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8年的猫被邻居捡走拒绝归还
“捡”来的动物不能随便养
近日,一则“男子养了8年的猫被邻居捡走拒归还”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男子称自己养了多年的猫在失踪一个月后被发现是邻居将其捡走,而当他想要把猫领回时,却遭到了邻居的索赔。9月21日,记者从当事男子处了解到,在警方的协助下,目前邻居已经归还了他的猫。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宠物的喜爱不断升温,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纠纷也时常发生。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有路人将流浪动物抱回家饲养后,却发现该动物可能是他人走丢或丢弃的宠物;也有捡到的流浪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从而给自己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对此,多名法学界人士向记者表示,捡到流浪宠物并不是自然成为其新主人,如果流浪宠物为遗失物,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如果捡到的流浪动物为国家保护动物,还应谨慎处理,以免引起相关法律纠纷。”
当事人:
在警方协助下 邻居已归还猫且不用支付费用
日前,陕西西安一名男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短视频,称自己在做手术的时候,养了多年的猫开窗去院子里玩后便不见了。而他在找寻时无意间得知,猫被邻居带回了家。通过与邻居交涉,对方表示自己的孩子很喜欢他的猫,不想归还。如果该男子坚持要回猫,则需给予这段时间照顾猫的相关费用近2万元。
据潇湘晨报报道,9月21日,上述涉事男子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表示,在警方的协助下,他已经和邻居达成一致并和解,邻居愿意归还猫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而此前邻居要求索赔2万一事,系男子在与其沟通时存在误会,并非真的让他支付2万。
记者注意到,目前该男子已经删除此前发布的所有有关丢猫事件的相关视频。9月21日下午,该男子向记者表示,目前丢猫事件已经完结,他不希望网友再继续关注。
通过检索关键词,记者发现,他人捡到宠物后拒绝归还,甚至索要相关费用的事情并非新鲜事。
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市民王先生的小狗曾离家出走被楼下邻居收留。而当王先生想要回狗时,邻居却不想归还。后经相关部门调解,王先生最终以补偿5000余元的条件领回了小狗。
律师说法:
无论是宠物或野生动物
捡到后都不宜擅自带回家
针对他人捡到宠物后拒绝归还,甚至索要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在法律层面如何解释?律师对此做出了相关解读。
“首先,捡到流浪宠物,不是必然就成为新主人,除非流浪宠物的原主人彻底遗弃了宠物。”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记者,对于流浪宠物,捡到人应当主动寻找失主,并主动归还。如果拒不归还,失主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捡到人归还流浪宠物。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捡到人可以尽到一定的管理职责,对流浪宠物进行管理和代为饲养。
谭敏涛律师表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本事件中,邻居应该主动归还失主的猫,失主也应当向邻居支付一定的必要费用。”
谭敏涛律师进一步解释道,失主向邻居支付的费用是管理以及饲养猫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例如,猫粮费用等。“但邻居把猫带回家,对猫进行管理职责时,这个管理职责包括对猫采取一定的约束或者管理措施,而不是放任猫随意损坏家具。如果放任猫将家具损坏,那么这个家具损失属于不必要的损失,不应当由失主进行赔偿。”谭敏涛律师说,对于邻居沙发的损失,如果邻居能够证明其损坏是由猫造成的,失主可以进行一定的补偿,但全额赔偿不应当。
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印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流浪宠物既可能是无主物,也可能是遗失物,捡到无主物和遗失物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有很大不同。如果流浪宠物是被原主人抛弃的无主物,捡到流浪宠物并带回家中饲养就构成民法上的“先占”;但是,如果流浪宠物是他人走失的宠物,则捡到宠物的行为就属于民法上的“拾得遗失物”。
印通解释说,“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尽管民法典对先占制度没有作出直接规定,但该法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捡到宠物的“先占人”可以成为宠物的新主人。
此外,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立律师也向记者表示,无论是路边的流浪宠物或是未曾见过的野生动物,都不宜直接带回家中,“首先是安全问题,流浪宠物长期流浪,可能会带有传染病。特别是流浪猫狗有携带狂犬病的可能。其次,如果捡到的是国家保护动物,未经允许进行饲养是违法的。”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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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罗梦婕
编辑|余冬梅 潘莉
近日,一则“男子养了8年的猫被邻居捡走拒归还”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男子称自己养了多年的猫在失踪一个月后被发现是邻居将其捡走,而当他想要把猫领回时,却遭到了邻居的索赔。9月21日,红星新闻从当事男子处了解到,在警方的协助下,目前邻居已经归还了他的猫。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宠物的喜爱不断升温,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纠纷也时常发生。红星新闻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有路人将流浪动物抱回家饲养后,却发现该动物可能是他人走丢或丢弃的宠物;也有捡到的流浪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从而给自己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对此,多名律师、法学界人士向红星新闻表示,捡到流浪宠物并不自然成为其新主人,如果流浪宠物为遗失物,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如果拾得人拒绝归还,会承担归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捡到的流浪动物为国家保护动物,还应谨慎处理,以免引起相关法律纠纷。”
↑“男子养了8年的猫被邻居捡走拒归还”的视频引发关注。图据网络
当事人:
在警方协助下
邻居已归还猫且不用支付费用
日前,陕西西安一名男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短视频,称自己在做手术的时候,养了多年的猫开窗去院子里玩后便不见了。而他在找寻时无意间得知,猫被邻居带回了家。通过与邻居交涉,对方表示自己的孩子很喜欢他的猫,不想归还。如果该男子坚持要回猫,则需给予这段时间照顾猫的相关费用近2万元。
就在该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后不久,当事男子更新了事件的进展。视频里,该男子称,邻居坚持让他走法律途径,并给他发来最终的索赔金额为6150元,涉及宠物店寄养费用、更换沙发垫子费用、沙发修理费用等。该男子表示,饲养费用他同意给,其他费用并不接受。
据潇湘晨报报道,9月21日,上述涉事男子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表示,在警方的协助下,他已经和邻居达成一致并和解,邻居愿意归还猫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而此前邻居要求索赔2万一事,系男子在与其沟通时存在误会,并非实意让他支付2万。
红星新闻注意到,目前该男子已经删除此前发布的所有有关丢猫事件的相关视频。9月21日下午,该男子向红星新闻表示,目前丢猫事件已经完结,他不希望网友再继续关注。
通过检索关键词,红星新闻发现,他人捡到宠物后拒绝归还,甚至索要相关费用的事情并非新鲜事。
据光明网报道,尹先生把家里的宠物猫寄养在宠物店后,因店员一时疏忽让猫咪跑出店外,溜进了周边小区。不久,一名陌生女子突然加上店员微信,自称捡到了一只长相相似的猫咪,希望把这只猫买下来。当店员明确拒绝后,对方却话锋一转:“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你们的猫。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拿了你家猫?”另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市民王先生的小狗曾离家出走被楼下邻居收留。而当王先生想要回狗时,邻居却不想归还。后经相关部门调解,王先生最终以补偿5000余元的条件领回了小狗。
↑9月21日,涉事男子在社交平台更新动态,表明邻居已将猫归还。
律师说法:
无论是宠物或野生动物
捡到后都不宜擅自带回家
针对他人捡到宠物后拒绝归还,甚至索要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在法律层面如何解释?律师对此做出了相关解读。
“首先,捡到流浪宠物,不是必然就成为新主人,除非流浪宠物的原主人彻底遗弃了宠物。”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对于流浪宠物,捡到人应当主动寻找失主,并主动归还。如果拒不归还,失主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捡到人归还流浪宠物。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捡到人可以尽到一定的管理职责,对流浪宠物进行管理和代为饲养。
谭敏涛律师表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本事件中,邻居应该主动归还失主的猫,失主也应当向邻居支付一定的必要费用。”
谭敏涛律师进一步解释道,失主向邻居支付的费用是管理以及饲养猫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例如,猫粮费用等。“但邻居把猫带回家,对猫进行管理职责时,这个管理职责包括对猫采取一定的约束或者管理措施,而不是放任猫随意损坏家具。如果放任猫将家具损坏,那么这个家具损失属于不必要的损失,不应当由失主进行赔偿。”谭敏涛律师说,对于邻居沙发的损失,如果邻居能够证明其损坏是由猫造成的,失主可以进行一定的补偿,但全额赔偿不应当。
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印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流浪宠物既可能是无主物,也可能是遗失物,捡到无主物和遗失物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有很大不同。如果流浪宠物是被原主人抛弃的无主物,捡到流浪宠物并带回家中饲养就构成民法上的“先占”;但是,如果流浪宠物是他人走失的宠物,则捡到宠物的行为就属于民法上的“拾得遗失物”。
印通解释说,“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尽管民法典对先占制度没有作出直接规定,但该法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捡到宠物的“先占人”可以成为宠物的新主人。
此外,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立律师也向红星新闻表示,无论是路边的流浪宠物或是未曾见过的野生动物,都不宜直接带回家中,“首先是安全问题,流浪宠物长期流浪,可能会带有传染病。特别是流浪猫狗有携带狂犬病的可能。其次,如果捡到的是国家保护动物,未经允许进行饲养是违法的。”
2019年,四川攀枝花一村民曾在路边捡到6枚“野鸡蛋”,后经家中母鸡孵化出4只“小鸡”。不久,森林民警发现了该村民圈养的4只“小鸡”,并经林业部门的司法鉴定为白腹锦鸡,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最终,该村民因“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罚款300元。
“如果发现流浪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脱离了国家保护动物的生活环境或者受伤,应当及时报告给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由其采取救护措施,也可以就近送至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救护,但不要擅自带回家中饲养。否则拾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野生动物遭受损害的,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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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自媒体上说,上个月出车祸在医院住院期间,自己养了八年养的猫开窗户跑了出去。自己感到心急如焚。后来了解到自己的猫被一个邻居给带回家了。
邻居称自己已经有了感情,表示拒绝归还。男子很显然不太能接受(毕竟是自己的爱宠)。
邻居还希望男子支付他们饲养费,以及帮他们换全新的家具,大概需要2万多元。
“物”归原主,乃天经地义。希望邻居尽快认识到错误并理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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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闻引热议
9月16日,陕西西安。秋先生养了8年的猫因自己住院期间,在家门口院子玩耍走丢,后得知猫被一邻居捡回,上门沟通要猫遭到对方拒绝。
和邻居沟通,邻居表示自己孩子很喜欢猫,希望养这只猫不愿意归还。
本来想着出饲养费和感谢费但邻居都拒绝沟通,态度很差,并要求自己支付2万元左右来更换被猫咪抓坏的家具,目前已经报警处理。
第一次看见占别人的猫,这么理直气壮的。本来不理亏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理亏了。
这可不是谁捡到就算是谁的,除非主人明确表示放弃所有权。法律上可是有捡到东西归谁这个规定的,归原主人。
而且这个家教也真的是了,孩子喜欢就不还了,要是孩子喜欢其他的东西,难道也去捡来不还了。真的是拿着孩子来绑架盾牌去恶心人。
既然孩子喜欢,给ta买一个小猫咪从小一起养大,这不更有意义嘛。
分明就是贪便宜不肯花钱,捡到了,我养了一段时间就是我的,这种心理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
别家主人也是打算给出一些费用来补偿的,拿着补偿的钱去买新的不好吗,非要走到这一步,不懂得妥协的艺术啊,非要胡搅蛮缠,以为声高就有理吗。
可能还是猫的品种好,贪欲作祟。
家教很不错,这父母很牢拷,我看刑,孩子继续这样下去,也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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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近日官方网媒报料:2022年9月16日,家住西安的邱先生养了8年的猫,不料想,猫在家里的院子里玩耍时,走失了。邻居捡到后拒不归还,要求赔偿2万元!
经他在附近多方打听找询,在他得知这只猫是被邻居捡到后,上门交涉,却被对方很不友好拒绝。并要求须支付2万元,赔偿被猫咪抓坏的家具为由拒不归还。
邱先生说,在他住院期间,猫把家里的窗户打开,出去到院子里玩。猫被邻居捡到后,在和邻居交流时,他们都说孩子很喜欢猫,希望养猫不愿意退还。邱先生本想出些养猫费和感谢费,但邻居拒绝沟通,态度很不好,要求自己赔偿2万元左右更换猫刮伤的家具,邱先生很是无奈,目前已报警,希望警方处理。
对于此平常生活小事,网友们如何看待呢?期待在和谐中有一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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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把我气笑了。
这位男士养了8年的猫咪走丢了,然后被一个邻居捡回了家。
正常情况下:
我们得知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猫咪,不小心走丢了;这个时候,我们肯定很着急,到处寻找猫咪的踪迹。
而得知猫咪被邻居带回家了,肯定会开心地找邻居商量一番,给邻居一笔感谢费,然后把猫咪带回家。
正常的逻辑和邻里关系,不就是这样吗?
但这个邻居的操作是什么呢?
邻居不要抚养费,也不要感谢费,就说:“我家的沙发被你家猫给抓坏了,你得给我2万块钱赔偿。”
这谁受得了啊。
要是猫咪能听懂人话,估计猫咪也得气劈叉。
这件事的解决途径有两个。
第一个:法律途径
不过,首先就需要这位男士证明“邻居家的猫咪”,就是自己家走丢的猫。
证明的方法可以用:关于猫咪的照片和视频,与猫咪生活在一起的状态,猫咪身上某些比较特殊的特点。
然后,再去邻居家看邻居的沙发被猫咪破坏成什么样子,根据该给的赔偿,给邻居相应的补偿。
第二个途径:协调沟通
既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件事说简单也很简单。
只要找个人在中间进行协调一番,然后该给的赔偿就给,该出的照顾猫咪的费用也不少。
只要不是天大的事,一般都能商量沟通好。
如果邻居铁定了心不接受协调,那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猫咪走丢该怎么办?
实际上,外面生存的流浪猫,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猫咪从家里走丢。
还有一部分,是被人遗弃。
这些流浪猫们,彼此进行配猫以后,又生下了一批幼猫;幼猫长大,成为新的流浪猫。
对于铲屎官来说,养了那么久的猫咪,感情很深,已经把猫咪当成了家庭的一部分。
猫咪走丢了,对家人也是一种打击。
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首先,猫咪走丢的第一时间,就是寻找家附近几十米的范围。
如果住在农村,那范围就应该扩大到200米。
如果住在小区,就先把整栋楼找一遍,主要是楼梯。
其次,可以跟周围的邻居们打听猫咪的身影。
一般小区里都有摄像头,可以通过摄像头去观察猫咪的踪迹。
如果没有发现猫咪的身影,就说明猫咪还没有走远。
找猫咪的最佳时间,一般是24个小时之内,因为这个时间段猫咪还不会走太远。
最后,如果实在找不到猫咪,可以在附近流浪猫经常出没的地方寻找猫咪。
拿一些猫粮喂食这些流浪猫,当你家猫寻找食物时,就会跟这些流浪猫聚集在一起。
今日话题:
猫咪被邻居捡走了,你会怎么办?
(文章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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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海报新闻报道,陕西西安的秋先生养了8年的猫失踪一个月,事后发现猫被邻居捡回。但当其索要猫时却遭到对方的拒绝,如果要归还猫除了支付赡养费外还要支付家中家具赔偿费用大约2万元。
9月20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了解到,当事猫主人发布视频称,邻居要求他走法律途径,并通过微信最终发给他的费用为6150元。秋先生认为,邻居是在有风险预判的情况下将猫带回家的,饲养费用他认,但其他有关于家具的赔偿则不接受。
那么,邻居索要家具等赔偿的费用是否合理?多名法律人士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失主理论上还是应当给予管理人一定补偿,包括因为管理猫而造成的损失。但如果只是因为单纯喜欢这只猫而拒不归还的话,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邻居向猫主人索要各类费用6150元
据海报新闻消息,当事人秋先生表示,上个月月初他在做手术的时候,猫自己开窗去院子里玩找不到了。9月16日晚,秋先生无意间获知猫被邻居带回家。秋先生称,邻居很喜欢他的猫,不想还了。关于补偿,秋先生表示他愿意出一些饲养费和感谢费,但对方除了这些要求之外,还要求换全新的家具,称猫把家具给抓坏了,家具的价值大概在2万元左右。
在秋先生的个人视频账号中,他曾发视频称,猫的名字名叫“裤衩”,已经养了8年。刚开始时,双方沟通十分融洽。秋先生称第一次沟通的时候感觉对方态度很好,邻居也表示养了一个月,家里孩子很喜欢他的猫,想留下来。当晚秋先生看有孩子在,便没有强求带走。直到后来秋先生再沟通时,对方态度才发生转变。
9月20日中午,秋先生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了这件事的进展。他称邻居坚持让他走法律途径,并最终给他发来的索赔金额共计6150元,涉及宠物店寄养费用、更换沙发垫子费用、沙发修理费用等。秋先生称,饲养费用他同意给,其他费用不接受。“对方是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主动把猫带回家,作为成年人应该有风险预判能力,把猫带回家没有给予合理的看护,造成自己损失。”秋先生说,关于赔偿对方可以起诉他,法院让他赔多少,他就赔多少。
律师分析:失主应该给予管理人一定补偿
邻居要求秋先生给予赔偿是否合理?此事在网上评价不一,有的网友认为这是非法侵占和勒索;也有网友表示索要6000多元的补偿并不过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本事件中失主理论上还是应当给予管理人一定补偿,希望双方妥善协商解决此纠纷。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刘昌松律师表示,该事件在法律上叫做无因管理,本人应当向管理人支付管理所造成的意外费用和必要损失。“但所造成了损失是否是必要的,是法院判决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刘律师表示,邻居把猫带回家就应该尽到管理的职责,如果放任将其家具弄坏,则不是必要的损失,在这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邻居提出的补偿是否是养猫中产生的必要损失。
但同时,刘律师也强调,在把猫带回家时,应该有风险承受意识,也应该尽到赡养人的责任。如果猫受到了损害,那邻居也需要赔偿。如果邻居明知道这只猫是有主之物而带走,只是喜欢猫而拒不归还的话,那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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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西安的一名男子猫失踪一个月,事后发现猫被邻居捡回。待男子想要把猫领回时,却遭到邻居的索赔。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此前报道,男子此前曾发视频表示,邻居是在有风险预判的情况下将猫带回家的,认可饲养费用,但其他有关于家具的赔偿则不接受。
9月21日,男子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警方的协助下,邻居归还猫,并且不需支付任何费用。针对之前2万家具的赔偿是在沟通中存在误解。目前,男子已经删除所有的视频。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上个月月初男子在做手术的时候,猫自己开窗去院子里玩找不到了。9月16日晚,男子无意间获知猫被邻居带回家。他称,邻居很喜欢他的猫,不想还了。关于补偿,男子表示他愿意出一些饲养费和感谢费,但对方除了这些要求之外,还要求换全新的家具,称猫把家具给抓坏了,家具的价值大概在2万元左右。
9月20日中午,男子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了这件事的进展。他称邻居坚持让他走法律途径,并最终给他发来的索赔金额共计6150元,涉及宠物店寄养费用、更换沙发垫子费用、沙发修理费用等。男子称,饲养费用他同意给,其他费用不接受。“对方是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主动把猫带回家,作为成年人应该有风险预判能力,把猫带回家没有给予合理的看护,造成自己损失。”该男子说,关于赔偿对方可以起诉他,法院让他赔多少,他就赔多少。
对于邻居的赔偿,有网友表示,这是非法侵占和勒索;也有网友认为索要6000多元的补偿并不过分。有法律人士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失主理论上还是应当给予管理人一定补偿,包括因为管理猫而造成的损失。但如果只是因为单纯喜欢这只猫而拒不归还的话,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9月21日,当事人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表示,丢猫事件已经完结。男子表示,在警方的协助下,他已经和邻居达成一致并和解,邻居愿意归还猫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此前邻居要求索赔2万一事,系男子在与其沟通中存在误会,并非实意让他支付2万。
男子表示,在之前视频中存在不当的言论,他向邻居道歉。目前丢猫事件已经完结,他不希望网友再就此事发表不当言论。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该男子已经删除此前发布的所有相关视频。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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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宠物的人都能明白那种心情,自己的猫猫狗狗每天跟你生活在一起,虽然他们不会说话,但彼此完全能够沟通,时间长了这些宠物就仿佛是家庭中的一员。尤其对一些爱宠人士来说,感情尤甚,很多人把自家猫狗戏称为“毛孩子”,意思是对他们的感情就像对自家养的小孩一样深。那么,你能想象吗?如果自己的孩子走丢了,被邻居捡到养了起来,你发现之后去索要,结果邻居不但不给,还转头向你索要2万元赔偿金,说是“你家孩子把我们家家具弄坏了”!还别不信,近日一网友就真的遇到了这么一桩离谱事件,不过这位网友丢的不是孩子,而是自己的猫。那么,这件案子的详情如何?最后又是如何解决的?咱们这就来看一下案情回顾。
【案情回顾】
前段时间,西安一位网友秋先生,因车祸住院了,这期间他养了8年的猫咪自己开窗出去了。秋先生家住的是一楼,还带院子,之前猫咪也经常在院子里玩,按理说也没什么危险。但谁能想到,这次猫竟然走丢了。等秋先生出院后,发现猫丢了,急的差点没再次住院。好在物业还挺热心的,了解到秋先生的情况后,开始帮他留意,果不其然,没几天物业就发现,原来秋先生家的猫,是被邻居捡走了。秋先生一听,可乐坏了,赶紧跟邻居沟通,想要回自己的猫。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邻居竟然拒绝了,理由是自家孩子喜欢这猫,舍不得还了。秋先生一听急了,这猫我都养了8年了,你们拐走几天,就想霸占不还了,哪能有这样的道理?不过为了尽快要回猫,秋先生忍下了这口气,还主动提出,只要他们能够把猫换回来,自己愿意支付这段时间的猫咪饲养费和感谢费。没想到,对方一听,来劲了,回复说,既然你乐意给钱,那就支付2万元赔偿金吧,理由是秋先生的猫弄坏了家里的家具,打碎了花瓶,等等,总之各项损失折价下来,大概是2万元,意思是,你付钱,我就放猫,否则没得谈!
那么,本案中邻居的做法合法吗?对此广大网友持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邻居非法占有了秋先生的猫,属于恶意侵占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秋先生可以报警,或者通过诉讼维权;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如果秋先生的猫确实在邻居家搞了破坏,造成了近2万元的损失,秋先生理应给予赔偿。那么,以上两种说法,哪一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律师分析】
在本案中,其实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邻居擅自扣留别人家的猫,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第二个问题上,如果秋先生的猫真的给邻居家造成了财产损失,秋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看第一个问题,如果流浪宠物是被原主人抛弃的无主物,捡到流浪宠物并带回家中饲养就构成民法上的“先占”;但是,如果流浪宠物是他人走失的宠物,则捡到宠物的行为则属于民法上的“拾得遗失物”。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具体到本案,秋先生的猫并非无主的流浪猫,邻居在捡到后没有及时归还,而是非法占有,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是违法的。接着看第二个问题,如果邻居好心收养了走丢的猫,但在饲养猫咪这段期间,猫咪给家里造成了破坏,那么秋先生作为猫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本事件中,邻居应该主动归还失主的猫,失主也应当向邻居支付一定的必要费用。
最终,本案的结局是,秋先生在与邻居沟通无果后,选择了报警。而在警察的协助下,他与邻居达成一致并和解,邻居愿意归还猫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总之,通过本案,我们要友情提示广大网友,“无主”的猫猫狗狗别轻易带回家,万一人家原本就有主人,到时候可能会惹来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对于有宠物的家庭,也要注意看管宠物,避免它们走丢。因为在宠物走丢期间,惹下的祸端,是需要你来“买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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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尤其是养猫者居多,因为猫的体积比较小,而且猫比较干净,一旦自己的宠物丢失或者被人捡到,自己会想尽办法要回来,一般情况下,捡到的人都会归还给它的主人,但是也有例外,不仅不还,还要求宠物的主人赔偿损失,确实令人头疼。
陕西西安,一男子因为出车祸无法照顾自己的宠物猫,而宠物猫自己会开门去到院子里,男子让自己的朋友将猫接过去,男子的朋友来接猫时,发现猫并不在,男子以为自己的猫丢了,后来通过和邻居聊天的发现,猫被邻居捡走了,男子上门和邻居沟通,邻居表示他们也很喜欢这只猫,不想归还。男子表示:自己可以支付这一个月来的饲养费和感谢费,但是对方却拒绝沟通,还说这一个月以来,猫将自己的家具都抓花了,要男子支付2万元,用于更换新的家具。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一网友表示:这本就是男子的猫,既然捡到了,那么就需要归还,挺可笑的是,居然还要男子出2万元钱。
另一网友表示:邻居的这种行为已经属于侵占了,换句话来说,可以通过起诉要回猫,至于想让男子支付2万元钱,这不太可能,毕竟是自己想养,而且猫不可能将家具损坏的很严重。
个人认为:
这纯属属于无赖,霸占别人的猫不放,而且还想通过这种的方式获得2万元钱,真的太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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