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韶关市的第一条传播链上,有一病例于9月30日从呼和浩特返韶,这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规定,不佩戴口罩步行至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传染了路过的数名市民,让其携带的变异毒株BF.7在韶关市社会面造成传播重大风险。
该名男子算是咎由自取,只能说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吧!因为在公共场合不戴口罩(有疫情的情况下),关键是随地吐痰的行为,导致数名路过市民被传染,造成传播重大风险!在自己家你怎么做都可以,但在公共场合是不能这样做的,又不是你个人的地儿,还有其他人在,这样数名路过市民传染了,真是害人害己,这自私自利又不文明行为。戴口罩是安全常识,不随地吐痰那是文明行为,如今也成了安全行为了。
网友纷纷点赞表示,如果运动式地抓随地吐痰,我倒是举双手赞同的。
这事儿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听听大家怎么说,
比如,
“最讨厌随地吐痰的,恶心,就算没疫情都不该随地乱吐呀,不是说不许吐痰,是不能随地乱吐!现在疫情传播,都还有些人爱随地乱吐,前些天还看到有个人做核酸时走着走着随意就吐一口在地上,工作人员立刻就说他了。”
“只要禁烟,痰的问题不仅能解决一半,肺部传染病也能有效缓解。”
“特别怕走在路上,前面的中老年男性忽然咽喉发出咳咳的声音,就不知道他何时会从哪个方向吐出来一口痰,我会先停留片刻,确定后再迅速逃离。”
“我讨厌的,一个是随地吐痰,一个是在电梯里抽烟。”
“病毒传播,呼吸系统发病率高,乱吐乱咳,引起他人呼吸系统发病,循环往复。”
“以前好多人这样,我小时候不光看到有人吐痰会避开,走路也会时不时去注意地上有没有人吐的痰,然后绕着走。”
“没法说了,讲卫生这种事还需要提醒嘛,小学的时候就已经教了,关键是被传染的人得多恶心,别人吐的痰里面的小颗粒飞进了自己的呼吸道,就像吃了别人的痰,啊……我吐了,把自己搞吐了。”
“看看吧,被我说中了,我之前每次一说某些国人素质低下,喜欢乱吐痰,一些人就自动对号入座。”
“这是吐在地上的,更恶心的是走在路上,有人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车时直接朝空中一口痰,然后这口痰就飞到了后面人的身上甚至脸上。”
随意吐痰确实和素质有关,公共场合尤其要注意。
小小一口痰,细菌千千万,为了你我他,吐痰不随便。
重要消息:
BF.7毒株或成为未来全球流行的主流毒株,我国已有两地出现。
小编也很无奈,这病毒啥时候是个头,这样的全球主流我不想要啊,但据说症状仍然很强,对人体伤害性很大,请务必做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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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一口痰,居然感染了那么多人,广东韶关,一男子外出不戴口罩,且随地吐一口痰,路过的人多人被感染,这真的是无妄之灾啊。
根据消息显示,男子是在9月30日乘坐飞机从乌鲁木齐回广东,到达广州白云机场之后,也采集了核酸,随之就打车去韶关,在韶关期间,男子并没有停下,活动轨迹从商场、生鲜超市、小吃店、回家、采耳美容店、会所、足浴店等。
疾控中心打电话给该男子,并提出疫情防控建议,但是该男子并没有听,还是我行我素地四处闲逛。闲逛就闲逛呗,关键是还不戴口罩。
经过韶关疾控中心相关部门查验得知,该疫情传播毒株为BF.7的进化分支,传播能力非常强,所以,吐口痰后,路过的人就能被感染。
截至现在,男子因为不戴口罩吐痰,已经被传染多人,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对该男子进行立案侦查。
【@看热点学法律】
1. 该男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首先,我们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得出来,男子的行为是不听从劝告,从中高风险回来之后,未及时在社区报备,且外出不戴口罩,还随处吐痰。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传播甲类传染病或者有其他严重行为的,属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构成这一罪名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正常的成年人。
再次,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说过,新冠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是,其是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控的,且该男子的行为也导致了大多人传播,应当认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 该男子如果没被刑事处罚,会被行政处罚吗?
首先,妨害传染病管治罪的刑事犯罪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界限在于妨害行为是否是否造成甲类传染病的危害后果,如果造成了,就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一般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其次,咱们假设该男子的行为没有导致新冠疫情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和31条规定,如果因病毒导致危险的,会被处以10日至15日的拘留并处罚款。
所以,在本案中,如果男子没有造成疫情传播,会被处以10日至15日的拘留并且处以罚款。
3. 这件事情给我们什么警醒?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现在疫情态势依然很严重,所以,疫情防控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注意防护,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对这个热点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一起讨论。关注我,带你评析热点事件,学点法律知识,交个律师朋友。文章辛苦原创,搬运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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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是坏习惯,痰里面主要是病毒、细菌、真菌、非典型病原体、致病微生物的感染,所以,痰里面的细菌含量,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所以我们在吐痰的时候,一定要用纸巾包裹住,不能直接吐在地上。另外我们出门一定要带着口罩,因为一旦空气中,如果有人吐痰,痰里面带有病毒,那就有感染病毒的风险。近日,广东韶关,就有一条传染链,是因为吐痰而导致路过的人被感染,据悉,该名患者9月30日从呼和浩特返回韶关后,没有严格执行当地的防疫规定,不佩戴口罩并到处走,随便吐痰后,痰里面的病毒传染给后来经过的数名市民,导致携带的变异毒株BF.7在韶关市传播开来,产生重大疫情风险。
随地吐痰致数人被传染(网络图片)
据网上消息,他的活动轨迹涉及生鲜店、采耳美容店、休闲会所、药房及多家餐厅,且在公共场合多次未佩戴口罩。最后韶关市有关部门提醒近期离开呼和浩特到韶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呼和浩特高、中、低风险区来韶人员,需按要求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或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有网友表示,以前听说吐痰引起的,以为是偶发性,但现在看来,出门还是戴口罩安全点。
还有网友表示,从中高风险过来,不自觉做好医学隔离,真是一点社会责任心都没有。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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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本期就聊到这里,希望各位客官能够喜欢哦,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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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一男子,10月1日到3日,从呼和浩特乘飞机到达后,打车在市内多家休闲场所出没。不戴口罩,随地吐痰,吃小吃,逛大街,造成了变异病毒的传播,让人心惊。
35岁的他感染的是BF·7奥密克戎变异株,最为奇葩的是他居然没有接种疫苗,不知道我们的大数据和相关管理部门是如何监控的?
这位外来输入的病人,活动轨迹不得不让人佩服——
会所,采耳室,多家餐厅,沿街商铺,涉及的面太广了,与他擦肩而过,或空间接触的人,实在是太多。
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究其原因还是他自身的防护意识太弱了。
这样的人也许受到一定的处罚,才能够明白生命和健康的重要。
口罩时代,作为社会底层群众,更应该做好自身的防护。戴口罩是最基本的,打疫苗也是保护自己的方式,少来往,少看热闹,少围观,把风险降低到最小。
公安机关,已对该传播者进行了立案调查。
希望同类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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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一病例于从呼和浩特返韶,不佩戴口罩步行至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传染了路过的数名市民,让其携带的变异毒株 BF .7在社会面造成传播重大风险。
咋证明是那个人传染的,看见空气飞过去了?上个月我们小区里有病例,封在小区里做核酸时,有的人做完就在楼下大门口吐痰,还有在队伍中拉下口罩打喷嚏的,够吓人的。
强烈建议增加立法,对此类违法人员追加民事经济处罚,虽说对于防疫成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能增加震摄程度。这种人真是太可恨了,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还应该让其承担因他而产生的一切经历损失。
另一方面,被传染的人肯定也没有戴口罩吧?应该多宣传关于戴口罩的常识和重要性。不管有没有疫情,吐痰都是不对的,国民素质发展到今天应该杜绝这种行为了,在家不吐公共场地不当自己家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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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随地吐痰致数名路过市民被传染#这个人太可恶了,竟然有恶意传播疫情的意图!主要表现为:首先,一直没打疫苗,国家一直免费打疫苗,也多次呼吁人们主动打疫苗。
此人从未接种过疫苗;从呼和浩特这样的风险地区回来,依然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戴口罩,去人员密集场所,多次随意外出。其次,随地吐痰,不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导致路过的人都中招了。这样的人应该依法严惩!就是因为人多,所以中国的疫情防控有很多漏洞,不断有那么多人被感染,这实在令人气愤。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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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值得所有人去关注......
与其他方面相比,安全永远最重要,平日里佩戴口罩、不去人员聚集的场合,遵守规定不来回走动。不止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可有的人却偏偏做不到。
不只是抱有侥幸心理,还是天不怕地不怕,总有人去挑战规则,总有人去越过底线,将个人安全置于不顾,甚至还对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事......
广东一名男子上热搜了,与颜值长相无关,与家庭背景无关,没有遵守防疫规定,不佩戴口罩出行,步行到公共场合后随地吐痰,导致多名路过市民感染,严重危害了他人的安全。
按照常理来讲,遵守规定不是为他人着想,而是为个人的安全与健康考虑,为了安全哪怕不去工作,哪怕整日在家里呆着也行,真不知这名男子是怎么想的,竟会做出如此之事。
这名男子是上个月末,从呼和浩特回到的广东韶关,按理说会隔离多天,只是他没有严格执行,反倒不守规定来回走动,不顾他人的安全,到公共场合随地吐痰,这行为太恶劣了。
退一步来讲,哪怕你没有被感染,为了安全考虑,外出时也该戴上口罩,毕竟你到哪家门市进出,都会有如此要求。戴口罩好处多多,防止流行性感冒,让自己更为安全。
可这名男子不懂,到公共场合去随地吐痰,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另有所图。这种行为本身就非常不文明,更何况是在特殊时期,而且他还是个病例,确实让人想不明白。
当时工作人员已经给他打过电话,让他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可他偏偏不听,公然违反规定到公共场合,知错犯错可还行?必须给他严厉的惩罚,让他张张教训。
这名男子今年35岁,还没有接种疫苗,在此期间他在多个场合活动,包括生鲜店、采耳美容店、休闲会所、药房等等,这些地方都是人员聚集的地方,人口流动都不小。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他进行立案侦查,会依据其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与后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许这名男子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系列行为,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事情公布后,引起网友热议,大家将矛头直指这名吐痰的35岁男子,这件事本可以避免,可却因为他的行为,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责任他能担得起吗?我看够呛。
有人说要严惩这位男子,已经提前跟他打电话沟通过,留在原地等待即可。只是他并没有听从建议,甚至不配戴口罩,随意进出公共场合,一定要受到严惩!给其他人一个交代。
有人说这名男子触碰了底线问题,其他人都能好好地听指挥,都能遵守规定,为什么他不能,难道是因为特殊吗?如今这个样子,他就只能为自己的特殊行为买单,怨不得他人。
随地吐痰属于个人陋习,哪怕没有通知原地等待,也不该如此,更何况还因此而出事了呢?只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悔改并真诚道歉,只是这一系列的后果,非常严重。
只希望大家能够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更不能将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健康置于不顾,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事呢?这责任谁都担待不起。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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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据“韶关发布”今天凌晨消息,近日韶关出现多例多源头多链条的外地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引起本地连续发生阳性个案。其中,有一病例于9月30日从呼和浩特返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规定,不佩戴口罩步行至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传染了路过的数名市民。
这名从呼和浩特返韶的男子,携带的是变异毒株BF.7。根据世卫组织发出的警示可知,BF.7具有更强的免疫逃逸能力,将会成为以后的主流病毒。这名男子明知呼和浩特有着较为严重的疫情,明知呼和浩特本轮疫情的毒株为更容易传播的BF.7变异株,在返韶后还不戴口罩,还随地吐痰,真的让人愤怒。
事实上,韶关对从呼和浩特返回的人员是有着严密监控的。这名男子一返回韶关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就对其打了排查电话。不得不说,疫情防控人员还是尽责的,奈何这名男子就是我行我素,不执行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等相关防疫规定。
更为恶劣的是,这名男子不但不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还不佩戴口罩到处乱跑,在公共场合还随地吐痰,由此给韶关造成BF.7变异株社会面传播的重大风险。
虽然说,不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但是这名男子如此不遵守防疫规定,不戴口罩到处乱跑还吐痰,却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故意在“投毒”?
这几年的防疫经验告诉我们,某些人造成病毒传播,可能不单单是不讲卫生,不遵守规则和图方便那么简单,可能还有着泄愤的因素,或者是其他阴暗的心理在里面。比如,以前的杭州母女传播案例,就非常可疑。
这几年,疫情反反复复,除了病毒狡猾变异等原因外,有一些不遵守防疫规定的人,干扰防疫的人,也应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而在不遵守防疫规定的人中,确实不能排除有人在阴暗心理的驱使下故意“投毒”的可能。
这名从呼和浩特返韶的男子,短短的时间,活动轨迹就涉及生鲜店、采耳美容店、休闲会所,及多家餐厅,且基本没有佩戴口罩,还随地吐痰,他的这些行为,着实让人可疑。
目前,这名男子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已被立案侦查,建议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不妨再查一查是否有故意的可能,倘若调查这名男子有故意的倾向,必须以危害社会安全严惩,以儆效尤。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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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韶关市武江区在外地返韶主动核酸检测人群中,发现1例35岁的男性结果异常,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该病例在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电话后,不执行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等相关防疫规定,更可怕的是:
男子不佩戴口罩步行到公共场合随地吐痰,结果造成变异毒株BF.7在社会面传播重大风险,行为十分恶劣!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已对该病例进行立案侦查。
该男子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随地吐痰、异地返回后直接就出入多个公共场所,简直就是目中无法,害人害己!
多个错误、失误、防范意识不强,所以导致了一次疫情的严重传播!
所以,最近一段时间,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上,个别社会成员已经完全不把“疫情”这件事放在心上了,就像生活中已经没有疫情存在了似的。
虽然宣传、监督、管理都应当到位,但要求每个地方都能提前预防好极个别人可能出现的违反防抗疫准则的行为,难度也很大。
所以,一方面要不放松对“违反明确的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同时强化对“违规成本、违规代价”的认识。
另一方面,所有社会成员继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不让自己的健康安全、正常生活秩序因为极个别人的违规行为承受伤害和损失。
法不禁止即自由,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小枫说法,从经典案件中品味百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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