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8月27日,这对夫妇因卖5斤芹菜被罚款6.6万,引发热议。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据央视新闻视频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在“国务院互联网加督查平台”上接到群众举报称,陕西榆林某个体户公司因销售5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检查组展开了调查和访问。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罗和妻子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的一天,他们买了7磅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取2公斤进行抽样检验。一个月后,他们收到了检验报告,称芹菜不合格。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蔬菜粮油老板罗某说,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票据。罗某称票据丢失,当时找不到。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涉案的七斤芹菜中,除两斤用于抽检外,其余五斤均由夫妻俩以每斤4元的价格出售。
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万6 当地被督查
处罚函认定涉案芹菜已经售出,在没有买方信息的情况下无法召回。罗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的许可证明和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6.6万元的处罚。
粮油店老板说,他肯定错了。“可是我要卖多少吨芹菜才能赚到6万多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面对检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处罚不当。
查阅玉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的食品行政处罚账目发现,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余起处罚中,罚款金额超过5万元的有21起,其案值仅为几十或几百元。
国务院第九督察组第十六督察组成员陈晓表示,执法不仅要集中力量,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实体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更多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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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陕西榆林的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了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剩余的5斤,夫妇俩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国务院督查组对此进行了督查。
(实习编辑:高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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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榆林市的一家商贩因为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讨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期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反映,在榆林市的一家个体户在其卖了5斤芹菜之后,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由于处罚过当,当地被督查。
随后督查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走访,罗某夫妇在榆林市当地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就在去年十月的某一天,他们在市场上进了7斤芹菜,刚好碰到了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查,随后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抽查结果出来了,检验报告上,说明这一批芹菜农药检验不合格。
当地的市场执法部门要求其提供进货的票据,罗某说票据已经遗失,无法提供其票据,且这七斤芹菜当中,除了当地执法部门带走的两斤,剩下的5斤,罗某夫妇均以每斤4元价格卖出。处罚决定书上是这么认定的,一是、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也无法召回,二是、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三是、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行为,当地执法部门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事后罗某夫妇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这6万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面对督查组的同志,当地的监督局副局长出面承认这次的“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度执法。
网友们也纷纷表示这个处罚 确实太重!将心比心、适当处罚,也是合法合理,过度处罚 那就不行了。个人觉得如果卖的芹菜是添加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防腐化学品,应该追溯源头重罚源头,对罗某夫妇的过失行为也要进行适当的处罚,而不是过度处罚。
国务院督查组的同志也出来发声了,陈晓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为这次督察组的同志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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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对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一事,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了解,陕西一菜商卖5斤芹菜收入20元,因检验不合格被罚6.6万元。由于处罚过当,当地被督查。国务院督查组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8月27日央视新闻)
这件事引起全网哗然,主要是罚款金额与商户卖菜收入相比,高达3300倍,形成了极其巨大的反差,令人难以置信。5斤芹菜卖20元,刨去进货成本、店租人工等,商户的利润可能就几块钱,而6.6万元的罚款,商户需卖数千斤芹菜才够缴纳。显然,此项罚款金额过高,与商户收入和社会危害性不成比例,难以服众,经不起质疑。
面对国务院的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承认“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而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可见,“芹菜案”并非“过罚不当”的孤例,而是当地的普遍性现象,暴露出执法部门只讲罚款力度,以罚代管,对案情判定的裁量尺度过大等问题,忽视了小微主体生存状况和群众感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可见,在面对类似的“芹菜案”时,如果确实存在食品质量问题,需依照《食品安全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罚,但是要考虑到商户的违法程度、社会危害性等,按照比例原则施以处罚,不能生搬硬套法律条文,不问青红皂白就重罚,使得轻微违法行为,承受了过重的罚款,造成过罚不当。
罚款只是行政执法的手段之一,不是目的。通过罚款让违法者认识错误所在,主动纠错、自律,不再重蹈覆辙,是行政处罚的目的所在。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目的,行政主体应尽可能采取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手段。从“芹菜案”来看,执法者需要考虑到商户的利益损害问题,采取警告、最多十倍处罚等即可,如此重罚无疑于“杀鸡取卵”,将商户的生计一刀断掉。
小案不可重罚,过重的处罚不仅容易加重商户负担,还会导致法律的威慑力下降,诱发民众的反感与抵触心理。在认识到错误后,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将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可见,行政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合度,兼顾公平和效率,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江德斌
上游评论投稿邮箱:sypl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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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了群众反映,称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万6,接到了反映后,督察组马上就对此事展开了走访调查。
据悉,罗某夫妇在榆林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21年10月份,他们购进了7斤芹菜,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拿走了两斤进行取样检查。可是在一个月后,他们收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可是夫妇两人已经将芹菜卖出,而且已经丢失了购买票据和购买者信息,最终,监管部门认定两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6万6的罚款。
事后,夫妇两人承认,自己的做法确实有错误,也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做了调查,积极承担责任,可是一个小店面对6万6的罚款,两人也是感到十分的无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而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也表示,处理确实有所欠缺。据了解,榆林当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如今,由于个体经营户以及微小型企业的蓬勃发展,公职人员滥用私权、乱作处罚的事时有发生。21年8月份,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商户高某便成为了一名受害者。高某在收到郑州赛味恩食品有限公司配送的面包后被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冯某、郭某进行了复查,查出了过期的4袋枣糕,可是并未进行售卖,还是被通知罚款5万以上7万以下。
高某多次要求并催促复审,可是却迟迟等不到通知,在高某找到媒体报道后,监管局人员仍旧态度傲慢并表示罚款通知不合适可以收回重新下发,这让所有人感到愤怒,公关部门的正式通知居然还可以进行随意的修改。最终也没有给高某一个合理的解释。
市场监督管理局意在保障售卖食品的达标与安全性,可是很多公职人员藐视规定,随意作出极不合理的处罚措施,不仅让很多商户加上了无比沉重的负担,也间接性地压制了很多微小型经济的发展。这种偏离积极性质的做法属实值得市场监管部门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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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网站2022年8月26日消息,教育部和国家疾控局日前分别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新版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方案要求各级学校做好开学前连续7天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等。各地要及时关注学校和幼儿园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第六版防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对从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中小学要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高等学校第六版防控方案规定,跨省区返校的低风险区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到达后的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返校后出发地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根据师生员工出发地疫情等级及学校所在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防控方案特别注明,高校不得对来自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采取集中隔离等“层层加码”措施。
防控方案要求高校加强校门管理,全面把控校园进出通道,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且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
开学后,如学校所在地出现疫情,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可暂时停止线下教学。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师生员工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意见,应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加强校内活动与场所管控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高等学校第六版防控方案还指出,高校出现1例及以上校园感染者后,应分别在第1、2、3、7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高校,可及时指导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第六版防控方案还要求,各级学校师生员工和幼儿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和幼儿园要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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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第六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前五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基础上,结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和应急处置经验,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
(一)学校的准备
1.重视开学准备。学校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好新冠肺炎和学校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周密安排师生返校,安全有序推进开学工作。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高等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责任人,协助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分别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全面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
3.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统一安排,争取属地政府与辖区内高校建立“包联制”,将家属区纳入所在社区常态化防控管理,配合属地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健康、疾控和学校、社区、家庭、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评估,排查风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细化防控方案。学校防控人员应充分掌握当地防控要求、防控方案和医疗服务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师生来源特点,动态调整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尤其要做好学生返校和新生入学方案,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发挥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纽带作用。
5.完善应急预案。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公安机关等联动对接,健全学校疫情处置机制,周密部署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各环节能快速响应,应急措施到位,以最快速度落实隔离防护、现场消杀、转运、流调、封控、治疗、疫情报告、健康监测、信息发布、舆情监测、人文关怀、服务保障和线上教学等。
6.做好防疫储备。提前做好口罩、消毒剂、洗手液、手套、防护服(隔离衣)、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或周围设立位置相对独立、数量充足、符合隔离条件、管理规范的临时留观室,专人负责。
7.彻底整治环境。全面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馆和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并按要求做好登记。定期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包裹的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8.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尤其是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
9.做好信息摸查。建立覆盖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制度,借助信息化技术,全面摸查、动态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及其同住人员的连续7天内行程信息和健康状况。
10.加强监督检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排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师生员工的准备
11.报备健康状况。开学前,做好连续7天健康监测,将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健康查验。动态掌握本地和学校所在地疫情形势、防控规定。
12.实施分类管理。跨省区返校的低风险区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到达后的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返校后出发地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根据师生员工出发地疫情等级及学校所在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不得对来自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采取集中隔离等“层层加码”措施。
二、返校途中防护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卫生,做好防护。行程尽量做到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与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清洁处理。
(三)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在机场、火车站以及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防疫管理。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落实学校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做好监测预警。加强新冠肺炎和流感等季节性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依托学校、院(系、部、处等)、年级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缺课师生员工,坚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
3.加强校门管理。全面把控校园进出通道,做到区域合理、专人负责、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加强学校通勤车辆管理,所有人员入校时需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健康码和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且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
4.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使用空调时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增加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尽量减少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的使用。学校处于中高风险区或全面封控期间,应增加对公共区域开关面板、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避免校外施工人员与校内师生交叉,施工人员进出校园参照本校师生员工进行管理。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食堂餐桌安装隔板,错峰就餐,排队等候时保证间隔一米的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可查。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收集和处理餐余垃圾。学校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餐食保供机制,确保校园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保障在校师生员工用餐需求。开学前,食堂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6.加强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少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清洁消毒。
7.开展应急演练。高校在开学后应定期组织开展应对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即时反应能力,检验师生员工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师生员工管理要求
8.遵守校门管理。师生员工应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教师应尽量做到家校两点一线出行,学生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常态化防控期间加强师生出入校门管理,应急处置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就医、求职、实习等原因确需进出校门的,须履行相应程序。
9.加强健康监测。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就医,不带病上课、工作。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校(楼)门值守、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合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可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
10.加强个人防护。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前往出现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和境外。师生员工应在公共区域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学校所在区(县)没有中高风险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校(楼)门值守、保洁和食堂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中药加强预防,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11.落实健康教育。鼓励学校配备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将新冠肺炎和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和“开学第一课”,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新生入学教育中至少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培训。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对师生进行抗原检测操作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倡导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形成锻炼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12.关注心理健康。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面向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合理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师生员工负面情绪。强化危机识别与干预意识,健全心理干预机制。
13.推进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的师生员工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还可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四、疫情监测
(一)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学校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学校所在地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或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可暂时停止线下教学。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在师生员工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学校所在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意见,应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二)强化监测预警
学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如出现疑似症状,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并立即报校医院(医务室),按要求进行处置。
五、应急处置
出现健康码异常,师生员工应及时向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按社区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流调、检测等转码相应程序,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加强校内活动与场所管控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出现1例及以上校园感染者后,应分别在第1、2、3、7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高校,可及时指导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配合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学校积极配合疾控机构等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
六、病愈返校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第六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前五版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基础上,结合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和应急处置经验,指导中小学校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准备
(一)组织要求
1.提前筹划,做好开学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增强疫情防控风险意识,依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开学时间,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开学前,连续7天监测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及其他异常情况,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开学前对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专题培训。
2.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分别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仔细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机制,保障防控效果。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指导下,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精准防控,落实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4.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开学前,学校与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及时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明确要求,保障顺利开学。师生员工应按照当地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要求。开学前,学校保安、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主动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科学研判疫情风险,实施错峰开学。严格落实属地对从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加强引导,提升防控能力。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文明用餐等良好卫生习惯,规律生活,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适量运动。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报备,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二)保障要求
7.合理安排,储备防疫物资。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科学规范使用。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隔离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8.应接尽接,推动疫苗接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符合接种条件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9.整治环境,保障校园安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包裹的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10.全面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验、监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11.配足人员,确保防疫到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定期对校医或保健教师及疫情防控相关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公共卫生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确保开学后学校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三)检查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排查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开学后
(一)重点环节防控
1.入校排查登记。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7天的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不带病上班、上学。
2.校园出入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按规定流程处置并实施隔离区环境和设备消杀。加强对物品配送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
(二)入校后防控
3.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加强健康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充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筑牢家校同防安全防线。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
5.巡检重点区域。开展门卫、教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巡查,排查风险,加强整改。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合理增加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投放,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和清运登记。
6.保持手卫生。在体育运动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用品。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
7.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校外供餐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要求,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进校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校,送餐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8.加强寄宿管理。寄宿制学生,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测量体温,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
9.强化健康教育。学校应按要求配备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将新冠肺炎和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教育学生学习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掌握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和技能。
10.提供心理支持。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面向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健全心理干预机制,制定受疫情影响人群的心理干预方案,强化危机识别与干预意识。加强对师生员工情绪及行为异常的关心关注,对出现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干预。
11.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持正确读写姿势。教师授课应当合理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线上学习时,尽量使用屏幕较大、分辨率较高的电子产品,注意视屏距离,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引导学生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确保睡眠充足。鼓励低风险区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
12.做好人员防护。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上报和就诊。学校所在县(市、区、旗)范围内没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三、疫情监测
(一)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学校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学校所在地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可暂时停止线下教学。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师生员工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意见,应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二)强化监测预警
学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如在家期间出现疑似症状,应当及时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家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障下,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校(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处置。
规范应急处置,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校园出现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配合疾控部门和机构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和机构等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管控、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学校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
五、病愈返校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要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第六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前五版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基础上,结合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实际和应急处置经验,指导托幼机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托幼机构增强疫情防控风险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做到准备充分、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好日常症状监测,及时告知家长入园疫情防控要求,家园共同做好开园准备,仔细检查落实。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卫生健康、疾控、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培训和联防联控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开园前,托幼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校对,确保物品在有效期内且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以及应急备用教室,安排专人负责,并针对工作人员做好防控管理。
6.加强环境消毒。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落实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室内场所及公共场所通风换气。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开园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及时检查、监测、消毒设备,确保饮用水安全。严格规范食材进货渠道,检查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开园前,对食堂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提前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主动减少聚集。开园前7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疫物资准备,教职员工和幼儿家庭减少聚集性活动,如需前往公共场所应遵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10.接种新冠疫苗。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倡导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即可返园。从中高风险区返回,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政策,符合条件,方可返园。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排查辖区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身份核验,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入园时,教职员工和幼儿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方可入园,出现疑似症状者,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入园,同时托幼机构要做好健康跟踪随访。安排家长错峰接送幼儿,在园门口设置“1米线”,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防止园门口人群聚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做好监测预警。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合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
3.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室内重点场所及公共活动区的管理和消毒,每天至少三次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在食堂、卫生间和医务室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用品。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和登记工作。加强对物品配送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快递预防性消毒。
4.确保膳食营养卫生。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合理安排膳食,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蛋、瘦肉,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5.强化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查验补种疫苗。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家长带幼儿补种。
7.关注情绪变化。提醒家长关注幼儿作息饮食规律及情绪行为变化。鼓励配备专业幼儿心理健康教师,通过绘本阅读、游戏等方式让幼儿了解病毒。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职工、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采用正确方法洗手,加强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9.加强近视防控。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
三、疫情监测
(一)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托幼机构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
托幼机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入园前,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出现疑似症状,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托幼机构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旦托幼机构所在县(市、区、旗)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支持和保障下,及时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规范应急处置,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疾控机构报告。托幼机构出现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防控措施。
五、病愈返园
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园。返园时,幼儿园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来源:上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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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湖小舞
“罚款不能把人罚死呀!”
说这话的人是陕西榆林的个体工商户罗先生的妻子,夫妻两人经营着一家粮油店,去年10月卖出5斤芹菜之后,却因抽检不合格,遭到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6.6万元人民币的重罚,以至于夫妻俩哭诉,“愿意受罚,但总不能一下子把人罚死吧!”
如果不是央视新闻报道,国家级督查组亲自调查,恐怕一般人很难相信,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就被榆林罚款6.6万,这简直比当初安徽合肥对小饭店拍黄瓜罚款5000元还令人咋舌。
在各地乱罚款引发的民愤层出不穷之际,显然,榆林6.6万元的重罚还是刺痛了很多网友,特别是全国超过1亿户个人工商户的神经,作为带动了近3亿人就业的个人工商户群体而言,这单6.6万元的罚款,何止是媒体报道的“过当”,简直是要了罗氏夫妻的命。
很多人并不清楚6.6万人民币的概念,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作为参考,这笔钱几乎相当于两个人的一年的收入总额,换句话说,如果罗氏夫妻的粮油店一年收入达到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话,就等于到头来夫妻二人忙活一年,不吃不喝白干了,全都交罚款了。
人均可支配收入3.5万元并不算多,但就是想要达到平均水平,还必须全年无休地确保每天至少赚100元,一年下来不吃不喝才能收入3.5万元,大家可以观察一下身边的亲人朋友,到底多少人能每天赚一百元,就会对6.6万元的罚款要人命有所理解了。
5斤芹菜的案值又是多少呢?按照罗氏夫妻的说法,他们的粮油店那天就进货7斤芹菜,其中2斤被榆林监管部门提取进行抽样检查,剩下的5斤他们以每斤4块钱的价格卖出,销售额20元,注意,这只是销售额,刨去成本能赚几块钱,大家也可以想象。
就是以销售额来计算,6.6万的罚款是案值的3300倍,这样的处罚力度纵观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至于是不是后无来者不敢确定,但绝对是前无古人,绝无仅有的,这怎么能不让朴素的个人户感到绝望,怎么能不让普通的底层百姓感到被鱼肉了,怎能不让善良的人们感到黑暗至极?
更为可气的是,仅2021年这一年多时间以来,榆林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罚款就多达50多起,其中罚款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就有21起,而这些罚款超过5万元的案值全都是只有几十元或者几百元。
显然,榆林方面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罚款已经超出了正常范畴,直接把这些个体工商户当成了刀俎下的鱼肉,当成了“提款机”,或者财政收入的“一大源头”,就连被查后他们自己都承认,“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吃相实在过于难看。
哪怕是被国家级督查组督查了,榆林市场监管部门也是毫发无损,只是表态称,“将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对他们而言只是一次工作失误,而对于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而言,可能就要被罚到关门歇业或者倒闭了。
要知道,我们除了食品安全法还有行政处罚法,而类似榆林这类市场监管部门,往往只盯住对自己执法有利的食品安全法抠字眼,对个人工商户动辄施以天价罚款,而无视了行政处罚法的存在,愚弄百姓,其罪可诛。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榆林显然并非滥用市场监管罚款的个例,这样的现象在各地都是非常普遍,有河南驻马店网友就表示,“找到放冷柜里没有销售的1.8公斤鸡腿,过期三天,罚我五万元。”广西河池网友表示,“之前我妹的店里面有一瓶价值1.5元人民币的过期酸奶被罚5万。”
在经济下行,财政收入放缓的背景下,国务院此前已经未雨绸缪地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随着榆林6.6万的芹菜一案被督查,可见“严禁以罚款进行创收”的要求真是掐住了一些地方机构的七寸,对症下药,从根本上维护了个体工商户群体的权益。
全国超过1一亿户的个体工商户不是任人宰割的待宰羔羊,而是稳岗位、保民生的市场主体,在多重风险挑战下,个体工商户已经遭遇了严重冲击,而如果一些良心变质群体将创收的路子盯在他们身上,这种恶堪称滔天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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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贤这个题材的画像砖目前为止在南京,丹阳等地都有出土,这其中南京西善桥宫山墓出土的画像砖规格最大,保存最为完好。这套画像砖分作两幅,每幅4人,分别立于墓室的南北两面墙壁上,每个画像旁边都有竖框,框内刻有人名,南面壁刻有嵇康,阮籍,山涛,王戎。北面壁刻向秀,刘伶,阮咸,荣启期。前七位是被世人称为竹林七贤的魏晋名士,最后一位荣启期为春秋时期隐士。每幅画像砖,长244厘米,宽88厘米,一共由300多块墓砖组成,这套画像砖现存于南京博物院,它是国务院规定的六十四件永久禁止出境的文物之一。
南京博物院—竹林七贤与荣启期
所谓画像砖,是将图画粉本翻刻在木板上面,然后将木板制成模具,压印在未烧制的砖坯上,在每一块砖坯上做好标记后烧制,烧制完成后按照记号进行拼砌。至于画像粉本,一般都是依据名家所画制作的,顾恺之、戴逵、陆探微等绘画名家都画过竹林七贤题材的作品,可惜都没有传世,所以这幅画像砖无法确定是出自哪位画家之手。
竹林七贤画像砖拓本
这幅画像砖所属墓葬年代为南朝时期,有这种规格画像砖的墓葬,墓主人身份应该很显赫,但墓葬没有出土任何墓志铭或能证明墓主人身份的实物,不知道这是不是恰好说明墓主是真的继承了竹林七贤隐世阔达的精神。
竹林七贤图
南北朝,是魏晋五胡十六国之后的一个大分裂时期,西晋短暂的统一之后,随之八王之乱,永嘉之祸,五胡乱华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西晋灭亡,中国的南北方分别出现了多个政权交替,持续将近200年,这一时期的政权并不统一,这时的南朝经历宋齐梁陈四个由汉族建立的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鲜卑族建立的北魏等朝代长期对峙,所有这一时期的朝代,合称为南北朝。从东晋开始到南北朝时期,竹林七贤在当时已经很有名了。
竹林七贤,是南朝之前,魏晋政权交替时期的名士,魏晋指的就是曹丕建立的曹魏政权和司马氏建立的晋国。这一时期的历史环境和竹林七贤的产生有很大关系。
公元220年,曹操病死,其子曹丕在洛阳代汉称帝,实行禅让那一套,让汉献帝把皇位禅让给他,建魏国,魏国和蜀汉政权,东吴政权,形成三国鼎立局面。曹魏政权的第三位皇帝曹芳在位时,因为年龄尚小,由曹芳的叔叔大将军曹爽与太尉司马懿共同辅政,曹爽这时候趁机排挤架空司马懿,升其为有虚名而无兵权的太傅,后来司马懿假装生病,趁曹爽和小皇帝到高平陵扫墓时,发动高平陵之变,军政大权落到司马家族手中。
高平陵之变
司马懿去世后,其子司马师和司马昭掌权,司马师废掉曹芳,改立曹髦为帝,司马师不久病死,政权掌握在司马昭手中,这一时期,司马昭为了做出政绩,实际掌握魏国政权的司马氏灭了蜀汉,曹魏年轻的皇帝曹髦不甘心受司马昭控制,据《三国志_魏书-三少帝记-高贵乡公传》记载,高贵乡公,指曹髦,曹髦说:“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等自出讨之。”
曹髦
公元260年,这位年轻的皇帝手持宝剑,带领一众侍卫和奴仆杀出了宫,但是最后悲壮被杀。后司马昭又立曹操之孙曹奂为帝,司马昭死后,其子司马炎废曹奂后建立晋朝,史称西晋,西晋于公元280年灭东吴,实现统一,而这个统一政权仅存在37年。这是竹林七贤产生的大环境。
竹林七贤画像砖
自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事件后,司马氏集团对曹魏集团大开杀戒,所谓“曹魏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天下变故太多,名士很少有能保全自己的,在这种破族屠身的凶恶势力面前,反抗统治者,意味着随时可能抄家灭族,所以当时有一夜之间,名士减半的说法,官僚士大夫和文人名士们开始学会缄默,并逐渐将原先东汉时期的清议制度,变为玄妙虚无的清谈,之前的清议之下,士大夫群体,他们是有作为士的社会责任在里面的,他们可以无所顾忌的品评人物政治,然而曹魏时期,在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大环境下,他们只能缄默,这时候,一批名士以老子庄子易经为文献骨架,汇通儒道,开创了玄学思想。以嵇康为首的竹林七贤,都是谈玄高手。在司马懿父子的屠刀面前,文人士大夫们既悲愤不平,却又无可奈何,他们不愿违背自己的意志去投靠或依附司马氏集团,又担心公开反抗会危及身家性命,于是只能采取消极态度,表面上不问政治,终日纵酒狂欢,甚至放浪形骸,借此消解烦恼,躲避灾祸,竹林七贤正是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出现的。
竹林七贤画像砖
但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说的这种群体,是士这个群体,他们原先并不是一群碌碌无为的酒肉之徒,他们是有才能的,也都有过官职,只是在这种大环境下面,他们内心苦闷却又不能肆意发泄。
《世说新语》记载: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琊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以老庄玄学思想为精神寄托,优游于山间泉畔,以纵酒谈玄,高尚其志著称于世。但其实七贤的态度并不是始终一致的,嵇康,是曹操的曾孙女婿,山涛父亲的表姑则是司马懿夫人张春华的母亲,七贤大多都在曹魏时候担任过官职,但局势变化之后,在严酷的局势面前,特别当统治者的镇压逐步加强时,他们中间开始分化,有人转而投向司马氏集团,有人更加消沉放纵,有人则采取了与名教决裂的反抗行动。。
所谓名教,是指以儒家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制度。竹林七贤中,应推嵇康为第一人,他既是这一群体的领袖和骨干,更是反抗司马氏的最坚决者。
竹林七贤画像砖——嵇康
史书称嵇康尚奇,任侠,文辞壮丽。嵇康在他的释私论里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嵇康犹好老庄,鄙视世俗,主张超越儒家各种克己复礼的纲常束缚,任人之自然本性自由伸展。嵇康,又善琴艺,南朝这幅画像砖中,嵇康头梳双髻,目送秋鸿,手弹五弦。晋书记载,嵇康外出游玩时,获赠一部曲谱,名曰《广陵散》,传给他广陵散的老者告诫他不要传于他人。广陵散旋律激昂,是具有戈矛杀伐,战斗气氛的乐曲,或许嵇康正是看到了广陵散的反抗情感,才如此酷爱此曲。
嵇康打铁图
高平陵事件后,嵇康曾企图募兵勇响应征讨司马氏的行动,明显站在司马集团的对立面。《世说新语简傲篇》曾生动描述了他对司马氏集团权贵的态度,说嵇康性绝巧,能够亲手打铁锻造工具,常在家门前一颗大柳树下锻铁自娱,当时朝中高官钟会,是司马氏的重要谋臣,因仰慕嵇康名望,带随从前去拜访,他们政治上是对立的,钟会作为司马氏的重要谋臣,他仰慕嵇康,想结识嵇康,说明嵇康在当时的声望很高。钟会去时嵇康正在锻铁,向秀为他拉风箱,“康扬锤不辍,旁若无人,移时不交一语。”钟会站了半天,觉得无趣,刚要离去,这时嵇康始发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也不甘示弱,“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从他们的谈话中看出当时魏晋玄学思想的流行。
嵇康抚琴图
嵇康的好友,七贤之一的山涛,后来转而依附司马氏,并做了高官,在他离任要再次升迁时,想举荐嵇康继任他的职位,嵇康随即写下有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公开表示与山涛绝交。嵇康这种不与司马氏妥协的态度终于惹怒当权者,被司马昭网罗罪名杀害。嵇康入狱尚未行刑前,曾有三千太学生联名上书请求赦免嵇康,可见他在当时知识界的声望。然而正是这种请愿,越发让司马氏集团感受到嵇康的威胁,以他和曹魏政权的关系,嵇康是断不可能和司马氏合作的,嵇康在死前将自己年幼的儿子托付给自己曾与之绝交的山涛,在行刑前弹奏一曲广陵散后,慷慨赴死。
竹林七贤画像砖——阮籍
阮籍身着长袍,一手支皮褥,一手置膝上,口作长啸状,好似在唱歌。
七贤之中,与嵇康齐名的另外一位领袖人物是阮籍,因他曾做过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他的父亲阮瑀,是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
阮氏本为世代经学之家,阮籍却崇好老庄。阮籍早年本有济世之志,他有一次在登广武城,观楚汉战场时,感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观古谈今。
阮籍所著《乐论》,《通易论》并不反对名教,中年逢高平陵事件后,在玄学思潮和政局的影响下,转而信奉道家,与嵇康成为好友,同作竹林之游
《晋书阮籍传》记载,“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阮籍当时还写了《达庄论》,《大人先生传》等著作,斥责那些所谓理法之士是裤裆里的虱子。他还大胆指出,汝君子之礼法,诚天下助残贼,乱危死亡之术耳,对残暴虚伪的名教制度批判的淋漓尽致。
阮籍
据说,阮籍眼睛能为青白眼,遇到喜欢的人,就投以青睐的目光,遇到不喜欢的人,就投以白眼。 嵇康被杀后,阮籍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不得不入朝为官,因不明阮籍的政治倾向,司马氏进行多次试探,都被阮籍借醉酒躲避过去。
司马昭被封晋公时,位相公,加九锡,按照规定,由曹魏傀儡皇帝下昭加封晋爵,司马昭假意谦让一番,然后再由公卿大臣进行劝进,当时阮籍担任步兵校尉,也被受命执笔,阮籍当时不愿意写,于是借醉不交稿,引得官员来家中催了数次,最后无奈,只得违背初心写下,司马昭看后,还连连称赞。可即便如此,司马昭在为儿子向阮籍女儿求婚时,阮籍仍以狂醉60日不醒而婉拒。此时阮籍的内心,苦闷与悲愤已达极限,又值母亲病故,他纵酒浇愁,数次吐血大哭,直至形消骨立,于263年病死。阮籍又是优秀的文学家,他的《咏怀诗 》80余首做于晚年最苦闷时,在文学史上有相当的地位。
竹林七贤画像砖——山涛
山涛头裹巾,一手挽袖,一手执杯而饮。
山涛四十岁才入仕途,司马懿的夫人张春华是山涛父亲的表姑,两家有着非常紧密的姻亲关系。司马懿和曹爽争权时,山涛审时度势,怕受牵连,隐身不问事物,《晋书·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三》:与石鉴共宿,涛夜起蹴鉴曰:“今为何等时而眠邪!知太傅卧何意?”鉴曰:“宰相三不朝,与尺一令归第,卿何虑也!”涛曰:“咄!石生无事马蹄间邪!”投传而去。未二年,果有曹爽之事,遂隐身不交世务。山涛和石鉴共宿,夜里山涛用脚踢了一下石鉴,问他,现在是什么时候,你还在睡,你知道太傅(指司马懿),称病卧床是何用意吗?当时石鉴自然是不懂的,和山涛说,何必操心这些,山涛叹了一声,告诫石鉴,石生不要在马蹄间来往奔走啊,于是辞官隐退,不久,司马懿果然发动高平陵之变,曹爽被杀,司马氏掌握了政权。因山涛和司马氏的关系,司马氏当权后,得到中用,一再升迁,曾位列三公。
山涛像
山涛和嵇康阮籍的关系极好,世说新语记载, 他们的关系是金兰之契。山涛与嵇康阮籍只见一面,就契若金兰,使得山涛的妻子韩氏觉得他们的友情超乎寻常,韩氏好奇,在嵇康和阮籍来山涛家喝酒时,韩氏暗中观察,发现他们的才情果然有别于常人。
山涛
山涛仕途顺畅,公元261年,原本担任吏部郎的山涛要调任大将军从事中郎时,想举荐嵇康代其原职,他想让嵇康和司马氏集团缓和关系,让他体面的走出竹林入仕,然而这一举动惹恼了嵇康,嵇康愤然写下《与山巨源绝交书》。全书将近两千字,言词激烈,毫不留情,第一句,“足下昔称吾于颍川,吾常谓之之言,然经怪此?”山涛曾称赞他的不仕之志,他因此视山涛为知己,后又说,“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从便得之也,”你和我又不熟,你怎么知道我的志向是什么。“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甚不可一也。”我时常说一些成汤和周武王的是非,鄙夷周公和孔子,我觉得他们是不对的,我若当了官,不停止说这些话,这些话以后流传出去,必定为世俗礼教所不容。嵇康洋洋洒洒几千字,他要决裂的,不止是山涛,更是针对司马氏集团,这恰恰也给嵇康引来杀身之祸。而嵇康临死前,却将儿子托付给山涛,而不是他的哥哥,或与他更加交好的阮籍,他对自己的儿子嵇绍说,山公尚在,汝不孤矣。有巨源在,你就不会成为孤儿。说明,嵇康和山涛虽然政治上有分歧,但他却信任山涛的为人。
竹林七贤画像砖——向秀
向秀头戴帻,一肩袒露,闭目沉思;
向秀好老庄之学,研读庄子,颇有心得,在乡里讲学时被山涛所知,山涛觉他见解超凡,二人成为忘年之交。在山涛的引荐下,向秀结识了嵇康,阮籍。
向秀不善喝酒,嵇康经常打铁自娱,向秀就在旁帮忙拉风箱。钟会拜访嵇康时,被嵇康奚落,当时向秀就在旁边,而这个事件使嵇康得罪了钟会,成为其被杀的源头,钟会并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司马昭杀嵇康,钟会起到不小的作用。嵇康因为帮自己的好友吕安调节兄弟纠纷,而被牵连,司马昭竟只是以这种理由,将嵇康和吕安杀害。向秀在经历了嵇康被杀的悲痛之后,心静更加淡薄。
向秀
向秀早年淡于仕途,有隐居之志。嵇康被司马昭杀害后,为避祸,不得已顺应朝廷威逼拉拢而出仕。 司马昭问向秀,“听说你以前有隐居不仕的箕山之志,为什么今天却来见我了呢?”箕山之志指不愿在乱世做官,。秀曰:“像巢父和许由这样廉洁耿直之人,并不了解帝尧求贤若渴的用心,所以隐居的生活并不是那样值得羡慕。”巢父和许由都是上古时期的高尚清洁之士,尧想把天下禅让给许由,而许由多次推脱归隐,成为千古美谈。
有一次,向秀经过嵇康的旧居时,正值日暮时纷,突然听到悲怆的琴笛声,想起往日一起游玩的场景,感慨物是人非,怀念嵇康吕安不受拘束的才情,写下了千古名篇,思旧赋。
向秀对《庄子》一书有很深的研究,当时庄子一书虽有流传,但过去的旧注都不能点名主旨,向秀在研习老庄子学上颇有见解,对《庄子》加以注释,开创玄学注《庄》的新思路,特别是他对对庄子《逍遥游》的注解:他发现了本质的平等,逍遥是本性的满足,如果满足了自己的本性,那么逍遥本身是没有任何差异的,犹如在金床上或木床上,睡着后的感觉都一样。所以,只要适合自己的本性而自我满足,那么不论大鹏还是小鸟,圣人还是凡人,他们的逍遥也是没有差别的。
竹林七贤画像砖——刘伶
刘伶双目凝视手中酒杯,另一手蘸酒品尝。
刘伶,同样反对司马氏所谓的名教统治,嵇康死后,为避免政治迫害入仕,但终日嗜酒佯狂,任性放荡。《晋书》记载,刘伶身高六尺,容貌丑陋,有一次,晋武帝司马炎向刘伶寻问对策,刘伶大谈道家无为而治,因此被罢官。第二年,朝廷再次征召刘伶入朝为官,刘伶不愿做官,在朝廷特使到达前赶紧把自己灌的大醉,脱光衣衫奔跑,特使看到后觉得他就是一个酒疯子,于是作罢。
刘伶
刘伶常乘坐一辆鹿拉的车子,车上载着美酒,四处游荡,边走边喝,并让仆人带着铁锹随行,说,我在哪里喝醉死了,你们就在哪里把我埋了便是。《世说新语》记载,他甚至终日裸身喝酒,客人来了也不以为然,来人讥笑他不知礼数,他笑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裤,你们为什么钻到我的裤子里来。
刘伶自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刘伶著作也和酒有关,叫《 酒德颂》,这篇文章虚构了两组对立的人物形象,一是“唯酒是务”的大人形象,一是贵介公子和缙绅处士,他们代表了两种处世态度。大人先生纵情任性,沉醉于酒中,不受羁绊;而贵介公子和缙绅处士则拘泥礼教,死守礼法,不敢越雷池半步。整篇文章以颂酒为名,表达了刘伶超脱世俗、蔑视礼法的鲜明态度。
阮咸垂带飘于脑后,弹一四弦乐器。
阮咸,是阮籍的侄子,阮咸为人旷达,好酒,又善弹琵琶,精通音律,相传他是因为善弹,而改名为阮咸。阮咸不喜与人结交,只喜欢和亲族一起饮酒弹弦取乐。他与家族之人一同饮酒时,不用酒杯,而用到大盆,围坐在一起,开怀畅饮。《世说新语》记载,阮咸年轻时在居母丧期间,还作出了身穿孝服、骑驴追赶私恋的鲜卑婢女的这种鄙视繁文缛节的事情。阮咸能从众多魏晋名士中脱颖而出居于七贤之中,和阮籍高望的名气应该也有很大关系。
竹林七贤画像砖——王戎
王戎斜身靠几,手弄玉如意。
王戎,属于天才少年,成名较早,出身魏晋高门琅琊王氏,琅琊王氏门第之高,在东晋时达到顶峰,东晋的门阀政治,使“王与马,共天下,”这个王,就是以王导为首的琅琊王氏。王戎是七贤中年龄最小的一位,最后做的官也很大,他大概也是七贤之中,最庸俗的一位。史书多记载他性贪吝,田园遍及诸州,每自执牙筹,昼夜算计,恒若不足。说他这个人吝啬,贪财,每次拿着算盘算账,可以算到半夜。
王戎家中有棵很好的李树,王戎想拿李子去卖,又怕别人得到种子,就事先把李子的果核钻破。
《世说新语》记载,王戎的妻子常以“卿”称呼王戎(按礼,妻子称丈夫应为君,丈夫称妻子为卿)。王戎说,妇人称卿,于理不合,以后不要这样。他妻子说,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亲近你,爱护你,才称你卿,我不叫你称,该叫谁呢,王戎也无可奈何。成语“卿卿我我”就出于此处。
竹林七贤图
要说明的是,竹林七贤在当时可能并不是一个终日聚在竹林饮酒纵歌的团体,他们的出现大概率源于后来东晋名士对西晋以嵇康为首的竹林名士的心向往之,东晋名士在清谈时人为凝聚出的一个团体,这个团体各自的朋友圈子又相互都有交集,他们又都不愿受名教约束,爱好老庄思想的一群人。
竹林七贤画像砖——荣启期
整幅南朝画像砖上,多了一位人物,这个人是春秋时期高士荣启期,画像上,他披发、长须,腰系绳索,凝思而弹五弦琴。他最为人乐道的是对答孔子的荣期三乐。
孔子路上见到荣启期衣不蔽体,边弹琴边唱歌,问他因为什么而这么快乐。荣启期答,我的快乐有很多,主要有三个,天地万物,人最尊贵,我生而为人,是一乐。男尊女卑,我为男儿身,是二乐。很多人寿命很短,有些尚在襁褓就死了,而我已经九十五了,是三乐。因为这次对话,他乐达的处事态度,使后世很多人将他奉为高士。将他与竹林七贤画在一处,既能使画像砖构造均衡,又可以和七贤的竹林之乐产生共鸣。
竹林七贤画像砖
以上八人皆席地而坐,各具神态,相互间以银杏、松树、垂柳等树木间隔开来,形成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和谐统一的大型画像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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