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青报,近日,一遛狗不拴狗绳的男子,逼着外卖小哥给狗道歉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9月16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的男子刘某某已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有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一男子遛狗不拴狗绳,一名着急送餐的外卖小哥不小心与狗发生碰撞。结果男子逼着外卖小哥给狗道歉,小哥被迫道歉后,男子依旧不依不饶,还称必须等到“过点了才能走,我就看你有多着急。”视频中,被阻拦不能离开的外卖小哥很无奈,一再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确实没看到它。”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9月16日,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发布通报,针对网传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的情况,朝阳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30岁)查获。刘某某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当面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北青报、北京晚报、平安北京朝阳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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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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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遛狗不拴狗绳的男子,逼着外卖小哥给狗道歉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9月16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的男子刘某某已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有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一男子遛狗不拴狗绳,一名着急送餐的外卖小哥不小心与狗发生碰撞。结果男子逼着外卖小哥给狗道歉,小哥被迫道歉后,男子依旧不依不饶,还称必须等到“过点了才能走,我就看你有多着急。”视频中,被阻拦不能离开的外卖小哥很无奈,一再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确实没看到它。”
视频截图
9月16日,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发布通报,针对网传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的情况,朝阳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30岁)查获。刘某某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当面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北京晚报、平安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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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平安北京朝阳”微信公众号9月16日消息,针对网传一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的情况,北京朝阳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30岁)查获,刘某某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当面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据9月16日界面新闻)
有关情况通报(来源:平安朝阳)
另据媒体报道,9月14日,北京某小区内,一名外卖员着急送餐,脚步匆匆一时没注意,撞到了没有拴绳的小狗,狗主人见状马上大声指责,要求给狗道歉!因为着急送餐,怕耽误了时间,外卖小哥赶紧解释自己并不是故意的,还说了对不起,给被撞到的小狗道了歉。没想到,狗主人还是不依不饶,态度强硬,不让外卖员走。
相关视频截图(来源:界面新闻)
视频中的这一幕让网友感到窝火,认为遛狗男子太过分了,显得霸道。警方通报因此受到网友点赞,认为“恶有恶报”让人感到治愈,维护了公平正义。
网友对此是非分明,表明一点,遛狗男子的行为不得人心。类似的“人狗”矛盾时有发生,狗主人的横蛮霸道屡屡引起公愤,就是狗主人只是片面维护狗的利益,却忽略了人的权利,将狗的利益凌驾于人的利益之上,没有对人的同理心与共情,所以不得人心。
去年,安徽蚌埠一名女子在小区内遛狗时和他人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称自己开了几家餐馆,赔得起几千万。她还威胁说:“我的狗比人值钱,你如果敢弄我的狗,我就弄死你的孩子。”结果引发轩然大波,原因就在于女子太嚣张狂妄,言语之间根本没有把他人的利益放在眼里,虽然说的是气话,也是公然藐视他人的生命,气焰嚣张。事后,蚌埠警方依法对该女子殴打和言语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女子的丈夫还为此出面道歉,才平息事端。
养狗的人对狗有感情,这是可以理解的事,狗的动物福利也应该得到保障,狗不能无端被人伤害,这也是毫无疑问的。但养狗也要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护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诸如,遛狗要牵绳、戴束项圈、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器具,有效制止犬只持续吠叫等行为。按规定文明养狗,是为了避免扰民,避免狗伤害到人,以维护人的利益。
人不能伤害狗,狗主人也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或者伤害他人,这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遛狗不牵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只有做到文明养狗,正确处理“人狗”矛盾,才能避免一些纠纷。
有人说,人狗矛盾的实质、狗患的本质,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如果养狗不遵守规定,遛狗不牵绳,狗冒犯了人,或者,人不小心冒犯了狗,狗主人都是要不依不饶,非要冒犯人的尊严,片面极端之举,就会导致“人与人”的矛盾。
狗主人维护狗的利益没有错,同时更要尊重人的利益。如果遛狗不牵绳,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发生人狗矛盾时,态度嚣张欺负人,这置人的尊严与利益于何地。逼人给狗道歉,就是欺人太甚,践踏人的尊严,必定是要引起公愤。
既然养狗是爱心之举,对待小动物都有良善关爱之心,对人的生命更应有尊重敬畏之情才是。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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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北京一男子遛狗不拴狗绳,一名着急送餐的外卖员不小心与狗发生碰撞后,男子逼着外卖员给狗道歉。外卖员被迫道歉后,男子依旧不依不饶,阻拦不让外卖员离开,事件引发网友热议。16日,北京朝阳警方通报,视频中的遛狗男子刘某某已被查获,其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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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普法 【法治热点早知道】 2022年9月17日、北京晚报、平安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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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也是人们生活当中最为常见的宠物。在城市里养狗多数都在家中圈养,每天也会带着狗出去溜达,但现在很多城市都要求文明遛狗,带狗外出时需要拴好绳子,不能让狗对他人造成阻碍或威胁。
北京男子遛狗不拴绳拌到外卖小哥,竟要小哥给狗道歉,拍摄者发声
近日,在北京某小区里就发生了这样的一幕,一名男子外出遛狗时,因为没有给宠物狗拴好绳子而撞到一名外卖小哥,让人气愤的是,男子不但没有跟外卖小哥说“对不起”,竟然还强迫小哥给狗赔礼道歉,哪怕小哥跟狗道歉后,男子还多番阻挠小哥送餐。
有些人爱狗如命是他个人的行为,只要没有因为爱狗而阻碍别人就行了,但这位男子明知自己有错在先,不得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让别人给他的狗道歉,难道他的那只狗比人还要高级?
9月16日,北京警方对此事作出"情况通报":
针对网传一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的情况,北京朝阳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30岁)查获,刘某某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当面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而该事件视频的拍摄者在网上发声,称自己当时在小区里看见该男子在小区内遛狗,并没有拴狗绳子,狗在小区内四处乱跑,还拌了一下那名正在走路送外卖的小哥,听到男子要求小哥给狗道歉后,就为小哥抱打不平,于是用手机拍下来发到网上,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各大媒体转发报道。后来,派出所把拍摄者叫去了解情况,结果在派出所里,拍摄者遇到了那个狗主人,狗主人埋怨拍摄者把视频发到网上,是拍摄者在对他发动网暴。
据此前网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穿着蓝色衣服的外卖小哥在某小区内送餐时,被一名黑衣男子拦住了去路,不让小哥去送餐。
原来,黑衣男子当天带着他的宠物狗去外面溜达因为没有拴狗绳子,宠物狗在小区到处乱跑,结果拌了下正在走路的外卖小哥。小哥急着要去送餐,所以也没有理会小狗,但黑衣男子却跑了过来拦住了小哥的去路,声称是小哥撞到了他心爱的宠物狗,问小哥撞到狗后就想走人是什么意思。
小哥虽然见多识广,知道遇着不讲道理的人了,但为了不耽误送餐,只也跟男子说了一句“对不起”,男子以为小哥怕了,把手一扬,指着宠物狗对男子说道:“跟它说对不起。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说对不起?现在知道错了?跟它说对不起”
这时那只宠物狗也狗仗人势,对着小哥狂吠了几声。
小哥只好强忍怒火,极不情愿地转过身向着宠物狗说了一句“对不起”,本以为这样男子就可以放过自己,但小哥还是想错了,他没料到男子居然得寸进尺,依然拦住小哥不让走:“那也不能走,等过了点你再走,我看你能有多焦急。”
小哥明知是男子没拴狗绳子,导致狗撞到了自己,一切是男子的错,但他也不想得罪人,只好向男子解释,说自己没注意到宠物狗,不是故意的。
有时候,面对蛮不讲理的人,你再忍他,他就越狂妄,这名黑衣男子也是如此,他以为小哥怂了,怕他了,得意洋洋地双手叉腰站在那里说道:那长眼睛干哈使啊(那你长着眼睛用来干什么)。
有些爱狗人士的爱狗程度有时堪比爱自己的亲人,在他们的心里,自己的狗他无比金贵,他们的爱狗行为可以理解,但为了爱狗而让人向狗道歉那就非常过分了,难道在男子的眼中,一个人还比不上他的那条狗?
无论宠物狗有多金贵,但始终是条狗,不能与人类相比,要让人向狗道歉,那是突破了养宠物的底线,刷新了人们的认知。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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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大中午的正在送餐,样子很着急,似乎快要超时了,一不小心与一位男子的狗相撞,这位男子愤怒极了,要求外卖小哥向自己的狗道歉,外卖小哥没办法只能妥协,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小哥道完歉后,这位男子仍然阻拦小哥送餐,并说:“过点了才能走,我就看你有多着急。”
通过网上发酵的视频可以看出,男子的狗根本没有牵引绳,那到底是人撞狗,还是狗撞人呢,道歉对象是不是应该倒过来呢?这位男子,请让你的狗给这位小哥道歉。
9月16日,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发布通报,针对网传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的情况,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30岁)查获。刘某某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当面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上舆论也都是偏向外卖小哥的,网友发表了各式言论,简直让人大快人心。
这位刘某某之后只能和爱犬平等了。
遛狗不拴绳,等于狗遛人。
这人对狗可真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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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养狗在这些年成为了很多人的生活选择,可爱的猫狗为不少人带来了感情上的慰藉,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舒适。
但随着猫狗的饲养人人数逐年增加,一些过往不会出现的问题,近年来开始频频冒头,形成了人狗矛盾。
随着这些矛盾的激化,在部分极端案例中,人们甚至能看到秉持着狗比人贵观念的饲主,引得群情激愤。
而本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案情概要
2022年9月15日,一段发生在北京的犬只饲养者和外卖小哥的冲突视频被人传到了网上,引发了群众对人格尊严的激烈讨论。
结合后来的案情通报,该事件应该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
据视频拍摄者反映,当天白天北京某小区内,一名30岁的男子刘某正在遛狗,而他的狗“果不其然”又没有拴绳。
看来纵然三令五申之下,一条绳子的困难问题即便在帝都也是难以解决。
此时,一名身着蓝衣的外卖员行色匆匆地从旁边经过,不小心与宠物犬撞在了一起。
这本来是一件较为正常的事情,可以说两方都有一定错误,一个遛狗不愿牵绳,一个送货太急没注意看路。
这种情况下,如果刘某要求外卖员跟自己道歉,作为普通围观群众还能理解体谅。
但刘某却直接提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要求——让外卖员向自己的狗道歉。
这下可把围观群众惹火了,也成了冲突视频被上传的直接诱因。
但在当时,外卖员可能是自觉理亏,又怕配送超时扣钱,便按刘某说的向他的狗道了歉。
可让外卖员没想到的是,即便真的向宠物狗道了歉,刘某仍旧没打算放过自己。
面对服软的外卖员,刘某不依不饶,并明言:“过点了才能走,我就看你有多着急。”
碰到这种人,外卖员也很是无奈,只好一再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视频到此也就结束了。
该视频上传后迅速引发轰动,有关部门也开始了对涉事男子刘某的寻找。
9月16日,警方发出通报,涉案的刘某已经被查获。
最终,刘某向外卖员道歉并获取了谅解,同时被施以行政处罚。
法眼浅见
应当说该案能引发大量关注,除了刘某自身不当举动外,去年的安徽蚌埠遛狗案与陕西西安遛狗案“功不可没”。
蚌埠案中遛狗女公然叫嚣:“我的狗比人值钱,你如果敢弄我的狗,我就弄死你的孩子。”
而西安案中的夫妻也有“我家狗就是比你家娃金贵”的“名言”。
与这两起案件相比,刘某让外卖员对狗道歉的疯狂举动,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部分养狗者眼中,狗已经是自己的家人乃至子女,与人无异。
因而其在与其他人相处时,便会自发地要求对方也将自己的宠物犬看作人,给予和人同等的对待。
这样的想法或许在欧美国家行得通,但在我国无疑还是属于小众,不被主流舆论所接受。
对于本案来说,主要涉及的是对外卖员的侮辱行为,我们可以由此讨论对刘某的惩戒力度。
在刑法中,与侮辱相关的罪名是侮辱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该视频并非由狗主人拍摄并传播,因此视频的点击量及转发数不能统计在“情节严重”中。
如果不适用信息网络传播的相关规定,那么本案的“情节严重”认定就概率很小了。
一般来说,这种严重要么是造成了当事人自杀、死亡等严重后果,要么是采用了更为极端的强迫方式,如逼其下跪磕头。
同时,该罪名还要求受害者“告诉的才处理”,如果其不愿意起诉,那么检察院也不会主动介入。
这是在刑事犯罪中较为少见的情况。
本案由于外卖员已经原谅了刘某,后续再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也不大。
既然不属于犯罪,那么对其自然要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了。
其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对刘某最严重的处罚,是10日的拘留和500元的罚款。
同时,本案中的刘某还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明: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而违反该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则可以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当然,结合实际情况,刘某很可能也没有养犬登记证可供吊销。
综上所述,本案中对刘某的处罚很可能是罚款500元,通报没有点明将其行政拘留,大概也是如此。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500元的罚款能让刘某长记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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