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于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开庭。今天上午,法院对“常州案”、“合肥案”进行了庭审,对“常州案”进行了讯问和质证,对“合肥案”只进行了辩护人的讯问,半路宣布休庭,下午继续。熊某家属、劳荣枝家属和部分记者和群众旁听
在这场审判中,劳荣枝否认了之前的许多指控,否认了自己的蓄意谋杀,并认为绑架和抢劫也是被法子英胁迫的,她没有合谋,她不是主谋,只是一个胁迫的帮凶
此次庭审中,劳荣枝情绪平稳,面对公诉人态度强势,但在谈到有关法子英伤害她及其家人的问题时,仍然会情绪失控,痛哭流涕。
常州和合肥案都有翻供
在常州一案中,劳荣枝在第二次开庭时提及,常州一案之后,她与法子英先后到了广西,汕头,杭州,由于要生活,她在常州找工作,而非坐台物色对象。刘甲主动联络她,她在法子英的威逼下“不能思考”,每日被动的工作,并向法子英汇报上班情况。
法庭上,劳荣枝又说,刘甲进了租住房后,法子英用刀子恐吓刘甲,铁丝也是法子英所准备,法子英要她把刘甲绑起来,她就把刘甲绑起来,。法子英下楼搬车时,嘱咐她看好刘甲别跑,她就用老虎钳吓唬刘甲,怕刘甲跑了,会被法子英怪罪。
劳荣枝当庭否认将刘甲的妻子刘乙绑起来,也否认刘乙说“她与法子英说的是当地方言,称她和法子英之间说的是普通话”‘’而她却一句九江话也说不出来。
劳荣枝觉得,办案人员常常会误会她的意思,因此,她的口供与她的笔录不符。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和法子英是在用“仙人跳”来骗钱,而不是为了杀人。公诉人列举了她在案件中的许多证词,比如“每天都要站台,向法子英报告工作,那个男人挣扎了几下,我就绑住了他的四肢。”等供述;劳荣枝认为有出入。法院今天下午可能会播出她的庭审视频。
劳荣枝在法庭上说,合肥命案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她对合肥案的记忆并不深。她矢口否认有谋害殷某的企图,并告知过法子英殷某没有钱
法子英之所以要做这个笼子,就是因为她想买一条狗。至于写在殷某妻子的纸条上的“一毛钱都没了”、“他的同伙会让我死得比刚才那人更快”之类的话(经确认与劳荣枝的日记相符),她说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合肥一案,她得知法子英杀人了,于是决定从法子英那里逃脱。法子英之前只是嘴上威胁过她,现在才知道法子英确实杀人了。
说法子英是个蠢货,自己交朋友会选优秀的人;劳荣枝的一番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检方称,劳荣枝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中称,已目睹7人遇难,但具体是谁已经遇难,尚不得而知。劳荣枝否认了自己的说法,说只知道法子英被枪决了,她还说:“要是我来主导,我才不会干这么蠢的事了。”
她说合肥案的受害者殷某骨瘦如柴,没钱;又穷又疯的法子英不肯听她的话仍然选择殷某作案时,她说自己交友一定要挑好的,还说:“要是让我选,我起码要找个几千万、上亿的资产。”
检察官询问具体情况时,劳荣枝反驳,要检察官“问法子英”去。
南昌案件熊某的哥哥参加了劳荣枝的庭审,他说,他也参加过初审,认为劳荣枝这次态度更加坚决。劳荣枝的许多细节都翻供了,全都归咎于法子英,他觉得劳荣枝在说谎。至于劳荣枝否认与熊某有牵连,他表示,单凭一人之力,不可能将身材魁梧的熊某掳走,而劳荣枝则是想保住自己的性命。熊某的弟弟,则是希望劳荣枝能够被判处死刑,好让自己的兄长和家人有个交代。
参加旁听的还有一位70多岁的厦门人,自从劳荣枝在厦门被抓到后,他就一直在关注着这件事,今天专门来参加庭审,“想看看这个女的到底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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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劳荣枝穿防护服参加开庭。
据悉,在上午的庭前会议中,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发表异议,被法庭依法驳回。
上午仅就一个问题双方对抗相当激烈,庭审或将持续多日。
据《百姓关注》报道,上午庭审后,受害人熊某某的弟弟称在庭审中,劳荣枝依旧辩称自己是受害人,不承认参与杀人。
【“自称四年不知情,真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南昌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披露劳荣枝案关键细节 :从48份笔录中找到蛛丝马迹,她自称四年都不知情,真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检察官表示,在劳荣枝防卫意识松懈的时候露出的蛛丝马迹,被公诉人从48份笔录中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她在关键点上,只要一死人她就不在场,只要一死人就不知情。”检察官称“这有4年了,一年你不知道四年还不知道?”“你真的是把自己演成傻白甜了。”
【“她的反侦察能力,要高出法子英”】
办案检察官表示劳荣枝思维缜密,她心理素质非常好,“反侦查能力很强,很强”。
检察官称从96年到99年连续4年才被抓,她用假身份逃了20多年,而且她没有去过小地方,都是在大城市逃亡,“她没有去过农村,都是声色场所,人很多的地方。”
检察官还表示“她的反侦察能力,要高出法子英。”
“这些事情都是她做的,她自己承认,她有罪是逃避不了的。”
据央视新闻,劳荣枝案18日下午1点30分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对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一审法院的合议庭组成程序违法”、“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异议展开举证质证。
案件回顾:流窜多地杀害7人,逃亡20年的劳荣枝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曾为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4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相恋,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为被害者,多次被法子英利用,在其胁迫下参与作案,并向被害人家属致歉。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4月30日,“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2022年6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已恢复审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大象新闻、百姓关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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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二审案今日仍在继续审理,上午进行最后一轮的举证质证,随后案件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论结束后,不出意外,该案的二审开庭将尘埃落定,法院将择日宣判。
笔者翻阅了大量关于此案件的报道,怎么说呢,作为律师虽然看遍了各种奇葩事和奇葩人,对于“劳荣枝”案,本应该秉持理性和客观,但一想到7条被残忍杀害的无辜生命以及劳荣枝二人的作案手法,还是难掩内心的愤怒和震惊!
一审中,劳荣枝对罪行还算供认不讳,让人们看到她似有悔过之意,她应该没有恶到极致。
二审中,她为了逃脱罪名,对部分罪行当庭翻供,在庭上轻佻发言,避重就轻,看不出对自己的罪行有任何悔意!
是的,她想活,她在极力辩解的时候,有想过哪些被残忍杀害的人也想活么?这正应了网友们的那句话,比魔鬼更可怕的是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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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荣枝到底有没有受到胁迫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劳荣枝参与案件系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
哪怕从已经调查出的事实来看,即使劳荣枝真受到了法子英的“威胁”,也远未达到刑法上的“胁迫”程度。
刑法上的胁迫,一般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l)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的损害进行胁迫; (2)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
构成刑法上的胁从犯,一般包括以下两个特征:
(1)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
(2)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以上怎么理解呢?通俗理解就是,行为人本不愿意参与犯罪,由于被他人威胁如果不参与,自己或亲属的生命、财产和名誉立马将受到极大的损害,于是行为人不得不被迫参与了犯罪,整个参与过程中,行为人没有积极建言建策,只是被动的指哪打哪!
胁迫还需要满足时间上的紧急性,即当下不得不做,如果不做,立刻会受到不法侵害或被不法侵害的可能性极大。
那么劳荣枝辩称的“被胁迫参与犯罪,自己是从犯”的理由成立么?
从法子英和劳荣枝二人作案的时间线来看,劳荣枝参与犯罪显然未达到被胁迫的地步。
从时间上来看,劳荣枝所谓的胁迫并未达到“紧急和不得不”的程度。
1994年劳荣枝与法子英确认男女朋友关系后,在1996年至1999年长达四年的期间内,劳荣枝伙同法子英的行为感到不耻,在劳荣枝坐台上班的时候,其完全可以偷偷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法子英绳之以法,或者干脆一跑了之,为何她没有这么选择?
很显然,劳荣枝所谓的胁迫并未达到“紧急”程度,劳荣枝参与作案的当下,她并非别无选择,也并非没有能力选择。
从劳荣枝参与犯罪的行为来看,她并非消极地参与犯罪。
四起案件中,劳荣枝作为“诱饵”物色犯罪对象,这是二人犯罪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劳荣枝的积极利用美色,哪有那么容易找到经济条件较好的被害人?诱饵被诱骗成功后,劳荣枝又协助法英子控制被害人和出外取款等。
劳荣枝的以上行为显然不是一个被动者的消极参与行为。
从二人犯罪后的行为来看,劳荣枝受到胁迫根本不符合常理。
二人逃亡期间,曾分别去了四川、重庆、湖南等地景区游玩。
都有心情游山玩水了!还好意思说自己被“胁迫”?
二审庭审中,检察官询问劳荣枝去这些地方的原因,劳荣枝竟说“想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就你想看大好河山么,失去生命的七个人就不想么?
明明是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沉迷于赚快钱,还非要为自己解释受到了胁迫!谁家的“胁迫”这么自由还充满享乐的味道?
受胁迫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无论从行为还是从常理分析,都无法证明劳荣枝受到了胁迫。
即使从法子英的供述来看,也不足以证明劳荣枝受到了胁迫。
如果劳荣枝被法子英胁迫,法子英在被抓捕后,为了逃避罪责,她要么选择把脏水都泼向劳荣枝,但法子英并没有,相反在“殷某被杀案”中,法子英甚至拦下了杀人的罪责;要么在供述中如实指出劳荣枝系被胁迫,但法子英并没有多次强调劳荣枝系被胁迫。
2.劳荣枝充满矛盾的辩解
二审庭审中,针对检察官的询问,劳荣枝做出了多重辩解,辩解充满了矛盾,再次证明了其恶的本性。
关于劳荣枝和法子英的感情,劳荣枝称,她刚开始说“爱恨交加”,后来她可能意识到爱恨交加这个词对自己不利,又解释说“其实是对法子英有点依赖”。
都依赖法子英了,还能叫受到“胁迫”么?任何正常人会依赖胁迫自己的人么?
劳荣枝为了陈述自己的被迫,说自己同行尸走肉,没有一天有安全感!都没有安全感了,竟然还会依赖法子英?
劳荣枝为了撇清和法子英的关系,说自己善良、乖,不会做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并不耻和杀人犯在一起。那为何还能和法子英共同生活四年,还游山玩水?还明知抢劫杀人于不顾?
当检察官询问“为什么没有选择离开法子英,自己逃跑”时,劳荣枝说自己年纪小,害怕坐牢,害怕法子英伤害家人。那让法子英尽快绳之以法,不是保护家人更好的方式么?如果害怕坐牢,犯了第一起案件后,自首或者揭发法子英,赶紧收手,不是罪责更轻吗?
劳荣枝一边强调法子英残暴,毫无人性,会殴打自己,会杀害自己的家人,一边又称对法子英杀人不知晓不清楚。都知道法子英杀人不眨眼了,会猜不到那些被害人会被法子英杀害么?还一再帮助法子英作案?自己和家人的命是命,那些被害人的命就不是命了么?
以上不符逻辑、矛盾重重的辩解侧面证明:劳荣枝依赖法子英带来的金钱享受,以至于哪怕犯罪,哪怕夺取他人性命,都在所不辞或者高高挂起,与己无关。
3.劳荣枝富有挑衅的辩解
"这个你可以去问法子英”!让笔者再次见识了这个女人的可怕,脊背阵阵发凉!
据现场媒体报道,当检察员讯问她一些案件细节时,她经常以“时间太久了忘记了”回应或者直接回避。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责任,顾左右而言其他,这个能够理解,但让检察官去问一个死人,就是十足的挑衅了!
劳荣枝面对询问,甚至对检察员说:“这个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这句话彻底暴露了劳荣枝的薄情和冷漠!
法子英已经被执行死刑,劳荣枝让检察官向一个死人去求证,这是何等的嚣张!
这句话哪怕发生在平常生活中,多数人听到了都会感到羞辱,更何况发生在法庭审理案件这等庄严肃静的场合。这里默默心疼检察官三秒。
法子英已经不在人世,作为多起案件中的唯一存活者,只要劳荣枝不承认,有些事情就别想真相大白。例如,在殷某被绑架杀害案中,殷某到底被谁所杀?恐怕永远无法知道真相了!
4.劳荣枝可不是“傻白甜”
法子英被抓后的20年间,劳荣枝隐姓埋名、整容、不断变换姓名和工作,说明劳荣枝不是一个憨憨傻傻的人,而是个有心计、懂规划且反侦察意识极强的人。倘若不是天眼发现,恐怕她还能继续苟活于世。通过和劳荣枝逃亡期间有过接触的证人证言,哪怕逃亡期间,她仍不改利用美色依赖男人的本性。
如此一个精明的人,怎会不知晓当年自己做了什么,怎会不知晓法子英会对被害人做什么?怎会不知晓,哪怕受到了胁迫,自己可以选择做什么?
可惜没有可惜......
如今,在罪行面前,她似乎一下子变傻了!
是人是鬼,孰对孰错,时间自有评判!
最后,给周末还在加班参与案件开庭工作的人员点赞,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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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1974年生人。小时候的劳荣枝热爱学习,勤奋刻苦,梦想着长大后成为一位人人尊敬的人民教师。通过自己的寒窗苦读,1989年年仅15岁的劳荣枝考入了九江师范学校,就读幼师专业。毕业后,劳荣枝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进入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教书育人,成为了一位小学教师。
法子英1964年生人。婴儿呱呱坠地时,父母为其取名子英,寓意这个孩子能够通过自己努力成为国家的精英。事与愿违,小时候的法子英极不喜爱读书,旷课逃学是常事。争强好胜,时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就和别人打架。小小年纪已经成为当地的地痞流氓。法子英缺乏父爱,母亲也没有严加管教。后来。母亲就管不住他了,哥哥姐姐更是拿他没办法。所以,法子英心理扭曲,最终走上违法道路,与父母不严加管教也没有对其正确的思想引导,是有密切关系的。
在没有遇到情人法子英之前,劳荣枝是那么的意气风发,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而在没有遇到情人劳荣枝时,法子英已经是劣迹斑斑了。
1994年劳荣枝在一场朋友的婚礼中,认识了法子英并与其相恋。劳荣枝自此就走上了被法子英思想改造的不归路上。
法子英的思想是扭曲。面对杀害的人,他一点都不觉得残忍和后悔。他曾在法庭上声称杀人是他的职业。理由是不杀人,不能维持一个月1万2万的消费。作为一个父亲,他从来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对于前妻,法子英毫无感情,憎恨似乎更多一些。
法子英和劳荣枝是真心相爱的,不然法子英不会执行死刑前也不暴露劳荣枝,不然法子英也不会在法庭上7次为劳荣枝辩解了。
如果劳荣枝从没有遇到过法子英,她的命运不会如此悲惨。退一步说,如果在劳荣枝和法子英的爱情中,是劳荣枝的思维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是劳荣枝改造了法子英。法子英一点点改变自己,二人的命运也不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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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20日“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勒索罪”一案的二审继续进行,在今天的庭审中劳荣枝再次爆料了很多她和法子英之间不为人知的细节,当然劳荣枝爆料很多隐私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对此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也在法庭上表示劳荣枝讲述这些事情非常流畅足见其真实性。种种细节反映此次庭审劳荣枝和辩护律师配合得相当默契,不过网友梳理出了几处细节也足以暴露劳荣枝的本性。
细节一:法子英不是她第一个男人
庭审现场劳荣枝爆料法子英并不是她第一个男人,这一细节也让很多网友抓住,大家都知道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作为正了八经的70后,大家对于“性”的保守可想而知,何况当年还有一个很大的罪名叫“非法同居”。劳荣枝和法子英相识于1994年,当年仅仅十九周岁的劳荣枝在结识法子英之前就已经和别的男人偷食了禁果,对此有网友表示以正常人的思维里作为一名“90年代”的人民教师劳荣枝显然人品有问题。
细节二:开心的表示自己有了男朋友
在劳荣枝此前的证词中她曾形容过法子英给她带来的吸引力,当时法子英虽然已经有了家室,但是面对着90年代就骑着摩托车的法子英,劳荣枝显然误认为法子英是一个有钱的如意郎君。二审中劳荣枝的闺蜜也证明了这一点,劳荣枝的闺蜜回忆当年劳荣枝曾经给她打电话说自己有了男朋友,而且是“非常高兴的”表示自己有了男朋友,而劳荣枝也直言不讳的告知其闺蜜,法子英是离婚的。
细节三:和家人的往来
众所周知劳荣枝、法子英犯下的都是天理难容的重罪,所以她如果和家人联系,那家人也会涉嫌包庇罪,而此次劳荣枝在庭审中也透漏了她和家人联系的过程。据劳荣枝回忆她在南昌案发后曾试图和家人联系,首先她和她姐姐联系了三四次,但是最终电话都被她姐姐以“打错了”为由挂断,为此劳荣枝的姐姐还曾被当地警方拘留。对此有网友指出如果劳荣枝真的无辜,此时家人应该极力劝说她投案自首、交代问题,而不是挂断电话不联系这么简单。
除此之外劳荣枝还曾和她的母亲有过电话联系,劳荣枝回忆她拨通了母亲的电话然后因为害怕很快就挂断了电话,而劳荣枝的母亲则向警方提供的口供是:她告诉劳荣枝警察来家里撬开了劳荣枝的箱子,并告诉女儿劳荣枝“放精明点”,在多次和家属的电话联系中劳荣枝家属都没有提及让“无辜”的劳荣枝去自首把问题交代清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不管在劳荣枝的心里还是在她家人心里,他们早就心知肚明劳荣枝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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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是劳荣枝二审的第三天,这次她暴露了不少隐私,并指责法子英多次侵犯自己,而且还为他打过胎,并直言法子英不是她第一个男人,消息一出,再次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前两天,劳荣枝推翻了一审的证词,不承认她和法子英是共犯,而且还甩锅给对方,直言一切都是法子英逼迫她所做,我只是起了一个协助的作用。对于劳荣枝被法子英QJ、打胎一事,她的家人和闺蜜都可以作证,劳荣枝还喊话媒体,希望把我今天所说的话全部报道出去。
劳荣枝回忆起了当年的往事,在逃亡期间,她提出与法子英分手,却遭到了对方的毒打。因为劳荣枝不想和法子英合伙,法子英又去找了昔日的狱友刘某,希望能够拉他下水。
关于打胎一事,当时是法子英的姐姐陪同,去过医院,还去过小诊所,法子英的姐姐建议劳荣枝上环避孕。劳荣枝还自爆,法子英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南昌案后,劳荣枝求助过家里,但家人怕被连累,听到她的声音就挂了电话。
看到这条消息后,有人吐槽,受害者的事情谎称记不清,这些隐私倒是记得挺清楚。
目前劳荣枝二审已经结束,二审主要围绕一审量刑是否过重,劳荣枝在四起案件中充当什么角色展开。由于案情过于复杂,再加上劳荣枝现场翻供,所以只能选择休庭,择日宣判,也就是说,下一次开庭,就知道劳荣枝的结局了。
此前,劳荣枝的二哥接受采访表明态度,如果妹妹二审维持原判,他们家人一定会上诉。二哥还替劳荣枝辩解,直言妹妹不是这样的人,媒体故意把她妖魔化了。
紧接着,与劳荣枝同窗三年的同学出面发声,看到这样的消息很难过,以我对她的了解,不敢相信劳荣枝会去做S人这样的事情。
网友认为,如果劳荣枝的案子查得再清楚一点,估计她的家人都要搭进去,二十多年,劳荣枝不太可能不与家人联系,如果真是这样,家人可能都面临包庇罪。
被劳荣枝和法子英灭门的熊某弟媳也在现场旁听,弟媳哭着说,他们连3岁的孩子都没有放过,真是太残忍了,我们不要她的钱,只希望一命抵一命。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劳荣枝的二审应该是维持原判,希望法律能够给出公平的判决吧!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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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劳荣枝案二审首日开庭。对于“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劳荣枝断然否认其参与了绑架的预谋和杀人过程,对其中的抢劫和盗窃行为予以承认。面对温州出租屋内杀人指控,劳荣枝辩称自己仅仅是与受害人磋商租房事宜,杀人行为均系法子英个人所为。而对于其持受害人存折取款行为,她则辩称:“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没办法”。在庭审现场,劳荣枝还说“我是傻白甜”。
本案二审中又出现了几个新的争论点:劳荣枝对于原审部分供述不予认可的行为如何认定?该案系重大刑事案件,一审采用三人合议庭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在温州杀人案中,检方起诉了抢劫罪,一审法院却认定劳荣枝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以此判处死刑,是否合法?劳荣枝是主犯还是从犯?
1、如何看待劳荣枝的翻供呢?
很显然,劳荣枝此番的言行和一审时的供述是不同的,从法律层面来说这叫翻供。劳荣枝的行为属于否认型翻供,对于故意杀人罪部分她推翻原审供述的犯罪事实。从劳荣枝案的现有情况来分析,对于检方的部分发问,其既没有称之前是被刑讯逼供,也没有辩解是年久失忆而导致的,竟然回怼:你可以去问法子英。这种被认定为无理翻供的可能性较大,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惩罚。
2、一审适用3人合议庭审理劳荣枝案是否有程序上的瑕疵呢?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按照该规定,劳荣枝案一审采用7人合议庭比较合适,因为劳荣枝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更重刑罚,而且劳荣枝与法子英的共同犯罪无论是在当年还是现在,都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如果程序有重大错漏的,二审发回重审的概率就大了很多。不过,如果该案因此而发回重审,并不会对实体产生影响。
3、检方未起诉故意杀人罪,法院是否可以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最终判决的罪名未必会与检方的起诉保持一致,常见的是变更罪名,即起诉的是A罪,判决认定构成的是B罪。只要基本事实没有改变,证据确实、充分,这样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是,如果要增加罪名,至少要将此告知被告人及其代理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对此新罪进行辩论。本案中,一审法院不是是否给予了劳荣枝及其代理人充分提示,并引导了相关辩论的进行。
4、劳荣枝称自己没有杀人,而且是被法子英胁迫的,她是否构成从犯?
主犯和从犯的主要区别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劳荣枝实施了杀人行为,但这并不妨碍主犯的认定。劳荣枝劳荣枝辩称法子英就是一只凶残的狼,而自己当年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所以她一直没有选择报警或者投案。这样的说法听起来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符合胁从犯的特征。
和法子英亡命天涯3年多时间里,她的行动是完全自由的,可是她却从未选择过报警,反而是与法子英共谋犯罪,甚至还表现出相当的积极主动性。所以,所谓的从犯大概率是与劳荣枝无缘的。主犯未必事事亲为,杀人就怕递刀的,躲在幕后也可能成为主犯。对于劳荣枝的说法,有网友反问:难道不是羊爱上了狼吗?
狼无疑是残忍的,而羊通常给人的感觉都是温柔善良的。随着本案二审的提起,对于劳荣枝当年是被迫还是自愿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争议越来越多。有人认为,在当年,像劳荣枝这样的漂亮女教师,选夫嫁人那是很轻松的一件事儿,嫁入官家或者豪门亦非难事。而她却选择和法子英这样的恶魔在一起,十有八九是被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到手的,当年很多漂亮姑娘就是这样羊入虎口的。也有人认为,劳荣枝善于伪装和演戏,她的很多荒诞过往,是无法解释的。她就是法子英的同谋犯,必须一死以谢天下。#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劳荣枝的辩护人是吴丹红律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有人对此案翻转的可能性产生了悲观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刚哥想说,法律是重证据和事实的,辩护人理论功底深厚反而更有利于将该案办成铁案。法子英是狼毋庸置疑,但劳荣枝也绝非是只温柔善良的“羊”。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虽然该案可能会被发回重审,但邪恶必将受到审判和严惩。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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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盗君(谢绝抄袭,所制作图片盗用必究)
标题:劳荣枝自称“傻白甜”,当庭推翻此前供词,哭称被法子英“侵犯”
劳荣枝二审开庭,案件的进展牵动着很多人的心。
在一审判决中,劳荣枝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时隔一年,此案终于迎来二审,劳荣枝为了“求活”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不得不说,劳荣枝这一年过得提心吊胆,不仅精神有些崩溃,人也肉眼可见地憔悴了许多。
由于对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不满意,劳荣枝的家人替她花钱重新聘请了新的辩护律师。
劳荣枝的家庭条件非常不错,哥哥姐姐相信妹妹是善良的,所作所为都是被法子英逼迫所致,愿意拿钱出来为妹妹“主持公道”。
不得不说,新律师还是非常厉害的,在二审中,劳荣枝推翻了之前所有的供词,完全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将罪责全都推到了法子英的身上。
要知道法子英已经伏法20多年,当初被抓时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没有将劳荣枝给供出来。
如今劳荣枝将责任全都推到“不能说话”的法子英身上,不得不说她的“精明”。
劳荣枝二审没有选择回避,而是选择公开审理,并且知道旁听席有很多媒体,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出现在各大新闻平台。
没想到劳荣枝发言时第一句话则是强调自己48岁,从未整容。
这句没来由的话让不少人疑惑不解,但是她用这样的开场白一定有她的用意,毕竟这可是深思熟虑了一年时间的。
自从20岁跟了法子英之后,劳荣枝一直靠着依附男人而活,并且生活都非常养尊处优。
漂亮的女人最善于用自己的美貌来蛊惑男人为自己所用,一个女人最在乎最自信的无疑就是自己的年龄和外貌。
从一审到二审,劳荣枝一直用正面的词语自称:善良、正能量、当过义工、想要教书育人,想要帮助别人,傻白甜等等。
同时,她也将法子英描述成十恶不赦的样子,反衬出楚楚可怜的她都是被逼迫的,做的那些坏事都是有苦衷的。
不得不说劳荣枝很善于装无辜,这一次她愿意公开审理,估计也有着想蛊惑人心,让社会大众为自己发声的念头。
劳荣枝推翻了之前的供词,她表示除了“合肥案”的“小木匠”之外,并不知道法子英杀了人,直到2019年她被抓时才知道死了人。
劳荣枝表示其余几起案件,她要么没参与,要么是提前离开,因此并不知道后续情况,即便是参与的那部分也是被法子英胁迫的。
劳荣枝为了活命,完全摆出一副受害者形象,否定自己和法子英是“情侣关系”。
她自称被法子英侵犯导致2次堕胎,被其以家人的生命为威胁和他在一起,并被逼迫和他一起亡命天涯。
劳荣枝表示自己当时之所以不求助,是因为小时候被人摸了私处,妈妈听后让她不要宣扬,不然会影响名声嫁不出去。
在说到妈妈时,劳荣枝哭出了声,不知是情到深处,还是故意煽情。
劳荣枝表示并不喜欢法子英那种类型的男人,自称是传统的女人,是因为被法子英侵犯堕胎不敢声张,只得选择了认命。
为了活命,劳荣枝此次大打感情牌,推翻这段“亡命爱情”可谓是放手一搏。你相信她吗?她会成功吗?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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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上午9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继续开庭。
“她像昨天一样继续推翻了自己的供述,这次开庭像变了个人似的。”19日12时许,庭审告一段落,下午继续。走出法院的南昌案被害人熊啟义的弟弟熊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她就想保命啊,我的意见是赶紧拉去枪毙,我家死了三个人啊。”
▲8月19日,江西南昌,劳荣枝与法子英案中的南昌案被害人熊啟义的弟弟熊先生向媒体介绍庭审情况。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旁听人士杨先生介绍,上午法庭主要对常州案进行了质证,劳荣枝承认自己参与了绑架。“在质证过程中,劳荣枝多次提到法子英打她,其中两次有哭泣。”
杨先生介绍,法庭上,公诉人问劳荣枝为啥在各个城市走来走去,她回答说要看看大好河山。
南昌市中院审理查明,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二人共谋并分工,先后在南昌、合肥等四地共同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致7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潜逃,2019年其被警方抓获归案。2021年9月9日,该案一审在南昌中院宣判,劳荣枝数罪并罚被判死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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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天在文章说劳荣枝提出二审是在赌“死无对证”,看来我说的没错。
二审第一天,劳荣枝开始翻供:否认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指控。
二审第二天,劳荣枝在法庭上否认和法子英的情侣关系,声称自己被法子英强奸,而且做过两次人流,她说"自己很传统,单纯",被法子英强奸后,认为自己不是纯洁之身,就再也嫁不出去了。
重要的是法子英威胁她说“他犯了案,如果她法子英不和她一起走,就杀了她全家”(死无对证的说辞?)。在此前的审理中,劳荣枝一直在强调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这样的供词和“被胁迫”前后呼应。
通过这两天的审讯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劳荣枝在下一盘大棋,先是否认指控,接着说自己“被强奸”,再次强调自己“单纯”(一审中她说“我是温柔,善良,胆小的”),打造自己“鸡都不敢杀,怎么敢杀人的”的“傻白甜”人设。
在法庭说,她说自己是个“从未整过容”的“傻白甜”?
而她之所以和法子英在一起,是惧怕自己家人的被法子英报复才和法子英在一起,把自己的道德品质继续升华,用这一系列的“死无对证”的说法在给自己“被胁迫”提供支撑材料。
不知道劳荣枝这么说,被捕后还替劳荣枝开脱的法子英在地狱中作何感想。
根媒体报道,劳荣枝在二审中态度强硬,在接受检方询问的时候不配合,声称:“你可以去问法子英”。这不就是再搞“死无对证”吗,我感觉劳荣枝现抓住了“死无对证”这个救命稻草,在极力为自己解脱翻盘。
此前在文章中我说过,从公布的案件材料中,可以分析出,劳荣枝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她在一审时候在法庭说:“我阻止不了他(法子英)。”
劳荣枝的姐姐说,劳荣枝有证人,但这个刘姓证人因为受到威胁不敢出庭做证。这似乎有些可笑。在新证据这方面,据媒体说“劳荣枝或有新证据”。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二审:
第一,死无对证。
第二,劳荣枝翻供拒不承认罪行。
第三,劳荣枝拒不配合检方的询问。
我不懂法律,只看过劳荣枝案公布出来的材料,就目前的情况看,我感觉劳荣枝快把自己洗白了,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嫌疑人拒不认罪,检方又没有证据,而法子英早已不在人世,事情又过了二十多年,物是人非,难道劳荣枝最后会翻盘吗?
我看了网上的很多评论,网友高呼“杀人偿命”、“维持原判”,还有网友的看法和我一致“这才是真正的死无对证”,更有网友愤怒地说“我想知道是哪个律师昧着良心教她这么说的。”
还是那句话,法律是讲证据啊,但我始终忐忑不安,如果照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劳荣枝翻盘不是没有可能啊。如果真的翻盘了,那些遇害者的家属会作何感谢,他们怎么面对被害逝去的亲人呢?
对劳荣枝二审能否翻盘,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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