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条人命的劳荣枝案近日迎来一审宣判。南昌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她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过去2年间,南都记者曾探访劳荣枝的老家,并采访了她的邻居、前同事、相关律师等人,以还原劳荣枝的“人生歧途”:1994年,年仅19岁的劳荣枝结识了29岁的法子英(已另案判决),随后她放弃家庭和稳定的教师工作,跟随法子英踏上亡命之路;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涉7条人命。案发后,法子英被抓获,劳荣枝则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3年,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被警方抓获。 自劳荣枝落网,该案的调查和审讯又持续近2年。在近日庭审现场,当听到死刑判决时,劳荣枝当场失声痛哭,要求上诉,还自称“连鸡鸭都没杀过”,但当公诉人读出她作案时血淋淋的细节,她又变得哑口无言。 亡命之徒:伙同男友作案,流窜多地涉7条人命 “长得秀气,文静不调皮。”这是劳荣枝曾生活地的一位邻居对她的印象。此前,南都记者曾探访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一处老居民区,那是劳荣枝长大和上学的地方。 劳荣枝家原址附近。 劳荣枝生命的前20年显得普通、顺遂。她出生在赣北小城九江,父母是当地一家石油公司职工,劳荣枝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原名“末枝”。她长得漂亮,成绩优秀,自九江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后,她又曾回到那片居民区附近的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小学教书。 法子英的辩护律师俞晞曾向南都记者表示,据法子英透露,他与劳荣枝是于1994年在一场朋友婚礼上认识,随后法子英骑着自己的摩托车送劳荣枝回家,之后他们发展成情侣关系。两人相识的第二年,法子英因抢劫伤人逃离九江市,那一年,20岁的劳荣枝选择放弃家庭和稳定的教师工作,跟随法子英踏上了亡命之路。 法子英。 根据法子英的一审判决书显示,1996年7月,劳荣枝使用了假名“陈佳”在江西南昌某歌舞厅坐台,将物色好的绑架对象熊某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带到了她和法子英居住的出租屋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首饰、手表等物品,然后用铁丝和绳子勒住熊某脖子,熊某窒息而死。随后,法子英和劳荣枝来到熊家,将熊某的妻子及其3岁女儿残忍杀害。1997年10月,劳荣枝和法子英在浙江温州暴力入室抢劫后,为灭口又杀害两人。 1999年6月,劳荣枝又用“沈凌秋”的名字,与法子英流窜至安徽省合肥市,两人租下了双岗虹桥小学附近的出租屋,以“关狗”为名定制了一个钢筋笼。当年7月1日,劳荣枝故技重施,在合肥某歌舞厅坐台,物色到了绑架对象殷某,把其带到出租屋将其塞进铁笼。为了使殷某相信其是绑匪并且逼迫殷某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谎称自己家里需要装修,将一名小木匠陆某骗到出租房当场杀害,劳荣枝配合法子英将小木匠的尸首放入他当天购买的一台旧冰柜存放。 在法子英的恐吓下,殷某按法子英的意思写了多张字条给其妻刘某,要刘某交钱赎人,但法子英还是用老虎钳拧紧环绕在殷某脖子上的铁丝,将其勒死,刘某最后选择向警方报案。随后,法子英被合肥警方抓获,劳荣枝却不知去向。 23年逃亡路:曾登上酒吧海报扮“女神”,消费高一度被包养 当时年仅19岁的劳荣枝为什么会被29岁的法子英吸引住? “可能是小女孩的英雄情结,她当时就特别佩服我这样敢打打杀杀的人,把我当成英雄,所以愿意追随我。”法子英曾以这样一种得意的语气对他的辩护律师俞晞说道。俞晞还说,法子英很关心“女友劳荣枝”的情况,得知劳荣枝仍未落网,“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一直到20年后的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才在厦门一家商场被警方抓获。现场视频显示,落网时,劳荣枝没有作出逃跑、挣扎的举动,而是默默地跟着警方离开了。 独自逃亡的23年里,劳荣枝过着怎样的生活? 据厦门警方披露,法子英被抓捕后,劳荣枝不仅整了容,还使用多个虚假名字,先后在多个城市流窜,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为生。 与此同时,更多知情人透露的信息也开始一点点拼起她的踪迹。 2016年12月,圣诞节即将来临。在厦门某音乐酒吧的圣诞节宣传海报上,劳荣枝身着红白配色的抹胸短裙,头戴圣诞帽,低头微笑着。在那家酒吧,她的新名字是Sherry(雪梨)。酒吧制作的一张平安夜活动邀请函上,她的个人照被放在中间,一旁写着:“女神雪梨”。 一名劳荣枝酒吧工作期间的同事肖李(化名)曾告诉南都记者,当时,餐吧的工作时间从14时到凌晨2时,主要靠卖酒来拿提成。一起卖酒的女孩子里,劳荣枝年纪算是大的,被其他人称为“姐姐”。 肖李曾告诉南都记者,有一段时间,“姐姐”还曾和其他酒吧小姐妹一起住在宿舍,每个房间两三人,不过,住了没多久,劳荣枝就搬出去了。后来,劳荣枝离开了酒吧,又辗转换了多个职业,2019年11月28日,她在厦门某商场的手表专柜帮朋友照看生意,直到被厦门警方抓获。 据悉,当时在审讯室,劳荣枝起初一口咬定她叫“洪叶娇”,南京人,此后再问,就什么也不说了。厦门警方经排查,与劳荣枝邻近的年龄段内,并未有南京籍“洪叶娇”。 经DNA对比鉴定,厦门警方确认,她就是命案逃犯劳荣枝。 12月17日,南昌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依法执行逮捕。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江西南昌中院一审开庭,劳荣枝23年逃亡生涯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根据多名证人证言,“在逃亡厦门后,劳荣枝以打工、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后索要财物、求包养或由男性提供财务供养的方式生活,日常消费较高,存在依赖男人生活的思想。”判决书显示,第一次的庭审中,被告人劳荣枝对上述证据无异议。 庭审现场:获悉死刑痛哭,扮“傻白甜”称“鸡鸭都没杀过” 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该案一审宣判画面显示,劳荣枝当日身穿白色上衣,在审判长宣读判决时,劳荣枝一度掩面痛哭。随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劳荣枝,刚才宣读的判决你是否听清楚了?”劳荣枝拉下口罩回答称,“审判长,我听清楚了但是我不服。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同时,劳荣枝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 南都记者留意到,劳荣枝的痛哭和类似的辩护词贯穿了整个一审过程。 同在9日的庭审现场,劳荣枝也表示,“我这一辈子没有杀过一只鸡,没有杀过一只鸭,我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我只有感恩,做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在去年12月21日该案一审开庭现场,劳荣枝当庭表示并不认可公诉人的指控,说自己当时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故意杀人、绑架以及抢劫也不是自己的本意。参与庭审旁听的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当时告诉南都记者,“她在庭上(劳荣枝)说了,法子英长得丑又大她那么多,还结过婚有孩子,怎么会看得上他。他(法子英)知道(劳荣枝)家人住在哪里,拿家人威胁,(劳荣枝)摆脱不了他的控制。” 当时,劳荣枝家属的委托律师周兆成曾告诉南都记者,劳荣枝在庭上自述,她在逃亡期间从新闻上得知法子英被枪毙后,“当时心里还是很开心,感觉是为民除害。” 9月9日,该案的检察官在受访谈论劳荣枝案细节时指出,她认为劳荣枝到案后并非完全如实供述所有细节。“她(劳荣枝)在关键点上,只要一死人她就不在场,只要一死人她就不知情,这之间有4年时间,前一两年不知道,4年都不知道,别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黄驰波 马铭隆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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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安晚报】;
“我没有色诱”、“法子英是疯子”、“检察官适合当剧本编剧”、“我是傻白甜”、“逃离他,我天空都是蓝的”……8月18日,劳荣枝上诉案的庭审现场,劳荣枝充分表达了自己的很多“观点”,对此前的供述进行了否认。对于劳荣枝的说法,检方予以驳斥。
劳荣枝哭诉被法子英强奸
18日的二审中,劳荣枝回顾了与法子英相识的往事。劳荣枝说,自己是通过朋友认识法子英,认识不久,就被法子英强奸并怀孕,后堕胎了,甚至在堕胎当天还被法子英二次强奸,但其当时并未报警,也没有和家人提及此事。
“怕家人责骂和担心,也怕名声不好,嫁不出去。”劳荣枝庭上提及这段往事时,哭出了声,称自己受家庭教育影响很深,是一个传统的人。
劳荣枝还透露,自己当时认为法子英无文凭学历,还坐过牢,也提出与其分手,但法子英不允许。“他还用一个‘案子’吓唬我说,有一个女的不愿意和一个男的在一起,那个男的杀了她全家。”
二审现场。
“没有色诱和捆绑熊某义”
劳荣枝跟着法子英离开九江后,去过深圳,很快又来到南昌。
一审判决书显示,“1996年6月,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一家夜总会从事陪侍服务,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被害人熊某义为作案对象。”
劳荣枝二审时对此进行了否认,其称自己与法子英当时是分手状态,自己确实坐台赚钱,但没有色诱熊某义。“当时熊某义给我打电话,说来出租屋给我装空调,法子英是‘从天而降’。”劳荣枝说,法子英案发前两三天就离开了出租屋,当天是突然出现。
一审判决书载明,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义手脚捆绑,再抢劫其身上财物。劳荣枝当庭对这个细节进行了否认。“我没有绑他,这是意料之外的事,我被法子英骂走了。”但其也表示,当她回来出租屋时,看到了熊某义被绑着的样子。
检方提出劳荣枝曾供述捆绑熊某义,细节说的仔细,且与法医学相印证。
否认曾供述放火烧熊家
对于去熊某义家中抢劫这一行为,劳荣枝庭上也提出了一种新说法。“法子英哄骗我说,是熊给他戴了绿帽子,所以去他家找他老婆讨说法。”
对于劳荣枝翻找财物,她辩称是法子英指使,她“应付”随便翻翻,“觉得自己手好脏。”在此前供述中,劳荣枝曾交代“临走时,其害怕留下指纹,提议法子英放火,但法子英不听。”这一点,劳荣枝当庭否认,称未做过此供述,还否认提议“法子英剪断电话线”。
对于熊某一家三口身亡,劳荣枝也表示当时“不知情”,直到2019年厦门落网才获知。“我案发当晚8点收拾东西离开出租屋时,熊某义是活着的。”
辩护人提出一个合理怀疑称:“劳荣枝不在现场,法子英单独将熊某杀害。”
检方则认为,上述说法与尸检矛盾。
“去温州没有预谋抢劫”
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温州抢劫、故意杀人”事实中,劳荣枝供述,南昌案发后,其和法子英去温州的目的是为了搞笔钱。
劳荣枝在二审庭上却否认了,“我打电话回家,我母亲说‘出大事了,公安在找我’,所以我害怕,跟着法子英跑了。到了温州后,是想找工作租房子,生活下去,没有想过会抢劫,更不存在共谋。”
劳荣枝称抢劫是“下三滥”的事情,她不耻。法子英“临时起意”抢劫梁某春时,她惊呆了。
劳荣枝还在庭上否认“捆绑梁某春和刘某清”,称这是欲加之罪。不过,其确实按照法子英吩咐前往银行取钱。
劳荣枝还对两人的身亡也表示不知情,“我走时人是活着的,我还叮嘱法子英不要强奸、伤害两名女孩子。”
辩护人也提出判决书载明的客观证据无法证明劳、法共谋,并称劳荣枝没有杀害两名女子的故意,主观证据只有口供,不能定案。“只有共同抢劫,无共同杀人。”
检方则认为,法、劳二人的供述相互印证,可以证明二人预谋抢劫,且有证人证言,劳荣枝在抢劫发生的过程中,“打发卢某灵离开”、“取钱时回复银行质疑”、“接电话”等细节应对自如,不像劳荣枝庭上所说“被动”作案,并且有一些细节当年法子英没有供述,但劳荣枝供述的很详细,非亲历不能得,因此,此前劳荣枝的供述具有真实性。“二人是分工合作,不是主从犯或被胁迫。”
8月19日,该案二审将继续在江西高院公开开庭,相信,届时会有更多细节和控辩焦点曝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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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劳荣枝穿防护服参加开庭。
据悉,在上午的庭前会议中,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发表异议,被法庭依法驳回。
上午仅就一个问题双方对抗相当激烈,庭审或将持续多日。
据《百姓关注》报道,上午庭审后,受害人熊某某的弟弟称在庭审中,劳荣枝依旧辩称自己是受害人,不承认参与杀人。
【“自称四年不知情,真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南昌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披露劳荣枝案关键细节 :从48份笔录中找到蛛丝马迹,她自称四年都不知情,真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检察官表示,在劳荣枝防卫意识松懈的时候露出的蛛丝马迹,被公诉人从48份笔录中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她在关键点上,只要一死人她就不在场,只要一死人就不知情。”检察官称“这有4年了,一年你不知道四年还不知道?”“你真的是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她的反侦察能力,要高出法子英”】
办案检察官表示劳荣枝思维缜密,她心理素质非常好,“反侦查能力很强,很强”。
检察官称从96年到99年连续4年才被抓,她用假身份逃了20多年,而且她没有去过小地方,都是在大城市逃亡,“她没有去过农村,都是声色场所,人很多的地方。”
检察官还表示“她的反侦察能力,要高出法子英。”
“这些事情都是她做的,她自己承认,她有罪是逃避不了的。”
据央视新闻,劳荣枝案18日下午1点30分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对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一审法院的合议庭组成程序违法”、“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异议展开举证质证。
案件回顾:流窜多地杀害7人,逃亡20年的劳荣枝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曾为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4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相恋,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为被害者,多次被法子英利用,在其胁迫下参与作案,并向被害人家属致歉。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4月30日,“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2022年6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已恢复审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大象新闻、百姓关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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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没有杀过一只鸡,没有杀过一只鸭。我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我只要感恩,做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当劳荣枝在一审,说出的这些话的时候,令很多的网友差点就信了她。甚至还有一些网友,开始相信她是无辜的。但即使她再怎么装无辜,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白甜”。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在公诉人的指责下,她的伪装被一层层的撕破。每一个案发现场,都令人发指。极其残忍的作案手段,不是你装傻就能赖掉的。只可惜的是,虽然在一审的时候,判了她死刑。但是她还是有上诉的机会。特别是她的二哥,到现在一直相信她是无辜的,是被那法子英胁迫的。所以一直在帮她找律师,去找法院申诉。就在今天,也就是8月18日,劳荣枝将开始二审。有很多有名的律师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都认为,劳荣枝二审改判的几率为零。也就是说,劳荣枝这一次是难逃一死了。但是也有可能,劳荣枝说的是真的,她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人,连一只鸡,一只鸭都没杀过。或许,她就是大家所说的,所谓的双重人格。对于双重人格,网上的解释是:双重人格具体指一个人具有两个相对独特的并相互分开的人格(若相对独立的人格数目为两个以上则为多重人格),并以原/初始人格(未分裂出其他人格时的患者)为主人格,分裂/衍生人格为亚人格的一种精神变态现象,是为双重人格,是一种癔症性的分离性心理障碍。又称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所以说,可能是在她杀人,做出那些令人发指,突破人性底线的时候,她是在坏的人格。现在突然变回一只鸡鸭都不敢杀的时候,是在她好的人格那。又或者,她是有什么精神疾病,才会以这种残忍手段,去杀害别人。不过这些都是猜测,当然我觉得也不重要了。因为这一次,劳荣枝绝对难逃一死,二审,也绝对不会因为她的狡辩,而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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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实习生 曹闳禹 严亚 发自江西南昌
编辑|余冬梅 王禾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红星新闻记者18日全程参与了此次案件的旁听。庭审中劳荣枝表述条理清晰,不过,谈及自己被法子英“强奸”几度堕胎等情况时,她数次哽咽落泪。8月18日下午,法庭宣布休庭,8月19日上午将继续开庭审理。
8月18日下午,法庭进入调查阶段,上诉人发表上诉意见后,法庭就上诉人的上诉意见和庭前会议相关分歧点,列出了多项重点。在法官宣读完意见后,劳荣枝第一句话强调的是自己48岁,从未整容。
此后又进入了南昌案和温州案的审理,劳荣枝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认犯故意杀人罪,并认为绑架、抢劫行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非一审认定的共谋,而是胁从犯。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8月18日上午,法庭就2022年6月合议庭报告未达成一致的情况,充分让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公诉人发表意见。
↑庭审中,谈及自己被法子英“强奸”几度堕胎等情况时,劳荣枝数次哽咽落泪
劳荣枝及其辩护人的上诉意见:
不认可一审判故意杀人罪,望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
2021年9月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就南昌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
一审中,劳荣枝及为她辩护的法援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四起犯罪事实及故意杀人罪名均持有异议。认为在四起犯罪事实中,其存在被胁迫情形;其起的只是辅助的作用;所抢的财物,其只是暂时保管,没有支配权;其和法子英不存在事前共谋;对于致人死亡的结果,其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其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认定的部分事实存在证据瑕疵和错误,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劳荣枝自愿认罪认罚;劳荣枝受到法子英胁迫参与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理。
二审中,劳荣枝的辩护人吴丹红和赵德芳提出新增的上诉意见。其中,在程序上,辩护人提出劳荣枝系重大刑事案件,一审采用三人合议庭而不是七人合议庭,程序违法。其辩护人还提到,在温州案中,检察院只起诉了抢劫罪,并没有起诉故意杀人罪,一审法院的判决,却认为劳荣枝除了构成抢劫罪以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以此判处死刑。劳荣枝辩护人请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南昌中院重审。
↑劳荣枝当年的模样(右) 图据央视截图
法庭列出多项案件重点
劳荣枝第一句话强调“没整容”
二审法院就劳荣枝上诉意见和庭前会议有关分歧部分,罗列出案件的多项重点。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的多项重点包括:一审判决中,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罪,劳荣枝是否犯故意杀人罪,涉案7人死亡劳荣枝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法子英杀害熊某、殷某的案件中,劳荣枝对杀人是否知情;劳荣枝是否是主犯;劳荣枝是否是胁从犯;一审量刑是否过重;南昌案中,劳荣枝是否说“要不一把火烧了熊某家,法子英不听”;合肥案中冰柜是否是劳荣枝所埋;一审合议庭未组成7人庭,检察官助理是否在一审举证,是否应发回重审;温州事实中,一审法院对劳荣枝增加故意杀人罪是否程序违法等。
宣读完这几项重点后,法官询问劳荣枝对此是否有异议,劳荣枝第一句话竟是,“我今年48岁,未做任何整形。”劳荣枝在庭审中还多次提到知晓有媒体以及其他人员旁听,她知道自己的案件会上“今日头条”平台。劳荣枝多次未就法官指定的情节发言,被法官和她的辩护人提醒。
此次开庭,劳荣枝还提到,她曾在2000年的时候看过央视《今日说法》节目关于法子英被枪决的部分视频,但后面部分均未看,所以4起案件中,除合肥案知道法子英杀人外,前三起案件均不知道法子英杀人。杀人行为是法子英所为,她在厦门落网后才知道前三起案件有多人遇害。自己一直被法子英性侵、法子英以她家人的安危等言语胁迫她跟从法子英在各地流动。
在劳荣枝的描述中,法子英穷凶极恶、相貌丑陋、好逸恶劳、自以为是。她认为自己是师范毕业,又是小学老师,是个“傻白甜”“挺诚实”。公诉人问她温州案中,她为什么单独取钱,被银行工作人员认出不是本人还应对自如,她称是法子英教她的,她形容离开时两名被害人还“好好的”,她一直被法子英控制、胁迫,跟法子英在一起自己精神涣散。说到这里时,劳荣枝开始哽咽。公诉人询问劳荣枝,被害人被控制了,为何还称她们好好的?她再次强调法子英对她的控制,并称“我逃避他(法子英),我觉得天空都是蓝的。”
劳荣枝否认和法子英是情侣关系
称被法子英“强奸”流产多次
在法庭询问阶段,劳荣枝先是接受她的辩护人的询问。劳荣枝在询问阶段,讲述她在九江生活期间被法子英“强奸”,半年之内两度堕胎,堕胎时法子英也没有陪同,小产期间还被法子英“侵犯”。此后还被法子英“强奸”怀孕过,堕胎的第二三天又被法子英“强奸”。
据劳荣枝讲述,她此前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从小学一年级教到了四年级,期间有过一段初恋,但仅限于接吻。1995年初,她通过朋友认识了开公司的法子英,听法子英说过他曾因打架服刑。在认识且见面多次后,一次回家时间太晚,就被法子英“强奸”了,当时还是老师的她发现自己因此怀孕了。
劳荣枝称,自己上学的时候去厕所曾被邻居摸了一下,她告诉母亲,但母亲告知她不要声张,说出去对女孩子的名声不好,所以她没有报案。她怀孕不知道找谁,只好去找法子英,最后还是她自己用药物流产,小产期间住在法子英姐姐租的房子,不敢回家。
她表示这次小产后又被法子英“强奸”,自己以为这期间不会怀孕,但是四个月后,她再次怀孕,并在法子英姐姐的陪同下去做了人流。劳荣枝称,她很传统、单纯,认为自己不是处女就嫁不出去了,当时法子英告诉她,他犯了案,让她跟他一起逃,否则就会杀害她的家人,所以她就和法子英离开了九江。
劳荣枝称自己多次想要和法子英分手,她喜欢有学历、有正式工作的人,当时有名当警察的同学正追求她,她的家人也很支持。但法子英不允许,1995年她被迫停薪留职。
二审法庭上,劳荣枝否认她和法子英是情侣关系。公诉人提到,她在庭上回答辩护人询问时,说自己在温州案中租房回去要跟“家人”商量,公诉人询问她为什么称法子英为家人?劳荣枝在庭上反问称,“难道说他(法子英)是自己男朋友、情人?他都不是。”
劳荣枝还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认犯故意杀人罪,并认为绑架、抢劫行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她并未共谋,不是主犯,而是胁从犯。劳荣枝还否认一审认定多项情形,其中包括否认她和法子英系情侣关系,否认她在南昌案中捆绑熊某、温州案中捆绑两名被害人的行为,否认南昌案中她提出“放火烧指纹”“剪掉电话线”,称逃离南昌前熊某还活着,还否认坐台为物色“猴子”等多项细节。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小木匠妻子代理律师刘静洁接受媒体采访。图据视觉中国
被害人家属:
希望判处劳荣枝死刑
8月18日下午休庭后,红星新闻记者在法院外采访了参加旁听的劳荣枝家属与南昌案受害人熊某的家属。
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坚持认为,劳荣枝是被法子英所胁迫,从未故意杀人,“除了小木匠以外,2019年她才知道(死了人)”。他还表示,法子英曾用家人威胁劳荣枝。劳荣枝姐姐称,对于法子英杀害人质的事情,劳荣枝是被抓后,办案机关告诉她的,“劳荣枝觉得很吃惊,她没想到。”劳荣枝姐姐还透露,辩护律师称有五点理由(劳荣枝案)足够发回重审,“没有证据、一审三人合一庭,都是发回重审的一个很好的理由。”二审若维持原判,劳声桥表示会继续上诉。
南昌案受害人熊某的家属旁听了今天的庭审,熊某的家属表示,“她(劳荣枝)就是感觉没什么事似的”。熊某的家属对劳荣枝在法庭上称自己为受害者的行为感到愤怒,希望判处劳荣枝死刑,“(杀了)我们家三口人”。
↑劳荣枝二哥劳声桥接受红星新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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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8月19日将继续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8月18日,在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全程参与了庭审,在当天庭审中,围绕劳荣枝所涉两起犯罪指控展开讨论,分别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所涉的其余两起案件定为次日讨论。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对自己所犯抢劫罪、绑架罪予以承认,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全面否认检察机关对其故意杀人的指控。
庭审现场,劳荣枝多次辩解称,自己很单纯,是个“傻白甜”“是有良知的人”,对受害者和家属深表抱歉,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参与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胁迫,并不存在合谋等情况。
而出庭检察官认为,劳荣枝在这两起案件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扮演关键角色,其与法子英的行为形成有机整体,是共同犯罪的重要部分,劳荣枝应对被害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检察员还当庭展示了劳荣枝此前在接受审讯时的供述,如其承认对作案现场“放火”等,指供述均有劳荣枝本人签字确认。
自称曾遭法子英强奸、是个“傻白甜”
法庭之上,劳荣枝身着白色防护服,庭审开启后摘下护目镜,发言时摘下口罩。47岁的劳荣枝说话不紧不慢,情绪激动时还哽咽哭泣。
劳荣枝在庭审中还多次提到,称自己知道会上新闻“头条”,压力很大,已经失眠好几天,“(现在的)我只是表面在逞强而已”。
劳荣枝在法庭上称,自己20岁时在朋友婚宴上认识了法子英,在此之前自己是一名小学语文老师。她自称,两人认识之后不久,法子英在某天晚上强奸了她,“担心对自己名声有影响,没有报案”。被强奸后,自己曾多次堕胎。
在认识劳荣枝前,法子英曾因抢劫、流氓罪被劳教3年,还因抢劫、伤害罪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服刑8年。相识2年的时间里,二人离开九江,绑架、抢劫、杀人,逃窜多地。1999年,法子英在与警方枪战中被击中右腿抓获。当年底,法子英被处决。
值得注意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劳荣枝说起法子英,没有提起法子英当年吸引她的地方,也没有阐述为什么她会放弃体面的教师工作,死心塌地地选择这个有犯罪前科的人一起亡命天涯。
庭上,劳荣枝称昔日男友法子英“好逸恶劳”“穷凶极恶”“自以为是”“非常嚣张”。
劳荣枝还在法庭上称自己是“傻白甜”,以前很单纯,“遇到事情就傻了”。她辩称,自己骨子里不想也不屑于做这种龌龊的事,“我瞧不起这些通过不正当手段挣钱的行为,但是法子英对我人身控制,他威胁我,如果我不这么做就伤害我的家人。”
“我也是受害人,并没有杀人故意,请原谅我”“我被法子英长期控制和利用”“没有合谋”……劳荣枝当庭翻供,并反复强调,她的犯罪行为是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离开法子英后自己才恢复正常生活,“逃离他,我的天空都是蓝的。”
法子英恶贯满盈,劳荣枝5年追随。劳荣枝也表示,在温州的日子里两人住在不同处,“他每天送我上班,接我下班。”而在此次庭审上,劳荣枝一度称法子英为“家人”,而后又不再承认法子英与其是情侣关系,“男朋友?情人?都不是”,“客观来说,就是他带着我逃”。
对于上述说法,出庭检察员提出质疑:你有多次离开法子英的机会,为什么没有选择离开?
“我年纪小,有点依赖他。”劳荣枝称,自己“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认为法子英随时会出现在她的面前,或者伤害她的家人。
劳荣枝称,自己2019年在厦门落网后才知道前三起案件有多人遇害。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多次举证质证中,劳荣枝在回应检方举证后,都会把话题拉到法子英是如何对她实施胁迫行为,强调自己不是蓄意合谋。
为了证明自己法庭陈述的真实性,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说的话经得起测谎仪测谎,甚至可以“以自己全家的性命作担保”。
熊某一家被灭门案:临时起意还是共谋
一审判决中认定,劳荣枝第一起犯罪案件发生在江西南昌。
判决书认定,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之后,法子英将熊某勒死并分尸。当日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的妻子张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
当晚,法子英残忍地将张某和其3岁女儿勒死。随后,劳荣枝与法子英逃离了南昌市。
庭审现场,劳荣枝辩称,当日是熊某主动联系她,来到出租屋,而法子英突然出现,“没想到事情演变成了这样”。她称,法子英觉得自己和熊某搞暧昧,戴了“绿帽”,容忍不了这种行为,所以绑了熊某之后,还要找到熊某家“为她争口气”。
劳荣枝在接受公诉人提问时承认,是其带熊某进入出租屋,而之后被法子英将其绑了手脚。曾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
劳荣枝落网后曾在2019年12月5日供述,当时二人身上没钱了,便想找个“猴子”(指目标男性),用“仙人跳”的方法,由法子英进来捉奸,再趁机实施敲诈。
出庭检察员表示,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多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劳荣枝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
检察员还当庭展示了劳荣枝此前在接受审讯时的供述,如其承认对作案现场“放火”等,指供述均有劳荣枝本人签字确认。
落网后,劳荣枝曾手绘了一张熊某家的平面图,与公安机关在调查阶段拍摄的熊某家格局照片高度相似。出庭检察员认为,上述证据都能证明劳荣枝到过案发现场。劳荣枝也承认自己曾在熊家翻找项链、耳环和现金等财物。
但劳荣枝否认自己参与杀害熊某一家人,表示自己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预谋,并称自己对熊家人的遇害也是多年之后才知情。
温州出租屋杀人案:是否共谋为争议焦点
一审判决认定,1997年9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采用前述作案方式,劳荣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并确定同为“坐台女”的梁某为目标。
同年10月10日,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进入房间后,法子英持刀威胁梁某,劳荣枝用电线、布条等物将梁某手脚捆绑,抢得手表一块及手机一部等财物。二人并不甘心,又逼迫梁某打电话骗另一被害人刘某清(女,KTV领班)过来。二人使用同样手段,抢得手机一部,并逼迫其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
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劳荣枝携带抢得的手机及存折去取钱,共取出2.5万余元。劳荣枝打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取出。然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二人事后到约定地点一起逃离。
庭审现场,劳荣枝称,当时对中国的城市情况也不了解,来温州是因为“比较好赚钱”。起初,两个人住在不同的招待所,劳荣枝继续坐台赚钱,法子英每天送其上下班。
她称并没有“物色对象”,当天去找梁某确实是因为要租房。没想到法子英直接会对梁某动手,“我都惊呆了”。法子英先后逼迫梁某和刘某清交出财物,并让劳荣枝去银行取钱。
根据劳荣枝的供述,在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被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显示,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出庭检察员认为,作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的受到胁迫不能成立。
劳荣枝在取款后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到手。出庭检察员认为,这个是给法子英一个非常重要的暗号,这一行为,是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一审时就温州案件中二人对梁某实施抢劫进行举证质证时,劳荣枝称“我记得是我绑的”,“就地取材”用梁家的皮带、电线等物品实施了捆绑行为。但是,随着质证的深入,劳荣枝改口称“我不想抢和偷,没实施捆绑”。二审中,劳荣枝坚持称自己从未实施过任何的捆绑行为。
劳荣枝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并不能证实劳荣枝与法子英存在事前共谋,对于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其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其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所抢的财物,其只是暂时保管,没有支配权。
针对该案两位受害女性,劳荣枝表示对受害者和家属表示道歉。
而出庭检察员认为,对受害人梁某实施捆绑,这是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违法获取的财物,也是由两人共同使用。综合证据证实,劳荣枝和法子英事前共谋,才造成了上述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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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劳荣枝案二审今天(18日)的庭审结束,明天(19日)九点将继续开庭审理。劳荣枝的家属以及记者、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发表异议,被法庭依法驳回。劳荣枝否认了检方对其“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今天的庭审,检辩双方主要对“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进行了举证质证,劳荣枝承认了“南昌灭门案”中的抢劫、偷窃行为,否认了有预谋绑架、杀人行为。对温州出租屋内杀害二人的指控,劳荣枝辩称只负责了与受害人商谈租房事宜,捆绑、杀害二人系法子英所为。劳荣枝对其拿着受害人存折去银行取钱这一行为,她辩称:“事情已经发生了,她也没办法”。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的之前供述与今天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据《百姓关注》报道,上午庭审后,受害人熊某某的弟弟称在庭审中,劳荣枝依旧辩称自己是受害人,不承认参与杀人。
【“自称四年不知情,真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南昌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披露劳荣枝案关键细节 :从48份笔录中找到蛛丝马迹,她自称四年都不知情,真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检察官表示,在劳荣枝防卫意识松懈的时候露出的蛛丝马迹,被公诉人从48份笔录中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她在关键点上,只要一死人她就不在场,只要一死人就不知情。”检察官称“这有4年了,一年你不知道四年还不知道?”“你真的是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她的反侦察能力,要高出法子英”】
办案检察官表示劳荣枝思维缜密,她心理素质非常好,“反侦查能力很强,很强”。
检察官称从96年到99年连续4年才被抓,她用假身份逃了20多年,而且她没有去过小地方,都是在大城市逃亡,“她没有去过农村,都是声色场所,人很多的地方。”
检察官还表示“她的反侦察能力,要高出法子英。”
“这些事情都是她做的,她自己承认,她有罪是逃避不了的。”
据央视新闻,劳荣枝案18日下午1点30分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对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一审法院的合议庭组成程序违法”、“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异议展开举证质证。
案件回顾:流窜多地杀害7人,逃亡20年的劳荣枝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曾为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4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相恋,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为被害者,多次被法子英利用,在其胁迫下参与作案,并向被害人家属致歉。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4月30日,“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2022年6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已恢复审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大象新闻、百姓关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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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荣枝二哥处获悉,劳荣枝在前二天对其辩护律师说起了,她当时受到法子英胁迫的一些情况。
劳荣枝说,她当初拒绝了法子英,但是和法子英同时坐牢的刘军,经常到她教书的九江石化小学转悠,并且拿雷鸣的灭门案来恐吓她,说如果她不和法子英在一起,就灭了劳荣枝全家。
雷鸣灭门案,是上世纪1993年发生的,对很多老九江人来说,可能还有记忆。
雷鸣,1962年出生,九江市区老马渡人。因为女友及家人不同意和其在一起,雷鸣一开始是威胁要杀人灭门。其女友及家人不相信雷鸣真的会杀人灭门,依然不同意。一怒之下,雷鸣就真的把女友,及其父母和她家共5人,全部杀死,然后潜逃......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是有些惊讶的,但也有些担忧。
因为我从人性的角度,和一些蛛丝马迹中,察觉到劳荣枝很有可能是被胁迫的,所以,我做了很多调查,并写出了系列文章。
担忧在哪?是因为时间久远,即使劳荣枝真受到了刘军的恐吓,也难得到证实。
但是,我们转念一想,一个被关在看守所,信息隔绝的人,如何能知道时隔近30年的事情?
另外,据劳荣枝二哥劳声桥说,当年恐吓劳荣枝的那个刘军已经在江西省高安市找到。
但是,如何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的,这对劳荣枝二审的辩护律师,依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关于雷鸣案一事的真实性,我在江西政法网上,查找到了对雷鸣追逃的悬赏通告。
这是2019年10月,九江市公安机关开展“云剑”行动,并决定拿出百万现金,公开悬赏通缉41名重大案件在逃人员。对雷鸣的悬赏金额是5万元人民币。
当然此前,我在深入思考和独立调查劳荣枝案时,确实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我在查看到一记者在采访劳荣枝的邻居桂金莲时,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此前,我们看到的报道是说,劳荣枝在参加一个婚宴时,爱上了有摩托车的“黑老大”法子英。
但是,据我了解:劳荣枝当年是在参加了她学校副校长儿子的婚礼当伴娘后,鉴于1996年那时交通不便,接受了主办方安排的让法子英送她。出于自身保护,劳荣枝并没有让他直接送她回家,而是远远地走回了家。
在邻居的访谈中,我们知道:法子英作为当年九江号称”法老七”的一个穷凶极恶的黑社会老大,为了纠缠威胁劳荣枝,四下寻找、打听,最终碰到了刚做农活回来的邻居桂金莲女士,桂金莲女士以为是劳荣枝家的亲戚,就把劳荣枝家指给了法子英。
由此可知,不是劳荣枝追的法子英,而是法子英四处打听找到劳荣枝家后,以知道劳荣枝家,不和他在一起就杀死她们全家人为要胁,桂金莲老人尚健在,可以作为证人作证的.....
劳荣枝二哥劳声桥也说:当年他和大哥想去看看法子英时,劳荣枝却惊吓得大叫说“法子英好凶的,你们二个人都打不过他的!......”现在想想,当时她已经是受到法子英的极度胁迫。
当年法子英以各种威逼利诱,甚至用暴力殴打来威胁劳荣枝,劳荣枝自己也说,她的大腿经常被打得瘀青,她的头骨被法子英打裂,前额有法子英威胁要杀她时留下的刀疤,这些都是生物证据。
劳荣枝称:自己如果想要劝他不要犯罪,就会遭到殴打,自己想从事正常的职业。
我想:当时,她要是不妥协,是不是早已经被法子英杀死了?就象雷鸣杀死其女友一家人一样?
我们只要从这些案件中,看看威胁她的对象----法子英到底有多穷凶极恶就会明白的。
温州案件中,梁X春也是在法子英的胁迫下,明知是要抢劫伤害,依然扛不住胁迫,以身体不适为由骗被害人刘X清(浦发KTV领班,外号“莎莎”)过来,导致其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 从合肥殷建华案来看,法子英为了威胁殷建华,竟然随意在街上找到木匠陆X明,将他杀害,再把陆的头颅割下拿给殷建华看,从而胁迫他。
· 我们可以想想,在这种疯狂的威胁狂人的威胁下,劳荣枝如何确保家人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
劳荣枝是合谋的“女魔头”?还是受害者?
我认为还有一个判断维度,就是法子英的钱去哪了?
我们现在可以得知的是南昌那起案件,法子英将在南昌灭门案里所抢劫的财物全部放在九江的法家,一位是法子英的姐姐,一位是法子英的母亲处。
由此可见,劳荣枝冒着被判死刑的风险,在此案中却未分得任何财物。
如果是合谋,劳荣枝怎么可能不会分得财物?有这样的合谋吗?
不仅如此,我们看到劳荣枝竟然说: “他1964年出生,我1974年出生,他长相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陋,他还有家庭有妻子有孩子,他老婆是不上班的,他什么都没有给过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他只是利用我来赚钱,他把我3000块钱拿走了。”
“法子英一直控制我,在一起时我身上不超过100块钱。”
我想不通,世上有这样合谋抢劫和杀人的吗?
劳荣枝也自称是性侵工具
家属:望大众了解她受到胁迫。
“希望二审能够在委托律师的辩护下,还原事实真相,让大众了解劳荣枝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遭到了(法子英)什么样的胁迫。”
此前,有人说:“劳荣枝一说到杀人,就说自己不在现场。”
我很奇怪,一说到杀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自己在现场?
当然有一种可能,这是劳荣枝在狡辩。
但确实还有一种可能,她当时就是不在现场。她不在现场,为什么要承认?
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给自己辩护几句,就说她表演?就说她傻白甜?
难道她连自我辩护的权利也没有了?
我们要明白,即便她真的很邪恶,她也是一个人,一个受到法律惩处,也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人。
是的,我们很多人很同情小木匠家属的遭遇,很同情南昌熊某家遭到了灭门之惨...但是,如果劳荣枝本人也是受害人呢?
在世界文明都在废除死刑的趋势下,“保留死刑、少杀慎杀”,也是我国死刑司法的一种政策。
我们对于杀人,绑架、灭门的凶狠的法子英的仇恨,很容易理解。但我们不能恨屋及乌。我们应该想办法找到真相。
二审的结果怎么样?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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