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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唐山打人案:在小胡同遭性侵为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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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打人案:在小胡同遭性侵为谣言 受害人虽未发声但已出院2个月
    作者:齐鲁观社会频道
    发布时间:2022-08-2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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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8月29日讯:“唐山打人事件”调查小组公布了最新工作进展,目前官方证实了此前网传的受害人在小胡同遭性侵、被人从楼上扔下、被施暴者开车碾压等均为谣言。“唐山打人事件”之后针对被害者始终未露面发声,很多网友都提出过质疑,不过目前官方也证实四名被打者当中有两个受伤比较严重的受害者在经过医院精心治疗之后已经于7月1日出院,目前此二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今年6月份一段“唐山打人事件”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多位施暴者对同在烧烤店就餐的四名女孩拳打脚踢,而引发此次冲突的直接原因,就是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调戏其中一名女子不成。因为整个殴打过程实在是过于惨烈,所以打人视频曝光之后瞬间就在网上不断发酵并引发了网友们的极大愤慨,而施暴者在打人之后也都连夜畏罪潜逃,最终警方经过努力将所有施暴者都抓捕归案。

    在本次通报的调查结果中,施暴主犯陈某志成了公安机关重点调查的对象,根据官方调查的结果,陈某志从2012年至今的10年时间里,其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目前官方已经给陈某志犯罪团伙定性为“黑恶势力”。

    除此之外更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的是陈某志背后的保护伞也被调查组一网打尽,据悉目前包括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已经对15名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对此有网友表示从“唐山打人事件”到随后铺天盖地的实名举报,英雄城市唐山迎来了一次涅槃重生的机会,本次事件虽然给城市形象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但也确确实实也给唐山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实质性的变化,最起码当地的黑恶势力短期内不会再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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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风固收:如何看待辽阳农商行进入破产程序?
    作者: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2-08-29 08:51
    快照:

    来源:金融界

    作者: 孙彬彬团队

    【天风研究·固收】孙彬彬

    核 心 观 点

    辽阳农商行成为包商之后第二家进入破产程序的银行。

    其共性特征在于:民营实控、股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存在重大问题导致资不抵债。

    包商事件以来,央行已精确处置多起中小银行风险,包括以收购承接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有序打破刚性兑付;以“地方政府注资+引战重组”的方式处置恒丰银行风险;以“在线修复”方式化解锦州银行风险。

    回顾三家中小银行的风险处置,分类施策是充分考虑了各机构的不同特征,才相应采取了不同处置方式,实现了风险的有序稳妥化解。

    总结来看政策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方式:

    一是对于出现流动性风险但资可抵债的金融机构,在其提供合格且充足的抵质押物的前提下,尽量推动“在线修复”,存款保险基金或中央银行可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对于资不抵债的机构,原则上应严肃市场纪律,实施市场退出。

    二是要考虑系统性影响,对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即使其已资不抵债,实践中也难以“一破了之”,要权衡好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防范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

    三是要考虑外部约束,外部约束包括对风险底数的掌握程度、处置时的市场状况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金融风险处置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压实其属地责任。实践表明,往往地方政府越主动担当、责任压得越实,处置效果越好、进展越顺利。

    包商之后,我们发现总体上中小银行处置以在线修复为主,辽阳农商进入破产处置的前提虽与包商类似,但是破产处置的前提还是在于其已无存续金融市场债券和同业风险可控。

    综合来看,此次辽阳农商行进入破产程序事件未对市场造成影响,政策对此类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经验已非常丰富,虽然目前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仍面临一定经营压力,但我们仍强调要相信央行,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其明确表态是可靠的,对此要有信心。央行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同时处置时会考虑避免风险传染,因此,我们还是坚持“包商之后无包商”对的基本判断,银行类金融债总体信用风险依然可控。

    1.如何看待辽阳农商行进入破产程序?

    2022年8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告同意辽阳农商行及太子河村镇银行进入破产程序。作为包商银行破产以来的首两家进入破产程序的银行,为何走向破产程序?如何看待此事件带来的影响?如何看待中小银行金融风险?

    1.1.为何走向破产程序?

    基本情况:辽阳农商行为2016年6月在原辽阳市宏伟区、太子河区和弓长岭区三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56.2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此后再未披露财务数据),2019年实现营收32.75亿元,总资产规模1575.0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3.11%。

    从股权结构来看,其第一大股东为北京正泰宏行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正泰宏行”)和北京安森金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安森金世纪”),股权穿透后最大股东为“忠旺系”,整体来看辽阳农商行的股权较为分散,股权结构复杂。

    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则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亿元,辽阳农商行持股49%,为主要股东。

    走向破产程序的原因:

    (1)股东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10日,银保监会公开第四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涉及违规开展关联交易、隐瞒关联关系、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违规转让股权、违规代持股权、利用平台虚构业务进行融资等行为。其中4家公司:鼎力鑫盛、正泰宏行、安森金世纪、华亿投资为辽阳农商行前四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达到40%左右。穿透其股权关系,忠旺集团为其股东,其已出现严重经营困难。

    (2)原行长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不仅股东出现了重大违规行为,辽阳农商行前任行长姜冬梅因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21年3月外逃,10月将其抓获并遣返回国。

    (3)贷款集中度高、经营问题严重

    2019年以后,辽阳农商行因经营困难不再披露财务数据,从已披露年报来看,资本充足性方面,虽然辽阳农商行的资产规模一直在扩张,但其资本充足率整体处于下降趋势,资本情况不断恶化。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末,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金额达到705.61亿元,然而贷款资产质量持续下行。2016-2018年及2019年6月末,辽阳农商行不良贷款规模分别为1.58亿元、3.40亿元、2.88亿元和3.45亿元。

    贷款集中度方面,2016-2019年,辽阳农商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分别为61.51%、54.56%、78.26%、83.93%,辽阳农商行均超过监管规定的最大十家客户发放贷款总额应小于等于银行资本净额的50%红线。

    处置方式:

    2022年6月21日,辽宁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沈阳农商行辽阳分行的筹建与开业;7月2日,沈阳农商行承接了辽阳农商行及太子河村镇银行的人员、网点和存款,客户在两家银行已办理的存折、存单、银行卡等交易介质可以在沈阳农商行继续使用,也可以免费更换,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存取款等业务正常办理,各项服务保持不变,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8月26日,银保监会公告同意2家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作为承接方的沈阳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据2021年报显示,其总资产规模649.41亿元,约相当于2019年末辽阳农商行的40%。2021年其表现亦不佳,报告期内,该行实现营收为6.19亿元,同比下降38.35%;净利润由盈转亏为-0.29亿元,上年同期则为0.27亿元。与此同时,沈阳农商行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等指标也均未达到监管要求。截至2021年末,沈阳农商行资产质量虽较上年有所改善,但相关指标仍低于监管红线,该行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减少5.12个百分点至6.69%,拨备覆盖率较上年末增加1.6个百分点至57.68%。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1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提升至7.1%,但仍分别低于10.5%、7.5%的监管要求。

    又出银行进入破产程序事件,与此前包商银行破产事件有何异同?对金融市场有何影响?如何看待中小银行风险?

    1.2.历史上有哪些银行破产或并购重组?

    首先,我们回顾历史上有哪些银行破产。除辽阳农商行和太子河村镇银行外,1998年以来具备一定规模的银行破产事件,只有海南发展银行和包商银行。

    (1)海南发展银行:于1998年被宣布破产,为历史上第一家破产的银行。1995年,海南发展银行正式创立,在创办初期,海南发展银行的发展状况较为不错,甚至还兼并托管了多家信用社的债权债务。但这些信用社自身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诸多问题导致储户不再信任银行,导致了大规模挤兑的出现,海南发展银行最终因无法偿还债务而被迫关闭破产。随后,海南银行于2015年新建立成功。

    (2)包商银行:由于股东长期违规占用银行资金、内部经营问题严重、外部融资条件不断恶化,2019年包商银行被接管,2021年被宣告破产,风险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对比包商银行破产事件来看,此次原因及处置方式有何异同?

    相同点:

    (1)股东涉违法违规行为,股权管理混乱

    包商银行中“明天系”实际控制人通过近40家载体公司分散持股、俘获属地监管人员等方式,违规控制包商银行89%的股权,导致其资产质量和利润长期被侵蚀;辽阳农商行中“忠旺系”股东利用违规关联交易等掏空金融机构。

    (2)自身各项经营指标触红线,信用风险较大

    包商银行和辽阳农商行都有不良贷款率较高、资产质量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资本补充压力较大等特征,经营出现困难,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弱,最终走向破产。

    (1)均被其他银行先承接后进入破产清算,保证原有银行业务不中断,保护债权人利益

    与沈阳农商行承接辽阳农商行及太子河村镇银行的人员、网点和存款相同,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确保包商银行的金融服务不中断,保障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通过先承接的方式可以将银行的存款人与职工的利益隔离开来,最后通过破产清算的方式让银行股东吸收损失。

    不同点:

    (1)接管级别不同

    辽阳农商行自2020年后再未发债且无存量债券,且同业负债相对较少;而包商银行同业负债规模超3000亿元,共涉及全国约700家交易对手,如果任何一笔不能兑付,可能引发同业恐慌造成流动性风险,危及金融市场稳定。因此,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而辽阳农商行和太子河村镇银行则由另一农商行接管。后者处置方式更温和。

    可以看出,由于股东原因导致银行出现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银行处置会走入破产阶段,有无同业风险则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处置行为与方式。

    除银行破产以外,近年来亦有不少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事件,从逐步增多的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事件来看,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逐步完善,金融供给侧改革进一步优化。政策鼓励区域内中小银行加速重组,多以“强弱”结合为主:一是多家省内银行合并成更大的区域性银行;二是盈利能力强经营状况好的省内城商行或农商行寻找控股或参股省内相对资质较弱的区域性银行。

    1.3.如何看待辽阳农商行事件的影响?

    近年来部分中小银行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逐步暴露,但最终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仍要看问题程度和政策取向。

    目前央行处置政策有何取向?怎么看中小银行风险?

    据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4398家金融机构中 中小银行3997家,占比高达91%。中小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有10%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资产占全部城商行的3%);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186家和103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5%、7%。

    同时政府通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引进合格股东、吸收合并、重组整合、达标升级等多种方式,稳步推进高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处置。

    国务院新闻办就2022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时提到,“上半年,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5945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184亿元。监管部门也支持兼并重组,优化市场布局,增强中小银行发展动力。特别是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处置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并“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经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额度。”

    考虑到股东股权乱象频发于中小银行,2018-2020年,银保监会开展了为期3年的股东股权专项整治,规范和提升中小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对违规持股、操纵机构正常经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加大惩治力度,累计对4000余名股东限制表决权、责令转让股权60余亿股,对存续问题整改不力、新增违规问题的100余家农村中小银行下调评估结果。

    此外,央行已精确处置多起中小银行风险,包括以收购承接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有序打破刚性兑付;以“地方政府注资+引战重组”的方式处置恒丰银行风险;以“在线修复”方式化解锦州银行风险。

    回顾三家中小银行的风险处置,分类施策是充分考虑了各机构的不同特征,才相应采取了不同处置方式,实现了风险的有序稳妥化解。

    总结来看政策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方式:

    一是对于出现流动性风险但资可抵债的金融机构,在其提供合格且充足的抵质押物的前提下,尽量推动“在线修复”,存款保险基金或中央银行可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对于资不抵债的机构,原则上应严肃市场纪律,实施市场退出。

    二是要考虑系统性影响,对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即使其已资不抵债,实践中也难以“一破了之”,要权衡好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防范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

    三是要考虑外部约束,外部约束包括对风险底数的掌握程度、处置时的市场状况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金融风险处置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压实其属地责任。实践表明,往往地方政府越主动担当、责任压得越实,处置效果越好、进展越顺利。

    包商之后,我们发现总体上中小银行处置以在线修复为主,辽阳农商进入破产处置的前提虽与包商类似,但是破产处置的前提还是在于其已无存续金融市场债券和同业风险可控。

    综合来看,此次辽阳农商行进入破产程序事件未对市场造成影响,政策对此类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经验已非常丰富,虽然目前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仍面临一定经营压力,但我们仍强调要相信央行,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其明确表态是可靠的,对此要有信心。央行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同时处置时会考虑避免风险传染,因此,我们还是坚持“包商之后无包商”对的基本判断,银行类金融债总体信用风险依然可控。

    1.3.小结

    辽阳农商行成为包商之后第二家进入破产程序的银行。

    其共性特征在于:民营实控、股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存在重大问题导致资不抵债。

    包商事件以来,央行已精确处置多起中小银行风险,包括以收购承接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有序打破刚性兑付;以“地方政府注资+引战重组”的方式处置恒丰银行风险;以“在线修复”方式化解锦州银行风险。

    回顾三家中小银行的风险处置,分类施策是充分考虑了各机构的不同特征,才相应采取了不同处置方式,实现了风险的有序稳妥化解。

    总结来看政策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方式:

    一是对于出现流动性风险但资可抵债的金融机构,在其提供合格且充足的抵质押物的前提下,尽量推动“在线修复”,存款保险基金或中央银行可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对于资不抵债的机构,原则上应严肃市场纪律,实施市场退出。

    二是要考虑系统性影响,对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即使其已资不抵债,实践中也难以“一破了之”,要权衡好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防范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

    三是要考虑外部约束,外部约束包括对风险底数的掌握程度、处置时的市场状况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金融风险处置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压实其属地责任。实践表明,往往地方政府越主动担当、责任压得越实,处置效果越好、进展越顺利。

    包商之后,我们发现总体上中小银行处置以在线修复为主,辽阳农商进入破产处置的前提虽与包商类似,但是破产处置的前提还是在于其已无存续金融市场债券和同业风险可控。

    综合来看,此次辽阳农商行进入破产程序事件未对市场造成影响,政策对此类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经验已非常丰富,虽然目前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仍面临一定经营压力,但我们仍强调要相信央行,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其明确表态是可靠的,对此要有信心。央行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同时处置时会考虑避免风险传染,因此,我们还是坚持“包商之后无包商”对的基本判断,银行类金融债总体信用风险依然可控。

    2. 信用评级调整回顾

    本周共有1家发行人及其发行债券发生跟踪评级调整。

    1家发行人评级被下调(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且评级一次性下调超过一级。

    3. 一级市场:发行量较上周上升,发行利率整体下行

    3.1. 发行规模

    本周非金融企业短融、中票、企业债和公司债合计发行约2732.52亿元,总发行量较上周上升,偿还规模约2541.09亿元,净融资额约191.43亿元;其中,城投债(Wind分类)发行1444.62亿元,偿还规模约1069.14亿元,净融资额约375.48亿元。

    信用债的单周发行量上升,总偿还量上升,净融资额下降。短融发行量较上周下降,总偿还量上升,净融资额下降;中票发行量较上周上升,总偿还量下降,净融资额上升;企业债发行较上周上升,总偿还量上升,净融资额下降;公司债发行量较上周上升,总偿还量上升,净融资额上升。

    具体来看,一般短融和超短融发行946.15亿元,偿还1337.4亿元,净融资额-391.25亿元;中票发行788.8亿元,偿还455.71亿元,净融资额333.09亿元。上周企业债合计发行96亿元,偿还142.157亿元,净融资额-46.15亿元;公司债合计发行901.57亿元,偿还605.83亿元,净融资额295.74亿元。

    3.2. 发行利率

    从发行利率来看,交易商协会公布的发行指导利率整体下行、部分不变,各等级下降幅度0-6BP。具体来看,1年期各等级下降0-6BP;3年期各等级下降0-4BP;5年期各上行等级下降2-4BP;7年期各等级下降3-4BP;10年期及以上各等级变动-12-1BP。

    4. 二级市场:成交量上升,收益率较上周上行

    银行间和交易所信用债合计成交62007.35亿元,总成交量相比前期上升。分类别看,银行间短融、中票和企业债分别成交1758.91亿元、2336.43亿元、203.76亿元,交易所公司债和企业债分别成交292.97亿元和7.19亿元。

    4.1. 银行间市场

    利率品现券整体收益率全部上行;信用债收益率整体上行、部分下行;信用利差整体扩大,部分缩小;各类信用等级利差整体缩小,部分扩大。

    利率品现券整体收益率全部上行。具体来看,国债收益率曲线1年期上行7BP至1.79%水平,3年期上行4BP至2.26%水平,5年期上行7BP至2.44%水平,7年期上行5BP至2.63%水平,10年期上行6BP至2.64%水平。

    信用债收益率整体上行、部分下行。具体来看,中短期票据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3-7BP,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8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2-5BP;企业债收益率曲线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5-8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6BP,7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BP;城投债收益率曲线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8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变动-2-6BP,7年期各等级收益率变动-3-1BP。

    金融债收益率全部下行。具体来看,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下行2-10BP,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下行9-14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下行14-17BP;商业银行无固期限资本债(行权)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下行5-11BP,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下行5-16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下行6-17BP。

    金融债收益率全部上行。具体来看,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8BP,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6-11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3-7BP;商业银行无固期限资本债(行权)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7BP,3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5-11BP,5年期各等级收益率上行4-6BP。

    利率品现券整体收益率全部下行;信用债收益率全部下行;信用利差整体缩小,部分扩大;各类信用等级利差整体扩大,部分缩小。

    信用利差整体缩小,部分扩大。具体来看,中短期票据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变动-3-1BP,3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扩大1-5BP,5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2-5BP;企业债收益率曲线3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扩大1-4BP,5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2-4BP,7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2BP;城投债收益率曲线3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扩大1-5BP,5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1-9BP,7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4-8BP。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1-5BP,3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变动-2-3BP,5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1-4BP;商业银行无固期限资本债(行权)收益率曲线1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2-5BP,3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变动-3-1BP,5年期各等级信用利差缩小1-3BP。

    各类信用等级利差整体缩小,部分扩大。具体来看,中短期票据收益率曲线1年期AA+、AA和AA-较AAA等级利差变动-3-1BP,3年期等级利差缩小0-4BP,5年期等级利差缩小0-3BP;企业债收益率曲线3年期AA+、AA和AA-较AAA等级利差变动-2-1BP,5年期等级利差扩大0-2BP,7年期等级利差不变;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1年期等级利差缩小1-4BP,3年期等级利差变动-5-1BP,5年期等级利差缩小1-2BP;商业银行无固期限资本债(行权)1年期等级利差缩小0-3BP,3年期等级利差缩小2-4BP,5年期等级利差变动-2-1BP。

    4.2. 交易所市场

    交易所公司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交易活跃度上升。企业债净价上涨家数大于下跌家数,公司债净价上涨家数大于下跌家数。总的来看企业债净价上涨237只,净价下跌163只;公司债净价上涨249只,净价下跌192只。

    5、附录

    风 险 提 示

    中小银行金融风险,信用风险事件频发,信用风险事件超预期

    - END -

    证券研究报告:《如何看辽阳农商行进入破产程序?》

    对外发布时间:2022年8月29日

    报告发布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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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通报|8月28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
    作者:多彩贵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29 09:23
    快照:

    2022年8月28日0—24时,全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8月28日24时,贵州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9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累计治愈病例186例、死亡病例2例。

    现有确诊病例6例(遵义市仁怀市1例、铜仁市碧江区1例、黔南州瓮安县3例;毕节市七星关区1例,系8月21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无症状感染者1转确诊),无症状感染者7例(黔南州瓮安县1例、黔南州都匀市1例、遵义市播州区1例、毕节市七星关区4例)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在国内散发,防输入防反弹的压力加大,入黔的朋友须提前在微信小程序“贵州健康码”中开展健康申报,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降低传播风险。同时,要坚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决守住和拓展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享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2022年8月28日21时,全国1436个高风险等级地区,1315个中风险等级地区,228个低风险等级地区。

    高风险区(1436)个

    天津市(18)个

    河东区春华街道新博园小区6号楼

    河西区天塔街环湖南里13-17门,23-28门

    南开区向阳路街龙富园小区8号楼2门

    南开区万兴街三潭东里小区2号楼6门

    南开区鼓楼街煦园新居小区1号楼

    河北区王串场街道溪波里小区5号楼

    西青区精武镇恒益隆庭小区18号楼

    西青区精武镇格调松间北里小区14号楼

    西青区李七庄街松江城小区14号楼

    西青区李七庄街程华欣苑小区8、16号楼

    津南区八里台镇碧桂园映月庭院12号楼

    津南区双新街香薇邸8号楼

    津南区双港镇常春藤花园(南区)35号楼

    宝坻区林亭口镇大侯庄村南小街1-18号

    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兰景园10号楼

    滨海新区泰达街道海望园26门-27门

    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滨悦花园15号楼

    蓟州区洇溜镇马圈头村3区18号、25-28号、38-39号,4区6-10号、16、22、32号,5区1-7号、14-19号、45-47号,6区1号

    河北省(17)个

    石家庄市(7)个

    桥西区铁路三十四宿舍

    桥西区建国路友东嘉苑

    桥西区塔谈佳农市场

    桥西区胜美家园

    鹿泉区铜冶镇永壁东街

    栾城区楼底镇东尹村

    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

    邯郸市(1)个

    邯山区南堡乡南堡中村

    保定市(5)个

    涞水县县城文成时代小区为中心,包括涞阳路、金源街、泰安路、西大街合围区域

    涞水县润城苑B区

    涞水县西大街两侧底商商铺及经营场所

    涞水县涞阳路姜子牙串串香店

    涿州市以松林店镇松高路为中心、西至107国道、东至工业西路、南至林屯镇沙家庄村、北至学校街

    承德市(2)个

    双桥区潘家沟街道小佟沟自来水家属楼

    高新区冯营子镇闫营子村全域

    廊坊市(2)个

    香河县安抚寨舒馨公寓所在区域

    香河县城外诚汽配城

    内蒙古自治区(1)个

    呼伦贝尔市(1)个

    满洲里市秋林小区

    辽宁省(4)个

    铁岭市(4)个

    银州区沙子沟小区中区

    银州区龙翔山水馨城南院

    银州区平安社区

    银州区柴河街道东电小区

    黑龙江省(13)个

    哈尔滨市(5)个

    道里区三松宜家小区8号楼

    南岗区红军街15号联通大厦写字楼

    香坊区果园星城小区C1、C2、C3、C4栋

    香坊区恒大时代广场一期17号楼

    香坊区会展城上城二期3号楼

    大庆市(4)个

    萨尔图区东风街道纬二路交通银行(楼栋)

    萨尔图区会战街道中林小区1-58楼-1-61楼

    萨尔图区萨尔图街道萨环东路九龙达汽配城小区

    萨尔图区萨尔图街道萨环东路以南、勤奋南路以西、南一路以北、萨大北路以东建材市场、陶瓷大市场、石材市场所属区域

    黑河市(4)个

    爱辉区花园街道博文社区警苑小区2号楼及附属门市楼

    爱辉区幸福乡上二公村永兴旺超市西侧路口道南某阳性感染者住所及周边8户住宅

    爱辉区花园街道长海社区龙滨花园小区4号楼

    爱辉区花园街道长海社区金盾小区2号楼

    上海市(4)个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国霞路399弄6号小区(包括沿街商铺)

    杨浦区长海路街道国京路50弄7-13号平安佳苑(包括沿街商铺)

    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沿西路258弄

    浦东新区惠南镇靖海路547弄

    安徽省(15)个

    安庆市(15)个

    怀宁县三桥镇南方村可丛组

    怀宁县三桥镇南方村东风组

    怀宁县黄墩镇独秀山居委会和谐东路174号

    怀宁县黄墩镇独秀山居委会老梗组

    怀宁县黄墩镇岭北村立新组

    怀宁县黄墩镇岭北村楼西组

    怀宁县黄墩镇岭北村大塘组

    怀宁县黄墩镇花山村背屋组

    怀宁县清河乡清河社区清河街

    怀宁县清河乡硖石村何老组

    怀宁县三桥镇南方村二房组

    怀宁县黄墩镇皖埠村小屋组

    怀宁县黄墩镇岭北村中心组

    怀宁县黄墩镇岭北村陡坎组

    怀宁县高河镇金星社区大鹏商住楼及沿街商铺

    江西省(32)个

    鹰潭市(29)个

    贵溪市东门街道信江社区艾家岭小区

    贵溪市东门街道木丝岭社区信江明珠小区

    贵溪市东门街道石林社区王家村自建房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北门下李村

    贵溪市花园街道花园村沙古桥村二、三期安置点

    贵溪市花园街道白果社区华升商住楼

    贵溪市雄石街道以叶家塘菜场为中心南至沿河西路西至茨荸弄路延伸到复兴路北至雄鹰大道东至信江路

    贵溪市东门街道江边社区(知青宿舍、水塔底78号、泰昌大厦)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雄石州上组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新都花苑小区(1栋、5栋)

    贵溪市东门街道芗溪社区电厂东区(6栋、13栋、阳光花苑G栋2单元)

    贵溪市雄石街道仙桥社区福达家园小区(瑞景楼)

    贵溪市滨江镇铜都村五里台吴家

    贵溪市滨江镇柏里村竹山组

    贵溪市东门街道贵电社区阳光豪庭小区(5栋、6栋)

    贵溪市东门街道雄石社区北门付家

    贵溪市花园街道晋兴社区和道华庭小区8栋

    贵溪市罗河镇贵碧村乙甲刘家组

    贵溪市罗河镇周家村周家组

    贵溪市花园街道晋兴社区沿河路清水湾(16栋、23栋)

    贵溪市泗沥镇东洪村洪家组

    贵溪市花园街道白果社区港汇府邸小区(7栋、11栋)

    贵溪市雷溪镇富港村老张组

    贵溪市东门街道贵电社区阳光花城(11栋、12栋)

    贵溪市雷溪镇南山村

    贵溪市罗河镇洋塘村

    贵溪市花园街道贵冶社区、铜苑社区

    贵溪市东门街道信江社区金童花园(1栋)

    信江新区夏埠乡恒大绿洲一期17栋二单元

    上饶市(3)个

    信州区黄金水岸小区

    信州区滨江西路31号

    广信区樱花半岛小区6栋

    河南省(50)个

    洛阳市(4)个

    新安县汉关街道河南社区利民小区5号楼

    汝阳县城关镇教育新村西区

    汝阳县城关镇九阳花园小区

    汝阳县城关镇兴隆花园小区

    平顶山市(1)个

    郏县渣元乡王楼村

    三门峡市(41)个

    湖滨区涧河街道五原路社区海洋世纪城小区

    湖滨区车站街道文峪社区秀源快捷酒店

    湖滨区车站街道峡东社区站东小区

    湖滨区车站街道东风社区东至宋会路、西至粮管路、北至黄河路、南至陇海线区域

    湖滨区车站街道湾道社区经一路杨永芬诊所

    湖滨区湖滨街道建设社区十一工程局一号院

    湖滨区前进街道大岭路社区社会管理学院(原财校)

    湖滨区涧河街道六西社区天盛御景1号楼

    湖滨区涧河街道文二社区凯瑞酒楼

    湖滨区涧河街道虢西社区市中心医院急诊科

    湖滨区湖滨街道桥西社区海洋新城

    湖滨区会兴街道北郊五号

    湖滨区前进街道六楼社区新欣小区

    湖滨区崖底街道师家渠村下横渠村组(含27号院)

    湖滨区崖底街道斜桥村

    湖滨区大安街道商务中心区南山公馆

    湖滨区湖滨街道市场社区金源宾馆

    湖滨区崖底街道商务中心社区合鑫中央公园2号楼3单元

    湖滨区崖底街道商务中心社区合鑫中央公园北门口京东便利店

    湖滨区湖滨街道建设社区新景苑小区

    湖滨区前进街道和平社区和平路三街坊4号楼

    湖滨区前进街道友谊社区甘棠新居小区

    湖滨区前进街道器材社区黄河路陕州路交叉口肛肠医院背后大院

    湖滨区涧河街道文二社区海洋盛和园小区1号楼

    湖滨区涧河街道文二社区文明路中段水厂二号楼

    湖滨区涧河街道文二社区地质公园小区

    湖滨区涧河街道永安社区河堤路方园小区

    湖滨区涧河街道永兴社区上阳路黄金技校综合楼

    湖滨区车站街道建北社区市建公司家属院

    湖滨区车站街道迎宾社区迎宾花园小区

    湖滨区车站街道新建社区经一路铁路桥东边500米左右家属楼

    湖滨区湖滨街道市场社区华兴商厦

    湖滨区交口乡北梁村

    湖滨区涧河街道德馨苑社区德馨苑小区

    湖滨区涧河街道德馨苑社区德馨苑小区门口万福超市

    湖滨区涧河街道文二社区挚爱星座KTV

    湖滨区车站街道文峪社区火车站工务段车间

    湖滨区车站街道峡东社区银河苑小区

    湖滨区湖滨街道建设社区十一局油库小区

    湖滨区会兴街道上村农贸市场家属院

    湖滨区会兴街道上村农贸市场

    商丘市(3)个

    虞城县城关镇天水小区

    虞城县城关镇阳光世纪城小区

    夏邑县韩道口镇韩南村(东到韩东界、西到原永砀公路、南到九干渠、北到韩北界)

    信阳市(1)个

    潢川县潢川县北至弋阳路,西至福星家园3号楼西山墙,东至福星家园1、2号楼东山墙,南至东大街往南50米

    湖北省(2)个

    武汉市(1)个

    黄陂区米帛腰花粉店(汉口北刘店)

    襄阳市(1)个

    南漳县丹凤路徐庶小区

    广东省(20)个

    深圳市(18)个

    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御花园第17栋

    福田区南园街道赤尾社区御景华城第1栋B座

    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中洲滨海商业中心一期2栋C座

    福田区园岭街道鹏盛社区鹏盛年华B栋

    南山区南头街道星海名城五期3栋

    南山区粤海街道梦想家园C栋

    南山区蛇口街道栖游家园2栋

    南山区招商街道双玺花园三期2栋

    南山区南山街道龙城新苑1栋

    宝安区西乡街道渔业社区轻铁西十一巷5号、7号,轻铁西十二巷5号、6号及轻铁西十三巷5号、7号

    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宝莲新村七巷3号、4号,八巷1号、2号

    龙岗区布吉街道凤凰社区西环路何格统建楼3栋

    龙岗区布吉街道长龙社区东兴楼

    盐田区沙头角街道东和社区官下路63号瀚海东岸小区(三栋居住楼宇+副楼4层、底层商铺)

    盐田区诗宁里小区11、12栋

    龙华区龙华街道和联社区弓村二区第6栋、7栋、8栋、15栋、16栋、17栋、42栋、43栋、44栋

    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生活区

    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安居尚龙苑工地

    东莞市(2)个

    常平镇袁山贝村竹园新村二街17号

    大朗镇朗东路18号大朗碧桂园4栋3单元

    海南省(90)个

    海口市(2)个

    秀英区长滨路(永桂村段)、长潭街、时代城小区围墙合围区域

    琼山区龙昆南路132号鸿禾公寓及南侧1号、2号、3号别墅

    三亚市(5)个

    海棠区湾坡村新建小组、青塘小组

    吉阳区北至G98高速公路,西至G98高速公路(海角互通),东至G98高速公路(迎宾互通),南至海边(除已划定的中、低风险区)

    吉阳区大茅村下新村小组

    吉阳区南丁村南丁生态产业园

    崖州区大蛋四村

    儋州市(16)个

    市辖区那大镇先锋社区:恒大二期10栋,静园二街,绿园小区11栋,文化北7街1巷,新市委教师宿舍楼3、4栋,新兴街一、二巷、中门巷

    市辖区那大镇西干社区:宝岛路佳帝小区一街,大洲桥北部湾二街6号,大洲桥海棠一街4、6、12号,大洲桥海腾一巷12号,大洲桥金达小区11、12号,大洲桥科技北路一、五、六街,大洲桥科技北路8号,大洲桥科技街20号,大洲桥长安街70号,广场家园及周边,南京路劳动局宿舍周边,前进路2号巷,前进派出所周边,新兴街二巷10号,站南小区五街16号

    市辖区那大镇解放社区:那大老车站2、3栋,那中后门巷,人民中路183号,人民中路中国银行宿舍,松涛北苑104号,松涛培训中心北5栋,松涛中学干部宿舍楼,文明街工会大院1栋,先锋路33、114、168号,新生街后一巷,蓝昌街路口处自建楼

    市辖区那大镇东风社区:农垦北路30、46、166号,新时代花园小区D6栋,文化中路六街新华书店发行中心宿舍,文兴路14号,清平一街一巷

    市辖区那大镇尖岭片区:东兴社区尖岭新华路25街、东兴二街80号、兴华大街141号

    市辖区那大镇群英社区:文化南路七巷31号,宏达路东四巷20号,宏达路七巷24号,大通路南二巷2、17号、爵海路四巷3号

    市辖区那大镇军屯村委会:东坡路132号,军屯路市场2、3路,前进派出所后面瓦房区

    市辖区那大镇胜利社区:朝阳街,朝阳街后巷,红旗街,红卫街,幸福街,老税务局税务宿舍,老公安局大院8号楼,胜利路21、74、85、94、103、104、105号

    市辖区那大镇大同社区:大成街62、66号,大通路127、194号,隆华新村2号楼,人民中路183号,万福小区四街5、7号,先锋路一巷13、15、17、18号,兴富小区四街4、5、13号,阳光巴洛克小区

    市辖区新英湾办事处新都居委会18栋

    市辖区新英湾办事处白沙社区一号安置区82号

    市辖区新英湾办事处瑞洋小区14栋

    市辖区新英湾办事处德馨花园北区2栋

    市辖区干冲办事处洋浦社区

    市辖区干冲办事处中建一局宿舍(医院对面)

    市辖区干冲办事处新都临时农贸市场

    万宁市(10)个

    万宁市万城镇仁里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镇南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裕光村委会

    万宁市万城镇西门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番村社区

    万宁市万城镇市老检察院宿舍

    万宁市万城镇新海社区万新街

    万宁市万城镇东方社区

    万宁市朝阳社区

    万宁市车头村委会

    东方市(12)个

    东方市琼西社区琼西路西21巷、35巷、43巷、47巷、49巷,东26巷

    东方市琼西社区恒富家园

    东方市福民社区东方大道工商老宿舍楼整栋

    东方市大占坡村东和谐路1-6巷部分区域

    东方市上名山村全域

    东方市下名山村唐某某住宅及周边区域

    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

    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

    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

    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

    东方市新龙镇龙北村

    东方市新龙镇龙佑村

    澄迈县(1)个

    澄迈县山内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44)个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利国中心大道政府大院后面经济适用房

    乐东黎族自治县镇墟全域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腰果厂宿舍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中村中南坊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赤命村委会赤命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只九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乐一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乐二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乐三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乐四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海榆路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利元商业广场(原利国糖厂片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佛丰村委会佛皇村3队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赤塘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新民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望楼村委会望楼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冲坡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老市场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球港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新联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官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河东社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抱岁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莺一社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莺二社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莺三社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新兴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抱一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孔汶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东孔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铺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黄东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怀卷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丰塘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长安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岭头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海滨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红湖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山道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白沙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山脚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四所村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新荣村委会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尖峰林业局机关林苑小区(大凯一期)

    重庆市(29)个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锦绣天城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雅豪丽景

    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杨梨路60号牛津街小区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天马路186号A1栋

    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磁建村88号国盛三千城小区

    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沙正街174号第五公寓

    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沙北街83号第六大楼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天星桥正街125号金麟苑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64号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39号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1号升伟新天地A栋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小龙坎正街港城花园A栋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小龙坎正街290号2单元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电台村3号宏华苑A栋

    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中迪广场3号楼

    九龙坡区九龙街道龙泉路、兴龙路以北片区(龙泉路马王段、兴龙路、翼龙路、剑龙路、火炬大道水碾段围合区域)

    九龙坡区九龙街道马王、龙泉片区(龙泉路以南的九龙街道龙泉社区、马王社区所有区域)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茶花社区水晶公馆小区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社区IN半岛里小区1栋

    巴南区憨石匠鲜菜土火锅(融汇店)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花园22栋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巴南万达广场B区9栋

    巴南区鱼洞街道上城时代1栋

    巴南区鱼洞街道上城时代6栋

    巴南区鱼洞街道上城时代13栋菜鸟驿站

    巴南区鱼洞街道欧汇超市(巴南区箭河路11号附10号负1-1)

    长寿区葛兰镇天台村7组156号

    长寿区杨利麻将馆(葛兰镇葛兰街210号)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

    四川省(80)个

    成都市(26)个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锦蓉佳苑1、2、3栋,包括1栋底层商户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卓锦城6期18栋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玺5期2栋、5栋,包括5栋底商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锦6期2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锦江区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三期4-6栋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四海逸家3期5栋

    锦江区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盈都2栋,包括2栋底层商户

    锦江区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悦都1栋及其底商

    锦江区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1期5栋,包括5栋底层商户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锦江逸家6栋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东洪广厦3栋、6栋、9栋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卓锦城2期24栋

    锦江区三圣街道龙湖天璞7栋

    锦江区沙河街道静居寺路20号11栋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鑫苑名家2期1栋、2栋、6栋、8栋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卓锦城4期5栋

    武侯区金花桥街道君雁金梧桐小区1栋-5、1栋-6,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武侯区晋阳街道园中园北苑小区4栋

    成华区双桥子街道紫东阳光1栋及底商(双燕二巷19号)

    成华区二仙桥街道罗兰小镇1栋及底商(二仙桥东路15号)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阳路388号新里桃溪川5栋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柳树南街77号洪柳花园一期8栋

    龙泉驿区西河街道成洛大道3199号雄飞生活广场9-13栋

    高新区桂溪街道人居东苑小区-D区5栋

    高新区桂溪街道人居东苑小区-D区1栋

    高新区中和街道红树湾长桥半岛小区7栋

    绵阳市(1)个

    游仙区芙蓉汉城三期47栋

    南充市(46)个

    顺庆区滨江中路泰合青年城2区

    顺庆区金泉路248号交通银行

    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泰合尚渡小区18栋

    顺庆区玉带北路一段93号海德花园3栋1单元

    顺庆区什字下街78、80号

    顺庆区清泉寺南路3号锦上花苑小区4栋

    顺庆区正阳东路39号佳兆业广场小区2栋

    顺庆区饮泉路COCO香江小区1期1区5栋、2区11栋

    顺庆区伍家坡街34号风神小区2栋

    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3号玉带明珠小区3栋

    顺庆区正阳巷63号铁路还房小区

    顺庆区丁香街73号小区4栋

    顺庆区文化路39号小区4栋

    顺庆区潆华北路一段上海滩花园1期小区12栋

    顺庆区绿阳巷36号小区

    顺庆区文峰街一段恒河外滩1号还房区6栋

    顺庆区桂花路一段99号老蚕丝学校教职工宿舍1栋

    顺庆区潆康北路193号万里小区

    顺庆区滨江中路二段109号

    顺庆区西湖街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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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县安斗乡卫生院

    阿坝县安斗乡派出所

    阿坝县安斗乡久马高速公路房建项目部

    阿坝县安斗乡久马高速公路C1总承包部(久马高速公路TJ2项目经理部)

    阿坝县安斗乡华洛村一组、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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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雄县乌玛塘乡郭尼村1、6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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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木县比如东路1号恩泽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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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水县才纳乡协荣村1、2、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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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孜县热索乡春琼村

    江孜县热索乡帮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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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孜县重孜乡鲁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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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日县协格尔镇阳光小区3栋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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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迦县扯休乡陈村

    萨迦县赛乡帮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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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迦县拉洛乡鲁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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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迦县扯休乡乃夏村

    萨迦县萨迦镇宗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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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迦县查荣乡夏嘎村

    萨迦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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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迦县查荣乡尼康村(尼康自然村)

    萨迦县查荣乡尼康村(冲堆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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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孜县柳乡西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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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朗县洛江镇洛江村

    白朗县洛江镇则嘎村

    白朗县曲奴乡团结新村

    白朗县洛江镇济南大道西段以北、颇罗鼐大道以西、伦珠孜西路以南、廉租房小区以东

    白朗县巴扎乡重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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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朗县嘎东镇吉雄村

    定结县扎西岗乡扎西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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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巴县城1号隔离区(宝钢纬三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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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巴县拉让乡塘西村索朗次仁招待所(经三北路47号)

    仲巴县拉让乡塘西村奈塔若雍措宾馆和藏餐(经三南路190、195号)

    仲巴县帕羊镇神山驿站酒店

    吉隆县萨勒乡卡邦村(含自然村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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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县吉隆镇冲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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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县吉隆镇吉隆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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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县宗嘎镇宗嘎居委会

    吉隆县萨勒乡萨勒村

    吉隆县贡当乡贡当村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江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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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扎西宗村

    聂拉木县聂拉木镇塔杰林村

    岗巴县岗巴镇门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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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若区嘎玛乡瓦孜行政村丁达自然村

    卡若区嘎玛乡瓦孜行政村肖那自然村

    卡若区嘎玛乡瓦孜行政村瓦孜自然村

    卡若区嘎玛乡瓦孜行政村森尼自然村

    卡若区嘎玛乡瓦孜行政村拉也自然村

    卡若区聚盛路12号至150号(双号)路段、扎曲路5号(民政局)至扎曲路启齿街100号路段、扎曲路5号至聚盛路12号路段、扎曲路启齿街100号至聚盛路150号路段合围全区域

    卡若区嘎玛乡全乡

    卡若区卡诺国际二期二栋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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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若区扎曲路102号居民楼

    卡若区扎曲路103号居民楼

    卡若区聚盛路104号居民楼

    卡若区扎曲路昌庆街社区5-1至扎曲路启齿街99-4全路段

    卡若区昌都花园3单元

    林芝市(24)个

    巴宜区百巴镇和平百货店

    巴宜区八一镇加丁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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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宜区德吉小区

    巴宜区就业创业示范街A1-A10、B1-B12号区域

    巴宜区太阳城小区全域及周边商铺

    巴宜区八一镇更张林场小区

    巴宜区迎宾大道三叶家私所在楼栋及周边商铺

    巴宜区工布民俗街、和谐路、318国道、福州大道东段合围区域

    巴宜区双拥西路龙泉小区

    巴宜区双拥西路小芳村全域

    巴宜区福州大道东段、巴吉路、白玛岗路、德吉小区以东路段合围区域

    巴宜区幸福小区A、B、C区全域及周边商铺

    巴宜区幸福小区新城农贸市场及周边居民住宅和商铺

    巴宜区乔穆朗宗天街

    巴宜区工布天街一期

    巴宜区七天连锁酒店(林芝八一大桥店)东南侧公寓

    巴宜区福清路步步高小区

    巴宜区滨河大道北段、嘉龙花园西门前方道路、广东路、平安路围蔽的区域

    巴宜区滨河大道中段、平安路、广东路、红太阳藏餐吧南侧、侗济医院北侧围蔽的区域

    巴宜区福州大道东段路口至和谐路路口民宿村所有区域

    巴宜区永久路民心佳苑

    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白朗村

    朗县洞嘎镇政府驻地全域

    山南市(37)个

    乃东区康桑小区

    乃东区乃东生活2区4栋

    乃东区机关生活1区1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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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东区雅砻家园(万人小区)8栋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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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东区市一小对面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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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东区市实验幼儿园对面出租房

    乃东区援藏家园湖南楼

    乃东区湖南路达州水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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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东区市市场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住宿楼

    乃东区康珠园6栋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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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侯大会盟,董卓迁都;跨江击刘表,孙坚败亡
    作者:历史人文知识传播
    发布时间:2022-08-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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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正月,渤海太守袁绍、河内郡太守王匡、冀州牧韩馥、豫州刺史孔伷、兖州刺史刘岱、陈留郡太守张邈、广陵郡太守张超(张邈之弟)、东郡太守桥瑁、山阳郡太守袁遗、济北国相鲍信、骁骑校尉曹操、后将军袁术、长沙太守孙坚、上党太守张杨共十四路诸侯,公推袁绍为盟主,在河南酸枣县(今延津县)结成统一战线,集体高举打倒董卓大旗,决定与董卓进行斗争。

    《三国演义》里把参与会盟的诸侯说成是十八路,与历史有出入。罗贯中把北海太守孔融、北平太守公孙瓒、西凉太守马腾、徐州刺史陶谦这四路也算在内,完全只是为了壮大诸侯声势而已。

    董卓看到关东诸侯声势浩大,他也没有闲着,他又像从前一样,宣布天下大赦,以争取民心,唯独废帝刘辩不在此内,他派人送去一杯毒酒,叫他喝下去,刘辩死去。董卓还召开大会,主要商讨如何发大军讨伐山东诸侯。义郎郑泰认为,不要紧急征兵,坚守就好。那些诸侯乃乌合之众,时间长了,自然就会散去。董卓听了深以为然。

    十四路诸侯及董卓势力范围位置图

    董卓又想到,洛阳一马平川,无险可守,诸侯随时都可以打过来,还不好应付。自己从西部而来,洛阳这里的环境自己也不熟悉,还不如回到长安为好。于是他又召开大会,打算迁都长安。众臣听了默默无语,碍于董卓权势,谁敢反对?董卓以为大家都已同意,却不料五官中郎将杨彪(杨修之父,杨修事迹后面会讲到)和太尉黄琬站起来表示反对。董卓很不高兴,就撤掉了他们两人的职务。以前,吏部尚书周毖和城门校尉伍琼劝董卓任用人才,董卓全部采纳。这次他们二人看到董卓竟要迁都,都齐声劝说不可,他们以为这次董卓也会听他们的,不料董卓大怒,下令处死二人。至此朝中无人再有反对之声。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二月,董卓定下迁都长安计划。他想到,以后可能再也回不了洛阳,就这么回长安,他很不甘心。于是他命人把洛阳城里有钱人全部抓了起来,全部砍杀后没收他们的财产。当时洛阳城里有几百万人,极尽繁华。董卓要把百姓也一起迁走。一路上唉声怨地,苦不堪言,兵士如狼似虎,看见掉队的就用鞭子抽打,有的还用大刀砍死。最后,董卓命人在洛阳城里放了一把火,霎时间火光冲天,洛阳地区“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曾经繁华的帝国首都变为废墟。

    不仅如此,董卓还叫吕布派兵士挖掉皇家贵族的坟墓,将里面陪葬的金银器皿就是连铜钱也不放过,全部带走。为了显示他迁都长安并不是为了逃跑,董卓还派兵在集市上横冲直撞,看到男的砍下脑袋,说是把袁绍他们打得大败而逃;看到女的就赶上车带走,还将这些女人分给广大士兵。

    董卓迁都长安,将汉献帝控制在自己之下,“挟天子以令诸侯”,实际上诸侯并不买他的账,这让他烦恼不已。更重要的是,他的智囊团人才太少,于是他就提拔朝中大臣王允为司徒,让他负责处理事务。王允不负所望,将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董卓大为高兴,经常宴请王允。殊不知王允表面上一味听任,甚至顺从董卓,让他放松对自己的戒备,实际上却在细心计划,周密布置。

    董卓火烧洛阳

    董卓痛恨袁绍,就迁怒于他的叔叔袁隗。尽管袁隗当初对废立皇帝上赞成董卓,但董卓知道他是不得已,于是他下令杀掉袁隗及一家老小五十多人。袁绍闻知,哭晕在地,他喊道:“老贼,我与你势不两立!”

    然而,袁绍那些诸侯并非完全同心,他们各有各的算盘。因为他们看到,在这种乱世,正是他们发展和壮大自己队伍的好机会。

    长沙太守孙坚就是靠这个机会一步步壮大起来的。他自称是孙武的后代,说孙家不同凡人,加上他英姿勃发,胆子很大,曾一个人在江东与海盗拼杀,这使得他名气暴涨。黄巾事件后,孙坚开始发迹。任朱儁的佐军司马。宛城之战,他第一个登上墙头,立下了大功。后又被派到西部与韩遂作战。那时他还是荡寇将军周慎的部下,他曾劝周慎断掉敌人的粮道,但周慎不听,结果周慎反被敌人断了粮道,差点儿全军覆没。后来他又建议车骑将军张温砍死董卓,但张温说没有朝廷授权不可为,以致后来导致董卓挟持汉帝,号令朝臣。

    中平四年(公元187年),长沙人区星反叛,朝廷任命孙坚为长沙太守,前往剿灭。他谋划方略,仅一个月的工夫,就打败了区星,郡中震服。中平六年(189年)孙坚起兵,不久,便做了两件大事。兵到荆州,逼死了荆州刺史王睿;兵到南阳,杀掉了南阳太守张咨。然后孙坚带着部队,与袁术的部队会师,袁术于是和孙坚联手,又表奏他为破虏将军,兼领豫州刺史。

    董卓迁都长安后,就带兵返回洛阳驻扎,而那些诸侯声势浩大,口号喊得震天响,可就是不见行动,他们大都想保存实力,谁也不想同董卓死磕。曹操心里非常气愤,说,我们现在就是为了消灭董卓才集聚在一起,这正是对董卓一战的时候,奈何大家为何按兵不动呢?可谁也不听他的。

    孙坚(155-191)三国吴国的奠基者

    曹操这人很有血性,索性带领本部人马向西而去,好在张邈抽了一队人马去帮他。但在荥阳就遇到了董卓手下将领徐荣,结果曹操大败,还被射中了一箭,幸亏他的堂弟曹洪死战得脱,才得以回到酸枣驻地。

    曹操又向各路诸侯提出了一个作战计划,说只要按他的做,保管能拿下董卓的脑袋。但依旧没有谁愿意听他的。曹操只好带着助手夏侯惇去征兵,在河内驻扎。

    董卓一直在与盟军相持,时间一长,也烦了起来,他决定主动出击,先选其中一个诸侯下手,可是他却选到了孙坚。孙坚正在鲁阳城东野外喝酒,突然看到董卓部队杀来,尘土漫天,但他并不慌乱,继续喝酒,喝了很久才站起来集结队伍。董卓将领怀疑其中有诈,不敢向前,眼睁睁看着孙坚走脱。但董卓也没有白跑,他又袭击河内郡太守王匡的部队,王匡也在喝酒,结果这次董卓偷袭得手,王匡大败而逃。

    关东诸侯就这样与董卓耗着,想起来真丢脸,这让盟主袁绍坐不住了。他想,现在皇帝控制在董卓手里,掌握了天下最大的政治资源。如果我也重新立一个皇帝,那董卓手里的皇帝不就成了摆设?于是他召集大家开会,提出这个建议,说当今皇上还不知是死是活,不如另立幽州牧刘虞为皇帝,这样董卓岂不毫无作为?可话刚提出来,曹操就表示反对。曹操说,天子还小,又没有错误,为何不向西与董卓决战,何必向北迎接刘虞?另外一个反对的是袁术。袁术野心极大,他心里早就有了自己做皇帝的打算,岂能同意袁绍又重新立一个皇帝?于是袁术表示对当今天子忠心耿耿,也决心与董卓血战到底。

    建安二年(197年)袁术称帝于寿春

    初平二年(公元191年)二月,袁绍不听曹操和袁术之言,便派人去找刘虞。自己去当这个皇帝,肯定没好果子吃,刘虞怎能答应?袁绍只得作罢。

    此时董卓提拔自己为太师,可是孙坚不信邪,总去找董卓打仗。董卓当太师没几天,孙坚移驻梁县以东,和徐荣遭遇,被徐荣打得大败,狼狈而逃。敌人不停追赶,孙坚头戴红巾,很是引人注意。关键时部将祖茂将红巾戴在自己头上,孙坚得脱。敌人于是追赶祖茂,祖茂待孙坚走远,才取下红巾挂在一根柱子上,自己钻进草丛中躲了起来。敌人不以为意,骂骂咧咧跑开了,祖茂也得脱。

    《三国演义》写这一段时,说祖茂被华雄斩杀,但历史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

    董卓恼怒孙坚,便派王牌部队由大将胡轸率领继续追击孙坚,还派吕布作为胡轸的助手。可是吕布和胡轸矛盾很深。胡轸属于董卓凉州嫡系部队,而吕布是原先丁原的并州杂牌部队。吕布自归降董卓后,董卓对其很好,形同父子。而胡轸认为,如今凉州部队军纪差,就是因为吕布的并州军掺杂进来带坏了风纪。只有把那些杂牌军除掉,搞定吕布,以后军队就整肃严明了,吕布听后大怒,这为以后吕布造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胡轸带领队伍来到广城,离阳人不远,此时部队已经很是疲惫,胡轸决定明天再战,但吕布不同意,说阳人只是一座空城,只管去打。于是胡轸进攻阳人,不料孙坚就在阳人,打了个胡轸措手不及。胡轸决定停止进攻,先宿营再说。可是,孙坚晚上过来偷袭,一时间胡轸部队大乱,士兵四散奔逃,胡轸跑得飞快,趁机走脱。他手下的部将华雄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慌乱中跑错方向,正好撞到了孙坚的刀口上,被孙坚部下乱刀砍死。

    孙坚屡次挑战董卓

    《三国演义》说关云长温酒斩华雄,其实是虚构的故事情节。华雄在与关羽交战前,袁术骁将俞涉、韩馥上将潘凤均被华雄杀掉,把华雄吹得本领很高,以至于袁绍叹息,可惜吾上将颜良、文丑未至!得一人在此,何惧华雄!之后便有了关羽斩华雄的情节,罗贯中描写这个情节主要是衬托关羽的本领高强(真实历史中关羽本领确实极其出色,以后会逐步写出)。其实,华雄死得极其窝囊,他是稀里糊涂被孙坚部队杀掉的。

    自从十四路诸侯结盟以来,一些诸侯与董卓交战并没有讨得便宜,只有孙坚这次能够大败董卓兵马,这使得孙坚身价倍增,信心倍增,可是却招来了某些其他诸侯的嫉妒,袁术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看到孙坚慢慢做大,袁术心里很不舒服,他的手下给他出主意说,不要再给孙坚提供粮草,看他怎么去攻洛阳。此时的孙坚意气风发,正准备一鼓作气拿下洛阳,手下来报,粮草不多了。孙坚听后立即命人去找袁术,要求提供粮草。袁术是各路诸侯的后勤保障官,所有粮草由他统一分拨。哪知手下人不久就回来了,报说袁术不肯提供粮草。孙坚大怒,就亲自去了袁术营帐。

    孙坚道:“我跟董卓没有任何恩怨,董卓要抓要杀的是你们袁家,如今我带江东子弟去前线作战,一是为了国家和人民,二是为了给你们袁家报仇。现在你居然不肯发放粮草,想把我军饿死在前线。你是何居心?你这么与我为敌,那好,我走可以了吧,你去和董卓打吧!”袁术没法,只得发拨粮草与孙坚。

    董卓知道后觉得机会来到,他派人去孙坚营帐,说想和他做儿女亲家。孙坚当场把来人大骂一通,赶出营帐。董卓怒不可遏,立即点兵攻打孙坚,但被孙坚打得大败。董卓见孙坚锋芒太甚,决定退出洛阳,孙坚立即率军进驻洛阳。

    孙坚北上路线击董卓进入洛阳

    此时的京城洛阳已是一片废墟,空空荡荡,到处是断壁残垣,只有几只哀鸟在啼叫。但是孙坚依然还是有收获。原来他找到了皇帝逃走时没有带走的传国玉玺! 他立即命心腹收好,不要对外声张。

    董卓已经返回长安。而此时的众诸侯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来。

    袁绍虽然是渤海太守,但手下部队不是很多,也没有坚强的根据地,这让他很是郁闷。公孙瓒知道韩馥是个好欺负的人,他对冀州垂涎已久,早就想把冀州并入自己的地盘。他派出部队去攻打韩馥,韩馥不敌,向袁绍求救。袁绍按照谋士逢纪的策划前去韩馥驻地,对他进行威逼,说袁绍家事四世三公,还是盟主,打仗能打得过袁绍么?如果他和公孙瓒联合夹击冀州,你怎么抵挡?

    韩馥是个胆小的人,听了很害怕。他决定投降袁绍,他说他本来就是袁家的部下,理应奉还。袁绍高高兴兴地接管了冀州,立即任命韩馥为奋威将军,实际上是空头将军。韩馥手下的田丰、沮授、审配等都得到了袁绍的重用。韩馥后来落得个自杀的下场。

    曹操见盟主袁绍正扩大地盘,也带领部队进入东郡。东郡太守桥瑁与兖州刺史刘岱交恶,打得不可开交,后来刘岱杀掉桥瑁,改任王肱为东郡太守。不久,一群乱匪进攻东郡,曹操趁机在濮阳大败乱匪,曹操于是占领东郡,袁绍就封曹操为东郡太守,此时曹操才有了自己的地盘。

    公孙瓒与袁绍争斗

    袁绍、曹操开了这个头,其他诸侯也开始纷纷扩大地盘的征战,他们早已把消灭董卓的任务忘得一干二净,最后连袁绍与袁术也闹僵了。

    和其他诸侯不一样,孙坚还在坚持与董卓战斗。袁术巴不得孙坚天天在战场上打仗,这样可以消耗他的兵力。孙坚还不知道,袁绍让自己的部下周昂做了豫州刺史的位置,而豫州刺史之位本来是孙坚的,更为可气的是,他还让周昂夺取了孙坚的阳人城。袁术听说后也不高兴,尽管他和孙坚因为粮草发生过小矛盾,但孙坚好歹是他的人,当年是他表奏孙坚为豫州刺史的,没想到袁绍一点也不给他这个兄弟面子。于是他请公孙瓒的弟弟公孙越来联合夹击周昂,可是公孙越一仗没打完,就被一支流矢射死。

    公孙瓒可不像袁绍袁术那样毫无兄弟之情,他非常疼爱这个弟弟。他叫了起来:“余弟死,祸起于绍。”说完立即发兵攻打袁绍。袁绍刚占领冀州,脚跟都还没站稳,他还不想结仇太多。于是他亲自将渤海太守印绶交给公孙瓒的另一个弟弟公孙范。可公孙范当上渤海太守后,立即支持哥哥调转枪口对付袁绍。

    公孙瓒也已经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了,他私自任命严纲为冀州刺史、单经为兖州刺史、田楷为青州刺史,并叫他的同窗及好友刘备一起前往青州。

    我们暂时岔开话题,顺便简单讲讲刘备的情况。

    刘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大树楼桑村)人,曾“贩履织席为业”,“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这和《三国演义》所描述的刘备经常感动流泪的情况有点区别。他自称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讨伐董卓等活动。因为自身实力有限,刘备在诸侯混战过程中屡遭失败,此时依附公孙瓒。他始终坚持以德服人的行为准则,受到了海内外名士的尊敬。

    刘备关羽张飞图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鼓励民间组织武装与张角等作斗争。刘备组织民团的时候,关羽、张飞和刘备早已认识,故关、张二人也参加了进来。《三国演义》里面说张飞原是一个屠户,他花了家里的积蓄来招兵,和史上所讲述的有点出入。至此,刘关张三人就组成了一个小型集团。关羽和张飞也很尊敬刘备,刘备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意思是他们像亲兄弟一般非常要好,故《三国演义》还专门安排场景,说他们桃园三结义,结成异性兄弟,只是为了衬托他们三人的关系要好而已。

    刘备曾因为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和张纯叛乱有功被授予安喜县尉,期间发生过鞭打督邮的事件,但和罗贯中所说的大相径庭。一天,督邮来安喜检查工作,刘备想巴结他,哪知这个督邮就是不见他。刘备担心督邮回去说他坏话,心里很生气,就带领手下冲进督邮住所。此时那督邮正在睡觉呢,刘备冲进去救把他捆了起来,然后拿起鞭子狠狠地抽打他。最后他将安喜尉大印挂在督邮脖子上,然后就跑掉了。

    后来刘备又跟着何进手下毌丘毅到丹阳招兵,他们在下邳遭遇土匪袭击,刘备拼命战斗立下功劳,再接着他担任高唐令,被当地土匪收拾了一番,只得逃跑,实在无法,他投奔了他的同窗公孙瓒。

    刘备在公孙瓒处任别部司马时,有个身长八尺,姿颜雄伟的来投,此人便是赵云。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刘备一看就喜欢上了,从此刘备也把他当做兄弟一般对待,赵云深受感动。

    赵云,字子龙,汉末蜀汉时期名将

    话接前文。

    刘备当田楷副手去青州时,经公孙瓒同意,赵云也随同前往。由于刘备工作努力,就当了平原县令。这样刘备总算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然而,直到此时,袁绍、曹操并不是像后来那样强大,当时真正强大的是袁术,他占据的地盘南阳当时很大,“户口数百万”,但是他不善经营,搞得老百姓日子过得很苦。袁术和袁绍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来袁绍被过继给了他父亲的哥哥,这样袁术和袁绍就成了堂兄弟。由于袁术属于正统,所以他很看不上袁绍。

    袁术和袁绍互相攻击对方,彻底撕破了脸。由于公孙瓒弟弟公孙越被袁绍部将周昂射死,而孙坚本就是袁术这边的人,因此孙坚和公孙瓒都支持袁术,但刘表等大多数人都站在袁绍这边,搞得袁术成了少数派。袁术发狠说,“绍非袁氏子。”这使得袁绍非常恼火。

    初平二年(公元191年)四月,于是袁术怂恿孙坚去打刘表。

    刘表部下黄祖迎战孙坚,但他哪里是孙坚的对手?黄祖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得往岘山(今湖北襄阳县南)逃跑,孙坚紧追不舍,一直追到月亮升起来。渐渐地,孙坚的队伍落在了后面,只有孙坚少数人跑在前面。黄祖回头看时,发现只有孙坚和几个随从在后面,心想,我今天定叫你死在此处。他叫手下在山路边埋伏了起来,只待孙坚前来,就没头没脑地放箭。

    孙坚哪里会料到黄祖这一手?只顾向前驰奔,突然月光下箭如雨下,可怜孙坚一世英雄,正是他建功立业之时,就这样死去,年仅三十七岁。陈寿评价他说,“勇挚刚毅,孤微发迹,导温戮卓,山陵杜塞,有忠壮之烈。”

    孙坚之死,导致历史重新发生转向。如果孙坚搞定刘表,则荆州则为孙坚所有。荆州处于东西、南北之要冲,以孙坚父子的才能,曹操就难以经略中原,刘备也不可能在益州站住脚跟。当然,有孙坚的存在,曹操后来的官渡之战也就难以取得对袁绍胜利。

    孙坚最终被黄祖所杀

    孙坚死后,孙坚长子孙策继承了他父亲的遗志。然而,孙坚的败亡,对公孙瓒刺激很大。因为他们两个仅仅是支持袁术和袁绍对抗的人。公孙瓒实力强悍,当时比袁绍要强大得多。但公孙瓒总是针对他下手,搞得袁绍心里很烦,于是决定与公孙瓒一决高下。

    公孙瓒派严纲带领三万人迎战袁绍的先锋鞠义。鞠义只带八百人精兵,其他人员埋伏在两翼,只等严纲前来,就拿箭射他。果不其然,公孙瓒见其兵少,挥动大军追赶,鞠义见敌人进入埋伏圈,立即喝令放箭。霎时间,箭雨飞蝗,向公孙瓒部队直面扑来。公孙瓒部队大为慌乱,死者不计其数,严纲本人也被鞠义杀死。关键时刻,公孙瓒的另外一只生力军出现了,见状赶紧杀过去。鞠义只得死战,袁绍也亲领大军指挥冲杀,总算止住了公孙瓒的进攻。但公孙瓒经此一战,逐渐走向衰弱。

    就在关东诸侯打得你死我活的时候,董卓没有抓住机会趁他们内讧时发展自己,而是自我感觉良好,认为总算没有诸侯找他的麻烦了。董卓权倾朝野,他把自己的人全部提拔为官,甚至把刚生下来的小儿子也封了侯。他现在几乎和皇帝一模一样了。他给自己修了一座巨大的建筑物堡坞,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竟然存放了三十年的物资!同时,董卓每天想的是如何把皇帝拉下马,如何安享晚年,所以他非常怕死,只要与他不保持一致,他动不动就把人杀死。

    我们以前说过,王允表面上对董卓言听计从,从而成为董卓的心腹和忠诚卫士。实际上,王允隐忍不发,是在找寻适当的时机除掉董卓。王允认为,董卓冒天下之大不韪,挟持献帝,蔑视皇权,把持朝政,这样的人注定没有好结果的。

    吕布原是并州刺史丁原的主簿,吕布杀死丁原投靠董卓后,吕布也顺势收编了并州军马,但吕布和他的部队一直被称为凉州嫡系胡轸看不起,认为他们是杂牌部队,搞得吕布心里非常窝火。

    董卓,东汉末权臣,曾废少帝立献帝

    而且,董卓吕布看似父子,但两人也有矛盾,而且矛盾很大,只是吕布需要借助董卓力量壮大自己而已。董卓脾气发作的时候,经常忘记吕布是他的心腹和保镖。有一次,不知为何事,董卓又发脾气,还发狠说,不打死吕布他不姓董,他顺手抄起一把短戟投向吕布,幸亏吕布反应很快,躲过了这一劫,否则吕布就董卓被杀死了。吕布躲过后,请求董卓原谅他,董卓这才慢慢降下火来。

    董卓和吕布还有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好色。董卓安排吕布做好他家的保卫工作,可吕布不久却和董卓的一个小妾搞在了一起。尽管吕布舍不得这个爱妾,但这样让董卓知道,可怎么得了?吕布心里总是感到害怕,也感到十分郁闷。

    这些情况都被王允看在了眼里。

    王允和吕布关系很好,他们经常在一起喝酒。这次王允又邀请吕布来他家喝酒。喝着喝着,吕布就叹起气来。王允连忙问,何故作此长叹?吕布正愁没法排遣,就把所有和董卓矛盾的事说了。

    王允迟疑了一下,说,只有砍掉董卓的头,将军才可心安。吕布心里一惊,连忙说:“他可跟我有父子之情啊。”王允冷笑了一声,说,“天下有这样的父子么?当初他投戟要杀死你,可曾想到父子之情?况且他姓董,你姓吕,本非骨肉,父子之情何来?”吕布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反复无常,当初他背叛丁原,现在他马上觉得自己是在认贼作父,于是决定又背叛董卓,因此他答应了王允,加入倒董阵营。王允早先已经联络好了士孙瑞等人,只缺个内应,吕布加入进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董卓最终落得被杀的下场

    《三国演义》这一章里,讲王允为了除掉董卓,导演一出王允先将侍女貂蝉敬献董卓,后又约吕布和貂蝉相见,使他们情愫缠绵,董卓和吕布因为美女貂蝉争风吃醋导致两人变脸,最后除掉董卓的故事,显然是进行了艺术加工和增加故事趣味性的成分,实际上史书没有说貂蝉此人。

    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四月,汉献帝大病初愈,心情极好,大家纷纷赶到未央宫前去祝贺,恭贺天子龙体康健。董卓虽然没把汉献帝放在眼里,但也要出场做个样子,于是董卓也赶到了未央宫。

    王允就利用这个机会决定刺杀董卓。他事先安排吕布和已经被策反过来的董卓手下武将李肃带着十多名杀手潜伏在宫殿两边,专等董卓到来。

    董卓来了,他依旧趾高气扬地慢慢登台阶而上宫殿,由于他身体非常肥胖,所以过了一会就到了宫殿。此时,李肃带领几名杀手跳了出来。董卓大吃一惊,连忙喊道:“奉先何在?”吕布立即跳出,手捧圣旨,大声对董卓喊道:“奉旨杀贼!”董卓知道上当了,脸上露出绝望的神态。众杀手立即围上来,将董卓乱刀砍死。随后夷董卓三族。

    随后,王允立刻让信使往各政府部门送达赦免诏书。董卓的死讯传出,士兵们都高呼万岁,百姓在路上载歌载舞,很多人把珠宝去换成酒肉来庆祝。

    从中平六年(189年)董卓受大将军何进征召,进京讨伐十常侍,到初平三年(公元192年),董卓被杀。短短几年间,董卓由一个地方势力成为专断朝政,威震天下的枭雄。他暴虐无恩,肆意杀戮,他的死也就成了必然。后世唐太宗李世民曾评价他说,“至如赵高之殒二世,董卓之鸩弘农,人神所疾,异代同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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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司法解释按章节汇编
    作者:为君学思
    发布时间:2022-08-2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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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司法解释按章节汇编

    第一编 总则

    综合类

    1. 1997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通知

    2. 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点击查看,下同)

    3. 2007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解释施行日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4. 2012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得制定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通知

    5. 201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

    6.2019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7.2019年 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

    8.2019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

    9.2019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 1997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2. 1997年10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

    3. 1997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4. 1998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

    5. 2001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6. 200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九七刑法实施后发生的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审理时新的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是否可以参照1995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请示的复函

    7. 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8. 2015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9.法研[2019]5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1997年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关时效问题征求意见的复函》(2019年)

    第二章 犯罪

    1. 200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已被新规定重申)

    2. 2002年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

    3. 2003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该答复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4. 2004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甘行终字第98号请示的答复

    5. 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6.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节录)

    7. 2013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基本被新规定取代)

    8. 2017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节录)

    9. 2018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8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0. 201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1.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3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2.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13.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14. 2014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5. 1998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答复

    16. 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7. 200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18. 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19. 2002年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有立法解释)

    20. 200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21. 2003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22.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节录)

    23.202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章 刑罚

    1. 2008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

    2. 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废止)

    3. 2011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4. 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5. 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失效)

    6. 201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失效)

    7. 2016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

    8. 2000年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

    9. 2004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10. 1998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11. 1998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盗窃罪犯,在1997年10月1日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是否执行死刑问题的答复

    12.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13. 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14. 2007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节录)

    15. 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16. 2014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7. 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18. 1997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19. 2014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1.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2. 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

    3. 2010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严政策

    4. 2012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

    5. 201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6. 201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问题的答复

    7. 2013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8. 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节录)

    9. 2018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批复

    10. 1998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200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

    12. 2008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13. 200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14. 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15. 2014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16. 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17. 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如何执行的请示》的答复

    18. 2007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文占减刑一案的答复

    19. 2012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应如何处理的意见

    20. 2009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21. 1998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

    22. 2012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

    23. 2016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

    24. 201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有关问题的意见

    25. 200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26. 199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7. 2010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减刑、假释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8. 2011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发明创造能否按照重大立功表现作为对其漏罪审判时的量刑情节问题的答复

    29. 2013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30. 2014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31. 2014年8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的通知

    32. 2015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节录)

    33. 201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34. 1999年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关于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关于如何理解和确定刑法第86条第3款“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35. 2011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假释时间效力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36. 2014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监狱办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37. 2012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被新规定吸收)

    38. 2019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39. 2015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40. 2017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林少钦受贿请示一案的答复

    41.2020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

    42.2020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43.202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44.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45.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46.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47.201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第五章 其他规定

    1. 2000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证监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函

    2. 2000年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通知

    3. 2000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时间效力的批复

    4. 2000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如何认定身份问题的答复

    5. 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

    6. 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7. 2004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但尚未依照规定程序获取该单位职务的人员是否适用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

    8. 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9. 2012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10. 2017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节录)

    第二编 分则

    综合类

    1. 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2. 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的通知

    3. 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4. 200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5. 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6. 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7. 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8.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9.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0. 2001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11.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2. 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13.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14. 2010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15. 2011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16. 2012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17. 201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8. 2017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 2001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2001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保密局关于执行《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 200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

    2. 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3. 2007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 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 2018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6. 2014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废止)

    7. 2018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8. 200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 2011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 2014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11. 2014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12. 2001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3. 2003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枪、涉爆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14. 2004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药的大口径武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15. 2009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16. 2012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

    17. 2018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18. 2003年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 199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1. 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2. 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

    23. 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4.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5. 2008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格依法及时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通知

    26. 201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27. 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

    28. 2015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9. 200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被告人阮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30.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31.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 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2001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问题的通知

    3. 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

    4. 2010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 200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

    6. 2014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 201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关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通过非法渠道从私人手中购进药品后销售的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8. 2016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节录)

    9. 2017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 2002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

    12. 2011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的通知

    13. 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14. 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5. 2014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6. 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5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7.202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18.2019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第二节 走私罪

    1. 2000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2. 2002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 2006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走私案件涉案财物处理规定的通知

    4. 2011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5. 2014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 201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8.2019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 2014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

    2. 200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3. 200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肃处理足球“黑哨”腐败问题的通知

    4. 2003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贿赂如何定性的批复

    5.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6.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犯罪是否以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犯罪为要件的意见

    7. 2002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8. 2005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追诉期限等问题的答复

    9. 2010年11月2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0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 2000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2009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

    3. 201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4. 2009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针对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的意见

    5. 2009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关于对骗取贷款罪等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

    内容参见:公安部经侦局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

    6. 2001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体问题的复函

    7. 2004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以投资林业为名向社会吸收资金行为定性的答复意见

    8. 2004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知

    9. 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 2011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11.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2.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13. 2019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4.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15.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6.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居间贩卖假金融票证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意见

    17. 200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贩卖假金融票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18. 200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19. 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 2012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21. 201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2. 2016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3.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3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4. 2018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5. 2000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26. 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关于征求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函》的回复意见

    27. 2006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对银行工作人员违规票据贴现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函

    28. 2010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关于对郭××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性质认定的回复意见

    29. 1999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对银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和造成损失征求意见的函》的复函

    30. 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银行内部机构的工作人员以本部门与他人合办的公司为受益人开具信用证是否属于“为他人出具信用证”问题的复函

    31. 1999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32. 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3.2020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34.2019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5.2019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2019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 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2. 2003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信用证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3. 2008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4. 2010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信用卡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复函

    5. 2011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7.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 1998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 200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200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 2001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审计署关于咨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问题的函》的复函

    4. 2002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汽车商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的批复

    5. 2003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三种涉税行为法律适用问题意见的复函

    6. 200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企业以“高开低征”的方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7. 2008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对《关于征求对国税函〔2002〕893号文件适用暨××公司案定性问题意见的函》的复函

    8. 2008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关于征求对国税函〔2002〕893号文件适用暨××公司案定性问题意见的函》的回复函

    9. 2014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已被新规定取代)

    10. 2015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増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的复函

    11. 2018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 2010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航空运输代理机构虚开、销售虚假航空行程单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 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 201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4. 200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关于对《关于就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征求意见的函》的答复函

    5. 200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集体商标是否属于我国刑法的保护范围问题的复函

    6. 2017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7. 2005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8. 2010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关于就网上影视复制品数量计算等问题征求意见的函》的复函

    9. 2013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关于对《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10.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汪××侵犯商业秘密案损失数额计算的意见

    11.2020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12.2020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 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节录)

    2. 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节录)

    3. 2017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节录)

    4.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 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9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7. 1998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 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 1999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10. 2001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既涉嫌非法经营又涉嫌偷税的经济犯罪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函

    11. 2002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经营行为界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12. 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3. 2002年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14. 2003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

    15. 200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缪绿伟非法经营一案的批复

    16. 2003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对非法倒卖陈化粮行为定性的意见

    17. 2003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1998年4月18日以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

    18. 2005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非法经营黄金案件移送起诉期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19. 200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 2008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对未经行政许可审批经营成品油批发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意见

    21. 2010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溯及力问题的复函

    22. 2011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

    23. 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24. 201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

    25. 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

    26. 2015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27. 2014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8. 1999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29. 200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30. 200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31. 2000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2. 2009年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33. 2015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主体的批复

    34. 2017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5.2020年3月27日最高检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36.2019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7.2019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38.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 1999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2. 2010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3. 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4. 2012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5. 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6. 2014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7. 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8. 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9. 201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10. 2018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1. 2000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查处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犯罪案件的紧急通知

    12. 200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13. 200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14. 1998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以出卖为目的的倒卖外国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罪的答复

    15.2000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6. 2000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17. 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18. 201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19.2016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 2013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1. 2015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22. 2013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3.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4.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25.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6.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2001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3. 2002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4. 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 2016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6. 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 201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 201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关于多次盗窃中“次”如何认定的法律适用请示》的答复意见

    9. 2014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0. 2002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11. 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3. 2017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4. 2013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5. 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16.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17. 2001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18. 2008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通过虚假验资骗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三无”企业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客体问题征求意见的复函

    19. 2011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员工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问题的复函

    20. 2012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关于对范×涉嫌职务侵占案犯罪主体问题征求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

    21. 2000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2. 2000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

    23. 2000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4. 2003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5. 2003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挪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

    26. 2004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挪用退休职工社会养老金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27. 2013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8. 2012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不涉及罪刑适用)

    29. 2013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0. 201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

    31.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32.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33.2020年4月9日公安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34.202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35.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1. 2000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2. 1999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问题的答复

    3. 2001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4. 2003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5. 200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行为能否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6. 2010年8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是否属于发票问题的回函

    7. 201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关于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8. 2011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 2017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0. 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1. 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3. 2013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 2013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

    15. 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

    16. 2013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 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18. 200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 2002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和《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通知

    20. 2009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21. 2010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2. 2015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23. 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外链)

    24.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25.2020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

    26.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7.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28.2019年10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

    29.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30. 1999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通知

    31. 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

    32.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3. 2002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盗窃骨灰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刑法修正案(九)》已有明文规定)

    34. 2005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35. 200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 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7. 201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8. 201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对《关于〈关于办理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是否适用于其他开设赌场案件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39.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40.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41.2020年4月9日公安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42.2020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43.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4.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

  • 山火中,一个不怎么“光彩”的油锯手
    作者:正观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6 23:01
    快照:

    这篇文章,来自一个已经从前线退下来的油锯手的自述。

    希望这份并不怎么理直气壮的努力,可以鼓励仍然坚守在山火一线的所有人。不管你是军人还是消防员,不管你是油锯手还是摩托车手,不管你是运输人员还是医护人员。

    注意安全,平安归来。

    前言:

    前两天,我打了一辆免费的出租车。

    而且,从司机大哥略带羞涩的口吻中,我感受得到,给人免单这种事,他可能也没干过几次。

    我俩,就在有些尴尬的氛围中,道了别,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

    00:56

    没有收我车钱的大哥

    我不记得这位大哥长什么样。同样,我也不记得把我送下山的小伙,递我矿泉水的小妹长什么样,而他们,肯定也不记得我长什么样。

    这场山火之后,谁,都记不住谁。

    可是,就算过了十年二十年,我们这些人,应该都还会记得。

    2022年的8月,重庆缙云山上燃起的那一场山火,以及在那次山火中,做过了些什么的自己。

    新闻截图

    这场山火究竟是什么时候烧起来的,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8月22日上午11点08分,它烧到了我的世界里。

    朋友圈截图

    一:油锯手

    我不是重庆人,连重庆话也讲不利索。

    但我却已经在这座城市生活了12年,说细致些,是在缙云山脚下生活了12年。所以看到它烧成这样,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得过去,我不能让我家的山,就这么一直烧下去。

    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拨通的消息上的号码。

    但播了一个多小时,我也没有拨通。

    打不进去的热线电话

    人有的时候吧,越有阻挠,反而就越起劲。

    他们越不接我电话,我就越想去。按着导航,我开车冲向了歇马。去的路上,女友还打电话来,让我买两箱矿泉水过去捐。结果到了那以后,我发现已经没了必要。

    堆积如山的矿泉水

    我没当过志愿者,不知道怎么报名,只能在人群中背着手溜达过来又溜达过去。正当我发愁应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位拿喇叭的高个向着人群中喊到:“有没有人会用油锯。”

    我赶紧举手。

    其实我不会用,我只用过电锯,但我觉得已经大差不差了(而且我估计,跟我一起急吼吼举手的二十几号人,也没几个真的会用)。

    摆在地上的油锯

    每一个举了手的人,都可以领一把崭新的油锯。

    就这样,我成为了一名山火中的油锯手。

    二:上山

    我被分到了油锯组的第七小组。

    我们这个小组一共有13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外国人。我问他“where are you from?”他说“America.”然后他还说了很多,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懂。只是不住的微笑,点头。

    油锯组第七小组

    之后,我在一张表格上签下了我的名字和电话(要是搁以往,填电话这些,我从来都是瞎写,但是这一次我却写了真的,因为万一出了啥事,至少还能留下一个名字)。

    我认认真真的把名字和电话写在了传来的本本上。然后和大家一起整整齐齐的排队,整整齐齐的报数。

    00:10

    报数

    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的我,根本想不起那个时候的天究竟热不热。

    我只记得我的那股子期待,44摄氏度的期待。每有一队人出发,我就和大家一起扯着嗓子欢呼,直到我也跨上了一辆摩托车,坐在一位陌生人的背影后,向着冒烟的方向骑行。

    生平第一次,我真正感受到了一种身在集体里的快乐。

    坐车准备进山

    但真的到了山上,我才知道这份快乐的代价。

    我扛着油锯,艰难的爬着一个个的阶梯。身边的越野摩托飞上飞下,每每冲过去一辆,就会扬起一大片尘土,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个背篓,用来放各种各样的物资。

    我很羡慕他们,他们不用爬山,不用走路,最重要的是,他们很酷,比我酷。

    越野摩托

    每走一段路,就会有一个由物资堆成的营地。营地里有各种各样的水,甚至还有冰水。这些冰,都是摩托车手一趟一趟背过来的。

    在走到第三个物资营地后,我们到达了真正的一线,这里的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味道,而且,我明显的感受到了另一种热,一种不同于太阳的热。

    可是图片里看不见味道和热浪

    我看到营地里瘫坐着几位部队的战士,天晓得他们已经在这里干了多久了。

    这时候,其他人让我先把油锯放在一边,说目前的火势应该不用砍树,于是,我丢掉油锯,和大家一起徒手制作隔离带。

    排成一排灭火的我们

    我们排成一大排,用树枝或用手把易燃的树叶树枝扫开,有人甚至直接跑到火堆里用脚踩,二三十分钟hou后,这里的明火以及被我们基本扑灭,只剩下一处,树梢上的着火点。

    一个精瘦的男人爬上了树,硬生生用手,把那根着了火的树杈给扯了下来。他一边爬,其他人一边喊着“慢点”,我也跟着大伙一起喊。

    01:48

    当掉下来的树枝掉下来后,所有人都欢呼着叫好,好像我们扑灭的,就是烧遍重庆的山火似的。

    三:下山

    在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后,我跟着大部队回到了一线营地,喝水,抽烟。

    嗯,就是抽烟。

    我和五六个哥们聚在一堆,躲在一块远离人群的土坡上,一边带着羞愧的笑容,一边点燃手里的香烟,然后相互告诫着彼此,千万要把烟灰给灭干净。

    走向下一个起火点的人们

    之后,我们这些这些油锯手,开始朝着下一处起火点走去。

    这时候的我,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渐渐和其他人拉开了距离,一波一波的人从我身边走过,有军人,有消防员,有摩托车手,还有穿的五花八门的志愿者们。

    大家的衣服虽然各式各样,但却都一样脏。

    我拦下一个正在下山的人,问他还有多远,他向着上面,说还有五百米。

    看着这个将近40度的斜坡,我第一次打起了退堂鼓,那个高处,对我来说,真的有点太过高了。

    这个坡度越野摩托已经爬不上去了

    这时候,一个同样也跟不上大部队的人过来劝我,说来都来了,就要把该做的事情做完。

    人就很奇怪,再怎么精疲力竭,只要有人还在鼓励你,你的那口气,就断不了。我点点头,跟着他接着往上爬。

    爬的昏天暗地,头晕目眩。

    陡坡是刚刚开辟出来的隔离带

    不知道多久以后,我爬到了坡顶,看见了远处新的火场。

    如果说之前的火场有苹果这么大,那么这个新的火场,就有西瓜这么大。隔着老远,我的脸就被烤的生疼。所有的人,都在火场的下方站着,因为面对这种程度的火,人已经没什么办法了。大家都在等水,但这里太高,水上不来。

    所有人都只能看着它烧

    这时候,远处突然又冒起了一处火光,一个新的地方又燃了起来。

    很多人都向前冲,我也就跟着大伙也往前冲,但冲到面前,才发现这里又是一处让人无能为力的着火点。

    悬崖下新的起火点

    渐渐的,天黑了,火光看起比白天更亮更吓人。

    大家不约而同的得出了一个共识,这里已经救不了了。我跟着人们,摸着黑往山下走,我不知道我的前面是谁,也不知道后面是谁。当我走到山脚营地时,看到这里依旧和白天一样,乌泱泱的全是人,只不过这些人里,一个眼熟的人都没有。我手机没电了,不知道队伍里的其他人在哪。

    我一个人坐在地上默默的吃饭,感觉自己像一个逃兵。

    一个摩托车大哥把我送下了山,他问我下午怎么样,我说我也不知道。

    四:心心念念

    到家以后,我总是忍不住看志愿者群里更新的消息。我很想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想知道下午我们究竟有没有成功。但是群里没人说这些,而是在不停的接龙,说现在急需油锯手,可接了半天,就是接不下去。

    想想也知道,群里的人都是下午刚刚上过山的,谁都没力气了。

    无人敢应答的接龙

    我想去,但是我害怕,我害怕那些路,那路我白天都爬不上去,更别说夜里了。

    于是,我把群里急需油锯手的截图发到了朋友圈。平时发照片都没什么人点赞的我,这条消息却被很多朋友转发和分享,大家都来找我要进群的二维码。

    朋友们的咨询和转发

    肯定不只是我一个人在朋友圈扩散,因为群里的人数蹭蹭蹭的往上涨,没过多一会,原本百来人的群,就满了。那个接龙,也很快接到了20多人。

    一只全新的队伍,又拉起来了。

    这里面还有我的一个师兄,我看着他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向着集结点出发了。

    这时已经是夜里一点多

    一整晚,我都睡得牵肠挂肚的。

    五:新的旅途

    第二天一大早,在做过核酸后,我又一次向着歇马出发了。

    现在想来很奇怪,我其实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但是对于这片跟我也没啥大关系的山火,我却不知道怎么的,就那么上心。

    我猜,可能是因为“油锯手”这个称号。

    它让我面对这场山火,有了一个确切的位置。这个位置就是和所有人一起,站在大火的对立面,一次又一次的去阻挡它的推进。一面是火墙,一面是人墙,而我就是这堵人墙里的一块砖。我和其他的所有砖块都绑在了一起,砌在了一堆。

    山火与人

    个体,在这堵墙里,消失了。

    我们毫无顾虑的扯开路边的水,毫无顾虑的坐上陌生人的车。

    明目张胆的索取,不计回报的付出。

    所有人依靠着所有人,所有人支撑着所有人。

    见到物资就随手拿的我

    但是由于8月24日这天,重庆正在全员核酸检测。所以上午的歇马物资转运站没什么人,我被油锯组志愿者们的车队给拉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

    我压根不知道要去的地方究竟是哪里,也不知道拉我过去的人是谁,只知道这里正在挖掘一个新的隔离带,只知道这里现在急需替换一批新的油锯手。

    第二天的物资大营

    “我是油锯手。”

    “好的,顺着水管上山。”

    没有一句废话,经过昨天的洗礼,我已经知道上山以后该干什么,我从营地出发,独自一人向着一线独自走了过去。

    第二天的山路

    物资大营距离一线有着30分钟的路程,这里的路已经不再适合骑行,物资和人员都需要徒步前往,每走一会,我都会问从一线退下来的人还有多久,从“还早得很”,问到了“前面就是”。

    一线营地

    终于,我到了一线营地,这里站着坐着的全部都是油锯手。

    我听运我过来的哥们讲,这里是北碚最后的阵地。我不知道火烧到了哪里,只知道,我得帮着守住这里。我从地上捡起一把油锯,像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士兵,认真的检查,擦拭自己的武器,像模像样的检查机油多少,测试链条松紧。

    我的油锯

    我被编进了一个10人队伍,任务是去隔离带替换之前上去的那一批人。

    站在在队伍里,我兴奋的想着:终于要成为了一位名副其实的油锯手了。

    可是,还没有走到一半,我就又走不动了,这路比昨天那路还难走,我坐在土堆上,看着其他人一步一步的攀上对面那个,接近70度的陡坡。

    其他向上攀爬着的油锯手们

    这一次,没有人来鼓励我,轰轰隆隆的油锯马达,从对面山坡上一阵阵的传来。而当我终于扛着油锯,爬到目的地时,我发现我已经真的,一丁点的力气都使不出来了,我连一颗木头都锯不动。

    这个事实让我羞愤不已。

    我锯不动

    我不敢骗人家说电锯坏了,因为这玩意转的正常的很。

    但好在大家都在如火如荼的锯自己的木头,根本也没人管我在干什么。我只能一声不吭的,把他们切下来的树枝,和断木给推到悬崖下面。

    就这,都让我累的差点断气。

    其他的队员才是真正的油锯手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替换的时间到了,我也就跟着大伙一路往回走,我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臊眉搭眼的回想着自己这两天的所作所为。

    这时,一群穿着鲜亮的红色制服的救援队也来到了一线,他们是要去另一处,志愿者去不了的,更危险更难走的地方。他们一个个全副武装,裹的严严实实,好像现在的重庆不是44度一样。

    我目送着他们,向着和我完全相反的方向,整齐的走去。

    整齐的救援队要去更危险的地方锯木头

    回到营地后,一个蓝衣服的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他拿着喇叭,把一群油锯手聚集到了一起,他们这一批也是志愿者,但他们跟我可不大一样,这是一支有着完整编制的队伍,有医疗人员,有维修师,有熟练手,也有新手。

    蓝衣队长正在分配任务

    我问他们,我能不能加入他们的队伍,我也是油锯手,只不过今天没力气了,但是明天还可以来。蓝衣服说不行,他们都是正规的志愿者,每个人都是报备过的,不需要人手。

    然后,我就走了。

    回去比来时多了一根棍子

    我捡了一根烂树枝,拄着它一瘸一拐的往回走,不知道怎么的,回去的路,似乎比来时远了很多,一路上,我看见很多向着一线搬运物资的人们,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小年轻也有中年人。

    他们中的很多也都问我还有多远,但是我跟他们每一个都说,“远着呢”。

    六:生涯的结束

    回到营地,我搭上了一辆摩托车大哥的车,可是我却怎么都跨不上去,只要一抬脚,腿就抽筋,跨了三次,抽了三次,最后周围的人把我架着,才终于坐了上去。大哥载着我,开了将近四十分钟,才骑到一个能打到车的地方。

    路上,我把毛机盖到脸上,烫人的风吹过它,就变成了凉爽的风。

    再后来,就是我最开始说的了,我上了一辆出粗车,司机大哥也没有收我的钱。

    一路上,我把这两天的经历,添油加醋的讲给他听,和他说我们怎么扑火,怎么撤退,我们怎么乱糟糟,怎么相互鼓励。我讲的神采奕奕,他也听的津津有味。

    只不过他应该没有注意到,我的主语一直是“我们”,而不是“我”。

    因为这个“我”,实在丢人的不值一提。

    回到歇马物资转运站(我的车停在那)。我发现这里多了一张桌子,上面坐着登记志愿者的人员,他们说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正规的志愿者团体,之后所有的志愿者都由团体统一指挥和调配,同时他跟我讲,接下来已经不需要油锯手志愿者了,这些工作将由专业人员担任,所有的志愿者都只负责搬运工作。

    他们让我把名字签一下。

    我犹豫了很久,最后没有签。

    七:非典型性的努力

    这时,是24号傍晚的7点半,距离我闯进歇马,刚好过去了32个小时。

    远处的缙云山火还在滔天的烧着,而这两天,我这个油锯手,对它造成的最大影响,也就是那半截树干上的一道浅浅印记,那印记,浅的像是在搞笑。

    在缙云山火的面前,我这个油锯手,荒谬的像是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般。

    可是,这两天的经历对于我来说,又是那么真实,真实的我浑身都疼。

    我的脏衣服

    从我的配图里可以看到,我这两天,的确拍了不少照片和视频,但是这些东西,要么是虚了焦,要么是对没准。

    它们既没有文献意义也不具备传播价值,像我这个自封的油锯手一样,是一种不具备任何典型性的存在。

    我和我手机里的图像,是不可能出现在,未来任何关于这场山火的记载之中的。可是,关于它的记忆,却已然刻进了我的脑子里。

    我想为我自己这份非典型性的努力,提供一份存在过的佐证。

    我将我参与过的所有群里和“油锯手”三个字相关的消息检索了出来,把它们打印,裁剪,堆在了一起。我准备把它们弄成一幅画,装裱起来,挂在我自己家里,用这幅画,奖励自己这两天以来的努力。

    这里的每张纸条背后,应该都有一段和我一样冗长,一样不值一提的,非典型性的,油锯手的故事。

    还没有制作完成的画

    然后,我花了一夜,把我这两天的经历,原原本本的记录了下来。我想学着最开头,那位给我免单的出租车大哥那样,用我自己擅长和力所能及的方式,继续参与着这场与山火之间的较量。

    写到这里,我又看了看油锯群里的情况,发现里面的朋友们都已经在讨论,要不要整个“油锯足球队”的事了,我想,缙云山的山火,应该差不多快熄灭了吧。

    但似乎山上,还停留着很多人,他们在防止死灰复燃。

    所以,不管你还在不在山上,不管你是军人还是消防员,不管你是油锯手还是摩托车手,不管你是运输人员还是医护人员,不管你是典型性的还是非典型性的。

    务必注意安全,平安归来。

    (来源:集案景组,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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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讯精密研究报告:完成布局,静待新产品迭代周期
    作者:认是
    发布时间:2022-08-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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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出品方/作者:东亚前海证券,彭琦、沈晓涵、傅昌鑫)

    1.核心观点

    (1)首先我们认为,决定立讯精密股价趋势性波动的核心指标,在收入保持趋势性向上增长前提下,将更多的来自于ROE,而并非毛利率,这是公司商业模式决定的。 我们认为,进入 2022 年,随着立讯在大客户的业务趋于完善,公司在大客户业务不是进入瓶颈阶段,反而是迈上一个新台阶的初始阶段。根据我们的测算,到 2030 年立讯在大客户的TAM(有效目标空间)总计能达到1.33 万亿,而至 2025 年公司在大客户的收入预计达到4880 亿元,较2021年 1140 亿收入,实现 36%的 CAGR 成长,消费电子业务仍具备高成长预期。从收入结构上,更高占比的 Module(模组)和Systemassembly(系统级组装)业务,构成公司 ROE 持续上升的基础。

    (2)其次,关于立讯的底层商业战略逻辑,我们总结为“公司会战略性预判技术迭代周期加速的行业,并用最有效的方式实现蛋糕最大化”。公司过去的成功,均在于此底层逻辑的实施。下游需求驱动技术迭代周期加速的行业,将呈现出几个特点。其一、技术升级加速下,原有供应链格局将重新洗牌。其二、技术迭代带动的产品更新速度加快,产业蛋糕迅速扩大。现在看,电动汽车和MR均在其列。公司目前在 MR 和汽车领域进行的布局趋于完成,这将逐步给公司在未来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跨度带来丰厚的收益回报机会。新能源车:最大逻辑在于公司主体产业卡位已近完成,进而实现从组装-Tire1.5-重要组件为主体的黄金三角架构,未来几年将迎来汽车业务的高速发展时期。 元宇宙和 XR: 绑定大客户 MR 业务,强化同Google,Sony,Meta,Microsoft 等公司在 XR 上的战略合作关系。预计相关XR产品在未来2年陆续进入市场。

    2.ROE 更能反映公司的价值趋势

    我们认为,决定立讯精密股价趋势性波动的核心指标,在收入保持趋势性向上增长前提下,将更多的来自于 ROE,而并非毛利率。这是公司商业模式决定的。

    2.1.我们为什么更关注ROE 而不是毛利率

    立讯精密的毛利率下降不等同于盈利能力下降

    从财务报表简单看,公司近年来ROE与毛利率出现背离。毛利率自2018年后就逐年下滑并不是来自于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而是来自于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良率和产线爬坡等因素。在产品结构上,公司由零部件为主的经营逐步切入到了系统级组装以及模组。单看毛利率,组件业务毛利比系统组装和模组高一些,是因为涉及到不同的成本结构。但从赚钱角度,系统组装和模组的盈利能力却又远大于零组件。系统组装和模组在达到一定良率水平和产能利用率的情况下,对于公司赚钱效应的放大,远非组件业务可以相比。

    根据我们对公司业务的拆分及测算,模组/系统组装/整机组装板块毛利率与零部件板块毛利率预计相差 8-12pct 不等。但公司自2016年开始逐步切入到 Airpods 的系统组装以及相关模组业务,公司净资产盈利能力一路走强。直到 2021 年才有些许回调,主要是因为疫情反复影响原材料成本的上升、供应链阶段性停工及物流受阻,以及大体量Top Module 业务的良率和产能爬坡开始。 所以,立讯在 2015 年以前,一直通过扩大零组件和客户群体来实现做大,在 2015 年以后,则开始从“做大”策略转入“既大更要强”的策略。在这种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单纯从毛利率变化判断企业经营前景容易形成较大判断误差。

    公司正在不断切入更大体量空间的市场,并获取更多的份额。根据我们的模型测算,以立讯当前已涉足的零组件,模组业务和系统组装业务,相应的市场空间分别为 607 亿、3005 亿和1.1 万亿。各细分零组件业务立讯的份额占比天花板在 30%左右,少数在50%-60%。但在模组和系统组装中,份额占比天花板均做到 50%的水平。但在产品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类似 2021 年毛利率和 ROE 下滑问题,这是阶段性阵痛,而不是长痛。随着阶段性结构升级完成,公司ROE 向上弹性将较毛利率变化更为明显,成长性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ROE 同公司股价关联性高

    通过对公司历史股价、毛利率与 ROE 关系的梳理,我们发现公司历史股价与 ROE 联动性更强。回顾整体股价波动情况(为更能反映当期股价的反映能力,我们采取除权股价),基本上可以得到两个结论。其一,公司ROE 波动同在大客户的业务结构升级有密切关系。其二,ROE波动同股价高低也有很强拟合,当 ROE 处于底部向上呈反转时,股价往往呈现阶段性见底趋势。 公司上市以来有三次较大幅度的回撤,对应的ROE 也有一定的下行。第一次回撤(2011H2-2012H2):公司在收购昆山联滔进入大客户产业链后,遭遇 LVDS 线束被 FPC 取代的挑战,但通过收购联滔拿到大客户直接的供应商资格以及同正崴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大客户多条产品线上进行了拓展,包括Macbook用的magsafe电源磁吸线束、手机的lightning线和dongle等产品,期间设备投入、产线自动化和良率爬坡等拉低ROE,但随后大客户订单落地和良率提升带动 ROE 大幅上升趋势,股价见底并创出新高。第二次较大回撤(2016H1-2017H2):在这个阶段公司已经准备从组件进入系统组装(主要是 Airpods),且为了提升在声学上的技术能力收购了美律。系统组装相较于零组件的产线扩充,是全新的一个领域。公司为此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随着在 Airpods 上成为系统主力供应商以及产品的热卖,公司在 2020 年 Q3 股价达到了历史新高,市值超过了4000 亿。

    第三波回撤发生在(2021H1-2022H1):公司进一步切入到AppleWatch系统组装以及整机组装领域,模组领域进入了Top Module,数个项目都在启动的同时,又遭遇了疫情、物流、零部件短缺等众多挑战,对公司毛利和 ROE 带来巨大压力,但随着我们看到新增业务线良率和稼动率逐步提升,我们预计公司 ROE 将在明年见底提升,并有望在未来两年内达到更高水平。

    2.2.立讯商业模式需要关注的两个核心前提

    我们认为,以 2015 年作为分水岭,立讯的商业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零组件横向扩展为主要方向的战略开始向以模组和系统为主的战略方向转变,进而提升其净资产盈利能力。立讯的商业模式也相应出现调整,即加大资本杠杆,加深与大客户战略绑定。这种商业模式的变化,能给公司带来快速成长的动力,但必须保证两个核心前提。一个是目标市场空间够大,一个是客户质地够好。两个核心前提,缺一不可。

    ROE 更能反映公司“高杠杆”驱动的模式。从公司ROE 拆解中可以看到,2016 年后 ROE 提升动力主要来自于负债率及资产运营效率的提升。公司的大客户作为全球消费电子行业龙头,为公司收入持续性、回款稳定性提供一定的保障。此外,大客户庞大的下游需求量和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保证了公司目标市场的巨大体量。正是基于这一点,公司一方面通过自身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升达到大客户要求,另一方面开始敢于采取高杠杆的运营模式,撬动更大体量业务,成就公司业务的持续高成长。公司以发行债券和短期借债的融资方式为主,同时兼以定向增发等多种融资途径,实现“高杠杆、高增长”。 而2022 年2 月公司发布定向增发预案,并于 8 月份得到证监会受理。本次增发募集不超过135 亿元,拟投入项目包括 SIP 封装、手机精密电子器件、智能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并实现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并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作用。可以看到,除汽车业务外,本次融资主体方向仍在消费电子上,核心目的就是在对系统级组装以及模组方向上的关键部分进行战略投入。

    我们认为,目前立讯同大客户的合作,并不是进入瓶颈阶段,反而是迈上一个新台阶的初始阶段。根据我们的测算,到2030 年立讯在大客户的TAM(有效目标空间)总计能达到 1.33 万亿,而至2025 年公司在大客户的收入预计达到 4880 亿元,较 2021 年 1140 亿收入,实现36%的CAGR成长,消费电子业务仍具备高成长预期。

    2.3.系统组装和模组带动公司ROE重回上升通道

    自 2018 年后,立讯能有机会在大客户系统组装和模组业务上突飞猛进,也同台系主要厂商撤退趋势有关。 近几年,台系企业在大客户产业链中呈现出逐步退出态势。这里面的背景因素有几点。第一,大客户持续性更高的成本管控要求。一方面供应商技术和自动化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而另一方面也要求成本能够持续下降,势必形成供应商趋于集中的态势;第二,大陆厂商制造能力强、成本低,且考虑到大陆市场的强大消费能力,大客户从经济角度也有意愿给予大陆厂商更多份额倾斜,导致台系企业手中份额进一步流失,在规模缩小后部分台系企业在资金压力下无法持续维系高企的研发投入,形成退出趋势。这种趋势在最近几年发展的愈发明显。

    与之相反,当前大陆企业逐步承接更多的大客户产业链份额的趋势也越发明显。大客户也有意扶持更多大陆企业进入产业链。根据大客户披露的主要供应商名单,2020 年大陆企业 96 家供应商进入名单,占据近半席。比如 2021 年闻泰从广达及富士康手中接过部分MacBook Air 代工业务,2022 年舜宇也从大立光、玉晶光手中接手了一部分镜头供应份额。而高伟也进入了大客户手机的镜头模组业务。

    尽管台系厂商从大客户呈现退出状态,但对于大陆厂商而言,大客户的业务仍然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从消费电子产业链来看,尽管大客户的生意做起来并不轻松,但如果在技术和管理上跟得上,客观上来讲,其给企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财务回报等方面,仍是非常出色。

    作为大客户的供应商,立讯和歌尔在大客户战略上于2013-2014年发生分歧。歌尔当时出于一些考虑,采取多元化客户结构发展战略,而后一直到 2016 年在战略上做调整后,才回归大客户为重心策略上,并于2018年获取 Airpods 的代工份额。而立讯一直保持不断向大客户更核心业务领域深入态势。

    对于立讯而言,不论是在零组件、模组和系统组装方面,立讯均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公司目前在大客户产业链中增长较快且整体占比不高。根据我们对公司各业务条线的拆分和测算,2021 年公司零部件/系统/组装/模组板块在大客户产业链中占比分别为 24%/15%/3%/17%,距我们预测的理想远期稳态比例还有较大距离。

    从公司产品线结构来看,iPhone 的系统组装是在上市公司体外,利润以投资收益呈现。而包括 Airpods、apple watch 以及Module、零组件业务,均在上市公司体内。未来几年随着公司在Airpods、apple watch 以及MR产品系统组装业务份额提升,公司在系统组装上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预计收入到 25 年能够实现 CAGR 32%。而对于模组,包括SIP、TopModule以及 mini LED Module 的收入放量, 预计到25 年能够实现34%的CAGR。

    而对于零组件部分,随着大客户在手机等产品技术上的考虑,将出现一些结构性变化。比如手机的 lightning 和dongle,随着手机lightning接口被 Type-C 接口替代,将逐步减少,而新增在整机内部type-C接口模组机会。大客户将增加机体震动马达的需求,带动该部件增长。随着前摄镜头增加自动变焦功能,立讯有望在 AF 相关的VCM音圈马达组件上获得份额。而笔记本和 Pad 的无线充电功能有望带动这部分组件的成长。我们预判公司在组件业务收入上在 2025 年有望实现 15%的CAGR 成长。

    大客户秋季新品发布会将于北京时间2022 年9 月8 日举办,举办时间为 2011 年以来最早的一次。我们预计 2022 年iPhone14 系列销量约8350万台,而 iPhone14 以 iPhone 14 plus(或 iPhone 14 max)和iPhone 14Pro有望成为热卖机型。 公司手机组装业务今年迎来扭亏为盈,目前该部分业务在体外,以经常性投资收益计入公司利润表。手机组装业务主要通过与大股东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常熟立臻进行布局,立臻出资33 亿元收购江苏纬创及昆山纬新的全部股权切入了 iPhone 手机组装业务。手机组装业务盈利将以常熟立臻的投资收益计入。

    而对于手机组装业务,公司不仅扭亏为盈,同时份额占比保持快速上升趋势。预计 2022 年,公司在大客户手机组装业务上,有望获得约10-12%的份额。其中,立讯将获得 iPhone 13 Pro/iPhone14/iPhone14 plus 的整机组装业务份额,预计总出货数量,超过 2200 万部。而进入2023年,立讯有望实现包括 iPhone 14 pro 系列在内全系列机型的组装能力。根据中报数据来看,公司手机组装业务在上半年形成拐点,实现净利润 4.27 亿,归母利润 2.13 亿。相较于去年,良率提升进而带动手机组装业务利润实现快速增长。我们预计公司 2022 年在手机上的归母利润为8.18亿元,同时从 2022 年到 2025 年有望实现 84%的CAGR 成长。手机组装业务将成为公司非常具有弹性的业务板块。

    总体看来,随着公司未来更高占比的Module(模组)和Systemassembly(系统级组装)业务,公司 ROE 将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从战略上看,公司对组装业务的涉足一方面拓宽了产品线,与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也使得立讯在大客户供应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掌握新机组装业务后,凭借自身强大的研发制造能力及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有望接手更多高附加值的模组及 VCM 等核心零部件订单,并在智能手机和可穿戴设备的 SIP 封装领域有所突破。

    3.立讯的底层商业逻辑

    我们认为,立讯的底层商业战略逻辑为“公司会战略性预判技术迭代周期加速的行业,并用最有效的方式实现蛋糕最大化”。下游需求驱动的技术迭代周期加速的行业,将呈现出两个特点。其一、技术升级加速下,原有供应链格局将重新洗牌。其二、技术迭代带动的产品更新速度加快,产业蛋糕迅速扩大。公司着眼于在这样的行业中寻找可以发力的最大市场,并以寻求最有效的方式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3.1.用最有效的方式收获智能手机迭代红利

    公司在成立初期主要通过做笔记本电脑中的连接器和线束起家,在笔记本快速技术迭代周期阶段,公司通过给富士康从事代工业务,取得了电脑线束和连接器上取得较快的成长,后期进入联想的PC供应链,进而在2010 年实现上市。当时智能手机在苹果 iPhone 的推动下已经开始形成趋势,智能手机对传统手机替代进入加速期,伴着着技术迭代周期加速阶段。期间内公司同富士康、正崴的业务合作关系下,锚定智能手机产业最优质头部客户,并通过代工积极切入,但一开始仍以擅长的电脑相关线束产品做起,随着大客户手机开始采用 lightning 技术,公司开始切入手机连接线束和部分连接器产品,收入成长进入快速成长期。通过给大客户的代工,也奠定了公司在行业的口碑和地位,随后在android 客户拓展速度非常快,迅速奠定在国内手机线束一哥地位。其后,公司开始切入到大客户手机上其他组件以及后继的移动智能装备。而早期电脑业务虽仍在增长,但随着技术迭代周期的减缓,业务占比持续下降。

    与之同时,为了更好的绑定客户,获取更多的供应话语权,公司在2011年开始就展开了系列并购动作,尤其是收购昆山联滔而获得大客户的直接供应商资格,以及江西博硕实现在线束上的全系列规格供应能力,为公司在大客户线束和连接器业务的快速提升奠定条件。在线束及连接器上份额夯实后,又通过一系列收购和技术研发快速切入到天线、无线充电、声学器件、软板、线性马达和摄像头模组等手机组件领域并获取份额,这些业务的成功切入一方面来自于公司在运营管理上的独到之处,另外一方面也得益于手机仍处在快速技术迭代的轨道上。

    而迅速抓住可穿戴产品迭代周期的起始点,是公司进入全新阶段成长的重要原因。公司于 2017 年前瞻性的收购了上海美律进入了声学部件供应链,并逐步替代英业达成为了大客户 TWS 耳机的系统组装核心供应商。2017 年起,公司营收开启了新一轮的高速增长(17/18/19 年营收增速分别为+66%/+57%/+74%)。而 2019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从广达手中接过Applewatch 的系统组装,进一步强化其在智能可穿戴上的竞争能力,也表明公司看好智能可穿戴产品仍在快速产品迭代周期上。对于智能手机,尽管看到智能手机的技术迭代进入瓶颈期,但随着元宇宙时代到来,可以预见在未来不久智能手机和MR 的互联,将带来新的技术迭代周期的启动可能。公司策略性的切入到从手机组装和核心TOPModule 以及 SIP 模组业务上,从而占据有利位置,静候新的技术迭代周期开始。在 2020 年,公司以现金收购纬创旗下江苏纬创、昆山纬创100%股权,切入到 iPhone 组装领域。收购和硕Top Module 业务,以及切入SIPModule 和 Mini LED Module,都是为迎接可穿戴和元宇宙的技术迭代周期到来做准备。 2022 年 2 月,公司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35 亿元,除了电动汽车相关以外,其中 35 个亿投在可穿戴(主要是 watch),27 个亿在智能终端(mini LED),9.5 亿元用于 SIP,从定增投入上,可以对立讯在可穿戴和元宇宙方向上开始做战略布局。

    我们认为,电动汽车和 MR 已经处在技术开始迭代周期开始的起始阶段。 而公司其实很早就开始在电动汽车和XR 方向上进行了战略布局,业务结构逐步成型。我们预测,随着电动汽车和XR 加速进入商业化,公司在过去几年的布局可能在未来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跨度上获得丰厚回报。但两者的商业逻辑不同,对应的布局策略也会有所不同。对于电动汽车,公司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生态圈打造的层面上,一方面建立了整车组装-Tire1.5-组件的三角形架构,应对电动汽车技术发展的主体需求,另一方面,在客户上把重点放在Tesla,华为以及大客户这样具备综合软硬件能力的客户群体上,谋求战略合作发展。而对于 XR 业务,公司主要采取绑定大客户策略,同时强化同google,Sony,Meta 和 Microsoft 在内的主流 VR/AR 系统商合作关系。

    3.2.电动汽车:整体战略布局初步完成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布局

    相比于传统燃油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不断探索的过程中,但同时行业内不断有新技术新品牌的更新迭代,公司认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技术迭代周期加速的行业,故自2011 年公司就开始持续布局汽车连接器、连接线业务,通过不断地收购整合来延伸产业链。2018年通过体外关联公司收购了国际汽车零部件四大Tier 1 巨头之一的采埃孚下属公司,是立讯精密在汽车零部件战略中的关键一步。2022年,公司战略合作携手奇瑞,跨界赋能整车制造。从而形成了整车组装到Tier1.5再到零组件的三角架构。

    零部件:通过收购采埃孚旗下事业部延伸产品种类。公司于 2011-2012 年,先后收购了昆山联滔电子和福建源光电装,同时调整了上市募集资金的用途,这让立讯精密具备了供应汽车连接器和线束的能力。2013 年通过收购汽车塑胶件制造公司德国SuK成为德系车企如宝马、奔驰等的直接供应商,一如之前收购联滔电子获取苹果Vendor Code,先打入其供应链后再谋求发展。此外,2017 年公司增资设立晋江立讯,该公司主要生产电动汽车的高压连接系统,以满足电动汽车行业线束和连接系统的高电压要求,不断完善汽车零部件战略布局。2017 年 5 月份,采埃孚与佛吉亚建立合资企业来研发自动驾驶汽车内饰及安全技术,其车身控制系统部门同现有架构形成重合,故有意出售这部分业务。而立讯通过此契机收购了这家国际四大汽车零部件龙头公司之一的业务线,一方面快速形成了在全球的生产线布局和供应链条,另一方面拿到了国际主要整车厂的供应商资格。

    从域控制器开始构建 Tier 1.5 商业模式。在传统汽车行业中,Tier 1(一级供应商)不仅直接向车厂供应总成和模块,甚至还能同整车厂相互参与对方的研发设计过程,在整车制造过程中参与度最高。传统 Tier 1 中博世、采埃孚、电装、大陆等企业脱颖而出,发展成为巨型企业。 Tier 1 在传统汽车的产业链中承担着十分重要、难以替代的位置,原因是汽车电子电气架构(E/E 架构)是汽车的“骨骼”,基本上决定了汽车供应链的格局。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研发E/E 架构就是Tier 1的专业。

    随着电动车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出现与逐渐普及,传统的E/E架构发生了快速的转变,过去分散式的 ECU 如今替换成了一个个域控制器,为将来的中央集中式 E/E 网络架构完成铺垫。 立讯精密所提出的“Tier 1.5”定位,就是针对传统行业架构向新能源汽车电子架构转变的新尝试,打破原本的链式结构,向着网状式加速转变。这样做的优势主要有两点,一是降低了客户技术升级的成本,二是加快技术迭代和量产速度,使电动汽车业务呈现消费电子特征。对于智能汽车,其核心在于汽车智能化架构,而承载汽车智能化的主要载体,则来自于域控制器。公司在域控制器上进行多年的业务研发和拓展,已取得国际整车大厂的域控制器订单,并在今年开始起量。以 Tesla 为例,根据我们模型测算,早期车型域控制器共计7块板,包括驾驶域,智能坐舱域,动力域,左右门控制域,通信控制。单车价值达到接近 3000 美金。立讯以域控制器作为 Tier1.5 战略的重要支点之一,并逐步向包括动力,连接器、线束以及其他智能组件上发展。

    与奇瑞汽车合作,完成生态构建拼图。2022 年 2 月,公司与奇瑞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控股股东立讯有限公司与青岛五道口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企业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立讯有限以 100.54 亿元人民币购买青岛五道口持有的奇瑞控股 19.88%股权、奇瑞股份 7.87%股权和奇瑞新能源6.24%股权。后续,拟与奇瑞股份组建合资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的ODM整车研发及制造。该业务平台计划通过为品牌客户造车,给立讯精密汽车核心零部件业务提供前沿的研发设计、量产平台及出海口,深度发展公司汽车电子业务。 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深耕多年,具备深厚的产业积累及ODM能力,熟悉 ODM 的运营及管理模式,奇瑞则在传统车领域经验丰富,拥有深厚的技术基础。立讯同奇瑞合作,完成了立讯在电动汽车生态建设的最重要一块拼图。立讯补全了整车组装的供应链,就能更好的实践tier1.5模式,优化产品和生产结构,打开了其零组件和连接器、连接线在整车上的应用场景。另一方面,在核心大客户需要完整的解决方案的时候,能够满足客户的主体需求。

    到 2030 年,汽车业务有望再造一个立讯精密

    根据我们模型测算,预计到 2030 年,立讯有望在智能电动汽车业务板块实现销售规模两千亿以上,再造一个立讯精密。汽车组装业务,目前主要在立讯-奇瑞作为主体。而从上市公司主体的汽车产品线角度,则主要可分成连接器/线束,Tier1.5 和其他组件三个部分,预计到 2030 年,总体销售在 2000 亿以上,对应业务占比为30%,40%,30%。

    高压和智能化带来线束及连接器业务突破机遇。汽车连接器和线束业务是公司目前汽车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我们模型测算,汽车线束和线束组(wire harness)在公司目前汽车业务占比达到 70%,其中线束占比达到 55%。在过去几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电动化和智能化带动了线束和连接器的技术迭代从低压低速向高压高速发展,这也构成了立讯进入市场的最好机会。从线束角度,新能源汽车主线电压提升和ECU 结构走向域控制,低压线束单车价值逐步减少,高压线束价值提升,整车价值从原来2000-3000元提升到平均 4000 元以上。而随着电池容量提升以及快充普及,新能源车的主线电压仍在持续保持向上提升,将进一步推动汽车线束的技术迭代,单车价值仍有继续上升趋势。

    公司在汽车线束基地方面保持快速发展,目前已建设并逐步投入运营的整车线束基地有 7 座,每个基地都在其配套整车厂周围200公里以内。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陆续在客户周边投入建设新的整车线束基地,并形成规模化效应。

    对于汽车连接器,立讯完成了全系列产品的开发,能给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随着汽车电气化程度不断加深,车载电子器件的使用越来越多,同时油动车向电动车的转变中充电系统的连接环节要求也逐渐变高,整车所需连接器的种类、数量都显著增加。目前车载连接器主要分为三种。一是低压/低速连接器,主要用在汽车上的ECU 和传感器等位置,价值量较低,国际大厂的成本控制以及规模效应较强。二是高压连接器,主要满足电动化需求。高压连接器的应用场景包括充电枪、充电座、高压小电流、高压大电流等。高压连接器单车价值量大约在 2200-2400 元左右,与汽车架构有关,高端车型架构复杂连接器会较多。主要厂商有泰科电子、罗森博格、安波福、安费诺、李尔等,国内竞争对手则是中航光电、瑞可达等。在高压小电流、充电枪等领域国内厂商稍占优势,但高压大电流连接器的性能则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内厂商的竞争优势是性价比与服务。 三是高速连接器,包括 Fakra、Mini Fakra、HSD(射频)和以太网等,主要满足汽车辅助驾驶、智能驾驶、车联网需求。车用高速连接器一般数量较多而单价不高,单车价值量大约在 700-1300 元左右,如果进入L2级别自动驾驶,单车价值量普遍超过 1000 元。全球市场上以罗森博格和泰科电子主导,国内市场则有电连技术、瑞可达等竞争对手。

    根据公司中报情况,公司上半年在汽车业务上实现销售收入21亿,同比增速不高,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目前公司主体业务还是在连接线束和连接器上,上半年受到了较大疫情影响。我们预计2022 年全年能够实现55亿左右的水平。而自 2022 年到 2030 年,公司在线束上随着新的线束基地量产,在汽车方面业务增速加快。我们预计到2025 年,公司在线束上业务收入有望达到 310 亿人民币,连接器 9.2 亿。到2030 年,车载线束实现销售450 亿左右,对应的连接器业务能达到 150 亿规模。

    随着域控制器在明年逐步放量,动力单元助力,公司的Tier1.5战略在23 年将进入加速阶段。 域控制器主要由主控芯片、操作系统和中间件、应用算法软件等有机组成。按照功能来说,车辆可以分为五域——动力域、底盘域、座舱域、自动驾驶域和车身域。一般是优先在自动驾驶域和智能座舱域打造域控制器,打造消费者更易感知的差异化。动力总成域控制器负责三电系统的控制。底盘域控制器涉及安全方面的刹车、转向等功能,要求响应速度快延迟低,目前仍以 ECU 控制为主。车身域控制器主要为车身电子部分的控制,如雨刮、车窗、车钥匙等。下一代 E/E 架构会保留智能驾驶域和智能座舱域,将动力域、底盘域、车身域整合成整车控制域(VDC)。立讯的域控制器在智能驾驶与智能座舱方面均有涉及。智能座舱方面主要做一机多屏,可以连接 Linux 系统与安卓系统;智能驾驶方面主要针对传统工业提供全套的系统。

    动力系统方面,公司在电动汽车动力系统中推出了数种关键产品,BDU(电池包断路单元)、PDU(高压配电单元)以及逆变器。PDU负责新能源车高压系统中的电源分配与管理功能,还能集成BMS 主控、充电模块、DC 模块、PTC 控制模块等;逆变器可以将电池的直流电转变为电动机需要的三相交流电,属于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其性能直接关系电机的表现。 立讯紧盯汽车 E/E 结构的变化趋势,目前已进入国际一线汽车品牌厂商控制器供应商,预计明年开始放量。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则已切入到国内一线汽车品牌厂。我们预计到 2030 年公司域控制器、动力系统等Tier1.5业务收入占比将达到汽车整体业务的 40%左右。

    其他零部件业务,BCS 未来有注入到上市公司可能。2017 年,立讯精密的控股股东立讯有限公司收购了采埃孚子公司车身控制系统业务。对外投资完成后,TRW 旗下的全球车身控制系统事业部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进行运营,其业务将成为立讯业务组合中的主要增长驱动力。 被收购的 BCS 事业部原本业务主要是车身控制系统(车灯、转向轴、方向盘、门窗、空调等)和 IECP 中控面板,专注于HMI(人机交互界面)业务。立讯收购之后,将对其全球的工厂进行重构,对罗马里亚以及墨西哥等工厂进一步扩充,而部分国家工厂则进行精简。另外,公司加大产品与技术投入,规划智能驾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智能电池管理四大领域均衡发展,其中智能驾舱除原先 HMI 产品外,新增仪表盘、中控、大屏、娱乐系统等。

    目前,BCS 业务在四大领域发展顺利,逐渐产生新项目定点。雨量、胎压传感器客户口碑好,HMI 产品较同业对手优势显著,自主研发智能Access System、智能网关,正在研发电池隔离产品,长期目标为整车无线充电。现阶段该业务仍以投资收益按比例计入立讯精密的财务报表中,在2025 年存在逐步注入到上市公司主体可能。预计组件业务到2030年可占到汽车业务总体营收的 30%。

    在下游客户的拓展上,公司在 Tesla 和华为的业务有望取得快速发展。在智能汽车方面,“华为+奇瑞+立讯”的全面战略雏形已经形成。华为在其智能汽车业务模式主要规划为三种:“Tier 1”模式、“HUAWEIInside”模式、智选模式。

    在“Tier 1”模式下,整车厂将作为主导,华为主要提供智能驾驶MDC平台。现在已经形成了 300F、210、610 和810 等系列产品。包括比亚迪、一汽、东风、吉利、上汽等均采用了华为的MDC 平台和算法。目前落地的包括广汽 AION LX plus 和长城机甲龙(双MDC)等。在Tier1模式下,立讯有望在 MDC 域控制器上同华为合作。第二种模式,“HUAWEI Inside”或“HI”模式。这个模式的实施主体包括华为的 ADS 部门。通过给客户提供包括sensor,智能座舱和车身通信的完整方案,主机厂自主选择自动驾驶的底层平台技术。目前采用此模式的有奥迪、广汽等。在这种模式下,立讯主要在智能座舱域控制器CDC、传感器、车载通信模块(T-BOX)以及车载摄像头、雷达等组件上和华为展开合作。

    第三种模式,“智选模式”是华为最倾向大力推广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华为将参与车体造型设计、内饰设计,提供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电动、智能网联、智能车云五大智能系统,目前主要合作车厂是塞力斯,北汽蓝谷(极狐阿尔法)、长安(阿维塔)等。但目前从具体实践上,车厂均为 100%的采用智选方案,而是略有取舍。比如塞力斯并未使用ADS,而极狐采用了自己的“三合一”电驱方案。从现在,奇瑞也将很可能是下一家加入到华为“智选模式”上的车厂,预计在未来两年可能有两款车型上线。在这种模式下,立讯将有机会同奇瑞一起,在全面参与除整车制造外的包括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电动、车身通信等域控制器以及组件供应。 目前,立讯在汽车整体布局对华为的汽车战略具有很好的补充。首先,在整车上,立讯、奇瑞同华为在整车的合作势在必行;其次,在华为三大域控制器上同华为形成战略合作;第三,BCS 事业部可以配合华为在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以及车载摄像头,智能座舱相关组件给予产品支持。除了华为以外,立讯也在积极谋求同特斯拉展开业务合作。首先,从体量上来看,特斯拉是全球纯电汽车的最大供应商。2021 年,特斯拉在全球市场销售量为 93.57 万辆,随着其几家工厂产能的释放,预计到2024年,特斯拉销量规模可以达到 370 万辆左右。对于立讯而言,在收购BCS之后,公司具备了覆盖欧洲、北美和亚洲的生产基地,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在全球供应链上满足特斯拉采购需求的公司。

    对于立讯而言,特斯拉有很多产品线可以合作,但最为重要的,是特斯拉的域控制器和 ECU 业务。以 Tesla Model 3 为例,其核心域控制和ECU可以分成 CCM(中央计算模块)、左车身控制模块、右车身控制模块、前车身控制模块和动力域(主要包括HV controller,OBC,BMS,Inverter Module)等。单车整体价值超过 3000 美金。 特斯拉的域控制器技术也保持快速的更新过程中。比如负责自动驾驶的控制板,从 HW2.5 向 HW3.0 升级,芯片组合由2一颗Nvidia Pascal GPU 和一颗Infineon TriCore CPU,变成了2颗TeslachipsSOC(包含 neural network processors)。而娱乐系统,则用AMD的Ryzen替代 intel 的 Apollo Lake,同时为了提升算力,独立增加了一块GPU板。而目前的 Tesla 在域控制器的供应商,则包括美国Jabil、以及广达、和硕等。产品的快速迭代对供应商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预期立讯在特斯拉的域控制器和 ECU 的 PCBA 业务上,在未来有望取得突破。

    大客户未来造车计划不明,立讯将做好准备。苹果公司在汽车方面最早的消息,是在2014 年“Titan”自动驾驶汽车项目启动。后续造车项目经历了团队核心高管离职,自动驾驶团队变动等事件,并未有实质性进展。2022 年 6 月,苹果还发布了新版CarPlay车载系统,又将苹果汽车拉回了人们的视线中。与其说苹果是要造车,我们认为更像是在试探市场反馈。 对于苹果这样体量庞大的成熟公司来说,若要进军尚未涉足的新领域,需要看该领域是否有足够的市场规模体量,且该领域是否以形成确定技术发展路径,而当前的智能汽车领域尚不满足这个前提。目前,智能汽车行业还处于摸索中,技术的方向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而排名第一的纯电龙头特斯拉整体出货远没有达到 500 万台的体量。我们预计,大客户目前尚不会去进入电动车市场。 但我们认为,当智能电动车发展到一定阶段,比如2028 年后,大客户存在进入智能电动车领域的可能,那时立讯作为大客户供应链中非常关键的企业,同时具有完善的汽车产品的生态和经验,则可能将率先受益。

    3.3.XR 领域:绑定大客户,以点及面

    XR:下一个技术迭代加速的大市场

    2019 年以来,全球 VR/AR 出货量迅速攀升,XR 市场热度再起。根据Wellsenn XR 数据,全球 VR/AR 出货量增长近三年CAGR分别为46%/52%,行业多年以来的技术积累也有望在未来几年,随市场热度高涨和新品的频繁发布而逐步兑现。2021 年全球 VR/AR 出货量1057 万台,其中VR出货量 1029 万台,AR 出货量 28 万台。Wellsenn XR 预测2024 年全球VR/AR出货量将分别达 5000 万台/400 万台。

    各大厂纷纷布局 XR 市场,Meta/Nreal 分别在VR/AR领域份额拔得头筹。从 VR 市场来看,2020 年 Oculus(2014 年被Meta 收购)发布产品Quest2 引爆市场,市场单台售价 299 美金。2022Q1Meta 在VR市场出货量份额占比分别为 85%,其他厂商包括 Pico、索尼等均有布局。从AR市场来看,2022 上半年 Nreal 市占率高企,份额占比81%。

    苹果在 MR 领域有望推出引领行业的爆品。苹果2010 年起便涉足XR领域,起初通过不断收购的方式布局 AR/VR 专利,并在传感器、成像技术等多个领域具备了专利布局。市场预计 2022H2 苹果将推出MR头戴设备,重点应用于游戏、视频和虚拟会议等领域,且在苹果多年技术积累下,装置技术标准有望引领行业。

    坚定绑定大客户战略,开启新一轮成长周期

    基于立讯的底层商业逻辑,公司有望复制手机上的成功经验,在技术迭代周期加速的 XR 领域深度绑定大客户,未来随大客户XR设备的量产而打开新一轮的成长周期。 当前公司已在 XR 技术上有所布局。基于与iPhone、Airpods 上的深度绑定,公司在连接器、光学/声学部件、充电模组等领域上已经有成熟的产线,在系统级组装和整机组装上也有丰富经验。同时,作为立讯集团成员的高伟电子,已与上市公司苏大维格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并成立合资公司进行 Tof diffuser、DOE 光学器件、VR、AR 等核心光学器件的研发及销售。高伟电子作为立讯重要的联盟伙伴成员,也有望在公司的XR领域布局上有所助益。 凭借在现有大客户供应链中的深度参与,以及从零组件/模组供应到整机代工的全方位深耕,我们认为,公司有望顺利切入大客户在XR头显领域供应链,并预计公司有望在未来 2 年内享受到下游大客户量产而开启的周期红利。我们预计 2025 年大客户 MR/VR 设备出货量有望达2500万台,未来远期出货量空间有望达 8000 万台/年。

    由点及面,重视更广阔的市场机遇

    在客户维度上,公司除了采取高度绑定已有大客户战略,更注重强化与 Google,Sony,Meta,Microsoft 等公司在XR 上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求在快速上行市场中,抓住更广阔的市场机遇。

    谷歌启动 Project Iris 项目,进军元宇宙市场。当前市场预计谷歌最快于 2024 年将推出一款新 AR 头盔,项目代号为“Project Iris”。自2012年Google Glass 的推出,谷歌涉足 XR 领域已有约十年的时间,由于该产品的软硬件方面的不完善而退出市场。Project Iris 标志着谷歌将再次着手硬件类别,基于谷歌在 XR 领域的技术深耕,新品发布及量产进展仍值得期待。基于成熟的消费电子大客户供应经验,以及从零组件到模组到系统级组装全方位配套能力,公司有望由点及面,深耕大客户并有望将配套能力迁移至更多优质大客户。

    4.半年报业绩,拐点已显

    8 月 25 日,公司公布 2022 年半年报及Q3 业绩预测。2022H1公司实现营收 819.61 亿元(+70.23% YoY),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84亿元(+22.49%YoY);2022Q2 实现营收 403.61 亿元(+48.8%YoY),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9.81 亿元(+13.9% YoY)。2022Q1-Q3 预 计 公 司 归 属 上 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60.97-65.66亿元(+30%~40%YoY);2022Q3 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74~59.83亿元(+37.06%~49.80% YoY)。

    分业务来看,2022H1 消费电子/电脑/汽车/通讯业务收入分别为699/44/21/36 亿元,YoY+73%/+58%/+19%/+159%,内/外销均实现约70%的高增长。 从财报分析,我们看到了几个明确的反转信号。

    其一、控股子公司立铠(公司持股 52%)的Top Module 业务预计在二季度见底。2022H1 立铠营收/净利润分别为287 亿/5.4 亿,相比2021H1营收/净利润 98 亿/2.87 亿大幅增长,尽管净利润有较大比例的上升,但我们仍看到实际 Q2 单季度净利润很低。这同二季度上海和江苏疫情加重后,对物流影响较大有关。原材料和成本运输物流成本急剧上升以及疫情带来的人力成本开支使得二季度立铠增收不盈利。但随着三季度立铠运营进入正常,以及大客户进入新产品拉货季,我们判断三季度单季度利润水平将较一二季度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二、大客户手机组装业务扭亏为盈。公司在2021 年因众多原因,在该业务上亏损约达到 2.8 亿。但根据今年中报测算,2022H1公司在手机组装实现净利润共 4.28 亿,同时也反映出公司在手机组装良率提升上超出了市场的预期。我们判断在手机组装业务上全年归母利润有望达到 8 亿元以上,手机组装业务进入向上盈利周期。其三,通讯板块高速增长,一方面来自于高速和射频连接器/线束的增长,另外一方面来自于汇聚和华荣的并表所致。公司在服务器以及散热模组等领域的业务拓展带来了新的业务成长空间。

    从整体盈利能力来看,2022H1 ROE 为9.71%,同比-0.3pct;2022H1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 12.47%/5.05%,分别同比-3.72pct/-1.94pct。2022Q2ROE 为 5.2%,环比+0.23pct;Q2 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13.15%/5.09%,环比分别+1.34pct/+0.08pct。虽然我们看到公司毛利水平得到提升,但公司ROE 在本季度尚未形成向上趋势,主要还是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尤其是占比较大的 Top Module 业务的利润影响。我们判断到Q3,公司ROE和毛利率均有望进入上行通道,公司正在走出底部。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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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盛虹研究报告:大炼化投产构筑基础,新材料腾飞促进业绩
    作者:认是
    发布时间:2022-08-2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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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出品方/作者:中泰证券,谢楠)

    1、以聚酯长丝为起点,构建“炼化+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布 局

    1.1 公司简介:30 年化纤发展历程,构建炼油、石化、化纤之间协同发展

    化纤龙头 30 年发展史,打造“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 全产业链。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化纤行业龙头公司之一,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 PTA、热电的 生产。盛虹股份控股公司盛虹集团成立于 1992 年,前身是江苏吴江盛 泽镇盛虹洗沙厂。2003 年,公司成立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建设 20 万吨熔体直纺项目,正式进军化纤行业。2010 年,盛虹集团与连云 港徐圩新区管委会成功签约,次年虹港石化 150 万吨 PTA 项目正式开 工,标志着公司成功开拓产业链上游石化业务。2018 年底,盛虹(连 云港)16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正式签约,再次向产业链上游扩展, 待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打造成为完整的“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 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模式,实现炼油、石化、化纤之间 协同发展。

    1.2 股权结构:股权架构稳定,缪汉根、朱红梅夫妇为实控人

    缪汉根、朱红梅夫妇为实控人。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 东为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6.55%的股份。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二人间接持有公司 36.41%的股份,公 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盛虹(苏州)集团、 连云港博虹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0.87%的股份。东方盛虹为东方市 场与国望高科重组而成。2018 年,盛虹科技借壳上市,将旗下子公司 国望高科并入东方市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江区国资办变更为 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公司完成重组后,更名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简称更名为“东方盛虹”。反向重组将子公司国望高科的化纤业务并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由重组前的电力热能变更 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 业务介绍:以聚酯化纤为起点,不断深化完善全产业链布局

    公司以聚酯化纤为起点,不断深化完善全产业链布局。从下游聚酯化 纤,到中游 PTA 再向上游石化、炼化,逐步布局“原油炼化-PX/乙二 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架构。2021 年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并购斯尔邦 100%股权,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高附加值烯烃 衍生物,增加多元石化及新能源新材料化学品,标志着公司不仅拥有 “从一滴油到一根丝”的全产业链布局,还切入新能源新材料领域, 形成“炼化+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矩阵。 炼化板块是下游产品链的原料保障平台。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来看, 公司大炼化项目是聚酯化纤产业、新材料产业的原料保障平台。公司 将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大宗石化原料为平台保障基础,实施 “1+N”的战略,进一步横向拓展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形成核心原料平台+新能源、新材料等多元化产业链条的“一体化”业务格局。

    炼化板块:生产基地位于“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徐圩新 区,经营主体包括虹港石化和盛虹炼化,虹港石化拥有 390 万吨/年 PTA 产能,盛虹炼化具有原油加工能力 1,600 万吨/年,PX 装置规模 280 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规模 110 万吨/年,具备较高的基础大宗化 学品产能。 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斯尔邦为经营主体,MTO 装置设计生产能力约 为 240 万吨/年,同时拥有 78 万吨/年丙烯腈产能、30 万吨/年 EVA 产 能(包含 20 万吨/年光伏级产品)、17 万吨/年 MMA 产能、20 万吨/年 EO 产能。 聚酯化纤板块:公司分别在苏州吴江、宿迁泗阳设立化纤生产基地, 截至 2022 年中期,拥有 260 万吨/年差别化纤维产能,其中包括超 30 万吨/年再生纤维产能,以高端 DTY 产品为主。经营主体包括国望高 科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位于泗阳地区的国望宿迁、芮邦科技。

    1.4 盈利情况:收购斯尔邦,新材料助力业绩增长

    业务重组、收购斯尔邦,公司业绩发生飞跃。2018 年公司实现业务重 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由电力、热能及房地产租赁变更为化纤业务和 PTA 业务,随后公司营收稳定增长。2020 年,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 响,化纤行业景气度持续低位,公司营业收入 227.8 亿元,同比-8.5%。 2021 年,公司收购斯尔邦,并且国内疫情基本稳定,海外开始大规模 接种疫苗,下游需求有所好转,公司全年实现营收 517.22 亿元,同比 大幅增加 53%。2022 上半年,国际油价高位震荡,产品端价格随油价 上行,2022H1 公司实现营收 302.42 亿元,同比增加 15.7%。 净利润方面,2018 年公司重组后计提商誉减值损失近 6 亿元,当年公 司归母净利润为 8.47 亿元,同比下降 41%;2019 年公司业绩恢复,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大幅缩水 80.4%,全年归母净利润仅为 3.16 亿元;2021 年,行业景气复苏同时公司合并斯尔邦业绩,实现归 母净利润 45.44 亿元,同比增加 493%,创造历史最佳业绩。2022H1, 受国内京沪等地疫情反复,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 44%,为 16.4 亿元。

    聚酯纤维是公司主营业务,DTY 营收占比最大。2018 年公司重组后, 聚酯纤维和 PTA 成为公司主营业务,其中 DTY 为公司贡献营收最大, 2020 年 DTY、POY、FDY、PTA 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为 90.42 亿元、 24.82 亿元、22.24 亿元、27.59 亿元,占比分别为 40%、11%、10%、 12%, DTY/POY/FDY 三大聚酯纤维合计贡献占比超过 60%。 收购斯尔邦,新增 EVA、丙烯腈等新材料产品。2021 年,公司收购斯 尔邦后,公司变更产品统计口径,新增丙烯腈、EVA 等新材料产品。 同时公司营收格局发生变化,2021 年,公司前四大营收产品为 DTY、 丙烯腈、EVA 和 PTA,实现营业收入 106.80 亿元、68.74 亿元、63.96 亿元、71.17 亿元,占比分别为 21%/13%/12%/14%,DTY 和其他化纤 产品合计占比 38%。

    新材料提高公司毛利水平,EVA 为公司贡献最多利润。2021 年,公司实现毛利 86.49 亿元,同比增加 538%,一方面由于疫情褪去,下游需 求复苏,行业景气上行;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新增具有高利润水平的 EVA、丙烯腈等产品,2021 年 EVA 和丙烯腈毛利率分别为 44%和 31%,远超 2021 年公司平均毛利水平 17%。由于其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EVA 和丙烯腈成为当年为公司贡献利润最大的两种产品,2021 年 EVA、 丙烯腈、DTY 分别实现毛利 28.23 亿元、21.64 亿元和 20.42 亿元,占 比 33%/25%/24%。

    管理、研发、销售费率稳定,有息负债大幅增长推高财务费率。2018- 2022H1,公司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1.9%和 0.8%左右。销售费率因会计处理(销售费用中去除运费)导致自 2019 年起大幅下调,2020-2022H1 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0.21%/0.3%/0.31%, 变动不大。伴随着大炼化项目的进行及其他在建项目逐步展开,公司 近年来有息负债持续走高,2018-2020 年分别为 50/109/271 亿元, 2021 年则高达 733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171%,2022H1 公司有息负债再次增加,达到 947 亿元,有息负债率达到 63%,在此基础上,公司 财务费率也由 2018 年的 1.02%增长至 2022H1 的 3.10%。根据公司公 告,2022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新增借款 197.71 亿元,主要用于盛虹炼化 1600 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 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 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020 年,受疫 情影响,公司净利率跌至最低,2021 年经济复苏,公司收购斯尔邦, 开启 EVA 等业务,净利率达到 9.83%。

    1.5 产业规划:上下游协同增厚业绩,三个“百万吨”布局未来

    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公司依托炼化平台提供的丰富优质的低成 本原料,充分发挥公司炼化、聚酯及新材料板块联动: (1) 炼化项目投产后,盛虹炼化产出的乙烯、丙烯、丙烷、醋酸乙 烯、丙酮等基础原料,可持续输送到斯尔邦生产高附加值光伏 级 EVA 树脂、丙烯腈、MMA 等新能源材料。 (2) 利用 PTA 产能和炼化副产正丁烷,建设百万吨可降解材料项 目,一期规划包括 34 万吨/年顺酐、30 万吨/年 BDO,18 万吨/ 年 PBAT 产业链。(3) 炼化生产的 280 万吨/年 PX,为公司生产 630 万吨/年 PTA 提 供原料,继而匹配下游聚酯长丝。

    公司布局三个“百万吨”,确保未来高成长性。依据现有产品结构及公 司发展规划,公司提出打造三个“百万吨”的战略规划,包括“百万 吨”的 EVA,“百万吨”的丙烯腈和“百万吨”的可降解材料: (1) 百万吨 EVA:目前 EVA 产能 30 万吨/年,公司将继续建设 75 万吨 EVA 产能,以光伏级产品为主,EVA 总产能将超过 100 万吨/年,继续巩固领先地位。同时今年 10 月份会有 800 吨的 POE 中试装置,若中试理想,公司或将规划大型产能。 (2) 百万吨丙烯腈:公司目前具有 78 万吨/年丙烯腈产能,明年将 再投产一套 26 万吨/年的丙烯腈装置,丙烯腈合计产能达到 104 万吨/年。同时,公司计划在尼龙 66 和碳纤维两个方向中 匹配丙烯腈下游装置。 (3) 百万吨可降解材料:依托炼化平台,公司规划建设 34 万吨/年 顺酐,30 万吨/年 BDO 和 18 万吨/年 PBAT,未来打造百万吨 级绿色可降解塑料项目。

    2、盛虹炼化一体化全面投产,构筑产业链上游原料平台

    2.1 原油仍是全球主要能源,亚太地区引领炼油产能增长

    短期供需格局紧平衡,国际油价高位震荡。国际油价自 2020 年 4 月低 点以来持续复苏,进入 2022 年之后,受地缘政治、供给乏力、疫情反 复、美联储加息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宽幅震荡。短 期需求端复苏:全球主要国家地区出行数据呈快速恢复态势,据 Google Mobility Index 统计,欧美主要国家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发生前水 平;美国进入传统成品油需求旺季,成品油裂解价差处于 2015 年以来 的高位;国内京沪等主要城市疫情已基本稳定,生活生产等方面逐步 恢复正常,主要城市交通拥堵指数回升,对成品油和原油需求有望稳 步复苏。 长期原油仍是主要能源,与经济增速强相关。尽管疫情仍然反复,但 全球主要国家经济逐渐复苏,全球原油需求量也快速回复至疫情前水 平。根据历史数据,全球原油需求随 GDP 变动,二者呈强相关性。 IMF 预测 2022 年全球 GDP 增速为 3.6%,2023 年与 2022 年持平。 EIA 预测 2022-2023 年全球原油需求为 99.4 百万桶/日和 101.5 百万桶/ 日,增速为 2.1%和 2.0%。

    亚太地区引领全球炼油产能扩张。IEA 预计,2020~2026 年,全球将 新增 850 万桶/日的炼油能力,其中大部分将在中国、中东地区和印度。 2018 年起外资密集加码布局中国石化市场,巴斯夫、美孚、沙特基础工 业公司、壳牌等国际石油石化公司陆续在国内开展新业务。2022 年 3 月,沙特阿美官宣将参与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的大型炼油化工一体化联 合装置项目。炼油化工厂总投资达 100 亿美元,建成后每日能够处理 30 万桶原油的加工,预计 2024 年投入运营。 全球或将经历新一轮炼油产能关停潮。2021 年,全球炼油规模约 101.91 百万桶/日,较 2020 年下降近 0.42 百万桶/日。2020 年受疫情影 响,原油价格触底,全球炼油企业年均利润创下近 20 新低,炼油行业 正在进行新一轮结构调整。历史分析表明,在全球平均开工率不足 80%时,将会触发炼厂关停,2020 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加速了全球炼厂 开工率的下降,全球炼厂开工率从 2019 年的 81%大幅下降至 72%。 在开工率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整个炼油行业的利润受到了挑战,中小 炼厂及设施老旧的炼厂的生存环境受到挤压,未来以汽油为代表的成 品油需求下降将持续挤压以成品油为主要产品炼厂的生存空间。根据IEA 的数据,2020-2026 年全球计划关闭或已关闭的炼油产能达到 360 万桶/日,若利用率恢复到 80%以上,则至少需要关闭 600 万桶/日的产 能。

    2.2 我国炼油结构性过剩,乙烯进口替代仍需推进

    我国炼油产能持续增加。我国炼油能力自 2011 年以来稳步增长,根据 中石油经研院发布的《2021 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2021 年世界 炼油能力出现了自 1988 年以来的首次净减少,发达国家炼油能力持续 收缩,但我国炼油产能持续较快增长,净新增产能 2520 万吨/年,总 炼油能力达 9.1 亿吨/年,赶上全球炼油能力第一的美国。2022 年,我 国炼油产能预计新增 2560 万吨/年,达到 9.4 亿吨/年,将正式超过美 国,位居全球第一。 千万吨级成为“入场券”,民营炼油比重增加。工艺流程相同时, 1000 万吨/年炼厂的单吨完全操作成本比 500 万吨/年炼厂低 10%左右。 在收入端溢价空间有限情况下,装置规模大型化在成本端的摊薄作用 对炼厂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我国炼油行业正在向大型化、一体化、 集群化方向发展。据统计,截至 2021 年底,我国千万吨级大型炼厂的 数量已达 32 家,预计 2025 年将增至 38 家,合计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超 过 6 亿吨/年,有望占据总规模的六成以上,千万吨级加工能力将成为 炼厂参与市场竞争的“入场券”。“十三五”期间,国家推动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积极鼓励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重组改造,民营炼化占比持 续增加,截止 2021 年底,占比达到 30%。

    我国乙烯产能快速扩张,但仍存在较大缺口。2021 年,全球乙烯总产 能达到 2.10 亿吨/年,国内恒力石化、浙石化、连云港石化、镇海炼化、 中化泉州石化等大乙烯项目相继成功投产,国内乙烯产能迅速增加。 根据中国油经研院发布的《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2020 年国内 新增乙烯产能 451.5 万吨/年,总产能达到 3518 万吨/年,同比增长 5.2%。2021 年,我国共有乙烯生产企业 61 家,投产乙烯装置 79 套, 合计总产能 4168 万吨/年,约占全球总产能的 18%。其中,蒸汽裂解 制 乙 烯 装 置 41 套 , 生 产 能 力 2948 万 吨/年 ; 煤/甲醇制烯烃 (CTO/MTO)装置 27 套,乙烯生产能力 715 万吨/年;乙烷裂解制乙 烯(含混合烷烃裂解)装置 6 套,生产能力 490 万吨/年。然而,我国 乙烯当量自给率仍然较低,通常在 50%以下,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 年,我国乙烯产量约为 2826 万吨,而当量消费量达到 5832 万吨,当 量缺口达到 3006 万吨左右,自给率约为 48.5%。2022-2024 年,我国 有多套百万吨级乙烯装置将投入生产,包括盛虹炼化 110 万吨/年、广 东石化 120 万吨/年、埃克森美孚 120 万吨/年、巴斯夫 100 万吨/年、 华锦阿美 150 万吨/年、裕龙石化 2*150 万吨/年等,我国乙烯当量自给 率有望得到快速提升。

    2.3 强势崛起,炼化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碳中和背景下,炼化一体化是大势所趋。2021 年,中央密集出台政策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发展。对炼化行业而言,相 关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严控新增炼油能力,未纳入国家有关领 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炼油项目;推动过剩产能有序 退出和转移,完善产能置换政策;推动炼油行业碳达峰,提出了行业 节能降碳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炼厂绿色改造提升, 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 动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确立了提 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明确要求到 2025 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 10 亿吨以内,主要产品产 能利用率提升至 80%以上。在此背景下,炼化一体化项目凭借其规模 经济性、产能灵活性、装置协同性等优势,将成为炼化行业的发展方 向。

    炼化一体化化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重要发展战略。炼化一体化已从 最初的由先建炼油厂为后建石化厂乙烯和芳烃装置提供石脑油原料的 简单分散的一体化,发展成为炼油与石油化工物料互供、能量资源和 公用工程共享的一种综合紧密的一体化,以提高石油资源的利用效率, 降低投资和生产成本,适应油品和石化产品需求变化。炼油与化工的 纵向一体化最为常见,由于通常具有互供物料(节省运费及储存)、流 程得以优化、共享规模化的基础设施、减少占地、减少定员、运行效 率高等优点,从本质上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水平,集中体现了集约化、 大规模、短流程、低风险的结构组合优势。紧密结合的一体化项目与 同等规模的炼油企业相比,炼化一体化企业的产品附加值可提高 25%, 节省建设投资 10%以上,降低能耗 15%左右。

    布局七大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2014 年国家发改委颁 布《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提出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上海漕 泾、浙江宁波、广东惠州、福建古雷、大连长兴岛、河北曹妃甸、江 苏连云港七大世界级石化基地。截止目前,已有多套国企、民企、合 资企业炼化一体化装置上马并陆续投产,包括 2020 年全面投产的恒力 石化 2000 万吨/年一体化项目以及今年 5 月投产的 1600 万吨/年盛虹一 体化项目等,预计到 2025 年,七大石化基地的炼油产能将占全国总产 能的 40%。除了七大石化基地外,浙江舟山、广东茂名湛江、辽宁盘 锦等地也掀起了建设炼化项目的高潮,化工大省山东也布局了 4000 万 吨炼化一体化项目。2019-2022 年,浙江石化两期共 4000 万吨/年一体 化装置成功投产,中石化海南炼化、华锦阿美、裕龙石化等项目正处 于快速建设期。

    化工产品收率高,盈利能力强。“减油增化”成为炼化一体化发展的新 常态,我国传统大型炼厂,多数以炼油装置改扩建配套下游化工装置 的形式。而新建装置,如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盛虹炼化等项目从设 计开始就是以主产化工产品、副产成品油的方向建设,芳烃、烯烃收 率高。2015-2021 年,我国平均炼化成品油收率区间为 60-70%,恒力、 浙石化、盛虹等项目的成品油收率设计值分别为 50%、41.5%和 31%。 考虑到我国成品油市场产能过剩的现状,芳烃、烯烃收率高的炼化一 体化装置能够最大化项目的价值,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多元化的产 品结构能够有效增强炼厂抵御油价波动风险的能力。

    炼化行业是氢气主要应用领域。根据 IEA 统计,2020 年全球氢气需求 为 90 百万吨,其中炼化行业需求量 40 百万吨,占比约为 44%。化工 型炼厂盈利能力突出,但对氢气需求大幅提升,“降油增化”的实质路 径为多种加氢技术与裂化、裂解技术的耦合,主要有:以“渣油加氢 裂化+催化裂解”、“蜡油、柴油加氢裂化+催化裂解”、“渣油加氢处理 +催化裂解”或“全加氢裂化”为核心的技术路线,目前氢气成本已经 成为炼油企业中仅次于原油成本的第二成本要素。

    大规模连续重整装置降低企业用氢成本。与其他制氢方式相比,炼厂 气制氢的成本较低,据研究表明,当炼厂气、煤、天然气价格为 0.35 元/m3、500 元/吨和 2.5 元/m3 时,生产 1 m3氢气成本分别为 0.810 元、 0.904 元和 1.478 元。而随着近期天然气价格飙升,其氢气制备成本将 随之大幅增加。炼化一体化装置可最大化重整装置的能力,最大程度 提升副产氢比重。催化重整工艺可将低辛烷值烷烃转化为高辛烷值的 芳烃和异构烷烃,现代重整工艺既可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又可以经 芳烃分离得到苯、甲苯和二甲苯等关键芳烃,同时副产大量现代炼厂 必不可少的低成本氢气。一般情况下重整副产氢气约为进料的 3.0%- 6.0%,对于加氢炼油流程,氢气用量一般占原油加工量的 0.8-3.5%。 民营大炼化企业作为涤纶长丝-PTA 行业龙头,最大化 PX 产能规模以 获取上游原料,同时副产大量氢气以用于炼厂加氢裂化装置。

    2.4 盛虹炼化优势明显,顺利投产即将发力

    大炼化项目正式投产,构建公司底层原料平台。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正式动工,2019 年 3 月公司公告投资建设该项目,根 据项目《可研报告》,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总规模为 1600 万吨/年炼油、 280 万吨/年 PX、110 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该项目拥有国内最大直径 塔器、单体最重固定床反应器、最大规模常减压蒸馏装置、裂解炉等 多项“第一”。其中,1600 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蜡油加氢裂化装 置国内单套规模最大;PX 装置为国内首次引进两段式重浆化回收工艺, 也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单系列 PX 装置;项目还拥有国内规模总量 最大的 3*310 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并在关键技术上实现了完全自主 化。2022 年 5 月,该炼化一体化项目常减压蒸馏装置一次开车成功, 所产汽油、煤油、柴油、蜡油等馏分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盛虹炼化一 体化项目的投产标志着公司构建完成了“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 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格局,有利于公司内部形成良好协同效 应,降低原料成本的同时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不断优化一体化方案,增强项目盈利能力。该项目起始于 2018 年,为 扩大经济利润并遵循“降油增化”原则,公司随后一体化方案不断进 行结构优化。在维持原油加工量 1600 万吨/年、乙烯装置规模 110 万 吨/年和 PX 产量 280 万吨/年与原方案一致条件下,对工艺装置、储运 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工程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装置方面, 炼油部分取消润滑油异构脱蜡装置,汽柴油加氢装置调整为柴油加氢 裂化装置,新增正异构分离和液化气分离装置。芳烃部分新增 1 套连 续重整装置和 1 套芳烃抽提装置。化工部分取消芳烃抽提、EVA、苯 乙烯、丙烯腈、MMA、丙烯酸及酯和 SAP 等 7 套装置。项目新增一 套乙二醇、一套苯酚丙酮装置。原料产品方面,项目变化调整后加工 的原油种类和数量不变,仍为沙特轻质油和沙特重质油的混合油,混 合比例仍为 1:1。原料煤设计煤种不变,年消耗量不变。原料取消了甲 醇、MTBE、液氨、正丁醇、丙酮和浓硫酸等,新增了 MTO 混合 C4。 产品取消了戊烷发泡剂、化工轻油、溶剂油、分子筛料、白油料、润 滑油基础油、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丙烯腈、乙腈、甲基丙 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和高吸水性树脂(SAP)等,新增了丙烷、异 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抽余油、混合二甲苯和硫酸铵等。根据国家 全面推广乙醇汽油的要求,产品国Ⅵ汽油调整为国Ⅵ乙醇汽油调和组 分油。扩建项目产品主要有一乙二醇(MEG)、二乙二醇(DEG)、三 乙二醇(TEG)、环氧乙烷、苯酚、丙酮。

    炼化装置工艺先进,具备低价重质油加工能力。相比短链烃馏分更高 的轻质原油,重质原油的一般特性和特点是:胶质和沥青质含量高、轻 质馏分少;含蜡量低、稠油中杂原子含量高、含有较多的稀有金属;原油 黏度较高,稠油的黏度对温度比较敏感,因此炼化过程相对复杂,对设 备要求也会更高。但对于炼厂而言,重油采购成本相对更低。过往国内炼厂装置复杂程度有限,原料以中质原油为主。据隆众化工统计, 我国中质原油进口量占比为 76%,重质油占比仅为 19%。而得益于先 进装置的投入,新兴民营炼化项目的重质油占比均超过一半,对比中 质油装置原料成本优势明显。2017-2019 年间,重质原油均价较中质原 油低 1.24 美元/桶(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球原油需求低迷,中重原 油价差急剧收窄,2021 年以来价差已逐步恢复正常)。

    装置工艺先进,保证产品质量。盛虹炼化一体化主要引进 Axens(阿 克森斯)、Chevron(雪弗龙)、LUMMUS(鲁姆斯)、DuPont(杜邦)、 ExxonMobil(埃克森美孚)、Shell(壳牌)、Lyondellbasell(利安德巴 赛尔)等国际先进工艺包技术,常减压、加氢裂化、渣油加氢等炼化 工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少油多化”的极致,国内成品油收率最低的炼化一体化装置。由于 国内炼化产能过剩,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石油产品中作为燃料的成 品油盈利能力远不及化工产品,成品油收率低,化工产品比重高的炼 化一体化企业拥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因此“少油多化”是目前炼化一 体化发展的主要方向。从产品结构上看,公司炼化项目采用少产油、 多产化工品的模式,与近年新建的国内主要大型炼化一体化装置一致。 目前国内新建炼化一体化装置(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的成品油收率 介于 40%-50%之间,而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大多建设时间早,以炼油 为主的炼化一体化装置居多。根据公司的公告,公司炼化项目油品: 化工原料比值仅为 3:7,是国内目前已建成炼化一体化项目中成品油 收率最低的炼化一体化项目。

    位于我国七大石化基地之一,形成良好的园区协同效应。盛虹炼化位 于我国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徐圩新区,基地面积 61.34 平方公 里,规划建设 4000 万吨级炼油、700 万吨级芳烃、600 万吨级乙烯石 化装置。连云港是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的交汇点,江苏省是我 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具有良好的石化基础,产品供应可以辐射整 个华东地区直至内地的安徽等地,具有良好的区域优势和战略地位; 项目位于亚欧大陆桥的最东端,加工进口原油具有得天独厚的海运优 势,既靠近消费市场又贴近原料产地,能够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减少 原料和产品的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连云港基地具备建设 深水原油码头的基础,项目建有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并且紧邻原油罐 区,原油远洋运输成本较低。园区内有多家大型石化企业,形成较强 产业协同效应。据统计,徐圩新区已全面形成独具特色的盛虹石化、卫星化学、中化国际三大石化产业集群,目前徐圩新区已基本完成石 化为龙头的临港主导产业布局,斯尔邦石化、虹港石化、卫星化学一 期等 12 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卫星化学烯烃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装置完 成中交,嘉宏新材料等 22 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3、“金九银十”+“需求复苏”,长丝行业或将迎来底部反转

    3.1 PX:国内产能集中释放,进口替代持续推进

    国内 PX 产能不足,对外依赖性较强。PX 是重要的芳烃产品之一,作 为炼油及化工关键衔接点,是“原油-PX-PTA-PET 长丝”聚酯产业链 的主要原料。目前下游产品以 PTA 为主,进而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二醇 酯(PET),另有小部分应用于医药中间体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 涂料等其他领域。我国是 PX 的需求大国,然而受制于项目投资、原 料保障、担忧环保风险等诸多因素,2018 年之前我国 PX 产能扩增相 对缓慢,根据 wind,2018 年我国 PX 表观消费量为 2601 万吨,但产 能仅有 1400 万吨/年,进口依赖度约为 61%,每年需要从我国台湾地 区、日本、韩国等大量买入。

    民营大炼化项目陆续投产,PX 产能集中释放。2019 年以来,基于 PX 供应的巨大缺口以及其良好的经济效益,以民营大炼化项目为代表, 中国掀起 PX 项目建设热潮,恒力石化 475 万吨/年、浙江石化 900 万 吨/年和恒逸文莱 150 万吨/年 PX 陆续投产。2019-2021 年 PX 产能增长 率分别为 47%/24%/14%,截止 2021 年底,我国 PX 产能已经达到 2908 万吨/年,约占全球 PX 产能的 40%。2021 年,我国 PX 表观消费 量为 3497 万吨/年,进口依赖度下降至 39%。根据卓创资讯,我国目 前有 2680 万吨产能在建,计划在 2025 年之前陆续投产,PX 进口替代 持续推进。

    3.2 PTA:产能过剩,行业景气静待复苏

    PTA 产能过剩,龙头企业集中度较高。与 PX 有所不同,我国 PTA 目 前已面临产能过剩的现状。2011 年以来,我国 PTA 产能经历多次集中释放,到 2021 年底,我国拥有 PTA 产能 6776 万吨/年,2011-2021 年, PTA 产能 CAGR 约为 13%。目前我国 PTA 行业逐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的 格局。截止 2021 年底,国内 6 大 PTA 生产企业产能占比达到 68%, 其中由荣盛石化和恒逸石化合资的逸盛占比最大,为 25%,恒力、福 化、新凤鸣、盛虹、桐昆分别占比 18%、7%、7%、6%和 5%,PTA 行业已充分形成寡头垄断的格局,龙头逐渐掌握 PTA 的定价权。

    3.3 长丝:疫情终将褪去,长丝行业曙光将至

    我国涤纶长丝产能稳步增长。据 CCFEI 统计,我国涤纶长丝产能保持 稳步增长,2021 年产能达 4798 万吨,同比增长 8.5%,2017-2021 年 CAGR 约为 6%,根据现有产能规划,预计 2022-2023 年长丝产能分别 为 5293 万吨/年和 5473 万吨/年,同比分别增长 10%和 3%,产能增速 逐渐进入平稳期。2021 年长丝产量约 4100 万吨,同比增长 11.9%, 2017-2021 年 CAGR 约为 7%。据百川统计,2022 年 1-7 月长丝产量 1704 万吨,同比 2021 年小幅下降 1%。 长丝行业集中度较高,新增产能仍以龙头企业为主。2021 年行业龙头 企业(桐昆股份、新凤鸣、恒逸石化、恒力石化、东方盛虹和荣盛石 化)产能占比约 63%,产量占比约 78%。预计 2022 年下半年将新增 产能 290 万吨,2023 年新增产能 180 万吨/年,仍以桐昆股份、新凤鸣、 恒力石化等龙头企业扩产为主。

    原料成本催动,长丝价格向上。进入 2022 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上涨, Brent 期货价从年初 79 美元/桶上涨至 7 月底的 110 美元/桶,长丝上游 原料 PX 和 PTA 价格一路上涨,PX 价格从 6555 元/吨上涨至 8892 元/ 吨,涨幅 36% ,期间最高超过 11600 元/吨,涨幅 78%;PTA 价格从 4945 元/吨上涨至 6105 元/吨,涨幅 23%,价格最高时 7730 元/吨,涨 幅超 56%。 疫情反复下游需求承压,长丝价差实现反弹。3 月以来,我国主要城 市相继发生较为严重的疫情反复,封锁管控政策影响服装纺织品等行 业需求,长丝需求遇冷,产销率处于较低位置,上游成本价格上涨无 法顺利向下游传导,长丝(POY)价格仅出现小幅上涨,自年初 7300 元/吨上涨至 8000 元/吨,涨幅不到 10%,与原料 PTA 出现价格倒挂。 今年 5 月前长丝行业价差持续收窄,从年初 1276 元/吨下降至 4 月底 的 530 元/吨,降幅近 58%,随后逐渐开始反弹,7 月底 POY 价差为 1162 元/吨,恢复至历史相对中枢位置。

    下游需求走弱,长丝库存处于高位。本轮疫情爆发后,国内服装纺织 行业需求持续走弱,长丝销量下滑,行业进入持续累库阶段,2022 年 初 POY 长丝库存 16-18 天,到 7 月份,库存天数已高达 30-31 天,远 超历史同期数据。 行业开工负荷由积极转为稳健。2022 年初,基于对下游需求复苏的强 预期,长丝行业开工率维持在 85%-90%的历史高位,随着主要城市疫 情爆发,长丝企业从 4 月起开始装置检修,目前仍处于检修或减产的 长丝产能约 691 万吨。行业开工率下降至 70%以下。

    3.4 以高端 DTY 为主要产品,公司主攻差别化纤维

    以高端 DTY 为主,主攻差别化纤维。公司化纤板块的主体公司为国 望高科,目前拥有产能 230 万吨/年。上游公司虹港石化拥有 390 万吨/ 年 PTA 产能。公司根植错位竞争战略,主攻超细纤维、差别化功能性 纤维的开发和生产。公司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资源可 再生 PTT 聚酯、纤维产业链,同时是全球领先的全消光系列纤维生产 商和细旦差别化纤维生产商。目前产品的差别化率达到 90%,差别化 细分产品品类超百种,以高端 DTY 产品为主。 公司差别化丝是指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 丝有差别的新品种,主要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添加剂、复合纺丝 或前述方法的组合使用来增加新特性或克服原有的缺陷,从而进一步 拓展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市面上现有差别化丝主要有细旦、超细旦 纤维、异形截面纤维、全消光、大有光等异光泽度纤维、海岛纤维等 复合纺等。由于差别化纤维的高端性,2020-2021 年公司差别化丝平均 价格为 8586 元/吨和 10895 元/吨,分别高于市场日均价格 2155 元/吨 和 2956 元/吨。

    4、整合斯尔邦产业链,布局精细化工开辟成长新曲线

    4.1 斯尔邦:从 MTO 出发,持续延伸高附加值烯烃衍生物

    斯尔邦于 2021 年起由东方盛虹全资控股。斯尔邦成立于 2010 年,目 前主要建设运营 240 万吨/年醇基多联产项目,以甲醇为原料,依托 MTO 主体装置生产丙烯、乙烯及衍生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EVA)、环氧乙烷(EO)、乙醇胺、非离子表面活 性剂、聚羧酸减水剂单体、丙烯腈(AN)、甲基丙烯酸甲酯(MMA)、 丁二烯、高吸水树脂(SAP)等产品,具备多年的烯烃下游高附加值 深加工经验。 2021 年,东方盛虹公司获得斯尔邦 100%股权,斯尔邦 成为其的全资子公司。 从 MTO 出发,专注于生产高附加值烯烃衍生物。斯尔邦当前主要产 能包括 30 万吨 EVA 树脂,其中 20 万吨为管式工艺,10 万吨为釜式工 艺,可全部用于光伏料的生产。此外丙烯腈产能 78 万吨/年、MMA 产 能 17 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目前正在扩能改造,完成后将达到 30 万 吨/年产能。目前,斯尔邦在建 70 万吨/年 PDH 装置,2 套 26 万吨/年 丙烯腈装置以及 2 套 9 万吨/年 MMA 装置。同时,规划有 3 套 20 万吨 /年光伏级 EVA 装置以及 1 套 10 万吨/年热溶级 EVA 装置。

    4.2 EVA:行业有望持续高景气,斯尔邦助力公司充分受益

    光伏胶膜成为 EVA 最大下游需求领域。EVA 树脂是一种通用高分子 聚合物,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EVA 行业呈现差异化发展。发泡 鞋材、薄膜属于 EVA 树脂的传统应用领域,需求接近饱和,消费占比 有所萎缩。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光伏产业、预涂膜技术和无卤阻燃电 缆的发展,太阳能电池、涂覆、电线电缆已成为 EVA 树脂的重要应用 领域,需求稳步增长。2021 年我国 EVA 下游应用最多的领域是光伏胶 膜,占比 37%,其次是发泡、电缆料、涂覆、热熔胶,分别占比 27%、 17%、7%和 7%。 光伏级 EVA 中 VA 含量在 28%-33%之间。EVA 是由乙烯和醋酸乙烯 酯共聚得到,EVA 树脂一般是指 VA 含量为 5%-40%的共聚物。VA 含 量的不同,决定了 EVA 的性能和用途,通常来讲,VA 含量越高的品类生产难度越大,由于其粘度会越高,越容易造成装置停车。光伏 EVA 胶膜是光伏组件的关键材料,其 VA 含量通常高于 28%。光伏胶 膜主要用于光伏组件的封装环节,由于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的不可逆 性,并且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一般要求 25 年以上,光伏胶膜成为决定 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因素。

    光伏发电进入平价时代,全球光伏装机量持续增加。受益于相关技术 的快速发展,光伏发电成本从 2009 年的 300 美元/MWh 快速降低到 2021 年的 36 美元/MWh,远低于核能、煤炭等发电方式,可媲美风能 发电。光伏厂商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动力也将持续增强。根据欧洲光伏 产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 168GW,同比增 长 19%,全球光伏总装机量超过 800 GW,光伏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费 中的占比从 2015 年的 1.1%提升到 2021 年的 3.7%。

    亚太地区光伏行业快速发展,我国光伏装机量持续高速增长。2012 年 欧美是光伏行业的主要市场,总装机量占比接近 80%。近些年来,中 国和亚太地区光伏行业快速增长,据 IEA 发布的《光伏全球供应链特 别报告》显示,受益于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自 2011 年以来,中国已经 投资超过 500 亿美元来扩张光伏设备产能,规模是欧洲的 10 倍, 2020 年中国在全球总装机量中占比达到 33%,其他亚太地区占比 26%。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0-2021 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分别为 48.2GW 和 54.9GW,同比增长 60%和 14%,新增光伏装机量占全球新 增量的 35%和 33%,2021 年,我国总装机量达到 300GW,占全球比 重的 33%。

    光伏级 EVA 材料需求有望快速增长。基于欧盟发布的 REPowerEU 以 及我国 CPIA 对未来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的预测,我们测算 2022-2026 年全球 EVA 需求为 105/108/122/138/155 万吨,CAGR 约为 10%。其中, 假设(1)采用乐观和保守情境下的均值作为新增装机量估计;(2)组 件生产容配比为 1.2;(3)根据 PV InfoLink 预计,2022 年单位 GW 胶 膜需求量为 0.095 亿平米/GW,2023 年为 0.094 亿平米/GW,我们假设 2024-2026 年保持 0.094 亿平米/GW;(4)根据 PV InfoLink 预计 2022 年 EVA 胶膜占比 74%,2023 年占比 71%,假设 2024-2026 年与 2023 年保持一致;(5)EVA 单平重量为 480g/m2。

    我国 EVA 行业进口依存度高,2021 年前后产能爆发式增长。据卓创 资讯,2017-2020 年我国 EVA 产能维持在 97.2 万吨/年,没有增长, 2021 年前后中国 EVA 集中扩能的时期,新增装置包括产能 10 万吨/年 的扬子石化、产能为 10 万吨/年的中化泉州石化以及产能 30 万吨/年的 浙石化,2021 年底我国 EVA 总产能增加至 147.2 万吨/年,同比增长 51% 。由于我国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EVA 需求不断增加,2017- 2021 年 EVA 表观消费量从 153 万吨增加至 205 万吨,涨幅 34%,然而 受限于产能制约,我国 EVA 供不应求,需要大量进口,2017-2020 年 进口依赖度超过 60%。2021 年,虽然产能有所提高,但 EVA 进口量 仍有 110 万吨,进口依赖度达 55%,替代空间巨大。

    EVA 价格持续走高,行业维持高景气。光伏行业快速发展拉动高端 EVA 需求,而国内产能限制叠加疫情导致 EVA 进口受限,EVA 价格 从 2020 年中期开始快速上行,根据中塑在线统计,2021 年 10 月 EVA 价格达到历史高点 27500 元/吨,随后进行价格回调,但仍高于 2020 前水平。进入 2022 年,EVA 价格继续上扬,上涨速率超过其原料 VA 价格,今年 6 月,EVA 价格再次逼近高点,达到 26200 元/吨。价差方 面,EVA 价差自 2020 年中期后随其价格上涨,2021 年 10 月和 2022 年 6 月价差分别达到 18774 元/吨和 16194 元/吨。2022 年 7 月底, EVA 价格和价差分别为 22700 元/吨 13419 元/吨,仍处于历史高位。本 轮需求主导的 EVA 行情爆发推动有望持续推动现有的 EVA 光伏料龙 头企业业绩快速增长。斯尔邦作为国内最大的光伏级 EVA 生产商,有 望在本轮行业高景气中充分受益,助力公司业绩腾飞。

    4.3 丙烯腈:供需失衡成本施压,行业景气静待复苏

    供需失衡成本施压,行业景气静待复苏。供给端,自 2021 年以来,我 国丙烯腈新增装置较多,据卓创资讯,我国丙烯腈 2021 年产能较 2020 年增加 562 万吨/年,达到 315.9 万吨/年。再加上今年上半年利津 炼化投产 26 万吨/年以及天辰齐翔投产 13 万吨/年,截止 2022 年 6 月 底,我国丙烯腈产能已经达到 354.9 万吨/年。需求端:丙烯腈主要用 于生产 ABS、腈纶、丙烯酰胺等产品。而这些产品在 2020~2022 年产 能增长有限,下游需求很难消化丙烯腈突飞猛进式的产能增长。与 2020 年相比,2021 年丙烯腈表观消费量仅增长 17.3 万吨/年,远小于 产能增速。受市场供需失衡影响,与去年高景气市场相比,今年丙烯 腈景气下滑,价格从年初约 1.5 万元/吨大幅下降至约 1.1 万元/吨,到 7 月份,丙烯腈价格再次快速下跌,7 月底价格中枢已下探至 9000 元/ 吨。价差方面,2021 年丙烯腈平均价差为 4311.3 元/吨,而 2022 年 1- 7 月平均价差为 634.6 元/吨,降幅 85.3%。到 2023 年,我国仍将有 164 万吨/年的丙烯腈产能投产,行业景气度静待复苏。

    4.4 MMA:行业景气相对平稳,期待下游需求复苏

    需求端,我国 MMA 产品主要用于生产 PMMA、PVC 加工助剂 ACR 和 MBS 及涂料等。2021 年,PMMA 需求占比 59%,纯丙乳液、涂料 等占比 20%,塑料加工助剂 ACR 和 MBS 等约占 14.0%,其他领域约 占 7%。2017-2020 年,我国 MMA 表观消费量从 65 万吨增长至 110 万 吨。由于 MMA 下游 PMMA/亚克力板材行业终端需求在广告标牌、建 筑装饰、卫浴家具等多个领域,受国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广告展会延 期较多,另外 ACR、乳液树脂下游终端行业多跟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 2021 年 MMA 需求有所下降,表观消费量为 105.9 万吨/年,降幅 3.9%。 进入 2022 年,由于供需格局相对平衡,MMA 价格、价差维持相对平 稳,后续随着疫情褪去,下游需求或将逐渐复苏,行业景气或将上行。

    5、盈利预测

    重点假设

    1、 大炼化:公司大炼化项目常减压等核心装置已于今年 5 月正式投 产,预计大炼化乙烯部分或将在今年 9-10 月投产,我们预计 2022 年公司大炼化将贡献一个季度的业绩,2023-2024 年将全面 生产。原油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2022 年受政治冲突、疫情反 复、美国加息等多方影响,原油价格维持高位震荡,预计 2023- 2024 年局面相对稳定后,原油价格有所回落并逐渐企稳,我们预 计 2022-2024 年原油价格为 100、90、90 美元/桶。随着原油价格 下滑,公司大炼化领域盈利能力有望提升,我们预计 2022-2024 年公司大炼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22.1%/22.5%/25.5%。

    2、 聚酯长丝:公司过去化纤业务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相对平稳,公 司主要提供差异化 DTY 产品,我们假设公司 2022 年-2024 年的 聚酯长丝开工率略高于市场行情,为 85%。长丝下游随疫情复苏 而逐步恢复,需求及盈利能力有望向上游顺利传导,我们预计 2022-2024 年公司大炼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6.53%/7.16%/8.17%。

    3、 新材料:我们假设 EVA 在 2022-2023 年保持相对高景气,公司作 为头部企业将充分收益,同时其他厂家有望深化光伏级产品技术, 2024 年光伏级产品供需或将略显宽松,盈利能力略有下降。丙烯 腈和 MMA 等产品供需格局相对宽松,行业较为平稳。我们预计 2022-2024 年斯尔邦整体毛利率分别为 25.2%/25.7%/15.4%。

    4、 假设公司在建产能及规划产能能够顺利进行;公司费用率与之前 几年维持相当水平。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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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玉良:从青楼里走出来的一代画魂,画作藏入卢浮宫的中国第一人
    作者:遥山书雁
    发布时间:2022-08-29 09:01
    快照:

    中国历史上,为人妻妾而从良的青楼女子不胜枚举,尔后本人做出一番成就的却寥若晨星。举目仰望,浩瀚星空中终有亮眼的闪耀吸引万千目光她,就是我国著名旅法艺术家潘玉良。作为接受新美术教育并成为画家的女性典型,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付出巨大牺牲,用一生的承诺实践着对艺术的追求一从孤儿到“雏妓”的艰难身世,从妻妾到艺术追求者的梦寐以求,从中国最高学府的教授到世界艺坛的著名艺术家的传奇一生,是潘玉良肉与灵,人与画的风尘重奏。

    一、灰暗的人生底色

    1895年6月14日,潘玉良出生。老家在古城扬州广储门街。1929年秋,她离开上海美专赴中央大学任教前夕,回此地探望过。她是一个贫民家庭里的第二个女婴。《清明》杂志连载石楠所写的《张玉良传》中说她叫张玉良。这个名字再通过电影和电视的宣传已广为人知。但后来在同名书中的《潘玉良年表》中石楠说她本姓陈,名叫秀清。

    潘玉良青年时期

    另外,她上海美专的同学在回忆里提到她曾经叫过潘世秀的名字,因而推测她以前叫陈世秀。原名的确证似乎已无关紧要,因为世界风云在“天朝大国”上空激荡的19世纪末,连普通家庭的起落沉浮都司空见惯而容易淹没在历史洪流中,更何况区区一个名字?

    足以让后人深切触动悲悯情怀的事实是:一岁不到丧父,两岁时姐姐夭折,八岁时相依为命的母亲撒手人寰——孤儿成了孜孜以求的潘玉良一生的灰暗底色。

    稚嫩的潘玉良失去了生存依靠,孤苦伶仃。念在同胞手足的情分上,舅舅收养了她。“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舅舅收养的五六年里,她拣拾柴火、洒扫庭院、烧茶倒水、洗衣做饭,将劳苦辛勤的“寄人篱下”生活和幼小生命的成长全部打发在那一件接一件的农家小事中。

    要是日子就这样往复继续,潘玉良的未来不过是农村里最普通的勤苦之妻、温顺之母,终将在无数的平凡女子中湮没。

    青年潘玉良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十三四岁的少女初现春色旖旎,这在“卖儿卖女”的艰难时代里有足够的理由让有点赌性的舅父彻底忘却那偶尔念起的手足之情。

    1909年初夏,不到14岁的她被舅父带到芜湖县城,哄着将她卖给了“怡春院”当烧火丫头。只能接受命运的小玉良依然是孤儿,而此时更成了一名“雏妓”。

    她心有不甘,曾数次逃跑,或上吊寻死。可14岁的幼小身躯又如何能对抗那纸醉金迷的青楼生活呢?小玉良的心渐渐地冷了下来,任命运的浪潮携带着起落沉浮。

    二、贵人相助的生命转折

    上天并非垂怜所有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却独具慧眼地向小玉良伸出了机缘之手。1912年,海关监督潘赞化到芜湖上任。当地乡绅富豪为了讨好新任长官,在接风宴席上,点选了潘玉良弦歌助兴。

    从没读过书的她借南宋天台营妓严蕊的古调《卜算子》“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去”让潘赞化深受感动。

    潘赞化,号亮聃,1884年生。原是桐城才子,1902年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参加东京青年会,后加人同盟会。民国元年回国。追随孙中山参加过辛亥革命,也参加过蔡锷将军的护国军,任旅长,讨伐袁世凯。后转入政界,在南京政府交通部当过司长。他外形上身材高大,端庄浑厚,内心里诚恳厚道,是一个开明的知识分子。

    接下来,两人交往了几个月。潘赞化亲自教她认字读书,还发现了她的绘画爱好与天赋。

    如果继续交往,潘赞化难逃“狎妓而不务关务”的嫌疑,如果任潘玉良在“怡春院”生活下去,潘赞化于心不忍。两难抉择的最后出路是:将其从青楼赎出,并在一条普通而又特殊的街道——《新青年》诞生地,上海渔阳里为她找到了一幢石库门房子做新居,让她离开伤心地开始新生活。

    人的机遇是人不能控制的,如天上风云变幻般难以预料。有时偶然性就是一种奇特的命运,会把梦想不到的幸运赐给人。认识“贵人”潘赞化,是潘玉良人生路上的转折点一像春暖花开时节的乳莺和雏燕,既然春光明媚,就要学着飞向天空!

    没有车水马龙簇拥,没有锣鼓喧天闹热,没有盛大的喜庆酒宴1913年,29岁的潘赞化和18岁的潘玉良结成伉俪,证婚人是潘赞化的挚友陈独秀。自此而后,摆脱雏妓的身份,潘玉良做了小妾。

    三、求学上海美专

    忙碌的潘赞化为潘玉良聘请了家庭教师。潘玉良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一边继续自己对颜色线条的爱好。后来,她的临摹习作被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色彩学教授洪野发现,因而有幸随他学习绘画。

    潘玉良天资聪慧,毅力过人,飞速的进步使洪野万分欣喜,给潘赞化的信中他写道:我高兴地向您宣布,我已正式收阁下的夫人做我的学生,免费教授美术....她在美术的感觉上已显示出惊人的敏锐和少有的接受能力。”

    回想当初,潘赞化带潘玉良去拜邻居洪野为师学画,当洪先生知道她从没正式上过学之后,哈哈大笑:“潘先生,恕我直言,一个没有受过基本文化教育的人,就想迈进艺术园地,似乎不大可能。不瞒阁下说,我从事美术几十年,就是没当过小学图画教师呢。”这个转折似乎已经暗示了潘玉良作为画家的一生既幸运又坎坷的必然历程。

    1918年,在丈夫和老师的鼓励下,潘玉良报考了上海美术专门学校。(此校1912年11月由刘海粟创办,名为上海图画美术院。1921年改名上海美术专门学校。1930年改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是国内最早的高等美术院校。)

    虽然她的成绩是优秀的,但教务主任考虑到美专为画模特儿一事曾经引起风潮,受到了社会的攻击(被军阀孙传芳等视为大逆不道),再接受一个出身青楼的女子人校,可能会将学校卷人难堪,因而没有录取潘玉良。

    1984年,刘海粟回忆当初情形,说是陈独秀找到他,他才帮忙录取了潘玉良,并亲自通知她被录取了。也有当时在上海美专读书的人说潘玉良是插班进去的,这已经不可考证。

    录取的事还关联到张玉良改名潘玉良。改名有两种说法。一种就是刘海粟在录取榜上第一名的旁边加上了她的名字,但改姓潘,既避免学校的难堪和社会的谣言,又意味着让她与原来有一个决裂,走向新生。

    另一种说法是张玉良感念潘赞化的恩情,结婚的时候就主动改姓潘。无论出于何因,完成从上海美专开始正式踏进艺术之门到成就斐然、名扬四海的不凡一生,不是张玉良,而是潘玉良。

    在上海美专,潘玉良师从朱屺瞻、王济远学习油画。她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坎坷的经历积累下的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坚韧不拔、执著渴望的个性品质此刻全部发挥了出来。她的各科成绩都十分优异,经常受到教师和校长刘海粟的激励。回忆那段美好的时光时,潘玉良说:“不止一次地从梦中笑醒。”

    期间,潘玉良以自己为模特儿(隐去面孔),画了命名为《裸女》的习作。后来在学校举办的师生联合展览会上展出,引起轰动。人们当作新闻传递,褒贬不一,但多是秽言污语。

    虽然难以接受自己妻子的赤裸躯体成为众人目光下品评对象的事实,更无法忍受一些不时灌进耳根的轻侮和谩骂,但潘赞化毕竟是个知性而且通达的人,加上内心的信仰和道义感——他被自己怜惜疼爱的女人那执着的追求精神感染,因而同意了刘海粟的意见,决定送她去国外深造。

    四、赴法留学深造

    1921年,美专三年学满后,潘赞化帮潘玉良在安徽省争取到官费留学名额(也有人认为是潘玉良自己考取的。但当时确实有很多人没有通过考试就参加了留学,潘玉良是否属于此列人员现在已无法得知)。同行的还有苏雪林、林宝权、罗振英、杨润余等13名女生。在“法华教育会”的安排下,离开卜,海奔赴法国。

    她先在里昂中法大学补习了一个多月法语,然后以素描成绩第一其他成绩优异考进了国立里昂美专,师从德卡教授学画。1923年,转插到巴黎国立美专,师从达昂.西蒙教授,与徐悲鸿师出同门。

    两年后,其绘画天赋得到罗马国立美术学院绘画系主任康洛马蒂教授的赏识,直接升入该系三年级学习,成为该院的第一位中国女画家。1928年,她油画专业毕业,正式考人了琼斯教授授课的雕塑班。

    留学期间,潘玉良刻苦学习,辛勤创作,还有作品获了奖。1925年创作的油画《白菊》在南京市教育局展览会展出。1926年创作油画《水果》、《罗马残迹》等参加过意大利国家美术展。1927年创作油画《酒仙》、《黑女》、《威尼斯》、《罗那丁》等。同年,习作油画《裸体》获意大利国际美术展览会金奖,得意大利币五千元。

    在即将举行毕业仪式时,潘玉良与在欧洲游历的母校校长刘海粟不期而遇。第二天,她特地邀请老校长参观了她和同学们的画室。在老校长面前,琼斯教授把赞美之词毫不吝惜地给予了潘玉良。异国教授和同学的推崇使老校长感到非常快慰和自豪。当下,刘海粟校长给潘玉良写下聘书,聘任她任上海美专绘画研究室主任兼导师。

    五、中国西洋画家中第一流人物

    回国两个月后,王济远在上海举办的潘玉良的个人画展震动了中国画坛。《申报》发了专题消息,她被誉为“中国西洋画家中第一流人物”。这时,同学徐悲鸿以南京中央大学艺术系主任身份聘请她去中大执教。在国内的几年里,她一直兼任新华艺专、中央大学教授、导师,执教往来于宁沪。

    1932年,潘玉良举办第二次个人画展,回国的刘校长亲临画展。两年后,她展出了别开生面的新作,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赞誉。1934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潘玉良画集》,第二年就再版。她的第四次画展在明复图书馆开幕,展出了百件近作。其中《我的家庭》、《瘦西湖之晨》、《白荡湖》和《春》引起了画坛的轰动。

    在日本侵华期间,潘玉良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当时美术界义展义卖活动,发表讲话,谴责一些“知名人士”远离现实话多画少。结果受到一些无耻之徒诽谤攻击。她不为“妓女不能玷污象牙之塔”等谗言污语所动,反而加倍努力投身艺术创作和社会活动。

    回国初,与朱屺瞻、王济远等五人创办了“艺苑绘画研究所”,并编辑、发行了两期“艺苑”特刊。1930年于上海创办“艺苑绘画研究所”。1931年发起“中国美术会”,并协助蔡元培先生组织“中国美术学会”。1934年捐赠玉雕佛像与支援绥远军民抗日的“义展”,为此田汉曾撰文高度评价。

    1936年她举办个人第五次美展,也是她在祖国土地上的最后一次画展。其中的《人力壮士》赢得了最高荣誉(被当时的外交部部长以1000银元收购),不料在收展时,《人力壮士》上贴出了一张纸条讽刺。

    对潘玉良恶语相加的不是别人,正是潘赞化的原配夫人。潘夫人是一个裹着小脚的旧式女人,睚眦必报,寸土必争。社会上的闲言碎语不曾击倒浸淫于艺术中的潘玉良,但来自丈夫家庭的“原配夫人”可以让一个“小妾”走投无路。

    这不仅关联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冤家路窄”undefined还关联潘赞化在感情与道义之间做出的选择,更是潘玉良在艺术精神激励下独立自主的自我意识的本然要求潘玉良从法国留学回来后再次背井离乡,纵然有万千原因,除了国内的艺术氛围有些束缚手脚外,主要就是拜潘夫人所赐。

    六、旅法世界艺术家

    1937年,潘玉良借参加巴黎举办的“万国博览会”和在巴黎举办自己的画展的机会,再次赴欧,此后就客居巴黎40多年直至生命最后一刻。

    第二次到法国后,潘玉良开始努力做一个独立的人。她有“三不女士”的称号。即一生坚持不入外国国籍,不恋爱,不和任何画商签订合同。她积极投人创作,每年定期参加巴黎的一些团体展,如法国艺术家沙龙、独立沙龙、秋季沙龙等活动。她的汗水没有白流,她的辛苦没有白费,她的心血凝结出了辉煌,她成功了!

    1948年10月,她与萧林召、常玉、赵无极等中国画家举行联展,获得了好评。1953年至1959年两次巡回个人展,历经日本、比利时,英国、德国、希腊、卢森堡、意大利等数国,获得成功。

    1958年8月,“中国画家潘玉良夫人美术作品展览会”在巴黎多尔赛画廊开幕。展出了她多年珍藏的作品:雕塑《张大千头像》、《矿工》、《王义胸像》、《中国女诗人》,油画《塞纳河畔》、水彩画《浴后》等等。展出期间还刊印了特刊,出版了画册。展览未闭幕,展品除“自藏”而未标价外,均订购一空。巴黎市政府购藏16件,法国国家教育部,市立东方美术馆都有收藏。更引人注目的是国立现代美术馆购藏了雕塑《张大千头像》和水彩画《浴后》,报纸和艺术刊物都争相撰文评介。

    在后半生的旅居法国的日子里,潘玉良还参加过法国的51届、55届、56届“法国独立沙龙展”,油画《裸体》参加1946年“秋季沙龙展”、联合国举办的“现代国际艺术展”,并且在美国、英国、意大利、希腊等国巡展。

    1945年荣获过“法国国家金质奖章”(国内《大公报》等曾予以报道),1959年获“巴黎大学多尔烈奖”,1966年荣获法国“文化教育”一级勋章,1967年“比利时布鲁塞尔银奖”,1971年获“法国艺术家协会鼓励奖”等等。除创作《自画像》、《少女肖像》、《屠杀》、《苏联农妇》、《蒙巴拉斯人》、《扇舞》、《母爱图》、《友谊》等多次参加画展受到好评的油画之外,她还创作了雕塑《格鲁赛头像》、《蒙德梭鲁头像》,分别为巴黎尚拿士奇博物馆和法国国立教育学院收藏。

    法国的艺术刊物有过这样的评价:“现代艺术博物馆、塞洛斯奇博物馆以及巴黎市博物馆以拥有她最成功的几幅作品而自豪”。在艺术之都的巴黎,由于她的人品和艺术成就,曾多年担任“华侨艺术家联合会”会长和“女艺术家协会”会长。

    潘玉良一生自认为最大的荣誉是1959年4月巴黎大学把“多尔烈奖”颁给了她这个中国女子,这在巴黎大学的奖励史上是史无前例的“破天荒”。巴黎市市长亲自主持授奖仪式,把银盾、奖章、奖状和一个星型佩章授给了她。

    主席致词时,盛赞她在艺术上的成就,说20年前,她的画就已经进人秋季沙龙,她的画富有雕塑感,很有创造性;她的雕塑有绘画的风味。

    当天晚上,她写了两封信,一封给老校长刘海粟,一封给丈夫潘赞化。她在一张照片背面写上:“今天获巴黎大学多尔利奖,此系授奖时与巴黎市市长留影。赞化兄惠存。玉良1959年4月27日。”

    潘玉良的艺术之路在国外似乎是顺畅的,但她的现实生活却并非人们可以想见的风光。倘若说在国内时潘玉良的挣扎主要来自自身肉与灵之间,那么,她的后40年的挣扎则主要来自生活与艺术之间。有两人的回忆可证。

    1940年代在法国留学的周小燕曾与潘玉良在巴黎有过一段交往。她回忆说,那时的潘玉良十分潦倒,她的住处就是歌剧《波西米亚人》中所描绘的许多穷画家、穷学生集居的“拉丁区”。潘玉良住在一个小阁楼里,墙上贴满了她画的素描,线条非常流畅,而且很有力,多是裸体,其中还有她的自画像。虽然从外表看,潘玉良不仅长得有点怪,穿着打扮也怪,但她为人善良、内心坚韧,最终以出色的艺术成就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旅法画家贺慕群曾这样回忆他印象中的潘玉良:“侨居巴黎后我和潘玉良常有来往,在艺术上和生活上都曾得到她的指导和帮助。潘玉良生活并不富裕,但是生性豪爽乐于助人。她常留短发,喜喝酒,不拘细节,说话时声音很大,气势不让须眉,颇有男子气度。晚年时住在蒙巴拿斯附近的一条小街,她住在顶楼,住房兼画室,生活清苦,但是勤于作画,有时候一天到晚在家作画,一天都不出来。1954年,法国曾拍过一部纪录片《蒙巴拿斯人》,介绍这个地区的文化名人,其中就有潘玉良,她是片中惟一的一个东方人。”

    七、另一段情缘

    艰难的尘世生活并没有阻止潘玉良后半生的艺术追求,这中间有个很重要的人物不得不提及,那就是王守义。

    王守义1898年生于河北省高阳县西田果庄,高小毕业,在家乡结婚并生子王欣蒲。后来受惠于他的老乡李石曾所开创的留法勤工俭学活动,于1920年11月7日与周恩来、郭隆真、傅钟等共197人乘法轮“博尔多斯”号去法国。由于基础差,法文又学得不好,只好在巴黎干些劳动量大、报酬少的工作。他去煤矿挖过煤,在饭店洗过碗,后来学会汽车驾驶和修理技术,租赁汽车跑运输。边做工边学习,终于考人巴黎航空驾驶专科学校,毕业后拿到了飞机驾驶员证书。

    七七事变后,王守义与一些爱国志士决心投人国内抗日,准备驾机赴东北抗日战场,但却遭到投降派的国民党驻法国组织的追杀。王守义一度到瑞士避难。回巴黎后,王守义和同乡一起在巴黎圣米歇街开了一间中餐馆,取名东方饭店。此时,他结识了潘玉良。

    当时,潘玉良租住在达累齐亚路的一个小套间内。1940年纳粹的铁蹄践踏了巴黎。潘玉良画室没了,生活境况十分窘迫。是王守义去买材料修理装修,购置了绘画的各种材料,让潘玉良冷寂的斗室重又燃起暖烘烘的炉火,并且有了面包,有了黄油,有了咖啡.....南京陷落后,潘玉良与丈夫失去了联系。她悲痛万分,伤心欲绝。是王守义经常与她在一起,用言语和行动使她得到安慰....

    从1950年到1952年间潘玉良三次因为鼻疾住院动手术,第三次差点手术中遇险。1963年9月,潘玉良遭车祸。人生意外难以预料,但王守义却是可以信任的。是他一再地....

    解放后任安徽省文史馆馆员的潘赞化于1959年10月因大腿动脉瘤医治无效在安徽病逝。潘玉良知道的时候已是1964年,她悲痛欲绝,遥望蓝天,忧郁成疾。是王守义陪在她身旁,延医熬药,精心护理。

    “边塞峡江三更月,扬子江头万里行。”(1938年《自画像》上自题诗)越是暮年,潘玉良思乡之心越切,尤其到了最后的岁月。女画家的枕头下面,总是留有一张字条,下而写着:“这是我的家信,如果我死了,烦朋友们将这封信寄给小孙潘忠玉留作纪念。中国,安庆市,郭家桥41号。”

    随着年岁的增长,体力的衰退(顽固的鼻炎症已缠绕她多年,多次开刀治疗,又有高血压,经常头晕、便血),潘玉良思念故土和亲人与日俱增。1976年她给儿子潘牟写信:“我一接到家信,就想到我的问题...我想把身体养好了,就回祖国了在等待最后愿望达成的日子里,潘玉良与王守义相互依靠总是久久地凭栏东望。

    1977年4月,已感到时日不多的王守义和潘玉良携手离开巴黎郊外的住宅,搬进了巴黎政府官员的宿舍。

    在生命之火行将熄灭时,潘玉良嘱托王守义——晚年搀扶她走到生命尽头的伴侣来完成她的遗愿一日后回到祖国,一定将当年她与潘赞化结婚时的项链,和她第二次来法国时潘赞化送她的一块银壳怀表归还给潘赞化的后人。

    项链是结婚时潘赞化送给她的,系有新娘、新郎照片同心结。怀表是蔡锷将军送与潘费化的珍贵礼品,潘赞化在黄浦江边作为一种信念、信物、诺言送给潘玉良做临别纪念的。

    有情有义的王守义做到了潘玉良希望他做到的一切。1978年国庆节前夕,他忍受着病痛,拖着80岁的老迈身躯终于回国,将潘玉良的遗物亲手交给了潘赞化的儿媳。

    1979年,邓小平出访法国。身为旅法华侨团体负责人的王守义到机场迎接。翌年,邓颖超访问法国,四次与王守义见面话旧。邓颖超希望王守义早日回国安度晚年。但1981年5月5日他病逝于巴黎。

    从1912年到1959年,潘赞化与潘玉良“既是夫妻,又是很好的朋友”(刘海粟给潘玉良画册题的序中说到两人的关系),从1938年到1977年,王守义与潘玉良患难与共、心照不宣。这是潘玉良的幸运两个男人没有在她一生中增添第三重挣扎,却陪伴和见证了她风尘重奏的生命!

    八、魂归故里

    “遐路思难行,异域一雁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身处繁华界,心涌故国情。何日飞故里,不作寄篱人。”(中国大陆解放前,潘玉良写给潘赞化的信里所写的诗)数年后,“潘玉良”终于回来了。

    1981年,郁风和中央美院院长吴作人出访法国,在驻法大使馆了解到潘玉良身后有大批遗作。她和吴作人建议应尽快运回国内。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派中央美院院长侯逸民、广东美术学院有关专家专程赴法国,经过吕霞光等人的努力,在中国驻法使馆的帮助之下,将王守义为潘玉良在法国巴黎博物馆保存的2000余件艺术作品完整地运回祖国,在安徽省博物馆收藏。

    潘玉良的生前愿望,潘玉良的艺术心血结晶,终于魂归故里与祖国人民见面。1985安徽省美协和安徽省博物馆联合在博物馆举办了《潘玉良遗作展览》,1992年上海美术馆和安徽省博物馆联合在上海举办了“潘玉良画展”。

    2002年国际三八妇女节,由上海图书馆、安徽省博物馆、上海大学美术学院联合举办“潘玉良人体绘画精品展”,1982年出版了安徽省女作家石楠创作的传记小说《张玉良传》,1993年,电影《画魂》让更多没有机会直接接触绘画的观众了解到潘玉良。2003年,30集电视连续剧《画魂》在更广大的空间中使潘玉良穿街走巷到达平常百姓家

    九、尤可佩也

    2004年7月,潘玉良的作品《裸女坐像》在东方国拍“华人西画”专场上,自50万元起拍,最后创下92.4万元的高价。这是出人意料的天价吗?人们把她跟梵高的高价画相比,认为是因为梵高有苦难的历史,苦难的人生参与了拍卖,人们用高价对他的苦难进行一种补偿。并且更进一步认为对潘玉良的画给出一个高价,不仅仅是对她苦难的一种补偿,更重要的,她作为一个女性,从旧时代走出来的女性,背负着孤儿、“雏妓”、小妾身份,能够一步一步地自我实现,彰显女性的尊严,自我完满生命,这些都需要给予特别的尊敬。

    姑且承认上面的理由,但也应该像现在的艺术家一样来仔细看看潘玉良画作的艺术价值:

    《春之歌》中可以看出她吸取印象派绘画的光色变化,以自然抒情的笔调表达出生活中蕴涵的美的境界。

    《仰卧女人体》(1925年)则用笔刚劲,造型简洁,色彩浑厚,有19世纪现实主义画家库尔贝的影子。

    《红衣老人》、《黑女像》等风格典雅,构图庄重,技法娴熟,笔力道劲,展示出师承古典主义的严谨作风和良好的学院派功力。

    在《穿红靴的女人》中,用野兽派强烈奔放的纯色作画,在不损害造型、结构和色彩本质的情况下,细腻地处理画面中衣服、皮靴、皮肤的质感和光影造成的色彩变化,保存着印象主义明亮的光线和鲜明的色调。

    《屠杀》在对战争的表述上又和毕加索的名作《格尼尔》有着相同的观点和切人角度,画画里没有枪炮、飞机、炸弹、坦克,看到的只是仰天狂叫的求救者,奔逃的人群、血泊中婴儿肢解的尸体它聚集了痛苦、绝望、恐怖、残暴的全部意义。

    在1941年的《女人与猫、躺着女人体》以及1942年的《戴帽子的妇女》中潘玉良娴熟地运用线描的粗细、轻重、虚实、顿挫,笔简意深,形象准确,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人体的姿态,耐人寻味。

    在《观猫女人体》(1960年),《披花巾女人体》(1960年)和《女人体》(1963年)中,潘玉良先用细腻流畅的线条勾勒出典雅素净的女裸体,然后用淡彩点染出人体的结构和质感,背景部分运用点彩和交错的短线来制造层次,成功地将中国的笔墨精神和西画的实体质感巧妙地融人她的彩墨画中,呈现出既秀美灵逸又坚实饱满的极富独创性和个性化的审美情趣。

    一批以中国民间妇女活动为题材的油画作品如《双人袖舞》(1955年)《双人扇舞》(1955年)等,乍看起来有马蒂斯的大块纯色运用的特点,然而在纷繁的西画色彩中又融人了国画的线条勾勒,蕴藏着中国艺术的意境、韵律、诗情。构图大胆而夸张,画面奔放而深沉,色彩绚烂而宁静,有着强烈的律动感,给人以美的享受。在她的静物画里,盛开与凋谢的花朵是其经常刻意描绘的题材,明显有着象征主义的痕迹。

    如《月季与扑克》和彩墨作品《玩扑克的女人》......她的油画以现实主义、印象主义及野兽派等众多西方绘画流派为基础,融人中国传统艺术的线描手法,将中国艺术的意境、韵律和诗情蕴藏其中;色彩线条互相依存,用笔俊逸洒脱,气韵生动,赋色浓艳,雍容华贵,别有趣味;构图大胆而夸张,色彩绚烂而宁静,律动感和独立的审美意识呼之欲出。

    她的国画一反文人画的淡雅,充分发挥西画背景烘染和厚朴、浑厚、沉静的韵味,成功地将中国的笔墨精神和西画的实体质感融于一体,既弥补了传统中国画的形体结构欠准,又发挥了传统国画的线条精炼,呈现富有独创性的审美情趣。

    最经典的评价是法国东方美术研究家叶赛夫先生说的:

    “她的作品融中西画之长,又赋予自己的个性色彩。她的素描又具中国书法的笔致,以生动的线条来形容实体的柔和与自在,这是潘夫人的风格。她的油画含有中国水墨画技法,用清雅的色调点染画面,色彩的深浅疏密与线条相互依存,很自然地显露出远近、明暗、虚实,色韵生动....她用中国的书法和笔法来描绘万物,对现代艺术已做出了丰富的贡献。”

    再看与潘玉良关系较为密切的人的评价吧。19世纪30年代中期,潘玉良与国画大师张大千在南京相识。其间,张大千几度与潘玉良合作绘画;潘玉良的雕塑作品中就有《张大千头像》,这幅作品后来被法国巴黎现代美术馆收藏,这是该馆收藏的中国人的第一件雕塑作品,弥足珍贵。

    20年后,潘玉良和张大千在法国巴黎相逢。挚友相逢,倍增亲切,即兴作巨幅《豢猫》,猫和牵牛花跃然纸上,栩栩如生,趣味无穷。张大千高兴异常,信手作长题:“宋人最重写生,体会物情物理,传神写照,栩栩如生今观玉良写其豢猫,温婉如生,用笔用墨确为国画正宗,尤可佩也。”

    同学加同事的徐悲鸿对潘玉良绘画的评论十分独特,“夫穷奇履险,以探询造物之至美,乃三百年来作画之士大夫所决不能者也...真艺没落,吾道式微,乃欲求其人而振之,士大夫无得,而得于巾帼英雄潘玉良夫人。”

    十、风尘女子的星光照耀

    1989年,刘海粟为自己钟爱的弟子潘玉良题了“风尘女子”四个字..以他近90年的生命与艺术修为,其意是字面彰显还是深刻蕴涵?潘玉良在形象艺术的虚构里,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时尚美女,然而参照潘玉良留下的照片和一些以自己为模特儿的自画像,实际并非若此。

    潘玉良不是艳名远播的一代名妓,必须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才能闻名天下。东视文艺频道录制名人访谈节目《可凡倾听》时,主持人曹可凡对曾与潘玉良有过交往的著名歌唱家周小燕追问“相貌问题”,周小燕坦白:当年旅居法国巴黎的潘玉良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是颇有“回头率”的,但这并非因为她漂亮,而是其狮子鼻、厚嘴屑的相貌十分奇特,甚至可以说很丑。

    潘玉良不是风情万种、温顺依人的小女人。真实的潘玉良是一个具有男子气质的女人,做事、说话直来直去,她的嗓音也像男人。她喜欢且善唱京戏,在上海美专读书的课堂休息时,同学们叫她唱一段,她会毫不胆怯地大声唱,但她只唱老生。她与张大千和唱京戏曾是艺术史上一段佳话。她得以扬名的是绘画的天赋,不懈的努力,艺术的成就。

    波伏娃说过,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被造就的,女人是整个社会文明的整体所造就的。要是没人为她赎身,教她识字读书,让她学画,倘若不是有人帮她远走欧洲,在艰难中要是没人支撑着她,她会有那么崇高的艺术荣耀吗?她的祖国会给这“风尘女子”宽容与机会吗?如果说过去不能,今天能否?

    我宁愿相信,在刘海粟题写“风尘女子”四个字前后的若干岁月里,他的深重感叹里有无限骄傲,混杂在一起,仿佛潘玉良本人肉与灵、人与画的风尘重奏的回音---以至在他举目仰望时,发现一个世俗以为最卑贱的人,却造就了光芒如星辰闪耀:1977年7月22日,巴黎的夜空中一束灿烂的流星划落...

    历史已经记住:第一个以雕塑作品走进巴黎现代美术天地的中国艺术家,第一个在罗马画廊陈列作品的中国人。朝拜的脚步请记住,蒙巴拿斯墓园第七慕区,编号:143PA1977一平滑如镜、凝重深沉的黑色大理石基碑上,镶嵌着长眠者的白色大理石浮雕像。雕像的下方,悬挂着十多枚造型各异,书写着多个国家文字的精致奖章;右边是一行用中国汉字隶体镌刻的碑文:艺术家潘玉良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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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西泠春拍|古代书画精赏三:古代信札与文人题咏
    作者:艺拍资讯
    发布时间:2022-08-1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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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品精选

    王武(1632~1690)、周淑禧(1624~约1705)、许仪(1599~1669)、陈嘉言(1599~1678后)等清初八家花鸟果品册

    水墨纸本·设色纸本册页(共十页)

    1666年作 40×27cm×10

    说明:康熙年间翁天游题端。

    此册为明末清初苏州及周边地区花鸟画家集合册,体现了延续至明清之际吴门画派的风貌。八开全为同一上款,是研究此时期吴门花鸟沿袭极为可靠的学术参照。又正如题端中所提到的“衫同面似”,册中风格虽统一却又多样,其中画家分别继承了吴门重要画家沈周、陈淳、周之冕、文俶、陆治等花鸟风格,从而共同创作此册。

    在册中最为特殊且稀见的一页为女性画家周淑禧所作蝶恋花,周淑禧与其姐周淑祜随明代女画家文俶学画。文俶为明末苏州地区女性画家之代表,长于花草虫蝶的创作。因此周淑禧此作不仅继承文俶之衣钵,更印证出明末苏州地区女性画家群体的出现。女性画家在画面中对于细腻情感的表达也在本作中充分体现。她们对花鸟特有的偏爱,及花鸟具有托物言志、比兴的审美意趣,促使深居中的女子,对自己生活中最常见的花鸟加以表现并形成了一定的创作规模。周之冕长于花鸟,创“钩花点叶”派,带动了花鸟画的发展,文俶及其弟子周淑禧置身其中,以“周之冕—文俶—周淑禧”这一传承体现了有明一代花鸟画风演变之缩影。

    除此之外,册页中作者如王武作为王鏊六世孙,家藏多为宋元名迹,精于鉴赏。水墨没骨多取法周之冕、陆治,长于勾花点叶,与恽寿平齐名,为王时敏誉称妙品。金希仁撰《唐人咏物诗》十二卷并作序。另外如周荃、周蕃、许仪、金希仁等其作品也不多见。陈嘉言受周之冕和陈淳影响,富有生活气息。周荃本对于花卉的理解深刻,清代高其佩有诗赞曰“花溪老人闭门户,墨写花王绝今古”,可见其对后世之影响。金希仁明显也受到了沈周和陈淳简笔水墨瓜果的影响。

    跋者简介:翁天游[清],字符闻,一作元雯,号心斋。康熙间岁贡生,授内阁中书,出为大梁司马。著有《古香堂存稿》等。

    陈继儒(1558~1639)有关董其昌等与友人雅会的信札长卷

    纸本手卷

    画心:263.5×25.5cm题跋:29.5×24cm

    说明:范曾木盒题签及题跋。

    直接提及董其昌的陈继儒墨迹较为少见。

    信中提及张公祖、明公均指张懋谦,张懋谦[明],字君平,一字平仲,万历举人,崇祯初年知江西九江府事,进贵州按察副使,备兵贵阳,有政声。崇祯四年(1631)弃官归,卒于家。此通提及董其昌,因张懋谦即将拜访董公,请陈继儒率先递话,从此也说明董其昌、陈继儒二人在明末官场中的密切关系。

    以后数通均涉及晚明时政,以及陈继儒对待世事的态度。1626年开读之变前后,明末饥荒,导致江北流寇、土贼兴旺,陈信均有提及。在乱世之中,希望能够苦中作乐,“斗酒娱乐,奇文欣赏”。又言崇祯朝局:“皇上以劳而成焦,百官以畏而成避,不得之大臣即求之小臣,不得之外臣即求之内臣,不得之耆旧,又求之新进杂流,此祖宗先朝有之”,愤恨此时应对有识之士不求闻达,但此时说出这种话已然只能“徒资笑柄而已”,叹息一二。

    姚老先生为姚永济,姚永济[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以政绩卓著擢浙江布政使等职。崇祯元年(1628),建第宅于包泾南岸,时称姚家巷。

    江右李太虚应为李明睿,李明睿[明],字宗伯,明末清初江西南昌人。性喜聚书,于所居之“阆园”,构藏书楼“圣沙楼”,尝自华亭购回两船宋版书,皆潘文恪家旧藏。

    跋者简介:范曾(1938~),字十翼,别署抱冲斋主,江苏南通人。擅长中国人物画,兼长诗文、书法。历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天津南开大学东方艺术系系主任。中国美协会员。

    宋荦(1634~1713)、宋炌[清初]、宋筠(1681~1760)、宋之[清初]宋吉金(1672~1713)、宋韦金(1680~1741)等 宋氏全家信札卷

    59×18.5cm33×18.5cm49.5×18.5cm42.5×18.5cm29×18.5cm53×18.5cm70×18.5cm

    说明:本拍品为商丘宋氏全家信札合集,共七通。其中宋荦、宋荦三弟宋炌、宋荦六子宋筠、宋荦侄宋之、宋荦孙宋吉金所作各一通,宋荦孙宋韦金二通。

    本卷为研究宋荦及商丘宋氏的重要历史文献。既可补足宋荦家族之构成,同时也可作为研究宋荦及其后人生平及交游之史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价值。第一则提及“西门内房今改为庄敏、福山、文康三公端祠”,据《漫堂年谱》卷二记载,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十二月,宋荦率宋起、宋壆诸侄捐公宅建宋氏先贤祠堂,又率儿宋基设祭田若干亩,宋荦与邵长蘅分别撰写《宋氏先贤祠祭田记》(见《西陂类稿》卷二十五)《宋氏先贤祠碑》(见《青门剩稿》卷七)。第七则为宋韦金寄致家中大兄,宋韦金敬其诗学功底深厚,因而寄近日所作诗二首,以期大兄指点,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首为酬宋荦外孙高岑之作。高岑字岘亭,是清代著名诗人,著《眺秋楼诗集》八卷,收诗六百余首。

    宋荦清代最为重要的文物收藏和鉴赏家之一,许多重要作品上皆可见宋氏鉴藏印“商丘宋荦审定真迹”、“宋荦审定”,他获益于清初梁清标、孙承泽等人教导,考证鉴定功力深厚,收藏十分丰厚。宋荦身故后,其藏品中的经文古籍由宋筠继承,而大量法书字画由宋韦金继承。研究宋韦金《授砚斋鉴藏录》,可上溯宋荦在世时之私家收藏概况。

    跋者简介:陆润吾[现代],河南商丘人,原是商丘宋氏至亲,因受宋家影响,深爱文物。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从事买卖古字画,兼营古玩。

    张廷玉(1672~1755)、钱陈群(1686~1774)、汪应铨[清]信札册

    纸本册页(三十二页)

    13.5×12.5cm×2512.5×12cm×413×11cm×3

    说明:汪应铨为康熙五十七年(1718)状元。

    钱陈群信札为邵基夫人王氏上款。邵基曾孙邵桓旧藏,张荐秶、张葆穗旧藏并题跋,流传有序。

    邵基(1693~1743),字学址,号思蓼,鄞县(今浙江鄞州区)人。幼年承父教。康熙五十九年(1720)乡试第一,次年成进士,选入庶常。雍正三年(1725)授编修,再改御史。乾隆元年(1736),巡抚江苏。乾隆八年(1743)卒于任上。子邵铎,官至礼部右侍郎。孙邵洪。曾孙邵桓,官户部员外郎。故题跋中提及“桓家藏故物也”。

    本拍品包括张廷玉信札二通九页,钱陈群信札二通七页,汪应铨信札四通十七页。

    张廷玉札提及入闱和“三月山陵大礼”之事,可知此年应为乾隆二年丁巳(1737),三月二日,世宗宪皇帝孝敬宪皇后梓宫安奉地宫,敦肃皇贵妃附葬,上亲送至地宫,命平郡王、鄂尔泰、张廷玉随入。三月五日奉安太庙。三月六日,奉命为恩科会试主考官,即日入闱,锁闱一月。入闱此事在《乾隆起居注》中亦有记载。《张廷玉年谱》中也记载有“七月十六日,大学士张廷玉带领考取博学鸿词万松龄、朱荃、洪世泽、张汉试卷进呈并带领引见”,信札时间刚好为七月十七日,为入闱结束后一日,时间相合。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年(1736)张廷玉与邵基同为皇子师傅,同年博学鸿词科考试,张廷玉与邵基同任阅卷。

    另有提及邵老年长嫂太夫人,或即为邵基(思蓼)夫人王氏,信中也提及到金秦二门生,另有金状元应为乾隆七年壬戌科状元金甡。金甡为杭州人,或为邵基门生。信中提及乾隆六年邵家仆人来京朝贡,在京时段内生活清苦,钱陈群与卢道台(卢见曾)并与邵基门生金、秦二人商议先凑盘费让仆人回邵府,第二年春天禀报王氏所凑齐钱两共计二百两,希望金状元回乡转交给令郎邵铎。

    跋者简介:1.邵桓[清],邵基曾孙,浙江四明(今宁波)人,官户部员外郎。

    2. 张荐秶[清],字子洁,号小余,润城村人。张敦仁长子,嘉庆丙子(1816年)举人。初授海丰知县,有政绩,后任山东长山知县。

    3. 张葆穗[清],字子实,一字仲实,又字实父,号筠生,又号敬梅庵主,润城村人。张敦仁次子,嘉庆己卯(1819年)举人,初授甘肃伏羌县知县,善抚民,后任福建福羌知县。

    曾国藩(1811~1872)致李鸿章有关太平天国的重要长信

    纸本镜片(三帧六页)

    22.5×12.5cm×6

    著录:1.《曾国藩全集 书信 1》P3641-3642,(清)曾国藩著,殷绍基等整理,岳麓书社,1990年。

    2.《曾国藩全集 25 书信 5》P3641-3642,(清)曾国藩著,岳麓书社,1992年。

    3.《足本曾文正公全集 4》P2432-2433,(清)李翰章编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

    4.《曾国藩全集 第10册 书札 下》P5927-5928,《曾国藩全集》整理编校小组编校编,辽宁民族出版社,1997年。

    5.《湖湘文库 曾国藩全集 26》P499-500,(清)曾国藩撰,岳麓书社,2011年。

    说明:李鸿章上款。

    此为曾国藩有关联合李鸿章、左宗棠镇压太平天国的重要长信一通五页,及有关沪上代购袍褂缎料的信札一通一页,谈及江浙皖赣军事形势、宁绍关厘、湘军后援及战略情形,并及曾国荃(舍沅弟)、刘典(克庵)、王文瑞(铃峰)、刘长佑(荫渠)、邓瑶(伯昭)、江忠浚(达川)等湘军重要将领。

    曾国藩与李鸿章同为晚清“四大名臣”,是晚清政府最为倚重的两个汉人,先后在同光两朝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曾、李二人分别建立并统帅的湘军、淮军,亦成为清末北洋新军拥兵自重、民国军阀割据现象的渊薮,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代历史的进程。此信正是两代肱骨之臣对于彼时撼动清朝统治根基的太平天国问题的信札,意义深远,弥足珍贵。见载于各个版本的《曾国藩全集》。

    长信作于同治二年三月十七日(1863年5月4日),值太平天国覆灭前一年,洪秀全政权极力反扑,令李秀成率部“进北救南”,企图取道江北西入湖北,迫使围都湘军回救。而此前李鸿章已从曾国藩门下出幕,并在后者的襄助下于1861年建成淮军,进占上海,成为湘军抗御太平军的重要倚靠。曾国藩此时则贯以“以围攻金陵属之国荃,而以浙事属左宗棠,苏事属李鸿章”的“剿发”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三月廿三日信未见著作,亦无上款,然检《李鸿章全集》有同治二年四月初四日李覆曾一函,信首有“二十七日奉二十三日手谕”语,信末云“属买袍褂料各件,已饬内银钱所委员照单代购”,又《曾国藩全集》有同治二年三月廿三日一函,信中并无 “属买袍褂”事,可知此信即为曾国藩三月廿三日信中散佚部分,可补史阙。

    信中所及“南北两岸同时吃紧”,指太平军西进湖北时对皖南、赣北等地造成的军事威胁。曾国藩于咸丰十一年(1861)奉旨督办苏、皖、浙、赣四省军务,次年又升任两江总督、协办大学士,其间长驻安徽,而李又系出合肥,故信中有“鄙人住皖年余,吏治毫无起色,良以为愧”之语。

    此外,对于占据十里洋场富庶之地的李鸿章,在得其军事协助之外,曾国藩又委其以募集兵费之任。信中,曾详述“饷项十分支绌”情形,尔后提出“派员至沪劝捐,专劝苏、皖、江西三省之寓沪者”的构想。查《曾国藩全集》,是年四月十六日,即此信写作后次月,曾覆李函中有“惠协六万金,恰济急需”语,可见李在收信后确有为曾筹措军费之行动。

    所及霆军,是晚清湘军主力部队之一,由湘军名将鲍超于咸丰六年(1856)创建。霆军自创立伊始,便在鲍超的带领下东征西讨,参与了清廷许多重大军事行动,成为当时朝廷依仗的精锐部队之一。

    白齐文(Henry Andrea Burgevine),亦作白聚文,美国军人。1860年与华尔组织洋枪队镇压太平军,任副领队。1862年华尔被击毙后,白任常胜军领队。信中谓“白齐文乃复有还统常胜军之请”,指此前白因索饷被李鸿章撤职事。白后投太平军,旋出走日本。

    上款简介:李鸿章(1823~1901),字子黻,一字渐甫,号少荃、仪叟,安徽合肥人。道光二十七年进士,授编修。累官两江、湖广、两粤、直隶各地督抚,北洋大臣、太子太傅、大学士。工书法,奏章与恩师曾国藩有双璧之誉,为近代洋务运动实际领导人之一。

    张之洞(1837~1909)致丁宝桢有关川省吏治及杨锐的重要长信

    纸本画心(十一帧)

    1877年10月21日作

    21.5×11cm×11

    说明:丁宝桢上款。李芳远旧藏。

    此通信札为已知市场中最长篇幅的张之洞信札,未见出版。

    使用张之洞专用广雅堂自制蜀笺六寸簿书就。信封上有张之洞双款,丁宝桢收信之批注,且原始状态保存至今,十分完美。

    丁宝桢与张之洞同为晚清“中兴名臣”,曾诛杀慈禧心腹太监安德海,闻名于时。卒后清廷追赠其太子太保衔,谥文诚,特准予山东、四川、贵州建祠。丁在川、贵、鲁三省享有盛誉,并留下“宫保鸡丁”等美谈。

    内容围绕四川吏治及尊经书院,论及光绪年间四川官场积弊、尊经书院院务及著作刻行等内容而作,涉及曾国藩(文正)、郭嵩焘(筠公)、祁隽藻(文端)、吴棠(仲公)、薛焕(觐堂)、杨锐、唐炯(鄂生)、刘蓉(霞公)、王闿运(壬秋)、王轩(霞举)、张文虎(啸山)、李榕(申甫)、钟元烝(子勤)、钱保塘(铁江)等。对于清末四川吏治情形、张之洞翰林时期的交谊甚或是政治投资、丁宝桢的四川改革等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信中,张之洞述及“还都数月,始得定居,词曹无事”,查《张之洞年谱长编》,光绪三年(1877)二月,张“入都复命,寓永光寺中街”,五月,充翰林院(别称词曹)教习庶吉士,可知此信即作于是年。

    写信时,丁宝桢到任四川总督仅数月,对于川省吏治问题应有初步考察。而彼时张之洞甫卸学政之职,三年在蜀,清望在外,身居京师,又在四川官场利害之外,故而得到丁氏垂询。至于所询“蜀中官吏贤否”,当有请张举贤之深意。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入值翰林院的张之洞,正处其宦海生涯夤缘攀升的关键时期。查检史料可知,张之洞自跻身翰林,即有意在京广结宦要,其间曾设法为翁同龢罗致书画,为潘祖荫物色金石拓片,又经族兄引荐结识李鸿藻。张氏此后数年加官跳级、实现官场速化,与这些京中枢堂的辅翼不无关系。人情练达的张之洞,面对骨鲠名臣、封疆大吏丁宝桢的垂问,以三年在川目击身经之积弊别纸条陈,秉笔直书,末了附以“此二纸祈付丙”一语,则无形之中又拉近了两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值得一提的是,张氏信中罗列十五条凡涉冗员、贪污、僭侈、冤狱、陋俗、勒索、夫马,几皆成为丁氏此后在四川大刀阔斧的改革重点。

    此外,对于尊经书院主讲久虚事,张之洞举老名士三人,又谓“壬秋最便,精力有余”。查丁宝桢川督到任后,曾先后封发五函极力延请王闿运入蜀主持尊经书院,王氏终于光绪四年(1878)来蜀出任尊经书院山长,并在此主持书院至光绪十二年(1886)。丁对王频烦俯身折柬,极力延揽,或与张之洞信中建言有关。

    所及“杨锐等五人”,当指杨锐、廖廷登、张祥龄、彭毓嵩、毛瀚丰,五人皆时文诗赋兼工,其时皆在尊经书院。张之洞在致继任四川学使谭宗浚函中称“此五人未能深造,尚有志耳,实蜀士一时之美。……冀其他日必有成就”。信中张氏提及其令杨锐总司《輶轩语》《书目答问》重刻事宜。

    另,《輶轩语》《书目答问》二书,系张在四川学政任内完成的两本教育著作,前者纵论为学宗旨与方法,后者举实例示学者以读书门径,其影响甚至远及梁启超、陈垣、顾颉刚、鲁迅等一大批近代学人。

    《尊经书院记》是光绪二年(1876)张之洞为尊经书院诸生所作,以问答形式阐释“建置书院之本义与学术教条之大端”共十八条。张氏去任后,该文由尊经书院范溶以楷书书就,摹勒上石。有拓本存世。

    上款简介:丁宝桢(1820~1886),字稚璜,贵州平远人。咸丰三年(1853)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官至四川总督,为洋务运动重要成员。身后朝廷追赠太子太保,谥号“文诚”,入祀贤良祠。

    鉴藏者简介:李芳远(1924~1981),福建永春人。别号空照、离离斋主、晴翠山民,室名大方广室。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幼年随弘一大师习古诗、小学、书法、篆刻、绘画及佛典。1943年入私立福建学院,获法学士学位。1947年任厦门鼓浪店中山图书馆馆长。出版有《六朝辞赋选注》《韩偓全集笺注》《香奁集研究》等。著有《弘一大师年谱》《华严浅说》《大方广室诗存·文存》等。

    李鸿章(1823~1901)致孙观信札卷

    纸本手卷 1873年作 98×23cm

    说明:孙观上款。

    根据信中对于津、静、安、雄的说明以及“天津陈家沟至北塘广浚门引河为第一要工”和“省垣粥厂”的描述,可知信札时间为同治十二年(1873),涉及同治十二年水灾之事。故信中提到将部分“廉干耐劳之员”分往直隶各地,也提及开浚运河以疏通水患。并提防此时的偷漏税行为。此时也不应与粤工华工产生麻烦,并将向英美诸国费唇舌之事交给曹德森代理。另有信札提及整顿粥厂并提早放粮以赈济灾民,也提到冠卿(叶伯英)和纯如(熊育钖)。另有提到周家楣进京,或涉及日本代表团副岛种臣一行人来华交换1871年修订的《中日修好条规》一事,并意欲侵吞琉球、中国台湾。也提及杜受成上任邯郸县令一事。

    上款简介:孙观(?~1889),字国宾,号省斋,安徽舒城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丁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同治八年(1869年)任广东按察使,次年署广东布政使。同治十年(1871年)任直隶布政使。光绪十五年(1889年)卒。

    左宗棠(1812~1885)致张曜孙长信

    纸本镜片(三帧六页) 22.5×12cm×6

    说明:张曜孙上款。

    本拍品为左宗棠至张曜孙信札一通六页。信中提及曾国藩(涤老)、李次青(次青)、容增祥(元圃)、左孝威(大儿)、胡林翼(咏芝)、张纶英(婉紃)等。

    此为有关左宗棠、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等“宿松之会”之重要信札,此会关乎左宗棠政治军事生涯,尤为重要。本信写于“宿松之会”后,又因信中“舆马西还”“俟归后心境稍宁”知,本信写于咸丰十年(1860)四月十八日之后,时左宗棠辞别曾国藩宿松大营回湖南途中,极为珍贵。

    促成“宿松之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樊燮事件”。左宗棠因“樊燮事件”,被迫辞去湖南幕府,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几经辗转,投入曾国藩宿松大营。本信写于此历史背景之下,故云“心绪恶劣”,难吐情愫。咸丰九年(1859),时左宗棠入湘幕的第六年,因“樊燮事件”,年底,被迫辞去湖南幕府。咸丰十年(1860)正月,左宗棠从长沙启程,赴京参加会试,“特欲藉会试一游京师,脱离此席”,去掉“频年怫郁之隐”。三月,抵湖北襄阳时收到胡林翼密函,得知鄂帅(胡广总督官文)正在京师对其进行蓄意陷害,并建议其入曾国藩大营。思虑再三,左宗棠决定先后赴英山、宿松拜访胡林翼与曾国藩。闰三月,左宗棠到达胡林翼英山大营,恰逢张曜孙来访,感叹“颓然老矣”。闰三月廿六日,到达曾国藩安徽宿松大营。四月初十,胡林翼抵达宿松大营。四月十八日,因之前收到长子左孝威病重的消息,会谈结束后便立刻启程回湘。左宗棠在宿松大营留宿20余天,于时,李续宜、李鸿章、李次青、曾国荃、胡林翼等相继抵达,左宗棠与他们共同谈论天下大势,故云“旧友重聚,乐固不减英山”。此次会谈,史称“宿松之会”,是胡林翼、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唯一的一次聚会,亦是左宗棠一生中极为重要的转折点,大家在此为左宗棠日后进退出路献计献策,意义非凡。此次事件后,左宗棠因祸得福,得咸丰帝重用。咸丰十年(1860)五月初八,时左宗棠反乡后不久,咸丰帝谕令左宗棠以四品京堂候补,随同曾国藩帮办军务。随后,左宗棠便在湖南募勇六千人并成立“楚军”。十月二十日,率部援浙,取得胜利,后补授浙江巡抚。

    信中“金陵复作败局”是指的是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再次攻破江南大营之事,此为太平天国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亦是“宿松之会”会谈的另一重要事宜。咸丰十年(1860)二月,杭州失陷,浙江巡抚罗遵殿殉国,此事是促成“宿松之会”的另一重要因素,亦是导致江南大营崩溃的一个重要原因。闰三月十六日,太平军二次攻破江南大营,再解金陵之围。钦差大臣和春、帮办张国梁率残部逃至丹阳,两江总督何桂清拒绝援救。后太平军乘胜追击,连克丹阳、常州、苏州、无锡等地,清军节节败退。四月初,江南大营全数溃败的消息传到宿松,形势顿时紧张,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连夜商谈东南局势与湘军去向等事宜。最后,大家得出结论是要同心协力,共同勉力支撑,“四月之际,胡润帅、左季高俱来宿松,与国藩及次青、筱泉、少荃诸人畅谈累日,咸以为大局日坏,吾辈不可不竭力支持,做一分算一分,在一日撑一日,庶冀挽回于万一”。

    左宗棠与张曜孙相识几十余年,然二人往来书信并不多见,更显本信之珍。信中,左宗棠将其前往宿松经历以及对金陵败局战况的态度悉数相告。因为老友间通信,故言语间满是关切,亦不掩自身郁郁颓然之状。张曜孙继承家学,精通医理,故信中云“捡兄前方服十数帖,仍瘳”。张纶英为张曜孙三姐,著有《绿槐书屋集》,其魏碑甚工,日本、高丽使者皆购之以归。左宗棠对其书法艺术评价颇高,故信中亦求其径二寸真书,欲携归湘中,一洗南方俗书之陋。

    上款简介:张曜孙(1807~1863),字仲远,号升甫,晚号复生,江苏武进人。张惠言之侄。以名孝廉服官楚北,精医理,著《产孕集》两卷。道光二十三年(1843)举人,官湖候补道。工诗善画,又广于交游,著有《谨言慎好之居诗集》。

    陈鸿寿(1768~1822)致印人黄埙长信

    纸本册页(五页) 24×12.5cm×5

    说明:黄埙上款。

    本信提及曾为陈鸿寿请署溧阳知县的时任江苏巡抚章煦(1745~1824,号桐门)新授刑部侍郎一事,查《清史》推知时值嘉庆十七年(1812)春,距寿叙任溧阳县宰不过经年。在信中,陈鸿寿向友人黄埙倾吐其正为溧阳积年欠负,而催科亦受阻的忧扰,并为自己因政务疲繁而疏于酬和友人一事致歉。

    作宰溧阳时期,陈鸿寿强直勇干,治绩卓著。友人郭麐(1767~1831)赞其“吏事精敏。溧阳岁饥,振贫劝分,民不莩死,治行为一时冠。以催科事迕上官,强直不屈,卒纾民于艰,众咸指目,以为强项吏。”(《陈曼生墓志铭》)陈氏虽存恤于民,以催科事迕上官而博得“强吏”之名,然其艰难借筹、自垫赋税的宦味酸楚,也于本信中淋漓尽现。

    上款简介:黄埙[清·乾隆],字振武,号丙塘,一作西塘。安徽歙县人,占籍杭州。工大小篆、八分书,擅刻印,亦善画墨菊兰竹。

    吴大澂(1835~1902)篆书李太淑人六秩寿叙

    洒金纸本册页(一百一十二页) 1886年

    27×18cm×112

    说明:本拍品为1886年吴大澂为同乡挚友顾肇熙之母李太淑人书《六秩寿叙》册,由刑部郎中许玉瑑亲撰,近一千五百字。另有来访祝寿者如汪鸣銮、彭銮、冯镜仁、孔庆辅等,共计42人。

    本册作于吴大澂篆书最成熟、最典型时期,小篆中杂以古籀,两体完美融合,字字圆润,平正中蕴奇逸,凝重简练,古雅浑穆。文中以六个“不可及”讲述了李太淑人的一生,文辞真挚深切,读之动容。从“上奉偏亲,下抚弱息”,到时局变动、处处坚忍,再到“淬厉先鞭,开拓远志”,充分展现了李太淑人身为人母的坚强与智慧,亦表现出顾氏家族在时代浪潮中的沉浮。本册不仅是吴大澂、许玉瑑、顾肇熙三人友谊之见证,亦是研究顾肇熙(皞民)、顾肇新(康民)兄弟及其家族生活轨迹的罕见材料。

    是册作于1886年,时吴大澂以清廷首席代表身份重勘中俄边界。其与沙俄代表据理力争,收回了被沙俄非法霸占的吉林黑顶子百余里的领土,纠正了“土”字界牌,并争得了中国船只在图们江口的航行权,为国家和人民立下了不朽功勋。

    吴大澂此次成功的谈判,离不开顾肇熙对吉林的有效治理。吴大澂与顾肇熙不仅为同乡,亦为同僚。光绪六年(1880),顾肇熙经李鸿章保举,以直隶候补道员的身份,随吴大澂一同赴吉林,办理防务。光绪八年(1882),顾肇熙经吉林将军铭安奏荐,升任吉林分训道,兼理崇文书院。光绪十一年(1885),任陕西凤邠盐法道。顾肇熙在吉林任职时,对当地的教育、军队、边防、实业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贡献。本册写于此历史背景下,意义非同。

    顾氏为吴中望族,书香官宦世家。自汉迄元,代有名人膴仕,至明清时期,人文蔚起。顾肇熙是著名藏书家顾沅的后辈,家学渊源深厚。从本次贺寿名单中亦可看出其家族在苏州极有影响力,往来之客皆为名士,名重一时。

    吴大澂(1835~1902)篆书七言巨联

    纸本对联 1885年作

    358×57cm×2

    说明:朱溍上款。朱溍、吴湖帆、钱大钧等旧藏。吴湖帆二次题跋,钱大钧题签。

    此巨联单条超过三米半,全联将近四十平尺,为已知市场中最大的吴大澂对联。

    上款简介:朱溍(1859~?),字子涵,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朱学勤次子,藏书家。曾官顺天府治中、江苏后补道员等。

    跋者简介:吴湖帆(1894~1968),名万、倩,字东庄,号倩庵、丑簃,江苏苏州人。为西泠印社社员,其梅景书屋培养了王季迁、陆抑非、徐邦达等书画名人。收藏甚丰,精鉴别、填词。山水宗“四王”、董其昌,上溯宋元各家,以雅腴灵秀享誉画坛,为海上重要名家,亦为海上“三吴一冯”之一。

    题签者简介:钱大钧(1893~1982),字慕尹,江苏吴县(今苏州)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24年任黄埔军校总教官,参谋处长,国民革命军第1师师长。历任上海市长兼淞沪警备总司令、军政部政务次长。1949年后去台。

    何绍基(1799~1873)为郭凤梁作行书四言联

    纸本对联 65.5×18cm×2

    说明:郭凤梁上款。吴云、杜文澜题跋。

    上款简介:郭凤梁(?~1854前),字季虎,号沙阳,长洲(今江苏苏州)人。郭凤冈弟。监生。布政司理问衔。游幕湖北汉阳,与赵德辙、杜文澜三人订金石交。工书,飞白、隶草,名冠一时。求书者日不暇给,腕底敏捷,数十幅立就。有《碧云仙馆诗稿》。

    跋者简介:1. 吴云(1811~1883),字少青,一作少甫,号平斋,晚号退楼,又号愉庭,斋号二罍轩、听枫山馆、二百兰亭斋等,浙江湖州人。举人,官镇江、苏州知府,笃学考古,曾藏《兰亭序》二百种,齐侯罍二。善书能印,为清代金石家、鉴赏家。

    2. 杜文澜(1815~1881),字小舫,号憩园,室名曼陀罗华阁,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署两淮盐运使。曾国藩重其才,工词。

    文征明(1470~1559)临王维《辋川图》卷

    设色纸本手卷 1554年作

    画心:905×30cm题跋:30.5×22cm

    出版 :1. 《中外园林史》P12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年。

    著录 :2. 《壮陶阁书画录》卷九,中华书局,民国二十六年(1937)。(见于《壮陶阁书画录》 P323-324,学苑出版社,2006年;《历代书画录续编》第八册P112-118,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

    3. 《文征明书画简表》P142,人民美术出版社,1985年。

    4. 《中国书法家全集·文征明》P211,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5. 《明四大家研究与艺术鉴赏:文征明》P199,河北教育出版社,2011年。

    说明:杨清磬题跋。毛志讱鉴藏。

    本卷卷首右下鉴藏印印文全文为“古鄞毛志讱收藏金石书画印”,此印乃1934年王福厂为毛志讱所刻。同年,毛志讱工作于泰利证券号,并为杜月笙发起的恒社社员之一。

    王维于天宝三载营辋川别业之初,和其忘年交裴迪各为二十景赋诗二十首,结为《辋川集》。文征明将二十景之诗依次录于卷上,每段王维诗在前,裴迪诗在后。

    本卷画面起于孟城坳、终于椒园,凡20景皆全。每一景上行草书摩诘绝句并裴迪所和,卷末由自题名款:“嘉靖甲寅春二月既望,征明摹王摩诘辋川别业图并录其题”,并钤“玉兰堂(朱)、文征明印(白)”,嘉靖甲寅即嘉靖33年(1554),时年文征明85岁。此时的文征明,无论是在道德文章,还是在笔墨艺术上都已经臻如化境。此卷的画面风格,显然反映了以他为代表的成熟吴派山水的特色。

    鉴藏者简介:毛志讱[近现代],浙江鄞县人(浙江省宁波市)。恒社社员。富古代书画及刻本收藏。1934年王福厂为其刻“古鄞毛志讱收藏金石书画印”。

    跋者简介:杨清磬(1895~1957),又名凉安。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19年与江小鹣、丁悚、刘雅农、张辰伯等发起成立天马会,主张中西绘画结合,致力倡导新美术,为我国早期漫画家之一。1947年任上海市美术馆筹备处征集委员会委员。1956年上海中国画院筹备时应聘为画师。

    费丹旭(1802~1850)画 凌泰封(1783~1856)、徐起渭(1774~1854)等跋为吴凤楼画望瀛小像

    设色纸本镜片 1842年作

    画心:62×51cm题跋:25.5×10.5cm×221.5×10.5cm29×10.5cm

    说明:吴凤楼上款。凌泰封、陈述祖、徐起渭、徐之铭、吴凤楼题跋。

    上款简介:吴凤楼[清],字景尧,号节庵,浙江山阴人。诸生。工诗书,有《小檀栾山馆诗草》等。

    跋者简介:1. 凌泰封(1783~1856),字瑞臻,号东园,安徽定远人。幼时聪颖,九岁能诗,十四岁入郡庠,督学汪文端奇其才拨取优贡。嘉庆九年(1804)举人。嘉庆二十二年(1817)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官至浙江湖州知府。工诗书,有《东园诗抄》。

    2. 陈述祖[清],字云门,生卒年不详,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其先世平吴三桂袭子爵。以荫官福建建宁镇总兵。喜书,擅画,工诗,尤爱画兰,有《秋雨梦松舫诗稿》。

    3. 徐起渭(1774~1854),字侣樵,贵州开泰人。嘉庆五年(1800)贡生。工诗书。历署任浙江武义、归安、永嘉、金华、余姚、乌程、桐庐、秀水等县知县。北京图书馆藏有《徐侣樵先生年谱》。

    4. 徐之铭(1807~1864),字警堂,号新斋,贵州开泰人。道光十六年(1836)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八年(1838)授编修。官至云南巡抚、署云贵总督。咸丰年间,曾会同四川官军夹击滇川边境义军。

    钱伯垧(1738~1812)书,陈奂(1786~1863)、王敬之(1778~1855)等跋 荆南吟十首

    说明:陈奂、王敬之、钱恩棨题跋。王敬之为朴学大师王念孙之子,王引之弟。

    另,与钱恩棨同观者有:

    蔡兆槐,清末江苏崇明(今属上海市)人,字植三。咸丰三年(1853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协修,户部山东司主事。后考补军机章京,升户部贵州司员外郎,转郎中,任陕西榆林知府,捐助书院膏火,抗拒回民起义军。曾署凤翔知府,复为榆林知府。告归主讲瀛洲书院。

    汪承庆(1827~1890),字馨士,一字稚泉,江苏镇洋(今太仓)人。咸丰二年(1852)副贡,授国子监博士。诗宗李杜,词法姜张。曾随同父、叔编录《娄东词派》、《平阳词草》,词学益进,著有《兰笑词》等,其子整理其词为《墨寿阁词钞》《续钞》卷。

    蒋铭勋(1832~1894),字亦谢,江苏人。同治元年(1862)入李鸿章幕。内治军书,外筹粮饷,积功得湖北候补知府。后以道员补用,加二品衔。光绪元年(1875)赴云南参与办理马嘉理案。五年(1879)补湖北荆州知府。九年(1883)督办四川盐务局。十五年(1889)应聘总办四川洋务。逝世后特赠内阁学士衔。著有《鸥波舫诗抄》八卷。

    跋者简介:1. 陈奂(1786~1863),一作陈焕,字硕甫,号师竹,晚自号南园老人,江苏长州(今苏州)人。清代经学家、藏书家。咸丰元年,举孝廉方正。先后师事江沅、段玉裁,又曾问学高邮王念孙、王引之学,与闻经学家法。毕生殚精竭虑,专攻经学,于《毛诗》用力最勤。著有《毛诗传疏》、《毛诗传义类》、《公羊逸礼考征》等,另有《三百堂文集》。

    2. 王敬之(1778~1855),字仲恪,改字宽甫,江苏高邮(今扬州市)人。清乾嘉朴学大师王念孙子,王引之弟。清贡生。官户部主事。出身学术世家,顾独好倚声。宗尚南宋,尤嗜姜夔,至以其警句名己之词集。所为词疏中能密,情思浓挚,感触深沉,出同时浙派词人之上。亦工诗文,有《小言集》《宜略识字斋杂著》《三十六湖渔唱》等。

    3. 钱恩棨[清],生卒年不详,字芝门,江苏太仓(今苏州市)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拔贡,官知府。工书法,出入诸名家,为李鸿章所赏,奏保湖北候补道。著有《紫芳心馆词钞》《太仓三家词》《茧云词》等。

    梁巘(1710~1788后)行书临云麾将军碑卷

    纸本手卷 1778年作

    442×31cm

    说明:苏州文物商店旧藏。存原装裱。

    本作缘起为熙亭获得一定窑小瓶,定窑瓷器历来为文人所重,是否为白瓷我们不得而知,是否刻花和印花也不得而知。能用梁巘最为擅长之李北海来交换,此定窑小瓶定为不俗。因为梁巘看中此瓶,于是熙亭就割爱赠与梁巘。后梁巘临李北海云麾将军碑一通用以酬谢熙亭。

    此时乾嘉学派的逐渐兴起,“崇古”“摹古”风气盛行,对于或为古早珍贵文物的定窑,梁巘必甚为喜爱和珍惜。梁巘作为当时有名的书法家和文人,对于古早珍贵瓷器的喜爱,是为一证。

    文彭(1498~1573)草书五言诗

    纸本 扇页 48×15cm

    王衡(1562~1609)行书寒山寺诗

    泥金纸本扇页 47.5×15cm

    说明:王衡为王时敏之父。姚虞琴旧藏并题跋。

    鉴藏者简介:姚虞琴(1867~1961),名景瀛,字虞琴,晚年以字行,又字渔吟,浙江余杭人,寄寓上海。擅书法、诗文、鉴赏。尤擅兰竹,取法明人。为中国画院画师、中国美协上海分会会员、上海文史馆馆员,以画兰名驰江南。

    侯峒曾(1591~1645)行书七言诗

    泥金纸本扇页

    51.5×16.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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