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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专家称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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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称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行再惹争议 坑人的“公摊”怎么来的?
    作者:了凡新语
    发布时间:2022-08-2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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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讨论再起纷争,目前又一次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几乎每一年对于公摊面积的讨论都会成为一时之热点,特别是当下房地产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对于应该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就得到更多人的响应了。

    2021年9月,青岛的维多利亚湾六期收房,也因为高达46%的实际公摊率刷了屏。业主们表示当初宣传公摊率在31%,但实际收房时才发现公摊率达到了惊人的46%,146平米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也就78平米。这是最近“公摊面积”为人诟病的其中一个典型例子。

    2018年7月,《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官方权威媒体曾集体带头发声:“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公摊面积真伤人。”其中新华社更是怒斥:“全世界只有中国房子有公摊面积,简直是伤民伤财。”

    公摊面积的前世今生

    1952年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栋出售的,整栋楼从地皮到建筑全是你的,自然也就没有公摊这个说法了。

    但是这样卖房其实是很难卖出的,所以就提出了要一层一层的卖房子。但是就算是这样,房子依然还是很难卖出去,于是有香港地产商提出一户一户的卖房。

    但是一户一户卖房就会出现一个情况,就是公共区域的面积应该由谁出钱呢?所以就提出了每一层的公共区域由这一层的所有住户一起承担。综合公摊面积的创始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其实还是存在争议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公摊面积最早出现的地方是在香港。

    最为广传的一个说法是,李嘉诚先生90年代在香港率先实施的一个概念,随后迅速被香港政府以及其他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大力推广,并迅速被内地借鉴学习并按照具体情况加以实施,至此开发商物业公司自然是能赚更多的钱,而购房者只能无奈的屈从,甚至公摊面积成为了我们这辈购房者理所当然的一个存在。

    于是,公摊制度就成为了香港特色,后来推广到了台湾,之后又推广到了大陆,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特色地产制度,其他所有国家,均没有公摊这个概念。

    不过2012年,公摊面积在自己的发源地香港寿终正寝。

    那么,公摊面积能否被取消呢?

    有人认为取消公摊面积房价会大涨,真是如此吗?

    重庆早在2002年度就废止了公摊面积的使用,那个时候呢,重庆的房价也没有出现大幅的波动。再比如说,香港在2002年就彻底废止了公摊面积。房价也没有出现大幅度的波动。

    香港废除公摊面积后,香港的房价也没有像人们预想得那样大涨。

    这说明,越是取消公摊面积,越能让开发商看到国家的态度。

    取消公摊面积,对咱们小老百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在利民政策出台的同时,开发商又怎么敢放肆涨价,但就现状看来,公摊面积伤民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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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称: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行
    作者:龙只
    发布时间:2022-08-20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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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空穴来风,是听说有专家跑出来放屁。

    是哪个专家,媒体没有透漏,只说是一些法律界及房地产业界的。

    他们说,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既不具有可行性,也没有实际的现实意义。

    引发这一轮争议的原因是,一群倒霉蛋对外讲述了自己买房子的故事。

    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一个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商宣传房子公摊率为31%,但实际交付的时候,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左右的“大房子”,实际使用面积却只有60平方米,公摊率达到了46.5%。

    就是这么一个悲伤的故事。

    被装进套子里的业主们开始不断的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自己购买的房子公摊面积过大、实际使用面积过小等问题。

    然后,专家就出来了。

    专家虽然发了声,但还没来得及亮相,群众便开始纷纷亮剑。

    真是一点也不够稳当,你不让子弹飞一会,这专家就算想出来,现在也不敢出来了。

    当然,也有人对媒体提出质疑,认为没说出专家的名和姓,那就不一定是专家说的。

    可专家说没说这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铁肩担道义,人家妙手著文章,你想和专家讲道理,你以为人家专家不懂道理吗?

    不说话的专家和说了这话的专家本质上也没啥区别。

    不是人民的专家,站在资本的立场,他们的良心早就被埋进了公摊里了嘛。

    曾仕强不是说过:专家越多,产品越可怕。可是你问专家,专家会告诉你不会。为什么?因为他后面有财团。财团会告诉他说不会,他就说不会。因为他是傀儡,专家多半是被买收的,他不敢凭良心,他凭良心,就丢差事了。

    一些资本万恶,一些专家坏透。

    来源:公众号/招文袋(zhaowend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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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摊面积的存在就是“耍流氓”,取消公摊面积可行吗?
    作者:时事新论
    发布时间:2022-03-1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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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摊面积的存在无疑是“耍流氓”,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可行吗?

    推荐语: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相信此前买过商品房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承受过公摊面积带来的“痛苦”。

    现如今,小高层住宅100平米的房子除去公摊面积,室内实用面积一般只有75~80平方米,但是购买房子的业主却要掏出整整100平米的钱去购买,这就是公摊面积“耍流氓”的地方,因为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公摊面积的坑人指出不仅仅是在购买费用上。在业主买了房子以后,公摊面积还会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比如与之相关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都是按业主公摊后的面积进行收费。

    换句话来说,业主们住着80平米的房子,每个月却要按照100平米的房子来计算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这个现象十分不合理。

    要知道,物业费、取暖费等对于业主来说,每个月多缴纳一些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几十年积累下来的话,对于业主们来说无疑是一笔巨额了。而且这还是一笔“糊涂账”,换谁都是难以承受的。

    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

    众所周知,一个城市要不断发展,但其土地毕竟是有限的。如何最大化地利用城市空间,建筑高楼大厦自然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这也是如今很多城市都在大力投资建设房地产的原因。

    所以,现如今在城市之中,大多数人购买的都是高层住宅,会有共同使用的面积,也就是说会有公摊面积出现。

    资料显示,公摊面积起源于我国的香港,在20世纪以前房子都是整栋出售,所以并没有公摊面积这个说法。

    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城市就业,市场刺激造成了大量购房的需求。然而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他们一时之间往往承受不起买整套房子的资金压力。

    为解决这一问题,香港第一批地产开发商们想出了一个好方法:把房子分开来售卖。比如一套房子可以分一层一层来卖,甚至于根据客户需求可以按照房子一间一间来卖,从而很快就能够把一大栋房子卖掉。

    在这一过程中,购买同一栋房子的人自然就有了共同的使用面积,比如楼梯、过道、花园等,开发商们不想单独为这部分空间买单,于是就把公用的面积平摊到每个业主头上,公摊面积就这样明目张胆的诞生了。

    再加上过去几十年之中,国内房地产行业十分火爆,房子供不应求导致价格攀升,购买者自然没有“取消”公摊面积的话语权。

    不过如今,房地产行业市场已经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于是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也跟着出来了,并引发了大众的热议。

    说到底,如今取消公摊面积可行吗?

    关于这个问题,市场上各类专家已经分析过无数回了,大部分人认为取消公摊可行,但实施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比如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取消公摊面积后,此前的购房者该如何维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诸多问题。

    而就笔者个人的观点来看,我认为取消公摊面积是可行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毕竟公摊面积的不合理之处已摆在眼前,但目前缺乏取消公摊的实际落地操作经验,未来如何我们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不知道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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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学家:建议取消住房公摊面积,房价影响有限
    作者:专聊房君
    发布时间:2018-09-22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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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商品房销售均是按产证面积计价,而产证面积均是含有公摊面积的。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公摊范围包括各产权住户的管道井、电梯井、楼梯间、配电房、设备房、公共门厅、共同走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用于该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间和管理房间,以及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等。

    建设部自1995年发布相关公摊面积施行办法以来,我们大多数人已经适应了这一分摊规则。但是,近日由新华每日电讯发布的一则报道引起了人们对此的关注,这篇名为“买100平米的房子,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对此,我们深有感触,一般说来,按照现行制度,楼层越高公摊面积越多,高层住宅得房率普遍在70%多,低层住宅得房率要高些,有的能达到80%多点。即是说你买一套100平米房子,实际使用面积只有70-80平米。另外,公寓类的产品得房率就更低,一般就只有60%多点。

    据调查了解,目前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均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进行计算、销售商品房,即是说房产证上记载100平米的住房,你的使用面积就是100平米,没有公摊面积一说。所以,这一实行多年的公摊规则,其实是我们独创。无独有偶,人民日报也对公摊面积提出质疑,认为此项制度实为伤民伤财。

    我们知道,公摊制度虽由香港发展而来,但2013年时候,香港已经废止了公摊面积的算法,完全和国际接轨,采用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住房面积。但我们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仍旧沿用至今,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刻的,主要有两点:

    1.为公摊面积买单,购房成本上升20-30%不等。房价是越来越高,百姓还要为不属于自己使用的面积买单。比如说,一个小区建筑20万方,这20万方里有6万方是属于公摊面积。开发商卖给购房者只有14万是实际使用面积,而其他的诸如管道井、电梯井、楼梯间、配电房、设备房、公共门厅、共同走道、地下室、值班室等公共部位面积,则由购房者买单。所以,我们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卖出整个小区的合同销售面积加起来是20万方,购房成本大幅上升。

    2.公摊面积计算无明确法理依据,为开发商提供了操作空间。关于公摊面积如何分摊?国家没有正式法律规定,现在有据可查的也仅仅是住建部门和个别地方政府文件。比如说,你所在小区有6万方公摊,这仅仅是一个比较虚幻的总数,具体分到各住户多少面积,也仅仅是数学形式上计算出来的数据,实际分摊多少面积,你不会知道,因为你不会去测量,也不懂如何测量,开发商多分摊你一点,你是看不出来的。即使给你多分摊1%,一套100平总价100万的房子,就可以多赚1万,一个小区2000户,那么就此一项就可赚2000万。

    另外,本身把公摊纳入购房面积已经够冤,但是这些公摊的部位设施、空间收益却跟你无关,比如小区门口、电梯等公共部位的广告收入本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你也应该由收益。有的小区经营好的话,还可以帮助你省掉一大部分物业费。还比如,小区里的消防部位、人防部位被划为车位,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位,许多小区将此出租获取收益,这个收益你得到了吗?要知道,这个收益是可观的。

    对于公摊面积,虽然已经实行多年,我们不少人也对此提出过置疑,但终究人微言轻。日前,人民日报、新华网纷纷发声置疑,对于最终能否取消公摊面积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不得而知,但让我们普通大众也看到一丝曙光。

    对此,国内某知名经济学家、长江学者指出:建议取消公摊面积,从技术操作层面上讲,比较容易施行,只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即使短期内对房价有所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取消公摊面积对百姓则是明明白白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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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公摊”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何专家却说:公摊面积越大越好?
    作者:家居解忧酱
    发布时间:2020-03-2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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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智慧家居控,内容原创,欢迎个人转发分享!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已竣工和在建的楼房越来越多,想在城市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房地产行业也就此迎来自己了发展的“黄金时代”。

    对于准备在城里买房的人来说,“公摊面积”就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个大问题。

    群众主张取消公摊,不少专家却发声:公摊不应取消,而是越大越好

    公摊面积就是同楼层住户除实际居住面积外可以公共使用的区域(如电梯井、楼梯间、变电室、小区公共门厅、过道等),这也代表着公摊面积每多出一平,我们实际买到的房屋面积就响应的减少一平。

    在当前这个房价“寸土寸金”的经济大环境下,光买房的费用就已经价值不菲了,居然还要另外多掏20%左右的公摊费用。

    关键是这个钱还不得不花,这让很多老百姓都 “恨”毒了公摊面积,呼吁政府赶紧取消公摊面积,这样不仅可以省下不少白花的“冤枉钱”,还可以有效防止无良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来谋取更多的利益(如公摊位置做车位后重复收费)。

    而专家对民众眼中造成损失的罪魁祸首的“公摊面积”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最好让公摊面积越来越大,这是什么原因呢?

    01公摊取消会促进房价的增长

    俗话说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绝对不会让自己承担风险的。

    即使是响应群众号召把公摊面积取消了,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愿意失去本可以充分利用的房屋公摊面积能赚取的更多利益。

    所以,他们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在公摊面积没有赚到钱在其他方面通过其他另类的方式赚回来,到时候房价可能就会变得更昂贵。

    而我们作为有进行房屋消费需求的购房者,对于房屋涨价也只能被动接受。

    02公摊面积有存在的必要

    公摊面积也可以算作房屋不可缺少的附属部分,就好比西瓜肉和西瓜皮的关系,出门买西瓜总不能因为吃的是西瓜肉就要求商家给你削皮称重,这不现实。

    而且公摊面积的使用就存在在家家户户的日常生活中,小到日常的乘坐电梯,大到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安全逃生通道,提升了住户居住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一旦公摊面积被取消,住户们就没有公共场所可以待,既失去了配套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利,又疏远了邻居间的情谊,不利于整个小区的和谐友好发展。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专家说得不要取消公摊面积两点原因不无道理。

    但我作为未来的购房者,还是认为公摊面积的确有取消的必要。如果放任它越变越大,很容易助长房地产行业的不良风气,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而且,重庆、hong港 “取消公摊面积”的计划实施的很顺利,至今也没有产生很大的社会问题,所以可以百分百确定取消公摊面积是可行的。

    你是否认同专家“公摊面积应该越大越好”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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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0多平方米,取消公摊面积具备可行性吗?
    作者:上游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1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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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一则“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的话题再度引起关注。阅读量超5242万,评论达2145条。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

    外墙一半计入套内,购房者被术语绕晕

    据《法治日报》报道,2018年4月,李黎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买房时,本就是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李黎对公摊面积格外关注,反复向销售人员咨询了关于公摊面积的一些问题。

    据李黎回忆,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因为小区楼栋属于超高层建筑,达到55层,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占比会达到31%,但实际收房时可能比这个数值小。

    李黎向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内容显示:总价值120余万元的110.25平方米的套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5.24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35.01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约31.8%。

    然而,2021年9月,准备收房的李黎傻眼了: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超厚的墙壁、逼仄的空间、3间小得可怜的卧室。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

    李黎后续向售房方询问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的面积算作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但是开发商销售时没有说明,而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堆砌起来,直接就被绕晕了,根本没想到实际到手的套内面积这么小。”

    直到依法维权时,李黎才得到“官方”口径——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这就意味着我们花了上百万元买到手的房子,实际上将近一半都不是自己住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情况,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购买。”李黎说。

    和李黎同小区的姚女士购入一套复式上下楼16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

    “难道我们就只能认栽吗?”李黎说,为公摊面积花的钱不只是买房时,之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买单,这些“消费暗区”的存在让人很不满。

    半月谈:

    公摊面积背后利益空间巨大

    半月谈在今年早些时候发布了一篇评论文章,直言公摊面积的乱象。

    公摊面积存在多年,伴生的一系列乱象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关于公共空间的计算,始终是笔糊涂账。如果购房合同上不注明得房率、套内面积等详尽数据,老百姓购买期房很大程度上如同开盲盒,撞运气。

    公摊面积背后利益空间巨大,易滋生诸多弊病——公摊被挪作商用,本应属于业主的收益不知去向;公摊面积对应的装修费、物业费等易被重复征收。为减少相关社会矛盾发生,当前亟须提高房地产市场透明度,将取消公摊面积纳入规划中,长远筹谋、稳步推进。

    通常来说,公摊面积包含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公摊面积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怕是绝大多数购房者并不清楚。即便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究竟哪些项目被计算在公摊面积中,其中的比例和系数又是如何确定的,如此种种,想完全搞清楚也并非易事。

    围绕公摊面积,还有一笔糊涂账。小区中司空见惯被出租出售的地下车库、内部经营性场所等,是否被算在了公摊面积中?在一些答案为“是”的小区,出租出售的收益理应由全体业主共享。但在现实中,能够将业主公摊面积经营收益返还的情况极少。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一些小区,就地下车库是否应该收费,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争论不休了。

    公摊面积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还会跟装修费、物业费、供暖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绑定在一起,甚至伴随房屋的整个生命周期。一些供暖部门、物业、装修公司在计费时,往往倾向于选择更有利可图的建筑面积收取费用。公摊面积糊里糊涂,却要常年为此埋单,人们觉得不合理也在情理之中。

    取消公摊尚有难度

    面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有一种声音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后,开发商势必提高套内单价,房屋总价可能相差无几,只是换汤不换药,故而没有调整的必要。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对于购房者来说,能够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为一笔接一笔的糊涂账埋单很重要。这更关乎公平。

    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

    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议“取消公摊”,认为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当下具备可行性吗?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看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现阶段不具有可行性。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因此,商品房无论是按照何种方式销售,均应体现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即便按套销售,也仍然存在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客观存在,必然要由部分或全体购房人分摊。

    “一律取消公摊面积,入住后对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均是现实问题,如果购房人个人无力管理,则将影响小区的整体品质及全体业主的权益。”孟丽娜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同样认为当下取消公摊面积不具有可行性。

    房改后,我国的住房面积计量、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发放都是以建筑面积为单位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等也都是以建筑面积计量的,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以使用面积计量,会给计价标准带来混乱。每平方米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会有所上涨,反而会引起另一种误会,以为涨价了。

    但在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看来,取消公摊并不难,但用什么替代公摊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在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问题上暂时难以达成统一,但目前可以从政策层面对公摊面积制度进行完善。

    综合法治日报、新华社半月谈、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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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 取消公摊面积目前可行吗
    作者:信网
    发布时间:2022-08-16 08:16
    快照:

    原标题: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 记者调查公摊面积是否取消之争

    编者按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与住房相关的话题热度始终居高不下,如是否取消公摊面积制度、预售制该取消还是规范、精装修房屋质量问题、小区公共场地用途被改变等。每一个与住房相关的问题,都牵动着老百姓的神经。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探索多元治理体系,法治经纬版从今天起开设“住房权益·法治守护”专栏,刊发系列调查报道,敬请关注。

    见习记者 孙天骄

    记者   赵 丽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

    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公摊面积费用多有诟病,认为公摊面积的存在给购房人一种要为不属于自己的公共空间买单的不适感。同时,普通购房人很难准确计算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大小,只能被动地从开发商等处了解信息,让不少人担心存在“消费暗区”,比如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同样包含了公摊部分的费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一种声音甚嚣尘上——取消公摊面积制度。那么,公摊面积制度的存在依据是什么?目前形势下是否能够取消?是否有可替代或进一步完善的方案?围绕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外墙一半计入套内

    购房者被术语绕晕

    2018年4月,李黎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买房时,本就是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李黎对公摊面积格外关注,反复向销售人员咨询了关于公摊面积的一些问题。

    据李黎回忆,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因为小区楼栋属于超高层建筑,达到55层,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占比会达到31%,但实际收房时可能比这个数值小。

    李黎向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内容显示:总价值120余万元的110.25平方米的套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5.24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35.01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约31.8%。

    然而,2021年9月,准备收房的李黎傻眼了: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超厚的墙壁、逼仄的空间、3间小得可怜的卧室。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

    李黎后续向售房方询问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的面积算作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但是开发商销售时没有说明,而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堆砌起来,直接就被绕晕了,根本没想到实际到手的套内面积这么小。”

    直到依法维权时,李黎才得到“官方”口径——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这就意味着我们花了上百万元买到手的房子,实际上将近一半都不是自己住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情况,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购买。”李黎说。

    和李黎同小区的姚女士购入一套复式上下楼16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

    “难道我们就只能认栽吗?”李黎说,为公摊面积花的钱不只是买房时,之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买单,这些“消费暗区”的存在让人很不满。

    公摊面积由来已久

    已成购房顾虑之一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

    早在1995年1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就规定,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2001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那么,到底什么是公摊面积?其因何而存在?

    据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红艺介绍,公摊面积制度源于中国香港。为了扩大市场,降低购房门槛,香港房地产商依照“公共契约”的模式,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方式,按比例分配给了所有的住户,购房者购买的是建筑面积。扣除电梯井、大堂、楼梯间、共用墙体等占地面积,剩余的才是购房者套内使用面积,公摊制度由此而来。

    “根据相关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我们买的房屋无法孤零零存在,而是要使用整个楼的公共区域如楼梯、大厅、电梯井等,这些面积加起来分摊到每个购房人身上,就是公摊面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说。

    记者近日采访多名房屋中介、购房者后发现,公摊面积已经成为房屋买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今年准备在北京买房的张力,一个月内看了80多套房,从最初对公摊面积不怎么了解,到现在已经把公摊面积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张力结合自己的看房经历总结道,2000年是个分界点,2000年以前的老房子尤其是公房,公摊率要低一些,基本可以保持在15%至20%,而2000年以后的商品房,公摊率达到25%甚至30%。

    他曾看了一套1993年建成的房子,建筑面积55平方米,套内面积46平方米;而另一套2004年的房子,建筑面积63平方米,套内面积却只有45平方米。

    “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可能有将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钱都落不到自己的房子上,我很难接受。”张力说。

    来自北京市海淀区的戴女士提出,除非是完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否则公摊面积占比超过20%的房子,她绝对不会考虑,因为“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被看不见摸不着的公摊分走了”。

    在山西省太原市从事房屋中介的王初原也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意公摊面积的数值和占比率。“不少购房者对公摊面积有严格要求,必须低于某个范围,否则不管房子再好,他们也不会接受。甚至有人根本不认公摊面积,认为房子多大面积就应该是多大,实际收房时发现面积不够就认为是我们欺骗了消费者。”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记者,公摊面积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对其收费并无不合理之处,并且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可能也不愿意共有部分(所有权)继续留在开发商手里。但是,把公摊面积算入总计价面积,确实会给购房者带来困惑。

    “为了避免这种困惑,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套计价,这种是在总价里包括了公摊面积的费用;一种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不包括公摊面积的费用,单独告知此类费用,但是最后的总价二者不应该有差异,因为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这两种的区分只在于哪一种能够更有效率地把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楼建波说,如果这两个价格不一样,开发商就涉嫌欺诈,“问题不在于公摊本身,而在于要统一计价方式”。

    事关小区业主权利

    实践中易引发争议

    在王初原看来,客户买房子,自然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大点,公摊小点。而且商品房公摊较小的开发商,也会以此为营销噱头,吸引更多购房者前来购买。“大家更愿意买公摊小的房子。这是站在客户出钱买房的角度看的,而对于开发商而言,如何缩小公摊面积呢?比如缩减楼道宽度,采用较小的电梯间,没有宽敞的门厅,一梯多户等,但是这势必会降低业主的居住舒适性。”

    据孟丽娜介绍,现行规定对于公摊面积大小没有比例限制。房屋公摊面积的大小,一般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多少有关。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至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至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至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孟丽娜说。

    在孟丽娜看来,在建筑面积确定的情况下,公摊面积小意味着购房人买房更加经济实用。但并不是公摊面积越小越好,因为公摊面积太小,小区整体舒适度会降低,很多的低公摊都是以牺牲小区品质为代价的。公摊面积大的小区大多是高品质楼盘,公摊面积越大可能意味着电梯更宽敞、公共区域更广,整个小区也上档次。

    公摊面积除了可能影响舒适度、购房时增加支出以外,后续入住后其存在同样与业主利益息息相关。

    王初原介绍说,以太原为例,房屋成交时,合同上的成交价是以包含公摊的总面积计算,而房屋总面积会直接影响物业费、采暖费等的计算。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承担的公摊面积费用,包含门厅、过道、电梯以及外墙一半的厚度,但在实际中,业主很难因为承担了公摊面积的费用而对这些地方主张权利。

    在孟丽娜看来,一直以来,公摊面积被包含在物业费、暖气费、精装费用内,一定程度上给购房人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如公摊面积是不是加装暖气,房地产开发企业说了算,购房人无从知晓,造成了信息不对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因此,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由分摊的购房人共有。实践中,如发生权属不清的问题,可由相关共有人或委托业主委员会结合规划图纸、分摊部位约定等,及时主张共有权。”孟丽娜说。

    在何红艺看来,现实中公摊面积的存在导致维权难的情况,主要涉及业主如何实现共有权利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业主之间难以达成合意,是造成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

    她还提到,实践中还存在利用公摊部分营利的情况,如公摊面积上设置广告、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如何分配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但在现实中,施行情况并不理想。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则提出,今后如果开征房产税,公摊面积制度可能面临更大的质疑。

    取消公摊尚有难度

    亟须完善相关规定

    争议之下,“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议“取消公摊”,认为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作为深受其害的购房者,李黎直言,公摊面积制度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不透明的消费。消费者一旦出现关于公摊的纠纷时很难通过实测手段来确定交房时的准确公摊,主要是“公共部位面积”很难测算。她支持取消公摊制度,“即使房子单价上涨了,我也希望能够明明白白消费,买了一平方米,就能有一平方米的生活空间”。

    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当下具备可行性吗?

    在孟丽娜看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现阶段不具有可行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因此,商品房无论是按照何种方式销售,均应体现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即便按套销售,也仍然存在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客观存在,必然要由部分或全体购房人分摊。

    “一律取消公摊面积,入住后对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均是现实问题,如果购房人个人无力管理,则将影响小区的整体品质及全体业主的权益。”孟丽娜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同样认为当下取消公摊面积不具有可行性。房改后,我国的住房面积计量、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发放都是以建筑面积为单位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等也都是以建筑面积计量的,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以使用面积计量,会给计价标准带来混乱。每平方米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会有所上涨,反而会引起另一种误会,以为涨价了。

    在包华看来,取消公摊并不难,但用什么替代公摊是需要慎重考虑的。目前,测绘报告中没有房屋使用面积的数据,如希望用使用面积作为计价、计费、计税的依据,就需要对已有房屋补测该数据。“姑且不论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完成这项工作,仅就已经装修、改造的房屋如何认定使用面积就是一件非常复杂和棘手的事情。”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曾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的产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

    “重庆市的先行做法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其实有可行性,基于舒适度和套内面积综合考量,开发商可以将成本分摊入套内面积,在后期不应再计算。”何红艺说。

    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在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问题上暂时难以达成统一,但目前可以从政策层面对公摊面积制度进行完善。

    针对目前公摊面积制度存在的问题,孟丽娜建议完善相关测绘规范,对公摊比例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测绘单位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畅通错误追究机制。在售房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开测绘结果,将分摊原则、分摊部位等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必要时测绘单位也可以接受购房人的咨询,减少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一步完善相关约定,明确约定分摊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公众之所以对此格外关心,不仅因为面积代表生活是否便利,更代表财产权益的份额和金额。”包华建议,房屋买卖按使用面积计价,或按套总价交易,不按面积单价交易,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公摊面积制度引发的争议。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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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取消公摊、按套内面积计价到底可行不?评论区见!
    作者:齐鲁壹点
    发布时间:2021-05-10 16:24
    快照:

    5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该消息发布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在吐槽公摊面积的同时也发出疑问:为何不能按套内面积交易?毕竟,按套内面积交易可减少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面积产生的纠纷。

    我国2001年6月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在现实当中,开发商普遍以建筑面积计算价格,但在合同中都会分别标注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

    那么,商品房按照套内面积来交易是否可行?对此,经济导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友期盼按“套内”交易

    住房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以住房建筑面积计价售房存在不合理之处,也因“公摊”产生不少投诉和矛盾,因此山东省住建厅的通知发出后,立即引发热议。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该消息仅在经济导报今日头条号上的阅读量就超过38万,评论量也超过600。在评论中,公摊面积过大成为网友的槽点。也有网友建议,应该按套内面积交易。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现行房屋测量规范中,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构成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楼梯、过道、电梯间、物业管理用房等都算是公摊面积。而消费者购买的房屋就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如果按套内面积买房,再也不会被开发商用公摊面积来忽悠了。”有网友这样表示。

    经济导报记者在济南市洪楼广场附近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他们均表示,应该按套内面积交易。其中28人表示,对公摊面积如何测量不懂,只能被动接受。

    “要是按套内面积售房的话,购房者买的就是自己家门内的面积,开发商无法再在公摊面积上做手脚。”市民石光亚表示。

    在济南市民胡浩看来,公摊面积是开发商的灰色地带。 按建筑面积售房,容易让一些不良的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暗箱操作,使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变大。胡浩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关于公摊面积,还有一个很老的梗: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这大概就是所谓的1+1〉2吧。”

    购房者仍要为公摊埋单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山东省高密市曾出现一处名为“贵宾首府”的楼盘,其公摊系数高达52.35%。

    公摊面积到底应该有多大?对此,房地产行业独立分析师江辰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目前公摊面积缺乏上限规定,而且公摊面积的大小与户型设计以及整栋楼的设计都有关系,“同样一栋住宅,2梯4户和3梯4户的公摊就不一样;如果定义为豪宅,大厅、过道等肯定会很大,公摊面积也会比普通住宅高;同样,如果是酒店式公寓,公摊面积也很高。”

    “现在的购房合同都要求标注清楚所购房屋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的具体数字,如果交房时,实际的数字与合同不一致,将面临赔偿。”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经理冯泽瑞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冯泽瑞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目前来看,公摊系数在15%-30%都比较正常,过低的公摊系数则会导致社区品质下降,如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此外,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人认为,取消“公摊”会得到价格上的实惠,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冯泽瑞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不管是按套内面积卖还是按建筑面积卖,房产的总价不变。按套内面积卖,账面单价会上涨,短期内对房价上涨会有助推作用。”

    他给经济导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2万元,如果按照20%的公摊计算,套内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套内面积计价单价就变成2.5万元/平方米。如此计算,相当于每平方米上涨了25%。

    “无论采用哪种计算方法,开发商是不会去扛公摊成本的,最终都要由购房者埋单。”江辰分析说。

    短期内或难实现

    实际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周世虹就建议,“推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他认为,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可以让购房人看得清楚,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公正。

    事实上,早在2019年2月份,住建部发布的一项关于对工程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曾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当时曾在全国房地产市场引起轩然大波,但时至今日,并无实质性政策落地。

    “我们也可以做到将公摊面积做小。”冯泽瑞说,“现在济南的单元设计为一梯(或两梯)2-4户,甚至有些住宅能做到三梯4户,如果做小公摊的话,可以设计为两梯6户甚至8户,甚至可以做到更多,但最终结果是被购房者用脚投票,房子卖不出去。”

    江辰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公摊面积在国内已实施多年,此项措施想要取消,还得从长计议,至少短时间内还不大现实。按套内面积计算,在没有专业支撑的情况下难以做到。

    “取消公摊面积,是不是意味着到了今后买房的时候,公共区域会越来越小、绿化会越来越少、舒适度会越来越低了呢?”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中,也有市民说出自己的担忧。

    在江辰看来,按套内面积交易对房屋交易跟后续其他环节产生的连带影响,也该有配套的落地政策。“比如,二手房该如何交易。虽然房子交易将执行套内面积计算标准,但现有的二手房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它们被再次投入市场后,到底是根据新规则执行,还是沿袭旧规,关系到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利益,如何平衡,需要有规则层面的回应。此外,物业费等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约定,如果改成按套内面积交易,还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考虑。”(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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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取消公摊、按套内面积计价到底可行不?评论区见!
    作者: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21-05-1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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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5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该消息发布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在吐槽公摊面积的同时也发出疑问:为何不能按套内面积交易?毕竟,按套内面积交易可减少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面积产生的纠纷。

    我国2001年6月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在现实当中,开发商普遍以建筑面积计算价格,但在合同中都会分别标注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

    那么,商品房按照套内面积来交易是否可行?对此,经济导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友期盼按“套内”交易

    住房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以住房建筑面积计价售房存在不合理之处,也因“公摊”产生不少投诉和矛盾,因此山东省住建厅的通知发出后,立即引发热议。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该消息仅在经济导报今日头条号上的阅读量就超过38万,评论量也超过600。在评论中,公摊面积过大成为网友的槽点。也有网友建议,应该按套内面积交易。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现行房屋测量规范中,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构成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楼梯、过道、电梯间、物业管理用房等都算是公摊面积。而消费者购买的房屋就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如果按套内面积买房,再也不会被开发商用公摊面积来忽悠了。”有网友这样表示。

    经济导报记者在济南市洪楼广场附近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他们均表示,应该按套内面积交易。其中28人表示,对公摊面积如何测量不懂,只能被动接受。

    “要是按套内面积售房的话,购房者买的就是自己家门内的面积,开发商无法再在公摊面积上做手脚。”市民石光亚表示。

    在济南市民胡浩看来,公摊面积是开发商的灰色地带。 按建筑面积售房,容易让一些不良的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暗箱操作,使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变大。胡浩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关于公摊面积,还有一个很老的梗: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这大概就是所谓的1+1〉2吧。”

    购房者仍要为公摊埋单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山东省高密市曾出现一处名为“贵宾首府”的楼盘,其公摊系数高达52.35%。

    公摊面积到底应该有多大?对此,房地产行业独立分析师江辰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目前公摊面积缺乏上限规定,而且公摊面积的大小与户型设计以及整栋楼的设计都有关系,“同样一栋住宅,2梯4户和3梯4户的公摊就不一样;如果定义为豪宅,大厅、过道等肯定会很大,公摊面积也会比普通住宅高;同样,如果是酒店式公寓,公摊面积也很高。”

    “现在的购房合同都要求标注清楚所购房屋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的具体数字,如果交房时,实际的数字与合同不一致,将面临赔偿。”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经理冯泽瑞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冯泽瑞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目前来看,公摊系数在15%-30%都比较正常,过低的公摊系数则会导致社区品质下降,如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此外,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人认为,取消“公摊”会得到价格上的实惠,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冯泽瑞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不管是按套内面积卖还是按建筑面积卖,房产的总价不变。按套内面积卖,账面单价会上涨,短期内对房价上涨会有助推作用。”

    他给经济导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2万元,如果按照20%的公摊计算,套内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套内面积计价单价就变成2.5万元/平方米。如此计算,相当于每平方米上涨了25%。

    “无论采用哪种计算方法,开发商是不会去扛公摊成本的,最终都要由购房者埋单。”江辰分析说。

    短期内或难实现

    实际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周世虹就建议,“推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他认为,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可以让购房人看得清楚,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公正。

    事实上,早在2019年2月份,住建部发布的一项关于对工程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曾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当时曾在全国房地产市场引起轩然大波,但时至今日,并无实质性政策落地。

    “我们也可以做到将公摊面积做小。”冯泽瑞说,“现在济南的单元设计为一梯(或两梯)2-4户,甚至有些住宅能做到三梯4户,如果做小公摊的话,可以设计为两梯6户甚至8户,甚至可以做到更多,但最终结果是被购房者用脚投票,房子卖不出去。”

    江辰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公摊面积在国内已实施多年,此项措施想要取消,还得从长计议,至少短时间内还不大现实。按套内面积计算,在没有专业支撑的情况下难以做到。

    “取消公摊面积,是不是意味着到了今后买房的时候,公共区域会越来越小、绿化会越来越少、舒适度会越来越低了呢?”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中,也有市民说出自己的担忧。

    在江辰看来,按套内面积交易对房屋交易跟后续其他环节产生的连带影响,也该有配套的落地政策。“比如,二手房该如何交易。虽然房子交易将执行套内面积计算标准,但现有的二手房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它们被再次投入市场后,到底是根据新规则执行,还是沿袭旧规,关系到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利益,如何平衡,需要有规则层面的回应。此外,物业费等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约定,如果改成按套内面积交易,还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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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说公摊面积太坑人,专家却不支持取消,为什么?
    作者:楼盘网
    发布时间:2020-04-21 14:57
    快照:

    随着楼市逐渐回归“房住不炒”,购房者更加关心房子的质量和居住体验,这也是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市场上有关于开发商配套缩水问题的报道越来越多的原因。不过在众多有关于居住的问题中,购房者最在意的还是公摊面积这个问题,因为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之后会发现自己明明给了100平米的钱,但房子实际面积却只有70平米左右,白白的多花了几十万的购房成本。所以最近几年市场上吐槽公摊面积的购房者变得越来越多,就连央媒也发文质疑过公摊面积,这一切都表明未来公摊面积很有可能会被取消,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却有专家说:取消公摊面积业主会吃亏。

    公摊面积指的是整栋楼公用部分的面积,一般来说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平摊到每间房子里,所以这样一来房子的建筑面积就会比实际面积多出很多。按照中国现在的标准来看,一般房子的公摊面积都占据了总面积的20%—30%左右,在现在的房价水平下,这就相当于要多花几十万去买房,所以购房者都希望能取消公摊面积。不过需要承认的一点就是,公摊面积的存在虽然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但公摊面积却有必须存在的理由,毕竟不管是电梯还是走廊,又或者逃生楼梯,都需要占用一定的面积,这就是公摊面积能存在的最大理由。从这一点来看,公摊面积的存在极大的方便了业主的生活,如果取消公摊面积的确会给业主带来不小的麻烦。专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反对取消公摊面积的。

    但问题是购房者想要的取消公摊面积并不是说就不要这些设施,而是想要把公摊面积从买房的面积里除去,在买房的时候只要按照房子的使用面积出钱。购房者之所以想要取消公摊面积,其实出发点还是为了省钱,毕竟现在市场上的房价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实在是太高了,为了买房不仅要花光全家几十年的积蓄,还要背上长达二三十年的贷款,很多人都是因为买房而不得不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取消公摊面积,那么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购房者起码就能节省20%的购房成本,按照现在的房价水平来看,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把买房之后的装修钱节省出来了,而且还不用背负过重的贷款压力。所以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完完全全是一件好事。

    所以公摊面积问题说到底还是房价过高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这几年大家格外关注公摊面积的原因,如果买房不是那么贵,大家还会关心公摊面积这个问题吗?不过好在的是最近几年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公摊面积这个问题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取消公摊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更重要的是公摊面积取消也不会给购房者带来多大的麻烦,例如重庆早在十几年前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但楼市也发展得相当的健康,这就充分证明取消公摊面积完全可行。那么问题来了,楼市到底什么时候会取消公摊面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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