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9时,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继续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分别提交了新证据,并进行最后一轮举证质证。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在最后陈述中称“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
20日18时2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下午6时许,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方提交多份证人证言,反驳劳荣枝曾被法子英强奸及堕胎
在8月20日上午的庭审中,检方共提交了六组证人证言。
在庭审中,劳荣枝称,她在九江生活期间遭到法子英强奸,半年内两度堕胎,其中一次堕胎是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甚至在刚堕完胎后仍被法子英侵犯。
检方提交的证人陈某的询问笔录提到,法子英与劳荣枝在一场婚礼上认识,后来双方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法子英比较强势,发现劳荣枝跟其他人在一起时,就会对劳荣枝拳打脚踢,但有时法子英对劳荣枝也很好,劳荣枝要的东西法子英都会买,法子英多次找陈某借钱,借钱时曾说劳荣枝爱慕虚荣,称劳荣枝是个“花钱的祖宗”。
对于劳荣枝被法子英强奸一事,陈某则称“没有听说过”。此外,检方还找到了劳荣枝口中当年为她做堕胎手术的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但该名医生的证言显示,劳荣枝并未在该院做过堕胎手术,检方也没有在该院找到相关记录。
劳荣枝曾提到,有一次堕胎是在法子英的姐姐的陪同下去医院做的。但检方提交的法子英的三姐、四姐和劳荣枝在石油系统的同事的证言显示,三人均没有听说过劳荣枝为法子英堕过胎。
劳荣枝在九江师范学校时期的同学则作证称,自己在1995年时曾接到过劳荣枝的电话,在电话中,劳荣枝很开心,说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对方有老婆,男朋友还准备带自己去外地工作。后来该同学与劳荣枝见面时,劳荣枝的状态很不好,看上去很害怕男朋友。后来该同学通过新闻得知,劳荣枝口中的男朋友就是法子英。这名同学还提到,劳荣枝曾在电话里说自己没钱,被强奸了,上厕所流了很多血,但劳荣枝并没有在电话中说是被谁强奸。
检方认为,上述证人证言说明,劳荣枝说自己曾堕胎这一情况不存在,不足以证实劳荣枝遭到法子英强奸。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庭审现场,穿防护服的为劳荣枝。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法子英的刑事判决书,1981年,法子英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劳荣枝在庭审中多次称,自己是受法子英胁迫,法子英曾拿一起发生在九江的灭门案恐吓自己不能离开他,否则他就要伤害她的家人。劳荣枝称,在与法子英逃亡重庆时自己提出过离开,但招来的却是殴打和威胁。其间法子英还去九江找过曾经的狱友刘某,并伙同刘某入室抢劫。“法子英就是想拉刘某下水,让刘某陪他一起逃亡。”劳荣枝说。
检方则表示,并未查到劳荣枝所说的该起刘某入室抢劫相关案情。
在庭上,刘某的证言也被检方作为新证据一并提交。刘某称自己曾因强奸入狱,与法子英“关系还可以”,但不知道法子英出狱的时间。自己出狱后,在1996年至1998年间在广东做传销,其间也未与法子英联系,直到劳荣枝被捕后,他才知道劳荣枝的男朋友是法子英,此前不知二人的关系。
此外,检方还提交了劳荣枝母亲的证言。劳荣枝的母亲称,劳荣枝曾在“南昌灭门案”后往家中打过一次电话。她在电话中告诉女儿,警方把劳荣枝留在家中的相册拿走了,并叮嘱女儿在外面“放精明点”,其意思是让女儿尽快离开法子英。
开庭前,劳荣枝正在进入法庭。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辩方提交同学对劳荣枝的评价,检方认为不能作为证据
在上午的庭审中,辩方也提交了四组新证据。
第一组证据是一段媒体的采访视频。视频中劳荣枝的同学说,对法子英的第一印象很恐怖,“阴森森的”。她评价劳荣枝真诚、善良,不是爱慕虚荣的人,怀疑劳荣枝是被法子英威胁控制才犯了罪。视频播放到一半时,合议庭认为该段视频是公开资料,所有人均可获取,为节约时间无需全部播放。劳荣枝看到视频后情绪激动,哭出声来,要求看完,但未获合议庭准许。
检方则认为,采访视频存在剪辑,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也不清楚,且被采访人打有马赛克,内容大多是对劳荣枝的人格评价,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证据。
辩方提交的第二组证据是法子英持枪拒捕的画面,以及劳荣枝在厦门落网时的画面,以证明法子英十分凶悍,而劳荣枝却性格温和,在抓捕时并未抗拒。合议庭同样认为该视频系公开资料,不予当庭播放。此外,辩方还提交证据,对字迹鉴定结论提出质疑;以另一起案件的判决说明对劳荣枝量刑过重,还要求公安机关对劳荣枝陈述的被法子英殴打处验伤。
劳荣枝曾遭诱供?检方:不存在刑讯逼供和诱供
在法庭辩论环节,劳荣枝逻辑清晰,语言流畅。
她认为自己之前的供述是被诱导的,还称自己提过被法子英殴打,也提出过验伤等一系列诉求,均被侦查人员漠视,最后才自暴自弃,“即使很多笔录不实,我也签字了。”其辩护人也称,同步录音录像与审讯笔录相差很大。
对此检方表示,在侦查阶段,劳荣枝的审讯笔录取证合法,真实可信。同步录音录像与审讯笔录无实质性差异。且庭前会议已查明,不存在刑讯逼供。
针对劳荣枝及辩护人所说的情况,检方进行了重点说明。检方认为,劳荣枝在审讯中供述了大量此前不掌握的、非亲历不可知的案件细节,譬如劳荣枝多次把被害人称为“猴子”,提前与法子英选定作案后逃亡的碰头地点,提到法子英曾想把人扔进河里造成溺死假象,供述在“常州绑架案”中带被害人刘某妻子坐出租车时绕圈——这一细节与刘某妻子的陈述也相互印证……这些细节,此前法子英都没有供述,因此审讯中不存在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所说的诱供情况。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庭审现场。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方提到,除了上述细节,劳荣枝还供述了很多与法子英相处的心理活动,比如自己没钱,所以很依赖法子英,法子英提分手自己就会哭,并说自己在翻钱时感到亢奋,“只有在干坏事时才会有的感觉”,还提到自己不会生小孩,称“自己干了很多坏事,不想让小孩承受罪恶”……这些心理活动是劳荣枝当年真实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是诱供。
检方表示,在审讯中,劳荣枝与侦查人员相处融洽,多次主动找侦查人员谈及个人感情生活、在厦门的生活细节等等,经审讯人员提醒,她才断断续续交代与案情相关内容。笔录均有劳荣枝的签名手印,劳荣枝及辩护人反复强调“诱供”,属于以偏概全。
一审存在多项程序违法?检方做出回应
辩方提出一审存在多项程序违法,包括一审中检察官助理不应参与出示举证、发表意见;一审剥夺了劳荣枝及其辩护人的申请回避权利,一审庭前会议没有宣读其中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官助理的名字,判决书落款却有署名等。
对此,检方在庭上做出回应。
检方表示,检察官助理是可以出庭的,一审中,检察官助理只做了播放、宣读PPT等辅助性工作,举证、发表意见均由检察官进行,庭审全程有录音录像;一审时,劳荣枝及辩护人均表示不需要申请回避,庭前会议时也已告知法官助理名单,且法官助理对案件不起决定性作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80余人以视频方式旁听了庭审。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外,辩方还提出了其他程序违法情形,包括管辖权异议——此前该异议已被合议庭驳回。检方表示,该案的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南昌,也由南昌立案并通缉,应由南昌管辖。
检方还提到,劳荣枝曾对一审法援律师的辩护表示感谢,也曾明确拒绝过家属委托的律师,并要求继续由一审法援律师辩护,最后因一审法援律师拒绝继续辩护,才变更辩护律师。
检辩双方就争议充分发表意见,检方认为一审事实清楚
二审庭审中,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辩方认为,案件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劳荣枝没有故意杀人的实行行为,也无客观证据证明劳荣枝知道有其他人死亡,法子英的杀人行为属“行为过限”,即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劳荣枝只应对共同抢劫承担责任。
检方对辩方进行了反驳,认为无论是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劳荣枝与法子英都构成犯罪共同故意,劳荣枝对被害人死亡明知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杀人结果持放任态度,比如在“合肥绑架杀人案”中,劳荣枝知道购买冰箱的目的是藏尸,她还是买了。
在检方看来,劳荣枝在二审庭审中的陈述矛盾重重,与事实不符。其当庭的翻供没有事实和在案证据,且明显与在案证据矛盾,不可采信。劳荣枝作为成年人有足够时间逃走,但并没有逃走,而是积极参与犯罪。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不是投案及时澄清,而是隐匿逃亡。她说被法子英以杀害家人威胁,但无证据印证,劳荣枝的母亲也未提到过遭到法子英的威胁,劳荣枝也从未因此事报警。
综上,检方认为一审事实清楚。
“劳荣枝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被害人,恕无法共情。”检方认为,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将被害人称为“猴子”,还百般为自己开罪,一边为法子英物色作案对象,不断作案维持生活,一边说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被抓,但在法子英被抓后一直潜逃。归案后,劳荣枝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想要求生,但对于被害人而言,生命已被剥夺。
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 罗振宇 摄
劳荣枝表示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
在此次庭审最后的陈述环节,劳荣枝又重新回忆与法子英的相识过程,讲述自己初恋很帅、最后一任男朋友很帅等大量与案件无关的琐事,被法官提醒。
在8月20日的庭审中,她情绪数次激动。第一次是她听到同学证言时激动落泪。在陈述中,劳荣枝讲到法子英是她的“噩梦”,情绪再次激动。
她向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请求被害人家属、公众原谅,原谅自己因害怕未投案自首,也为自己逃避追捕道歉。但与此同时,劳荣枝认为自己没有犯罪预谋,罪不至死。她否认了“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指控,表示不认可一审的判决。
在陈述的最后,劳荣枝表示,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希望回归社会,“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
新京报记者 左琳 罗振宇 李阳 傅应林
编辑 刘倩 校对 张彦君
举报/反馈
01:36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劳荣枝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经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4.8万余元。劳荣枝对原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张铮)
举报/反馈
00:31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8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20日下午6时30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记者:胡晨欢、赖星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举报/反馈
00:20
北京日报客户端
8月18日到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劳荣枝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举报/反馈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于18日在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耗时三天,择期宣判。跟一审的不同之处在于,劳荣枝的态度变化,辩论焦点的变化,对劳荣枝是否判定共犯的舆论声音的变化。本案最终是发回重审还是维持原判是劳荣枝案最关键的部分,发回重审,如果能够拿出被采用的有用的证据,则可能改判。而维持原判,也就意味着盖棺定论。
事实上,不管是发回重审还是维持原判,促使改判的先决条件还是新的有力的证据。但是,发回重审意味着更有希望,起码在复杂且严肃的程序进行期间,垂死挣扎的人能继续存活。劳荣枝案最终是哪个结果?从二审第三天双方辩论时所提交的新证据看,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比发回重审的可能性略大。
二审的辩论焦点集中在劳荣枝是否有被已被执行死刑的法子英胁迫作案的可能。检方律师的证人证言,来自法子英的朋友,称法子英和劳荣枝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法子英曾向他借过钱,形容劳荣枝是花钱的祖宗,败家子。从劳荣枝潜逃后的精致生活看,她也是一个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辩方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言来自劳荣枝的闺蜜,称劳荣枝善良,不是爱慕虚荣的人、后悔没有阻止她和法子英交往。但该证据被指出有剪辑痕迹,不符合视频证据的构成要件。至于,劳荣枝自称为法子英堕胎一事,检方提交了相关妇幼保健以及法子英姐姐的证言,证明劳荣枝的话不属实。
从曝光出来的部分证据看劳荣枝案二审,似乎不够发回重审的条件。但是,劳荣枝以及劳荣枝的家人却在尽可能争取任何可能争取到的时间。而这期间,劳荣枝案带来的影响在网络上发生着异样的变化。绝大多数人仍然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同伙作案,且可能是法子英作案的动力之一。但是,那悄然的不同声音表示:万一劳荣枝真的是被迫的呢?
为什么会有人为劳荣枝质疑?因为劳荣枝的求生欲太强,家人朋友,能拉来为自己所用的人,她都拉过来。不认罪,要上诉。确实有错判案件,并且轰动全国。不明真相,也没有办法知晓真相的人,会站在被错判的案件的角度看劳荣枝,担心万一错判,对于这样一个年轻时如此貌美又聪明的女人,对她可能也是受害人的境况是可怜的,冤屈的。
这便要检方拿出更多,更直观,更铁的证据,更清楚地证明劳荣枝在法律面前的真正面目。法律的存在并不是一定要某个人死,是用证据一点一点还愿违反法律规定,违反人伦道德的魑魅魍魉一般的人所做错的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执行死刑,不是法律让他(她)死的,是法律之下,证据证明他(她)把别人害死,也把自己害死的。
劳荣枝案必须清清楚楚,她冤要证明她冤,她恶要证明她恶,因为生死之间,一毫米的厚度都没有。要相信的是,即便是神通广大的冒牌孙悟空,最后也被看出破绽。法律面前胡搅蛮缠,只能延长死亡到来的时间不能阻断正义的审判,就等着看看,到底是被迫受害,还是作恶多端。
举报/反馈
劳荣枝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于当年12月17日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
2021年9月9日,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4.8万余元。
劳荣枝对原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庭审结束并未当庭宣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劳荣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择期宣判。
接下来,劳荣枝案还将经历些什么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分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及执行程序。
劳荣枝案的刑事第一审程序已经于2021年9月9日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当前正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历刑事第二审程序。
如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择期宣判结果是维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劳荣枝案将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对劳荣芝是否执行死刑进行复核审查。
复核中对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对原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不管是一审程序,二审程序,还是死刑复核程序,劳荣枝都有权自我辩护或者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如果劳荣枝或者其亲属未委托律师辩护的,人民法院还会通过司法部门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给予劳荣枝最公正的法治对待。
当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对劳荣枝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后,劳荣枝将被执行死刑,可以枪决执行也可以注射执行,目前注射执行死刑也比较普遍。
对此你怎么看?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举报/反馈
#劳荣枝案二审休庭择期宣判#
希望不会让受害者寒心
这几天关注庭审
真的是一肚子的气
你现在装无辜
一切推给已经伏法的人
如果真想你说的那样
你既然那么善良
怎么会悄无声息的逃亡20多年
你的良心不会痛么
饭能吃的下 觉能睡得着?
在你被抓捕归案的时候
还拒不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
开始供认不讳 现在立马翻供
以为这样就能免你一死
人在做 天在看 报应迟早会到
在证据面前 你装得越无辜
只会愈发的凸显内心的阴暗
期望正义的宣判早日到来
让那些受害者及家人得到慰藉
放下过往 好好生活!
举报/反馈
本文转自:安徽商报
来源:央视新闻
审核:陈兆龙 编辑:李享 校对:张建平
举报/反馈
8月20日18时许,持续三日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日下午,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劳荣枝从容冷静、表达流畅,说到情急之处还挥舞双手做起手势。她多次表示,20年前自己年纪小,只能跟着法子英逃,落网时她已经45岁,心境已大不同,希望能被人理解。此外,她认为二审的检察员仍用一审宣判的内容来认定她,这对她并不公平,“我从来不想违反法律,我想做一个好公民。”
劳荣枝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她不认可一审判决,三天的庭审里她做了如实讲述,希望能得到公正判决。劳荣枝还表示,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她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她想要赎罪,希望能补偿受害者。
辩方建议应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检方建议维持原判
持续三日的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
在8月20日的庭审中,上午进行了最后一轮举证质证,并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下午则继续法庭辩论环节,劳荣枝进行最后陈述。
潇湘晨报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在法庭辩论阶段,劳荣枝辩护人认为,没有充分客观证据证明劳荣枝故意杀人,一审基本事实认定错误,这起案件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建议二审应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辩方还多次表示,劳荣枝的口供存在诱供和虚假笔录的情况,不能真实反映劳荣枝所说的内容。辩方称,虽然法子英和劳荣枝一起去了很多地方,但不能掩盖劳荣枝被法子英强奸这样违背妇女意志的事真实存在,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被法子英胁迫、威胁的情况。
随后,检方发表辩论意见称,劳荣枝在供述时主动找侦查人员聊天,倾诉个人情感和生活,与侦查人员相处融洽,还曾亲自用笔修改笔录后才签字,不存在诱供和虚假笔录的可能性。
检方当庭念出了劳荣枝多份供述,如“我不想留下我的指纹,肯定会查到我的”“头发掉在那里会有我的DNA”“我真想一把火烧了,就没有我的DNA了”等。检方认为,劳荣枝二审供述与一审不符,矛盾重重,违背常理。
检方表示,劳荣枝作为成年人,曾当过小学老师,文化程度较高,与法子英“以夫妻相处”“游览了祖国大好河山”,虽然劳荣枝曾说过对法子英“爱恨交加”,但也说过“离不开他”“他为我做饭、接我下班”,劳荣枝是自愿、积极参与犯罪,不存在被精神控制和被胁迫的情况。据此,检方建议维持原判。
劳荣枝自称渴望被人理解,认为用一审宣判内容评价她不公平
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四起案件,劳荣枝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发言。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劳荣枝从容冷静、表达流畅,她语速较快、语气坚定,说到情急之处还挥舞双手做起手势,口罩下滑时她又马上抬手戴好。她多次表示,自己那时候年纪小,只能跟着法子英逃,她还说,落网时她已经45岁,心境已大不同,她希望自己能被人理解。
劳荣枝说,2019年11月她在福建厦门被警方抓获后,被连续审讯了70天,每次都超过吃饭时间,那时候是冬天,她只能吃冷饭喝冷水。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她以前得过子宫癌,但被抓后一段时间她没有做过任何有关妇科方面的检查和治疗,“我是洁身自好型的”。
谈起四起案件,劳荣枝说,她去夜总会工作只是为了赚钱补贴生活,她一个20多岁的人,怎么可能让法子英去帮她杀人,“我跟他们又没有仇”,她还说,被问及为什么没有阻止法子英,是因为她曾被法子英暴力对待,她害怕被打死。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警方抓获,劳荣枝伺机潜逃。回忆起逃跑时的情况,劳荣枝说,她是在得知小木匠可能被杀后离开法子英的,“我只是出于本能,趋利避害,像羊群往有草的地方迁徙一样。”
劳荣枝称,她认为二审的检察员仍用一审宣判的内容来认定她,这对她并不公平,“我从来不想违反法律,我想做一个好公民。”
劳荣枝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不认可一审判决,三天的庭审里她做了如实讲述,希望能得到公正判决。劳荣枝还表示,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她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她想要赎罪,希望能补偿受害者。
8月20日18时许,持续三日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新闻线索爆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进入“晨意帮忙”专题;或拨打晨视频新闻热线0731-85571188。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