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2年8月5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新化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6日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请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来源:新化公安
编辑:曾佳佳 谢永利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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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近日,网传湖南娄底新化13岁女童产下女婴,引发热议。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1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通报全文:
2022年8月5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新化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6日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请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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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新化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6日
(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编辑:王戎飞】
【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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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网传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一名13岁女学生产下一名女婴,引发社会关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介入核实,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电话,记者在8月12日打通了女孩父亲的电话,对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表示“自己在医院,之后再联系”,此后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女孩父亲,都一直未能再联系上。
8月16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新化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刚工作不久,对该情况并不清楚。对方表示,可以向宣传部门了解情况。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16日下午,新化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2022年8月5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请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警情通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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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据湖南新化县公安局通报,2022年8月5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请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新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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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化县公安局消息,2022年8月5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请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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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了,必须严惩!”2022年8月5日,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叶律说法】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的权益越来越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父母监管的缺位,留守儿童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留守女童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这类案件的作案人有时还是熟人。邹某某对小花的身体实施强制,使其无法反抗,在没有征得小花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小花发生性关系,违背了小花的意志,侵犯了小花的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
邹某某强奸不满14岁的小花是否属于性质恶劣的强奸幼女呢?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幼女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孩,案发时小花不满14周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幼女,因此邹某某的行为属于强奸幼女,要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妇女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量刑规范化实务手册》指出,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强奸,导致被害人怀孕、流产、不孕、病情加重、自杀、自残、精神失常等情形。因此,邹某某强奸小花导致其怀孕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邹某某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当受到不法侵犯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学校,避免二次伤害。 ———————————— 关注@叶帅浩律师,带你看尽世间百态,带你避开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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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2022年8月5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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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6日
(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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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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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新化县公安局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请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一、法律上强奸未成年少女怎么判
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犯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就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一般难以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发生性行为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发生性行为的表现。这时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以前有没有发生过性行为,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场所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强奸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主要是看其犯罪行为是否已经完成以及没有完成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因为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没有完成强奸的,那么应当认为强奸未遂。
反过来对于女性朋友来说要做好自我保护,以免受到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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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据新化公安官微消息,2022年8月5日,湖南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小花是未成年,这个罪犯的罪行应该要比本身的刑法更重吧?
这样的事情,很有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如果不出意外,这个孩子的一辈子我们都能看得到,也许她很难再有笑容,也许一辈子走不出山沟沟,也许……
希望这件事情给大家一个警醒,那就是针对未成年和老年人犯罪要时刻关注,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山村,闭塞的环境,更能够催生一些犯罪行为,希望通过妇联等社会机构,将犯罪掐灭在开始的边缘,因为一旦派出所参与,意味着事实已经造成,意味着有些人已经受到伤害。
而对于这些罪犯,我们一定要用雷霆手段给他们以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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