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近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交警认定她全责。但该女子拒不接受,反而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质问交警:“你凭什么认定我全责?”“没有车让人这种说法吗?”“我虽然闯红灯了,但司机为什么不让我?”交警结合事故画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00:37
举报/反馈
大家好,我是严眼看天下。写好玩文章,交天下朋友。
9月14日,根据监控照片显示,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白车撞倒,交警认定她全责,但该女子拒不接受。
她还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气势汹汹地质问交警:“我虽然闯红灯了,但司机为什么不让我?”交警根据事实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不得不说,能上新闻的都是狠人啊,本来看她被撞觉得挺可怜的,结果就她这态度,让人觉得纯属活该啊!
(一)
我先来还原一个整个事情的真相,这名女子在明明显示横穿马路是红灯的情况下,骑着电动自行车高速穿越,从排队等待左转的车辆中突然出现,撞上了绿灯正常直行通过的白色SUV。
别的不说,就这一下,把白色车主吓得够呛,本来自己好好地按照指示行车,这半路突然杀出个程咬金,说不定以后开车过路口都有阴影了。
按理说,事实确凿、证据充分,虽然你被撞倒了,可实际上的受害者是小车司机啊,结果她明显一副“我弱我有理”的样子,连交警都不放在眼里,开始找茬。
按照我们老百姓最朴素的理解,对于这样胡搅蛮缠的人,得狠狠收拾一下,不然她以后还得惹事。
可是交警办事只能依照法律法规,最后也只能给她一个批评教育了事,就这,她估计都不服气。
(二)
事情介绍完毕,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种人的心理,首先大家不能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正常人谁这么干事啊?
这种人,从小的说,是父母、老师没教育好,他觉得别人都是错的,就算出问题,责任也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别人错了。
如果按照这种思维方式去指导生活的话,那自然就会变成死不认错,能闹就闹,闹不了就耍赖。
可能会有人问,这样乱搞有什么好处吗?纯属浪费自己的精力、浪费大家的时间啊!
你看,这你就不懂了吧?咱们国家或者说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包括什么学校、医院之类的单位,处理事情有一个什么原则呢?
那就是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这一闹,不就变成大事了吗?那不得有人想办法出面解决问题吗?
(三)
而解决问题的人能怎么办?虽然很明显是我惹的事,可是你解决不了我,或者说惹不起我啊,那不就得让另一半让步了,这目的不就达到了嘛!
至于你说另一半也不让步怎么办?无所谓啊,反正能讹到一点算一点,就算讹不上,也不吃亏对吧?
所以大家明白了吧,之所以总有这样的牛鬼蛇神在作妖,那是因为他们作恶的成本太低,没有人往死里搞他们,追究他们瞎闹耽误事的成本。
至于你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真没必要和他一般见识,就把他当成一条疯狗赶快离开,毕竟狗咬了你,总不能你回过头去咬狗一口吧?
关于女子闯红灯被撞全责却质问交警:司机为什么不让我?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关注留言。
举报/反馈
这个女的闯红灯还这么嚣张,肆意挑战警察的权威,在国外早已经被拘留或判刑,甚至是一枪爆头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名中国大妈,在国外挑战警察的权威,拿着刀子朝着警察乱比划,结果被外国警察开枪直接打死了。
今年年3月3日,加州圣地亚哥警方在执行法院驱逐令时与作为屋主的47岁的华裔女子、耶鲁大学博士李妍(Yan Li)发生冲突。
李妍在对峙过程中手持菜刀刺伤警察,现场警察连开数枪将其击毙。
2022年3月3日,圣地亚哥警局警察杰森·邦奇(Jason Bunch)前往小意大利街区的一幢公寓大楼,向居住在5楼的47岁华裔女子李妍出具法院驱逐令。
对于驱逐令,李妍很惊讶,她开门接过法院文件问道:“什么?”
这时邦奇注意到李妍手中做饭的菜刀,勒令李妍把刀放下,并掏枪警告,“把刀放下,不然我就开枪了。”
“把刀放下,放下那把**刀子!”
但李妍情绪激动,拒绝放下刀,“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闯入者呢?”
她大声质疑邦奇身份,称其是“假警察”,要求邦奇出示警徽,她还高呼“快报警。”
之后,李妍把法院文件扔在走廊里,把邦奇关在门外。
期间,公寓的警力和一名维修工人走了过来,说也被李妍威胁过。
大约8分钟后,邦奇的上司到达,要求李妍开门,并放下刀。
但李妍仍然情绪激动,在门内高声拒绝。
之后又过了40分钟,现场警察叫来后援,带着警犬准备强行进入李妍家中。
邦奇和他的上司等待警察支援时得知,警方认为公共安全受到了威胁,这是以携带致命武器伤人罪逮捕李的正当理由。”
2022年下午1:30分左右(当地时间),警方拿着钥匙进入公寓,要求李妍举起双手。
而当时在卧室里的李妍依然情绪激动,不断喊叫。
队列前方的警察手持非致命武器“豆袋枪”连开两枪。
李妍随后持刀冲出卧室,刺向警察,一众警察被逼退到走廊,多人不慎倒地。
李妍随后被门外的警察连开数枪,面朝前方摔倒在地。在枪响后,一名警察高喊“我被刺伤了!”
(为美媒《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2022年3月11日公布内容)
根据当地治安部门的说法,警察在医护人员到达前对李妍进行了10分钟的急救,但李妍最终还是当场死亡。
被刺伤的警察圣地亚哥警察局警犬队警官,警方没有透露他的身份。
他事后在当地医院接受医疗,并出院。
本次车祸发飙的女人,这个视频我仔细看过好几次,警察认定女人闯红灯负全责没有任何的问题。
对于白车司机来说,就是想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到在红灯的情况下,有人会从车缝里钻出来,高速的撞向自己的汽车。
因此白车司机一点过错也没有。
实际情况是,这个骑车的女人,用这么快的速度,骑着车子,突然从汽车缝隙里钻出来,高速汽车撞上了正在正常行驶的汽车。
这真的是有点碰瓷的滋味。
任何一个精神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做出上述的事情。
自己不拿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就别再去祸害别人。
除了碰瓷之类的,没有其他的解释。
更为奇特的是,这个女人自己做错了,还明目张胆地指责处理的交警。
闯红灯还这么嚣张的责问交警,只有疯子一样的奇葩人物才会这么做。
通过这个事情,也反映出了我们现在警察的不容易。
警察的权威,受到这些疯子一样的人的指责,也是非常的无奈。
其实就是,这些坏人被惯坏了脾气。
坏人,只要一闹,就能够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
所以不严厉的制止,久而久之,循环往复,注定上涨了坏人的坏脾气。
这个女人,应该感到兴庆,是生长在了中国。
要是在国外,她还是这么做的话,肯定也会像上述指责警察的人一样,最终被一枪爆头的。
以前就是因为对于坏人的太纵容态度,结果出现了警察执勤时,被一些冒充群众的歹徒抢夺走了枪支。
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枪支管理制度比较严格。
使用枪支的时候,还要分出什么必要和不必要。
还要有什么类似先开枪警告的过程。
其实开枪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流弹伤人的恶性事件。
所以警察也不会轻易的开枪。
这样就造成了大家以为警察手中的枪支是吓唬人的情况。
并且进一步的恶果,有人甚至还要上去抢夺警察的枪支。
这样就让警察的执法威严性得到了全面的贬低。
最终是出了事以后,所有的人都不出头了,包括警察。
其实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
国家看到了这种不利的情况,于是修改了刑法。
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明确袭警罪,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袭警罪是指袭击警察的罪名,一般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
在华人地区里,中国香港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
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忍,甚至出现预谋性、聚众性袭警案件,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酌情从重处罚:
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
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
3.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
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
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三、驾车冲撞、碾轧、拖拽、剐蹭民警,或者挤别、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暴力袭警,致使民警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四、抢劫、抢夺民警枪支,符合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定罪。
五、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
六、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定罪,并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2021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其中,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多的人,现在还不知道,我们国家有了袭警罪。
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对于警察不再尊重了。
本案中那个闯红灯的女子,如果进行无理取闹,肆意侮辱警察,可以将她行政拘留,甚至是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绝不能让坏人得了便宜,挑战法律的权威。
举报/反馈
事情的经过:9月14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在左转待车处“鬼探头”,与一辆迎面而来的小车相撞。
说相撞也不合适,应该说以肉体之躯,撼动钢铁。估计是电影看多,骑着电驴模仿钢铁侠。
结果被撞者,脑部蛛网下出血,胸肋骨七条骨折,左腿多处受伤需要植皮。医生说,幸亏戴了头盔吸收大量冲击力,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原来,你模仿钢铁侠只模仿了脑袋?
还有,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真理:
头盔
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就是好
其实到这里,前半部分都正常,后半部分的操作就让各大网友热议了。去到交警处女子叫嚣到:“我虽然闯红灯了,那她为什么不让我?”
这段虽然.......那他....为什么.......,用的好啊,逻辑严谨、言辞通顺、还有颠倒黑白之势,小学语文老师看到都给你点赞。
我给大家翻译一下这段话的核心:我虽然不对,但你为什么不谦让我?世界应该围绕我转才对啊?我是这段马路的女王!世界围绕我转才对。
我先给大家明确一点:电动车骑行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虽然很多网友谴责她的思想不对,你犯错怎么还赖对方,国足假摔也没你这样玩的。
但我觉得她还是仁慈了,在被撞后,没有直接躺在地上,哭爹喊娘,去到医院后,安排让她家人去讹(勒索)小车主。
被撞当事人,只停留在口吐芬芳的阶段。没有讹钱行动,也没有发动背后势力。我哭死。
特别是交警严重批评后,她还能认识自己的错误,勇于认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啊。比起那些恶意碰瓷,然后讹钱的坏人,她其实算善人了。
被撞之后,只是神情嚣张点,语气激烈点,行动可笑点。然后知错能改,怂了。就这?这还能上热搜?碰瓷党哭死。
写在最后,希望大家注意出行安全。骑着电驴,就让让小轿车。规定是车让人。但是轿车是铁包人,我们是人包铁。
万一遇到个愣头青,无视安全规定,横冲直撞,人铁相撞,铁疼还是人疼?轿车能错无数次,而我们血肉之躯,一次都错不得。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喜欢这篇文章,就点个赞和关注支持下,您的支持是帮助各大作者更好创作!
举报/反馈
近期,在河北省石家庄,一名女子骑电动式自行车闯红灯,
交警队评定她承担主要责任。但该女子拒不接受,反而是取出手机拍摄,问交警队:“为何要评定我主责?”“不是车让人这样的说法吗?”“尽管我闯红灯违章,但驾驶员为何不给我呢?”交警队融合安全事故界面,对它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文化教育。
举报/反馈
这也是没谁了,我是真的佩服。明明自己违反了交通规则,居然还这么义正言辞的说怪别人为什么不让她,合着马路是你家的呗!只允许你一个人走,大家没有走的权利咯!没文化真可怕。
举报/反馈
9月14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轿车相撞。交警调取监控后后认定该骑电瓶车女子全责。电动车女子不接受这处罚,反而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理直气壮问交警:“你凭什么认定我全责”“我虽然闯红灯了,但她应该让我”交警调取监控画面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犯了错还这么理直气壮的人?是社会巨婴吧,觉得人人都要让着她,没出大事是万幸,但也给别人带来了困扰和麻烦,相撞的小车司机也是够倒霉的,换个开快一点的车,她现在都进ICU了。
按照她的逻辑马路是你们家的?她闯红灯了别人也让他先走,在交谈中拿手机拍人家,估计以为拿着个手机录像下来以后当证据,法盲的人真可怕,希望政府也要给买电瓶车的人普及一下道交法,省的再发生这样的”笑话“。
举报/反馈
近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交警认定她全责。
但该女子拒不接受,反而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质问交警:“你凭什么认定我全责?”“没有车让人这种说法吗?”“我虽然闯红灯了,但司机为什么不让我?”
汽车司机称,自己是正常行驶,当时看到撞到了对方,于是想要送该女子,该女子拒绝了,称要经公办理。
交警结合事故画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北京青年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举报/反馈
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路口亮起了红灯根本不当回事,而且不走寻常路,有斑马线偏不走,非要从离斑马线3-4米处汽车夹缝中穿过。上一秒鬼探头,下一秒就撞车了。
交警前来处理交通事故,本来以为女子会吸取教训,没想到女子却蛮不讲理拒不认错。还质问交警凭什么认定她全责,司机明明看见了她,为什么不让她。交警碰到这种老6非常气愤回答道,你问问司机看见你了吗?司机踩油门了吗?碰到你司机停下来了,你从车缝中钻出来,谁是正常行驶?
面对事实女子任然继续狡辩对司机说你为什么不让我?司机也没好气地说我这边是绿灯,凭什么能让你!交警对女子说你这不是商量,你一口咬着理,别人不让你就是被人的不对。
最后交警认定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全责。这种闯红灯还闯出理来的人决不能姑息纵容,不让她受到点教训,以后还不知道要整出多大幺蛾子。
这个骑车闯红灯的女子,不仅骑车不讲武德,而且在公堂上也蛮不讲理。她之所以闯红灯还那么理直气壮,主要是因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什么原因绝大多数情况都是机动车负全责或者责任对半分。这就助长了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闯红灯,使得闯红灯变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不过这种认为闯红灯没事的侥幸心里还是要不得。之所以称为交通事故是因为一旦发生非常有可能就一命呜呼了。不要以为前几次闯红灯都没事,就认为这次闯也一定没事。只要发生一次恶劣的交通事故人估计就会报消掉,到时候哭都没有眼泪。
小伙伴们,你们闯过红灯吗?当时有没有犹豫过?欢迎分享一下吧!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