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要求全面禁售
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
淮安实施情况如何
一起来看记者调查
水果味电子烟已全部下架 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电子烟销售门店,商家已经将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记者走进位于市区环宇路上的一家电子烟门店,专柜仅有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可供选择,此前部分年轻人喜爱的水果味电子烟已经不见踪影。该店总经理阮浩说:“10月1日后,我们严格按照烟草局的要求,下架了所有水果口味的电子烟,还在柜台明显位置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告知并严格执行。”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市区康城路的另一家电子烟门店了解情况。店员陈丽丽介绍说:“水果味电子烟已经全部下架,新国标电子烟产品上线近一个月以来,我们的生意有小幅波动,因为新用户和老烟民对烟草口味电子烟都有一个接受过程。”
绝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据了解,《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此外,标准规定,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下分局稽查中队科员王颖说:“《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禁止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这降低了未成年人对电子烟的关注与好奇心,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不少电子烟商家表示,在出售过程中,如果遇到年龄看上去较小的客户,会让其出示身份证,如果未满18周岁,绝不对其出售电子烟。如广大市民发现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可拨打0517-83515871、12345、12313进行举报。
将严格监督 加大打击力度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电子烟零售经营户的巡查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如果发现商家销售水果味电子烟,将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公告称,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来源:新华社
记者:骆冠宇
编辑:唐 瑶
责编:盛天畏
【来源:淮安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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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程靓
编辑 / 杨洁
日前,电子烟监管加强的又一只“靴子”落地。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在此之前,水果味电子烟,已经在市场上明令禁售近一个月了。
今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施行,水果味及其他非国标产品退场,成为历史,全行业也进入了所有参与者必须持证经营的强监管时代。
在新国标实施前夕,电子烟的物流监管就开始细化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携带限量以及寄递限量新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将于10月30日终止反馈。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标志着国家对电子烟产业的管理越来越细化和严格,参照传统烟草管理的思路也越来越明显。
从全国统一的交易平台运行,到新国标实施、征收消费税,电子烟的“野蛮生长”时代结束,整个市场翻开了新篇,行业内也随之作出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5万张牌照,撒向零售店
(图/视觉中国)
自10月1日起,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产品下架。品牌方需要持证生产,所有的电子烟零售店也需要取得烟草局颁发的电子烟零售许可证。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新规落地,立竿见影。“这里现在线下门店基本买不到水果味的货了。”在南京的电子烟用户李响说,自己已经开始降低消费电子烟的频率了。“从过渡期开始,大家该囤货的囤、该涨价的涨。我之前主要抽薄荷味提神,新规出来后也换过几个牌子。虽然水果味禁售对我整体来说没有太大影响,但有时也会因为买不到货就不抽了。”
在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后,电子烟行业就进入了长达半年多的过渡期。《财经天下》周刊曾发现,自3月起,北京的部分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和集合店开始上调烟弹价格,习惯了水果口味的消费者们也纷纷动手“囤货”。一位店主表示,当时大部分口味的电子烟价格都涨到了一盒120元。
广州用户大雄则在10月之前,就已经囤好了半年的水果味“货”。“其实,国庆前后有不少线上代购还在出货,果味电子烟的价格又波动了好几次。像悦刻的五代烟弹在国庆之前普遍一盒卖60元,临近国庆时曾涨到了99元,假期后回落到70~80元一盒;WDG奶茶口味的价格也从一盒60元涨到了75元,还有人卖到过100多元。”
但在假期后,大雄关注的很多卖家已经停止了销售。“我手机里加的好多卖电子烟的账号,现在都不更新消息了;有一个做外贸雾化电子烟的,甚至已经改卖口腔喷雾了。”
但大雄口中的这些卖家,基本都是没能取得零售许可证店铺的代购微商。和他们不同,拿到了新国标通行证的零售商和品牌方们,为了“长期利好”,正在经历新的磨合,以及探索更多的可能性。
3月初还在担心店里的存货能不能撑到5月的苏晓,如今已经等到了新国标正式落地,他负责经营的店铺也跻身第一批获得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行列。
“9月底,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就到货了,一周不到基本就全部卖完了。其中卖得最好的是悦刻旗下的‘忘江有径’和‘森林复兴’,限额各进60盒,一共120盒都已经卖光,现在只剩下几盒徕米的新烟弹。”《财经天下》周刊来到店里时,苏晓一边擦拭着摆台一边介绍说。
不过,现在他店内的摆设比起当初还是冷清不少。下架了水果味产品后,这家面积不到十平米的店铺少了很多可摆放的产品。为了不让店显得“空”,苏晓干脆拿一些外包装亮丽的茶包做了墙面装饰。
10月1日开始,没有获得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店铺将关闭,否则就是非法经营;如果新申请许可证,需要先闭店申请,等到许可证申领成功后才可重新营业。电子烟行业专家、蓝洞新消费主编陈中告诉《财经天下》周刊,从店主端来说,确定规划许可证数量为54706张,现已发放的许可证不到3万张。
据《2021年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数据,截至2021年底,国内的电子烟零售店数量约19万家,其中授权店13.8万家,专卖店4.7万家,集合店5000-7000家。按此计算,5.4万张许可证数量,可覆盖专卖店和集合店总数。
虽然拿到了牌照,但苏晓仍然焦虑。在他看来,目前“没有货可以卖”的情况仍然存在,店铺可能要有一段时间保持收支勉强持平或亏损的状态。“新国标刚刚实行不到一月,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磨合和完善。对于我们来说,热销产品配额量少、物流慢、订货周期长等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据他介绍,“这个店租金加员工工资,月成本在5万~6万元,但现在一个月却只能订到大概不到4万元的货。”
对于现阶段已经拿到许可证的店主们,陈中也表示,他们正在面临四个方面的压力:一是目前市场上和用户提前囤的果味产品,消耗完至少需要半年;二是还有厂家非法生产果味电子烟供微商出货,只要源头不禁,果味产品还会在市场上流通;三是用户对目前国标烟草口味接受度不高,在还可以购买到水果味的情况下,国标电子烟会暂时不被选择;四是目前许可证申请有开放的趋势,包括一些便利店、食品店和宠物店都申请到了,这对只卖电子烟一种商品的专业店铺造成了经营和生存压力。
“现在快10月底了,第一次定的货品都还有没到的。开放第二次订货后,我又在平台上申请了新的一批货,也不知道多久能到。”苏晓说。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销售电子烟之外,零售终端们也在寻找新的出口。
苏晓所在的门店之前是加盟的悦刻专卖店,新规颁布后又改回了电子烟集合店。“在北京,我们还有其他门店,租金和运营的成本都比中心商业区便宜。不过,这家店还暂时没有关闭或者换租的打算。除了卖电子烟,我们也在别的门店试着卖潮玩手办和充电宝等小物件。”
厂商新生意,探向“酒和咖啡”
果味电子烟,曾饱受争议。部分电子烟零售店,在销售时给产品打出了“替烟”的旗号,也有不少用户在潜移默化下认可了这一概念。同时,在发展初期,由于存在监管空白,一些电子烟产品存在烟碱(即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等问题,加上营销宣传,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
据艾媒咨询2021年调研数据显示,有60.9%的消费者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口味电子烟;仅有约27.5%的人偏好烟草口味。
因此,禁售果味电子烟之后,过去电子烟生意的“财路”基本被彻底切断。不仅是销售终端,电子烟品牌们,也面临全新的考验。3月后的过渡期,也是电子烟厂商们最后的调整时间。
今年7月,悦刻的主体公司雾芯科技发布公告称,已获得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制造企业许可证,被批准的年产能包括1505万根烟杆、3.29亿颗烟弹以及610万支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包括魔笛、小野、雪加、铂德、慕色等品牌,也先后获得了许可证。
据媒体报道,在拿到牌照后的2个月内,悦刻的国标产品幻影“星河梦”雾化杆,幻影“忘江有径山烤25”和幻影“森林复兴山烤53”雾化弹已上架销售。这是新国标公布后,悦刻首次有新品问世。
早在《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时,陈中就表示,此前业内品牌方70%~80%的出货都是水果味,如果更换以烟草口味为主,重新培养用户习惯并不容易。“成功拿牌的企业,要在烟草口味同题作文下完成竞争和内卷,其关键在于知名度和口味研发。有知名度,店主才会多进货,用户才会多购买;新口味则决定了用户的留存和复购。”
同时,电子烟品牌们也开始寻找第二增长曲线。
有句俗话是“烟酒不分家”,现在可能还要加上咖啡和茶饮了。近年来,各大电子烟企业纷纷打起了酒水咖啡的主意。
今年6月底,悦刻旗下自有咖啡品牌“醒刻ON”开始在成都试点,半个多月的时间就开出了两家门店。据官方推出的菜单显示,该品牌目前主打“世界宝藏”、“醒式咖啡”、“每日唤醒”和“好奶直饮”4个分类,涵盖美式、拿铁和鲜奶饮品3大品类,商品售价普遍在15~28元之间。
(图/大众点评截图)
乍一看,新品牌“醒刻ON”和电子烟业务毫无瓜葛,但有不少业内人士猜测,这一举动是悦刻的“双向导流”,既为新店引流悦刻的会员,也为悦刻拉取和巩固客群,继续保持品牌的市场地位。曾有“醒刻ON”的店员在媒体采访中表示,凭借在悦刻店内的消费票据,可以在“醒刻ON”免费领取任意咖啡,或者享受10元购入会员卡权益。
实际上,在4月中旬,即《管理办法》颁布一个月后,悦刻就举办了“悦刻店主共创会深圳场”,并透露将向咖啡和口腔护理领域开拓新业务。
有消息称,悦刻将继续与其“老朋友”深圳一号机科技合作,在成都拓展更多的“醒刻ON”门店。作为悦刻的全国总渠道商,一号机科技在多元化发展上也跑在了前面。早在2021年10月,一号机科技就入局了新式茶饮领域,推出自有品牌“茶小开”,饮品的口味也能和当时的果味烟弹匹配。
今年4月,一号机又针对电子烟门店合规化转型,开启了“品质青年”加盟招商,并将相关电子烟门店升级为年轻人喜爱的“烟酒茶品类集合店”。
此外,MOTI魔笛上线“日咖夜酒”,旗下集合“咖啡、精酿啤酒、电子烟”三个品类的联合店也已正式运营3个多月了;YOOZ柚子更是做起了口香糖生意,推出槟榔味的“力当家”。
扩充产品线,引入新品类,提高零售店坪效,成为多数电子烟品牌们留住原有的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共同选择。无论是咖啡、啤酒还是新式茶饮,都是近年来的热门赛道,和电子烟的用户重合度高,且同样都是复购率较高的消费品,电子烟玩家们也容易把当初的经验复制过来。
不过,这些赛道同样也是强手林立,竞争激烈。新进入的电子烟玩家们,能够分到多少蛋糕,还是个未知数。“对于品牌端来说,极端情况下,一年内可能只有10家可以生存;对于店主端来说,未来半年定生死,如果月租金超过5000元,半年后将很难坚持。”陈中表示,选择出海或者再探索其他生意,也是未来电子烟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和机会。
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会带来涨价吗?
随着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发布,行业在一个月内,迎来了第二记监管重击。
公告中提到,关于适用税率的问题,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该公告自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而据相关报道,此前的电子烟企业仅按照13%的增值税纳税。
对电子烟增收消费税,是否会带来终端产品涨价?陈中表示,“电子烟消费税的税率相当于参照了乙类卷烟的从价计税方式。生产(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的税率加起来是47%,相对来说是一个比较轻的税负,目前来讲行业是可以接受的。但批发环节征收11%的税率是有很大可能带来涨价的,因为批发环节没有人会去承担这部分成本;而生产(进口)环节征收36%则很考验品牌间的博弈,因为‘要不要涨价、涨多少’涉及到未来的竞争策略。”
这一消息来得突然,但在不少从业者看来,也并非全无征兆。
“电子烟征税是国内电子烟行业规范的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从5月1日生效的《管理办法》规范了经营标准;到10月1日生效的电子烟国标设定了产品标准;再到11月1日电子烟开征消费税将自身与传统烟草提升到同一位置,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还可以对电子烟过度扩张起到抑制作用。电子烟在未来的经营将是完全合法合规的产业,国标审评,持证经营,合法纳税。”陈中说。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消费税明确,代表着行业最后一个利空出尽,龙头企业的优势会进一步集中;另一方面,也利好电子烟出口。终端的“暴利”时代结束,电子烟行业作为合规生意开始起步。
在此消息影响下,港股思摩尔国际在10月26日早间一度涨超20%。截至当日收盘,思摩尔国际收报9.04港元/股,上涨14.43%,总市值549.45亿港元。而股价已震荡下跌一年多的雾芯科技10月26日盘前也上涨3.51%,报1.18美元/股。在A股市场上,相关概念股顺灏股份涨停。
目前行业的共识是,电子烟合规化程度不断推进,能够帮助行业“良币驱逐劣币”,实现长期主义经营。但这一阶段,也是从上游生产商到终端零售,各个环节都在“重塑”的过程。
(文中李响、大雄、苏晓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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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电子烟销售店内,原本用来装水果口味烟弹的收纳盒已经空空如也,水果口味烟弹全部下架。
原本摆放得满满当当的货架,目前仅剩规定的香烟口味烟弹有售。
□见习记者刘菁 文/摄
11月1日,电子烟正式征收消费税。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的规定,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电子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此前,《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10月1日实施,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弹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新规相继上线,目前我市各电子烟门店的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卖家加紧销售水果口味烟弹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就曾要求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其它口味电子烟。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早在今年4月8日就发布了《标准》,规定于10月1日起实施,中间有5个月的过渡期。这也就意味着,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除烟草口味之外的水果口味的烟弹可以正常销售。
就此情况,记者在我市进行了走访。我市一家品牌电子烟专卖店店主秦先生称,在这5个月的过渡期里,他一直都在以各种形式销售店内剩余的水果味烟弹。他告诉记者:“我店内的烟弹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另外他还告知记者,就连之前那些不受顾客喜欢的口味的烟弹,也已经所剩无几。
对于是否有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等相关产品,秦先生告诉记者:“我卖的这个牌子是需要注册会员才能购买的。每次顾客购买的时候,店员都需要对其进行登记、认证,年满18岁才能购买。”
在商家忙着出售手上的存货时,也有不少电子烟用户迎来了抉择。抽电子烟3年的庄先生告诉记者:“我也知道这个政策,到时候没有喜欢的口味的烟弹,也许我就会自然而然戒烟了。”另外一位电子烟用户章先生也告诉记者:“我抽电子烟是因为有些公共场合禁止抽烟,只好用电子烟代替一下。”对于水果味烟弹即将下架,他也坦言对他影响不大。
不少市民建议,公共场所也应禁吸电子烟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电子烟主要由烟弹和烟具组成。
记者在我市走访中了解到,有不少市民认为,应当在商场、咖啡厅等公共场所将电子烟与香烟一视同仁,只要禁止吸烟的地方,也应当禁止抽吸电子烟。记者走进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咖啡店内,有几位坐在店内的年轻人正一边聊天,一边吞云吐雾。咖啡厅店员告诉记者:“我们见到顾客在店内抽电子烟都会进行劝阻,因为有不抽烟的顾客会比较反感。”但是她也坦言,只有少部分顾客会服从,大部分客人还是当做耳边风。
为什么电子烟如此受年轻人欢迎?记者采访到了一位吸电子烟2年的大四学生宋同学。宋同学对记者说:“香烟的烟味很难闻,但是电子烟既有香烟的口感,又没有香烟的臭味,自己抽电子烟身边的人也不会觉得反感。”
电子烟行业又迎来新政策
2022年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公告》中提到,关于适用税率的问题,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秦先生告诉记者,征收消费税这个政策来得并不突然,在《标准》出台的时候就有预兆。对于这一政策,他表示支持,并且觉得他从事的电子烟行业开始走向了更规范的方向。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会不会带来电子烟相关产品涨价?消费者对于涨价持有什么看法?记者随机采访了2名电子烟用户,其中一人表示“交税是应该的,只要能满足我的日常需求,涨一点也没关系”。另一人则表示“(烟弹)99块一盒已经不便宜了,再涨价的话,我估计买的人会越来越少,毕竟现在新出的口味我也不喜欢”。
最后,就相关问题,记者咨询了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他们表示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正在抓紧细化实施细则,之后会根据我市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
【来源: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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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财经,《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业内人士表示,电子烟国标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产品的“诱导性”,着重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将是电子烟产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目前,全国已有37家电子烟品牌,至少80款产品通过审批,获准上市。
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支持。网友评论称:“利国利民”、“早该管控了,前两年好多学校门口都有卖”。
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
央视财经报道,《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近期,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子烟产品陆续在各地上市销售。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
在深圳福田区的一家电子烟零售门店,店长告诉记者,今年六月他们已经申请到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随着国标电子烟产品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陆续上线发售,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商家,他们已经在平台上订到了货。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深圳某电子烟零售店店长 刘卫丽:统一到中国烟草的平台上去拿货。
记者从深圳另一家电子烟零售门店了解到,他们目前已经订购了四个品牌的国标电子烟产品,五天内总共售出20盒。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深圳某电子烟零售店店长 吴建胜:迎合国家的政策,让消费者提前把新国标的产品先适应起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9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为持续推动电子烟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规范电子烟产业运行,有效处理过渡期内相关遗留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一)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局监管,并根据相关规定制作、随附物流单证。
(二)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国烟办〔2022〕64号)。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要求,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从事出口业务的,应当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出口备案。
(三)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改进政务服务,持续推动电子烟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依法接受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主体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照2022年10月1日生效的有关规定和办事须知进行办理。
二、重申有关禁止性规定
(一)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获证主体不得超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二)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三)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没有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四)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电子烟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电子烟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电子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电子烟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五)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电子烟零售主体必须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不得利用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六)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入境携带电子烟产品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三、妥善处理过渡期有关遗留问题
过渡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既存电子烟市场主体的许可证已全部办理完毕。为保障企业合法权利,国家烟草专卖局及省级烟草专卖局将在过渡期后接受既存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提出异议。
(一)提出异议主体。2021年11月10日之前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既存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在过渡期内表达过申请意愿且自身认为是既存企业,但未获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
(二)接受异议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三)接受异议机关。申请人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
(四)提出异议方式。提出异议主体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提出异议的企业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3.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的日期。
以上书面材料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
国家烟草专卖局及省级烟草专卖局对企业提出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财经、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公开资料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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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以“戒烟”名义推向市场,但其成瘾性、安全性问题却一直饱受争议。
9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再次强调从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届时所有水果味的电子烟全部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持证上岗”
目前,全国已有37家电子烟品牌,至少80款产品通过审批,获准上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9日,共有385家电子烟相关企业拿到了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其中6家为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40家为雾化物生产企业,其余均为电子烟生产企业,包括品牌与代加工。
7月22日,悦刻品牌持有公司雾芯科技宣布,获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品牌为RELX悦刻,许可范围包括:品牌持有、产品生产(内销、出口)。雾芯科技获批生产能力包括:每年1505万根烟杆、3.287亿颗烟弹、610万根一次性电子烟等,有效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31日。
8月29日,雾芯科技(RLX)官微“悦刻RELX”发布公告称,雾芯科技国标新品今日起开始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陆续发售。
雾芯科技方面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截至9月29日,悦刻已上市幻影、幻影Pro两款烟具及相应的6种烟弹。目前共获得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3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已有多款悦刻品牌产品通过技术审评或处于审评进程中。
同时,深圳市本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家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本雾科技旗下品牌PUREMIST本雾已上市三款烟弹及两款烟具,共计12个sku。目前还有多款产品正在推进审评中,将会陆续和消费者们见面。
在国标发布到实施这段时间内,林家勇介绍道,“我们已经开展多款新产品的研发,并已陆续提交烟草局审评。目前已经和24个省烟草公司开展合作,通过烟草批发企业将本雾产品投放到各地的持证经营门店。”
某头部电子烟品牌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过渡期内主要工作还是按照监管要求,聚焦合规自检自查和专注自身擅长的产品研发版块,持续提交国标产品进行技术审评。
同时,对于电子烟线下零售门店,也需取得零售许可证才能售卖。深圳福田区的某电子烟零售门店店长刘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深圳的两家门店于6月份都拿到了零售许可证。
戴上“紧箍咒”之后
《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电子烟国内市场规模(零售)为197亿元人民币,比2020年的14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6%。
今年4月,“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包括了所有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将全部下架,仅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等,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意味着电子烟行业正式进入规范化的管理阶段。
吉迩集团创始人兼CEO赵贯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内电子烟监管政策的落地,一方面明确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的定位,高效地完成了企业许可的审核和颁发,并且详细倾听了企业的情况和建议,开启了国内电子烟合法合规经营的新时代。另一方面,国家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出口,大好局面来之不易。
2021年,我国电子烟出口总额突破千亿,达到1383亿元,增速为180%。根据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电子烟产业出口蓝皮书》报告,我国2022年电子烟出口额将达186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管理办法》去掉了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生产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的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产品登记,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以及将“第三十五条 专供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专供出口”字样。修改为“第三十二条专供出口的电子烟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举措正是给出口企业减少压力,鼓励出口。
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财经作家谢宗博表示,电子烟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各种非议,行业发展也始终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而国标的出台,有利于治理电子烟行业中的乱象,规范行业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虽然这对电子烟行业来说是戴上了‘紧箍咒’,但是对于电子烟企业来说,制度规范的明确性,也是将来发展的‘信号灯’。”
“呼吁全体从业人员坚决拥护《电子烟管理办法》及电子烟《国标》正式施行,迎接法治化监管新时代来临。”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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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随笔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
为什么要下架?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先看一组数据。
去年年我国烟草税利总额达到1.35亿元,烟草由于特殊性,纳税占9成,利润占1成,也就是说,烟草去年提供了1.2万亿的税收。
长沙一年的GDP也才1.2万亿,ZG去年的军费只有不到1.3万亿。
华为在去年,以8k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No.1,也就是说,单靠烟草交的税,就能打败所有的民企。
去年,中国烟民中,电子烟使用者占比达到2.2%,且呈逐步上升趋势。
吸烟有害健康,但是不吸烟或者吸电子烟,那害处就更大了!
烟草,背后是有个局在的,俗称烟草局。
只要带局的,都是能上桌子讲话的。
烟草局,国土局,公安局,供电局,人事局,工商局,医保局...
他们在行政级别上,都有着差不多的话语权,都是制定规则的那一批人。
电子烟,你要创新也好,你要减少尼古丁也好,但是你不能抢了大哥的生意,抢了,那就不要怪大哥收拾你了。
以上对普通人有何启示呢?
考烟草专业!
以前哥哥高考,啥也不清楚,瞎几把填志愿,跟我一批的一个商二代,现在在烟草公司上班,阳光和灰色的收入加一加,轻轻松松上个2w。
某次同学聚会,商二代才跟我说,他报的是云农的烟草专业,毕业直接去了红塔集团上班。
什么叫信息壁垒,这就是啊!
跟哥哥同届的那群小屁孩,啥也不知道,家里也帮不上忙,我们填志愿,就是一个字,玩,看上哪个大学填哪个大学。
家境优渥的小孩,志愿都是父母手把手填,什么酿酒专业,烟草专业,茶学专业...竞争相对较少,毕业出路相对宽松。
以上,送给有幸看到这篇的高中生们,考上烟草专业之后,记得给哥哥寄点烟。
第二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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