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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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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法院:改回去
    作者:湘湘带你看社会
    发布时间:2022-09-23 19:37
    快照:

    南京中院公布此案详情。 图片来源:南京中院微信公号

    楼上邻居将厕所改在卧室位置

    楼下业主太糟心

    能否要求恢复原位置?

    基本案情

    “我在卧室的时经常听见管道的排水声音,一想到楼上是厕所,心里面怎么都不舒服。这件事我到楼上找他好多次了,他坚持拒绝恢复原来的房间布局。”家住秦淮某小区的王某说道。

    2020年12月,王某购买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403房,入住之后他发现在卧室能经常听到楼上的抽水声,还能隐隐闻到异味,然后到楼上找到503房主张某,这才知道,原来张某也是刚搬到这里,之后进行装修,将房内进行改造,改建后,503房现卫生间位于403卧室正上方位置。这才导致楼下403房业主王某在卧室能够听到楼上厕所的排水声。

    王某心里极度不适,这种情况也存在渗水隐患,严重影响了王某家人的正常生活,他多次找张某沟通此事,张某认为,自家的房子自己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楼下无权主张权利。协商无果后,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将503房的卫生间布局恢复到原位置。

    案件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综合考量,法官认定张某应当恢复原本卫生间的位置。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法官说法

    相邻关系是指互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和睦睦,但也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产生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案中,张某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是否构成妨害应当进行多因素考量。张某对房屋改造的结果造成了邻居精神安宁的侵害,甚至会造成邻居房屋价值的减损,同时,由于功能不同的房间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于排水、防水、检修等方面存在不同的标准和差异,存在渗水等继续损害邻居房屋的风险。因此,张某应当恢复卫生间原位置。

    法规链接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0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5.4.3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5.4.6 每套住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及条件。

    来源:秦淮法院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及时联系

    【来源: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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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将自己卧室改为卫生间被告?
    作者:虎嗅网评
    发布时间:2022-09-22 16:23
    快照:

    近日,南京市一市民卧室改为卫生间,被楼下令居告上法庭,最后被法院要求恢复原状。我的地盘我做主,自家的房子是否真的可以想改就改?答案是:”不可以“。事情的缘由是这名邻居在购买南京某小区的房子,在入住之后发现在卧室经常能听到楼上的排水声,还能隐隐约约问到一些异味。最后邻居敲开了楼上的门去了解情况,结果发现,该市民在入职之前对房子进行的大整改,改建后,现在的卫生间正位于邻居卧室的正上方的位置,这也就是为什么邻居能听到楼上厕所排水的根本原因。邻居无奈提起诉讼要求该市民将卫生间布局恢复到原样。

    其实,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市民装修房屋,是卫生间位于卧室正上方,既影响了其正常的居住、休息,也容易在精神上造成一定的困扰和侵害,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该市民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是恰当的,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也有利于邻里关系的恢复。

    事实上,类似于这样的事情不是个案,会经常碰到这样的事,在对自己房屋进行改造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改造行为,不能对相邻业主造成不便和侵害,如私自打承重墙、拆除连接阳台的砖和混凝土墙体、内开门改成外开门等。

    如果发现有类似的行为,第一步肯定是与邻居充分沟通,要求其停止装修、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沟通,可以先向物业公司、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求助;如果依旧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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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了,原来这些改造房子的方式都是违法的
    作者:大观园林建筑设计
    发布时间:2022-09-22 10:42
    快照: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南京市民张某因为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王某告上法庭,最后被法院要求恢复原状。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所以,自家的房子真不是想改就可以随便改的。

    张某更改房子,到底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张某装修房屋,使得503房现卫生间位于403卧室正上方位置,这本身就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从民事侵权的角度看,张某的改造存在渗水等继续损害邻居房屋的风险,还现实地使得楼下业主在卧室休息时经常听见管道的排水声,既影响了其正常的居住、休息,也容易在精神上造成一定的困扰和侵害,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对自己房屋进行改造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改造行为,

    不能对相邻业主造成不便和侵害,

    如私自打承重墙、拆除连接阳台的砖和混凝土墙体、内开门改成外开门等。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这些行为,也是违法的!

    1、未得到相关部门允许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就擅自修改房屋内部的主体结构,

    特别是房屋的一些承重的部分的话,就属于改变了房屋的结构。

    2、将未做防水的房间改造

    直接将房屋没有做防水的房间改造成阳台或者卫生间的话,

    会存在漏水问题,也属于改变了房屋的结构。

    3、将门窗尺寸改大或拆卸阳台客厅连接墙

    将门窗的尺寸改大就需要改变墙体的尺寸,

    或者擅自拆卸了连接阳台和客厅的墙体也属于改变房屋结构。

    4、擅自改变节能设备设施

    擅自改变了房屋自带的节能设备设施也属于改变房屋结构。

    5、装修不能危害房屋安全

    针对禁止行为,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拆除或变动房屋的承重结构或具有抗震、防火、整体稳定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二)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

    (三)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而所称房屋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基础、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6、结构拆改须2/3以上居民同意

    对于需要拆改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取依法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外,

    还应当取得该幢房屋三分之二以上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同意,并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结构拆改许可证》,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应当说明房屋现状是否满足拆改要求,以及拟拆改行为对整幢房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可能产生的影响。

    最后:在装修的时候破坏外墙的外貌,也是不行的。

    外墙形象、颜色属于市容规划部分,住的房子本身,以及和附近的房子在整体上是协调一致的,一旦装修改变了外墙,就破坏了一个区域整体上的美,所以这也是不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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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听到楼上排水的声音,隐约闻到臭味
    作者:深意现实
    发布时间:2022-09-22 09:31
    快照: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我真的可以想换房子就换房子吗?答案是否定的!近日,南京中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南京市民张某被楼下邻居王某起诉,原因是其将卧室改成卫生间,最终被法院要求恢复原状。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原因是2020年12月,南京市民王购买了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403室。入住后,他发现自己卧室里经常能听到楼上排水的声音,还能隐约闻到臭味。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最后,王敲开了楼上503室邻居张某的门,了解情况。于是,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张在搬进来之前,已经对房子进行了一次大装修。改造后,503房间的卫生间位于403卧室的正上方,这是王听到楼上卫生间排水声的根本原因。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王无奈之下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将503室的卫生间布局恢复原状。王还向法院诉称:经常听到卧室里有排水管的声音,想到楼上的厕所就难受。我多次上楼找他,他都不肯恢复原来的房间布局!经审理,秦淮区法院判决张某恢复如厕姿势,并通过调解成功结案。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张公典律师指出:根据《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男子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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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因擅自将卧室、厨房或茶水间改成卫生间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小伟哥谈物业与投资
    发布时间:2022-08-08 10:42
    快照:

    感谢来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宇宙各地对小号文章感兴趣的朋友的关注和转发,但也一些小伙伴无正当理由、以我认为我觉得我看我想是这样的傲视天下姿态私信本号叫板,本号还是忍不住借僵尸毒发作坚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一式潜龙手扳据落街予以回应,以正视听!问您屎未?

    首先,何为物业?按照360百科的释义,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也就是说,物业是一种资产,主要形式表现为不动产。所以说,大家都是97后好几十岁了,就不要沙碧碧地喝着奶茶说干杯了,天真地认为物业就是指物业服务企业。

    其次,何为业主的意愿?无论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又好,又或者是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也罢,亦或是部委规范性文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也好,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管理事项的决定均遵循少数人服从多数人意志的原则!在此还是要强调一下不能拿着咖啡装小爱,这里明确是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意志和决定,强调的是“多数人”,而不是全部人、几近所有人。有些小可爱好烂漫地认为,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管理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所有业主、全部业主、90%的业主、80%业主同意方能实施。本号至今仍搞不清您活在什么时空、哪个朝代,依什么法照哪个规?

    老是在一本正经地煞笔壁,只要是不利于自己私心寡欲言行的,无论它是法律,还是事实,都一厢情愿地统统拒之门外。

    好了,小号以大多数小伙伴的名义,为维护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案例的尊严,已经把那位小伙伴狠狠地按倒在地教训了一顿。废话不多说,回到今天标题的主旨,我们先来分享两则实践案例:

    案例一:

    业主欧阳锋在装修住房期间,未经相邻业主大伟哥明确同意,擅自将厨房改造为两个卫生间,并设有便池、洗浴等设施。导致大伟哥家人进入厨房时,一听到楼上住户上厕所的排水声,心里极度不适,还能从管道缝里闻到异味,且存在渗水隐患,严重影响了大伟哥家人的正常生活。协商无果后,大伟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欧阳锋立即拆除卫生间、封堵下水口。

    欧阳锋辩称,二人所住的商品房三楼和二楼面积、格局、结构等均不一样,且在装修时对厨房和卫生间的变动及时告知了大伟哥,其未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欧阳锋与大伟哥为相邻物权人,相邻物权人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邻里关系。相邻物权人在行使物权时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公序良俗原则,不能越过正当合理限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住宅建造对厨房和卫生间均有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该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欧阳锋对房屋的改造使得厨房污水和厕所污水相混,易造成安全隐患,亦有违传统的民居生活习惯,给对方的心理和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大伟哥有权要求欧阳锋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被告欧阳锋将房屋中两个卫生间拆除,并对两个马桶下水口进行封堵。

    案例二:

    业主带头大哥将其购买的商用楼宇改造成宾馆,在改造的过程中将房屋内原设计为茶水间和办公区域的两间房间改造成了卫生间,导致楼上的卫生间正对临近业主矮脚虎房间内的茶水间和办公区域,矮脚虎认为给其造成了极大的妨碍和安全隐患,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请求处理,小区物业公司对此进行调解未果。于是矮脚虎将被告宾馆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宾馆将私自改动的卫生间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原被告均在该小区购买非住宅用房,双方均有权对自己所购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其装饰装修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且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现矮脚虎所购房屋位于被告所购房屋正下方,根据图纸及双方陈述,上述两房屋室内设计用途分别为办公区、卫生间和茶水间,但被告宾馆在未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房屋原设计使用功能,将茶水间、办公区改变为卫生间,两者对防水要求明显存在不同,这种改造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对环境卫生、噪音及矮脚虎使用房屋时心理舒适度产生了一定影响。此种行为违反了住建部的有关规定,被告宾馆应将改建的卫生间恢复原状,人民法院遂判决带头大哥恢复原状。

    因此,我们总结道,装修需谨慎,修饰有风险!那么,我们在物业室内装饰装修时应注意哪些事情呢?

    一、物业室内卫生间的设置不应任性!按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6.1条第3点明确,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可对其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同时,物业服务人可依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依法要求违规业主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二、擅自不当设置物业室内卫生间的,业户依法亦应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的,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如发现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装饰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人如有在不正当设置物业室内卫生间的事件中“推波助澜”的,同样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装饰装修企业来说,如违反规定为业户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设置卫生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并对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物业服务人来说,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规装饰装修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综上所述,今天我们从废话连篇、司法裁判案例和本号评议三方面分享了有关内容,但核心观点非常明确: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

    好了,以上就是本号和大家分享的有关内容,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下回再见。

    道听途说只是招式,读书方能练就内功,听本号释义才能打通任督二脉、融会贯通。创作不易,欢迎各位朋友大力支持,关注本号和在看、转发文章,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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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邻居私自把卧室改成卫生间?看法院怎么判!
    作者:北京知行法律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9-22 10:33
    快照: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主拥有自己房子的所有权,但这是否意味着房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改变房子的布局?近期,东莞某小区业主姚某私自将自己的卧室改造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发现后告到当地人民法院,此事件引发网友热议。经审理,当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将卧室改造为卫生间的行为不予支持,并予以拆除。

    据悉,原告与被告是上下楼邻居关系。被告未经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同意下,私自对自己房屋布局进行改造,将卧室改造成卫生间。对楼下邻居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原告多次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改造卫生间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法官表示,该案中,被告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同时房屋改造的结果造成了邻居精神安宁的侵害,甚至会造成邻居房屋价值的减损,对房屋产生了一定的风险。据此,判令被告拆除由卧室改造而成的卫生间,驳回原告申请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那么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理性维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272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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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业主把卧室改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起诉,法院判令:改回去!
    作者: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2-07-15 17:00
    快照:

    业主对自己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是否意味着业主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随意变更房屋的布局?近日,东莞某小区业主姚某就由于把卧室改造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起诉至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东城法庭)。经审理后,东城法庭一审判决被告姚某拆除由卧室改造而成的卫生间。

    卧室改建卫生间引纠纷

    原告何某、孙某与被告姚某的房屋是上下层关系。姚某装修房屋时将主卧的卫生间改造成书房,将与主卧卫生间相邻的卧室改造成衣帽间及卫生间。楼下邻居何某、孙某对此多次提出异议,但双方协商无果。何某、孙某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姚某拆除改造的卫生间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何某、孙某主张,改造后卫生间冲水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其正常休息。两人同时认为卫生间就在他们的卧室上方很不吉利,也担心卫生间会出现漏水的情况,对他们二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被告抗辩称,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把卧室改造成卫生间系根据生活需求对私人房屋进行合理布置,工程施工及竣工均按要求进行报备,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房屋的防水措施非常到位,从未发生渗水、漏水的情况,原告诉请纯属无理取闹。

    法院审理

    为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东城法庭承办法官林永雄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告确实存在改建行为,而且当环境较为安静时,在原告的卧室能清晰听见被告改建的卫生间冲洗马桶的流水声。

    林永雄认为,对房屋进行装修虽系所有权人的权利,但也不能越过正当合理的限度,同时应当积极预防和避免对相邻他方造成不利影响。原、被告的房屋上下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和谐相处。被告将卧室改造成卫生间,不仅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且流水声影响下层住户的休息,还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降低了下层住户的生活质量及幸福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告改造卧室为卫生间的行为属于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判令被告姚某拆除由卧室改造而成的卫生间,驳回原告申请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姚某不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刘伟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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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卧室改成洗手间,楼下业主“头顶”马桶太糟心
    作者: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22-01-23 17:05
    快照:

    张某和季某是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某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多年前,季某对其购买的房屋装修时,将自家的一间卧室改建成了洗手间。由于原房间的防水能力达不到洗手间的防水要求,导致张某家中主卧顶棚墙面凸起开裂,并严重影响其家人休息。

    多次协调无果后,张某将季某诉至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难道自己的房子真的想怎样就怎样,关起门来谁也管不着?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季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安装在原告家主卧室楼上的洗手间拆除并恢复原状。

    但判决生效后,季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张某遂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季某为躲避执行竟搬到外地居住。执行法官限制季某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后,季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将房屋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住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依据法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属于禁止行为。当面对该侵害时,当事人要积极沟通解决,必要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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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ZAKER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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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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