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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重庆高温村民穿棉袄钻山洞吃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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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高温村民穿棉袄钻山洞吃火锅:外面42度,洞里16度
    作者: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0 19:50
    快照:

    据时间视频报道,近日,重庆连日高温,巴南区丰盛古镇村民在山洞里穿着棉袄吃火锅,还搭帐篷避暑休息。

    8月20日,拍摄视频的当地村民说,山洞里常年只有16℃,非常凉快,空间也很大,每年夏天都进去乘凉,今年特别热,他们就组织在里面吃火锅。

    另据央视新闻20日报道,近期,重庆连续出现45℃极端高温,预计重庆大范围高温天将持续至25日。

    为啥今年重庆这么热?气象专家分析:1、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在川渝地区异常偏强;2、重庆地处四川盆地东部,地形作用使热量不易散发,热量堆积加剧了高温。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时间视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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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高温村民穿棉袄钻山洞吃火锅
    作者:白凡自媒体
    发布时间:2022-08-21 00:36
    快照:

    重庆高温村民穿棉袄钻山洞吃火锅#重庆的山洞真是个好地方!洞外42度,洞内16度。外面太热了,里面要穿棉袄才可以吃火锅,这就像冰与火的环境转换状态似的。

    有了这样一个凉爽的洞穴,夏天就没有必要冒险进入任何山谷或河流了。只是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山洞在重庆气温持续40多度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在16度左右,这座山上难道有雪冰吗?

    看了网友发的视频,基本上村里的人都去山洞避暑了。老年人有穿全身棉袄的,有些年轻人干脆上身就穿一件棉袄的也有,大家一起聚在山洞里吃火锅,真让人羡慕。这段视频是由重庆巴南区丰盛古镇的村民拍摄的,除了穿着棉袄在山洞里吃火锅,他们还在山洞里搭帐篷避暑。

    最近重庆气温较高,最高达到45度左右,还经常停电。有了这样的窑洞,可以说为全村节省了好多空调费用。这么好的地方,你们会不会也要去探索和打卡去呢?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关注我不会走丢,欢迎大家关注留言和讨论。你的互动是我最大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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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澄海人杜国庠和佛学
    作者:聆雨轩主人
    发布时间:2022-08-21 08:18
    快照:

    摘要:中国现代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思想家中,杜国庠是极少的对佛学有深刻理解的一位,以往对于杜国庠的思想研究,偏重在他的墨学、玄学、理学等研究领域,也包括杜国庠和他人合作编写的《中国思想通史》一书。事实上,杜国庠之受佛教影响,和其早年教育经历有关。正是因为对佛学理解深刻,杜国庠对于墨学、玄学和理学的研究更为得心应手,也促成他成为中国现代著名思想家。对比二十世纪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更可发现杜国庠对于佛学的认识是十分难得的。

    关键词:杜国庠,佛学,因明学、墨学、玄学、理学

    一、杜氏的早年经历和佛学积累

    佛学对于绝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的影响不大。杜国庠之所以受佛学影响,和其早年的经历很有关,杜国庠身上有着中国旧式文人的性格和气质。

    《莲阳杜氏十郎祖世系》载:

    据我莲阳先谱所载,基祖十郎公生于宋嘉佑八年癸卯(公元一○六三年),居福建莆田鹊巷乡,娶涵头李氏。神宗元丰年间,由闽徙潮。卜宅苏湾都南阳里。[1]

    杜国庠是莲阳杜氏后人。此谱提示杜国庠先人来自福建。据笔者在莲阳一带了解,当地在清末民初,有较浓郁的读书氛围。

    《汕头文史》介绍杜国庠早年情况:杜国庠(1889—1961年)出生于广东省澄海县莲阳乡兰苑村一个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晚清秀才,以教书谋生。……国庠天资聪颖,勤奋过人,入学的第一天就能只字不差地背诵《千字文》的开篇,先生极爱惜之。不几年,他已读了《诗经》、《论语》、《左传》、《公羊传》、《史记》和《古文观止》等大量中国古典文史名著,乡人传为佳话。[2]

    杜国庠早年师从吴贯因。据称,光绪三十一年(1905),当杜国庠只有16岁,就拜吴贯因为师,随吴贯因入澄海景韩书院就读。[3]

    吴贯因又名吴冠英,生于1879年,长杜国庠10岁。早年曾在家乡的私塾和澄海的景韩书院任教,1906年赴日留学,主修历史,返国后在北洋政府中任职,晚年历任东北大学、燕京大学教授,华北大学校长等。吴是有进步思想的学者,曾参加过同盟会。留日时结识梁启超并成为后者的好友和追随者。1912年回国后,与梁启超一起办过报纸,任过北洋政府的职位,并积极参与到当时的宪政大讨论中。[4]

    从以上情况看来,杜国庠出生于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的澄海,其父是前清秀才,杜国庠在早年就受到良好的旧学教育,其师吴贯因也是旧式文人。佛教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精神支柱之一,杜国庠原先受过旧学教育,后来受佛学影响是易理解的。

    笔者没有发现杜国庠留学前阅读佛书的记载,到了日本留学后,杜国庠受佛学的影响就较大了。

    1907年,杜国庠到达日本东京,就读于早稻田大学、东京第一高等预科学校和京都帝国大学。对中国古文献、文字学和印度佛学、因明学及东、西方哲学,均有广泛涉猎与研究,造诣颇深。[5]

    杜国庠本人追忆,在日本留学期间,他曾立下研究王阳明、并从王阳明“追溯到禅宗”之宏愿。他说:“在京都帝国大学留学,本来是想研究禅宗和王阳明的,但听了河上肇先生讲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由此接触并信仰了马克思主义。”[6]郭沫若对杜国庠了解较多,郭氏后来也指出,“他的志愿是研究经济学,但他对于哲学很感兴趣。当时有一位佛学大师桂馨谷先生在东京本乡讲《大乘起信论》,我和他一同听过讲。”[7]《大乘起信论》是一部十分重要的佛教论典,也是近代中日佛学大家论争焦点。

    杜国庠在早稻田大学读书时的情况,因资料所限,可了解的并不多。较有意义的事情是:

    第一,出于对知识的饥渴,杜国庠利用课余时间,广泛阅读中外经典。为了更好地理解古籍,他主动地学习清人的考据训诂之学,《说文解字》以及刚刚流行的甲骨文研究都是他所涉猎的范围。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旁听国学大师章太炎在东京举行的有关文字学的系列演讲。

    第二,赴日不久,杜国庠即获赠梁启超的《德育鉴》一书。他为书中所介绍的功过格所吸引,并开始尝试实践宋明儒的修身方法,始起一善念投一黄豆,起一恶念投一黑豆,月终进行总结,用以鞭策自己。他后来虽然因为理学家们言人人殊、莫衷一是而放弃了那些修身方法,但王阳明的《传习录》却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为了弄清楚王阳明的思想来源,他进一步上溯到禅宗和佛教的其他一些流派。这些阅读和思考在当时可能只是出于一时的兴趣,或者出于某种修身实践的目的,但从最终结果看,它们都成了他后来哲学史研究的一种准备工作。[8]

    章太炎和梁启超均是近代名震天下的国学大师,两人对于佛学的造诣很深。杜国庠在章太炎、梁启超的过程中,接触佛学也是可能的。

    总之,杜国庠留日之前,已经有了坚实的传统中国文化基础,到了日本后,受众多来自中国的著名文人和日本佛学者的影响学习佛学,就是必然了。

    二、佛学推进杜氏的因明学、墨学研究

    虽然杜国庠没有关于佛学的专门论文或专著。但因明学和佛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杜国庠对因明学的深入了解,足证他对佛学的理解不同一般。

    关于杜国庠对因明学的研究,可见的是他的二篇论文:《关于“因明”》和《“因明”没有脱离认识论的立场》。

    在《关于“因明”》中,杜国庠指出了“因明”的概念、分类、特点,以及和佛学关系。现举该篇杜国庠所理解的因明学和佛学的关系若干:

    杜国庠指出“因明”的概念:

    “因明”是印度的逻辑。自唐玄奘大师(公元596—664年)传入中国(贞观二十一年,即公元647年于弘福寺承诏译出《因明入正理论》),迄今一千三百有余年,虽没有普遍流行,但确已构成中国佛学的一部分,为释家所乐道。而且它在印度产生极早(可溯源于佛教成立之前),和中国先秦的逻辑一样,颇富于认识论的因素。[9]

    杜国庠提及“古因明”和“新因明”的分类:

    所谓足目所创作的因明,已具“五支作法”,通称“古因明”;后来经佛家陈那的改革,才定为“三支作法”的“新因明”。就古因明已具那样的齐整的论式看来,大抵足目之前,已流行过长久的辩论;不然便是足目以后,学人有所创见都被累积于他的名下,好像中国古代文字的演进都视视为苍颉一人所创造一样。[10]

    杜国庠指出了因明学的演进,还有因明学的逻辑特点:

    第一,因明发生于佛教成立以前(足目),而改进完成于释迦以后(陈那约生于释迦入灭一千年)。第二,佛教方面在陈那之前,世亲已吸收瑜伽论以来的因明和正理派的论理学说,给与“因”的三相说以基础,而使论理学的性质一变。及陈那出,始改五支为三支,到了他的弟子的《因明入正理论》,而因明的规模遂大体具备了。《因明大疏》说“因明论者,源唯佛说”,是不为无因的。

    每每有人拿因明去和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相提并论,实则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三段论法是演绎逻辑,而因明则大体说来是介乎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之间。从其历史的发展说,是朝着归纳逻辑走的。在这里,因明(尤其是新因明)不同于形式逻辑只论形式,不管内容,在其“因”的三相说中无法不顾到事物实在情形的;也在这点,它是富于认识论的成分的。[11]

    杜国庠提及佛学大匠陈那对因明学的贡献:

    古因明立九句因以判别因的正否,本来已重视因;而陈那的新因明,更推进一大步,把因的地步提至最高。[12]

    杜国庠还指出新因明的知识论特点:

    由上举《因明入正理论》(可作为新因明的代表作)看来,新因明虽由佛教弘教的立场,把立破论放在知识论之前,同时不免有其限界,但它的知识论却颇平实:(一)它的量论,只举现量及比量,把所谓“圣教量”(经典之类)包括于比量里面,不别设项目;(二)它说现量,但举“五识”(感性认识),《大疏》扩大范围,实超越论旨;(三)它主张比量推知,必有现量为根据,换句话说,就是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这些优点,都可以说是古代逻辑思想所同具的。中国先秦的逻辑思想这样,印度的因明也是这样的。[13]

    另一篇关于因明学的论文是《“因明”没有脱离认识论的立场》,在此文中,杜国庠主要说明因明学和认识论的关系,也涉及因明学和佛学的关系。以下举其中若干论述。

    杜国庠强调,因明学没有脱离认识论立场,因明学进入中国是经由佛学者努力:

    “因明”为印度五明之一,约略和现今的逻辑相同。什么叫做因明?“因”,是指宇宙万有的所以然之故,人们所据以主张一个论旨的。“明”,是通彻这种“故”明了无碍,所以叫做明,含有学术的意义。——因明这种逻辑有许多特点,最值得注意的是它没有脱离认识论的立场。

    《因明入正理论》,印度因明改革者陈那的弟子商羯逻主著,唐玄奘带回来译成华文,他的弟子窥基根据师说作《因明入正理论疏》(即所谓《大疏》),成为国人研究因明的重要典籍。[14]

    杜国庠更指出因明学和佛家的联系:

    由此可见,因明没有脱离认识的立场,无论从它整个的体系上说,或者从它的推理过程上说,都可能找到证据。所以,注重因明的“相宗”,能够有那样接近科学的唯识心理学的知识。客观现实的发展是辩证的,在佛家能有这样的见解,并不希奇。禅宗盛行之后,因明终归衰歇,连因明的书籍也一时绝迹了。此中消息,耐人深思。[15]

    从以上二篇论文可以发现,虽然杜国庠关于因明学的著述不多,但这二篇论文涉及了因明学的很多重要方面,并且杜国庠提出了有重要研究意义的话题:“禅宗盛行之后,因明终归衰歇,连因明的书籍也一时绝迹了。”从这二篇论文中,也可以看出杜国庠关于因明学和佛学的关系,是了解较为彻底的。因明学的研究离不开对佛学的了解,这是问题的实质,如上文中的陈那,就是后期印度佛教的唯识学大师,玄奘和窥基也是中国的唯识宗大师。

    杜国庠是墨学研究的权威,对因明学的掌握推动了杜氏的墨学研究,他指出:关于形式逻辑能不能够引起认识作用这个问题,在我国先秦诸子——尤其是墨家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印度逻辑——“因明”,也是肯定的;甚至希腊的古逻辑家,形式逻辑的首创者亚里士多德自己也没有怀疑过逻辑能够获得新知。[16]

    用比较的视角,对比墨学、因明学和西方的形式逻辑,体现了杜国庠对于逻辑的偏爱。以下附带提及因明学的研究情况。

    汉地因明的传播,大盛于玄奘。窥基之后,慧沼、智周、道邑、太贤等人,相继弘扬因明。会昌禁佛,晚唐五代,兵戈扰攘,因明疏记,世解讲习,其书亦隐晦不传。直至清末,杨仁山于日本复得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刻版流通,研习因明之风渐苏。民国以来,谢无量、太虚、吕澂、熊十力、虞愚、唐大圆、周叔迦、法峰、陈望道、陈大齐等硕学蔚起,博采古方的逻辑学、名辩、归纳等方法,与因明互相参照,因明学因此应时代学风而继传不坠。

    然而,从历史上看,因明传入我国汉地,不及西藏完备而普及,而且传入后的研究与应用,亦远远不及日本兴盛。[17]

    1900年左右,东方“古典量论”的纯粹格局已被打破,伴随着西方学者以西洋哲学、逻辑学为基础而形成对“古典量论”的解释系统,已然开启了“现代量论”的内在里程。亦就是说,在1900年以前的“古典量论”终结之后,“现代量论”实质即是独立于“印藏系统”、“汉传系统”之外的“欧洲系统”,亦即“现代量论”与欧洲现代哲学、逻辑学同步,可谓有什么样的欧洲哲学逻辑学就有什么样的“现代量论”阐释模式,“现代量论”不过是欧洲现代哲学、逻辑学在“古典量论”中的一种投射而已。[18]“古典量论”包括印藏“量论”传承与汉日“因明”传承,此一学问体系延续千余年之久。

    总之,近代之后,西方人对于因明学的研究取得强势地位,受西方学者影响,日本人对因明学的研究也取得长足发展,甚至出现武邑尚邦、宇井伯寿等世界名家。正是在西方、日本因明学研究占据优势的背景下,中国学者对于因明学的研究显得弥足珍贵,而杜国庠正是二十世纪因明学研究的中国学者之一。

    三、佛学推进杜氏的玄学研究

    所谓玄学,是流行于魏晋时期的学问,受到老、庄、易学的影响很大。杜国庠在《魏晋清谈及其影响》中,提及了佛教和玄学的关系,以下列举若干。

    杜国庠指出,玄学为佛教准备了温床,六朝时期以外典(儒道经籍)来说明内典(佛教经论)的奥义:

    清谈=玄学的影响,举其大者,约有三点:第一,它为佛教准备了温床,第二,它为道学埋下了种子,第三,它助长了后来士大夫的所谓明哲保身的乡愿风习。

    佛教传来,佛徒与谈士,过从日密,清谈自然不免要受些影响,但在初期,所受实不如所予之多。因为玄学盛行的结果,“无”的本体意义,已为一般谈士的“口实”,对于佛教的“空”义,已经准备好了接受的素地(而清谈发展的社会条件,也适合于大乘空宗的生长)。因此,佛教在东晋南北朝时便采取“格义”的形式而普及于当时的思想界中。所谓格义者,就是以外典(儒道经籍)来说明内典(佛教经论)的奥义。汤用彤先生便如次地规定说:“格义者何?格,量也。盖以中国思想,比拟配合,以使人易于了解佛书之方法也。”(《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卷)这里所谓中国思想(也即外典),虽也杂采一般经传,但主要的却是经过了清谈化的易老庄的思想。[19]

    杜国庠还举出了《高僧传》中慧远的例子,说明“格义”的事实:

    “远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义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是后安公特听慧远不废俗书。”(《慧远传》)

    这就是说,佛教到了相当普及之后,曾经力求独立,禁止采用格义,但终因事实还需要“俗书”(指《庄子》之类),故安公特许慧远引用。这类痕迹,在初期佛教经论,随在可见。[20]

    杜国庠的另一论文《魏晋南北朝的社会经济及其思想动向》指出了玄学和佛学互相推进的关系。

    所谓清谈玄学,从其内容说来,不外是“老庄”之学(尤其是庄学)和名辩的结合;所以清谈家都以善谈“名理”知名,名即名辩,理指老庄;倒是道地的“国货”。《易》在三玄之中,实际已经老庄化了,算不得有力的因素。而清谈玄学的流行,早已为后来输入的佛教铺平了道路。虽然,它也从佛教中吸收了不少的谈资,但同时,魏晋南北朝(尤其是后期)的佛教也染了不浅的玄学色彩。不但当时僧人也仿效着竹林七贤的“题目”,标榜着沙门的七贤;尤其重要的,就是所谓“格义”。[21]

    杜国庠还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角度,说明大乘佛教和南北朝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

    大乘佛教的转植,固也和其当时传来的经典与中国的玄学风尚有关,然而重要的还是南北朝的社会经济恰是便利于它的成长的温室。[22]

    四、佛学和杜氏的理学研究

    了解佛学对杜国庠理学研究也有很大帮助。理学和心学关系密切,杜国庠看到了佛学和理学、心学之间的联系。他指出:

    凡是一个时代的思想,都有它的来源,也有它的去路。它留给后代的影响,往往至于数十百年。例如宋儒的理学,单就思想本身上说,它有输入中国很久的佛家思想做它的基础,同时有千余年的儒家思想的传统;所以,理学一旦建立以后,卒之支配了宋元明三朝达五百余年(一○五○——一六○○之久),而且和科举结合在一起。[23]

    中大的姜伯勤教授也提及杜国庠关于明清广东思想认识的观点:

    天然禅师的成就以明代以来陈白沙、湛若水的心学和憨山大师的禅学传统为背景。明末憨山大师曾来粤,著《首楞严经悬镜》。杜国庠先生曾提醒过我们要重视明代东莞人陈建的《学蔀通弁》,该书怀疑陈白沙与湛若水之学为禅学。[24]

    上述的天然大师是清初广东著名禅僧,陈白沙、湛若水是明代著名广东思想家。

    然而,杜国庠对于理学的研究,更多是通过批判冯友兰、熊十力等新儒家来体现的。

    杜国庠批评新儒家的文章总共有两组,一组是四篇专题论文,包括《论“理学”的终结》、《玄虚不是中国哲学的精神》、《玄虚不是人生的道路》和《评冯友兰的新形上学》。正如题目所示,这几篇都是批评冯友兰的。另一组是几篇读书杞记,如《六经注我》、《不可破句读书》、《断章取义》、《譬喻》等,讨论的对象则是熊十力的著作。[25]冯友兰是杜国庠的主要批判对象。

    针对杜国庠的批判,冯友兰的反应是:“在四十年代,我的每一部书一出来都受到当时的进步人士的批判。我们当时对于这种批判,一概不理,也不答辩。我当时想,他们不懂,我同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语言。”[26]

    虽然杜国庠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以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批判冯友兰,双方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但解读杜国庠对于冯友兰的批判,仍然可以看出佛学对于杜国庠理解新理学的作用。以下据杜国庠的《评冯友兰的新形上学》情况分析之:

    杜国庠仔细分析冯友兰在《新原道》、《新原人》中说的“新理学”:

    “在中国哲学史中,先秦的道家,魏晋的玄学,唐代的禅宗,恰好造成了这一种传统(即所谓“不著形象,超乎形象”的传统。——素)。新理学就是受这种传统的启示,利用现代新逻辑学对于形而上学底批评,以成立一个完全‘不着实际’底形上学。

    “但新理学又是‘接着’宋明道学中底理学讲底。所以于它的应用方面,它同于儒家的‘道中庸’。它说理有同于名家所谓‘指’。……它说气有似于道家所谓道。……它说了些虽说而没有积极地说甚么底‘废话’,有似于道家,玄学及禅宗。所以它于‘极高明’方面,超过先秦儒家及宋明道家。它是接着中国哲学的各方面的最好底传统,而又经过现代的新逻辑学对于形上学的批评,以成立底形上学。它不着实际,可以说是‘空’底。但其空只是形上学的内容空,并不是其形上学以为人生或世界是空底。所以其空又与道学(当是“道家”误植。——素),玄学,禅宗的‘空’不同。它虽是‘接着’宋明道学底理学讲底,但它是一个全新底形上学。至少说,它为讲形上学底人,开了一个全新底路。”(第一一三至一一四页)[27]

    杜国庠并分析《新原人》中的“新理学”:

    在《新原人》中冯氏又援引佛家的“证真如”或道家的“得道”为证,说“‘证真如’的境界以及‘得道’的境界,都是所谓同天的境界。”(《新原人》都九七页)但是佛家的所谓“真如”与道爱的所谓“道”,都是指所谓“本体”说的(所谓“本体”是有内容的,不是形式的。——素)。所以在“理论”上到了“证真如”和“得道”的境界,精神与本体合一,便算“证”了“得”了,虽然实际没有所谓本体,但话还说得过去。[28]

    概言之,杜国庠对新理学的批判建立在其了解佛学的基础之上。虽然杜国庠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身份批判冯友兰的思想,但杜国庠绝非是武断用事。

    五、杜氏对佛学的执著

    有关佛学对于杜国庠思想研究的影响,笔者还可举出三例。

    其一,关于近代康有为思想的研究,杜国庠指出,康氏《大同书》受佛学影响。

    康氏最理要的著作有三种:第一为《新学伪经考》,证明刘歆所争立博士的经传如《周礼》《逸礼》《左传》及《诗》之毛传,都是“伪经”,都为帮助王莽,故谓之“新学”。二为《孔子改制考》,说明六经都是孔子所作,以托古改制。不但孔子这样,周秦诸子的著作,都是托古改制的。三为《大同书》,则为自己的创作,以春秋三世之义说《礼运》,谓“升平世”为“小康”,“太平世”为“大同”,并杂以佛学及当时所能得到的西洋思想和知识,而贯以自己的理想,以成其一家之言的(参看《清代学术概论》)。[29]

    其二,关于六朝范缜的研究,体现于杜国庠的论文《范缜的唯物思想:关于他的〈神灭论〉的考察》:

    六朝齐梁之际,正当第五世纪末叶,佛教在中国渐渐兴盛起来。当时南朝君臣多皈依崇奉释教,独范缜盛称无佛,他写了一篇《神灭论》。史载“此论出,朝野喧哗”。竟陵王子良及梁武帝发动了许多僧俗去驳难他,始终没有使他屈服。这固然是由于他个性的坚强,但也未尝不由于其立论的正确。后来,他的名论的全文,不但借萧琛的驳论——《难神灭论》——而保存(《资治通鉴》仅引了它三十五个字,《南史》《范缜传》也仅引用一百零一字),而且还靠着释僧佑所辑的《弘明集》而流传到现在,这也许是他的论敌们所没有料到的。[30]

    其三,关于《中国思想通史》的编写:

    《中国思想通史》是一部系统完整且具特色的关于中国思想史的著作,共五卷六册,二百六十万字。1946年春季,侯外庐先生与杜国庠、陈家康、赵纪彬先生一起拟订了关于写作《中国思想通史》的计划。1947年6月,《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出版,作者为侯外庐、杜国庠、赵纪彬先生。1949年《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二卷、三卷在上海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除原有作者外,增加了邱汉生先生。[31]

    在《中国思想通史》这部著作中,很多重要章节是杜国庠执笔,如关于墨学、玄学的部分。关于佛学对杜国庠墨学、玄学的影响,上文已经提及,在此不再赘述。

    解放后,杜国庠大量精力放在行政工作上,削弱了他的学术研究精力。古稀之年,杜国庠还有编辑《中国逻辑史》、《中国佛学概论》和其他论著的计划,可惜心愿尚未实现,便被病魔夺去了生命。[32]

    余论:杜氏佛学造诣的不同凡响

    如果将杜国庠和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思想家相比,杜国庠对佛学的造诣无疑十分引人注目。20世纪中国绝大多数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对于佛学不屑一顾,以李大钊为例,他和杜国庠一样,都生长于晚清,旧学根底深厚,都留学日本。在李大钊短暂的一生中,他留下了很多著作,可谓著述等身,但笔者没有发现李大钊关于佛学的任何论文或著作。

    据《李大钊年谱》:李大钊自述:“幼时在乡村私校,曾读四书五经。”“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李大钊刚七岁,爷爷李如珍就送他到本村西头谷宗海家的学馆去读书。启蒙老师单子鳌是大黑坨村北黄瓜口村人。单老先生是前清秀才,由于学识品德著称乡里,被谷家延聘为家馆塾师。”[33]

    李大钊早年就学于永平府中学堂。出校门向南行上百步远,即是正对相距较近的南门和西门的十字街口,街口正中耸立着一座刻有金大定十一年(1171年)撰写的《平州石幢记》的尊胜陀罗尼经石幢。据传,这座经幢始立于唐代,堪称卢龙历史的象征,八棱六节,雕饰精美。“稍有闲暇,李大钊很喜欢到经幢那里散心,发点思古之幽情。”

    当时,永平府中学堂像大多数新改办的学堂一样,还没有完全脱离旧有的教育轨道,在课程安排上采取新旧结合的办法,主要教授两类课程:一类是中学,包括经学、文学、史学和“通考”之类的“政治学”;一类是西学,包括英文、数学、外国地理和历史、格致学、外国近代政治学和体操等。[34]

    虽然李大钊出生于前清,且受过旧式教育熏陶,但李大钊对于佛教的兴趣微乎其微,笔者查阅部头很大的《李大钊年谱》,他对佛教的兴趣只限于“到经幢那里散心,发点思古之幽情”。

    1922年(民国11年,壬戌,此年李大钊三十四岁,)6月,非宗教大同盟出版《非宗教论》一书,收集了三十多篇论文,多为名人所作,系反映当时思想战线的革命文献。其中收有李大钊的《宗教与自由平等博爱》,署名李守常。[35]

    有关李大钊对于宗教的文章,笔者所查只有上面一篇,并且是以批判的形式对待宗教的。也许有人认为,李大钊逝世早,故对佛学的著述来不及,真实的情况是,李大钊就义时,已经著述等身。从李大钊生前的著作思路推测,即使假以时日,他也不会对佛学如何用心。

    李大钊作为大学著名教授,对佛学的态度如此不屑,一般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更加不用说了。诚然,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不屑了解佛学,和马克思、列宁将宗教视为“毒害人民的鸦片”有关。

    另一方面,中国的宗教国情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德国,也不同于列宁所处的俄国。中国历史上一直是多种宗教并存,各宗教基本上能相互宽容,不存在一种在全国范围始终占绝对优势的宗教;中国封建时代的宗教势力向来是依附于世俗的皇权;除了在局部地区如西藏出现过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外,中央政权在政治上基本上是能够控制宗教的;从未有任何一种宗教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过统治地位。这种情况决定旧中国宗教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阻碍远比基督教对德国和俄国的阻碍小得多。[36]

    正是因为佛教不会影响中国革命的进程,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不必对佛学过分关心。如杜国庠这样深入了解佛学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少数的例外。诚如一些人指出的,杜国庠探涉的学术领域十分宽阔,在政治、经济、哲学、文学、古文献、佛学、逻辑学、因明学等方面,都具有高深的造诣。[37]佛学对于杜国庠而言,是他作为百科全书式学者的研究组成部分。虽然因为时间和精力问题,杜国庠没有来得及撰写出专门关于佛学的专著,但佛学对他的深刻影响随处可见。

    ——本文载于《广东佛教》杂志,作者是中大史学硕士,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1]杜之进等篡修:《莲阳杜氏十郎祖世系》,1994年,排印本

    [2]陈训先:《杜国庠早年事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汕头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汕头文史》第六辑,汕头:广东汕头印刷厂,1989年,第87页

    [3]张永义:《大事年表》,《墨者·学者·革命者:杜国庠》,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

    [4]张永义著:《墨者·学者·革命者:杜国庠》,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

    [5]1989年,第87页

    [6]1989年,第87页。陈训先在此引用了姜伯勤的论文《论杜国庠与河上肇》中的说法。

    [7]2009年,第12页

    [8]2009年,第10、11页

    [9]杜国庠:《关于“因明”》,《杜国庠选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94页

    [10]1994年,第395页

    [11]1994年,第396页

    [12]1994年,第399页

    [13]杜国庠:《“因明”没有脱离认识论的立场》,《杜国庠选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03页

    [14]1994年,第404页

    [15]1994年,第407、408页

    [16]杜国庠:《该怎样看待墨家逻辑》,《杜国庠选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75页

    [17]妙灵:《真如·因明学丛书总序》,[日]武邑尚邦著;顺真、何放译:《佛教逻辑学之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页

    [18] [日]2010年,“译者序言”,第2页

    [19]杜国庠:《魏晋清谈及其影响》,《杜国庠选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42页

    [20]1994年,第342、343页

    [21]杜国庠:《魏晋南北朝的社会经济及其思想动向》,杜国庠文集编辑小组编:《杜国庠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35页

    [22]1962年,第336页

    [23]杜国庠:《戊戌变法运动的思想侧面》,杜国庠文集编辑小组编:《杜国庠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年,第 455页

    [24]姜伯勤:《第十七章:明清之际岭南禅学与南方文化》,《石濂大汕与澳门禅史:清初岭南禅学史研究初编》,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592页

    [25]2009年,第105页

    [26] 2009年,第104页。转引自冯友兰:《三松堂自序》,第6章

    [27]杜国庠:《评冯友兰的新形上学》,杜国庠文集编辑小组编:《杜国庠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437页

    [28]1962年,第439页

    [29]1962年,第463页

    [30]杜国庠:《范缜的唯物思想:关于他的〈神灭论〉的考察》,《杜国庠选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50页

    [31]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再版说明”,第1页,

    [32]黄学盛、熊泽初:《杜国庠传略》,中共汕头市委党史办公室、中共澄海县委党史办公室等合编:《杜国庠同志诞辰一百周年纪念专辑(1889年4月—1989年4月)》,1989年,第13页

    [33]朱文通主编:《李大钊年谱长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81、82页

    [34]2009年,第106、107页

    [35]2009年,第372页

    [36]龚学增主编:《宗教问题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37页

    [37]1889年4月—1989年4月)》,1989年,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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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中,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作者:知产力
    发布时间:2022-08-2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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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务中,前两种类型的任务发明一般与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等联系较多,而容易引起(原单位与离职员工)相关权属争议的纠纷主要集于离职员工作出的任务发明以及借助型职务发明两类职务发明的情形,故本文依据上述有关“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并结合《民法典》有关“职务技术成果”的规定,对(离职员工的)职务发明诉讼认定要点、相关权属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基于职务发明权属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等若干实务问题略作展开探讨。原题 | 对于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问题探析作者 | 郭舸源 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

    目录一、概述(一) 关于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二)我国职务发明权属纠纷的现状二、关于职务发明诉讼认定要点(一) 主体要件(二) 职务要件(三) 时间要件(四) 关联要件(五) 关于技术方案的技术比对标准三、 基于职务发明权属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一) 可能引发当事人损害的情形(二) 法院支持损害赔偿的类型以及赔偿范围(三) 法院不支持损害赔偿的情形(四) 向当事人释明需另案起诉的情形一概述

    (一) 关于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以下简称“职务发明”),据此,职务发明可被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雇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的任务发明,另一类是雇员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方便起见,本文将该类型的职务发明简称为“借助型职务发明”),《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第十二条则在《专利法》的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将任务发明区分为下述三种情形: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在司法实务中,前两种类型的任务发明一般与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等联系较多,而容易引起(原单位与离职员工)相关权属争议的纠纷主要集于离职员工作出的任务发明以及借助型职务发明两类职务发明的情形,故本文依据上述有关“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并结合《民法典》有关“职务技术成果”的规定,对(离职员工的)职务发明诉讼认定要点、相关权属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基于职务发明权属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等若干实务问题略作展开探讨。

    (二) 我国职务发明权属纠纷的现状

    从统计数据上看,职务发明在我国授权的专利成果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仅从2021年的专利授权数据上看,我国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8.6万件,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专利授权56.5万件,占96.4%;非职务发明授权2.1万件,仅占3.6%[1]。而从同比增长速度看,职务发明的增长速度还要领先非职务发明10个百分点以上。

    在现实情况中,员工在原单位从事相关研发工作时,基于原单位任职期间的任务成果或物质技术条件而获得新的研发成果,在离职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一步研发取得技术成果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对该技术成果的归属存在认识分歧,加之往往离职员工所在的新工作单位与原单位可能构成一定的竞争关系,从而使得因职务发明导致原用人单位与离职员工诉诸法庭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显示“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中职务发明纠纷占比最高。如何理解诉争发明与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相关’、如何把握诉争发明是否‘主要利用’原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系此类案件的主要争议点”。[2]

    职务发明,又被称为“员工发明”(Service Invention, Employee Invention, On-duty Invention),与我国情况类似,许多发达国家的职务发明占比均达到了90%以上。各国专利制度之所以普遍引入“职务发明”这一概念,仍是主要基于专利权制度平衡原则的考虑,由于当今绝大多数发明创造都是得益于单位(企业、学校、研究所等)作为组织者或者物质技术条件的提供者才得以实现,既然职务发明作为单位投入有效主导管理、物质技术条件与发明人智力投入共同的结果,必须兼顾双方的利益、调动双方的积极性才能起到持续鼓励创新的积极作用。

    而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职务发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即《民法典》的“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本文姑且对”发明人”这一概念采用与《民法典》所称的“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一致的内涵,指对技术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并非仅仅挂名)劳动力价值实现的过程,作为雇员发明人既已获得任职期间的劳动报酬,就不能再主张同时占有任职期间的相关劳动成果,这体现为“雇员自身技术能力产出的智力成果”与“雇主单位支付报酬以实现对雇员劳动成果占有”之间的交换关系。同时,技术研发活动本身具有连续性的特点,特别是任务发明还体现了单位作为主导者的创意贡献,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相关技术成果较容易随着雇员转入新单位而使得原单位承担已投入各项资源的损失,故强调职务发明的属性与认定规则,有利于充分保护原单位与研发成果原本的关联性。

    二关于职务发明诉讼认定要点

    关于职务发明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主,个别情况下会涉及到《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等关于“职务技术成果”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职务发明”相关纠纷诉讼中的审理依据基本以《专利法》第六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第12条的规定为准,为了更好地聚焦于这一纠纷类型,故本文将主要探析离职员工的“任务发明”与“借助型职务发明”这两类职务发明的权属纠纷诉讼情况。

    通过对最高院相关案件审判结果的梳理后,笔者沿用其对职务发明尤其是“任务发明”提出下述认定条件,包括:

    1、作出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曾是主张权利的原单位员工;

    2、该员工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3、发明创造是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

    4、发明创造的内容与该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因此,综合相关法律规定与上述司法审判观点,笔者将职务发明分解为主体要件、职务要件、时间要件、关联要件这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也即认定职务发明的前提条件)分别予以探讨。

    (一) 主体要件

    《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求主张职务发明的原单位应与发明人(离职员工)之间应存在劳动关系或临时工作关系,这就使得部分案件纠纷的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涉及单位是否符合职务发明归属的主体要件,如下述几种情形:

    1.原单位与发明人(离职员工)之间仅存在合作关系,则不符合职务发明权属的主体要件。

    如果单位与发明人仅存在合作关系(技术咨询、技术委托开发、技术合作开发等),则需要结合当事人双方的具体约定,如乐尔公司与多维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二审)【(2020)最高法知民终1258号】一案,最高院认为:职务发明的权属应归于单位的根本原因在于,产生该职务发明的创造性劳动的支配权属于单位。……如果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关系,仅仅是一般的合作关系,发明人并未让渡对自己的劳动支配权,则没有理由将该不属于单位支配的劳动所创造出的技术成果,归属于该单位。

    2.离职员工涉及多个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权属关系认定。

    如果多个单位对同一离职员工的发明创造提出属于本单位职务发明的主张,则法院不会拘泥于任职时间与发明创造完成时间的重合度等表面主体资格,而会侧重于考察、比较各单位提供的案涉发明创造与各单位本职工作或物质技术条件关联关系的证据,如优凝公司与河海大学纠纷案【(2008)宁民三初字第122号】,法院经过对两单位当事人提交的项目记录、发明人工作记录、相关设备使用记录等证据的比对后,认定与发明人存在更早工作关系的河海大学更符合案涉职务发明的主体要件。

    3.在个别情况下,还会发生发明人与单位之间出现劳动合同签约主体与实际用工主体并不一致的情况,比如甲乙两关联企业之间可能会共同维持雇员A与甲企业劳动关系不变而在乙企业开展实际工作,这就导致相关职务发明实际是为了完成乙企业的工作任务或是主要领用乙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才得以完成,在此情况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本意可知,职务发明认定重点在于单位对于发明创造的组织或物质技术贡献,故应该充分考察关联企业与案涉发明创造的关联关系,应认定仅具备名义劳动关系而未介入相关任务安排或者未提供相关技术物质条件的单位,不具备主张职务发明的适格主体资格。在这一情况下,由于甲乙两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可能会形成一致意思表示或提供相关证明,将职务发明归属于其中某一方,对此,笔者认为如果没有明显予以否定的情形,则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约定优先为原则,参考《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允许两个关联企业 对“职务技术成果”归属予以协商确认。

    (二) 职务要件

    首先可结合劳动合同或工作手册等,以确认案涉发明创造与发明人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相匹配,如可以结合原单位的主营业务范围与发明人的工作职务以认定发明创造内容属于发明人正常工范围内能够合理接触的内容。

    其次,可以结合发明人在原单位的具体工作记录,以确认案涉发明创造与发明人的工作内容在具体技术内容上实际相关,比如能证明发明人参与相关技术内容事项工作的书面记录、发明人往来工作邮件、工作底稿、项目交付物等。

    如“深圳市斯超威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某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198号】一案,法院即认为“刘某进入斯超威公司之后,一直任职于该公司销售业务岗位,这些工作内容与技术研发有明显区别,斯超威公司提交的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刘某的本职作中包括技术研发。其次,专利法中规定“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含义则应是单位交付的除本职作以外的其他任务,般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任务。单位作为分配任务的主动方,理应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事实。在本案中,斯超威公司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曾经分配过技术研发任务给刘某。综上,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本职工作中包括技术研发,诉争专利与刘某在斯超威公司工作期间的本职工作或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三) 时间要件

    对于任务发明而言,原单位的主导工作往往对于发明创造较为关键,由于发明创造的研发工作往往具有持续性,离职员工在原单位从事的研发工作任务,可能延续到新单位才会转化为相应的专利成果,《专利实施细则》从支持研发人员正常流动,保障劳动者的择业权同时又保证原单位的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离职员工的任务发明设定了一个合理时间上的隔断标准,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一般会据此将离职员工与原单位劳动或人事关系终止一年内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认定为职务发明。这一规定的现实意义在于充分考虑了技术研发所具有的连续性特点,因为实践中,员工在原单位从事相关研发时,基于技术认知和专业素养获得新的研发构思,在离职后进一步研发取得成果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离职时间不超过一年”的这一时间要件对于认定任务发明作为原单位“职务发明”时十分关键,可以发挥“一票否定”的作用。例如,在“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赖远强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二审)”【(2020)最高法知民终590号】一案中,最高院即认为,对于“涉案发明创造是单位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在新单位作出的发明创造”,应直接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来确定涉案发明创造的归属,“无需审查涉案发明创造是否属于执行新单位的工作任务或利用了其物质技术条件”。

    但是,对于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而成就的职务发明而言,则需要另当别论。对于这类借助型职务发明,一方面不能仅依据单位与发明人结束人事/劳动关系在1年内就被当然认定为职务发明,尚需通过证据进一步认定或合理推定为主要利用了原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例如在“深圳市斯超威科技有限公司与刘飞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案”【(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198号】中,广东高院认为“原审法院仅以认为诉争专利系(离职员工)刘某离职后一年内作出为由认定职务发明创造。这一认定曲解了专利法中有关职务发明创造的立法本意,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员工的技术背景、任职岗位、工作任务、是否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和离职时间等因素,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专利都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原审法院对这一问题论述不当”。另一方面,对于发明人从原单位离职超过一年的发明创造,也不能当然就否定其职务发明,比如正常情形下,发明人从原单位离职后就难以再利用原单位提供的“物质条件”,但作为“技术条件”的原单位商业秘密一旦为发明人所获悉并在研发活动中利用,则难以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正如有学者指出,“发明人在离开本单位后,也可能利用原单位的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完成或者参与完成发明创造”[3]。因此,对于发明人“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结合具体情况,不必然受到发明人在职及离职后一年内的时间限制。如“陈鸿奇与汕头市光华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专利权属纠纷(二审)”【(200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58号】案中,法院认为“如果这些技术被证明属于光华公司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而且被陈鸿奇用于自己的发明创造时,光华公司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并且不受陈鸿奇离职是否超过一年的限制”。

    (四) 关联要件

    对于职务发明的关联要件认定,按照涉案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任务发明”以及“借助型职务发明”两种情况分别认定。

    1.关于发明人从原单位离职一年内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任务发明”的认定。

    关联要件,主要指对技术方案的关联性认定,即结合发明人在原单位从事的相关技术工作内容与案涉发明创造进行的技术对比。

    以“信捷公司、林某与华强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审)”【(2020)最高法知民终444号】一案为例,最高院认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所指对于涉案专利的技术相关性考量,是将其与林某(发明人)在原单位的作内容相对”,“将前述林某工作内容及设计图纸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比对,本院认为其已实质包含了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研发需求已在技术协议中涉及”,标明技术主题的多张相关设计图纸所显示的“主要构件均已被华强公司提交的林某作为审核人签字的2016年12月6日的产品设计图完整记载”。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完成的发明创造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即可认定为职务发明,并未规定原单位需要提供研发相应技术方案的证据加以证明”,比如,在“西安交大凯达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鼎天济农腐殖酸制品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2017)陕民终159号】、“信阳科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隆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一审)”【(2017)皖01民初624号】等案的法院即采用了这一观点,不过总体看来,这一认定标准并不具有普遍性,根据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采取的认定逻辑,原单位还是应该做好将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记录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比对的证据准备。

    2.关于离职员工离职后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认定。

    如果原单位不能直接证明案涉发明创造属于前述的“任务发明”,则可能需要考虑举证原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案涉发明创造起到了实质性的贡献。例如,作为发明人的离职员工在离职之后较短的时间内申请了一项专利,而这一专利的技术特征或所需零部件较为复杂,需要特定的技术环境才能完成,离职员工主张物质条件来源于在离职后较短时间内的购置物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发明研发与专利申请,或者新单位也未提供涉案专利申请技术研发的任何实验数据,显然并不符合日常生活常理,应认定涉案发明创造主要使用了雇主的物质技术条件。

    因此,关键前提在于如何理解法律规定“物质技术条件”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将《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所称“物质技术条件”规定为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而《技术合同司法解释》对此概念定义大致相同,并将《民法典》第847条所称“物质技术条件”进一步区分为:

    物质条件——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技术条件——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的情形。

    同时《技术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下述情况不属于单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1)对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司法实务中对于“物质技术条件”的认定,以“郑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宋军礼专利权权属纠纷民事(二审)”【(2020)最高法知民终1848号】一案为例,最高院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认为“物质技术条件可以具体划分为发明创造的物质条件、技术条件。……,物质条件一般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其用途为直接或间接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并在分析、验证、测试之后得到发明技术方案,包括在研发过程中对特定技术手段所产生的技术功能和效果或专利技术方案实用性等技术内容的分析、验证、测试,对于形成发明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而技术条件则指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包括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等,对于形成发明的实质性特点具有技术启示”。由此观察可知,如单位提供的仅仅是办公场地、基础办公设施、电力等辅助性劳动资料,这些物质资料对于研发工作而言仅仅属于缺乏必要性的辅助条件,显然不能属于完成职务发明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而技术条件也应限于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发明人自身的职业技能、经验等,无论是否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获得,均不应属于原单位提供的技术条件之列。

    (五) 关于技术方案的技术比对标准

    虽然同样要求在案件审理中对技术方案进行比对,但相较于专利权侵权纠纷所采用的全面覆盖原则,法院对于职务发明引起的权属纠纷的技术方案比对标准要求相对较低,一般达到实质性相似即可,部分案件甚至可以采取证明难度更低的“接触+相似度推定”标准即可(尤其是已经证明了案涉专利初步具备了“任务发明”的情形)。例如在“西安交大凯达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鼎天济农腐殖酸制品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2017)陕民终159号案件】一案中,陕西高院即认为“实际上,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完成的发明创造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即可认定为职务发明,并未规定原单位需要提供研发相应技术方案的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离职后一年内的发明创造更多地是利用原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积累的结果,可以认为是技术任务在事实和时间上的延续,法律法规因此规定这一期间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于原单位,保护的是单位的权利要求具体的技术方案,因此并不需要证明该职务发明是来源于原单位已经成形的完整技术方案”,虽然上文已说明关于该案类似的审理观点可能不具备代表性,但不妨从中体会到我国法院对于在类似案件中进行技术方案比对的一些思路与标准。

    三基于职务发明权属纠纷中的损害赔偿

    (一) 可能引发当事人损害的情形

    因职务发明引起的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当事人除了需要考虑救济纠正发明创造的错误占有状态外,也有必要考虑对附带损害的情况一并提出损害赔偿。

    1.因涉案专利申请导致相关技术方案未经许可披露,侵犯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如果离职员工将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在他人处申请专利,则当事人之间除了专利权属纠纷外,还可能因未经原单位许可披露了相关技术方案而侵害相关商业秘密,如在“大连博迈与何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2019)最高法知民终672号】一案中,上诉人博迈公司诉称“涉案专利申请公布后,博迈公司发现麦可公司专利申请内容系博迈公司的技术秘密,涉案专利系何某在博迈公司工作期间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应归博迈公司所有。何某违反保密协议约定,在工作期间向麦可公司披露及允许其使用博迈公司的技术秘密,麦可公司明知上述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及披露博迈公司的技术秘密,二者的行为均侵犯了博迈公司的技术秘密,使博迈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高院认为“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在主要事实上的高度重叠以及裁判结果上的相互牵连,具有密切关系”,故支持上诉人提出侵害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请求,将上述两诉(专利权权属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合并在一个案件中提起诉讼。

    2.以确权作为侵害专利权纠纷前置事项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专利权权属纠纷为由主张专利权,但对于因专利权属此前因错误占有状态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经常难以在权属纠纷案由下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张某某、雪华铃家用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二审)”【(2019)最高法知民终77号】一案,最高院即认为“本案涉及的专利申请权权属争议仅解决权利应归属于谁的问题,其法律适用的构成要件并不包括过错。除在案证据表明存在明知他人权利而故意加以侵占等特殊情形之外,在权属纠纷中通常难以认定败诉一方具有主观上的可责性”,最终并未支持原告关于损害赔偿的诉讼主张。

    因此,对于部分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且在掌握了比较明确的证据与事实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径直按照专利侵权纠纷为由起诉,将争议事实中的权属争议内容在同一案中作为侵权纠纷诉请的前置事项,由法院直接予以审理确认。比如,“广州德港水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宇景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2016)粤73民初803号】一案中,原告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几被告连带共同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并未包括明确要求确认专利权权属的诉请,对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将本案争议焦点归纳为“1.原告是否享有涉案专利技术的权益;2.各被告对涉案专利权终止是否负有责任;3.若侵犯了原告的权益,各被告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三项,由此可见,对于因职务发明引起权属纠纷中,如果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基于权属错误占有状态而导致了损害赔偿,应径直提起损害赔偿,在此过程中权属纠纷将自然作为损害赔偿的前置审理事项得以确认。

    3.关于因恶意放弃专利权而构成实质侵权行为的情形。

    因对方在错误占有案涉专利期间,如因滥用相关权利放弃了实际属于当事人的专利权,则当事人可以就此主张相关损害赔偿,在“上海锦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2018)沪民终42号】一案中,当关于涉案专利权属纠纷的另案审理期间,锦农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放弃涉案专利权声明,同年3月27日,涉案专利因“权利人主动放弃”而失效。原告当事人就对方恶意放弃案涉专利权而提出了损害赔偿纠纷,上海高院二审认为“锦农公司在涉案专利权属纠纷发生时,以有害的方式行使权利,既欠缺正当利益的权利行使的主观意图,又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违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的结果,超出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锦农公司放弃涉案专利权的行为构成对鑫百勤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反过来讲,权属纠纷中在前专利权人占有争议专利期间,也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涉案专利采取有效、善良管理的职责予以维持,这一管理职责既包括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的责任,也包括对出现可能导致涉案专利无效或终止的情况时的及时告知义务[4]。

    4.擅自申请,公开方案,是否影响单位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

    对于这一情形,可能当事人在举证与证明方面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故笔者目前尚未检索到提出相关损害赔偿主张的案件。

    (二) 法院支持损害赔偿的类型以及赔偿范围

    1.经济损失

    如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因专利权权属错误占有状态而造成了经济损失,一般可以专利侵权纠纷起诉,此时依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提出赔偿即可,对此不予赘述。

    2.合理支出

    根据检索发现,因职务发明导致的专利权权属纠纷中,当事人在权属纠纷中附带提出的损害赔偿多集中在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方面,如“锡乐尔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希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国与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2021)最高法知民终55号】一案中,最高院认为“本案为专利权权属纠纷,实质上是乐尔公司、王某将原本应当属于多维公司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擅自申请专利并登记至自身名下,对多维公司的权利造成损害,符合民事侵权的基本特征,原审法院判令由乐尔公司、王某承担多维公司为提起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15000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三) 法院不支持损害赔偿的情形

    实务中,很多案件并不支持在权属纠纷中提出损害赔偿的做法,法院一般认为权属纠纷有别于侵权纠纷,其构成要件一般并不包含被告主观过错,故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很少在权属纠纷中直接支持损害赔偿(含合理支出)。如“青岛欧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青岛新型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2020)最高法知民终1061号】一案,最高院认为“虽然原审判决欧普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但该费用实为新型公司支出的律师费用,因专利权权属纠纷系确权纠纷,而非侵权纠纷,不宜适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关于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的规定”。

    (四) 向当事人释明需另案起诉的情形

    如上所述,由于部分法院认为专利权属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不包含主观过错,则在权属纠纷中并不必然涉及对当事人行为违法性的评判,因此,法院对于当事人在权属纠纷中提出损害赔偿的另一种态度往往就是向当事人释明要其另案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以“楼上阳与西安西普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2020)最高法知民终775号】一案为例,最高院认为“根据楼上阳原审提出的诉讼请求,本案审理的内容为确认现登记在西普公司名下的涉案专利权是否应归属于楼上阳所有。对权属的确认并不必然涉及对行为违法性的评价……。至于西普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违反合同约定及其是否应就此向楼上阳承担法律责任,均不影响确定涉案专利权的权属,故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楼上阳如有相应的诉求,可在另案中主张对相关事实进行审查认定”。

    综上所述,本文所述的离职员工与原单位之间的“任务发明”与“借助型职务发明”一直是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领域较为值得关注的问题,相关的实务情形也较为多样化,许多问题宜做专题探讨,比如司法实务中对于否定职务发明的情形,也是十分值得关注的。本文仅能从所选的角度略作探究,限于笔者有限的经验及全文篇幅,难免有失偏颇,敬请读者谅解。

    注释:

    [1]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报 , 2021:20。

    [2]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1) .2022-02-28发布,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47361.html , 2022-06-10访问。

    [3]戴哲 , 论依赖型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以《专利法》第六条为解释对象,《法律方法》[J] 2020(1)第30卷 , 2020:296。

    [4]广州德港水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宇景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粤73民初803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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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学学习——离子反应
    作者:中学化学根雕式学习
    发布时间:2022-08-2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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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C )

    A.铜丝能导电,所以铜是电解质

    B.氯化钠晶体不导电,所以氯化钠不是电解质

    C.氯化氢水溶液能导电,所以氯化氢是电解质

    D.SO3溶于水能导电,所以SO3是电解质

    B.自由移动的离子数目多的溶液一定比自由移动的离子数目少的溶液导电能力强

    C.虽然Na2O溶于水所得溶液中导电的离子不是它本身产生的,但它却是电解质

    D.SO3溶于水后所得溶液能导电,故SO3是电解质

    08:30

    08:06

    08:43

    09:48

    09:3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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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邻居帮忙照看孩子却不慎坠亡,父母索赔百余万,结果如何
    作者:小宁看法
    发布时间:2022-08-18 10:45
    快照: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相互帮忙,临时照看一下孩子也是十分常见的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答应照看,就应担起责任。这既是道德上的体现,也是法律上的要求。

    2017年广东惠州,就因临时照看孩子而引发了一起悲剧。(以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与案例无关)

    李萍(女)将5岁的儿子强强临时交由邻居肖云(女)照看,自己外出买菜。当她回来之时,儿子却不见了。李萍与肖云几经寻找,发现强强竟然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萍认为儿子的死,都是因为肖云未能尽到看护职责导致,并将其诉至法院,索赔一百余万。最终法院会如何裁决呢?

    案件背景

    强强一家三口与肖云同住在一个小区,而且肖云的儿子冬冬与强强又在同一所幼儿园上学,是十分要好的小伙伴。

    因此,李萍与肖云平时交往也比较频繁,并且时常带着孩子一同外出游玩,关系十分融洽。之后,肖云的弟弟肖坤也购买了该小区17号楼901号房,但尚未装修入住。

    2017年3月11日,肖坤因与装修公司需要现场确定装修方案,便邀请姐姐肖云前往该房屋,希望听听姐姐的意见,以供参考。

    当日10时左右,肖云带着儿子冬冬下了楼,准备前往肖坤的住处。

    此时,李萍带着儿子强强准备前往菜市场买菜,恰好与肖云相遇。强强看到了小伙伴冬冬,便拉着冬冬要一起玩耍。

    于是肖云与李萍商定,让强强留下来与冬冬一起玩,由李萍一人去菜市场买菜,肖云临时帮忙照看着孩子。

    随后李萍便离开了小区,肖云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17号楼,乘电梯来到了肖坤的住处。之后,肖云与弟弟一同商讨着房屋装修方案,而强强与冬冬,则脱离了肖云的视线,走出了901号房,乘坐电梯在1楼和9楼之间上下玩耍。

    11时10分左右,装修方案基本确定后,肖云便带着强强与冬冬离开了。可刚一下楼,强强与冬冬随即跑开了。之后,两个孩子分开走散。

    肖云先是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冬冬,并询问强强的去处。但毕竟只是个5岁的孩子,也说不清楚,于是肖云便带着冬冬在小区内四处寻找。

    同时,肖云打电话告知李萍,并让李萍赶紧过来一同寻找强强。

    那么强强到底去哪了呢?根据小区周边监控显示,强强与冬冬走散后,便开始寻找冬冬和小云。11时40分左右,强强独自返回了17号楼,并乘坐电梯返回到了901号房屋。(肖坤已离开该房屋)

    约6-7分钟后,强强在攀越901号房屋的入户花园防护栏时,不慎坠落。

    强强坠楼后,肖云与李萍根据他人的指引赶到现场,并将强强送往医院救治。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强强父母诉至法院,索赔百万赔偿

    李萍夫妇诉称,事发当日,是肖云主动提出并邀请强强来家里玩,因其十分热情,李萍便答应了,并将强强委托给肖云照看和监护。那么肖云就应当尽到看护的职责。

    但肖云并未将强强带到自己的家里,而是将其带到了肖坤的901室。而且该房屋及整个楼层的绝大部分房屋,均属于未装修和入住的毛坯房,很多房屋大门敞开或可以随意打开,并且有不少房屋尚未安装窗户。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肖云不仅将强强带到了十分危险的地方,而且在整个事发过程中,肖云对强强也是放任不管,导致两个孩子在无大人照看的情况下,曾在电梯中上上下下两次。

    之后,肖云便打电话称强强走丢了,最终发现强强在17号楼坠楼了。李萍夫妇认为,强强坠楼身亡,与肖云未能履行看护职责有着直接的关系,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监控视频及警方调查的结果显示,强强与肖云走散之后,独自一人来到了17号楼901房,并从901号房进门一两米的阳台栏杆处坠落身亡。

    肖坤作为该房屋的主人,在房屋处于毛坯状态却未安装防护,且大门敞开任由小孩进入,属于未尽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强强的坠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另外事发的17号楼,绝大多数的房屋均处于毛坯状态,且不少房屋处于装修施工期,不少房屋的大门和窗户均是敞开的,且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而且就连17号楼大堂的大门也是敞开且没人管理,更无任何警示标识,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管理服务者,对该楼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单就事发的901号房屋来说,在设计和施工建设环节,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存在多处不符合建筑标准且有赠送面积改动结构的情况。这也造成了强强在攀爬护栏期间发生坠亡的后果。因此该房屋的开发商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李萍夫妇认为,上述四名被告对强强的死亡均有过错,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主张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8316.15元、死亡赔偿金892666元、丧葬费40518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0元,以及因医疗、丧事、善后等相关事宜产生的误工和交通费8000元。

    共计人民币1149500.15元。

    各被告的答辩意见

    面对李萍父母的百余万元的索赔主张,各被告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答辩意见。

    肖云答辩称:

    1、事发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于李萍自身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事发当日,其明知我自己有孩子需要照看,而且强强本身就比较好动,却仍然将强强托付给我照看,自己则独自去买菜。

    而且在买完菜后,并未及时接回强强。在我告诉她孩子不见了之后,李萍也没有及时出门,而是等了大概有7分钟之后,才来寻找。李萍作为监护人,存在监护懈怠的情形。

    而强强系在攀越比自己高出20公分的护栏期间而坠楼,其本身也有过错。

    2、我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强强下楼之后,我就一直紧紧跟随,但因小区内的绿化树木遮挡,而且岔路太多,再加上强强本身就活蹦乱跳的,因此在经过一个岔路口时,转眼就看不到强强了。

    但这种情况并非是我看护不力导致,而且发现强强不见后,也在积极寻找,并及时打电话告知了李萍,要李萍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寻找。事后,我也尽力协助对强强的救治事宜。

    3、我对强强的照看行为是无偿的,是好意相助的行为。虽然强强坠亡令人十分惋惜,但我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对其死亡承担任何责任。

    而且我们家庭的生活比较困难,也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肖坤则认为,按照李萍夫妇提交的证据来看,仅能强强到过901房,但即便是警方调查意见,也只能证明强强攀爬过护栏。但是否就是从此处坠落,并无定论。

    而且该楼大堂的大门常年打开,且无人管理,多个房间的门锁也已经损坏,因此并不排除强强从17号楼的其他房间或地点坠楼的可能性。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负有安全管理服务的职责,因此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则与肖坤的意见相左,其答辩称:

    本案证据足以证实强强是从肖坤家的阳台坠楼身亡的。事故发生时,901号房屋已经交付给了肖坤使用,因此该房屋应属于肖坤的私人区域。

    物业公司虽然系该小区的管理服务主体,但只负责小区的公共物业部分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对于业主私人区域内的安全事务,并不负有管理和保障义务。

    另外,物业公司认为,其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并建立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不仅安排了专门人员值班、登记,还设立了全天24小时运转的视频监控系统。

    在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也及时配合案件的调查,安抚家属情绪,及时履行了救助义务。因此,强强的意外死亡,与物业公司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觉得李萍将自己也列为被告,并无道理:

    开发商认为,交付使用的房屋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施工而建成的,且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并备案,并无设计及施工建设上的质量缺陷。

    强强虽系从901号房屋的入户花园防护栏处坠楼,但该护栏无论是高度还是垂直栏杆的间距,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因此,强强的死亡事件,与房屋以及防护栏本身的质量和设计并无因果关系,也非其不符合标准所导致,因此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令各方均应担责,其中肖云承担50%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肖坤与物业公司对强强从何处坠楼的问题存在争议,而该问题直接导致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因此本案的首要问题是强强坠楼地点的确定。其次则是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以及李萍夫妇的损失认定问题。

    一、关于强强坠楼地点的事实认定问题

    肖坤辩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强强是在其入户花园防护栏处坠亡。经查,监控视频显示,强强在与肖云及冬冬走散后,独自返回了17号楼并走向肖坤的901号房屋,目的就是寻找冬冬和肖云。

    虽然监控视频并未显示强强到底是从何处坠楼,但从强强进入17号楼到坠楼事件的发生,期间的时间间隔约在6-7分钟左右。(通过监控可以查明该时间间隔)

    根据现场勘查可以得知,强强步行至17号楼的大堂,进入电梯后用手指按下9楼的按钮,再走出电梯行至901号房间,这需要约2-3分钟左右的时间。

    而张某进入901号房屋后,需要在该房屋各个房间寻找冬冬及被告肖修云等人,这也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这与上述的时间间隔是基本吻合的。

    另外,坠亡事件发生前,强强与冬冬曾一起乘电梯在1楼和9楼两个楼层上下楼玩耍,因此其对9楼通往8楼或10楼的消防通道并不熟悉。可以推测其大概率不会前往其他楼层。

    而且强强在走散之后独自一人寻找肖云、冬冬期间,通常会进入他们曾经聚集或停留过的较为熟悉的地方寻找,因此不太可能前往未曾去过的陌生的消防通道,或者其他楼层的房间。而且时间上也难以做到。

    公安机关调查提取的资料也显示,901号房入户花园防护栏上,留有强强攀爬时的擦拭痕迹和脚印。而强强坠楼的地点,正是在901号房屋入户花园屋檐的下方草地。

    因此足以证明,强强就是在肖坤的901号房入户花园攀越防护栏时,坠楼死亡的。肖坤关于强强可能在其他房间或楼层坠亡的辩解,并不成立。

    二、在此基础上,再来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问题。

    1、肖坤应就其管理瑕疵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按照李萍夫妇的主张,肖坤作为901号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尤其是在房屋尚在装修期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其未能锁好房门,导致强强能够自行进入房间,故存在一定的过错。

    对此,肖坤在庭审中又提出,901号房屋的门锁在交房时发现存在损坏的情况,当日即向物业公司办理了申请报修手续,并提交了一份房屋质量问题反馈表的复印件作为证据。

    其证明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证明,强强能够进入901房间并坠亡,其直接原因是房屋的门锁存在问题,而物业公司却未能及时修复,其过错在物业公司,而不在自己。

    但根据该反馈表的复印件内容显示,应该是一式三联,而肖坤作为业主,应当持有一联原件。但其仅提交了复印件,因此物业公司否认了该证据的真实性。

    法院对此的观点是,肖坤应当持有该证据的原件,但不能提交原件进行核对,因此对肖坤提交的该份证据及证明目的,法院不予认定。

    不过法院同时查明,因肖坤尚未装修入住,而物业公司提交的入户门上锁登记表中表明,物业公司对肖坤的901号房屋的门锁,负有经常性检查登记等安全管理职责。

    同时,物业公司在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期间,能够提供901号房屋的门锁钥匙,该情况表明,901号房屋的门锁钥匙,是由肖坤和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和持有的。

    据此法院认为,私人住宅虽然不是公共场所,但在房内人员暂时离开时,业主和相关管理人员仍然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使该私人空间与外部空间相互隔离。

    而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房屋门锁的管理。

    这样既是为了防止外人进入房屋,造成业主的财产损失,也是为了避免外人因不了解房屋的内部构造和摆设(尤其是在装修期间),进入房间而受到损害。

    本案中,肖坤等人离开房间后,强强能够直接开门进入901号房继而坠楼,说明该房屋的房门没有锁好。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判断,肖坤故意不关闭房门的情形可以排除。

    据此也可以说明,901号房屋的门锁的确存在功能不完好的情况,而肖坤对此是明知的。

    当强强与冬冬来到901号房屋逗留较长时间而离开后,肖坤应当意识到,这两名小孩在熟悉环境后,可能再次经过一楼大堂门禁而乘坐电梯进入901号房屋玩耍。

    在这种情况下,肖坤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固门锁,避免小孩们再次进入该房间。但是,肖坤却疏于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因此,在901号房屋的门锁管理上,肖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作为该房屋门锁及钥匙的共同管理人,应当负有次要责任。

    但门锁管理上的疏忽及过错,仅是造成强强坠亡的原因之一。而且考虑到901号房屋毕竟属于私人区域,肖坤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外人私自进入其住宅而发生的损害,不应承担过多的注意义务。

    且强强是攀爬房屋内防护栏而坠楼死亡的,这与肖坤房内摆设的部件无关。因此,肖坤对强强坠楼死亡所承担的责任,不宜过高要求,故酌定为5%较为妥当。

    2、肖云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肖云自愿接受李萍的委托,临时承担对强强的监护职责,便应当负起该义务。但综合事发过程,肖云并未尽到合理的监护义务,致使强强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离开其监护视线范围。

    因强强与其走散,在寻找肖云及冬冬的过程中,坠楼身亡。因此,肖云应当为其监护不力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考虑到肖云对强强的临时监护,是一种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基于道义上的无偿行为,且肖云也未因此而获取利益,故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故酌定由其承担50%的责任。

    3、物业公司应承担管理不当的过错责任

    物业公司除了对901房屋的门锁存在管理瑕疵之外,其本身又是为事发小区提供物业安全保障服务的企业。而基本的值班看守和门禁管理,是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一道屏障。

    物业公司在17号楼的大堂和电梯均设有视频监控系统,理应知道该栋楼的门禁系统大门是敞开的情况,且该栋楼的大部分房屋均处于毛坯或装修状态,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那么物业公司理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上述安全隐患加以防范。或严格执行门禁系统,或安排值班人员看守。

    但是,物业公司在案发当日的上午10时至12时,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在该楼门禁系统大门敞开的情况,却一直没有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逻或看守。

    导致强强能够随意进入该栋楼,加之物业公司对901号房屋的门锁也未尽合理的管理义务,最终导致意外的发生。

    因此,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强强坠楼死亡的结果,应当承担管理不善的过错责任。酌定由其承担责任的30%。

    4、开发商应承担建筑施工不规范的过错责任

    在法院的组织下,经双方当事人现场共同测量,确定事发防护栏的纵向栏杆的间隙最小间距为10.9厘米,最大间距为12.2厘米,平均为11.52厘米。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5.6.2条规定:“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据此可以认定,开发商建设的901号房屋入户花园防护栏的垂直栏杆之间的间距,略微超出了建设限度标准。故法院酌定由开发商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

    5、李萍夫妇应当自负部分责任

    鉴于强强是自己攀爬防护栏而坠楼死亡的,其本身也有一定的过错。这与李萍夫妇平时对强强的安全教育问题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防范教育,是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内容之一。强强发生了坠亡事故,虽然令人痛惜,但也说明李萍夫妇平时在履行安全教育的监护职责中,尚有不足之处。因此,李萍夫妇对该起坠亡事件,也应当自负一定的责任。酌定为5%较为适宜。

    三、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

    法院根据李萍夫妇提交的相关证据,确定其医疗费为8316.15元,死亡赔偿金为892666元。丧葬费40518元。

    至于误工费和交通费,考虑到强强坠楼时是周末休息日,坠楼地点与抢救医院的距离也不远,故对误工费和交通费,酌情认定为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酌情认定为100000元。

    以上合计为1042500.15元。

    因本案属于多因一果所造成,因此各被告人之间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非李萍夫妇主张的连带赔偿责任。

    按照前述认定的各方责任比例,一审法院最终判令:

    1、肖云承担50%的赔偿责任,向李萍夫妇赔偿521250.08元。

    2、肖坤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52125元。

    3、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合计为312750.05元。

    4、开发商承担10%,即104250元。

    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了上诉

    一、肖云的上诉意见

    1、李萍作为强强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谨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而强强自身也存在重大过错。李萍夫妇才应该对强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肖云说,当时李萍将强强交由自己照看时,承诺说买菜回来就将其接走。但李萍在11点11分就已经买菜回来了,却并未将强强接回。

    直到自己告诉李萍,强强不见了,李萍才慢慢吞吞地在七分钟之后才下楼寻找。这几个时间点都有监控视频予以证实。

    由此可见,李萍对强强极其不负责任。如果李萍能够遵守承诺,在其买菜回来后便接走强强,也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一审判决无视李萍对强强的放任不管,反而判令热情好心的肖云承担如此重的责任,势必严重破坏良好的邻里关系,也将使人际关系变得更加冷漠、无情!

    2、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一审法院已经查明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上的疏漏,而且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也明确约定其应当履行的安全防范义务,即:

    24小时值班,安防制度完善,防范措施落实,维护公共秩序,在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设立提示标识和防范措施。

    而本案中,物业公司明显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怠于管理,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能够依约履行其管理义务,完全可以避免意外的发生。一审判决仅判令其30%的责任,明显过低。

    3、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看,肖云也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平原则是民事领域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判定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时,除了需要考虑过错问题之外,也应充分考虑到最终结果的公平与否。

    肖云是临时受托、无偿照顾李萍之子,对意外的发生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反而因为友好善意的行为而被追责,且被判令承担50%的责任,显示公平正义。

    除此之外,肖云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标准也提出了质疑,同时还表示自身生活已经极其困难,如果因其好心行为而被判赔偿50余万,不仅有失公平,也必将导致其家庭雪上加霜。

    二、肖坤的上诉意见

    1、肖坤依然坚持认为,本案并无证据证明强强就是从901房内坠亡的。一审法院对该事实只是推测,但并无真凭实据。

    2、即便强强就是从901房内坠下,但他属于擅自闯入私人住宅,为何反而让自己承担责任呢?肖坤认为没有这个道理。

    而且一审法院认定肖坤应当预见到强强会再次进入房间,这也没有任何依据。

    肖坤认为,自己离开房间时已将房门关上,已经尽了合理的防范措施。根据日常生活习惯,其不可能意识到强强会再次进入房间,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上诉意见与肖云基本一致。但其主要强调了物业公司的责任。

    肖坤认为,其在事发之前已向物业公司反映了901号房屋的门锁需要维修、更换的情况。在物业公司的《房屋质量问题反馈及维修记录》上也有明确记载,且有物业管理人员韩某的签字确认。

    事发之前,曾多次催促物业公司进行维修,但其一直推脱至意外发生,物业公司对强强意外坠亡的过错,明显要更重。

    但物业公司对此却罔顾事实,不予承认,企图逃避其怠于管理的责任,主观过错十分恶劣。

    三、物业公司的上诉意见

    1、一审法院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当的认定错误,且该过错责任承担过于严苛。

    物业公司称,17号楼的大堂大门原本是处于关闭状态的,且需要门禁卡才能打开。但因各业主为了出入方便、装修公司为搬运装修材料所需,而自行将大堂大门打开。

    为此,物业公司为了防止该情况的再次发生,也多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注意安全的温馨提醒》,告知业主应当随手关闭大门。已属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

    但一审法院以大门敞开2小时且未安排值班巡逻人员为由,这无疑是加大了物业公司的责任,显示公平。

    同时,强强是在肖云的监护和带领下进入17号楼的。而肖云作为小区业主,且明知肖坤正在装修,那么其带领孩子出入时,理应关闭大堂大门,尽到监护职责。

    但事实证明,强强的意外坠亡,是肖云未尽监护和看管责任所致。

    2、一审法院认定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对私人住宅采取有效措施,是其与外部空间相互隔离的认定,也明显有误。

    901号房屋已经交付给了肖坤,那么就是其私人住宅区域,物业公司又有什么权利去干涉其私人区域呢?而且也无法定或约定的对其私人住宅区域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而且一审发言已经认定在房屋门锁的管理上,肖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在判决时,却认定物业公司承担远远超出肖坤的责任比例,明显是自相矛盾,判决结果与所依据的责任划分严重不平等。

    四、开发商的上诉意见

    开发商认为,因果关系的认定,是确定侵权责任赔偿的前提。但强强的死亡结果与开发商建设的房屋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1、本案死者强强系“攀越”阳台防护栏而坠楼的,但阳台设计业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栏杆净高度符合国家标准。

    因此强强的死亡,与达到建筑标准的栏杆高度,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但一审法院却以栏杆间距略微超出建设限度标准为由,认定其与强强的攀越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存在逻辑上的问题。

    2、而且一审法院据以认定栏杆间距存在瑕疵的依据,也存在问题。其现场勘测测量的方法,仅仅是将卷尺简单拉开,通过肉眼俯视读取刻度即完成测量。

    该量方法极为不妥当,难以让人信服,也毫无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测量两端是否水平对等,读取刻度的人是否与刻度保持水平直视等等,均会影响到刻度数据。况且,现场勘验的刻度,与工程竣工验收的数据仅相差零点一、二毫米左右。

    这样的“略微”差距,却靠肉眼查看完成,存在极大的误差可能。而且工程验收是一项极其严谨且专业的工作,也绝非通过一把卷尺、肉眼观察得出的数据,便可推翻工程验收的数据。

    对此,开发商在现场测量时便提出异议并要求做鉴定,但被当场否决。之后又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对栏杆高度及净距离等做司法鉴定,也被一审法院予以否决。

    一审法院却据此判令开发商承担10%的责任,实难令人信服。

    (另外,各被告对一审认定的赔偿标准及金额问题也存在异议,鉴于篇幅已经过长,故不再分析阐述。)

    二审法院的观点及结果

    李萍夫妇针对各被告的上诉意见,简单发表了意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责任比例表示认可。

    二审法院根据各被告的上诉意见,将二审的争议焦点问题归纳为:强强坠楼的地点是否在肖坤的房屋内;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及赔偿份额确定。

    对以上问题,二审法院作出了以下评析:

    一、关于坠楼地点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民事诉讼中对事实的认定同样有赖于相关证据的证明力,但不同于刑事诉讼的是,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便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关于强强坠楼的地点,仅有肖坤在上诉中提出了质疑,其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强强乘坐电梯到达9楼,而9楼的消防楼梯门可以打开,701、801号房的门锁也已经损坏。

    因此强强完全有可能来到上述房间而推门进入后,继而发生意外。此外,公安机关也未下任何结论,确定强强就是由901坠下。

    但公安机关勘察的结论是,“从身体坠落点的位置、入户花园护栏处擦拭痕迹、死者强强当日穿的鞋子及护栏处的脚印纹路相吻合,还有监控视频现实的时间,可以推定死者系攀爬17号楼901号入户花园的栏杆而坠楼”。

    上述结论有现场勘验所拍摄的照片,以及询问相关当事人所形成的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肖坤虽然对上述事实予以否认,但其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缺乏证据推翻上述结论。

    如按其主张,强强如果是从701或801号房屋坠下,那么房门上必会留下强强的指纹,以及攀爬栏杆而形成的痕迹等证据,但肖坤对此无法举证。公安机关也未在上述房间内勘察到相关痕迹。因此肖坤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因此在现有证据条件下,特别是公安机关接警后进行的现场勘察照片,能够显示强强的脚印出现在护栏上的事实,故而根据优势证据规则,一审法院认定强强系从901号房屋坠楼的事实,并无不当。

    二、关于各方当事人的责任问题

    1、关于肖云的责任问题。

    法院认为,古语有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肖云尽管是义务帮助照看强强,但是在其接受李萍的委托后,负有善意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看强强的义务。

    这既是中华传统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法律原则的基本要求。而李萍之所以敢于将儿子强强交给肖云照看,也是建立在肖云愿意并能够看住、管好的基础之上的。

    肖云所称的友好善意,不应当仅仅只体现在无偿帮助照看强强这一具体行为上,还应当体现在确保强强人身安全的这一结果上。

    根据查明的事实,肖云将强强带到尚未装修的901房,任由两个孩子在房里、房外嬉戏。这一放任行为,为强强在找不到肖云及其小伙伴的情形下,而再次进入存在危险的房屋,提供了熟悉的路径选择,进而也带来了足以致命的危险。这与肖云的监护不力是有关联的。

    当肖云带着两个孩子从该房屋出来后,未能有效加以管束,导致强强与自己及儿子冬冬走散、失联,此后未及时通过物业调取监控录像以查找强强的去向,也未在第一时间通知强强的母亲李萍。

    这些时间上的耽搁,进一步加大了强强受害的危险性。因此,一审法院认为肖云负有更大的过错,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是正确的。

    但是,在多个责任主体并存,且各方均存在不同程度过错的情形下,将一半的责任归由肖云承担,也是不适当的,故二审法院将肖云的责任比例调整为40%。

    2、关于肖坤的责任问题

    肖坤的主要过错在于,其未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房门锁住,导致强强能够自由进入该房屋。虽然肖坤已经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门锁,但在该门锁未得到维修之前,肖坤仍然应当采取用诸如铁丝缠绕等其他措施,以有效地封闭房门。

    其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向物业公司提出了维修申请而免除。但与其他责任人的相比,肖坤的过错程度明显较低,因此一审法院判令其承担5%的赔偿责任,应予以维持。

    3、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问题

    物业公司的过错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没有及时维修肖坤家的门锁,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帮助肖坤有效封闭房屋的大门。

    二是未能有效地管理门禁系统,导致强强在没有成年人带领的情形下,能够进入17号楼。

    三是尽管建立了实时的视频监控系统,但却没有及时发现电梯中人员进出的异常情况。这不仅包括未能发现强强独自乘坐电梯前往901房间;还包括事发之前,在没有成年人陪同的情形下,强强与冬冬能够数次上下电梯玩耍。

    与肖坤的过错行为相比,物业公司不仅在901房门锁的问题上存在过错,在楼栋大门的管理,以及电梯监控的管理,均存在疏忽。

    因此,物业公司的过错较之肖坤而言,也相对较大。故一审法院判令其承担30%的责任,也基本适当,予以维持。

    4、关于开发商的责任问题

    一审法院已经通过现场测量,测得护栏间距超过标准1厘米左右(最大间距12.2厘米),超过标准接近10%,并非开发商所称的细微差别,也非合理的误差范围。

    而强强虽系攀越护栏而坠下,但护栏垂直构件之间距离的变化,对其攀爬护栏的行动也是存在影响的。

    在没有证据证明强强借助了外力的情形下,其能够攀爬并翻越该护栏的事实可以证明,901号房的栏杆设计所必须采取的“防止儿童攀爬构造”,事实上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此外,901号房的门锁在业主肖坤尚未装修入住时就已经损坏,这与开发商预装的房门及门锁的质量也具有关联性。因此,一审法院判令开发商承担10%的责任,也是基本适当的。

    5、李萍的责任问题

    鉴于各被告均一致认为李萍应当承担较大责任的问题,故二审法院对此也予以分析如下:

    李萍在本起事故中的过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知肖云在带着儿子冬冬的情形下,轻信肖云还有照看强强的能力。

    二是对自己孩子日常行为习惯中存在的危险性评估不足,没有叮嘱和提示肖云,在照看强强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是在买菜回家以后,没有在第一时间接回自己的孩子,或者向肖云询问自家孩子的处所等情况。

    假如第一点是基于对肖云的最大善意与信任,尚在正常人能够理解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第二、第三点则是作为一个谨慎的家长并不难做到的事情。

    因此,尽管不能怀疑李萍对强强那无所不在的关爱,但也不能不说,强强坠楼事故的发生,与李萍的疏忽也有着较大的关联。

    此外,根据查明的事实,强强也并非是意外坠亡,而是自己主动翻越防护栏而后坠楼。尽管这一悲剧让人无法直视,但在诉讼中,这一方面的过错责任也是不容忽视的。

    李萍及其丈夫,在日常对强强的安全防范教育方面,的确存在不足之处。李萍的过失,虽然与肖云、物业公司相比而言的确是较小的,但与肖坤、开发商相比却较大。

    因此一审法院仅判令李萍夫妇承担5%的责任,确有不当,故二审法院依法将其责任比例调整为15%。

    最终二审维持了关于肖坤、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的责任比例,将肖云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由521250.08元,依法调整为417000.06元。

    (案例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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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传君,实锤了|百家故事
    作者:最人物
    发布时间:2022-08-1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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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家故事#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王传君与齐溪是属于不同频道的。

    毕竟,一个凭借情景喜剧《爱情公寓》中的“关谷神奇”一角,在大众语境中创造了一代人的记忆,另一个则凭借在文艺片中气质独特的表演,于小众范围内被知晓。

    但就是这样两个人,在前不久,以一种并不寻常的方式官宣恋爱。

    从时间线上看,齐溪与王传君宣布的过程极为隐晦——先是在5月,两人被爆出疑似育有一女,恋情浮出水面。

    对此,两人并未正面回应,直到6月底,王传君发布了一条微博,为正在参加《乘风破浪的姐姐》中的齐溪助力,在视频中,他称呼齐溪为“我家齐老师”,并送上祝福:

    “祝乘风破浪的你也能拥有一个滚烫的夏天。”

    至此,两人的恋爱关系公开,但也仅限于公开。对于人们关心的那些问题——两人是否结婚,何时相恋,是否有女儿等相关消息,他们并未作答。

    唯一的线索是,在公布恋情后,王传君曾在综艺节目中聊起女儿,他说:“女儿已经有了,儿子暂时不考虑。”

    而关于婚姻,他说:“我是绝对不能离婚的,为了我的崽。”

    在齐溪与王传君的人生叙事里,他们的少年时代,便是不同的。

    在母亲的记忆里,齐溪喜欢跳舞这件事,是在她两三岁时就开始有苗头的。

    那时,齐溪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着电视里的舞蹈节目扭动,跳到开心时,还会自己一个人咯咯大笑。

    父母很快抓住了这个信号,6岁那年,齐溪便被送去少年宫学舞蹈。多年后,齐溪回忆起来,她说:“实际上是我妈妈自己喜欢跳舞,小孩都是在模仿大人的。”

    齐溪小时候

    11岁那年,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系来到贵阳招生,那时的齐溪腿长手长脖子长,跳起舞来柔韧性也好,被老师一眼看中,之后齐溪离开家乡,只身一人前往北京学习舞蹈。

    毕业之后,16岁的齐溪被分配到山东济南军区前卫文工团,开始了跟着部队四处表演的日子,偶尔她还会给大型晚会伴舞——2001年,齐溪就以伴舞的身份,登上了央视春晚,这一年她17岁。

    齐溪旧照

    在父母眼中,齐溪的这份工作安稳、体面,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是“铁饭碗”,但齐溪心中却渐渐生出倦意,她觉得日子变得“一眼能看到头”,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要跳一辈子舞。

    彼时,她的一个舍友报考了军艺的戏剧系,齐溪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也能试着去读一个大学,学学表演。

    2003年,19岁的齐溪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却以失败告终,第二年,她同时报考了中戏与上戏,最终被两个学校同时录取。

    再三考虑后,齐溪放弃了上戏,选择了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那时她并不知道,在被自己“放弃”的上戏表演系里,有一个新生,名叫王传君。

    和贵州女孩齐溪小时候常看见的高山不同,上海男孩王传君是在弄堂里长大的。

    那时,王传君家里开了一个饭馆,偶尔,母亲会叫他在顾客面前唱两首歌,王传君也从不扭捏,常常几首歌就能将顾客逗得开怀大笑。

    王传君小时候

    虽然如今看,王传君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但小时候,却并非如此。

    在上小学时,一次春游,老师带着王传君和同学们徒步,路上同学们都拉着手往前走,王传君突然想上厕所,却始终不敢告诉老师,最终,他憋了一路,尿了一裤。

    长大成人的王传君曾在采访中聊起这段往事,他说当时老师们都惊呆了,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意告诉他们。

    然而实际上,那时的王传君并不喜欢太多“意料之外”的事情,他对于未来没有什么计划,也不知道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在他看来,父母口中的好孩子,老师评价里的优等生,就是他的目标。

    王传君小时候

    15岁那年,王传君进入上海番禺中学读高中,在学校里,他成绩好,性格也好,许多年后,老师们回忆起他,评价也常是称赞。

    在那里,王传君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后来,这所中学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王传君还特地在博客里写下一篇文章,字里行间全是不舍。

    2004年,在父母的支持与建议下,王传君考入了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拉着行李箱走入上戏校门的那一天,属于王传君的那条弯曲的演艺之路,正式开始。

    那一年他18岁,从未离开过家乡上海,而对那年19岁的齐溪而言,漂泊早已成为她人生的常态。

    在大学校园里,王传君与齐溪,是两种不同的学生。

    如果将王传君定义为“认真踏实”的话,齐溪无疑是他的反义词——自由散漫。

    对齐溪而言,在中戏的那四年时光,是她人生中最幸福且自由的时期:每天除了玩,就是玩。

    那时,中戏附近的南锣鼓巷还没有被开发为景点,整个街上只开了几间咖啡馆与酒吧,是北京文艺青年们的固定聚集地。

    19岁的齐溪常常骑着一个大自行车,在南锣鼓巷里转悠,偶尔她还会逃课出去喝咖啡、做指甲。

    齐溪旧照

    在班级里,大家都愿意和齐溪做朋友——因为有过几年工作经验,齐溪见识多,性格大咧,还常会请同学去学校门口的新疆菜馆吃饭。

    因为人缘好,第一年齐溪便被选为班长。

    但很快,齐溪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做班长——她最擅长带着同学一起逃课,还总是记不住老师交代的事情,

    她将此归结于“不愿动脑子”:“我曾听说动脑过多会让头变大,我的脸已经够大了,我不能让它再大。”

    当齐溪还在大学里疯玩时,王传君早已开始有计划地拓展演艺事业。

    如今看,虽然上戏04级表演系为娱乐圈输送了不少明星——陈赫、杜江、王传君、江疏影、海陆等——但身处其中,王传君无疑是最有规划的学生之一。

    在陈赫眼中,那时的王传君是同学中“最讲究、最会打扮的人之一”。

    因为陈赫每天都窝在宿舍打游戏,且不注重穿着,一次,王传君对他说:“陈赫你这样乱穿衣服,我真受不了”。

    之后,王传君常常拉着陈赫去逛商场、买衣服,渐渐的,在王传君的培养熏陶下,陈赫才养成了买衣服的习惯。

    王传君与陈赫旧照

    2007年, 22岁的王传君参加了选秀节目《加油!好男儿》。

    谈及参加契机,他说是因为被母亲鼓励——2006年夏天,王传君的母亲患病,在家休养期间,她守在电视机前,把2006年播出的第一届《加油!好男儿》一期不落追完。

    看完之后,她对着王传君感叹:“为什么我的儿子不能站在舞台上表演呢?!”

    于是第二年,王传君也报名参加了《加油!好男儿》,在这一年的比赛中,他最终以上海赛区第四名的成绩,进入全国总决赛,却最终止步20强。

    参加《加油!好男儿》时的王传君

    这并不是王传君第一次踏入娱乐圈。

    早在2002年,17岁的王传君就曾参演过管虎导演的《西施眼》,与他对戏的是马伊琍。之后,大学期间,他还搭档周一围、秦海璐出演了电视剧《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西施眼》中的王传君

    但这些作品都并没有为他聚集起人气,虽然《加油!好男儿》为他短暂收获了一波粉丝,但却在比赛结束后飞快散去。

    2008年,王传君毕业前夕,站在正式踏入社会的边缘,他感到有些惶恐,他说:“我感觉自己毕业即失业。”

    王传君毕业照

    从上戏毕业之后,在演戏上,王传君的机会并不多,那时他在电视台找了一份主持人工作,偶尔还会去演演话剧。

    期间,他参演了偶像剧《网球王子》,出了一首单曲,却依旧没有激起太大水花。直到2009年,一部叫做《爱情公寓》的电视剧剧本,被递到了他面前。

    在当时,因为《爱情公寓》制作经费紧张,无法请来太多流量明星,导演韦正决定启用刚从大学毕业的新人。

    韦正先是在上海戏剧学院的毕业大戏上,相中了气质独特的陈赫,之后,陈赫又搭桥,叫来了同班同学王传君、金世佳、李金铭等人。

    孙艺洲、陈赫、王传君

    最初,导演本打算找一个真正的日本人,来出演“关谷神奇”这一角色,但没想到,在试镜过程中,王传君因为演得太像,最终让导演改变了主意。

    而这也成为了日后王传君的困扰——很长一段时间里,竟然真的有人以为,他是日本人,每次见到他,总会让他说两句日语。

    2009年,《爱情公寓》首播,并飞快火遍大街小巷,成为了当年最火的电视剧,剧中几个主演的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

    那是王传君与《爱情公寓》的蜜月期,在接受采访时,他笑着说:“我要陪着《爱情公寓》到第100季”。

    《爱情公寓》中的王传君

    最火的时候,有人曾经问王传君,拍一部电视剧要多少钱,他开玩笑地开出上千万的价格,没想到对方一下答应了。

    后来,王传君承认,那时的自己“有点飘”——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他,身边的人每天都在谈着名气、豪车以及价值数十万的手表。

    就像踏入了一个新的圈子,一切都和过去不同了。

    另一边,从中戏毕业的齐溪,却在过着不怎么有钱的日子。

    毕业之后,她加入了孟京辉戏剧工作室,话剧演员的工资不高,最开始时,齐溪一个月固定工资4000块,每演出一场,可以多拿200块。

    虽然工资不高,但日子过得简单有趣——一群年轻人在一起,一年四季在全国各地演出,在舞台上打磨着自己的演技。

    孟京辉始终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齐溪时她的样子——“一开始的时候,她是坐在桌子上和我聊天,聊着聊着,就蹲到了地上,当时我就觉得,这女孩太奇怪了。”

    因为这份奇怪,让齐溪成为了话剧《恋爱的犀牛》中有些偏执与敏感的女孩“明明”的扮演者, 在她之前,吴越与郝蕾都曾演绎过这个角色。

    《恋爱的犀牛》中的齐溪

    2012年,导演娄烨向齐溪抛出橄榄枝,邀请她出演电影《浮城谜事》,与她搭档的是郝蕾与秦昊。

    《浮城谜事》中的齐溪与郝蕾

    那一年,齐溪28岁,已经演了4年话剧。

    凭借这部电影,她拿下“亚洲电影大奖最佳新人奖”在内的五项大奖,成为了文艺电影圈内迅速崛起的女演员。

    凭借《浮城谜事》获奖的齐溪

    当齐溪从话剧舞台上“走出来”时,王传君却在某种程度上,被困在了那间“爱情公寓”里。

    以2009年的第一部《爱情公寓》为起点,再到2013年第四部《爱情公寓》播出,那几年,“关谷神奇”成为了王传君演艺生涯里的唯一亮点。

    那时,邀请他出演的电视剧大多数都为喜剧片,而交由他扮演的角色也十分固化,都与“关谷神奇”的设定相似。

    而他参演的其他影视作品——无论是与邓家佳合作的《夏日示爱》,还是与陈赫合作的《医馆笑传》《爱情回来了》《明星兄弟》,都与《爱情公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邓家佳、王传君主演的《夏日示爱》

    王传君也并非没想过突破,他曾经向《他来了,请闭眼》剧组毛遂自荐,希望能够出演里面的犯罪心理专家,但却被对方拒绝,理由是“你是一个演喜剧的人”。

    王传君觉得迷茫,他说:“没意思,挣了钱之后总感觉在打自己的脸,想演那些性格上有强大缺陷的人。”

    这一年是2014年,29岁的王传君,突然觉得走进了死胡同。

    齐溪曾有过一段“容貌焦虑”期。

    那年她18岁,决定报考上戏。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齐溪不敢告诉身边的朋友,因为她觉得自己“眼距宽、鼻梁塌,加上脸上的雀斑,怎么看都和印象中的女演员无关”。

    直到在一次考学时,她遇到一位监考老师,老师对她说:“演员的模样就是要各有特色,高矮胖瘦生旦净末丑。只有这样,各种扮相的人物,形色不一的人,才能凑成一台戏。”

    “真正的好演员绝不是由样貌去定义的。”

    齐溪说,从那时起,她才终于坦然接受了自己。

    齐溪

    2015年,齐溪主演的电影《万物生长》上映。

    在电影中,齐溪扮演了一位医科大学生,彼时她因为吃海鲜面部过敏,导演问她是否愿意素颜出演,因为她脸上过敏的红痘,像极了片中医学生因为压力而长出的青春痘。

    对于这个要求,齐溪爽快答应。

    但没想到,拍完《万物生长》之后,齐溪有长达8个月的时间没有接到任何剧本,经纪人拿着她的照片给片方看,得到的答案是:

    “我知道齐溪戏好,但是她长得有点丑”。

    齐溪觉得困惑,在她看来,作为一名演员,相比外形是否靓丽,真正重要的不应该是全身心的投入吗?

    《万物生长》中的齐溪

    在这一年,同样无戏可演的,还有王传君。

    在2015年拍完《大仙衙门》后,王传君觉得演艺生涯到达了一个临界点——在这之后,他决定再也不演喜剧。

    也正因为此,在之后长达11个月的时间里,王传君一部戏也没接到。

    收入被切断,一天,王传君查了查自己的银行卡,发现里面只剩下了100万,有人觉得,100万似乎是个还算可以的数字,然而,一笔钱算不算多,并不取决于数额的大小,而是取决于够不够用。

    王传君感到了焦虑:

    “因为我还要还房贷,那时候我妈妈又住院,买药和住院都要花费很多。”

    回头看,之后的2016年,成为了王传君人生中“最糟的一年”。

    先是那年9月,王传君的好友乔任梁因抑郁症离世,彼时王传君身在纽约拍戏,来不及赶回来,他写下一篇长微博,他说:“我们终会见面,晚安,好梦。”

    王传君悼念乔任梁

    3个月后,王传君的母亲又因为癌症离开了他,无力、沮丧、不甘层层袭来。

    如同行驶在海面上,那一年,王传君的船翻了。

    王传君悼念母亲

    死亡,是每个人生命中的必修课,它教人明白太多的东西。巨大的变故下,王传君突然觉得,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了。

    他卖掉了自己的车子、房子与手表,将名牌球鞋送给了朋友,还给自己报了一个演技班,开始重新学习。

    需要试镜时,他就骑着自行车独自前往,没有戏拍的时候,他还会去话剧工作坊,帮别人读剧本。

    最初,工作坊的人还曾不好意思地对王传君说:“我们没钱,没法给您报酬”,王传君立刻解释,自己并不需要钱:“我只是想免费读些好剧本”。

    曾经,王传君是朋友中最懂人情世故的人,比如,他会教好友乔任梁不同场合要怎么说话,过节的时候要记得给人发祝福短信。

    但如今,他却选择抛弃这些“人情世故”。

    王传君与好友乔任梁

    2016年,王家卫监制的电影《摆渡人》上映后恶评如潮,大半个娱乐圈声援表态,在微博发“我喜欢”。

    而只有王传君一人发微博:“我不喜欢”。

    第二年,奚梦瑶在维密舞台上摔倒,许多明星在她的评论下安慰,王传君又发了一条微博:“维多利亚的秘密,不成问题的问题。”

    那几年,王传君似乎成为了娱乐圈里的“异类”——比起拍戏,他更擅长唱反调。

    而出现在大众视线中的他,也变了形象,他留起头发与胡子,穿起宽松的衣服,在王传君的微博下面,有评论质疑,他这样的形象怎样再扮演“关谷神奇”,王传君只回复了一句:

    “关我屁事”。

    之后,他与《爱情公寓》分道扬镳,拒绝出演第五季以及衍生电影,有人说他忘恩负义,毕竟,王传君的名气,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出演《爱情公寓》。

    对此,他淡淡回应:“我就是想做自己,不跟你们玩。”

    很多人觉得王传君变了,或许,他只是,放下了。

    王传君

    当王传君还在探索着人生的旅途时,齐溪则先一步找到了落脚点。

    齐溪曾将自己在表演时迸发出的情绪,归功于曾经的恋人宋宁峰,她说:“如果没有他和我谈恋爱,没有他和我在爱情里这样互相折磨,我就没有这么多情绪可贡献。”

    齐溪与宋宁峰相识于2011年,并于第二年结婚。

    齐溪与宋宁峰结婚照

    婚后的那几年,齐溪与宋宁峰十分低调,虽然共同出演了几部作品,但却从未因为恋情进行过炒作。

    虽然和齐溪一样同为演员,但比起演员身份,宋宁峰更出名的是人际关系:他的表姐高原,是窦唯的前妻,而他的前女友,则是周迅——2000年,宋宁峰与周迅在拍摄《烟雨红颜》时相识相恋。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周迅还曾提起宋宁峰,她说:“我和一个阳光男孩还不错。”

    然而,这段感情仅仅维持了几个月,就以失败告终,但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周迅前男友”却成为他最大的标签。

    后来,齐溪还曾在访谈中提及此事,她说:“我没有牛逼的男朋友,我只和宋宁峰热恋过。”

    齐溪与宋宁峰

    那几年,步入婚姻之后的齐溪,似乎渐渐走入了人生中偏向安定的道路,而另一边,王传君则开始逃离过去的轨道。

    2016年,电影《罗曼蒂克消亡史》上映,在片中,王传君扮演了一个精明市井的上海马仔。虽然在片中只有几分钟的出场,但却让人印象深刻。

    《罗曼蒂克消亡史》中的王传君

    之后,他又出现在了徐峥监制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中,扮演了“吕受益”一角。

    因为吕受益的设定是一位重疾患者,所以最初,对于把这个角色交给王传君扮演,徐峥是犹豫的,毕竟王传君看起来又高又帅,和角色有不小出入。

    但很快,王传君用自己的拼,打消了徐峥的顾虑——在电影开拍前,为了瘦身,王传君每天跳4000个绳,进组之后,他又将这个数量增加到8000个。

    在整个拍摄阶段,王传君瘦了20多斤。

    人们再次将目光望向王传君时,已看不到任何《爱情公寓》的影子。

    《我不是药神》中的王传君

    电影中有一场吃饭的戏,王传君为了表现出重症病人对于食物的渴望,他连续吃了44个包子,5碗面条,过程中因为进食过多,吐了3次。

    而为了演出病人生命垂危的戏份,王传君提前住进病房,整整两夜没有睡觉。

    电影拍完后,再聊起王传君,徐峥说自己不会再与他合作:“因为他拍完这部电影后,大概不会再做配角了。”

    徐峥没有看错。

    凭借电影《我不是药神》,2020年,王传君拿下了百花奖最佳男配角,站在台上,他不可置信地拍了拍脑袋,反应了片刻,才开始致谢。

    最后,他流着泪感谢母亲:“我特别感谢我妈妈,因为她长期在和病魔做斗争,所以我非常了解一个病人的状态。”

    凭借《我不是药神》获奖的王传君

    这一年,是他母亲去世的第4年,王传君35岁了。他的一些坚持与放弃,终于有了答案。

    在王传君捧回自己第一座百花奖奖杯时,齐溪去往了戛纳电影节。

    2020年,凭借电影《平静》,齐溪登上了戛纳红毯,红毯上,她穿着一身粉色的裙子,脚上却是一双黑色帆布鞋。

    有媒体将齐溪的这个造型形容为“文艺片女演员标配”,而她却解释,自己之所以这么穿,只是因为高跟鞋会让她脚疼。

    穿着帆布鞋登上戛纳红毯的齐溪

    这并不是齐溪第一次来到戛纳,早在2019年,凭借电影《地久天长》中的“沈茉莉”一角,她就曾登上红毯。

    看起来,齐溪的演艺生涯顺风顺水,然而在表演上,她也经历了一段迷茫期。

    那几年,因为出演的角色相近,有人评价齐溪,无论演什么角色都是一个路数。

    2017年,齐溪参加了综艺《演员的诞生》,在节目中,她演出了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因为表演过于克制,她的演技遭到了章子怡的质疑,并最终被淘汰。

    章子怡质疑齐溪演技

    齐溪感到沮丧,在这时,孟京辉邀请齐溪,问她是否愿意回到舞台,出演话剧《茶馆》,几乎没有任何犹豫,齐溪就接下了这个邀约。

    后来,齐溪说当自己再次站在舞台上,看着帷幕拉开时,脑海突然冒出了冯巩的那句经典台词:

    “观众朋友们,我可想死你们了!”

    2019年9月15日,齐溪在微博发布一篇长文,宣布自己与宋宁峰已离婚,她说:“时间给予的成长让我们都能抽身远望从前的自己,我从心底敬重宋先生。”

    这一天,是齐溪35岁生日的前一天,也是她与宋宁峰结婚的第7年。

    齐溪发布文章,宣布离婚

    似乎无论是齐溪还是王传君,都来到了人生的新路口,而他们相遇的机缘,也在这时出现。

    2019年,齐溪与王传君在拍摄电影《莫尔道嘎》时相遇。

    因为需要在电影中扮演鄂温克族人,齐溪与王传君看了许多与鄂温克族相关的书籍,还去往当地,见了鄂温克族酋长。

    之后,两人偶尔会被媒体拍到一起出席朋友的聚会,关于他们恋爱的消息也开始出现。

    齐溪、王传君与朋友聚会

    2021年10月,王传君36岁生日派对当天,派对上,他与齐溪一起在场地中间跳舞,跳着跳着,王传君捧起了齐溪的脸亲了一下。

    这一吻,似乎证实了两人恋爱的传闻,而之后,媒体又爆出两人疑似已结婚生子,对此,齐溪与王传君依然没有回应。

    只不过,在节目中,和嘉宾聊起离婚时,王传君说:“我是绝对不能发生这种事的,为了我的崽。”

    王传君说,自己最喜欢两个歌手,一个是陈奕迅,另一个则是毛不易。

    前不久,王传君在综艺《毛雪汪》中见到了毛不易,在第一次见面中,两人聊到了对方的作品。

    毛不易提到他最喜欢王传君的作品是《我不是药神》,王传君笑着说:“没关系,你说《爱情公寓》我也接受。”

    “挺好的”。

    对王传君而言,他似乎已经平稳地度过了那段激烈转变的日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方向。

    对于齐溪而言,亦是如此。

    38岁这年,她登上了《乘风破浪的姐姐》的舞台,在此之前,她已经有长达十几年的时间没有跳舞。

    为了节目,她重新拾起舞蹈,却惊讶地发现,那些十几岁留下的身体记忆,依然没有消失,她说:

    “你从前吃过的苦,用过的功,它们从来没有离开过你,你的过往从来不会辜负你,它们只会在那里静静等待。”

    “那些苦,没白吃,那些汗,应该流。”

    今年,王传君37岁,齐溪38岁了。

    作为演员,他们早已不再是新人。但是作为父母、作为恋人,未来他们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去探索与前行。

    属于他们的另一段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他们曾经走过的过往,也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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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突破卡脖子20个关键技术(点评)
    作者:盘古论今2021
    发布时间:2022-08-15 12:00
    快照:

    据Web of Science平台的报告,中国早在2019年的发文总量就已经超越了美国,但我国依然有很多技术被发达国家卡脖子,比如芯片、大推力发动机以及光刻机等。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等四部门之前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又一批卡脖子材料、技术名单曝光。意见提出,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

    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

    再比如聚焦新能源装备制造“卡脖子”问题,加快主轴承、IGBT、控制系统、高压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技术部件研发。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先进燃煤发电、核能、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等基础设施网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将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优先向基站建设开放,研究推动将5G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近些年来,在中国科学家的不断努力之下,很多卡脖子的技术被攻克,达到国际先进甚至领先水平。下面为大家精选及梳理一些近年来被我国科学家突破的重要技术,这些技术已经走出实验室,有些甚至已经列装在重要的大国重器上面:

    一、乳铁蛋白生产技术

    重要意义:中国公司创行业之先,着手建立自己的“中国母乳数据库”,开启科学、系统研究中国母乳的大门。中国研究人员突破了长久以来西方的掐脖子技术,因为之前高纯度乳铁蛋白的生产技术掌握在欧洲和澳洲的6家企业中。

    中国飞鹤公司曾经于2022年5月23日官宣:飞鹤成功获批乳铁蛋白生产许可,标志着中国乳品行业第一条乳铁蛋白自动化生产线正式投产。值得一提的是,一直以来,中国乳制品行业都存在着奶源进口依赖度高,乳清粉、乳铁蛋白等关键原辅料被国外“卡脖子”的问题,成为中国乳业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隐患。

    从2009年开始,飞鹤先后参与了国家863计划、科技部十二五项目,携手中国工程院院士团队、哈佛医学院BIDMC医学中心、北京大学医学部、江南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国内外顶尖科研院所,搭建起高水平的母乳科研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上的乳铁蛋白基本都是从生产干酪的副产品乳清中提取,成本低,但提取出来的乳铁蛋白纯度不高,活性不足。而且中国没有食用干酪的习惯,单独提取乳清成本高,还很浪费原材料。

    从生牛乳(鲜奶)中提取,是第二种选择。但乳铁蛋白很稀缺,一百吨牛奶大概只能提取出7公斤乳铁蛋白,意味着需要大量的优质鲜奶。而奶源,恰恰是飞鹤的长项。提取乳铁蛋白可以使用超滤膜分离法,成本低,装置简单,操作容易,但提取出来的乳铁蛋白纯度只有60%左右,远不能达到中国95%纯度的要求。另一条技术路线是离子交换层析法,制药领域应用比较成熟,提取乳铁蛋白纯度能超过90%。因此飞鹤的突破意义重大。

    二、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重要意义:中国华能集团副总经理认为,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运行,不仅标志着中国突破了一系列的世界性、行业性的卡脖子的关键技术,而且让高温气冷堆核电站从沿海走向内陆,成为了可能

    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核电站中国华能石岛湾核电站进入临界状态,机组正式开启带核功率运行,中国再次创造一项世界第一。据悉,在进入临界状态并开启带核功率运行之前,华能石岛湾核电站已完成了双堆冷试、双堆热试以及首次装料等多项试验。

    华能石岛湾核电站坐落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县宁津湾,地处黄海之滨,项目于2012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30亿元。该项目既是中国“十二五”期间获批的第一个核电站项目,也是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技术加持的核电站。其运用的高温气冷堆技术,在全球之前已经建成的核电站中还没有先例。

    值得一提的是,该技术还是中国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其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以及探月工程等项目并列,重要性和难度不言而喻。中国希望通过此项技术,实现从核电大国到核电强国的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石岛湾核电站的运行不光是高温气冷反应堆技术的突破,也是其他核电站配套技术的突破。据统计,在石岛湾核电站的建设过程中,中国累计制造了2200多套设备,且大多数是全球首创。石岛湾核电站国产零部件的使用率高达93%以上,完全是一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站。

    三、耐3000℃烧蚀的陶瓷涂层及复合材料

    重要意义:中国军工技术及重要的复合材料技术尽管起步较晚,但中国在军工各领域开始“弯道超车”迈入世界顶级行列的,例如高超音速飞行器,甚至在局部领域超越了美国。尤其高超音速飞行器所用的超燃冲压发动机是中国航发技术突飞猛进的代表作品。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开发的涂层和复合材料表现出优越的抗烧蚀性能和抗热震性能,被认为是高超声速飞行器关键部件极具前景的候选材料,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国家实验室黄伯云院士团队通过大量实验,开发了一种新型的耐3000℃烧蚀的陶瓷涂层及其复合材料,这一发现有可能为高超声速飞行器的研制铺平道路。这种陶瓷是一种多元含硼单相碳化物,具有稳定的碳化物晶体结构,由Zr、Ti、C和B四种元素组成。研发团队采用熔渗工艺将多元陶瓷相引入到多孔炭/炭复合材料中,进而获得一种非常有潜力的新型Zr-Ti-C-B陶瓷涂层改性的炭/炭复合材料。由于这种超高温陶瓷兼具了碳化物的高温适应性和硼化物的抗氧化特性,使上述涂层和复合材料表现出优越的抗烧蚀性能和抗热震性能,是高超声速飞行器关键部件极具前景的候选材料。

    所谓高超声速飞行,是指飞行速度等于或大于5倍声速,即至少每小时6120公里。实现超音速的前提是飞行器的关键结构部件能够承受住剧烈的空气摩擦和高达2000-3000℃的热气流冲击而不被破坏。其中最大的挑战之一是如何保护关键部件,比如前缘、燃烧室和机头,使它们在飞行过程中超过2000摄氏度的温度下经受严重氧化和热流的极端冲刷。

    四、高性能碳/碳复合材料技术

    重要意义:根据之前原国防科工委鉴定观点认为:抗氧化涂层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为中国在世界碳/碳复合材料研究领域赢得了声誉和地位。

    中国研究团队经数十年的研究,在碳/碳复合材料抗氧化涂层的研究已从先前使用温度1400℃、防护时间30小时提高到1600℃、防护时间900小时,实现了国内碳/碳复合材料抗氧化研究的大飞跃。原国防科工委鉴定意见认为:抗氧化涂层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为中国在世界碳/碳复合材料研究领域赢得了声誉和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功臣李贺军院士将压力加工的方法跨界用于碳/碳复合材料的制备,实现了该材料由航空航天战略性武器应用向兵器常规战术武器应用的突破。这种高性能碳/碳复合材料系列低成本制备新技术,已在国防重点领域内多个型号装备中应用,为相关国防高技术武器装备的效能提升提供了重要支撑。 重要的是,他们研制的碳/碳复合材料作为耐高温的关键部件,用于多种型号的固体火箭发动机喉衬、超音速导弹的热防护系统等新一代武器装备,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所谓碳/碳复合材料,是以碳纤维为骨架来增强碳或石墨基体的复合材料,是一种战略性材料,主要用于先进空天飞行器、其动力系统以及高尖端武器装备。其关键技术一直被西方国家严密封锁,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对于该材料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 碳/碳复合材料高于一定温度便开始氧化,严重制约了其在高温极端环境下的可靠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碳/碳复合材料性能不稳定、成本高、氧化敏感性高、表面微结构复杂,传统涂层理论与方法已难于满足,提高材料性能及稳定性、长寿命涂层理论创新与技术突破是国际公认的挑战性难题。

    五、光刻机光源领域重大技术突破

    重要意义:这是一项光电子领域的重大突破。换句话说,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突破后,中国已经开始有机会能够打破美国对于极紫外光源技术的“一家独霸”,并且能够一举解决掉现在EUV光刻机稳定性差、寿命短的致命缺陷。

    研究成果已发表在世界《自然》杂志上,研究表明,研究团队利用波长1064nm的激光,操控位于储存环内的电子束,电子束在绕环一整圈(周长48米)后形成了精细的微结构,即“稳态微聚束”。通过探测辐射,研究团队验证了微聚束的形成,随后又验证了SSMB的工作机理。该粒子可以获得光刻机所需要的极紫外(EUV)波段,为大功率EUV光源的突破提供全新的解决思路。

    中国清华大学的科研团队之前之前正式官宣,他们已经完成了“稳态微聚束(SSMB)”的测试,标志着中国在芯片光源这个领域里面再一次取得了重大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几年中,美国总共对华为公司发出了三轮制裁,利用芯片卡脖子。严重地阻碍了华为公司手机业务的发展,为此中国掀起了一轮芯片研发热潮。国家层面甚至出文件,要求国内芯片在2025年实现 75%以上的自给自足。其中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包括中科院,清华大学等都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芯片研发行列。

    众所周知,华为的子公司海思拥有设计国际顶尖芯片的能力,可是苦于不能投入生产,主要原因是不能制造出高端光刻机。光刻机的最主要的硬件是镜头,由钼和硅制两个特殊材料制成,被相关发达国家牢牢把控,所以材料的匮乏是我国光刻机技术迟迟攻克不下的主要原因。

    所谓的SSMB光源,实际上就是一种新型粒子加速器光源,区别于现在荷兰ASML的EUV光刻机光源,这种SSMB光源在功率、重频等方面都要比前者高出很多,其波长直接可以涵盖EUV光刻机所使用的极紫外光。

    六、高塑性耐高温TiAl PST单晶

    重要意义: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曹春晓院士观点认为:镍基单晶高温合金的承温能力每提高25~30℃,即为一代新合金。中国研究团队发明的 TiAl 单晶合金,一下将承温能力提高了150~250℃以上,是重大突破,属引领性成果。这项关键材料技术诞生在中国,是中国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与自豪。

    中国南京理工大学材料评价与设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陈光教授团队经过长期的研究,制备出了0° PST TiAl 单晶,性能上实现了新的大幅度跨越。PST TiAl 单晶材料室温拉伸塑性和屈服强度分别高达6.9%和708MPa,抗拉强度高达978MPa,实现了高强高塑的优异结合。更为重要的是,该合金在900℃时的拉伸屈服强度约为637MPa,并具优异的抗蠕变性能,相关成果《Polysynthetic twinned TiAl single crystals for high-temperature applications》于2016年6月20日在线发表于Nature Materials(《自然材料》)。

    所谓TiAl基合金,是一种新兴的金属间化合物结构材料。具有低密度、高比强度和比弹性模量,高温时仍可保持较高强度的同时具有良好的抗蠕变及抗氧化性能。这使其成为航天、航空、汽车发动机等耐热结构件的理想材料。因此,全球各国研究者都在大力开发 TiA1 合金。然而 TiA1 合金的短板是其塑性非常低,室温延伸率通常小于2%,严重限制了它的实际应用。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材料最小蠕变速率和持久寿命均优于4822合金1~2个数量级,有望把目前 TiAl 合金的使用温度从 650~750℃ 提高到 900℃ 以上。

    七、成功解决大规格钢锭成分偏析难题

    重要意义:李殿中根据实验结果撰写的论文发表在全球著名的Nature Communications杂志上,引发了国际较大反响,“控氧可有效控制偏析”机理成为行业共识。

    中国研究人员李殿中成功解决了大规格钢锭成分偏析难题。材料的缺陷经常导致各种失效。一种典型的缺陷,称为宏观偏析,在凝固过程中经常发生。它反映了一种化学成分变化的现象,在铸件和铸锭中,化学成分变化的范围从几毫米到几厘米,甚至到几米。尽管这一缺陷在近500年前就被描述在青铜枪管中,但宏观偏析理论是大约半个世纪前由弗莱明及其同事首创。

    在此之前,宏观偏析被认为是凝固过程中由于密度对比而产生的重力驱动流动的结果。目前,宏观偏析是由三种已知的力引起的:自然热溶质对流的浮力、颗粒沉降或浮选的固体移动力和凝固过程中体积收缩的收缩力。其中最典型和最严重的是通道偏析,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冶金、地球物理和地质学领域的研究课题。根据经典的宏观偏析理论,钢中的宏观偏析主要是由于枝晶间的热溶质浮力,这是由于富溶质熔体和块状液体之间的密度不同所致。

    为了很好的解决此问题,金属所李殿中研究员将直径2.4米,高3.5米,单重100多吨的大钢锭一剖为二。从剖开的横断面发现了很多孔洞和裂纹,这是导致钢锭易报废的主要原因。

    之前的经典理论认为通道型偏析是钢的自然对流驱动的,但本实验从剖开的横断面看到了许多条氧化物引起的偏析流线,分析认为,这些通道型偏析的形成是氧在钢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以氧化物为核心的轻质夹杂物与凝固界面的交互作用,诱发了钢锭的成分不均匀性,因此,通过控制钢水中的氧含量,就能显著减少夹杂物的数量和尺寸,实现钢的均质性,以达到提升钢的性能的作用。

    八、OPUS系列算法

    重要意义:中国研究人员使用AlphaFold得到了15个蛋白的预测结构,并利用不同方法根据预测出的主链结构对其侧链进行重新建模。其结果显示,OPUS-Rota4的结果显著优于其它侧链建模方法,而且比AlphaFold预测的侧链更接近天然构象。

    复旦大学复杂体系多尺度研究院院长马剑鹏教授认为,AlphaFold是又一个卡脖子的核心技术。2021年12月,复旦大学复杂体系多尺度研究院院长马剑鹏教授的团队和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合作,在《生物信息学简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OPUS-Rota4: agradient-based protein side-chain modeling framework assisted by deeplearning-based predictors”的论文,简述了他们开发的算法成果。中国的研究团队研发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OPUS系列算法,这个算法可以用于预测蛋白质主链和侧链的三维结构,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的蛋白质侧链预测算法即OPUS-Rota4算法,精度比著名的AlphaFold更胜一筹。

    蛋白质结构预测早已不是一个新的领域,科学家已经做了五十多年,但是直到AlphaFold的出现,这一领域的研究才出现突破性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7月28日,英国DeepMind公司表示,AlphaFold已经预测了全球几乎所有的蛋白质结构,短短一年时间,他们的蛋白质结构数据库中的数据从200万个扩增到超2亿个。

    在很多业内专家看来,它的出现某种程度上是靠科学家个人去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但中国在这一领域发展也有一定优势,这就是计算机系统工程。科学问题的工程化,AlphaFold也是非常典型的例子之一。

    需要提醒的是,我国还没有能够完全超越AlphaFold的核心技术,要实现真正“从0到1”的突破,或许还需要一些时间。

    九、S1000空间芯片

    重要意义:百迈客百创S1000空间芯片最大的突破就是将空间分辨率降低至5μm,而传统的芯片制造还处于100μm的分辨率。中国科学院陈润生院士表示,百创S1000空间芯片的发布,将加快生长发育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在早期发育阶段复杂结构的研究,针对只有一层或几层细胞有明显的优势,另外对于肿瘤发生发展或肿瘤治疗过程中,关于免疫微环境或免疫浸润的研究也是一大利好的消息。同时,百创S1000空间芯片将加速时空动态图谱的构建,特别是加速精细图谱研究领域,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加速空间数据积累。

    北京百迈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研发,正式发布了国内首款亚细胞级微孔空间转录组芯片——百创S1000。在百创S1000新品发布会现场,云集众多学术专家、行业投资人以及媒体记者,一同见证百迈客百创S1000的诞生。

    空间转录组学技术自2016年首次在顶级SCI期刊Science上亮相,便成为了继单细胞测序技术之后的另一个生物技术研究热点。空间转录组从空间层面对基因表达数据进行解析,利用基因芯片技术将样本位置信息保留在芯片上以此解析单个组织切片中的mRNA,定位和区分功能基因在特定组织区域内的表达情况。随着单细胞技术的发展以及分析工具的拓展,空间分析在过去一两年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的科研领域。空间转录组学技术更是先后被Nature、Nature Method评为“年度技术”,其相关技术呈指数级增长。在给定的预测期内,全球单细胞与空间转录组分析市场预计在2026年将达到约77亿美元。

    十、高效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关键技术

    重要意义:高效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关键技术深度融合了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等特征的激光3D打印技术,由4台激光器同时扫描,是世界上效率和尺寸最大的高精度金属零件激光3D打印装备。该装备攻克了多重技术难题,解决了航空航天复杂精密金属零件在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及减重等“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了复杂金属零件的高精度成形、提高成形效率、缩短装备研制周期等目的。

    华中科技大学之前对外发布,由该校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完成成的“大型金属零件高效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关键技术与装备(俗称激光3D打印技术)。

    随着航空航天装备不断向轻量化、高可靠性、长寿命、低成本方向发展,一些关键金属零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制造周期要求越来越短,使得我国现有制造技术面临系列共性难题,如复杂薄壁精密零件结构-性能一体化制造技术,航空航天发动机叶片、涡轮等复杂精密零件的成形技术等,严重制约了航空航天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

    金属零件的激光3D打印技术是各种3D打印技术中难度系数最大也最受国内外关注的方向之一。其中基于自动铺粉的激光选区熔化成形技术(Selective Laser Melting,SLM,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微电子、医疗、珠宝首饰等行业),主要特点是加工精度高、后续几乎不需要机械加工,可以制造各种复杂精密金属零件,实现结构功能一体化、轻量化,在航空航天领域有广泛的应用需求。但是,成形效率低、成形尺寸有限是该类技术的发展瓶颈。此前,我国在SLM技术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大部分装备依赖进口。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教授曾晓雁领导的激光先进制造研究团队,在国家863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下,经过十年的长期努力,在SLM成形理论、工艺和装备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特别是突破了SLM成形难以高效制备大尺寸金属零件等瓶颈。

    十一、30微米柔性可折叠玻璃

    重要意义:中国自主研发的30微米柔性可折叠玻璃是中国在玻璃新材料领域又一项“卡脖子”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大幅提升了我国在世界玻璃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和话语权。30微米柔性可折叠玻璃的攻关成功,是中国建材继2018年生产出世界最薄的0.12毫米超薄玻璃,2019年下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浮法8.5代液晶显示玻璃基板后,2020年又取得的一个重大“卡脖子”创新成果。柔性和可折叠是显示产业发展趋势,可以使信息显示终端更加便携和功能多样化。

    中国建材集团成功生产。中国建材集团所属凯盛科技自主研发出高强度柔性玻璃配方以及减薄、强化、切割和成型加工新技术,生产出30-70微米厚度的主流规格超薄柔性玻璃,实现产品连续20万次弯折不破损,弯折半径小于1.5毫米,主要性能指标和参数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形成了国内唯一覆盖“高强玻璃—极薄薄化—高精度后加工”的全国产化超薄柔性玻璃产业链,打破国外垄断,从源头上保障了中国信息显示产业链安全。

    十二、CVT无极变速器

    重要意义:中国的奇瑞新能源在铝基轻量化技术上有所突破,处于引领全球的行列中,对全球绿色能源推动有重大意义。中国率先世界突破难题,意味着中国不用再担心发达国家卡脖子了,因此,不少美国媒体都不禁感慨,奇瑞新能源在铝基轻量化车身技术开发项目中取得成就,是中国史上又一里程碑式成就。

    在2020年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颁奖典礼上,奇瑞新能源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之一是2013年CVT无极变速器。

    奇瑞集团早在1999年就开始对新能源技术展开研究,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终于拥有了多项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而且申请了一千多项专利权,其中铝基轻量化车身技术就是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该项目中申请到的专利就高达124多项,意味着未来但凡使用到该技术的企业都必须向奇瑞缴纳专利费用。中国取得的成就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欧洲专家特意发布言论称,奇瑞新能源的短流程铝基轻量化技术,相比传统技术掌握了绝对的优势,就连美国都不禁感慨中国技术的突破水平。

    十三、FPGA关键技术

    重要意义:FPGA的独特性,让国产FPGA已经在中低端市场可以不被EDA卡脖子。未来五年,国产FPGA在高端市场有望深度突破。软硬件技术挑战以及全球FPGA市场格局的变化依然国产FPGA实现高端和极高端市场突破的挑战。

    中国在2021年到2026年,FPGA市场规模有望占到全球FPGA市场规模的一半以上,中国将成为FPGA公司的必争之地。值得一提的是,之前全球范围内想要设计这三类芯片的公司难以摆脱EDA(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三巨头和美英IP公司的依赖。

    国产FPGA的高端替代机遇与挑战共存。未来五年,国产FPGA有望在低端和中端市场市场上占主动地位,在高端市场有望深度突破,极高端市场仍任重道远。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超级数据库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大数据类分析、预测的应用场景,因此,国产FPGA在AI领域机会巨大。

    十四、密切割+强加砂+造复杂”缝网压裂关键核心技术

    重要意义:中国研发创新攻关了“密切割+强加砂+造复杂”缝网压裂等关键核心技术,打破国外发达国家对于中国的技术壁垒,实现胜利东部油区页岩油开采重大突破。

    中国的胜利油田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针对制约油田效益开发的重点难点,研究院创新攻关了“密切割+强加砂+造复杂”缝网压裂等关键核心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实现胜利东部油区页岩油开采重大突破。大力攻关微生物采油、H2S治理、采出液及沉积物循环再利用等低碳绿色环保技术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发展,助力油田绿色发展;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拓展蒙古、喀麦隆、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等国际石油技术服务市场,助力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

    研究院坚持在勘探最有潜力的方向抓突破、在开发矛盾最突出的领域抓创新、在生产最薄弱的环节抓优化,攻克了高含水油藏提高采收率关键工程、薄储层超稠油高效开发关键技术、低渗透油藏有效动用技术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利用智能化、数字化、新材料等改造升级传统石油工程技术,增强了支撑当前、引领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为胜利油田效益稳产2340万吨提供坚实保障。近五年累计申请国家专利836件,授权发明专利268件。

    十五、特大型高端矿山装备CSM-2250立式搅拌磨

    重要意义:特大型高端矿山装备CSM-2250立式搅拌磨将成为国内矿山应用最大规格的立式搅拌磨,突破了中国高端超细粉磨设备自主研发的发达国家“卡脖子”技术,助力中国在大型碎磨装备研发和生产领域再创新高度。

    中信重工自主研发的特大型高端矿山装备CSM-2250立式搅拌磨、直径6.4×11.15m球磨机、GM220-180高压辊磨机等同台亮相,在中信重工总部完成工厂试车并交付客户。 其中,CSM-2250立式搅拌磨,采用了大型变螺距铲靴衬板设计及铸造工艺、智能磨门开闭装置、三轴承组合支撑传动系统等世界先进技术,具有磨矿效率高、衬板寿命长、设备运行稳定的优势。该组设备将应用于辽宁省本溪市、国内规模最大的单体铁矿采选项目,助力打造综合效益最大化的 “超大规模智能化矿山精品工程”。

    十六、伺服电机制造技术

    重要意义:《中国制造2025》规划总体部署了机器人伺服电机的目标:到2020年,性能、精度、可靠性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格力工业机器人用伺服电机通过自主研发的低齿槽转矩与转矩脉动系统设计技术,有效降低伺服电机的齿槽转矩和转矩脉动,进一步提升伺服系统的控制精度,电机的齿槽转矩、转矩脉动性能,可与业界一流企业媲美。

    工业机器人是智能制造执行层的核心装备,是完成智能制造最后生产阶段的硬件基础,也是先进制造业的代表性产品。因缺乏核心的技术,中国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伺服电机长期依赖进口,制约了中国机器人产业的发展。

    比如中国的格力从功率密度、齿槽转矩、电流环设计等三方面入手,自主研发出工业机器人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被科技成果鉴定会专家组评审,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伺服电机功率密度、过载能力等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格力工业机器人用伺服电机整机长度仅111mm,比一听可乐还短,领先业界,功率密度高达282.5W/kg,为行业之最。其搭配20bit高分辨率绝对值编码器,极大地提高了工业机器人的柔性和精准度。

    十七、超高采样率、超高速模拟数字转换器和数字模拟转换器

    重要意义:中国在军用领域微电子所的这项技术突破颇具战略意义——超高速ADC/DAC是雷达的重要器件,在电子战中,频率捷变也必须仰仗超高速ADC/DAC。值得一提的是,超高速ADC/DAC无论对国防军事,还是民用工业都意义非凡,而如此关键的技术,其技术制高点之前却一直被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把持,对中国而言十分不利。

    中科院微电子所曾成功研发出超高采样率、宽频带的30Gsps 6bit超高速模拟数字转换器(ADC)和数字模拟转换器(DAC),成功大幅缩短了与欧美先进国家的技术差距,为中国在该领域摆脱国外技术壁垒限制增加了关键性的筹码,对下游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更关键的是,该芯片已在武汉邮电科学院构建的1Tb/s相干光OFDM传输验证平台上实现应用验证。值得一提的是,之前美国对中兴通讯进行制裁的时候,由于中兴通讯FPGA、光器件、高速ADC/DAC等器件很大程度上依赖从美国进口,一些媒体甚至认为中兴通讯将可能遭遇寒冬,乃至破产。而本次技术突破则有望使中兴通讯在ADC/DAC方面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

    十八、感光干膜技术

    重要意义:中国的五江高科经过了20年的努力,曾成功开发了HR系列、HD激光直接成像等30多种型号的感光干膜,获得了30多项专利技术和多项专属秘密技术。值得一提的是,光刻胶技术曾经被科技部列入35项“卡脖子”技术难题清单,是国家大力支持攻关的一项关键核心技术。感光干膜光刻胶是PCB(印制电路板)制造过程不可或缺的核心材料,主要作用是转移图像(类似于照像底片)。早在2005年前,国内没有一家电路板用高分辨率感光干膜生产企业,之前所有感光干膜依赖于从美国、日本等国家进口。这些国家对技术封锁严密,感光干膜研发只能走自主创新之路。

    中国的五江高科经过了20年的努力,曾成功开发了HR系列、HD激光直接成像等30多种型号的感光干膜,获得了30多项专利技术和多项专属秘密技术,为国内80%以上的PCB上市企业与多家全球PCB前十强企业提供了产品服务。近5年来,五江高科销售业绩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产销量在全球同类企业中稳居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芯片用IC封装载板是一种关键专用基础材料,其专用感光干膜只有美国、日本等国家生产,国内尚无企业研发生产。而五江高科瞄准这一技术,加大科研投入,经过刻苦攻关,在全国率先研发出芯片用IC封装载板感光干膜。

    从2001年开始,五江高科专注于感光干膜的研发与生产,先后投入上亿元科研经费,淘汰4条生产线,经过无数次失败,终于在2006年攻克生产技术难题,让第一卷感光干膜成功下线,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五江高科联合国内相关企业成功开发出PE保护膜和PET膜等核心材料,彻底打破了国外感光干膜技术垄断地位,较好解决了“卡脖子”技术难题。2020年,五江高科建起了全球最大的感光干膜智能化单体制造工厂。

    十九、高性能碳纤维技术

    重要意义:中国公司研制生产的 T700 级碳纤维产品在某型号固体火箭发动机壳体上验证成功,标志着中国已突破国产干喷湿纺工业碳纤维在重点武器型号等航天应用领域的技术瓶颈,打破了国外高性能碳纤维对于中国市场的长期垄断

    中国光威复材公司之前消息,由公司研制的 T700 级碳纤维产品通过航天火箭发动机应用验证, 中国公司打破了国外高性能碳纤维长期垄断。

    航天发动机,导弹和火箭上通用技术,尤其固体火箭发动机,发动机壳体在燃料点燃后内压极高,对材料强度和比强度要求很严格,过去我国经常使用金属材料,比如钢材,沉重而且强度指标不搞,对于导弹或者火箭来说,材料强度越好,密度越小越好,结构轻了,弹头就可以做的更重,导弹射程就可以更远,比强度是钢材几十倍的碳纤维就是现在最佳最好材料材料。比如公司 T800H 级碳纤维产品开始在部分直升机型号上小批量应用,说明该产品性能已趋于稳定。如果参照美国军机碳纤维使用情况,在各类军用飞机中,军用直升机碳纤维材料使用比例最高,约达整机重量的 40%左右。目前我国陆航部队仍在持续建设过程中,陆航旅扩编带来的直升机新增空间巨大;中国新型 10 吨级通用直升机定型在即,列装后或将成为三军装备数量最大的军用直升机型号。新型通用直升机放量或将带来航空装备领域军用碳纤维需求的首轮高速增长,后续歼击机、大型军机等装备的碳纤维用量也将持续上升,未来 T800 级碳纤维产品或将成为继 T300 后公司军品业绩的主要支撑。

    二十、散裂中子源技术

    重要意义: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的突破,标志着中国成为继英美日三国之后,第四个拥有散裂中子源的国家。《科技日报》报道称,该项目的投入运行,对中国探索前沿科学问题、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央视新闻报道称,中国散裂中子源工程总指挥、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和生介绍说,中国散裂中子源就像“超级显微镜”,是研究物质材料微观结构的理想探针。

    中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之前在广东东莞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中国可以利用散裂中子源来研究大型金属部件的残余应力,这对提高高铁关键部件和航空发动机部件的性能,以及核电站部件的服役性能十分重要。此外,可燃冰、磁性材料的研究,以及化学反应催化剂的原位研究等,都可以使用散裂中子源。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散裂中子源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工期6.5年,是由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省共同建设的大科学装置。中国散裂中子源装置内容包括一台8千万电子伏特负氢离子直线加速器、一台16亿电子伏特快循环同步加速器、一个靶站,以及三台供科学实验用的中子散射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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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你老了,去兄弟姐妹家吃顿饭,就会明白
    作者:易家说说
    发布时间:2022-08-1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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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看到一个视频,瞬间哭成泪人:

    老人妻子去世后,儿子专程来村里接他,一起生活。老人的弟弟,一个八旬老翁,冒雨前来送别。他站在车外面,不停擦拭着眼泪,一个人哭了好久好久。年纪大了,可能这一别便是永远,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想到这些,就忍不住鼻子发酸。以前总以为,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是有保质期的。随着各自成家,随着父母离去,会渐渐变得生疏,变得不再来往。可年岁愈长,愈发觉得亲情的可贵。虽然曾经有过矛盾,也起过争执,但亲情是永远吵不散的。当你老了,去兄弟姐妹家吃顿饭,就会明白这3个真相。前段时间的热播剧《人世间》,其中有个片段让人印象深刻:出狱没多久的周秉昆,想买一辆小货车,和发小们合开一个搬家公司。但他手中的钱不够,还差大概6万块钱。关于找谁借钱,他最先想到的是春燕德宝夫妻俩,因为在他的好朋友中,属他们俩最宽绰。让人没想到的是,春燕德宝夫妻俩,以自己的钱被赖账收不回来为由,委婉拒绝了他。周秉昆姐姐,听说这件事后,跑去跟大哥商量。虽然,各自在家庭上都有各自的难处,但他们还是一致决定,要尽力帮弟弟度过难关。姐姐周蓉把银行死期全都取了出来,并对自己的丈夫说:“秉昆要干点事,钱上得富裕点,可丁可卯了不行。”夫妻俩又借了一些钱,一共凑了8万块,给周秉昆送了过去。姐姐刚走,周秉昆的大嫂,骑着自行车赶来了,她说:“钱给你借着了,赶紧给你送过来。”周秉昆连忙说不用了,钱已经有了,但大嫂坚持要给他,怕他万一不够用。听过一句很催泪的话:兄弟姐妹本是天上的雪花,落在地上,化成水,结成冰,就再也分不开了。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亲情是怎么剪也剪不断的。而兄弟姐妹,是除了父母、伴侣之外,和你最亲的人。当父母年老离去,兄弟姐妹就是我们最大的底气,以及最后的靠山。也许,岁月冲淡过往昔的情感,生活磨碎过美好的回忆,让我们以为,兄弟姐妹间的关系,已经疏远到不再联系了。但血肉相连的亲情,是无法改变的。不管我们身处何方,现居何地,手足之情都是永远割舍不掉的存在。可能在人生的某个路口,在被疾病意外突袭、崩溃绝望之际,来自兄弟姐妹的一双手默默托举着我们。让我们意识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在默默爱着你;原来被亲人牵挂,是如此美好的一件事儿。节目《鲁豫有约》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兄弟姐妹就是那个当父母不在了,还能帮你回忆童年的那个人,当你都忘了小时候的事,他还能帮你记得清清楚楚的那个人。兄弟姐妹,是我们整个童年的见证者,是那段无忧无虑、快乐美好时光的参与者。只是,人总会长大,会成家,会立业,会养育子孙。而童年的玩伴,小时候的趣事,也渐渐尘封在记忆的最深处。有网友说,她从小生活在一个兄弟姐妹众多的家庭,一路打打闹闹、哭哭笑笑,就这样长大了。工作后的某一天,她突然接到姐姐电话,说是给她买了一个水晶手串。她连忙拒绝说自己不缺手链,而且干医生这一行,手上也戴不了饰品。姐姐还是坚持买了下来,还跟她讲了一个小时候的事儿。在网友2、3岁的时候,偶然得到一个水晶手串,很喜欢,连吃饭睡觉都不舍得摘下来。有一次,姐姐想试一试这个手串,刚开始她并不愿意,但架不住姐姐的再三央求,便答应了。结果,因为姐姐的手臂比她粗很多,手串一下子崩断了,水晶珠散落了一地。她哇得一声哭了出来,哭得特别伤心,姐姐很惭愧,不断安慰着她,并答应给她买串新的。后来,她长大了,也把这件事彻底忘了。但姐姐始终没有忘,记了十几年,也愧疚了十几年。直到前几天,在一家店里看到一个水晶手串,几乎和网友小时候戴的那个一模一样。姐姐看到的第一眼,就决定买下来,以弥补自己亏欠妹妹多年的愧疚感。之所以分享这个故事,想说得是:亲情是弥足珍贵的,而有兄弟姐妹是一种幸运。因为,兄弟姐妹是我们的亲人。是陪我们度过童年,见证我们成长的最熟悉的人。只要还能和兄弟姐妹联系,人生也就不会觉得太孤独。当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就是这世上最温暖的依靠、最幸福的陪伴。有人说:“亲人只有一次的缘分,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再见。”无论承认与否,兄弟姐妹,是你见一面就少一面的人。而我们也不知道,哪一次相见就是永远,哪一次再见就是再也不见。▽一位从甘肃远嫁陕西的88岁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回到娘家。和弟弟分别时,两个人都哭成泪人。姐姐说,这可能是她今生,最后一次回娘家了。所以,她千叮咛万嘱咐,弟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此去一别,也许就是永远。在无法相见的日子里,愿你能顾好自己,顾好身体。▽90岁的哥哥,前去医院看望80岁的弟弟。面对病床上虚弱的弟弟,哥哥一再跟他说:“好好吃饭,别这不吃那不吃的……”末了,哥哥说了一句:“我走了”,转身哭了出来。年轻时,总以为来日方长后会有期。却不知道,有些时候,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一句道别就是永别。▽101岁哥哥,大老远的去看自己96岁的妹妹。两个年迈的老人,经过短暂的相见后,马上就要分开。离别时,妹妹追上哥哥的车,硬塞到他手里200块钱,对哥哥说:“买点好吃的吧!”还没说完,两人就已经泪流满面。因为他们都清楚,这次分别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能再次相见。作家宁静曾说:“花儿凋零忘不了春的温馨,叶儿飘落带不走同根的亲。”无论你走得多远,年龄几何,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很难被抹去的。它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深厚、浓烈。当你老了,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就是我们内心永远的寄托和牵挂。我们都会变老,兄弟姐妹也会变成,我们见一面就少一面的人。余生不长,请珍惜兄弟姐妹的情分。平时多走动走动,一起吃个饭唠个嗑,叙叙家常、聊聊儿时,也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儿。网上有个问题:有亲生兄弟姐妹是怎样的体验?其中有个回答是这样的:也许就是感到,这个世界除了父母之外,还有其他全心全意为你好的人吧,兄弟姐妹真的是父母给的第二种保护。是啊,兄弟姐妹,就是父母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一份礼物。当你老了,去兄弟姐妹家吃顿饭,就会明白:父母离开人世,兄弟姐妹会代替父母,成为我们最后的靠山;除了父母和伴侣,兄弟姐妹是我们最亲的人,是童年时光的见证者和记录者;人到晚年,兄弟姐妹是见一面就少一面的人,我们能做的也只有珍惜此生的缘分。文末点亮【关注】,愿我们都能好好守护亲情,珍惜兄弟姐妹间的感情。相互扶持、彼此依靠,不留遗憾地走完这辛苦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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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脑太可怕!东北小伙把女友卖了100万,女友却对他交口称赞
    作者:天才捕手计划
    发布时间:2022-08-14 10:40
    快照:

    3年前,我接手了一起诈骗案,被告是个女孩,堪称“顶级恋爱脑”,被人骗了还在牢里帮人数钱。

    但在接触到她的男友后,我倒是能理解她了,因为就连我这样一个律师,都差点着了这个男人的道,甚至差点毁掉自己的职业生涯。

    那天我刚下班,却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刘律师,我今晚务必和你见一面。”

    这人是李智慧的舅舅,说话气势汹汹,不容置疑的样子。

    李智慧是我的一个女当事人,考虑到她的案子临近开庭,我勉强答应了她舅舅的请求。

    晚上7点,十多个人闯进我的办公室,带头的是李智慧的舅舅,后面还跟着几个两百多斤的大汉,满脸横肉,胳膊比我腰都粗,但是纹身真不咋地,一看就没怎么舍得花钱。

    他们面色凝重,好像很愤怒的样子。

    房间里没那么多椅子,我直接坐了下去,但不烧水泡茶。

    剩下四把椅子,李智慧的舅舅和她的父母坐定后,另一个阿姨也表情凝重地坐了下来,剩下的都在那站着。

    这一坐一站之间,主角和充场面的马上就分辨出来了。

    “刘律师,我今天又找了个律师会见李智慧,很多事情跟你说的不一样。”李智慧的舅舅坐在椅子上,旁边的阿姨朝我翻了个厌恶的白眼,好像我真骗了他们似的。

    “给她听录音……”

    “你先别说话!”李智慧舅舅急忙打断了亲戚的话。

    我突然就精神了,让他们把录音放出来,看看这几个人是以为抓住了我什么把柄。

    很快,李智慧舅舅从手包里掏出三个手机,每个手机里分别有一段录音:

    第一段录音保存的名字是“刘律师教唆当事人做假证“。

    第二段录音是“刘律师贿赂检察院的证据”。

    第三段录音是“刘律师忽悠取保候审的证据”。

    我很认真的听完这三段录音,里面的每一句话,确实都是我说的。

    我没有急于解释,因为解释也是苍白无力。

    我只能仔细地听完,中途认真给自己泡了两壶茶,平复心情。

    如果这些证据成立,就代表我犯罪了,不仅我的执业生涯就此终结,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1

    9个月前,我被卷入了李智慧的案件。

    那时我原本不打算接任何案子,遇到那个男人纯属巧合。

    那是我记事以来最炎热的夏季,看守所的会见室里没有电扇,走出来以后,我决定给自己放个高温假。

    傍晚,我把车停在看守所路边的树荫下。就在这时,一个呲着板牙,眯眯眼的男人朝我走来。

    他自称董优,很礼貌地问我是不是律师。他说话全程都在微笑,露出特别白的牙齿。

    这时我看不到他的眼神,只觉得是个阳光开朗的人,而且笑容很有感染力,莫名对他多了点信赖。

    “我看您在看守所门口出示了律师证,我有个刑事案件,需要您帮我会见一次。”董优站在车边,边说边打量四周,脸上依然挂着笑。

    距离看守所下班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他应该等了我很久。

    “不好意思,我最近太忙,没有时间会见。”我不想接单次会见的活儿。

    董优并没有因为我的拒绝就离开,反而继续微笑着站在原地,跟我说了案件的前因后果。

    就在年初,董优老婆接管了一家连锁店铺,收了会员们130多万,没想到总公司经营出了问题,领导要求所有连锁店铺暂停营业,也包括董优老婆的店铺。

    很快,店里的会员得不到服务,就去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诈骗了,把董优老婆给抓进去了。董优告诉我,他迫切需要一个律师进到看守所,替他看看老婆成什么样了。

    董优的手拉着车门,像是怕我走一样,还说了很多掏心掏肺的话:“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人。虽然这种事,对你这种事业有成的律师来说,只是一个小案子,但对我们家属来说简直就是天塌了。我必须要找你这种值得托付的律师。”

    他嘴上就像抹了蜜,还说了一句:“而且你看上去,就是一个律政俏佳人。”

    这一波马屁拍下来,我有点不好意思,同意先了解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

    董优从手包里掏出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显示当事人叫李智慧,涉嫌集资诈骗,1991年出生。

    最后,我还是同意帮董优这个忙,去看守所见他老婆一趟。

    一是因为他态度确实好,说的一番话仿佛有种魔力,让我突然觉得自己必须帮他。二是因为哪怕妻子被关进去,他也不离不弃,这样的好男人不多了。

    2

    我接下案子没两天,就听到了一些风声——李智慧所在的公司,是我们市有名的诈骗集团。

    这伙人炮制了一场上亿元的诈骗大案,把整个区域有钱的老太太都给忽悠光了。现在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经侦科的警察们忙到脚不沾地。

    而董优和李智慧也并没有结婚,“老婆”只是一个称呼。

    那天我来到会见室,还在等待时,心里就对李智慧有些好奇。

    与其说好奇,倒不如说是律师与生俱来的戒备。每个犯罪类型的当事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李智慧这种诈骗犯,往往满嘴跑火车,自己律师也要骗。我曾经就因为一个诈骗案当事人说瞎话,导致对量刑产生误判,都有点儿心理阴影了。

    很快,李智慧被带到我的面前。

    我看了这小姑娘几眼,皮肤白净,眼睛很大,还算是挺好看。只是她说出的第一句话,让我有点出乎意料。

    “告诉董优,赶紧给我办出去,再待一天我就死。我头发都被剪成这样了。”李智慧坐下来之后,最在意的不是罪名,反而是自己及腰的长发被剪短了。

    李智慧全程吐槽自己的发型,叫嚣着要让董优接她离开看守所。

    这让人多少有些疑惑,难道这真是那个骗了全区土豪老太的诈骗犯吗?

    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表面不断叫嚣的小姑娘,对亿元诈骗案几乎闭口不谈。

    “你为什么坚信董优能给你办出去?”我想提醒李智慧,男友再靠谱,现在人进去了,也该为自己考虑。

    但我问完这个问题就后悔了。

    李智慧突然面带桃花,像打开了话闸子一样,给我讲了她和董优相识、相恋的过程。和案子有关的内容,都被她有理由岔了过去。

    就这样,一个女囚犯,在看守所里疯狂跟女律师“秀恩爱”。

    每当谈到董优,李智慧总是翻来覆去地说:“这样一个男人,他不成功谁成功?”

    3

    李智慧的讲述,是从两年前开始的。她命运的改变,同样是因为偶遇了一个男人。

    那时她在新加坡干了3年劳务,回国后突然发现,以自己中专的学历,想找份薪资不错的工作实在太难。

    偶然的一次,她在商圈的地铁口,被一个小伙子塞了张传单。她还没来得及看,小伙子又把传单要回去了。

    这个小伙就是董优。

    李智慧带着好奇,问董优为什么不给发。没想到董优告诉她“你们这帮年轻小姑娘,哪有钱买理财产品。”

    董优噼里啪啦地说着,“给你一份传单,也是耽误你走路,不如我给要回来,也能趁机和你这样的美女说几句话。”董优说话特别好听。

    当时李智慧手里有将近30万,是在新加坡打工攒下来的,她对董优说的投资理财挺感兴趣。打工赚钱太难,钱生钱格外吸引人。

    两人聊得热火朝天,还加了微信。得知李智慧正在找工作时,董优热情邀请她加入到自己的团队里。

    那段时间,李智慧享受到了董优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仔细嘱咐李智慧,必须把钱存好,或者买房,养租都行,但就是别投进公司,这里就只是工作和挣钱的地方。

    两年过去,李智慧成了诈骗集团排名第二的优秀骨干,而第一就是她的男友董优。

    我这一听才知道,原来董优也是诈骗团伙的一员。

    在我震惊之余,李智慧还在诉说两人的爱情往事。

    我很无奈。审判时间逼近,但她不聊案子,不管我问什么问题,她最后都会强行转移到恋爱话题上。

    这个女人,一直在对我隐瞒重要的案情内幕。

    最终我决定,去找到董优,毕竟现在愿意对我说真话的,也只有他了。

    4

    很快,我和董优约在一家茶舍见面。

    其实见面之前,我并没有因为他的隐瞒而感到生气。我知道犯下那么大的案,他还能在外边,肯定是自己努力过的,背后发生了什么事儿,我也不去猜。

    董优如约赶来,坐在我面前,非常坦诚地表示,只要对女友李智慧的案情有帮助,自己什么都能说。

    不过在讲述之前,他特别诚恳地对我解释了一句:“刘律师,现在这个世道挣钱太难了,没办法。”

    董优回忆起了前几年,自己还在家具城摆摊,那时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他这种没品牌背景的小摊很艰难,只能不断找机会改行。

    一次偶然的机会,董优去听了那场令他热血沸腾的讲座,主讲人就是董优日后的老板。

    老板给参会人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我们要用客户投资进来的钱去老挝种橡胶,公司会按期给客户返利息。肯定能挣钱,谁不投谁傻子。

    这位老板还跟董优透露,“我们背后有大人物,还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各大银行、金融业大鳄,都与我们有密切合作关系,各位要好好守护这个秘密。”

    老板在会议上点名的那些大鳄、巨头可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名字会在这么荒诞的场合里出现。

    绝大多数人听这套说辞,都知道这只是个梦。

    很快,董优也冷静下来,不过他想,如果梦醒后注定一场空,为什么有人要带领大家去做这场梦呢?

    很快他就想通了,只要手里攥着所有人的钱,随时都可以跑去别的地方——别人梦碎了,自己就圆梦了。

    董优觉得,自己才是“造梦人”。他迅速把李智慧叫醒,要她跟自己搭档。

    当李智慧反应过来,这是一个骗局的时候,董优对她说:“这就是当初我把传单从你手里要回来的原因。我看你的第一眼就知道,我跟你之间绝对会有故事。”

    一番话让李智慧感动,两人成了男女朋友。

    别人谈恋爱是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董优和李智慧谈恋爱是一起发传单、拉投资、回去研究话术。

    董优给李智慧描绘了未来的样子:有豪车、有海边的洋房、有可爱的宝宝、一辈子衣食无忧。

    董优告诉我,为了他和李智慧的未来,自己什么苦活都干过。

    为了每天动员一大批老人过来好好听讲座,特意买来土鸡蛋,会后给大家发放。

    老人为了领到礼物,每次开会前都会呼朋唤友,来得人越来越多。

    董优还注意到老人因为儿女不在身边,内心极度缺乏关怀。他带着自己手下的一伙儿人,给这些大爷大妈细致的关怀。

    没想到,大妈们好像找到了释放感情的地方,对这些年轻人回馈以加倍的关心。

    几次会议之后,很多人开始投资。董优很有耐心,每次发放礼物,还要像检查作业一样,询问这些老人有没听懂怎么投资。

    发展到后来,每次董优上完大课,都会有一大批大爷大妈心情激动、面色赤红地涌上台争当投资人。

    这时我发现,眼前这男人虽然对女友无微不至,可对那些大妈而言,他真不是什么好鸟。

    5

    为了吸引更多人来投资,董优他们在支付利息上挥金如土。

    有个投资五万的阿姨,一周就能拿到五百的返利,试问哪家银行能达到如此高的投资回报率?

    但这时的董优特别小心,他嘱咐李智慧千万不要露富。

    所以,每当这些大爷大妈去店里的时候,就能看到这些年轻热情但“贫穷”的孩子们,就着开大会剩下的矿泉水啃馒头,甚至连份咸菜都没有。这可把大爷大妈们心疼坏了。

    后来经常能看到这些老人家每到饭点就带着自己做好的饭菜到店里“投喂”,有一个自称每个月只挣两千块死工资的小伙子在一个月里胖了20斤。

    看到小伙子渐渐圆润的脸,大妈们打心眼里开心,真是当成了自家孩子在照顾。实际上,店里最普通的业务员月收入都过万了。

    2017年年初,是董优人生的转折点。

    当时公司发展到了一个巅峰的状态,老板带着20亿去老挝了,再也不打算回来。

    没出两个月,公司的资金就出现问题,没办法给投资人正常返利息了。就在那一天,董优做出了重要决定——自己当“老板”,富贵险中求。

    他作为大区经理,经常是在这个区开完二三百人的大会,马上奔赴下一个会场。

    但是不管多么紧急,董优一天只排两个会,一个会后提供午饭,一个会后提供晚饭。这个模式最大限度保证了投资人都来,还都听到尾。

    董优把他所在地区的投资人都稳住了。

    在老板跑路后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公司竟然仍在正常运转。

    恰好此时董优手底下有个店长卷钱跑路了,董优果断让李智慧接手,还告诉她,“加大力度忽悠他们继续投,就说不投之前的钱都拿不回来!”

    李智慧用尽浑身解数,在短短几天之内集到了一百多万,尽数收进了小情侣的口袋。

    第三任老板上任的时候,整个公司的窟窿已经堵不上了,很多投资者组团报案。面对这样一个烂摊子,新任老板下令公司所有店铺停业整改。

    趁着这个时机,李智慧开开心心地跟董优回去过小日子了,直到在楼下被公安机关抓获,至于罪证,就是最后捞的一百多万。

    后来,董优就找到了我。

    他把我当成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态度放得很低,无论什么事上都征求我的意见,只求李智慧的案件能有新的进展。

    6

    到了眼前这一步,我觉得董优已经急昏了头。

    听说李智慧长发被剪后要死要活,他不断追问我:“姐,你说我怎么能把她捞出来?”

    他表示会倾尽所有,只要我能把李智慧带出来。他当场拿出纸笔,给李智慧写了一封信,让我给李智慧带进去。

    我告诉董优,自己目前没有那么多时间,但可以介绍另一个律师去会见。

    说实话,我是不想去听李智慧的抱怨,还要念出董优那封充斥肉麻情话的信件。

    董优立马答应下来:“只要是你介绍的人,我就信任,就委托。”他这句话还算让我挺欣慰,到了这种节骨眼上,信任是最重要的。

    只是我有点烦闷,这董优可能是因为女友长期被关在监狱,心急如焚,以至于根本顾不上案件的实质问题。

    他写的那封肉麻的情书在我看来,对李智慧而言没有什么大用。

    我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小董,她这个案件现在最应该关注的是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让她早点出来。”

    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大家普遍认可的一个规律是:批捕之前是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期——也就是37天。

    这意味着留给董优和我的时间不多了。

    董优也没含糊,马上问我能不能给李智慧办理取保候审。

    我告诉董优,如果不把骗来的100多万退回去,很难取保候审。

    我建议他尽量给李智慧把钱退了,毕竟一百来万对于青春和自由来说,真的是不值一提。

    董优比我想得要急多了,他告诉我,自己早就找好了关系,很快就能把李智慧放出来。

    他为了不让李智慧心急,每天都要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李智慧,许下承诺:第37天她就能出来。

    事件突变在第36天的傍晚,董优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有急事要麻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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