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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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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今日开庭,女生父亲:9天后就是她生日
    作者:极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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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李贤诚

    8月26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遇害女生父亲李胜表示,目前被告人洪峤提出无罪的上诉,另两名被告曹泽青、张晨光提出减轻罪责的辩护,他希望法院能够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他还提到,再过9天,就是女儿农历的生日。

    遇害女生母亲

    2020年7月9日晚,洪峤、张晨光、曹泽青三名男子合谋,将21岁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诱骗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在郊外的山林中将其杀害并掩埋。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据悉,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

    法院一审判决(图片来源: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7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判决书中提到,在该起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

    遇害女生李某月(图片来源:社交平台)

    时隔一个多月后,该案于8月26日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遇害女生父亲李胜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被告人洪峤提出无罪的上诉,另外两名被告曹泽青、张晨光提出减轻罪责的辩护,“我们不要任何的民事赔偿,只要求严惩洪峤,决不妥协。”

    再过9天,就是被害女生李某月农历的生日。在赴西双版纳之前,李胜曾前往女儿的墓地看望打扫。26日上午,在进入法院之前,李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法院能够维持一审的判决,之后他将回老家将此次的宣判结果在墓前读给女儿听。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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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将开庭 被害人家属前往法院
    作者:天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6 08:21
    快照:

    天目新闻 记者 于瓅 季建荣 李沐子

    8月26日9时,“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将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7时50分许,被害人李某月父亲李胜和天目新闻记者一同前往法院。

    在镜头前,李胜告诉记者今天将用纸笔记录下庭审期间听到的内容。李胜表示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心情有调整,“更平静了,对二审也更有信心了。”李胜称,上诉是法律赋予三名罪犯的权利,但是自己作为遇害者家属,态度是一贯的,“要求严惩罪犯”。

    天目新闻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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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开庭:三名被告人一审后均提起上诉
    作者:大象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6 09:57
    快照:

    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和妻子于8时30分进入法院。李胜表示,希望维持一审的原判,“证据确凿,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判决,给女儿一个交代。”

    2022年7月7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洪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张晨光、曹泽青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被告人洪峤曾多次提出精神鉴定

    一审判决后,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上诉。其中洪峤提起了无罪上诉;张晨光、曹泽青提出一审判决过重。李胜表示,洪峤一直否认自己的罪行,但是一审判决书写得非常清楚,他是这起谋杀的策划者。

    李胜称,被告人洪峤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阶段及法院阶段都提出了要求精神鉴定的申请,但是均被驳回,公检法都认为,洪峤的行为,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他在作案前经过四次的演练,这不是一个精神病能想象出来的行为。”

    被告人洪峤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李胜曾透露被告人洪峤父亲曾给他打电话表示愧疚,洪峤父亲提出想拿高额的赔偿金取得原谅,希望和李胜能够见面,李胜果断拒绝。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李某月在男友洪峤的哄骗之下独身前往云南勐海县,与此同时,受洪峤指使的张晨光、曹泽青也前往勐海,二人在提前准备好行凶工具之后,将李某月诱骗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内将她残忍杀害。

    李某月失联后,联系女儿未果的李胜在女儿男友洪峤的陪伴下报警。就在家人朋友寻找李某月期间,洪峤曾在朋友中散布李某月拿走了他几万块钱后,吵架离开的消息。

    2020年8月4日,勐海县警方通报,经缜密侦查,发现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9月,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青、张某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某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22年7月7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洪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张晨光、曹泽青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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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开庭
    作者:天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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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目新闻 记者 于瓅 季建荣 李沐子

    8月26日9时,“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将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8时许,被害人李某月父亲李胜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李胜站在法院门口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也希望维持一审的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这就是我们的初衷。”李胜强调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

    李胜表示此次还未决定是否前往勐海事发地祭拜女儿:“这个看情况,已经将孩子接回老家扬州。”而李胜表示,作为父母,他与爱人将代替月月见证此次的二审庭审。“这两年的煎熬不是正常人过的日子,我们真心希望得到好的结果。”

    当天8时25分许,被告辩护律师到达了法院门口,通过安检进入法院。

    同时,李胜也在法院门口与其代理律师汇合。

    天目新闻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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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进展!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将开庭,四名家属赶去旁听
    作者: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22-08-2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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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一个半月后有了新进展。8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西双版纳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8月25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处获悉,家属共4人赶来参加庭审,已进行庭前会议。李胜表示,由于他们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此只有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前会议,他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7月7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一审判决显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

    法院一审宣判前,李胜曾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们苦苦等了两年,坚决要求严惩。7月7日上午宣判后,李胜在法院门口表示,宣判时他一直关注着洪峤的表情,洪峤“非常冷静,心理素质非常高”。宣判当日,李胜夫妇带着判决书到勐海县普洱茶公园,将判决结果告诉女儿。

    7月25日上午,李胜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了上诉,其中洪峤提起了无罪上诉,另两人则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了上诉,其中洪峤提起了无罪上诉,另两人则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两年来我们承受了巨大的悲痛,来回奔波在江苏、云南之间,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财力,上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得知三名被告提起上诉后,李胜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决不妥协,斗争到底”。

    8月25日,李胜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家属共4人赶来参加庭审,已进行庭前会议。李胜表示,由于他们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此只有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前会议,他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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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 主谋洪峤父亲首次露面快步进入法院
    作者:封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6 09:53
    快照: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在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此前一审被认定为主谋的洪峤的父亲,首次露面参加庭审,他在开庭前快步走进法院安检处,未回应媒体的采访。

    洪峤家属方进入法院(石伟摄影)

    此前,该案于7月7日进行了一审宣判,法庭判定3名被告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死刑,其中洪峤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死刑,张晨光、曹泽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人均提出上诉。

    李某月父亲李胜介绍,女儿已经被带回老家安葬,妻子至今未能走出阴影,几乎完全不与外人交流,时常情绪崩溃;他自己反复告诉自己要坚强,为了案子到处奔走,但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躲在阳台抽烟、流泪。李胜说,为了避免睹物思人,女儿被安葬的时候,她的所有照片都随着下葬了,她的衣服也全部被捐出,家里没敢留下一件纪念物。他说洪峤一审时否认所有指控,并申请精神鉴定。为此,李胜拒绝了被告方的一切赔偿,拒绝出具谅解书,希望二审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李胜的代理律师杨柱在法院门口表示,昨天的庭前会议对方未提交新的证据,本次二审对方会在程序瑕疵方面设置障碍,但对事实的认定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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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受害人家属:二审将于8月26日开庭
    作者:极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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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青年报记者8月22日从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受害人父亲李胜处了解到,他当日上午收到法院发来的消息,案件将于8月26日上午在西双版纳州中院二审开庭。他表示,目前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希望法院维持一审的公正判决,这样我才能过好余下的人生。”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7月7日通报称,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李胜此前告诉北青报记者,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已提出上诉,其中洪峤上诉称自己无罪,并递交了相应的材料。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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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将于26日开庭,被害人家属:希望维持原判
    作者:大象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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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8月22日,大象新闻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8月25日展开庭前会议,8月26日上午8时在云南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2年7月7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洪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张晨光、曹泽青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我们的诉求不会改变,坚决要求洪峤死刑。”李胜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他最早明天就会前往云南,他表示会相信法律公正的审判,给女儿一个交代。

    案情回顾:三名被告合谋行凶计划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2020年9月,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青、张某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某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22年7月7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洪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张晨光、曹泽青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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