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姐说的对
作者:正经婶儿
来源:正经婶儿
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一家酒吧里,数名男子公然骚扰邻桌女孩。
两名女孩求救店里工作人员。
而后店老板挺身而出,2次劝阻不成后,掀翻桌子与挑衅男子搏斗。
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唐山,发生在山城重庆。
但那伙人的所作所为,真的让人再一次被唐山事件的恐惧笼罩。
事情发生在9月27日凌晨,一名男子喝了酒后,调戏隔壁桌两个女生:
“小妹妹,过来喝一杯”。
两位姑娘可能觉得对方已经喝醉了,就没跟他计较,也没搭理他。
而这个男子同行的两个朋友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开始嘲笑他没面子。
然后这个男子就怒了,开始破口大骂。
面对骚扰,女孩们继续保持克制,并叫来了店老板。
随后,两位老板,一男一女上前劝阻。
完整视频显示,先是女老板(也可能是工作人员)上前劝阻说:“大家确实不认识,不要这样好不好”。
然后疑似酒吧老板的男子也劝说“人家是过来喝酒的”。
挑衅男子一边听着老板说话,一边拿出打火机点烟,老板以为他是真心听劝了就走了。
但其实并没有,在打火机没打着火后,挑衅男子气急败坏的将打火机砸向隔壁桌女孩。
邻桌女子说:你能不能礼貌一点?
男老板听到动静,再次折返回来,这时手里还特意端了一杯酒,喊那个挑衅男子“哥”。
当然不是真的“哥哥”,就是敬酒平息事态。
结果还没等老板说完,挑衅男子就说了一句粗话,然后开始辱骂男老板。
于是老板也不忍了,直接掀翻酒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从视频当中大家可以看到,挑衅男子先动手打了老板,随后老板还手。
再然后当地治安队迅速赶到,把双方带进了警局。
通报说,打斗并不严重,目前正在警局配合调查。
我其实还是很想知道究竟会怎么处理。
因为这件事一开始是那伙男子犯错在先,但最后的结果却成了双方互殴,肢体冲突。
可我们也都知道,这个互殴是有正义成分的。
那么在最后结果都有“过错”的情况下,真的很考验办案的能力,也关系到社会的一个风向。
评论区也是早就吵翻了。
有人说店老板无罪,但是按传统,打斗的医药费可能就要互相赔偿了。
也有人质疑老板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而不是用个人想法处理。
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但是也要想想,店老板作为经营者,本身就负有维护秩序和保护受害女孩的义务。
当发生危机,面对求助,他理应挺身而出。
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男老板主动敬酒说和,可对方情绪已经不可控制。
此时掀桌子更多是一种威慑和转移风险,保护了女孩。
何况老板掀的是自己的桌子,毁坏的是个人财产。
并没有对男顾客造成伤害,也没有直接对男顾客进行人身攻击。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过激的举动激怒了对方。
可我也觉得我们应该搞清楚这件事的重点是什么?
挑衅男子惹事在先,最先动手打人,然后事件升级在后。
倘若没有掀桌子警告,是不是又可能上演唐山烧烤店一幕?
所以我个人的感觉,“法绝不能向不法让步”。
酒吧老板的行为,无论是在道德伦理,社会公序良俗,还是在国家法律层面,都值得一个赞。
何况做生意的开门都是客,一般情况下没人想要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
敢于向罪恶的顾客掀桌,这足以说明一个人最基本的良心。
就像以前看的武侠小说里的店老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人活一生,或多或少也都会有希望他人伸出援手的时候。
“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
每个人都不愿看到,暴行发生后的冷漠旁观。
一次施救,一次仗义直言,就能让事情变得大不一样。
当然,最后是定性为正当防卫还是其他还是交给相关部门吧。
这就到了考验警方的能力和智慧的时候了。
就是很想不明白,怎么总有人喝点酒就变得手欠呢?
本以为唐山的事、郑州酒吧的事出来,会有一些警示,能唤醒一些人的良知。
郑州酒吧事件热度不高,可能关注的人不多,再稍微说一下:
一个花臂纹身男,当着很多人的面,把一个女孩脱向卫生间,女孩挣扎几次跑出来,都被纹身男揪着头发拖了回去。
最后还是一名黑衣女子勇敢上前踹门,配合在场群众的围堵,才让女子跑了出来。
结果现在,两次教训之后,他们依然顶风作案了。
你说这伙人没看新闻,我想不太可能。
酒壮怂人胆,也没见谁喝了酒敢去华山派出所论剑的。
可能还是像评论区说的:唐山和郑州这两个案子的后遗症出现了。
唐山事件最大的后遗症是什么?是受害者被造谣。
我记得那会有造谣说受害者是小姐的。
有说女孩先自不量力的、不给面子的。
就是拿着放大镜,从女孩的打扮与言行,证明她们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无辜。
甚至后来还有人在烧烤店内拿这种事摆拍宣传自己跆拳道馆的。
一旦这种先质疑受害者的风气形成,耽误案情侦破事小,最主要的是无形中给了犯罪分子一种心理暗示。
在做选择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是正义的,是理所当然的,我可以像别人一样扎堆打人。
反正你穿的少,你晚上还来酒吧,你根本不是好人。
为什么恶的传播总是比善要快得多?
就是因为选择“善”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被盯上的是女生,被侮辱的是女生,最后被谴责的还是女生。
拜托,罪恶的源头分明是那些人渣!
而且这种谣言还会把暴力娱乐化,最后消耗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和良善。
而郑州酒吧事件最大的后遗症是什么?家务事,难以定罪,从轻发落。
当时给出的通报就是,因为两人自称认识,批评教育后人就给放了。
后来视频又传开了,派出所又启动二次深挖调查,彻查他们是否为男女朋友关系。
公安局法制办还在研究如何给打人男子定性。
这个说明确实是没有什么问题。
而唐山案主犯判了24年,但是你看,判得太轻,也真的不足以惩戒坏人。
这种深夜烧烤摊事件之所以经常发生的原因也是如此。
就像常常有人杀人以后说自己是精神病一样。
进去后好好认错,然后说几句酒后失言等等,拘留几天完事了。
对于一些闹事的人尤其是以混混为生的人根本没有震慑力。
反而冥冥中让酒后闹事变成了一种彰显江湖大哥地位的荣耀。
好像没有骚扰过女性就白吃了那顿烧烤一样,大有一种发扬光大的感觉。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报喜不报忧”的传统。
全网删视频、撤热搜,对吧。
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别有用心的人二次加工视频传播谣言,也保护了受害者的隐私,但也少了一点关注和监督。
这种敏感的事我们就不多讨论了。
反正唐山那伙人的下场已经打了一个样。
就想说,暴力就是暴力,犯罪就是犯罪,不是家务事,也不该污名化受害者。
希望从此以后,对于这种喝酒闹事的人给予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最好还要进行并案审查,就跟唐山那伙人一样,都是惯犯。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喝酒、家务事变成暴力犯罪的挡箭牌。
追查到底,才能除恶务尽。
说回重庆这件事。
不管最后怎么划分责任,这位店老板,他做到了他应该做的事情。
可能是一边报警一边见义智为就更安全、完美了,但也不用苛责。
就还是那句话,愿中国的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当正义的你挺身而出的时候,作恶者变成了过街老鼠。
当好人越来越多,坏人自然就会变少。
而在这个事件中,那两个女孩的行为也是一个教科书的模板,值得每个人学习。
比如遇到危险,不去和歹徒正面对抗,而是及时寻求帮助。
认怂、勇敢求救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任何时候,活下来最重要。
再比如,她们求救的对象不是随便选择,而是直接求助店老板这样全场最有义务,最有能力,最了解事情真相的人。
这就避免了“围观人越多,越不会有人出手相救”的心理陷阱。
毕竟路人一般都要先观察一下,然后再考虑救助你的成本,在顾虑中很容易错过最佳时机。
同时也可以掌握一些必要的防身技能。
虽然力量上很难和歹徒抗衡,但至少那种安全防备意识可以保证我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会慌了神。
不仅仅是女孩,所有人都应该学会自保。
我们打拳,打的不是女拳,而是生命拳。
当然,深夜撸串安全,本身不应该只依靠陌生人的行侠仗义和防狼喷雾。
还是要来自于对法治的信任。
去教女性1000种自保办法,也不如严惩一个坏人有效果。
我们的智慧加上法律的兜底,才是免于恐惧最好的护身符。
最后也奉劝一句:酒后无德的人就不要出来喝酒了,尤其不要和狐朋狗友喝酒。
事前怂恿,事后害人,啥也不是。
图片及资料来源:
《欠抽!男子酒吧调戏邻桌女孩,店老板劝阻不成直接掀桌》,新闻哥,2022.09.27
《酒吧老板掀桌子阻止男子调戏邻桌女孩:当时被逼无奈,怕女孩被打》,凤凰网视频,2022.09.27
《遇到危险,如何让人出手救你?》,女孩别怕,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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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调戏”一词出自汉朝冯衍所著的 《与妇弟任武达书》一文中,在该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醉饱过差,辄为桀纣 ,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扺掌,以有为无”。自此以后,便有了“调戏”一词。
《词语新解》中称,所谓的“调戏”原指戏弄、嘲谑。后来,多指戏耍、侮辱妇女。
一位历史学家称,在过去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多有地痞流氓调戏妇女的章节描写,其实,这些描写都是虚构出来的。在我国很长的一段历史当中,地痞流氓调戏妇女的现象几乎是不存在的。
那么,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第一,古代的成年女子是不能够随便走出“三门四户”的
《礼记·丧服传》中记载:“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二斩者,扰曰不二天也。”其意思是说:丈夫是妻子的“领导”,家里家外的一切事务都应该由丈夫来办,妻子是不能够擅自办理的。
据史料记载,古人讲究“三从四德”或者“女子无才便是德”,从而导致大部分成年女子整日都被禁锢在家中,想走出“三门四户”,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地痞流氓想调戏成年女子,也是很难见到成年女子的呀!
当然,古代的成年女子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走出“三门四户”的。《开元天宝遗事》中有这样的记载:“长安士女游春野步,遇名花则设席藉草,以红裙递相插挂,以为宴幄,其奢逸如此也。”由此可见,古代的成年女子也是能够走出“三门四户”的。
不过,古代的成年女子要想走出“三门四户”,既要分时段,还要有自己的丈夫陪同。
《史料散记》中称,古代的成年女子在春日的傍晚可以出门赏花,但赏花时必须有丈夫陪同,而且,距家须一里地之内,不得远去。在这种要求下,成年女子也是很难被地痞流氓调戏的。
第二,古代的未成年女子是不能够随便走出闺房的
据史料记载,闺房,是古代未成年女子日常活动的地方,除了有突发情况之外,古代未成年女子必须天天呆在闺房之中,是绝对不允许走出家门的。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女子自然就不会受到地痞流氓的调戏了。
第三,古代的宗族观念非常严重
古代讲究宗族观念。据史料记载,一旦某一个宗族内的妇女遭外族人调戏,那么,调戏妇女者必然会遭到族人的最严厉惩罚,轻则,被打得皮开肉绽;重则,就有可能被浸猪笼,结果是:被江河湖海水活活淹死。试想:有多少地痞流氓不害怕这样的惩罚?他们怎么敢于随意调戏妇女呢?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古代,地痞流氓调戏妇女的现象几乎是不存在的。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现代妇女不但走出了家门,而且,还可以自由活动,从而导致妇女被地痞流氓调戏的概率已经大大增加了。
其实,这位社会学家的说法是非常正确的。这不,就在9月27日,重庆江北区的一家酒吧内竟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昨天晚上,有这样一则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在重庆江北区的一家酒吧内,一名戴眼镜的男子采用口出污言秽语的方式三番五次调戏隔壁桌的2位女孩。由于2位女孩没有理睬该男子,因此,该男子居然用打火机砸向隔壁桌的2位女孩。
酒吧老板见状,便连忙走到戴眼镜的男子身旁进行劝阻,然而,该男子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对隔壁桌的2位女孩出言调戏,此时,尽管酒吧老板已经有些恼怒了,但还是继续对该男子进行规劝,殊不知,该男子不但不听老板的劝解,反而责怪老板多管闲事。这一下子,老板被彻底激怒了,于是,老板伸手,就把酒桌掀翻了。
网传的视频还显示,在酒吧老板将酒桌掀翻之后,这名戴眼镜的男子还与老板发生了肢体冲突。但所幸的是:治安队很快就赶到现场,并控制了局面。
以上所言,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
当众多网友从网络上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我是月老:给老板的正义感点赞啊!就是不能惯着这些挑事的人。假如社会上有足够多的“正义感爆棚”的人,恐怕就没有地痞流氓了。
网友春潮涌动:老板太仗义了。这样的酒吧,会给人一种满满的安全感,生意想不火爆都不行啊!
网友开拖拉机进城:这样的店,值得去捧场!改天,我也去消费。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第一,关于对地痞流氓的惩治
所谓的地痞流氓是指那些不务正业、经常寻衅闹事、文化素质较低的人。这些人大多都无固定工作,整日在社会上游荡。
在古代,地痞流氓被称为“街头小混混”,常常被官府所打击。
据史料记载,在唐武宗时期,长安街头就有许多地痞流氓。这些地痞流氓经常游荡于街头,对百姓任意欺凌,可谓是作恶多端。
为了还百姓一个安宁的生活,唐武宗指派了一个叫薛元赏的官员对地痞流氓进行专项打击。当薛元赏拿到唐武宗的指令后,便带领千余名捕快连夜对地痞流氓展开搜捕,在短短数天内,就抓捕地痞流氓三千余人。
史料中称,唐武宗对于地痞流氓的处置非常残酷,常常采用“炙灭”的方法将地痞流氓活活折磨死,从而导致街市上的地痞流氓近乎绝迹。
当然,我们现在是法治时代,不能采用古人的方法对待地痞流氓。但是,如果采用相对严苛的法律手段来对待地痞流氓,想必,地皮流氓也不敢如此造次。
第二,关于对酒吧老板的褒奖
老胡认为:该家酒吧的老板是一个颇有正义感的人。对于他的举动,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嘉奖,用以弘扬正气,使更多的人都敢于站出来与地皮流氓做斗争。倘若社会人都敢于站出来与地皮流氓做斗争,那么,地痞流氓就会销声匿迹了。
大家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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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视频来源:秒闻视频
女子在酒吧遭陌生男子调戏,酒吧老板两次劝阻未果,一气之下掀翻桌子……这一幕发生在重庆市江北区一酒吧内。
网传视频显示,9月27日,重庆一男子与朋友到酒吧喝酒时,对邻桌女子进行调戏。这名男子当时说:“俩妹妹,过来一起喝酒啊!”女子全程对该男子不予理会,但该男子却不停地对女子进行辱骂。女子无奈之下求助,一名疑似老板娘的女子先走上前客气地对该男子说:“大家都是来喝酒的,但是确实不认识,不要这样对待女孩子。”
可该男子不以为然,继续辱骂女子,还将手中的打火机扔向女子。这时,酒吧男老板上前对该男子进行劝阻。可男子却声称“关你什么事……”老板气愤之下将酒桌掀翻。
闹事男子见状,起身上前打了老板一拳,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最后被众人拉开。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就有人报警,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该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纷纷点赞老板保护顾客的行为。网友“随风”说:“这是个正义的老板,宁愿自己有损失也要保护店内客人。”
9月28日,奔流新闻致电重庆市江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正在依法处理当中。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冯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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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重庆江北区某酒吧内,一名男子言语调戏隔壁桌2位女孩,叫“两妹妹”“看酒”,女孩没有回应,只是叫来店铺老板。
女老板过来以后,安抚了一下她们。原来跟男子一起碰杯喝酒的男老板,也起身劝阻男子。
但是男子不为所动,用打火机点燃一支烟以后,反手又将打火机砸向隔壁桌女孩。
男老板再次上前劝阻,反被辱骂。男老板忍无可忍,愤怒掀翻男子面前的桌子,随后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好在事后治安队很快就赶到现场,两人打斗才没有那么严重,只是男子的一系列言行举止太让人恼火。
有网友说:老板太过正义了,吃亏。报警就好!
还有网友说:刚开始老板为了生意,忍了;中间的时候,老板好言相劝,又忍了;最后老板忍不下去了,开干!
视频里,从一开始确实是男子多次骚扰隔壁桌女孩,哪怕男老板和女老板好言相劝,男子也没有收敛,反而嘴巴和举动更过分,明显是找茬。
而且,男老板一直和男子坐一桌聊天喝酒,说明两人大概率互相认识,是朋友,有可能男子是去酒吧给男老板捧场,结果没想到见了女孩就想调戏人家,还出言不逊,举止轻浮。
男老板一方面考虑到是朋友,另一方面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更重要,所以两次忍着脾气劝说。哪知道男子油盐不进,反而越来越嚣张,不仅不给老板面子,还故意砸场,这就过分了!
男老板最后愤怒了,把手里的杯子一摔,直接掀桌。作为店家,这么做确实过激了,但是在当时紧迫的情况下,为了阻止男子对两个女孩的骚扰,男老板也是正义十足。试想,有哪个生意人会主动和顾客发生冲突呢,不过是别人挑衅在先,被逼无奈而已。
网友纷纷点赞男老板,觉得这老板能处,这家店该火,有机会一定要去给老板捧场,支持老板生意。至少,这样的老板让人就餐的时候,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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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重庆一男子与朋友到酒吧喝酒时,见邻座两名正在喝酒的女子长得漂亮,遂对女子说“小妹妹,过来一起喝酒啊!”
女子全程不予理会。可不曾想,该男子却不停辱骂女子。女子无奈之下,只好求助酒吧老板娘处理。
随后老板娘非常客气地对该男子说:“大家都是来喝酒,但是大家确实不认识,不要这样对待女孩子,她们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
可该男子却不以为然,继续辱骂女子。老板娘走后,该男子又将手中的打火机砸向女子。
刚在邻座和该男子碰过酒杯的男老板,实在看不下去了,遂站起来对该男子进行劝阻。可男子却声称关你什么事,并辱骂老板。老板一气之下,扔掉手中的酒杯,并将酒桌掀翻。
闹事男子见状,起身上前打了老板一拳,老板随即打了对方头部。随后众人将双方拉开。目前,警方回应称,已知晓此事,会去核实,如果发现确实有违法犯罪的问题,会依法处理。
有网友表示,自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大家都知道喝酒闹事的后果,可该男子却仍然目无法纪,顶风作案,因此必须要严惩,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笔者同意这个观点。但笔者想强调一点,“酒后所为”从来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对此很多网友讨论激烈:
有的说:老板也是脾气大,怎么还砸自家东西啊,让他们出去或者报警多好,这种喝了酒就发酒疯的,让他去派出所冷静冷静。
还有的说,老板干的漂亮。在重庆,路见不平一声吼。重庆不是唐山,敢耍流氓装恶少,就有人收拾你!
也有人说,该男子却仍然目无法纪,顶风作案,因此必须要严惩,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老板老板能处,给好老板点赞! 唐山那个判了,这是赶着想一起吗喝了两口?告诉我店名,我去吃饭。支持老板生意。老板赞,这才是男人[赞],担当,下次去你家喝?老板掀自己桌子[赞],没啥问题,对方动手没道理。 还有人说:瞅着是过来散了根烟,好像还是不给面子,那就掀桌子了。这才是好老板、在我店里闹事不行、支持、能保护好女性。
这个事情中,我认为被调戏的2个女孩还是比较理智的,找来老板协调处理,避免与陌生男子发生直接冲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而店老板确实也是挺身而出,正义感十足,不然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所以,这家店给了顾客满满的安全感,如果不是太过分,老板也希望和气生财的,为啥毁掉自己家财物呢!
所以,这个酒后调戏女孩的男子确实有些可恶,人家女孩没有搭理他,老板出面制止还不知错误,其行为已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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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很霸气。" 在重庆的一家酒吧,两个女孩坐在店里聊天,这时邻桌的一个男顾客开始说话。然而,两个女孩并不在意,立即喊来店主,店主走过去劝阻男顾客,但让人生气的是,男顾客直接将打火机扔向对面桌的女孩。
男经理随后又走上前去震慑,没想到被男顾客辱骂,随后男助理愤怒地掀翻桌子表示不满,男顾客站起来,直接动手打了男经理,而男助理随后也进行了反击,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目前双方正在配合调查。
有人说,虽然经理的行为不是很理性,但给女方留下了足够的安全感,这样的做法会让女顾客心存感激。
当然,也有人不同意经理的行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报警,或者把下一桌的客人介绍到另一个开放的桌子上,而不会侮辱客人。
毫无疑问,这两种方法在各自的角度上都发人深省,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首先,涉案的男性顾客被拒绝搭车。如果是正常的电梯,不存在性骚扰,这种情况并不违法,但如果是他人的性骚扰,则涉嫌违反《民法》的规定,属于侵权行为。
在对方被拒之门外后,他向对方扔了一个打火机,这显然是挑衅和违法行为。
当男店主阻止男顾客时,男顾客侮辱了店主,店主因此被激怒,掀翻了桌子,这时男顾客上前攻击了店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按照规定,男性顾客有可能被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他在公共场所造成了严重的骚乱,当然会受到挑衅和骚扰的惩罚,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五年的监禁。
那么这位男经理做了什么,是自卫吗?
本案中,涉案的男顾客当着男老板的面将打火机扔在女孩身上,并对男老板进行制止、辱骂,而男老板则掀翻了桌子,并没有打对方,男顾客就上前打了老板。
按照《正当防卫指南》的规定,对于过错在先且手段明显过当的一方,或一方在先,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犯的,通常应将返还方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主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自卫。
这位男客人不仅要承担向同桌女孩道歉的法律责任,还要承担殴打男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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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学陈继志吗
在重庆,夜生活刚刚开始,两名女孩在一酒吧内一边喝东西,一边聊天,隔壁桌有两个男子一边喝东西,一边抽烟,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生便搭讪旁边的女孩,女孩刚开始置之不理,直接叫老板过来。
老板过来劝阻该男子,不要这样做,可男子直接将打火机扔到了隔壁女孩的桌子上 ,老板再次劝阻,但该男子就开始辱骂老板,老板也不是吃软饭的,直接把男顾客的桌子掀翻。
男顾客更是不满,随即起身动手打老板,老板自然也会反击,最后还是选择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陈继志案一审刚刚宣判不久,难道你想做第二个陈继志吗?
老板的做法无疑是在帮助女孩,虽然不是很理智,但顾客们都认可老板的做法,特别是两个女孩更是感激老板。
有网友说,老板的做法太过偏激,遇到这样的事情,危险不是很紧迫,可以选择直接报警,毕竟和气生财。
【小事情,大法律】
根据以上案情的描述,事情也比较简单,情节也比较轻微,涉及到了关键词就是搭讪和打架。
首先,戴眼镜男子搭讪女子,从视频画面来看,不涉及到性骚扰,这种情况暂不构成违法行为。扔打火机的行为,虽然具有挑衅性,但公安对此处罚的可能较小。
其次,老板为了保护女孩,掀翻桌子,使两名男子的饮料都洒落在地,该行为对两名男子来说,是否构成损害。从民法角度考虑,该酒水在男子桌上,由男子支配,不管男子是否付钱,但所有权已经归男子所有,即男子与老板之间形成买卖合同之后,随即产生债权债务。
再次,男子的辱骂行为及之后的双方打架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涉事男子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一般是5-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司法实践,结合视频画面,男子属于扰乱社会治安的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公安会对其行政拘留,罚款500元。
这种情况,重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也是明显的互殴行为。如果其中一方构成轻伤二级,那么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所以,在生活中,理性说话和做事尤为重要,否则要为自己的不理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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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妹妹玩啥呢?过来喝一杯!”重庆江北,在某露天酒吧内,一蓝衣男子正在与两位朋友喝酒,突然瞥见旁桌有两位年轻女孩。借着一股酒劲,蓝衣男子不断用轻佻的语气,调戏邻桌女孩。
同桌的朋友看到后,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开心地笑了起来。邻桌女孩看男子有些醉意,并未搭理。蓝衣男子可能是觉得面子挂不住,便不断地辱骂邻桌女孩。
邻桌女孩有点受不了了,便叫来店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得知双方并不认识,很礼貌地和男子说:大家都不认识,不要这样好不好?
这句话暂时让事态平息了下来,可没过一分钟,蓝衣男子由于打不出火了,便愤怒地将打火机扔向邻桌女孩。邻桌女孩说你能不能礼貌点,此时,老板也准备向蓝衣男子敬酒,但蓝衣男子顺嘴问候了一句爹娘。
这句话让老板怒了,随手把酒倒了,然后一把掀翻蓝衣男子面前的小桌。蓝衣男子起身就给了老板一拳,随后双方开始了打斗。目前,警方已经介入。
【刘律师Lawyer】
一、真不知道蓝衣男子是平常嚣张惯了,还是说喝点酒之后把自己当回事了,非要强迫邻桌女孩过来陪酒。这种行为,不就是故意找茬吗?从法律上讲,蓝衣男子的行为已经违法。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蓝衣男子对着邻桌女孩又骂又砸,是在无事生非。而酒吧属于公共场所,蓝衣男子的行为,已经扰乱了酒吧的正常秩序,让其他客人不敢前来消费。所以蓝衣男子是在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店员在老板掀桌子前及时报警,蓝衣男子很可能因寻衅滋事,被拘留5-15日并罚款。
退一步讲,即使不认定为寻衅滋事,蓝衣男子持续辱骂邻桌女孩,也会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至于男子想以喝多了进行辩解,那也是不可能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二、蓝衣男子先出拳,老板又还手,算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根据《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换句话说,在老板退无可退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老板掀桌子,蓝衣男子打老板,老板又还手,双方都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认定为互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互殴会导致双方都被拘留,但本次互殴没有造成太大伤害,情节较轻,如果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则互殴可以免予处罚。
最后,老板对掀桌子行为也进行了解释,称怕女孩被打才这么做的。虽然这种维护顾客安全的意识很赞,但过程未免有些激烈,还好双方伤害较轻,不然涉及刑事案件,那就太难办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刘律师Lawyer,了解新闻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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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据新闻媒体报道,9月27日,重庆江北区某酒吧,两位漂亮女孩在有说有笑地聊天时,被一位中年男子言语骚扰。
网络配图
中年男子口不择言,说出一大堆污秽的言语,让两名美女又惊又怕,慌忙叫来酒吧老板娘。
老板娘和中年男子沟通,讲道:人家女孩子确实和你不认识,不可能和你一起喝酒。
中年男子听后提出无理要求,被老板娘断然拒绝,并表示:这就有些过分了,不要这样好吧。沟通无果后,为避免事态朝恶劣的方向发展,老板娘找酒吧相关人员来帮助解决。
随后中年男子气急败坏,一手扔出打火机砸向邻桌美女,口中依然骂骂咧咧,无法发天的嚣张模样,一时间引起了酒吧多人的围观。
很快,酒吧老板来到中年男子面前,不等老板开口;中年男子直接一句:滚你妈的。
简直丧心病狂的言行举止,老板被当场激怒,掀翻了酒桌,随后中年男子与老板发生肢体冲撞。
据知情人透露,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目前双方正在警局接受调查。
对中年男子令人发指的恶劣行径,有网友表示:无端出言调戏侮辱美女,这是流氓行为,真不敢想象这种人平时是怎样“作威作福”,必须严惩,好好接受法律的“教育”,做一个“正常人“吧。
借此事件,提醒广大网友,一定要远离那些不法分子,遇到流氓纠缠,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求警方保护;对付坏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们接受”法律“的教育。
小伙伴,日常出行一定要注意身边的危险分子,加强自身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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