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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商家被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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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商家被罚3万
    作者:看筱天下事
    发布时间:2022-08-1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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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辽宁省大连市。

    来自内蒙古的贾先生在某批发市场买了7只螃蟹,商家电子秤显示3.7KG。

    贾先生觉得商户的电子秤不对,因为别人买了12只螃蟹,才7斤多。

    找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仅有2.3KG,少了1.4KG。

    贾先生说:市场管理员准备让商户赔偿三、五千元解决此事,但不准录像。

    贾先生觉得,自己来这里不是来要钱的。

    市场管理员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并且把有问题的称没收。

    网友热议

    ‘七斤少了三斤,这么多!!!‘

    ‘这个市场管理人员问题很大,严查。’

    ‘在这之前已经坑了无数的人,罚款完,你能相信这个老板以后会诚信经营?’

    ‘市场管理员的处理方式,咋越看越像保护他自家亲戚呢?’

    ‘这种买海鲜的应该使劲收拾,缺斤少两,货不对板是常态!买一次上一次当!’

    ‘这样的商户应该清理出市场拉入黑名单,净他妈给大连抹黑。’

    ‘往小了说是缺斤短两,往大了说不就是诈骗了吗?’

    ‘该赔的赔,该罚的罚,该整顿的整顿,该处理的处理。’

    ‘中国人专骗中国人。‘

    ‘少个几十克左右还可以理解为水压了点称,少了近3斤…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宰。’

    ‘还有京深海鲜批发市场。买虾蟹之类的必须自己亲手一个一个挑。但凡让摊主给你拿,现场看是活的带走一看全是死的。所以以后都在盒马买,哪怕贵点也行。’

    ‘咱说买菜买海鲜最好去超市,一是称准,二是新鲜,三是你买多少超市都给你称,还有就是大家不要觉得超市卖的菜水果海鲜比外面贵,质量在那里跟着呢,而且青菜打折的时候比市场还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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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客户拒绝私了,商家被罚3万
    作者:海哥说说
    发布时间:2022-08-1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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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在某批发市场买7个螃蟹少秤了2.8斤,拒绝商家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最终,市场管理员对该商户罚款3万。

    说实在的,人们常说缺斤少两,可是这商家直接少了一半,除了心黑,还缺心眼。我见有个别人在这个视频底下发言说商家也不容易,是不是有些严重了。我要说的是一点也不严重,这个商家已经到了毫无顾忌的地步,直接给人家少小一半。只有付出沉重的代价,才会让这些人更加的老实,如果像有人说以德服人唤醒他们的良心,简直比登天还难。

    到了这里我想说几句题外话,我刚参加工作遇到的第一个老板,给我的一句忠告,我现在还记得,即使在困难的时候也不曾忘记。

    他说一定要记住,做事之前一定要先做人,不要事情没做起来就总是把眼光放在钱上,更不要玩一些小九九。我曾经亲眼看到,因为没有达到客户的要求,他贷款给客户退款百万多,十几年前的百万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而接下来的情况就是这些客户第二年义无反顾的把单子给了他。

    这个卖螃蟹的老板,看是缺斤短两,看是在秤上做了文章,但是缺的却是人的那一块秤砣良心,没有了钱可以再挣,但是没有了良心,那么最终会被抛弃。

    我相信这位老板将要受到的不只是3万元的罚金,随之而来的是市场和客户对他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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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市场买7斤螃蟹少3斤,农副市场:该商户罚款3万,停业整顿
    作者:滴墨成画落笔为殇
    发布时间:2022-08-13 16:44
    快照:

    据新闻媒体平台报道,近日,内蒙古的贾先生在辽宁大连某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商户电子秤显示是3.7公斤。贾先生感觉不对劲,因为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找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

    贾先生称:事后他找到市场管理员,市场管理员准备让商户赔偿三、五千元解决此事,但不准录像。贾先生认为:自己并不是来要钱的。市场管理员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并且把有问题的称没收。

    消息一经发出,便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众多网友们纷纷议论。

    有网友表示道:“这家商户被罚3万一点也不冤,顾客买7斤的螃蟹少了三斤,还差一斤就到一半了。做生意不能这么做的,直接坑一半了!当事人三观非常正确,自己不是来要钱的,而是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罚款,警示教育作用,以防下一个顾客被骗称!”

    还有其他网友说道:“这家商户被罚多少都不冤,生意没有这么做的,直接给人家少一半了,你当别人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心也太狠了,名副其实的黑心商家!明知市场有公平秤的情况下,这些商家还敢明目张胆缺斤少两,真是为了挣钱,已经不管不顾了,应该直接清除市场。”

    小编想告诉大家,今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消费中,我们要小心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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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7个螃蟹少秤2.8斤,拒绝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商贩被罚3万
    作者:一只蚂蚁在吃糖
    发布时间:2022-08-1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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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买7个螃蟹少秤2.8斤,拒绝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商贩被罚3万

    世上没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却有善恶分化的商家。

    大部分人都是两个人,挣不了多少钱,想要赚取更多的利益,就必须放弃道德底线,“压秤”,这才是真正的无良商人。

    人的天性就是有贪心的,而商人们有意地压低了天平,欺诈消费者时,诚实就会形同虚设,而公平的买卖也就没有了依据。

    贾贾从内蒙古来到大连一处海鲜批发市场购买了一只大蟹,考虑到家中人口不多,便打算购买七只蟹,以求改善一下自己的生计。社交圈

    摊主很热心,很快就将螃蟹放进了称重,经过一系列的处理,贾先生被这一幕给惊呆了。

    七个螃蟹,就有三点七斤!这也太扯淡了吧,他顿时有些戒备,难道碰上奸商了?人家12只螃蟹只有7公斤,而他这边只有4公斤,同样的一大箱,重量差距这么大,贾老板顿时就不高兴了。

    经过和商家的争执,他建议用市场上的公平秤,再来一次,最后的数字是2.3斤,足足差了1.4斤,相当于2.8斤。

    所谓的“天平”,就是商家为了让消费者检测自己购买的东西的重量,一旦有了这种称重,哪怕是最狡猾的商人,也不得不低头,承认自己改变了天平,欺骗了消费者。

    当销售员发现卖方与贾老板发生口角后,便主动出面调停,并提出要商家支付3000-5000元的补偿,只要贾老板不能拍摄。

    贾老板坚决不同意“私了”5000元的说法,他来这里不是为了讨债,而是为了给家里的大闸蟹换个环境,可小贩实在是欺人太甚,竟然要骗他一斤一斤的螃蟹,还好他机智,没被骗,但任谁都不会好受。

    因此,他请求城管部门给予处罚,并将问题的称谓全部收回,同时也要为批发市场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并鼓励商家多做些高质量的工作。

    最后,在贾老板的催促下,该市场对这名不法商人处以三万元的罚单,事件终于告一段落。

    不得不说,海鲜的重量是很大的,尤其是刚刚从河里打捞出来的鱼、虾、螃蟹,都是用厚厚的塑料布包着的。

    当反悔变成了一种习惯,消费者觉得太过繁琐,不想再跟他们争论,只好憋着一肚子火,时间一长,就养成了这种习惯。

    在现实中,那些老老实实做事的商人们,日子不好过,而那些黑心商人,却是逍遥自在,赚钱养家糊口。这种歪风邪气是不能长久的,我们赞成贾老师的作法。

    在笔者的眼中,这个商人充满了鼠目寸光和贪婪,他们只关心短期的利润,却缺乏长期的忍耐力,他们相信,顾客都是一笔划算的生意,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就可以得到即时的回报,忽略掉信用造成的长期损失,却没有意识到,贾老板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去这里。

    指责那些奸商,对他们的行为并没有太大的帮助,他们的理智已经无法支持他们的理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有严厉的监管,才能让那些被商人吓破胆的商人,不得不做出正确的决定。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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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7个螃蟹少秤2.8斤,拒绝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商贩被罚3万
    作者:社会和人
    发布时间:2022-08-1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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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没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却有善恶分化的商家。

    大多数人足斤足两做生意,赚的并不多,倘若想获得更多利润,就要抛弃基本的道义,想方设法去“压秤”,这就是黑心商家的养成之路。

    欲望是本性,贪婪有代价,当商贩故意少秤欺骗顾客时,诚信便已名存实亡,公平交易也失去了基础。

    近日,据星视频报道,来自内蒙古的贾先生在辽宁大连某批发市场买螃蟹,想着家里也没几口人,就决定买7个螃蟹改善生活。 #社会#

    商家也很热情,麻利地将螃蟹装好过秤,一番操作后电子秤上显示3.7公斤,这可把贾先生吓了一跳。

    七只螃蟹就重达3.7公斤!太离谱了,他瞬间就警惕起来,心想是不是遇到黑心商家了?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自己买的也就四斤左右,同一批螃蟹,重量却相差甚远,贾先生当场就不乐意了。

    与商家争论后,他提出用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来解决问题,结果显示2.3公斤,比商贩的秤足足少了1.4公斤,也就是2.8斤。

    所谓公平秤,就是商业单位设置的供顾客检验所购商品份量是否准确的标准秤,只要它出马,再黑心的商贩也得低下头来,默认自己改动电子秤,欺诈顾客的事实。

    市场管理员看到卖家和贾先生争执不下,就积极在现场调解,并准备让商户赔偿3000~5000元解决此事,前提是贾先生不能录像。

    贾先生果断拒绝5000元的“私了”称,自己不是来要钱的,就是来买螃蟹回家换换口味,谁知道商贩太欺负人,想坑自己1.4公斤的螃蟹钱,幸亏自己脑袋灵活才避免被宰,但这事搁谁身上谁也不舒坦。

    于是他向市场管理员提出要求,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并把有问题的秤没收,还批发市场一个诚信的招牌,鼓励他们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最终在贾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市场给这位卖螃蟹的黑心商户开了一张罚款3万元的票据,事情才圆满结束。

    不可否认,水产品的秤最容易出现误差,特别是刚捞出来的鱼、虾、螃蟹,用加厚塑料袋装,基本上都或多或少的压秤,缺个三两二两也不新鲜。

    当失信成为常态,顾客又嫌麻烦,不愿意回去与商家争辩,只能生闷气,久而久之,无良商家就被惯成了宰客的毛病。

    现实生活中良心做事、脚踏实地做人的商贩日子过得艰难,反倒是无良商贩,既潇洒,赚得钱又多。不正之风不可长,支持贾先生的做法。

    在作者看来,该商家身上充斥着短视和贪婪,即太顾及眼前的利益而缺少对长远利益的耐心,他们喜欢竭泽而渔,认为来往的消费者不外乎一锤子买卖,钱赚到就行,获得立竿见影的收益就行,对失信所带来的长久危害选择性忽视,殊不知,贾先生可能再也不会来这家店铺购买螃蟹了。

    谴责这些黑心商贩,对其行为改变作用不大,因为他们受本能驱使,理性思维不足以支撑他们做出明智的选择,所以需要用法律和规章制度,通过严格管理,让被贪婪蒙心的商户,因为恐惧市场管理员的处罚而不得不做出正确的选择。

    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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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螃蟹被少称2.8斤,不接受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市场:罚3万
    作者:资中的小蜗牛
    发布时间:2022-08-1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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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大连,发生一件让人气愤的事,一男子在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商户的称显示重3.7公斤,男子感觉不对劲,拿到公平秤处复称竟发现只有2.3公斤,足足少了2.8斤,男子立刻找到市场管理员反映!

    男子是外地人,来自内蒙古,他到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被告知3.7公斤,男子不信,因为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为什么他才7个就有7斤多了!

    带着疑问,男子将螃蟹提到市场公平秤处重新称,却发现这7只螃蟹只有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这缺斤少两也太严重了,男子很生气,这明摆着商户欺负他是外地人呀,心够黑的。

    男子找到市场管理人员反应情况,市场管理员却只准备让商户赔偿三五千元了事,并要求他不准录像。

    男子不服气,他认为自己不是来要钱的,而是来要讨说法的,商户和市场管理员想用钱息事宁人,他不接受。他认为市场管理员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并没收有问题的称。

    根据《计量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男子的要求的是合理的,商户使用有问题的称欺骗消费者,严重缺斤短两,怎可轻易放过,若不对商户进行处罚,没收商户的问题称,商户还有可能欺骗下一位消费者,绝不能姑息了事。

    虽然3000、5000元的赔偿不是一笔小数目,足以令很多人心动,但男子坚持不要赔偿,强烈要求市场管理员对商户做出处罚,最后市场对商户开具了一张罚款3万元的票据,并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根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在男子的强烈坚持下,市场管理方最终给了商户非常严厉的惩罚,3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商户终于为自己欺瞒客户,缺斤短两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希望这样的惩罚能对这些不良商户进行打击,起到杀鸡警猴的作用。

    但也有网友担心市场管理员只是开了3万元的票据,会不会不是真的罚款,只是迫于压力当着男子的面走了个形式呢?毕竟市场方还需要依靠商户交租,交管理费。

    若事情没有发到网上,这个担心可能存在,但现在很多网友已知晓此事,在网友的监督下,相信市场必然会严格执行处罚决定。

    缺斤短两的商户不是一两个,商户多多少少都会少称,市场有专人管理还要好一些,路边货摊更甚。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10种禁止行为。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属于其中第9种禁止行为。

    缺斤短两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若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商户严重缺斤短两,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赔偿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要为这名男子点个大大的赞,如果消费者都能像男子一样,坚持问责,那么缺斤短两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你有遇到过缺斤短两的情况吗?你是怎么处理的?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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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辰出行: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网友:直接少一半,离谱!
    作者:夫子百家中华传统文化
    发布时间:2022-08-14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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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尚辰出行撰稿发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导语:来自内蒙古的贾先生在某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商户电子秤显示是3.7公斤。贾先生感觉不对劲,因为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找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商家被罚3万# 【#男子买7斤螃蟹少了近3斤秤#,市场:罚3万】8月12日,辽宁大连。来自内蒙古的贾先生在某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商户电子秤显示是3.7公斤。贾先生感觉不对劲,因为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找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贾先生称:市场管理员准备让商户赔偿三、五千元解决此事,但不准录像。贾先生认为:自己并不是来要钱的。市场管理员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并且把有问题的称没收。

    网友评论:这家商户被罚3万一点也不冤,顾客买7斤的螃蟹少了三斤,还差一斤就到一半了。做生意不能这么做的,直接坑一半了!当事人三观非常正确,自己不是来要钱的,而是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罚款,警示教育作用,以防下一个顾客被骗称!网友评论:罚的好,3万我都觉得太少了,缺斤少两就应该被狠狠地打击,最可恨在这些秤上做文章的人了,而且下手还这么狠,7斤差不多少一半,也能干的出来!而且这个市场的管理处也应该好好处理一下,从这管理员的态度就能看出来,这个管理处早就和这些商铺勾搭在一起了,蛇鼠一窝,专坑百姓的钱,可恨!网友评论:我家亲戚在菜场干了20年,我给你们普及普及常见的骗称方法。那些塑料袋里加水,东西里掺其他东西,这种手法是最劣质的,很容易被发现,所以现在菜场贩子基本上不会用了。那么现在骗称有几种方法呢。第一种,你们去买菜的时候,先看看商户用的是什么称,如果是那种老式的机械称,你就要注意,在称盘后面,有没有竖线。这东西看上去一长条,不仔细看以为是称的配件,实际上不是,这是个橡皮筋,拉力不大,但是在称东西的时候,可以增加重量。增加多少重量,看老板的良心。第二种,铁成盘下面放吸铁石,这玩意儿特别恶心,吸铁石大小,直接影响重量,是收黑心钱的主要手段。不过现在知道这手法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很多摊贩的称都离顾客比较近,比较容易被发现,所以现在用的也不多了。会这么干的称,一般都是放在摊位内部,顾客接触不到地方的,不容易观察。检查的时候,直接拿掉,也容易,很难被市场查到。第三种,手法就比较隐蔽了,这种通常都是电子秤。有些称他会计算重量高峰显示,就是说采集物品入称之后重量最高的那一瞬间显示,商贩在称的时候,故意悬空一点丢进去。看上去没多大力,但是多个几两是完全没问题的事情。第四种,是乱输单价法。这种方法跟上面一样,一把利用年轻人不看称的习惯。在输的时候故意把单价输高,在重量不变的情况下,就需要多出不少钱。实际上等于变相涨价,这种摊贩没有票据,称完以后,很难察觉。以上两种,称基本问题都不大,是靠手法作弊,只要注意小心,就可以避坑。还有第五种就恶心了,你根本发现不了。那就是这称本身就有问题,是什么呢?答案就是遥控称和档位称。什么叫遥控称,就是有个遥控器,在称的时候一按,称的显示就会自动加重。档位称和遥控称差不多,但不是用遥控,而是称后有开关。这两种称,市场查验都比较难查,尤其是遥控称。没有按加重的时候,称出来的数值就是很准的,对于这种老实说,我也没什么办法。最好的方法就是你自己随身带称,买好了自己再过一过,是不是缺斤少两,你大概就有数了。对了,还有最牛逼的一种,快手换袋法。一般商贩会在柜台下面放一袋提前称好的商品。比如说8斤某某菜,当有顾客买10斤这个菜的时候。他们会假意说给你拿塑料袋,然后迅速把提前称好的8斤换给你。而你根本不会发现,全程只需要一两秒,你一个不留神就中招了。以上就是菜场常见的骗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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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一螃蟹摊点“偷称”超六成被罚3万!
    作者:五月风八哥
    发布时间:2022-08-1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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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一外地人在大连新长兴市场某摊位买螃蟹,过了俩遍秤,都是7.4斤。其后面与朋友聊,觉得螃蟹的重量有问题,便找公平秤核秤,发现少了2.8斤螃蟹。

    接到投诉后,市场管理人员开始提出让商户给其补偿3000-5000元了结此事,遭当事人拒绝后,遂给商户开了3万元的罚单,并责令停业整顿。

    看完视频,有网友表示,见过缺斤短两的,但是没有见过如此缺斤短两的,这个商户也太狠心了。

    也有网友表示,市场管理人员执法不严肃,和稀泥也太佛心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应如何看待此事?

    1.缺斤少两应承担何法律责任?

    缺斤少两,通俗讲叫“吃秤头”,也叫偷称,属于欺诈行为,应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行政处罚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行政处罚责任方面,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2. 市场管理方处罚是否得当?

    应该说,一开始市场管理人员提出让商户给消费者补偿3000-5000元了结此事,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众多网友对此也是十分的愤慨,觉得执法不严肃,执法不作为,是对不良商家的纵容包庇行为。

    遭到消费者的拒绝后,市场管理方对该商家作出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是适当的。

    3.遇到缺斤少两如何维权?

    平时,大家去市场买东西的时候碰到缺斤少两的情况并不少,一部分人对这样的情况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际上我们对此可以进行投诉。投诉前建议注意保存照片、视频或者录音等证据,有了证据,一投诉一个准,让不良商家无处可藏。

    此案例启发我们,遇到缺斤少两,作为消费者应该大胆行动起来维权说no;作为市场管理主体,也应严肃查处“阴阳秤”欺客违法行为,让不良商家休想“秤”虚而入!#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商家被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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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7斤螃蟹结果却少近3斤!智慧农批市场管理建设任重而道远
    作者:林鲲科技
    发布时间:2022-08-17 13:48
    快照:

    近年来,智慧农批建设在全国不少地方陆续铺开,不过最近一则新闻,让农批人感到蒙羞,内蒙古的贾先生在辽宁大连某批发市场买了7只螃蟹,商户电子秤显示是3.7公斤。贾先生感觉不对劲,因为别人买12只也才7斤多。于是他找市场里的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近3斤。

    贾先生自然很愤怒,随后他找到市场管理人员向商户要一个说法,不过并不顺利。在围观群众和贾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市场管理员才勉为其难地对该商户开了一张罚单,并没收了该商户的电子秤,同时责令其停业整顿。

    虽然此事告一段落,但许多网友却看不下去,有网友怒斥商家,这家商户被罚多少都不冤,生意没有这么做的,你当消费者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名副其实的黑心商家,这种明目张胆做出缺斤少两的商家,就应该直接被清除出市场。

    无论是农批市场还是农贸市场,缺斤少两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过去在传统市场里,这类现象更是每天都在发生,随着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巡查及处罚力度,这类现象才逐渐减少,但还是有此类现象的存在,可见,我们的智慧农批市场管理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智慧农批是最近几年快速兴起的新模式,特别是此次疫情发生以来,再一次加快了传统农批向智慧农批建设的步伐。一方面传统农批市场本身就存在许多大大小小的问题,从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到运营管理、物业管理,再到数据统计、交易结算,以及食品安全等,均面临很多挑战。

    另一方面农批市场竞争压力加剧,外部冲击持续加大,直接影响到市场和商户的收入,这对于市场的持续发展是很不利的,再加上市场内部时不时发生缺斤少两、看人喊价等现象,扰乱了市场和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市场的经营形象。

    而智慧农批发展模式完全符合传统农批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拿市场交易这块来说,一般农批市场既有批发业务,也有零售专区,如何打击这种缺斤少两的现象,市场不妨引入智能溯源批发秤和智能溯源电子秤,前者既可以批发称重,也可以零售称重,后者则可以零售称重。

    这种智能秤,与一般的批发秤和电子秤有所不同,除了功能多样外,还可以防止商户或其他人进行作弊,因为它们在设计时便使用了设置闭环,商户无法对秤的计重精度进行更改,有效杜绝了缺斤少两的问题。而且智能秤既可以自动采集交易数据,还可以打印溯源小票,目前这类秤在全国不少的智慧农批市场投入使用,受到了市场及商户的一致认可。

    一直以来,作为智慧农批建设的资深专家,林鲲科技通过智慧农批市场管理系统、进出管理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线上商城等软硬件产品,赋能传统农批市场智慧化升级,目前已在浙江、安徽、广西、福建、重庆等省市的多家农批市场提供整套的智慧农批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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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买7个螃蟹少称2.8斤,拒接5000元私了要求罚商户3万
    作者:小胡胡说事儿
    发布时间:2022-08-15 09:37
    快照:

    “ 我不要5000私了,你们罚他3万就行! ”

    这是近日在辽宁大连一家海鲜批发市场发生的事情。贾先生8月5号从内蒙古来的山东,在山东玩了两天又去了大连,在大连玩了4、5天感觉还不错,准备回内蒙古的时候想去海鲜市场买点海鲜带回家,转了几个摊位,其中一个价格还算低就买了7个螃蟹,电子称显示7.4斤,而当地人买了12个才7斤多,贾先生感觉很奇怪,到处找公平秤,没有一个商家告知,还是问路人才告诉位置,录像开箱过程,没想到一称才4.6斤,直接少了2.8斤螃蟹。

    原来商家听口音知道贾先生是外地人,就使了一个心眼,用一个6两称给他称的螃蟹,贾先生买的螃蟹其实是4.6斤的,但是商家却按照7.4斤算,相当于坑了贾先生2.8斤,还真是够黑心的呀!

    贾先生找商家说理,因为是当场被抓住的,商家也不好不承认,恳求贾先生给他多拿几只当做弥补,贾先生当然不同意了,找来了市场管理员,没想到市场管理员的建议更让贾先生吃惊了。

    市场管理员建议让商户赔偿贾先生5000元,这件事就这么私了了吧,还要求贾先生不要录像。

    贾先生并不是一个贪图小便宜的人,所以不同意管理员的建议,表示:不属于我的钱我不要,我不是来要钱的,我只是希望你对这家商户进行惩罚。

    最后在贾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市场管理员对该商户进行3万元的罚款,并当着贾先生的面开了票据,要求商家停业整顿。

    相信这样的事情并不在少数,海鲜批发市场以低价吸引顾客,背地缺斤少两补低价空缺,商家之间互相包庇,已经是市场上公开的秘密了,不欺骗当地人,因为怕随时找上门,只欺骗外地人,带海鲜回到家即使发现缺斤少两也因为路途问题不得不吃哑巴亏。

    市场管理员也有一定责任,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能从根本上起到监督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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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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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照时间:2022-08-13 1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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