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四川乐山,在一个拥挤的社区路上,因为没有人行道,轿车和电车同在一个车道,一辆白色的suv为了躲避对向来车,强行变道,而好巧不巧的车头过去了,而车尾被正在行驶在此道的电三轮刮蹭了一下。
骑电三轮车的是一位大爷,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淡定自若地开车走了,而SUV车主听到声音,下车查看,竟然大吃一惊,原来自己的右车尾的车皮竟然被剐蹭开了,正在风中凌乱!
这种情况只能怪车主没经验,但凡是个老司机,开车走在这样复杂的道路上,最忌讳的就是突然去超车,也不能轻易得去按喇叭,要不然把老人撞到了或者是吓着了更是担待不起,要做的就是跟着后面慢慢的行驶。
看的这一幕,网友热议纷纷。有网友说,很明显这是车主的责任,白车超车时自己撞到大爷的三轮车了,不怪老大爷吧。
也有网友说,一个三轮车骑到机动车道中间,评论区还觉得老大爷有理,真是服了这些人,一看就是没开过车。不管有意无意,大爷的三轮车行驶明显违规。像这种剐蹭,车主要求大爷赔偿也是合理的。但为什么合理的东西反倒不被接受呢?这到底是谁的悲哀?
很多网友也好奇,这suv的车皮怎么这么不经刮,竟然被三轮车这么轻轻的一碰就扯下这么大一块,这他太不可思议了。很多人在讨论车主的车是否国产、什么牌子的。说实话,这个比事件本身更可怕。这车身,跟纸糊的一样。希望大家在买车的时候,要擦亮眼睛。
有网友说:看视频,是因为suv因为强行变道,碰到了大爷,而大爷骑得比较慢,几乎没有动,是汽车主动碰上去的,所以这个主要是车的责任!大爷没躺地上都是幸运啦。
还有的网友说,不管谁的错,大爷逃逸,就直接全责了。
说实话,是白车变道上去,他以为大爷会让着他,没想到大爷没让他先走,正常速度开着,结果车尾就和大爷撞上了,虽然大爷直接开车走了,但主要过错还是白车,不应该为了抢几秒钟的时间而强行加塞,和大爷抢车道。
好在大家都没事,就车皮蹭掉了。遇到这种事,就花钱买个教训,希望白车车主下次不要强行加塞变换车道,这次只是被大爷蹭掉车皮,下次不一定会出什么问题呢?
都说,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考虑,在开车时,我们还是小心谨慎为好,在自己车道小心驾驶,不要随意加塞,变换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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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某自媒体爆料,一辆白色轿车在四川乐山某大街上与三轮车发生剐蹭事故;轿车车皮被刮开后,大爷淡定离去,车主站在原地发呆。“车主站在原地发呆”的描述,事实上表明了自媒体对道路责任划分的价值判断;车主“发呆”,法律人,特别是交通警察不能发呆,本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究竟怎样划分?
三轮车大爷剐蹭小汽车淡定离去
划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现场环境十分重要,例如,道路上尽管有交通标志线等,但该道路可能是集市,或者步行街;法律人不能简单地根据交通标志划分道路事故的责任。自媒体爆料有完整的视频,本文为了述说方便,将视频中的重要片段对应《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责任认定要素一一加以说明:
第一,白色轿车在四川乐山某大街上与三轮车发生同向而行;从视频上不能判断三轮车是电动车,还是燃油车。同向而行意味着,在本道内超车,后车有更多的安全注意义务;视频也清晰显示,剐蹭前,白色轿车借道超车。
第二,视频显示,剐蹭的原因是白色轿车超车所致;三轮车右侧有行人通行,行人右侧车道停放了机动车。从视频上不能看出有停车泊位,三轮车大爷淡定离去可能被认定为肇事后逃逸。
在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中,多数人对三轮车、电动车、燃油车,停车泊位等还存在模糊的认识;例如,电动自行车能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202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通过反对解释不难得出结论,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有特别规定
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各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实践也不统一。可以肯定认为,人力三轮车为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附则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动力装置驱动方面有“交叉”的情形;对于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性质的认定应当以鉴定结论为准。
道路上是否可以任意划定停车泊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划定停车泊位的职能部门为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实践上,交通警察部门并不直接划定停车泊位。划定停车泊位的条件之一,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根据因果关系的判断,政府有关部门违背前述条件划定停车泊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由此可见,四川乐山三轮车大爷剐蹭小汽车的事故成因是多方面的,问题是,大爷淡定离去是否成立肇事后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了逃逸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规定逃逸责任的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问题是,本条规定的是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的确定为民事基本制度,例如,《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等;根据《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民事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加以规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责任为行政责任;大爷淡定离去并不影响白色轿车驾驶员责任的承担。
通过上述的分析,三轮车大爷剐蹭小汽车后淡定离去,道路责任划分大致如下:
第一,白色轿车为借道超车,与其说三轮车大爷剐蹭小汽车,还不如说小汽车剐蹭三轮车;三轮车是燃油车,还是电动车不影响责任的划分。
第二,剐蹭现场附近,车道右侧施划的停车泊位,或者停放的机动车实际上影响了行人、车辆通行;停车泊位施划部门,或者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相关部门或者人员也应承担剐蹭道路事故的部分责任。
不少城市的停车泊施划有一定的任意性
当前,不少城市的停车泊施划有一定的任意性,并为一定的群体谋利;政府需要规范停车泊位的,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能成为盈利的手段。三轮车大爷可能是弱势群体,但自媒体不能“开涮”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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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大爷剐蹭小汽车后淡定离去#四川乐山一辆轿车超车时与一位骑三轮车的大叔相撞。车被撞开了一大块,大叔很淡定的开走了。
这位大爷真是个好人,他没有检查自己的车有没有损坏,也没有追究车司机的责任,更没有对轿车主耍赖。
从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超车时是轿车主动撞上的,大爷骑的三轮车没有责任。车子的损坏不仅是他自己的责任,三轮车的损坏也是他自己的责任。
如果这位大爷有点不厚道,就会赖在车上让他赔,或者让司机带自己去医院检查,如果受伤了,汽车司机不知道他会损失多少钱。然而,大爷在这一次车辆事故后离开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逃避行为。如果是交通事故,那么也许反过来他会负全责。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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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致远
闹市街头,且正值上班高峰期,一辆汽车和三轮车剐蹭,俩事主动怒导致附近区域交通拥堵。10月21日,在郑州市西三环汝河路,这一幕发生后,热心市民一句话化解两人争执,“遇到问题互相谦让,比啥都好。”
当日上午7时50分,中原区绿东村巡防中队巡防员张文胜和队友巡逻到西三环汝河路交叉口东约200米处看到,路面交通出现拥堵现象,车辆、行人行动缓慢。是不是发生交通事故了?出于职业本能,两人沿汝河路向东查看,继续前行,只见一辆由东向西行驶汽车与一辆同向行驶三轮车剐蹭。
凑近观察,两辆车只是轻微接触,车子外壳没有损伤。小伙子称,他驾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三轮车非过来抢道,“别了我一下。”对方并称,自己碰了其车子,示意报警;小伙子说,三轮车碰了自己车子,要报警的话是对方报警。双方话不投机,三轮车主拔掉车钥匙转身离去。
在现场,因附近有两个学校,事发的时候,多位家长正送孩子上学。车子堵住了去路,家长们显得十分着急,多人摁喇叭声,着急前行。
僵持过程中,三轮车主赶了过来,双方依旧争执不断。“我已经走到路边了,你还往边上挤,啥意思?”骑三轮的男子不依不饶称,他已经送过孩子了,不着急赶路。
此刻,张文胜了解了双方的心结后,谈了谈自己的看法,称双方没有任何伤害,没必要在这里继续纠缠,双方都应该让一步,和解了事。电动车主年纪偏大,驾车者年纪偏小,按照中国传统风俗,建议小伙子给对方先陪不是,不妨“握手言和”。闻听此言,电动车主循着话茬说,同意这个提议。看到多人劝说,驾车男子表示刚才自己错了,赔个不是。听到这话,三轮车主亦是立即挪动车子离去。线索提供:岳永溆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杜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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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车祸”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在路上如果跟一辆豪车出现摩擦,这些车的车损毫不夸张的说很可能就会让一个普通家庭破产。但实现往往就是,大家想什么它就来什么。就算是大家在路上跟这些豪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是意外似乎是无处不在,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近日有网友在路上就偶遇了一起天价车祸。
据了解,当时道路上有一辆劳斯莱斯在马路上正常行驶,从直行车道上路过旁边的一条小道时,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但是紧跟其后的还有一位老大爷骑着三轮车也想要左拐,当这辆劳斯莱斯急转弯时,这位老大爷并没有及时作出反应,没能控制住车速,直接撞在了劳斯莱斯的车门上。
三轮车追尾劳斯莱斯后便直接侧翻在了地上,从图片中大家可以看出,这辆劳斯莱斯的车门出现的剐蹭还是比较严重的。这辆三轮车也是受到了不小的车损,车上的零件还散落了一地。劳斯莱斯的左侧车门以及汽车尾部出现了大量的划痕,车门在被撞之后也是出现了凹陷的情况。劳斯莱斯车主大概估算了一下维修价格至少在60万左右。
骑三轮车的老大爷从地上爬起来缓了许久之后说道:小伙子你摊上大事了,你到路口连转向灯都不打就开始左转,而且车速还这么快,就算交警来了也要判你全责,而且现在就要去医院检查。劳斯莱斯车主一听这不是要碰瓷吗,随后冷静地想了想,觉得大爷说得有道理,自己转弯的时候确实没有打转向灯,自已肯定是要负全责的。
随后莱斯劳斯车主的态度也是180度大转变,连忙安慰起了三轮车老大爷,声称可以马上带老大爷去医院检查,还请大爷要报警了,这件事我们就私下解决吧。三轮车撞上劳斯莱斯,车主倒地后淡定起身:小伙子你摊上大事了!老大爷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之人,说道:我身体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希望小伙子你下次开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吸取教训,别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看来最终劳斯莱斯的车损看来是要车主自己来承担了,相信这些车速对这位车主来说也并不是什么难事,不管怎样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要有劳斯莱斯车主来承担。不知道大家认为这起事故要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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