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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大妈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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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未果后大哭
    作者:环球网
    发布时间:2022-08-2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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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都市频道】;

    【#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未果后大哭#:我要没捡到你到哪里去找!】8月28日,四川成都,大妈捡到手机后向失主索要600块钱,失主表示自己是个学生没有那么多钱,可以给她100块钱,大妈不满意和失主起了冲突。报警后,警察表示失主是否愿意给钱是人家的事情。最终,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大妈蹲在路边伤心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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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女子捡到手机后索要600元,得知失主只愿给100元怒怼:我要是没捡到,你哪去找
    作者: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9 20:59
    快照:

    8月29日,据四川广播电视台视频报道,8月28日,在四川成都,一位大妈捡到手机后,向失主索要600元,失主表示只愿意给100元,双方便争执了起来。

    视频显示,身穿白衣的大妈和失主吵起来,失主喊着“这一百块赏你了”。

    白衣大妈情绪激动,喊着“我要是没有捡到你哪去找”。

    现场路人表示“那个大妈想要600块钱,但是他们不想给”。

    随后失主报警处理,经过警察调解后,大妈最终分文未得,蹲下伤心痛哭。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四川广播电视台视“四川观察”】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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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一女学生手机丢失,被捡拾大妈索要600元,双方发生争执
    作者:生活在小溪旁的雄鹰
    发布时间:2022-08-30 08:58
    快照:

    近日,在四川成都一地铁站,一对年轻男女与一名大妈发生争执。据一名目击者介绍,年轻女生是一名学生,她的手机不小心丢失后被大妈捡到,女生返回寻找时,大妈欲向她索要600元作为归还报酬。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这才发生了口角。

    争执中,女学生哭了,大妈却在一旁大声质问:“我没捡到你到哪里去找?”不久后,附近执勤的警察与交警介入调解,但大妈依旧不依不饶。最终,大妈不得将手机还给女生,女生气愤之下还是扔了一百元给大妈,不过大妈没有接受。年轻男女离开后,大妈蹲地哭泣,好像受了极大的委屈一样。

    对此网友们也是纷纷热议:

    “要看是什么手机,如果是新款水果机要600不多,如果是千元机和话要600就过分了。”

    “全社会要大力弘扬素质教育和公德教育,利人利己,目前弥漫着拜金主义,害人害己。”

    “还是穷惹的祸!捡到别人东西,按理说要无偿归还,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但是很多人不懂。”

    捡到他人财物,归还时能不能索取报酬?这个问题在网络上有着不小的争议。但其实,法律上对此早有规定,捡到他人财物故意不还,或者以此要挟失主索要财物,属于不当得利或敲诈勒索,即便不构成敲诈勒索,也可以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大妈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当然了,如果捡拾者在保管或者运送的过程中,产生了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失主补偿,但是像这种情况,很明显不需要600元,无论是水果机还是千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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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失主只给100元,竟失望蹲地大哭
    作者:见度知法
    发布时间:2022-08-29 17:43
    快照:

    近日,在成都街头出现了这样一场闹剧,一位大妈因为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600元报酬无果,失主只愿意支付100元的报酬,后大妈与其吵闹,吵闹无果后竟蹲在马路边失声大哭。

    原来是手机失主年轻女生,因外出时不小心将手机遗失。不断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多次尝试之后一位大妈接通了电话。谁知,大妈立马表示规划手机可以。但是需要支付600元的好处费,她才会将手机归还。女生表示可以给予100元的好处费。大妈不答应,表示必须要600元的好处费,女生怕大妈不会归还,便答应了600元的好处费。

    双方来到约定地点之后,大妈将手机归还给女生之后。失主表示只能给100元的好处费,大妈一听便不乐意了,便上演了开头那一场的闹剧。双方情绪都十分的激动,争吵了起来,吸引了交警和值班民警介入调解。大妈表示到要不是我捡到这个手机,要不然你们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但是值班民警表示,这是别人的东西,别人不给你,你也不能去抢。大妈后看要钱无果,便伤心的蹲在马路边大哭了起来。

    对于此件事件,一在网上披露出来,便迅速引起了网友热议。但是对于此事件的看法众多网友也是想法各异。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领取遗物时,并没有确立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但是法律规定,如果失主在寻找是主动提出的酬劳,领取失物时应该主动给予拾得者,承诺的酬劳。如果没有给到相应的数额,拾得者可以根据相关证据将失主告上法院。

    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一开始女生就没有公开悬赏600元寻找手机,而是在在大妈捡到后,大妈要求其支付600元费用,这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敲诈勒索的性质。女生由于怕大妈将手机私自拿走,便答应支付600元的费用。但是,见面后拒绝支付也是其本人的权利,只是没有准守临时的承诺,并不会涉及违法行为。

    所以,于情于理这位大妈都闹的有点过分了,其实现在一部手机没有多少钱,但是其中的资料和联系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以后大家捡到了手机还是交给警方,及时找到失主归还。#2022法律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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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失主只给100,大妈不愿归还引热议
    作者:小松社会论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1
    快照: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从小大人或老师就教育我们,捡到别人的东西应该归还,若擅自使用,还有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这点在银行方面可以说是演绎的淋漓尽致。

    按照常理而言,捡到别人的东西应该主动归还或者交给警察,由民警负责联系失主拿回,作为丢东西者,也应该对好心人予以感谢!

    但在某些人的观念里,东西即便掉了也是自己的,别人捡到就应该无条件归还他们,没有一点感恩之心,最终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近日,四川成都,有一个大妈捡到一台手机,跟失主联系上以后,双方约定好失主给大妈600元好处费,大妈将捡到手机归还…

    他们的约定按理说没毛病,大妈捡到手机,失主给点好处费,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在归还的途中,失主只愿意大妈给一百元好处费…

    说好的600变100,大妈自然是不愿意归还,女子就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女施主态度还很嚣张,说100块钱就是打赏你的。

    大妈表示如果我不捡到手机,那你去哪里找?600块也是你答应的,如今你只给100块钱,你做人没诚信,这个手机我就不能还给你!

    双方争执越演越烈,女子的男友也在一旁火上浇油,说大妈就是讹人,捡到手机还明码标价,给你100块好处费已经不错了!

    大妈说什么都不愿意归还,民警在一旁帮忙调解,民警告诉大妈,人家给你多少就要多少,就算不给钱,这个手机你也应该归还人家。

    最后在民警的压迫下,大妈无奈归还了手机,因为没得到好处费,大妈就蹲在路边痛哭,指责民警处理事情不公平,就只会欺负老年人。

    视频在网络上曝光以后,引发了社会网友热议,有网友说这个大妈就是见钱眼开,也有人指责失主不诚信,600块钱应该给。

    试想手机如果不被人捡到,那很大概率是找不回了,对于失主来说只会损失更多,她之所以会答应600元,想必手机价值就不会太低!

    大妈索要钱的行为是不妥,但女子的做法也不应该,她若不答应给钱,大妈就不会送到指定地方,更不会发生上述的一幕!

    一般的人遗失物品,有好心人捡到以后,不用别人说都会给点好处,这也是一个人做人起码的道德,得到别人的恩惠就应该有所回馈!

    看到过很多遗失物品的案例,最常见的就是掉落在公共交通或者是网约车上面,失主都是主动联系,让捡到的人在原地等待,过去拿的时候都会主动给一点好处人家。

    上述失主就更加过分,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守信,别人捡到应该归还你不假,但失主诱骗别人,也是一种十分不道德的行为,最后还道德绑架!

    民警的态度虽然有些过分,但他既然穿了那身衣服,就应该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稳定,责令大妈归还手机是他的责任和义务。

    换做任何一个人,看到这样的情况估计都会给钱,毕竟几百块不多,手机掉了自己心里有数,别人肯归还就不错了,花点钱就当破财免灾。

    这样的人不曾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手机没有人捡起来,几个电话打不通就会放弃,不是损失更多吗?别人好心归还给点好处费也合情合理!

    另外,还涉及一个诚信问题,无论男女在如今这个社会,都应该明白诚信是金的道理,没有诚信的人是没人愿意与之深入交往的,难道因为几百块钱就可以将诚信抛诸脑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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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才归还,失主同意后反悔,大妈无奈蹲地痛哭
    作者:荒荒小马
    发布时间:2022-08-29 15:17
    快照: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宣扬这种美德。“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送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传唱至今,就是为了教育大家要拾金不昧。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还能保持着拾金不昧品质的人有很多。但是也不乏有一些人,虽然知道拾金不昧,可是当捡到东西,心里却想着在归还给失主时,向对方讨要一些好处,不然就不归还。导致拾金不昧这件事有时候就变味了。

    大妈捡到手机,失主多次打电话催促归还,大妈索要好处费。

    一位大妈捡到一枚手机,失主多次联系她,让她把手机还给自己。并且在电话中承诺,如果归还手机,就给她好处费。最后双方约定好,大妈归还手机,就给大妈600元好处费。

    可是,等到了约定地点,双方见面后,失主却反悔了。因为失主是一名学生,并没有那么多钱。她承诺给大妈600元,只是为了拿到手机,迫于无奈。如果不答应大妈的要求,大妈肯定不会归还手机。

    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只能给大妈100元作为酬谢。面对这种情况,大妈不干了。如果说给100的话,她就不会过来归还手机了。既然当初说了是给600元作为酬谢,那就一分都不能少。

    双方就为此而发生了争吵,最后无奈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了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虽然大妈极力向警察诉说双方的约定,声音之大,引得周围群众都驻足观望。可是警察并不支持她的观点,让她把手机还给了失主。最后这位大妈连一分钱都没拿到。

    这位大妈心里觉得委屈,竟然蹲在警车旁边的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放声大哭。

    拾金不昧本来是一种美德,结果却演变成了这样子,实在是令人唏嘘。

    这位大妈捡到了手机,如果她能在失主联系她时,不索要报酬,主动地把手机归还给对方。失主拿到自己的手机,心里必然是非常高兴。作为一个明事理的人,就算不会请大妈吃顿饭,也会自己提出来给大妈一点报酬,作为答谢。

    可是,这位大妈却在捡到手机时,自己提出来索要600元,这就使得失主内心产生了不满。何况她是一名大学生,没有那么多钱。这600元可能都能够她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为了能拿回自己的手机,她没有办法,只能先答应这位大妈,等大妈把手机归还了后再说。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

    对此,有人说,既然承诺了给600元报酬,那就得给600元,这位女大学生显然是不讲诚信。

    可是,捡拾到东西不归还就是不对,想借着归还为借口索要报酬也是不对的,除非失主主动提出给报酬。双方在电话里的约定,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

    这件事,给这位大妈好好地上了一课。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却要闹得需要出动警力来解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你捡到东西后,主动联系失主归还。等哪一天自己不小心丢了东西的时候,捡到的人也会归还给你。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相互的。向别人索要的那么一点钱,多这么几百块,少这么几百块,根本就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

    虽然说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天下攘攘皆为利去。可是一个人活着,不能只是盯着眼前的这一点利益,还应该有做人最起码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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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妈捡到手机索要600元,失主给100嫌少,调解结果让大妈坐地痛哭
    作者:朗月专栏
    发布时间:2022-08-29 22:51
    快照:

    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不可贪小便宜。可是人们往往在利益面前迷失心智,做出一些让人不齿的事情。

    很多事实证明,贪婪不会有好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鸡飞蛋打的事例比比皆是。

    对待贪心的人,有的人不想惯着他们,要给他们一个教训。但是在惩罚别人的同时,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能以恶制恶。

    大妈出门捡到了一部手机,拿在手里反复看,像是年轻人喜欢的新款机子,应该值不少钱,就琢磨着可以给失主索要酬劳。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大妈接起电话,对方自称是手机的主人,希望大妈可以把手机还给自己,还问大妈在哪里,自己可以赶过来。

    大妈说,自己在这里等,也不能白等,希望对方能给自己600元钱。那边听到她的要求,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于是大妈就在原地等候,一会儿就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

    跟大妈通话的是男子,但是来谈判的时候,却变成了女子为主导。不管是谁,大妈只需要得到报酬,就会归还手机。

    可谁知,女子直接否认自己答应要给大妈600元报酬,还说大妈捡到了自己的手机就应该归还,索要报酬是在敲诈。

    大妈立即就激动地跳了起来,说自己没有保管手机的义务,如果捡到手机直接扔掉,他们上哪找去?损失更多。现在自己只是要600块钱的辛苦费,还不及手机价值的零头,他们都不肯出,太不懂人情世故。

    双方争执不下,见大妈咄咄逼人,女子只好答应给大妈100。可是大妈不乐意,说女子瞧不起人,100块钱打法要饭的呢?

    两个人为此吵了起来,要不是男子拦着,差点能打起来。女子生气地说,自己给大妈100块钱就当是赏她的。

    眼看着事情要控制不住,双方只得报警处理,最后经过调解,大妈被批评了,一分钱也没得到。

    得知这个结果,大妈不禁坐在地上痛哭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在后悔,自己太贪心,导致100块钱也没有了。

    网友评论

    有网友评论说,失主言而无信,既然答应了要给人家600,就不要到跟前临时变卦。

    还有网友评论说,大妈后悔死了,早知道人家给100就接着了,现在倒好,一分钱也没有了。

    也还有网友评论说,捡到别人的东西,人家愿意给是一片心意,自己主动要,性质就变了。

    小编有话说

    大妈捡到手机,想要问失主索要报酬,失主为了安抚大妈,先是满口答应,到了跟前再反悔,实在不好判定谁错的更多。

    单从结果来看,失主愿意给大妈100块钱作为报酬,可是大妈不满意闹了起来,到最后一分钱都没得到,更别说100了。

    这就是贪心不足的后果,而大妈坐在路上痛哭流涕也正是这个原因,悔不当初。希望大妈以后可以吸取教训,懂得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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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妈捡到手机后索要600元,失主只愿意给100,警察来了后分文没有
    作者:明媚关注
    发布时间:2022-08-29 22:46
    快照:

    贪得无厌!“赔了夫人又折兵!”大妈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600元,屁颠屁颠送过来,失主是学生没有钱只愿意给100元,双方争吵起来!警察来了后大妈直接分文未得,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8月28日,四川成都。

    一位大妈捡到手机后,向失主索要600元,失主害怕大妈不给送过来,就答应了她,然后大妈把手机送过来,结果失主是个学生 ,没有那么多钱,表示只愿意给100元,双方便争执了起来。

    视频显示,一个大妈追着一个男生一个女生,说“打我吗?”然后女孩子扔了100块钱给大妈,说“这一百块赏你了”!

    大妈梳着奇怪的两个丸子头,身材瘦削,穿着白色的上衣,双手叉腰,看起来非常精明彪悍!她的情绪非常激动,喊着“我要是没有捡到你哪去找?这个女的还骂我……”

    警察现场训斥大妈:“你凭什么跟人家要600元?这个是人家的东西,人家愿意给你是人家的事情!”

    而大妈也很委屈:“他们打了好多电话,让我送过来。”

    警察说“你多大年纪了欺负娃娃?”

    大妈表示“要不是我捡到,早被别人捡走了!”

    最后经过警察调解后,大妈分文未得,女孩扔在地上的一百块钱也被男生捡起来,又给女孩了,两个人随后坐地铁走了,大妈伤心地蹲在警车前抱头痛哭。

    友善和感恩之心是交流的起点,我认为大妈确实有错,捡到一部手机就狮子大开口,直接索要600元,这对于学生来说,真的是有些太多!

    但是如果在电话里不答应大妈的话,她就不会同意归还手机,更不会送过来。

    送过来之后两个年轻人开始肯定是比较感激大妈,但是囊中羞涩,也许是好言好语说了,自己只有100元,但是就大妈的丸子头装束,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说好的600元,变成100元,大妈当然是不依不饶,不给600绝不会善罢甘休。

    两个年轻人无奈只好报警,没想到大妈最后分文没有得上,心里真是难受,等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捡了个手机,又屁颠屁颠地送过来,本以为赚了600元,谁知道最后吵了半天架,还被警察训斥,还一分钱都没有得到!可是 ,这能怪谁呢?还不是怪自己太贪心了!啥事都讲究个差不多就行,人家给100元见好就收!贪得无厌最后一无所得。

    我也有过一次丢手机的经历,当时是晚上九点了,我骑着自行车经过一个菜市场,进去买了一点我女儿点名要吃的砂糖橘,一斤10块钱,我买了30多块钱的,然后出菜市场我刚刚骑上车子,儿子就给我打电话,说今晚老师群里发了卷子,要打印出来,他给我发qq了。

    我赶紧掏手机看qq,(我拿着两个手机)但是手机怎么都找不到,我刚刚买砂糖橘付款到出来骑车,前后不过三分钟,手机怎么就不见了呢?

    我赶紧用这个手机打那个手机,一个人接电话了,他说是他捡到了,他现在已经到离我一站路的地方了,然后他说给我送过来。

    于是我就站在原地等他,他骑着摩托车,两三分钟就过来了,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想跟我要感谢费之类的,我确实是非常感谢他,于是就很热情地把我刚买的砂糖橘送给了他,然后他就走了。

    我又返回市场给女儿买了一包砂糖橘,又返回单位让同事帮打印了卷子,最后回到家里,感觉特别疲惫。

    其实,捡我手机的这个男士很显然是一个好人,最起码他会接电话,而且愿意给我送过来,当时,如果他开口问我要100的话,我还是愿意给他的,虽然手机也比较旧了。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免费给我送过来还是要报酬,我首先把砂糖橘给他,表示了我的谢意,也许他就再没有好意思开口吧。

    如果他也像这个大妈一样,狮子大开口要600元,说实话,我也真心不想给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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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主答应给捡手机大妈600元好处费,见面后却突然反悔,算诈骗吗?
    作者:垛爸向前冲
    发布时间:2022-08-29 16:40
    快照:

    如果我知道你反悔,就不会还你手机了!

    最近在成都街头上演了“人性”的一面,一位大妈捡到了一名女学生的手机,双方在电话沟通后大妈向女学生索要600元好处费,如果答应表示可以归还手机。为了“稳住”大妈,失主就先同意了大妈的要求,结果见面后失主表示只愿意支付100元的酬劳,而不是电话中说到的600元,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后报警处理,最后经过调解大妈分文未得,留下一个人蹲在街边号啕大哭!

    这本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可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如此大的关注度?关键就在于欺诈和讹诈的问题上。在这件事上,到底是谁讹诈了谁?又是谁欺骗了谁?值得我们深思。

    手机作为人们当今的必需品,重要的并不是手机的自身价值,而是手机内部的资料、信息以及照片等等,可以说丢失手机后相当于寸步难行,连最基本的“亮码”、支付都无法实现,可见失主有多着急。当然做好事需要成本也无可厚非,大妈捡到手机想要归还,除了要电话沟通还要在约定地点等待,大妈索要600元好处费是认为她所付出的值这个价钱,或者对于失主来说值这个价,但是显然失主并不这么认为,所以才会先答应在反悔。

    大妈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即便报了警,手机还是回还了,并且最后连100元也没得到。按照法律来讲,失主可以表示感谢,但是拾到物品的人不能主动张嘴要价,一旦发生这种行为性质就会从拾金不昧变成了讹诈,可是失主的先答应再反悔的行为算不算诈骗呢?

    因为双方从一开始就是沟通阶段,失主只是怕大妈不还手机才同意了要求。有人说失主聪明,先把大妈叫过来,然后就算不给钱也没关系,但这中间是否存在一个契约精神的问题呢?或者说,日后再有其他人捡到了东西,失主答应给好处费,等送去之后失主突然反悔,就算不给了拾取者在道德层面也无话可说,又或者是拾取者合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就不还了?

    当然这里垛爸不是提倡拾取者向失主索要好处费,更不是宣扬大家捡到物品后不归还失主,只是大家都在自责大妈贪心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想想失主言而无信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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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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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照时间:2022-08-30 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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