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为啥要取消和调整?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
第一批清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罚款规定,决定取消和调整53个罚款事项。
取消罚款事项不意味着不管
直播绵阳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决定》显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提交报告,逾期未改正行为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等行为的罚款;
对道路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的罚款等,此次都被取消。
取消的罚款事项共29个。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取消罚款事项不意味着不管,要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避免风险。
对于可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纳入日常监管,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完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经营。
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适用警告、通报批评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避免重复罚款。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由有关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调整罚款事项基于三方面考虑
《决定》调整了24个罚款事项,主要方式是下调罚款数额。
直播绵阳记者注意到,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罚款;
对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等行为的罚款;
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
对眼镜制配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行为的罚款等,此次都“下调罚款数额”。
根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坚持过罚相当原则。
罚款规定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获利情况、违法行为的情节及造成的损害、裁量权的规范、预防作用的发挥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该严的要严,该轻的要轻。
严格遵守立法权限。
法律、行政法规只设定了罚款,而没有规定罚款的具体幅度或者数额的,部门规章可以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只对违法行为设定了其他行政处罚,而没有设定罚款的,部门规章不得增设罚款,要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可以依法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设定罚款。
科学确定罚款数额。
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设定一定倍数和一定数额罚款的,要加强协调衔接,避免相互冲突。
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决定》的实施将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利于惠企利民,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有利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附: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谢斌
责编:王跃璇
【来源:绵州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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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国务院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决定》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取消和调整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包括公安部1个、交通运输部12个、市场监管总局16个;调整24个罚款事项,包括交通运输部19个、市场监管总局5个。《决定》还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二是对相关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三是对替代监管措施提出了原则要求,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上述负责人指出,《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但取消并不意味着不管了,针对这些事项,《决定》要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对于可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纳入日常监管,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完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适用警告、通报批评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避免重复罚款。
三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由有关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关于《决定》调整24个罚款事项的考虑,上述负责人表示,调整这24个罚款事项的主要方式是下调罚款数额,落实这些调整措施,要把握三个重点:
一是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罚款规定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获利情况、违法行为的情节及造成的损害、裁量权的规范、预防作用的发挥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该严的要严,该轻的要轻。
二是严格遵守立法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只设定了罚款,而没有规定罚款的具体幅度或者数额的,部门规章可以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作出具体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只对违法行为设定了其他行政处罚,而没有设定罚款的,部门规章不得增设罚款,要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可以依法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设定罚款。
三是科学确定罚款数额。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设定一定倍数和一定数额罚款的,要加强协调衔接,避免相互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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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取消和调整上述罚款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三个一律”的清理标准: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决定》取消和调整的53个罚款事项,共涉及修改11部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20部部门规章。为了最大限度推进清理成果落地见效,《决定》对修改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决定》强调,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务院将继续组织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同步开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应当清理的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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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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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涉及市场监管部门21项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 实习记者 王雅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53个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有21个罚款事项。
据悉,此次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根据《决定》,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21个事项中,16项罚款事项为取消事项,包括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提交报告,逾期未改正行为的罚款;对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罚款;对违反《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行为的罚款;对未经许可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等行为的罚款;对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行为的罚款等。下调罚款额的事项有3项,包括对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产品行为中轻微行为的罚款;对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中轻微行为的罚款;对眼镜配置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行为的罚款。调整罚款计额计算方式的事项有2项,包括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行为的罚款;对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等行为的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取消和调整的21个罚款事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决定》提出,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21项罚款事项中,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在《决定》中公布了其中16项罚款事项的替代监管措施。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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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国务院2022年7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来源:中国政府网编辑:陈培章、赖旭华往期推荐2022/8/13刚刚!厦门发布第20号通告厦门新增2例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的请立即核酸8月12日福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厦门 厦门网 厦门网是由中共厦门市委主办、市委宣传部主管,主要依托厦门日报社承办的福建省重点新闻网站,即时发布厦门乃至闽南地区最准确、最全面、最权威的新闻资讯。目前,厦门网已建立了40个频道,人均访问量和日均页面点击量均居全省新闻门户网站前列。 239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微信合作联系:0592-550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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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
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
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
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
24个罚款事项
详情如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国务院
2022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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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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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文件—《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包括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共涉及修改11部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20部部门规章等。
结合全文内容来看,此次取消的罚款事项与企业和社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具有密切关系,社会关注度和反响度较高。取消和调整此类罚款事项,有助于减轻企业和群众的经营、生活负担,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后附表格)
为了更快彰显改革成果,《决定》还对相关任务进度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自《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包括行政法规修改草案拟定、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调整工作等,体现了此次高层对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心和重视度。
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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