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8月18日发布消息,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黄之锋等29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判刑。(总台记者 朱丹 魏可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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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8月18日电 47名参与所谓“35+初选”的被告,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18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案件中戴耀廷、黄之锋等29名被告认罪,将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判刑。
据香港媒体报道,本案中29名被告认罪,包括戴耀廷、区诺轩、黄之锋等。案情指,被告戴耀廷及区诺轩自2019年12月起在不同媒体及网上媒体平台广泛发表文章。2020年4月,戴耀廷发表“真揽炒十步”路线图,戴耀廷主张“揽炒”的其中一个重要步骤是要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取得35个或以上席位,其后各被告会不分皂白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任何预算及公共开支议案,迫使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以瘫痪特区政府的运作。各被告妄图借着干扰立法会日常及有系统的运作,达到颠覆国家政权、瘫痪特区政府的目的。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日前向高等法院原讼庭发出证书,指示非法“初选”案件毋须设陪审团审理。该案件月初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等法院处理的程序,29名认罪的被告将交付高等法院判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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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黄之锋等29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判刑。(总台记者 朱丹 魏可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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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今年1月被拘捕的47人,包括戴耀廷、岑子杰、胡志伟、林卓廷、黄之锋等人,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3月2日上午,被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的涉案人士由惩教署车辆押往法院。图为朱凯迪、杨岳桥、岑子杰等涉案人士登上惩教车辆。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今年1月被拘捕的47人,包括戴耀廷、岑子杰、胡志伟、林卓廷、黄之锋等人,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3月2日上午,被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的涉案人士由惩教署车辆押往法院。图为戴耀廷由惩教署车辆押送往高等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今年1月被拘捕的47人,包括戴耀廷、岑子杰、胡志伟、林卓廷、黄之锋等人,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3月2日上午,被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的涉案人士由惩教署车辆押往法院。图为涉案人士黄之锋、胡志伟、谭得志登上惩教车辆。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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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8月18日电(记者查文晔)香港非法“初选”活动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开庭聆讯。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黄之锋、杨岳桥等29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29名被告将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刑。
上述被告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府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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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5月31日电 (记者 王嘉程)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47人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5月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审讯,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8日,以处理交付程序。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迪、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颖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吕智恒、梁国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辉、王百羽、李予信、余慧明。
该案被起诉的47人,年龄在23至64岁之间。香港警方1月采取行动拘捕,他们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去年反对派非法举办的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有11名被告有条件保释,其余被告须继续还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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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2月28日电 (记者 王嘉程)香港警方28日下午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今年1月被拘捕的47人,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警方表示,上述47人会被通宵扣留,并于3月1日上午11时后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2月28日,戴耀廷等人到马鞍山警署报到。当天,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名于今年1月被拘捕的人士,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其中包括组织、策划所谓“35+初选”活动的戴耀廷。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据悉,被落案控告的47人包括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社会民主连线”岑子杰,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胡志伟、林卓廷及正在服刑的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他们涉及组织、策划、参与所谓“35+初选”行动及“揽炒香港”计划。
据警方早前介绍,去年3月有人策划所谓“35+初选”计划,并于4月将方案具体化,包括提出“揽炒香港十步曲”,目标是在特区立法会选举中赢取35个或以上议席,并通过两次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辞职,令特区政府停摆。
2月28日,戴耀廷等人到马鞍山警署报到。当天,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名于今年1月被拘捕的人士,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其中包括组织、策划所谓“35+初选”活动的戴耀廷。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警方称,去年6月起,有人开始有一连串实际行动,包括发起众筹、宣布在当年7月进行“初选”及分析,并在社交平台进行大量工作、举行“选举”论坛、制造气氛等。而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后,这些人仍在7月11日及12日举行所谓“初选”,“选举”完毕后更高调宣布结果,及作出分析。
今年1月,警方采取行动,拘捕53人。他们分别涉嫌组织策划、参与去年策动的所谓“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有关“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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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综合整理自新浪微博@中新视频、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评论”(ID:rmrbpl)、“有理儿有面”(ID:youli-youmian)
3月2日凌晨4时左右,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尹兆坚、区诺轩等人,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押入荔枝角收押所。
据悉,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共计47人,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3月1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鉴于案情复杂,3月2日凌晨2时左右,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决定暂时休庭并于当日早上11时半续审。
穷途末路挣扎的黄之锋
2020年9月24日,黄之锋的脸书“突发”报道,黄之锋于当天中午在香港中区警署报道时,被港警拘捕!
然而,黄之锋并没有得到港警“来个痛快”的“摆明汇总所有罪行”的奖赏。当天下午16时许,他走出了警署。
重新呼吸“自由空气”的黄之锋,庆幸“躲过一劫”,离开警署便忙不迭脸书发帖给手足们“报平安”,并心有余悸地表示,案件将于2020年9月30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过审,并对同党们提了两个小要求。
一是继续联署要求“送返12名被捕港人”。只不过,此时此刻这番“营救手足”的表态,多了几分兔死狐悲的味道。
第二个要求则很现实。帖文下方的“小额支持我的独家分析及文章”和一个众筹链接,直接将读者的目光,最终引导至一张“乞赏图”!
多么自然、娴熟的过渡!的确,在装可怜扮凄惨以及千方百计谋取钱财这条道上,黄之锋是经常暗度陈仓、偷梁换柱的,也是轻车熟路,不遗余力的。
晚23时开始,黄之锋适时开启“联合收割”讨钱模式,一扫之前帖子的凄惨状与恐惧相,表示要“硬气”地进行抗争,对手足们撂出的话是,“这不是赢不赢的问题,而是我必须挡在你面前”。
黄之锋对国外媒体说辞则是:我选择强调的是12位手足。
谁给了黄之锋这样的启示?翻看其帖子,原来是在走“国际线”!
至此,黄之锋的敛财之道也人尽皆知,也了解了他是如何对外勾结和团队运作的。至于谁在给他撑腰打气、提供黑金支持,以及他到底是为谁工作当然是不言而喻!
捞钱捞的神魂颠倒、不顾一切,但当聚光灯熄灭,舞台上的黄之锋却是满心恐惧。
2020年9月30日,黄之锋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过审的当天,香港某黄媒刊登了一篇题为《不停的拘捕与上庭 黄之锋:要做,还有很多可以做》的文章,在记者的笔下,一个惶惶不可终日的丧家之犬跃然纸上。
文中提到黄之锋有着不知道哪一天国安利剑砍到自己头上的惊恐,有不知以何种罪名发落至何处的恐惧,还有对前路未卜的忐忑……
随后,在2020年10月1日,黄之锋在铜锣湾东角领完口罩,号称要“响应健康讲座以及在黄金周支持黄色经济圈”,忽悠“关注12被捕手足”后,便匆匆在“街头运动”中销声匿迹。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12月2日,黄之锋在九龙西法院领到了13.5个月的监禁。
入狱之后的黄之锋,通过律师在推特上表示,“这场战斗还没有结束,将在监牢中继续为香港争取民主自由”,并表示这场斗争“至关重要”。
而在与其推特关联的facebook上,黄之锋依然还在向手足们进行众筹——小额支持他的独家分析和文章!
但毫无疑问的是,黄之锋等人判监入狱,已成为压倒“港独”势力多米诺骨牌的开始。
“过街老鼠”戴耀廷
劣迹斑斑的戴耀廷,早已是香港社会的一只“过街老鼠”。非法“占中”期间,公然提出“瘫痪中环”“核爆中环”,宣称“要攻向香港的最脆弱的地方”;为操纵区议会选举和立法会选举,组织策动“雷动计划”“风云计划”“35+计划”,在“真揽炒十步”中谋划“弄死”香港的路线图;修例风波以来,向年轻人灌输“违法达义”,向社会散播“拉撒路计划”,妄图蛊惑更多人为他的政治野心陪葬送死。自称“法治教育工作者”的戴耀廷,哪里还有一点学者的样子,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家”“诡辩家”,是祸害港人、搞乱香港的策划者、教唆者和组织者。
如今事实也证明了“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真理。只有真正的爱国者,才能掌握香港的管制权!把香港这颗“东方之珠”守护好、建设好、发展好,才是港人真正的使命。
(来源: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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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反中乱港分子的报应来了!
2月28日,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名反中乱港分子,包括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社会民主连线”岑子杰,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有关人士在今天上午11时后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可以说,这是乱港幻梦的“梦醒时分”,也是香港社会由乱及治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香港回归20多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与干扰,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国家安全方面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在此背景下,反中乱港分子自以为有恃无恐,一再升级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直到香港街头出现“黑暴”大规模犯罪行为,警察被袭击,市民被“私刑”,店铺被打砸,中联办大楼、特区政府、立法会遭冲击,国徽被涂污,国旗被破坏。
而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让这些反中乱港分子终于尝着了“时候已到”的滋味。
这次47名反中乱港分子被起诉,触犯的是香港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图谋通过违法的“35+”(意图在香港立法会获得35个或以上席位)和“揽炒十部曲”计划,否决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案,瘫痪特区政府,让特首下台;他们计划以大规模街头暴动配合美西方“制裁”,有组织有计划地令香港陷入深渊;他们勾结外部势力,妄图里应外合在香港发动“颜色革命”,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这些“害群之马”为谋政治经济利益,不惜祸乱香港、危害国家安全,一再使香港陷入纷争动荡。他们过去能够逍遥法外,实在是一种极不正常的“例外”,如今被绳之以法,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当前,香港街头乱象消退,市民不再担心人身安全,一些反中乱港分子纷纷“跳船”,部分“港独”激进组织宣布解散。如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所说,香港国安法带来了“久违的踏实”。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安定的基石。如今,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得到填补,法律的威慑力初步显现,接下来能否真正惩恶锄奸、激浊扬清,还香港社会以长治久安,还得看相关法律能否得到全面坚决的执行。
以法律之剑扫荡乱港分子,是香港社会大多数人的心愿。47名反中乱港分子被起诉后,香港多个团体派代表前往警署请愿,手持“扫除泛暴祸港分子”“支持警方严正执法”等标语牌,支持警方严正执法。
可以想见,反中乱港分子被起诉,西方反华势力必然要操弄“双标”,打着“民主人权”的旗号说三道四、横加干涉。但香港是中国的香港,真心希望香港好的,只有祖国。
文/黑白自在
编辑/点苍
来源:侠客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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