规定,但从公序良俗的角度分析,也不应让她超负荷劳动。

    争议二:是否为工伤?

    律师:认定要求是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根据家属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谢金针在被送达医院抢救前,已无生命体征。据韩先生及董小玲介绍,8月6日凌晨0点10分左右,是谢金针猝死的具体时间。“当天这个时间,是上夜班人员的吃饭时间。”

    公司经理魏鹏和中介张红军都表明,该时间确系谢金针的上班时间。

    ↑谢金针的死亡证明受访者供图

    但在死亡地点上,据魏鹏介绍,谢金针不是在公司食堂倒下的,甚至不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谢金针晕倒在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之所以谢金针会出现在该区域,系打算“顺走”一些公司编织袋。该画面已通过公司监控记录下来,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人员已对此进行了取证。

    董小玲则称:“这些编织袋本就是公司不要的东西,平时经常有人去拿,公司方面也没有制止,所以不存在‘顺走’一说。”

    董小玲还表示,谢金针确实是在去拿编织袋时,晕倒在了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就此分析指出,对于工伤的认定,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员工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谢金针猝死的地方不属于工作岗位,拿编织袋也属工作之外的自发性行为。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对此持同样看法,“工伤的认定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目前死者家属如果需要认定工伤,只能通过法医鉴定等形式,证明谢金针的猝死和过度劳累有直接因果关系。

    争议三:超法定年龄等还能赔偿吗?

    律师:建议上诉到法院依法维权

    中介张红军告诉红星新闻,像62岁的谢金针这样的“大龄”临时工,并不鲜见。每年桃子成熟前后,他都会介绍一批工人前往上述食品公司,“我们和公司签了劳务派遣的协议,只要不超过64岁,就会被招为临时工。工作一两个月就离开公司。”

    张红军说,由于是招聘的临时工,所以在进厂前,谢金针并没有和食品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正式的入职体检,仅通过中介和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

    据张红军介绍,谢金针的两个儿子和食品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提出了赔偿150万元的要求,遭到公司拒绝。

    公司经理魏鹏对此表示:“公司方面对谢金针的死并不负有直接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只能给予10万元的经济补贴。”

    魏鹏还表示:“如果不愿意接受这笔赔偿,家属可经过法律程序,让法院来判决公司到底需要承担怎样的代价。”

    韩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家属此前已向石家庄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8月9日,他们收到了委员会送来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据家属提供的通知书内容显示,该案决定不予受理的原因系“主体不适格”。记者查阅了解到,“主体不适格”,即在法律关系中,参加人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或成立条件。

    ↑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认为“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此案受访者供图

    石家庄晋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之所以出现“主体不适格”,主要因为谢金针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仲裁没有管辖权,所以无法受理。该工作人还表示,此种情况只能建议上诉到法院依法维权。

    王辉律师同时认为,死者家属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主动寻求法律帮助,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家属方也需要积极取证,确定猝死的具体原因。如果单位有过错,那么单位就承担责任;如果个人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双方按比例承担责任。”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也表示,“即使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也同样需要给予丧葬费、抚恤金等赔偿,具体金额要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

    8月1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石家庄晋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此称,目前已经接到了家属方的相关投诉,接下来会对这一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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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工伤认定背后现三大争议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11 18:52
    快照:

    62岁的河南村民谢金针,为了补贴家用,和38岁的侄女董小玲今年7月外出务工。她们一起在河北石家庄晋州市一家食品公司当临时工。据谢家人介绍,谢金针每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入职以来仅有1天时间休息,甚至连续多日上夜班等。最终,8月6日,谢金针在入职仅37天后,于凌晨夜班时间倒地猝死……

    由于未与食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鉴定猝死原因等,谢家家属仍然与食品公司未就责任认定和相关赔偿问题协商一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受劳动法保护?猝死地点未在工作岗位,是否不属于工伤?这一事件背后存在的矛盾争议,或许与更多“临时工”的维权都有关。

    入职37天后

    62岁女工夜班时间猝死

    为了补贴家用,早已过了50岁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谢金针,离开家乡河南项城李寨镇后韩村,经中介介绍来到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她于今年7月1日,成为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的一名员工。

    8月6日凌晨0点10分左右,正上夜班的谢金针,在员工用餐时间倒地猝死。这一天,距离谢金针正式入职仅过去37天。

    对于猝死原因,谢金针儿子的朋友韩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都认为谢阿姨的猝死,和食品公司不合理的白班夜班工作安排、长时间过劳工作有着直接关联。”

    据韩先生透露,谢金针一共上了22天白班和14天夜班,期间仅休息一天。

    对于食品公司的排班制度,与谢金针一同入职的董小玲(系谢金针侄女)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和谢金针的工作时间安排完全一致:7月1日至7月12日为白班,从5时40分上到17时40分,连续这样上了12天。

    “每天工作时间至少12个小时。”董小玲称,在其和谢金针7月12日19点多结束白班后,她们的工作转换为夜班。也就是说,夜班是从7月13日17时40分开始,上到第二天5时40分。这一周期的夜班要到7月22日早上,才算完成。

    据董小玲回忆,白班夜班大轮换后,她和谢金针于7月22日这天休息。到了7月23日5时40分,她们又开始新一轮的白班夜班周期。

    对于上述工作时间安排,为谢金针介绍工作的中介张红军,证实了董小玲的说法。

    谢金针猝死的8月6日凌晨,是她连续上夜班的第5天。

    面对亲人突然逝去,谢金针的家属认为食品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河北家家红食品公司认为谢金针的猝死和他们没有直接关系。该公司经理魏鹏就此事回应红星新闻称,“因为谢金针是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还没来得及做任何检查,所以不能确定死因。”

    魏鹏表示,公司方面已向谢家家属提出,希望对方进行死亡鉴定,但家属不同意。

    韩先生则对此表示:“死亡时间和地点已经很明确了,做鉴定等待时间很长,我们觉得没这个必要。”

    目前,双方依旧没能就谢金针猝死后的相关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红星新闻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双方对于该事件的认定还存在三大尚待解决的争议。

    争议一:是否超时加班?

    律师:工作12小时不合法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朝阳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以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主要市场领域为罐头生产销售。

    今年38岁的董小玲在该公司属于“年轻群体”,主要承担挑拣装成罐头桃片的工作,属于整条流水线的头道工序。董小玲告诉记者,62岁的谢金针主要负责灯检工作,即通过灯光照明,检查桃片上是否存在斑点,属于最后一道工序。

    董小玲表示,虽然她和谢金针上班的班次安排一致,但因谢金针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算起来,夜班有时候一天都不止12个小时。”

    食品公司经理魏鹏解释称,员工正常每天上班时间控制在10小时左右,超出的时间属自愿加班,公司对此会发放每小时12元的加班补贴。

    董小玲否认了“自愿加班”的说法,“我们每天的上班时间是固定的,不存在是否自愿加班。”

    在董小玲的记忆里,她和谢金针进厂前,中介并没有告知他们上班需要值夜班。她还说,和她们一同从河南乘车到晋州找工作的同镇村民一共23人,但最后只留下12人,原因就是受不了夜班和长时间无休的工作时间。

    谢金针每天工作12小时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要求?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回应红星新闻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此,如果谢金针的确每日工作时间都长达12小时,那么这种安排并不合法。

    “但是,谢金针62岁的年龄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只能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要求。”王辉表示,目前民法典中对工作时长安排虽没有具体规定,但从公序良俗的角度分析,也不应让她超负荷劳动。

    争议二:是否为工伤?

    律师:认定要求是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根据家属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谢金针在被送达医院抢救前,已无生命体征。据韩先生及董小玲介绍,8月6日凌晨0点10分左右,是谢金针猝死的具体时间。“当天这个时间,是上夜班人员的吃饭时间。”

    公司经理魏鹏和中介张红军都表明,该时间确系谢金针的上班时间。

    ↑谢金针的死亡证明 受访者供图

    但在死亡地点上,据魏鹏介绍,谢金针不是在公司食堂倒下的,甚至不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谢金针晕倒在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之所以谢金针会出现在该区域,系打算“顺走”一些公司编织袋。该画面已通过公司监控记录下来,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人员已对此进行了取证。

    董小玲则称:“这些编织袋本就是公司不要的东西,平时经常有人去拿,公司方面也没有制止,所以不存在‘顺走’一说。”

    董小玲还表示,谢金针确实是在去拿编织袋时,晕倒在了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就此分析指出,对于工伤的认定,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员工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谢金针猝死的地方不属于工作岗位,拿编织袋也属工作之外的自发性行为。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对此持同样看法,“工伤的认定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目前死者家属如果需要认定工伤,只能通过法医鉴定等形式,证明谢金针的猝死和过度劳累有直接因果关系。

    争议三:超法定年龄等还能赔偿吗?

    律师:建议上诉到法院依法维权

    中介张红军告诉红星新闻,像62岁的谢金针这样的“大龄”临时工,并不鲜见。每年桃子成熟前后,他都会介绍一批工人前往上述食品公司,“我们和公司签了劳务派遣的协议,只要不超过64岁,就会被招为临时工。工作一两个月就离开公司。”

    张红军说,由于是招聘的临时工,所以在进厂前,谢金针并没有和食品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正式的入职体检,仅通过中介和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

    据张红军介绍,谢金针的两个儿子和食品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提出了赔偿150万元的要求,遭到公司拒绝。

    公司经理魏鹏对此表示:“公司方面对谢金针的死并不负有直接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只能给予10万元的经济补贴。”

    魏鹏还表示:“如果不愿意接受这笔赔偿,家属可经过法律程序,让法院来判决公司到底需要承担怎样的代价。”

    韩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家属此前已向石家庄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8月9日,他们收到了委员会送来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据家属提供的通知书内容显示,该案决定不予受理的原因系“主体不适格”。记者查阅了解到,“主体不适格”,即在法律关系中,参加人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或成立条件。

    ↑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认为“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此案 受访者供图

    石家庄晋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之所以出现“主体不适格”,主要因为谢金针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仲裁没有管辖权,所以无法受理。该工作人还表示,此种情况只能建议上诉到法院依法维权。

    王辉律师同时认为,死者家属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主动寻求法律帮助,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家属方也需要积极取证,确定猝死的具体原因。如果单位有过错,那么单位就承担责任;如果个人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双方按比例承担责任。”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也表示,“即使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也同样需要给予丧葬费、抚恤金等赔偿,具体金额要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

    8月1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石家庄晋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此称,目前已经接到了家属方的相关投诉,接下来会对这一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实习生 席聪聪

    编辑 于曼歌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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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谁之过?
    作者:不惑之年农民工
    发布时间:2022-08-13 19:15
    快照:

    据红星新闻消息“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工伤认定背后现三大争议”

    8月6日,河南62岁女工谢某在一食品公司上夜班期间猝死,入职37天,仅休息一天,每天上班12小时。入职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家属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未获受理,理由是主体不适格。谢某两个儿子索赔150万元且不愿意做死亡原因鉴定,用人单位愿人道主义赔偿10万元,目前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看到这个新闻让人悲哀。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接受劳务派遣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人,且不做入职体检,不签合同,大幅度延长工作时间,法律的空子能钻就钻。花甲老人,本应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却为了子女,拼命劳作以致命丧单位。子女不顾忌老人的身体,任其过度劳作。还在拿母亲的死作为谋利的手段,可悲可叹。该事件最终结果如何,法律自有公断。父母本是在世佛,何须千里拜灵山。为人子女者,多尽点孝吧,在你还能把握的时间里,哪怕只是一个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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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一62岁女工入职37天,上夜班时意外猝死,公司:与我无关
    作者:梦里见过你的狗
    发布时间:2022-08-16 13:52
    快照:

    河北一62岁女工入职37天,上夜班时意外猝死,公司:与我无关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之兆苦命人 。

    一个平凡的家庭,为了生计奔波,为了还清所有的负债,他们充满了激情,憧憬着未来的成就,可年纪一大,他们的激情就没了,反而成了一种职业习惯。

    回想起以前的日子,他经常熬夜赚钱,也没有觉得有多累,可现在,工作了几分钟,他就感觉浑身无力。颈椎病,腰间盘,肩周炎,腰肌劳损,无时不在。

    有些人宁愿过着安逸的生活,也不愿意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工作上,身体和疾病都在自己身上,你会选哪一个呢?很多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但也有一些人没有其他的办法,那就是工作。

    河北一位62岁的女性工人,刚上班37天就因上了一次晚班突然暴毙,公司损失一位职工,家中又损失一位老人。

    如果不是因为生计所限,她应该和外甥女一起去外面打工赚钱,然后去石家庄的一家餐饮公司做个临时员工。收入虽少,但也足够养家糊口了。

    50多岁,是女人的退休年龄,但她62岁了,她的日子很苦,她不得不去外面工作。事发当天,她还值夜班,却在一个工作人员吃饭的时候,猝死了。

    他的年龄并不算太大,比起其他的年轻人,他没有了工作的热情,也没有了之前的坚韧。二三十岁,三四十岁,一天到晚都在工作,只要调个一两天,就能熬过去。

    孩子的好友小韩说,我们都觉得,姑姑的离去,跟公司安排的不够周全,比如白天加班、晚上加班,工作时间长,37天才休过一天。

    总共36天,22次白班14次,她和外甥女的工作时间是一样的,从早上540到晚上540,62岁的她,体力已经大打折扣,哪里受得了这样的重活。

    是否有固定的工作时间?虽然不能肯定,但是“至少”要工作12个钟头。62岁的工人去世的时候,已经是她值了第五天的夜班,她应该留在家里照顾自己的儿子,却莫名其妙地走了。

    她从河南迁往河北,以贴补家里的开支,62岁的她并不适应高负荷的工作,也不能说完全不适应。她和外甥女,离开家乡,就是为了养家糊口,因为他们很缺钱。

    62岁的家庭成员在工作中猝死,没有一个人能承受这样的事实,他们的家庭成员都觉得公司的过错是他们的错。但公司方面,则是说,这名女职员的突然死亡,与他们无关。

    因为当时她是猝不及防摔倒在地,送往医院后,因为没有时间进行体检,无法确认死者的死因,所以公司要求他们进行死亡的鉴定,但是她的家人却不愿意。

    有何不可?死者的死因和位置都很清楚,所以没有这个必要!目前,各方还没有就是否超时工作,是否属于工伤,超时能否得到补偿等三大问题还没有得到解答。

    出车祸是件很痛苦的事情,特别是她的家庭,本来打算去北方谋生,结果上班时突然暴毙。公司当然有其过错,也有其无可辩驳的原因,只不过规模上的差别而已。

    事情到了这一步,还能怎么办?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就是尽快解决这件事,让62岁的工人和她的家属,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还得再等等,不要着急。

    人生就是这样,谁也不会预料到,谁会在今天到来。一天前,他还在为生计奔波,第二天就去世了,上一次见到家人,一片欢声笑语,下一次见面,就是生离死别。

    每个人的喜怒哀乐都不一样,有的为了生计奔波,有的为了生计奔波,有的为了平庸而无所事事,而她的同伴则是在享乐中度过一生,而她,则是在一场车祸中死去。

    各位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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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一62岁女工入职37天,上夜班时意外猝死,公司:与我无关!
    作者:小波谈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12 11:35
    快照: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之找苦命人。

    普通家庭为生活东奔西走,为偿还债务熬到油尽灯枯,刚入职的他们满怀热情,想着日后大有作为,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曾经的热情退却,反倒落下一身职业病。

    往事不堪回首,曾经连续熬夜加班挣钱,都不会感到多累,如今刚上岗没几分钟,就感到身体疲惫。颈椎病、腰间盘、肩周炎、腰肌劳损,每时每刻都在困扰着我们。

    有人选择躺平混天度日,不会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只有身体和病是自己的,你会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多数人有选择的权利,可部分人根本没得选,为了生活只能工作。

    在河北,一名62岁的女工,入职不过才37天,就在上夜班时意外猝死,公司失去了一名员工,家里失去了一名老人,可公司的回应让人愤怒:与我没有直接关系。

    若不是生活所迫,她本该儿女双全安享晚年,与侄女外出打工挣钱,在石家庄某食品公司,当一名临时工。挣的虽然不多,可却足以维持生活,不用为生计发愁。

    50岁是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可她今年已经62岁,只能说生活太过艰难,为了家庭只能选择外出打工。出事的那天她正在上夜班,在员工用餐时间突然猝死,入职不过才37天。

    年纪确实不小,与那些小年轻相比,缺少了工作的激情,身体不再是那般抗造。或许二三十岁、三四十岁的人,整天在岗位上工作,调整几天就能吃得消,可她今年62岁了。

    她儿子的朋友小韩(化名)表示,我们都认为阿姨的离开,和食品公司的安排不合理,像白班夜班工作安排、长时间过劳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上班37天只休息过1天。

    一共工作了36天,其中22个白班14个夜班,她和侄女的工作时间完全一致,白天从5点40开始干,一直到下午5点40,62岁的她身体机能大不如前,根本顶不住这么大的工作量。

    工作时间确定吗?不确定,但每天至少工作12个小时,是“至少”。62岁女工离世的那天,是她连续上夜班的第5天,本该在家中看孩子的她,就这样意外离开了。

    为了补贴家用,她从河南到河北,62岁的她不适合高强度工作,或者说根本不适合工作。只是为了生活,她与侄女背井离乡,想要为家庭尽绵薄之力,毕竟家里非常需要。

    62岁的家人工作时突然离世,任谁都无法接受这一现实,家属认为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公司却表示员工猝死,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关系,公司相关人员做出回应:

    她是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还没来得及做任何检查,不能确定死因,公司向家属提出,希望他们能做死亡鉴定,但她的家属并不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死亡的时间与地点很明确,做鉴定需要等待很长时间,觉得没必要!双方仍未达成共识,三个问题尚未解决:加班是否超时、是否为工伤、超法定年龄是否能赔偿。

    发生意外确实让人难受,尤其是她的家人,本是北上挣钱讨生活,却在工作期间猝死。公司肯定有责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大小不同罢了。

    事已至此,又能如何?只希望双方尽快协商相关问题,给62岁女工一个交代,给她的家人一个公道,具体情况如何,我们还需要等待后续,大家无需心急。

    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来。前一天还在打工赚钱,后一天则突然离世,上次见亲人其乐融融,再次相见却已是天人永隔。

    人们的悲欢并不相同,有人奔东西走赚钱养家,有人混天度日碌碌无为,她的同龄人或许在享受生活,而她却因为意外离开人世,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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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理吗?河南62岁女工入职37天猝死,公司:赔10万,否则法院见
    作者:开心木哥
    发布时间:2022-08-13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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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的人受劳动法保护吗?退休老人如果在外兼职工作死亡,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事情发生在河北。事主是河南62岁已经退休的大妈。大妈为了补贴家用,于是和38岁的侄女外出去河北的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大妈在凌晨上夜班的时候,突然猝死。

    大妈死亡,家属肯定不能善罢甘休,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家属认为是公司不合理的安排工作时间导致大妈死亡,于是向食品公司索赔150万。

    食品公司则认为大妈的死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10万,否则就法庭见。

    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下这起事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她确实是在工作时间死亡的,那么大妈算不算工伤?要知道,认定工伤的前提是签订劳动合同。

    而大妈与食品公司只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且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说,大妈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没有工伤的说法。

    按照这种说法,大妈就白白死了吗?食品公司就没有任何责任吗?大妈的情况虽然无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食品公司与大妈之间存在劳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要看食品公司有没有给大妈做过入职体检?食品公司的工作安排与大妈的死有没有之间关联!以上经过鉴定,如果有因果关系的则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62岁的大妈明知自己的身体情况无法夜班的还去工作,也存在一定过错。

    大妈这个年龄,为了补贴家用出去工作而猝死,也是很惨,从道义上我们要同情。我也建议,如果退休后再去工作,一定要签订相应的雇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保障,如果后面发生纠纷,可以直接拿着协议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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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岁女工猝死,子女请孝顺父母,不要把父母的死作为谋利的手段
    作者:保哥的轻描淡写
    发布时间:2022-08-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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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工去世,儿子忙着索赔

    8月10日晚间,保哥才写了一篇文章《46岁外交官演讲中晕倒去世,健康工作生活、预防猝死很重要》,文中讲述了当前社会猝死的现象,以及防止猝死的方法。不幸的是,8月12日早上,保哥刷新闻时,看到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发布的一篇文章《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工伤认定背后现三大争议》,文中讲述了62岁的河南村民谢某,为了补贴家用,在河北石家庄晋州市一家食品公司当临时工。谢某每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入职以来仅有1天时间休息,甚至连续多日上夜班等,最终在深夜的单位猝死。

    作为曾经的人力资源业内人士,保哥对这种事情并不奇怪,因为到了退休年龄,劳动仲裁本来就可以不受理;因为对工伤的认定有争议,单位也有理由,最终能否按照工伤,法院自会判决。现在是法治社会,虽然舆论可以在某些时候影响判决,但法律毕竟是法律,它在保护员工的同时,也不会歪着斧头砍。

    谢某的两个儿子和食品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提出了赔偿150万元的要求,遭到公司拒绝。公司经理魏鹏对此表示:“公司方面对谢金针的死并不负有直接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只能给予10万元的经济补贴。

    悲哀、震惊、愤怒

    看完这篇文章后 ,在对谢某猝死本身不奇怪的同时,我突然感到深深的悲哀,以及震惊。悲哀是这位62岁的女工,在花甲之年,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还要长时间工作,最终命丧单位;震惊的是,她的子女,居然对死因不管不顾,反倒为了150万的赔偿款闹得不可开交,一夜传遍网络,成为热点新闻。在网上一片骂声,网友声讨单位的同时,保哥对子女拿母亲的死作为谋利的手段感到悲哀、震惊以及愤怒。

    礼仪之邦,百善孝为先

    作为传统的礼仪之邦,咱们中国的孝文化源远流长,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语,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孔子在其思想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出处《论语·学而》)的观点,“仁”是众德之总,而“孝弟”则又被视为众德之源、之总的“本”,其地位在整个传统理论中升到了核心,同时确立了“孝”对于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从此成为协调亲子关系的伦理规范,并成为古代社会宗法道德的基础。

    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点,并指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还进一步强调“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

    从古至今,中国有很多以孝敬长辈闻名的人,比如:孔子死后,众弟子皆服丧三年,相诀而去,独有子贡结庐墓旁,守墓六年,足见师徒情深,尊师之诚,实属中华尊师孝道楷模第一人。后人感念此事,建屋三间,立碑一座,题为“子贡庐墓处”。因子贡为孔墓所植为楷树,后世便以“楷模”一词来纪念这位圣徒。

    又如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

    又如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如此榜样可写就一本书,不一一枚举。

    回到谢某猝死一事。

    不要拿父母作为谋利的手段

    以谢某的年龄,其两名子女正常应在40岁左右,已经成年并且能够自立,无论什么理由,不应该让母亲去做这种辛苦的工作。诚然有时候父母退休了不想赋闲在家,也会找点事做做,但这种工作是作为打发时间的工作,不是卖命的工作。中国的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包括岳父母的义务,无论他们有无收入,子女起码应保证其衣食无忧,怎么能让母亲去天天上夜班?《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工伤认定背后现三大争议》文中,谢某的儿子(代言人为其朋友韩先生)声讨其母单位,“食品公司不合理的白班夜班工作安排、长时间过劳工作有着直接关联。”,又云“谢金针一共上了22天白班和14天夜班,期间仅休息一天。”殊不知,你声讨的事实越多,越说明你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或者你根本不顾母亲的死活。

    父母只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没有为成年子女卖命的义务!

    以谢某的年龄及目前打工的情况推断,谢某也是一位苦命人,出生于1960年左右,那时候条件很差,能活下来已是不易,再到将儿子抚养长大成人,这其中付出多少辛酸血泪!在这个传统的正常的观点逐渐被不可思议的非主流的观点慢慢替代的时代,一些奇怪的言论到处都有,什么“啃老不丢人,丢人的是没有什么可啃”,“父母不光要养子女,还要养孙子、孙女”等等。

    从文中可知,谢某的工作很辛苦,除了工作时间长,还要熬夜,长时间的熬夜是导致猝死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作为子女,你是怎么忍心让父母做这种工作的?你是不是还需要她的工资去养你的子女,供你的花销?我真的不希望谢某有这样的儿子。

    人死不能复生!谢某已经带着悲哀去世,本应入土为安,但现在他的儿子还在为四处忙碌,忙着讨要赔偿款。索要赔偿款也无可厚非,但你早干什么去了?你为什么同意让母亲做这么辛苦的工作,让她命丧单位?如果她不做这么辛苦的工作,会这么悲惨地去世吗?这值得我们反思。

    作为子女,你有善待自己的父母吗

    在子女成年后 ,父母终老时,你有为父母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吗?有带他们去做体检吗?在他们不舒服的时候,有陪他们去医院吗?在他们寂寞的时候,有陪他们说说话吗?在家里吃饭的时候,有帮父母洗个碗吗?在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的当下,在年轻人外出打工顾不上父母的时代,起码也应该隔三差五问候一下父母,起码也应该给父母一点钱,让他们不至于为一日三餐而辛苦奔波!

    心痛的同时,我也在扪心自问、自省,古人云,勿以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对父母的关爱,不需要花很多钱,不需要耗费你多少精力,也许一个电话,几分钟的视频都能让父母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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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与法|62岁女工上夜班猝死背后的争议
    作者:齐鲁壹点
    发布时间:2022-08-1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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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岁的河南人谢金针为了补贴家用,和38岁的侄女董小玲今年7月外出务工。她们一起在河北石家庄晋州市一家食品公司当临时工。8月6日,谢金针在入职仅37天后,于凌晨夜班期间不幸倒地猝死。

    由于未与食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谢家家属与食品公司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协商仍未达成一致。这一事件背后存在的矛盾争议,或许与更多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有关。

    事件

    62岁女工上夜班猝死

    为了补贴家用,62岁的谢金针离开家乡河南项城李寨镇,经中介介绍来到河北省晋州。她于今年7月1日成为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

    8月6日凌晨0点10分左右,正上夜班的谢金针,突然倒地猝死。这一天,距离谢金针正式入职仅过去37天。在这段时间,谢金针一共上了22天白班和14天夜班,其间仅休息一天。谢金针猝死的当天,是她连续上夜班的第五天。对于猝死原因,谢家人认为和食品公司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有直接关系。食品公司则认为,谢金针的猝死和公司没有直接关系。该公司经理魏鹏就此事回应称:“因为谢金针是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还没来得及做任何检查,所以不能确定死因。”魏鹏表示,公司方面已向谢家家属提出,希望对方进行死亡鉴定,但家属不同意。谢家人表示,死亡时间和地点很明确,做死亡鉴定需要等待的时间很长,“没这个必要”。

    争议

    背后存在三大矛盾

    记者经多方采访了解到,目前谢家人和食品公司存在三大矛盾争议。

    争议一为是否超时加班。在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董小玲属于年轻群体,主要承担挑拣工作,属于头道工序。62岁的谢金针主要负责检验工作,属于最后一道工序。董小玲表示,虽然她和谢金针上班的班次安排一致,但因谢金针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算起来,她的夜班有时候都不止12个小时”。

    对此,食品公司方面解释称,员工正常每天上班时间控制在10小时左右,超出的时间属自愿加班,会发加班补贴。董小玲否认了“自愿加班”的说法,“上班时间是固定的,不存在自愿加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表示,如果谢金针的确每日工作时间都长达12小时,那么这种安排显然不合法。“但是,谢金针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只能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要求。”王辉表示,目前民法典中对工作时长安排虽没有具体规定,但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公司也不应让她超负荷劳动。

    争议二为工伤认定。根据家属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谢金针在被送达医院抢救前已无生命体征。公司经理魏鹏和中介张红军都表明,该时间确系谢金针的上班时间。但在死亡地点上,据魏鹏介绍,谢金针不是在公司食堂倒下的,甚至不在规定工作区域,“谢金针晕倒在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当时她打算‘顺走’一些编织袋。公安机关已对此进行了取证”。对此,律师王辉分析指出,如果员工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谢金针猝死的地方不属于工作岗位,拿编织袋也属工作之外的自发性行为。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对此持同样看法:目前死者家属如果需要认定工伤,只能通过法医鉴定等形式,证明谢金针的猝死和过劳有直接因果关系。

    争议三是赔偿问题。中介张红军表示,谢金针没有和食品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仅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据张红军介绍,谢家人提出了赔偿150万元的要求,遭到食品公司的拒绝。“公司方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只能给予10万元的经济补贴。”魏鹏表示,如果家属不愿意接受,可以走法律程序。

    谢家人表示,他们此前已向石家庄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8月9日,他们收到了该委员会送来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因为劳动仲裁部门认为“主体不适格”。对此,石家庄晋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之所以出现“主体不适格”,主要是因为谢金针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仲裁没有管辖权,所以无法受理,“此种情况只能上诉到法院依法维权”。

    现状

    工伤认定像“开盲盒”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超龄劳动者重新进入工作岗位,也面临工伤发生的现实危险。然而,由于适用法律的不统一,导致各地在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中存在很大差异。

    2019年,50岁的李大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事后在工伤认定问题上与用人单位打起官司。2021年3月,李大姐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她被北京市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后,就能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代理律师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张静蓉表示,尽管李大姐发生交通事故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她与单位签订的也是劳务合同,但仍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身为保洁员的张韬(化名)却没有那么幸运。2017年11月,已经62岁的张韬入职北京一家保洁公司做公厕保洁员,并同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2018年8月4日,张韬工作时中暑晕倒,被医院诊断为热射病、中枢神经系统损害。随后,张韬与公司就劳动关系确认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甚至还申请了再审,法院均认为张韬入职公司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张韬的诉求。张韬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也申请了再审,但法院都驳回了张韬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会出现截然相反的两种结果?“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伤亡应否认定为工伤,现有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相关法规的规定也不尽一致,导致工伤认定有点像‘开盲盒’。”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李世泽表示。

    “超龄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往往因为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予受理。”张静蓉律师同时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解释、司法解释支持超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说法

    超龄劳动者更需要工伤保险保护

    “超龄劳动者更需要保护!”在李世泽律师看来,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来看,应对超龄劳动者实行同等的工伤保护。李世泽表示,《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应作出相应特别规定,让劳动者在享受退休待遇的同时,对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障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条件。

    事实上,近些年,个别地方已行动起来。比如,2018年施行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市、县可以试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然而,类似规定还仅在个别省份施行。

    “很多超龄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有时都不清楚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张静蓉律师建议,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应注意固定、保留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向单位提供了事实劳动的相关证据,如工作照、门禁卡、有单位公章和本人姓名的工作安排等,以防后患。企业则可以为超龄职工购买雇主责任险,这种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与工伤保险基本相同,一旦职工在工作场合发生意外事故,该险就可为企业分担相关风险。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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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见久,劳动仲裁也有适用范围!62岁女工夜班猝死,仲裁被驳回!
    作者:得到小师兄
    发布时间:2022-08-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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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62岁的河南村民谢某,入职河北一家食品公司做临时工,因连续长时间加班,于8月6日凌晨夜班期间倒地猝死。后家属与公司协商未果,一纸诉状提请了劳动仲裁,但被仲裁部门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这件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其实背后有多个复杂的劳动法律界定问题,今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既然有适用范围,那么就说明,并非所有提供“劳动价值”的行为,都属于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很多人都简单的以为,“临时工”不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我国劳动法也保护“临时工”,之所以谢某不适用劳动仲裁,并非她的临时工身份,而在于她的年龄。

    劳动合同关系

    发文不易,如果大家喜欢,请加关注并长按3秒点个超级赞吧,精彩继续

    在我国,关于劳动关系是这样规定的:“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简单一点说就是,劳动关系是企业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提供“劳动价值”行为的关系。

    那么,按照定义,有三种情形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适用范围,自然也就不归劳动仲裁管辖:首先,在个人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就不属于劳动关系,比如“家庭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其次,某些特殊单位的在编人员,也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比如“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在校学生”等;最后,在我国,个人的劳动年龄是法定的,未满16周岁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

    那么,上述这些人员如果出现了纠纷,应当如何解决呢?我们明天继续聊。

    对于劳动仲裁适用范围这件事,评论区里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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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溯源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走进《千里江山图》领略中国古典艺术
    作者:中外艺术网
    发布时间:2022-08-1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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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溯源中华传统优秀文化

    让传世宋画《千里江山图》带我们领略中国古典艺术的博大精深

    作者:许昌市(中国)画圣美术馆,赵建克

    任何事物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继续兴盛下去,都需要不断成长变革。

    央视春节晚会是全国人民万户千家团圆庆贺新春到来的记忆,每一年的春晚节目的构思看点都有所不同,近年来,在欢乐热闹的气氛中博取大家开心的节目很多,但能让观众从中感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的节目却寥寥无几,少之又少。

    随着科技时代的发展,国人们开始用科技办公和网络社交交流的普遍使用,使得人们的视觉和心里需求也在变化,让人们记忆深刻的剧目越来越少见了,那些不能让观众惊艳难忘的高质量节目,没有文化内涵的创作节目也逐渐落寞无人观看了。

    近年来,央视“综艺节目”从众多的电视节目中脱颖而出,因为它博采众长,集“参与性”、“媒介性”及“艺术性”为一体,逐渐成为深受大众喜爱的,受国人欢迎的电视节目类型。从它的科学技术支持角度来说,它综合了光学、声学、电子学、计算机科学等多门类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

    从艺术表现形式上来说,它汲取了各门艺术的优点,中国古典风表现力呈现最好的效果。从受众面来看.它拥有最为广泛的受众群体、渗透了不同的年龄、性别、群体、民族及文化层面。从电视技术方面来论,它是多种技艺表现手法及多种构成元素集中表现,艺术感染力丰富多彩。

    因此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根本、最深厚的文化底蕴支撑,更是持久的力量。

    所以来说:“中国传世艺术的博大精深所传递给我们的应该是艺术正能量”。

    2022年壬寅虎年新春的春节文艺晚会又专注观看了第一个让全国观众久久不能忘记的舞蹈诗据节目“只此青绿。

    每年春晚,都有一个最美的舞蹈节目,如果说今年春晚有什么让人亮眼,深深记忆的节目,便是最美舞蹈《只此青绿》,恐怕会荣登榜首。

    今年的“只此青绿”节目以单色调的美、大气磅礴的舞姿,让人领略到了中国千年文化的厚重震撼。

    过了热闹的春节后,反复思绪。这正如历代书画鉴赏名家和收蔵大家在宋画《千里江山图》中和后裱的题跋论观中所言:宋人王希孟“《千里江山图》画卷,其功夫巧密处,心目尚有不能周遍者,所谓一回拈出一回新也”。鉴于该图卷创作之笔墨精工及皴染色调工艺复杂程度,我们从艺术欣赏的角度可以是多样的,每个人,每次欣赏此画卷的心态和感受亦有不同,各有感观,形态各异,这也正反映了此画卷创作具有的独特的艺术感染力,文化魅力极其强大震撼。

    2022春晚节目舞蹈《只此青绿》,一开始就慢慢为全国观众展现了北宋传世名画《千里江山图》宏篇长卷,画卷幻灯形式的叠加交错作为节目的梦幻背景,并用古典优雅仕女舞蹈律动之艺术形式展示描绘中国传世画作的寓意,展现出流传千年的中华文化魅力。

    “中国式绘画美学”激发了国人们心中的文化基因和认同感,节目播出后在海内外达到了理想的艺术感染效果和广泛的传播,美誉度递增不减。

    春晚节目之后,大众网媒各种各样的评价:“整台春晚就感觉只看到了这一个节目”。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个节目的艺术性之强,构思之巧妙,排设质量之高,感染力极广,散发出传统艺术正能量的魅力,给全国观众留下了深深的美好印象。

    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充分说明了国人们开始对自己祖国的千年传承艺术文化的一种渴望研究和追求。

    从80年代初,“一切向钱看”,“崇洋媚外现象”让年轻一代人把我们祖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美好艺术文化看做是陈旧,把祖先们保留下来的国学精髓看做是过时,大部分都丢掉了,

    也都忘记了,特别是新一代年轻人,他们总是抱着“媚外”的思想去工作生活。

    但是他们不了解:我们的中华民族是泱泱大国,我们的历史文明从未中断,我们应该把中华民族自己的艺术文化展现出来,传递出去,弘扬海外,让那些外国人好好看看我们的传统艺术文化,让他们学习我们的文化精髓。

    这两年来,各种电视节目做得好的,我个人认为就是河南春晚节目,各种国风味十足的传统古典舞蹈艺术节目惊艳了观众,也让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代表力量,看到了我们的文化自信。

    曾经看到一句话:说我们不仅是自信了,应该是要膨胀了,因为我们有着如此优秀的传统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传承。所以应该骄傲的是我们中国人。

    国人们开始爱极了中国古典风,追求宋风雅韵,

    春晚舞蹈“只此青绿”与《千里江山图》画面合谐巧妙的结合,能给我们观众品味感受到宋画的宋风雅韵,禅意留香,诗景画意,意境悠长,曲裾深衣。

    今日的“只此青绿”舞蹈:让我们观看领略到“雀蓝黛绿,翩若惊鸿,悠远绵长”!

    以山水画意之人文风骨,颂赞当今的中国的千里江山万世绵长。用艺术的蒙太奇手法,化繁为简,展示主题,清新明快,高雅脱俗,古典舞蹈艺术的冷美,惊艳了观众。

    “余音绕梁传宋韵,咫尺千里舞江山”。这个时候,紧跟时代的步伐也是最正确的一步,在节目娱乐的同时,也能很好的宣扬我们祖国伟大的传统艺术文化,弘扬我们的国粹,竖立中国的传统美德,这才是国人们所喜欢的,所传承的,希望以后越来越好,让更多的节目来弘扬传播中国的传统文化。

    传承中华民族的艺术精粹,缔造艺术精典。

    今由传世名画宋人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画面及构思:可见宋人文化思想之意韵澄澈,又可见宋代先人思想简约幽隽,还可见古人思想清逸之素雅。

    由舞蹈音律之美可见宋代文人思想之天真烂漫,又可见宋代古人思想之务完深微。

    “从画中走出,比画更美”,古典舞蹈“只此青绿”舞绘出《千里江山图》的意境,只一个字描绘:“绝”。

    宋画《千里江山图》画面,能给我们观众品味感受到宋画中的宋风雅韵,禅意留香,诗情画意,意境悠长,曲裾深衣,今日的“只此青绿”舞蹈:让我们观看领略到雀蓝黛绿,翩若惊鸿,悠远绵长!

    “只此青绿”舞蹈,以山水画风格注入人文风骨,颂赞祖国的千里江山清翠苍劲万世绵长。用艺术的蒙太奇手法,化繁为简,展示主题,清新脱俗,古典舞蹈的冷美,惊艳了观众。

    “余音绕梁传宋韵,咫尺千里舞江山”有赞诗句:“千里江山只青绿,绝唱名画重现起,墨工凝蕴诗画意,曼妙仙造了不起”。

    18岁的年轻画家王希孟用尽毕生的精力给中国美术史留下了这幅千古绝笔。它与今昔舞蹈音律美术完美组合,更加立体展现了中国艺术精神,中国自信这个精神,寓意深远,呼唱和平,让我们的生活安定祥和。如果现代人穿越去一个时代生活,那便是北宋王朝。

    “绿水青山”何止是金山银山,动听的音律和美丽青翠的色调,冷逸高贵的山水画面,把我们的思维带回了北宋画家王希孟的经典画卷,

    “只此青绿”舞蹈画面的展示,让全国观众的心灵应声共鸣,止不住内心激动与由感而发:中国文化的底蕴,博大精深,传统画面的艺术感染力,历久弥新,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自豪与骄傲的根基, 用中国传统青绿山水画的风骨,歌颂祖国万里江山之美好壮观。

    我在前辈先贤们鉴定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传世名画宋代《千里江山图》山水画最原初的构思

    进行了辩证思考:“此画的历史创作意义;“作者想表达什么主题思维?”,“在后世的影响中具有何种功用?”。

    首先:我用鉴赏的眼光来看宋画《千里江山图》的创作意义。

    此画为青绿山水设色手卷画,画面层层履染,动静互映,场累壮观,极尽青翠苍郁。

    “青绿山水画”是中国“山水画”的一个重要门类,在古代山水画中占着主导地位,由于元朝的兴起,以及元以后文人画的开始迅速发展并占据了艺术画坛主流地位,导致我们近代研究者对中国“青绿山水画”的主流印象是水墨山水,对古代“青绿山水画”的地位、艺术价值认知不够,缺少研究。

    从中国绘画史中系统了解历代青绿山水画的发展脉络,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中国山水画的概念,以及中国艺术绘画的精神。宋画《千里江山图》作为中国现存青绿山水作品中最优秀的代表作品,有其重要的艺术研究价值。

    “千里江山图”的名称由何而来?画的内容是什么?等等。

    我想从一点感知对此此画进行一点阐述。

    经过多遍细致观看研究分析,我们将《千里江山图》的画面内容可以归结为:“可望、可行、可游、可居”的四种太平盛世江山景象”。

    经查历史文献考证和此画的时代艺术风格推断,这幅画作在清代之前曾被记载为“青绿山水长卷”、“设色山水一卷”,直到清代中期乾隆内府《石渠宝笈》初编(1745年乾隆十年,)才被正式命名为《千里江山图》。

    实际上,早在宋代,绘画题材中已有“千里江山”的名称,或有江山图之类的画作,这是艺术传承的一种普通的绘画创作题材。

    宋代画家王希孟创绘的《千里江山图》画卷长近12米,画面意境及艺术构成形式宛如一组完整的交响乐,画面有其自身的旋律与跳跃之美感。

    我们通览整体画卷:根据画面中,以成组山峦景观之间是否有江水波涛之间隔,可以将全画分为六篇幅来逐一欣赏。

    这样来分段:首先开始是“序曲”、接着是“渐起”、其次是“发展”、再次是“高潮”、然后是“回落”、最后是“尾声”。

    《千里江山图》画意在北宋中后期由一种普通的绘画创作题材逐渐演变为一种饶有诗意的画意构造形式,其中所营造的“可望”、“可行”、“可游”、“可居”的美好艺术画面和空间意境至为重要。

    这种构思在宋代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画卷中有明确的体现。

    所谓“可行”者,是指此画的开篇处右首山脚处有弯延山路与近山相连,山腰及山顶胜览处有山道可以通达,隔水处有桥梁、渡船相通,即所谓“山之人物,以标道路”、“水之津梁渡,以足人事”。

    所谓“可望”者,就是在远山中路上视线能有所深入,所见“高远”、“平远”、“深远”之景观,当然也包括众多文人雅士游客在游船上远观所见之景。

    我们观看此画的同时应想把自己溶入到山水中的乘船游览者,而非置身于画外之人。

    所谓“可游”者,是指在山水与山水间有美景胜览,群山青郁苍翠,海上群峰,五云楼观,如此美好的景观,吸引文人雅士前来游历、踏青,欣赏。深山中所绘的寺庙古庄是《千里江山图:》中很重要的主题部分。

    古代鉴赏《山水纯全集》中记载:“画僧寺道观者,宜横抱幽谷深岩峭壁之处”。

    所谓“可居”者,是指山间幽祕寂静处及山脚平缓开阔地面上绘有精致房屋,密林和村落及耕作劳动者。

    《山水纯全集》称:“以至山居隐遯之士,放逸之徒也,务要幽僻。有广土处,可画柴扉,房屋,平林,牛马,耕耘之类;有广水处,可画渔市,渔泺,及捕鱼,采菱,晒网之类也”。

    整幅《千里江山图》画卷营造了“可望、可行、可游、可居”的理想的美好艺术空间意境,从而使“江山图”由一种绘画创作类型转变升华为有诗意、有思致有寓意的画意。

    历史鉴定家们一致认为,若进一步细致观察《千里江山图》及画意想象,画面的整体内涵亦寓意表现了宋代太平江山的意象:“山石”、“林木”之排列分布,分别体现了“君臣”、“君子”和“小人”秩序;图中山势险要连绵不绝,但是没有表现关隘城防,而是通过青翠叠障山水画面和众多游客豪船强调了“”四海升平,“国泰民安”,“水纯物青的”一片清明盛世之河山。

    画中点精之笔处便是勾描文人雅士的闲雅,寓意整体民众的安居乐业,青山绿水;碧波万里之清水既是季节的表现,也是国家广域的四海升平,天下太平的象征。

    《千里江山图》画卷中的水纹波浪以纯度较高的石青晕染,着重突出了“江水纯清”的形态。更使观众联想到北宋时期的况前盛世。北宋皇帝宋徽宗自称道君皇帝,一生非常注重国家“祥瑞”出现。“碧水纯清”在《宋史·徽宗本纪》里反复出现,并且与“天下太平”息息相关,寓意深远。

    “余音绕梁传宋韵,咫尺千里舞江山”。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

    观看此画和舞蹈的感悟:我们可以了解到《千里江山图》的鉴藏意义及文化内涵,以此宋画对比了清代宫廷画家的这一时期的名家仿作,(也包括清代乾隆皇帝的第六子,清代著名山水画家(皇六子永瑢)自己创作的《千里江山图》,清世名家仿作与北宋王希孟原作艺术水平差距很大,构思布局也大有不同,经过仔细对比分析鉴赏研究,可以得出这幅北宋王希孟创作的《千里江山图》更显现出北宋青绿山水画艺术性极其高超,其技艺绘创水平今世人不可复制。

    我们今天在观看优雅美妙的舞蹈“只此青绿”中也能够一饱眼福,更能很好的欣赏到这幅千年艺术魁宝画卷。

    更难得的是,高科技影像让我们近距离高淸晰欣赏到《千里江山图画》作品中的青绿矿物色彩层层履染与遒劲精细勾纹水线,对于了解宋画《千里江山图》的艺术研究和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有着重要的鉴赏意义。

    《千里江山图》画上有一枚乾隆皇帝的收藏印章:“御书房鉴藏宝”。

    这是收藏这幅画的地点,从这枚鉴赏印上及收藏地点来看可以得知道乾隆不是特别喜欢这幅画,他平时最喜欢的东西不收藏在这个地方。

    乾隆的收藏印:“石渠宝笈”、“宜子孙”、“三希堂精鉴玺”、“乾隆御鉴之宝”、“石渠继鉴”、“五福五代堂古稀天子宝”,这是常规的乾隆收藏印六件套。

    乾隆皇帝专门给这幅《千里江山图》作了一首诗:

    “江山千里望无垠,元气淋漓运以神。

    北宋院诚鲜二术,三唐法从弗多皴。

    可惊当世王和赵,已讶一堂君若臣。

    曷不自思作人者,尔时调鼎作何人”。

    “丙午新正月御题”:

    乾隆皇帝这首诗的大致意思是:锦绣江山图绵延数千里,一望无际,这幅画的功力深厚,把各种景致之间的神韵表达得淋漓尽致。在北宋的宫廷画里面很难找出第二幅这种艺术水平的杰作,而唐代的青绿山水画也没有使用过这种明显的皴法技能,就算在(宋代)有王诜(shen)和赵伯驹那样的大画家,也肯定会被这幅作品震撼。宋徽宗还在就培养人才的事侃侃而谈,他也真好意思说,也不看看你任用的当朝宰相蔡京是什么货色。

    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公元1786年)御题此。

    乾隆皇帝是隔了很多年突然想起这幅画,拿出来看了一次,盖印题诗。乾隆的题诗并不能说明他多么重视这幅画,他的兴致来了在哪都可以随便题诗。他在诗的开头用了“千里江山望无垠”这样的句子。

    辽阔的水面,层次感非常强。国画中有三种基本透视关系:高远、深远、平远,都可以在这幅画中表现出来,从水面向远方望去,比例还是很准确的。古人并没有重视我们今天使用的这种透视关系,但是这幅画显得很立体。

    在后来流行的水墨画更偏向于写意了。

    高耸的山峦层层叠叠,整体上的青绿色也显得特别素雅贵气,远处的山峰也有一定的层次感,山峦形态稍显硬朗,色彩和层次布局十分突出。山间的瀑布、隐藏在石头后的房屋,岸边的小船都画得很精致

    群山的景色,有虚有实,崎岖的山路、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水边还有渔船,有人在阁楼上谈笑风生。这组山绵延非常长,一条崎岖的山路通向看不到尽头的高处,很容易让人想到: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跨过崇山峻岭,可以看到很多建在水面上的房子。

    这幅画的最高峰,非常壮观。两侧用了很浅的颜料画了两峰,使主峰十分突出。主峰下面的山谷里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宫殿式的建筑群。

    最高峰过来之后的山峰,看似简单,但其实更有意境。虚实相应,高低分明,层次感比较强。山上有一处建筑群,看着像书院。

    远近组合的一段风景,远处群山连绵起伏,中间是辽阔的大河,近处是陆地,有村落和渔船,还有游览观景的官家庭船。

    中国历史上文化辉煌的时期首先出现在三国乱世时代和魏晋时代,

    这两个短短的历史王朝,百姓流离失所,战乱不断,但出现了历史上艺术极其灿烂的辉煌。

    首先是三国历史风云人物,魏王曹操,他建都中原,“以君以昌,扶天子以令不臣”,迁都洛阳到寅位许昌。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乱王朝代:远望许都遗址,眼前浮现出一千八百年前的历史景象:

    :“千年旧事,忆想当年”:

    “一个王,

    一架车,惊醒了世间人,

    城南,赵子龙曾马嘶长坡,断了美人的魂。

    古城北望,千里路行了百代人,

    曾羌笛箫声,荡醒男人的眼。

    许都城下,

    消失的车辙和马的嘶鸣,

    龟兹,笙箫,琴音,搅活一起的宫乐!

    在横冲直撞的颖河之畔,

    留下了魏王父子的凭吊,

    汉魏先人开创了建安文学的图腾。

    这个时期形成了以曹氏父子为代表的“建安文学”。

    在东汉末年三国时代,群雄并峙,形成了以曹氏父子为核心的文人集团。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是“三曹”和“七子”。“三曹”指曹操及其子曹丕、曹植,他们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盛名。

    建安时代,人才济济,文人辈出,在诗、赋、绘画,书法的创作上都有新的突破。

    绘画艺术,代表人物为孙吴曹不兴,他擅长写生与绘佛画,被誉为“佛画之运笔而成。世人有“曹衣出水”之称。

    这个时期,三国时期的筝乐舞蹈艺术也大大推动了古筝艺术发展的进程,这也是中国舞蹈筝乐艺术初级形成阶段。

    三国统一,铁马兵戈刚刚停息,两晋时代到来:

    那时候的文人雅士,有一种欢宴!常于暮春、孟夏之交,天色入暮之时,长席铺设,友人相集,名为诗文酒会,千年更易,晋宴的丰彩,不止建业洛邑,洛色铅华,一场雅鉴之间的诗酒之会,形成了历史上的第一次文人雅集,便是王義之的:“”曲水兰亭”聚会!

    魏晋风度,清风拂鬓,衣带飘飘,这是对中国历史上的两晋时期文人雅士的一番独立尖世的率真旷达表现,两晋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贡献巨大,历史上的竹林七贤,魏晋名士,风流千载,形成了那时文化艺术的辉煌,也让我们的思想飞跃远古,穿越逐梦那一段清风拂鬓,衣带飘举的两晋风骨。

    这个时期,著名艺术画家顾恺之,为后人留下了《女史藏图》. 《洛神赋图》等艺术珍品,

    《洛神赋图》等艺术珍品

    《洛神赋图》为顾恺之传世珍品,惜此作品现存在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馆内,不在中国。

    2022年的初夏,看来今年的复古宋雅之风:文人雅集,载歌欢宴的雅聚,因为疫情的防控会来的更晚一些!

    两晋过后,出现了开明的大唐盛世。

    中国“画圣”吴道子在中国美术史上树立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盛世大唐繁华了二百八十余年,在中国历史的长河里,只是星河一点,但是它所留给后世的余辉却灿烂了整个华夏文明!

    千年大唐,如果没有长安的蕴藏,洛阳的牡丹也不会那么雍容华贵,如果没有“画圣”吴道子停留的酒肆深巷,李白也不会吟唱那光彩夺目的诗篇。

    盛唐的繁华与晚唐的落寞,只剩下“画圣”的“吴带当风”留给后人的壁影,隔离在冰冷的历史长河中顾影自怜,无处安放。

    盛世大唐,像是个风流才子,将情愁绵绵化作诗行,晚唐又像是位绝代弱楚佳人,蛾翅如烟,盈眼波波,惊艳了岁月,温柔了时光。

    千年大唐,他伴随着唐明皇的鼓音而消失,它随着吴道子的隐居而衰微。像是一位神仙,都有千帆过尽的故事,当故事走远了之后,

    心中的故事却天长地久。

    唐代艺术是晋代以后的又一高峰。

    唐朝艺术发展特点,唐代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高度发展,高度繁荣昌盛的时代,是文化灿烂的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朝初始,政治气候宽松,人们安居乐业。唐朝尚武且诗性,骨子里洋溢着英雄主义与浪漫主义,唐朝人也是中国古代少见的颇具国际视野的朝代,其文化艺术吸收各国的优点。绘画名家阎立本、吴道子,还有数不清的优秀艺术家。

    唐代是中国艺术史上的一个光辉时期,中国古代雕塑和壁画艺术的发展到了唐代进入全盛时期。著名的石窟有河南洛阳的龙门石窟、敦煌的莫高窟。这些石窟里的壁画都无不描绘出当时的舞蹈与音乐的盛行。也无不展现出历史上中国的千里江山的万世长存繁华稳定与延绵不绝。

    隋唐两代,少数民族的音乐歌舞,纷纷传入中原,与汉族的音乐歌舞交相融汇,形成了独有的风格。这也是春晚“只此青绿”舞蹈的初级形态。

    隋唐画家展子虔创作的《游春图》就是青绿山水画的代表,画家用青绿重着山水,用泥金描绘山脚 ,用赭石填染树干,遥摄全景人物布局得当,开唐代青绿,金壁山水之先河,在早期的古代山水画中非常具有代表性,也是至今为止,存世最古的画卷,《后画录》描绘触物为情备皆妙绝,远近山川咫尺千里,宋代《宣和画谱》:“写江山远近之势尤工,故咫尺有千里之势,设色古富有典丽的装饰意味,体现出呈上启下的风格,也标志着山水画即将近入成熟时期。

    盛唐画家吴道子:河南阳翟(今河南许昌禹州市)人,一生从事绘画,壁画创作,开元年间被召入宫廷,其画风被唐玄宗赐封为“吴带当风”,被后世尊称为“画圣”,

    “一日之内画完嘉陵江三百里”的风光,唐玄宗感慨的说:“李思训数月之功,吴道玄一日之迹”,皆极其妙也,成为中国绘画史上的一段传奇。其人物绘画和壁画:“冠绝于世”,吴道子绘画经历千年战火,其壁画创作己荡然无存,只留下了一些美丽的传说,1300年后,嘉陵江水依然是静静流淌,但蜀中己日新月异,若:“画圣”吴道子再世,当惊阆中殊。

    雪,飘落在宋人的画里!

    宋太祖黄袍加身,白马进京,开创了宋代文人治世的辉煌

    宋朝的艺术成就在历史上堪称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可以说是中国的“文艺复兴”。

    民国史学大师陈寅恪曾说过:“华夏民族之文化, 历数千载之演进, 造极于赵宋之世” 。他的意思是说:宋代美学是中国古典美学发展史上的最高峰。

    宋人以文治天下,经过多年休养生息,随着社会繁荣稳定,整个宋朝各行各业蓬勃发展。宋代的社会充满新鲜活力,宋人将艺术审美品味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诗意生活”的时代由此形成。

    宋代人钟爱自然,不尚奢华,以艺术重新定义生活,追求意趣表达,形成了独特的宋式美学,成为宋代最具魅力的文化特征。

    夕日的宋朝已不止是一个朝代的名称,还演变成了一个独特的美学符号。

    今天,让我们随着:“只此青绿”舞蹈中的宋画《千里江山图》画卷里的艳丽色调走进那个不一样的宋朝,领略宋代文人的精神生活,感受宋朝的丹青水墨江山。

    我们耳熟能详出自张择端的长卷风俗画《清明上河图》,以及今年春晚观看的“只此青绿”舞蹈背景王希孟的青绿山水《千里江山图》画卷,这两幅宏篇巨作都是在北宋后期创作绘制诞生,流传到现在是我国绘画史上的稀世奇珍,画之瑰宝。

    有人曾说,这两幅巨作,一个是现实主义描绘塑造,一个是理想主义创造而成。

    《清明上河图》用现实主义手法,全景式构图,生动细致地描绘了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开封)的舟船往复,飞虹卧波,店铺林立,人烟稠密的繁华景象和丰富的社会生活习俗风情。

    《清明上河图》(局部)

    是北宋时期都城汴京当年的繁华景象的见证。

    北宋画家王希孟创作的青绿山水《千里江山图》画卷。色调明快翠艳,颜色高贵冷峻,山水交替参差,高低起伏,一泄千里,画面犹如一曲动听的交响乐曲,画中江河,山峦跌宕起伏,气象恢宏壮观,山峰由低到高,层次由近及远,一望无际,千山万壑,重重叠叠,争雄竞秀;山间高崖万丈,飞瀑直下,水纹勾染精细,全卷画面规模宏大,构思韵浓。

    宋朝的美不同于汉唐的雍容华贵,也不同于后世明清的极饰雕琢,淡淡笔锋,便已透露出宋朝时期简约至朴的状态,至简至美的细致讲究。

    舞蹈“只此青绿”的色调搭配便是追求宋人的婉约简淑,飘色逸潇洒的律动之美感。

    历代名士对宋代艺术的形容有如玉诗赋:“千里江山王希孟,小景惠崇赵令穰”。

    王希孟:“只此青绿”,一生只得一幅的《千里江山图》。

    舞蹈:“只此青绿”,除了青绿色调之殊,舞蹈者们头顶的那一顶顶高耸云际的发髻,也成为吸人眼球的亮丽景致。

    它们究竟叫什么?怎么梳成的?古代有没有这种发型呢?

    弄懂这些小问题,我们需要从它的背景说起。

    关于春晚《只此青绿》,有两个背景需要了解清楚:一是此舞剧是根据北宋名画《千里江山图》而作。《千里江山图》,是北宋晚期天才画家王希孟的远山近水青绿写意画,长11米,历时半年才画成。其以青绿色调为主,画中远山近水,江山秀丽,雄伟壮观,同时不失活泼与精致,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

    奇怪的是,18岁的王希孟画完此作后不久就去世了,留下了这幅千古名作。《只此青绿》基于此作改编,用画风背后的意境,展现中国瑰丽山河和历史文化厚重。

    舞蹈“只此青绿”并非为春晚而作。舞蹈“只此青绿”,是2021年8月首演的七幕大型舞剧,由故宫博物院等三方出品,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而作的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受国家重点扶持,光创作就用了一年多时间。其情节,讲述的是一个故宫研究员穿越回北宋,遇见《千里江山图》的故事。用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千年美学,表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

    在登上今年春晚之前,它已经在上海、广州等18个城市演出了51场。整个青绿舞剧,时长近2个小时,由于时间所限,春晚上的青绿,只播放了其中的一个选段。

    有了这两个背景,就不难理解今年春晚的“”只此青绿”,之所以惊艳亿万观众,绝非偶然。

    也不难理解其绝中优雅灼灼舞姿中蕴含的高贵磅礴之势、青绿基调背后的文化自信,是源自何处。

    关于姑娘们头上的发髻,也应从那个时代来寻觅历史记忆。其实,它们也是来源生活、高于生活的一种艺术创造。宋朝与唐朝不同,国家未完全统一,一直是半壁江山,所以宋朝的文化气质与唐朝也不同,没有前朝那种雍容华贵,而多了些清淡娴雅之气。

    作为历史文化的一种反映,妇女的装饰和发型,宋代也与前朝也有不同。高耸云际的青绿发髻,在唐朝就有类似的,但不是这么夸张。在唐朝的贵族宫廷和歌姬舞者中,以及唐代周昉传世名画巜簪花仕女图》中,流行梳一种高高的发髻,寓意贵妇人的地位较高贵,叫半翻髻。

    《髻鬟品》中云:“高祖宫中有半翻髻”;《妆台记》中也载“唐武德中梳半翻髻”。这是与“只此青绿”舞蹈中的发髻有些类似,或可称之为发髻雏形的历史根据。

    到了宋朝,有一种名为“高椎髻”的发型,看起来与舞蹈青绿髻中的款式很相像,高椎髻,就是将头发全部拢结于头顶,挽成单锥状,耸立于头顶。据《妆台记》载,“宋理宗朝宫妃梳高髻于顶,巍峨高耸,号高椎髻”。

    考证者指出,宋代山西太原晋祠女塑中亦有这样的发型。

    然而,不管是半翻髻亦或是高椎髻,仔细拿来对比《只此青云》舞蹈中的女士发髻,就会发现没有一个完全一样的:既没那么高,也没有那个盘头发的方式。

    对此,有评论者称之为舞蹈“只此青绿”的发髻为“青峰髻”,以一群女士舞蹈们高高的发髻,来寓意远山叠翠中的层层山峰。

    “只此青绿”舞蹈背景画面与舞蹈者头发和装束浑然一体,墨峰神秀,既有古文化的韵味,又有舞蹈艺术之美,可以说是一种很有创意的舞台服饰设计。

    舞台上,姑娘们仿佛穿越到北宋《千里江山图》中一般,青绿长衣,美若仙霞,傲耸挺立,时而端庄沉静,时而铿锵有力,豪放吐纳之间,尽显厚重文化的自信与共鸣。美哉!

    一切的一切,都充分反映了中国文人画家对心中理想美好,和平的追求,也是对国家盛世长青,万古长存的美好祝愿。

    在两宋前后300余年间,文人的待遇和地位是相当高的,从中也就造就了宋代文化艺术空前的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享乐思想的灌输,宋代可以说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巅峰,其成就超过汉唐和宋以后的明清,当时实属世界第一。

    纵观宋代历史,宋代是个相当重视艺术文化的时代,不断地推展着艺术成就,使其艺术创新不断,硕果累累。

    宋代艺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她谱写着中国历史瑰丽的乐章,以青绿山水《千里江山图》绘画为代表的宋代艺术杰作,她已经成为我们华夏民族世世代代文人墨客争相仿效的典范。

    天地之间的春景,就在宋人的画里,空前苍翠,又极其细腻。

    万物复苏的春天,尤其需要细心观察。在画中所有的景色里,春最难得,也最为玄妙,也最为世人喜欢,

    世间的春天,来来去去已经一千多回了。

    飘在宋画里的雪!欲像昨夜沒有讲完的故事。纷飞着的,弥漫开的,落定了的,等你再次开启这个安静而丰盈的世界。

    春到江南,还原南宋文人雅集 ,“一桥春水在江南,杨柳初展意犹寒”。江南在每个人的眼中都有不同的味道,但我们听到的江南却会给世人焕然一新之感,你不仅能听见反映当代江南的丝竹新作,更能听到江南的宋风雅韵…

    这便是历史上几个辉煌时代的变迁,文化不断的积淀,文明和文化永远没有中断,更没有消亡,艺术反而更愈加活跃,愈加丰富多彩,所以在两宋时期形成了一种文化现象,出现了历史上流传千古的青绿山水《千里江山图》,使我们才能够了解当时宋朝的中国是多么的繁华,多么的雅兴温韵,让我们今天的繁荣富强之后,复古艺术的感悟,追求宋代安逸的理想生活。

    《千里江山图》的只此青绿演出,古典舞蹈不用诗,不用词,让生动传神的艺术画面梦幻出来展现当今中国盛世的一片美好繁华,用绿水青山,千里江山寓意中国当今正逢盛世,政治清明,人民美好生活的梦想一一便是青山绿水,化繁为简,从画中走出来,平淡的生活原来是比画更美。舞绘出《千里江山图》的意境,《只此青绿》。

    曲裾深衣,雀蓝黛绿,翩若惊鸿,悠远绵长!

    “余音绕梁传宋韵,咫尺千里舞江山”。中国华夏民族之传统艺术文化,更聚传承,历数千载之演进,盛极于北宋赵宋王朝,后随元朝入侵而逐渐衰微,终必随着新时代的“绿水青山”伟大使命而复兴繁荣,倚立于世界之峰。

    千年传承,历史演变。看着那冷峻翠绿色的宋画《千里江山图》画长卷,我的感观便影像出来:“万里浮云卷碧山,青天中道流孤弦,石栈通幽,飞湍出岫,怒涛卷雪,溪江奔流,再看那远天渺渺,大浪淘淘,雨歇平湖满,风轻送孤烟,水影漾长桥,树渺月如钩,闲潭泻春色,春涧鸟时鸣,鱼唅莲花影,高士谈古今!”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遥想汉习楼船,开疆拓土,唐标宋柱,万国来贺,丰功伟绩,俱往矣,一片光明。

    艺术与文明历史通过作品来说话,被称为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的长卷《千里江山图》现藏故宫博物院,许昌市中国画圣美术馆中也有一幅青绿山水,(它出自于清代乾隆皇帝第六子(皇六子)永瑢之手,年代,画风,作品介绍,背景故事等内容),欢迎各位来馆观摩真迹,感受艺术的馨香。

    最后:大海很大,艺海无限,预祝每一位学子学业有成,前程似海,未来可期!

    作者简介:赵建克,大学文化,结业于清华大学国学与商道高级研修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品投资与鉴赏高研班,中国文化部艺术品经纪人高研班,许昌市画圣美术馆馆长。

    现为国家文物艺术品鉴定师(高级)、中国高级书画鉴定师、中原艺术品收藏鉴评活动专家评委、中国艺术学会会员、中国旧货业协会文化艺术品委员会委员,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中国传统国学哥道文化研究者,江苏省古陶瓷研究会特聘专委会委员,当代国学功勋人物,易道文化领军人物。同时现为河南省新联会自由职业人员分会会长,民建河南省委社会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多家中国艺术品拍卖公司艺术顾问,河南省文化产业先锋人物,河南省爱心使者、河南百佳慈善家。

    赵建克,90年代末艺术专业学院毕业,他多年来从事古文化艺术工作,在中国古代书画,近现当代书画,以及宋代钧官窑标本,古藉善本碑帖等收藏领域颇有建树,在专业媒体及网站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特别是宋代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宋代散文家曾巩的传世唯一的书法孤品《局事帖》真伪之鉴晰文章引起中国故宫和中国书画收藏界的关注。

    编辑:中外艺术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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