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近日,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杨紫诉称,在其作为被告销售、运营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被告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仍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扰乱商业代言规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律师解读
就此事件,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会芳律师近日接受了法治网《法治视讯》栏目的邀请,就肖像权侵权如何认定,相应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与侵权时间长短有无关系等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解答。
李会芳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社会公众人物的肖像能够增加商品或服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当肖像被他人擅自使用时,不仅侵犯了肖像权上承载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权利人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财产上的利益。杨紫作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人士,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
本案中,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已经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杨紫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同时李会芳律师表示赔偿损失的数额一般需要结合因侵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来确定。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虑被侵权人的社会知名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所以,本案中,人民法院对杨紫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确定为25万元。
律师介绍李会芳律师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曾在大型上市公司、知名国企、央企担任公司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曾参与北京市多部法规的制定;曾负责国内外重大演出、知名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企业改制、破产重整、建筑工程、股权划转、国家冬奥会等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把控;代理过众多重大、疑难的司法案件,取得满意判决并挽回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曾担任过多家大型公司董事,制定并完善公司章程,熟悉公司治理体系与风险防范。
专业领域:
公司业务、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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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杨紫诉拉夏贝尔旗下公司获赔25万”冲上微博热搜。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杨紫诉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优饰”)侵权纠纷一审判决,涉事公司因合同期外擅自使用杨紫肖像图片长达两年之久,被判侵犯杨紫肖像权,需公开致歉并赔偿25万元。
图源:网络
企查查app显示,上海优饰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许可项目;服装服饰、鞋帽、皮革、箱包、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木制品、家具、花卉的销售,服装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服装技术、新材料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一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邢坤妹。
图源:企查查截图
股权穿透图还显示,上海优饰由港股上市公司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06116.HK)(简称“拉夏贝尔”)全资控股。“Puella”为拉夏贝尔旗下品牌。
图源:企查查截图
企查查app显示,拉夏贝尔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54767.1642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资本54767.164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服饰、鞋帽、皮革、箱包、面料、辅料、针织纺织、日用百货等批发、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从事服装技术、新材料科技、计算机网络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法定代表人为吴金应。
图源:企查查截图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拉夏贝尔是首家在港交所和上交所两地上市的服装类企业,曾快速扩张,实现营收超百亿元,线下门店曾超9000家。但近年来,拉夏贝尔先后经历关店潮、破产清算风波。今年3月31日,拉夏贝尔A股股票正式停牌。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该案一审裁判文书显示,杨紫方面称,其曾与上海优饰品牌“Puella”签约,成为该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期限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6日。合同到期后,直至将上海优饰诉至法院时,上海优饰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杨紫方认为,该行为扰乱商业代言规则,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名誉权。
据悉,2021年4月26日立案后,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杨紫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而上海优饰并未到庭出席诉讼,为无正当理由缺席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上海优饰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但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图源:@杨紫 微博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公司证券部针对该案件回应称,已由法务部门跟进,暂无回应。
关于明星肖像维权的案例,法治网研究院早已不是第一次关注。《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竞争法律事务部主管合伙人王菲曾表示,“未经明星许可,擅自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品牌宣传,属于比较典型的以使用为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近年来,明星“被代言”的案例层出不穷。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胡丹丹律师认为,“被代言”的明星一旦涉及到因相关商品或服务违法的社会热点事件中,对其自身名誉造成的影响和损害非常大,恢复和挽回的难度通常也较大。因此,明星及其团队应关注此类侵权线索,及时主动维权,切割“被代言”关系。
随着如今全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近年来,明星名人等公众人物的肖像权纠纷尤其突出。
比如今年7月,王一博与微时代(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今年6月,演员鹿晗起诉一炸鸡店擅自使用个人照片、姓名进行商业性宣传,一审获赔5000元。此外,还有刘昊然状告一叶子获赔20万;等等。
图源:网络
胡丹丹律师提醒,要注意“被代言”的方式不限于直接使用明星肖像,也包括将知名人物的肖像以漫画等方式进行使用。
王菲律师建议,当明星遇到“被代言”,首先,应积极取证以保证后续维权有据可依。其次,可以针对相关情况发表声明,帮助消费者免受误导的同时,也可以避免因自身代理品牌品类冲突等原因承担违约责任。再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行政、民事、刑事几个路径实施维权。
法治网研究院文
(法治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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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杨紫诉称,在其作为被告销售、运营的“Puella”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被告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仍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扰乱商业代言规则,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名誉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据悉,“Puella”为拉夏贝尔旗下品牌。天眼查显示,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由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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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拉夏贝尔子品牌合作到期两年仍用其肖像 ,被判赔偿25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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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与拉夏贝尔合约到期两年之久,仍使用杨紫照片当代言人,就真的很离谱了。任何侵权行为都不能姑息,起诉拉夏贝尔旗下公司获赔25万。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支持杨紫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人费解,这不明摆着侵权吗?公司法务不懂法律吗?
9月16日,有网友评论:侵犯杨紫肖像权杨紫作为一名流量明星,她的肖像权自然是很重要的,直接关系到了个人的形象和利益。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要遵纪守法,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什么东西啊基本的法律知识懂不懂啊,杨紫做得好。
9月16日,很多网友评论:在生活中,认真学习规矩。通过对规矩的学习,懂得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认识到应该怎样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相信法律。支持杨紫合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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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牛士 9月16日消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文书显示,被告公司销售、运营的“Puella”品牌在与杨紫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其违反合同约定及严重侵犯上诉人的肖像权的行为长达18个月。
法院认为,优饰服饰公司在其运营的网店中未经同意使用杨紫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优饰服饰公司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已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最终,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企查查信息显示,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由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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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杨紫起诉拉夏贝尔旗下公司获赔25万”冲上热搜。事情起因是:代言到期后又“被代言”两年,杨紫起诉因子品牌Puella代言到期后仍用其肖像,法院判赔25万元。
拉夏贝尔属于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杨紫方索求赔偿合情合理。杨紫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正直的人,她的诉求不仅得到了法院的合理判决,而且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强烈支持。无论,你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当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应该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这件事的结果: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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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因子品牌Puella代言到期后仍用杨紫肖像被判赔25万元一事,拉夏贝尔成功登上热搜第一。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
据悉,Puella是有“中国版Zara”之称的拉夏贝尔旗下重要品牌。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拉夏贝尔是首家在港交所和上交所两地上市的服装类企业,曾快速扩张,实现营收超百亿元,线下门店曾超9000家。然而,近年来,拉夏贝尔先后经历关店潮、破产清算风波。今年3月31日,拉夏贝尔A股股票正式停牌,随后从A股退市。
截至9月16日收盘,拉夏贝尔港股报收0.26港元,总市值仅剩1.42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26亿元)。
侵权杨紫两年?
拉夏贝尔子品牌被判赔25万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和二审判决书被公开。
文书显示,杨紫方面称,其曾与涉事公司品牌 “Puella”签约,成为该品牌形象代言人, 合同期限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6日 。在其作为被告销售、运营的“Puella”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 被告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 ,并仍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扰乱商业代言规则,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名誉权。 杨紫方面要求获得250.5万元的赔偿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 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 。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
杨紫不服,随后上诉, 坚持要求被告赔偿250.5万元并酌情承担二审费用 。
二审法院认为, 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被上诉人在未取得上诉人有效授权的情况下将上诉人的肖像用于自身商品宣传,构成对上诉人肖像权的侵害,被上诉人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 考虑上诉人在一审阶段并未提提供完整的代言合同,其主张的损失金额依据不够充足,同时考虑服装销售的淡旺季情况,仅依据个别月份的销售数据亦难以准确估算被上诉人的获利数额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虑被上诉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持续时间等情节酌情确定的赔偿金额并不明显过低,上诉人上诉请求的金额依据尚不够充分,因此,对于上诉人的该诉求,本院不予支持。一审中, 上诉人未能提供与维权支出损失相关的证据 ,一审法院未予支持上诉人的该项诉讼主张并无不当。
因此 二审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费用及公告费合计约1.2万元由杨紫承担 。
众多网友纷纷支持杨紫合理维权。还有网友表示,拉夏贝尔旗下的puella品牌无授权使用杨紫肖像权两年,只付出了25万元赔偿, 相当于用25万元签下一位一线明星两年的代言 ,puella品牌堪称赚麻了。
Puella是拉夏贝尔旗下休闲女装品牌,启信宝显示,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由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根据官网显示,Puella品牌风格是趣味化的设计、艺术化的品位、健康化的心态。在Puella天猫旗舰店中,产品从数十元的打底衫到数百元的羽绒服都有。
虽然是子品牌,但Puella 在拉夏贝尔中有着不小的地位。根据2022年中报,从各品牌营收能力来看,主品牌La chapelle在所有品牌中营收贡献最大,而 Puella的营收能力排在第二,收入866.9万元,占比7.7% 。
这样的营收表现也让拉夏贝尔对Puella寄予厚望,并将其划入了品牌重塑战略的名单。在财报中,拉夏贝尔表示,“公司正在打造全新的Puella品牌,其品牌定位、产品风格及目标客群更加适应潮流趋势与市场节奏,有望助力品牌活力提升及业务规模增长”。
据北京商报,在战略定位专家、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徐雄俊看来,拉夏贝尔正在向轻资产、高毛利、快周转的经营模式转型,品牌重塑有利于重新搭建客群与价格定位。但在这一时期被曝子品牌侵权被判赔事件, 可能影响品牌口碑建设 。
快消行业新零售专家鲍跃忠表示,子品牌侵权代言人上热搜, 反映出拉夏贝尔在品牌运营上法律意识淡漠 , 子品牌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这将对品牌带来负面影响 。
“ 出现子品牌侵权事件,说明企业存在管理问题,忽视了法律法规、经营规则和道德。拉夏贝尔还应加强子品牌管理,精兵简政,提高经营能力”,徐雄俊认为。
4年亏了近50亿,资不抵债
已从A股退市
今年4月14日晚,拉夏贝尔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4月14日收到上交所《关于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A股股票上市,公司股票4月22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截图来源:拉夏尔贝公告
据央广网报道, 今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1亿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于亏损,*ST拉夏在公告中披露称,受疫情及公司现金流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继续关闭线下亏损门店, 由于已关闭门店的经营亏损和一次性确认装修摊销及撤柜费用等影响,导致公司经营性亏损约0.6亿元 。 同时, 由于债务利息、逾期罚息、诉讼费用等,导致的亏损约2.9亿元 。 随着存货库龄增加,相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约1.5亿元及计提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损失约1.9亿元。
据中新网报道, 2018年-2021年,拉夏贝尔已连续四年业绩亏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0亿元、-21.66亿元、-18.40亿元、-8.21亿元, 四年合计亏损约49.87亿元 。
2019年,为应对下滑的业绩,拉夏贝尔选择关掉亏损门店,开放加盟、联营店,并出售部分固定资产。但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拉夏贝尔营收再遭“滑铁卢”,变成了*ST拉夏。
除了股票被“披星戴帽”,拉夏贝尔还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拉夏贝尔总负债高于总资产15.1亿元。
拉夏贝尔也在2021年的财报中反思称,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未能对外部行业环境做出正确的判断,以及内部战略失当、扩张过快及成本结构失衡等原因,叠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导致公司面临较重的债务负担。
同时,2021年度拉夏贝尔各主要品牌的收入均呈下降态势,其中女装品牌收入下降77.2%,男装品牌收入下降52.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拉夏贝尔境内零售网点数目减少至300个 。
由于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拉夏贝尔面临大量诉讼事项,主要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不动产被查封,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9月19日15:00,深圳市林园投资董事长林园,将做客《每经下午茶》为广大投资者分享他的大消费投资逻辑。下载每日经济新闻APP,在提问页面输入你的问题,将有机会获得林园的独家回应!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南方都市报、央广网、中新网、北京商报、公开资料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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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杨紫诉称,在其作为被告销售、运营的“Puella”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被告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仍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扰乱商业代言规则,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名誉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据悉,“Puella”为拉夏贝尔旗下品牌。天眼查显示,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由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今年8月29日,拉夏贝尔(06116.HK)披露2022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1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约1.7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0.59亿元。公司营收下降主要由于上半年受长三角地区新冠疫情冲击,导致线下门店数量及获客量均有所减少所致。几个品牌中,La chapelle上半年实现收入3119万元,占比27.7%,其次就是Puella,上半年收入866.9万元,占比7.7%。
截至2022年6月30日,拉夏贝尔共拥有250个线下经营网点,其中直营零售网点数量为131个,加盟/联营零售网点数量为119个。其中,主品牌La chapelle门店数量最多,有125个, 而Puella的线下营业点为34个,较去年同期的43个进一步减少。
资料显示,拉夏贝尔创建于1998年。2014年10月,拉夏贝尔在港交所挂牌上市。2017年,拉夏贝尔第三次冲击A股成功,成为国内第一家“A+H股”上市的服装企业,旗下门店数顶峰时达到近万家。但从2018年开始,拉夏贝尔不再盈利,走向亏损。今年4月份,拉夏贝尔正式宣布将从A股退市。至5月,拉夏贝尔退市整理期结束,于5月2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2022年7月22日,公司内资股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据媒体报道,拉夏贝尔管理层认为,A股退市后,未来可以更加聚焦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半年报中,公司方面表示,将按照“一牌一策、主次划分”的基本策略,对主要运营的La Chapelle、USHGEE及新Puella品牌进行重新定位,并通过多手段梳理确立各品牌愿景与价值主张。未来拉夏将提升线上渠道自营业务比例,采取线上核心店铺自营+线下门店直播的形式,融合线下零售网点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微信小程序及会员商城,为终端门店引流赋能,实现与消费者的多层次触达,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来源:读创综合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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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张函)9月16日,“杨紫诉拉夏贝尔旗下公司获赔25万”话题登上热搜。文书显示,原告杨紫作为被告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所销售、运营的“Puella”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到期后,被告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仍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扰乱商业代言规则,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名誉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据悉,“Puella”为拉夏贝尔旗下品牌,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由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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