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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另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静静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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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唐山市打人事件终于要完美收官! 廊坊市官方通报了唐山市烧烤摊打人事件调研进度,陈某志等7人起诉 2人免诉。从而看得出,天网恢恢,从恶如崩!不是不报,时机未到,公平正义也许会晚到但不会缺席!
此外,产生黑势力的部门和黑恶势力,有28名被告人被公诉案件。四名被害女士在其中2人伤情比较轻,并没有住院治疗,此外两个人6月10日起一直在普通病房住院治疗,7月1日康复出院。
在网上传的性侵犯与被汽车辗压等消息,传言讲得有鼻子有眼,又被证明不实信息,没网传汽车辗压,损害等想象事情。与此同时陈某志机构被定性为为非作恶,仗势欺人的黑恶势力机构。
有网友称,恶人终会受到惩罚!此事情性质恶劣!社会效应极为比较严重!务必重判,春风吹又生,春风吹又生,不能给她们留有再次燃烧的好机会!己经定性为恶势力,这一定罪量刑绝不会轻,陈某志八九不离十下半辈子就交代在里了。
有些人称,听到这信息,情绪一下子就越来越舒适了。相信法律,肇事人性质恶劣,对社会管理导致巨大危害,务必惩处才可以罪有应得。还应当追究责任在网上谣传制作者,严厉打击为了能吸粉制造谣言主播!务必维护保养法制的权威性和自尊!果断惩处违法犯罪活动!相信法治的阳光终将点亮大江南北!
这件事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关注着被打女生的现象,关注着行凶者怎样处理,对社会导致了不良影响!在其中有一个奇怪的地方,便是受害者依然没有出去发音,导致了大众的猜忌。即使再破相,也应当让关注她的人掌握真相吧?是怎么回事见不着她人呢?这案子导致了全国各地关注,也应当容许受害者在恰当情况下出去发音,来消除大家的质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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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今天的好消息,莫过于看到了唐山打人案中的陈某志等多人被起诉,同时陈某志等人背后的“保护伞”也一并挖出,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查,自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等地涉嫌用暴力、威胁的手段,进行斗殴、故意伤害他人、非法拘禁他人、开赌场、抢劫等等各种犯罪活动。
涉及刑事犯罪11起,故意伤害行政违法4起。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他们背后的保护伞有唐山市路北分局的局长马爱军,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等8名公职人员。初步查出他们违纪违法,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对此将严肃处理。
天网恢恢疎而不漏,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我们有句老话,叫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当罪恶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受到惩罚,而且这种惩罚还是加重的。
对于地方上的黑暗势力,涉黑团伙,地痞流氓等,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另外执法队伍要清廉,莫要因一时利益,毁了自己清白。
善恶终有报,莫做亏心事。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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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
为何将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8人定性为恶势力组织?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该恶势力组织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实施刑事犯罪案件11起、行政违法案件多起,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但其组织较为松散。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将陈某志等8人认定为恶势力组织。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韩璐莹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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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610恶性打人案件,终于有了最新消息,河北省同时发出两份通报:
8月2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情况的通报。通报说,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四名被害女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说,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图片摘自网络)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还说,除610恶性打人事件外,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同一天,中共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看来,唐山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恐怕谁也没想到,610恶性打人案件,竟然会被顺藤摸瓜,查出11起刑事犯罪,4起行政违法,涉及28名被告人,15把保护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此也可以知道,陈某志涉恶案可能的严重程度。
那么,法律是如何界定恶势力组织的呢?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鉴于这个案件的特殊性,我提出六个建议:
第一:确保以审判为中心。即事实证据调查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的查明认定在法庭,诉辩意见的发表辩论在法庭,定罪量刑的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第二:确保陈某志等人的充分辩护权。且莫在审判程序上出现问题,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起到更好的普法作用,无论被告人说的是人话、鬼话、畜生话,都要允许他们充分说话。只是,针对这些话,公诉方、四名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法庭需要通过质证,去伪存真。
第三:确保法庭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无论舆情多么汹涌,法院审判时依然要坚持无罪推定、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基本法治原则,非法证据该排除的也一定要排除,千万不可被舆情左右,不可形成舆论审判。
第四:确保公开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人民群众代表在法庭旁听。
第五:确保庭审直播。让全国所有关心此案的人,都能见证审理过程。
第六:确保陈某志等被告人辩护律师的人身安全,不能任由舆论违背法治原则恶意攻击,能用家属委托的律师,就不必非得让法律援助律师占坑。
如果这六个确保能够扎扎实实做到,那么,唐山610恶性打人案就可能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老百姓借此被普了法,安全感和幸福感也借此有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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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
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
为何将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8人定性为恶势力组织?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该恶势力组织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实施刑事犯罪案件11起、行政违法案件多起,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但其组织较为松散。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将陈某志等8人认定为恶势力组织。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韩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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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严肃查处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细节披露
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另据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鲁珺 实习编辑:高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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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
随着唐山烧烤店打人施暴案件的逐渐发酵,
渐渐地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驴越跑越快,
越跑越远,越跑越离谱,越跑越没有边际,
打人施暴者陈某志的女儿遭网暴,
打人施暴者陈某志的家人遭骚扰,
打人施暴者者主犯陈某志的信息,
被逐一地扒了出来,
包括家庭出身、电话号码、公司地址等信息。
据陈某志的妻子称:
她的女儿遭到了网友铺天盖地的网暴,
而同时在学校也被其他的同学指指点点,
有不少孩子的家长都让孩子远离她,
说她爸爸暴力犯罪要坐牢。
网暴:
唐山打人案事发地烧烤店,
倒霉的烧烤店也无辜被牵连,
老板的电话被打爆,
店面的门口有人送来了花圈,
更有甚者大白天对着烧烤店门口小便。
烧烤店也是受害者,
自从唐山烧烤店打人施暴案发生以来,
紧闭店门无法正常营业,
这边还要遭受无边无际的网暴,
心里别提有多苦,
要多苦有多苦,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家人:
唐山烧烤店打人施暴者陈某志的岳母,
发出了心底的呐喊:
“我们是老实人,经不起这个。”
请问“这个”是什么?
答:“这个”就是网暴。
网暴就像漫过河堤的大洪水,
浩浩荡荡无边无际喷涌而来。
何解?
陈继志妻子、大哥、岳母均发声,
停止网暴,
事件现在牵连到还在读书的女儿了,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排挤。
怎么办?
网暴者说:
“让他的家人看看这恶魔打人的视频。”
陈某志哥哥录视频道歉:
“希望事情能够得到和解,
如果50万不行,那就100万!”
亲哥:
不怕有神一样的父母,
就怕有一个有钱的哥哥。
就在网暴的风口浪尖上,
陈某志的亲哥哥来了:
他带着五十万也好,
他带着一百万也罢,
钱是身外之物,
能买来安心、顺心、良心安慰,
能买来何解、轻判、也未可知。
给陈某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大神:
大神点评关于网暴的话题,
他是这么说的:
“这个事情不是歧视问题,
中国人讲究血缘关系。
有血缘关系自然就是一个荣辱共同体,
没法把他们当做个体剥离开对待。
当小孩父亲风光时,她也是受益者;
当小孩父亲被唾弃时,
她也会成为受伤者。
不管好与坏都是。”
如此说来:
网爆根本就无法制止了吗?
只能任意自由发挥了吗?
我百思不得其解。
株连:
古代有株连九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现在还是这样吗?
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
不行吗?
我很同情唐山烧烤事件主角的女儿被网曝,
她承受的伤害是心理上的;
我更心疼被打的女孩,
她承受的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痛苦;
我更厌恶的是无差别扩大化网暴,
对施暴打人者自有法律与道德处罚,
而网暴行为,
也应该被鄙视和谴责!
持枪:
我们手持着一把枪,
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无论如何不应该对施暴者的女儿进行网曝,
无论如何不应该对施暴者的家人进行网暴,
无论如何不应该对打人案烧烤店进行网暴,
如果我们端起枪进行无差别网暴攻击,
请问和施暴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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