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应该是很幸福的事情,两情相悦的男女深情款款地走进婚姻殿堂,从此过上琴瑟和鸣的日子。
但现在不少年轻人,谈婚色变。结婚日子一次次推迟,有些人宁可孤独终老,也不愿去结婚。这里还是主要因为绕不开的“彩礼”问题。它是横亘在适龄男女身上的一座大山,沉重地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围绕着彩礼问题,上演了一幕幕人间悲喜剧,情侣反目,甚至对簿公堂,让人唏嘘不已。
近期“同居女友流产后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新闻上了媒体热搜。据了解,2019年小李(化名)在打工期间与小燕(化名)相识,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确定了恋爱关系。2020 年 1 月,小燕未婚先孕后,两家开始商量结婚事情。小燕索要彩礼 20 万元,并同意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随后小李给小燕 转账10 万元,作为预付彩礼。
2020 年 2 月,双方商议做了人工流产。2021 年初,小李父亲突然病故,家庭条件恶化,小燕却坚持提出购房、购车的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分手。
分手后,双方因归还彩礼的问题对簿公堂。原告小李认为,小燕借婚姻之际索要彩礼,现双方已分手,小燕应返还全部彩礼10万元。小燕辩称,小李家庭变故才导致二人分手。双方自 2020 年 1 月起存在共同生活开销,且二人在交往期间,女方做过流产手术,要求精神赔偿。
有网友认为,双方已同居,且女方做过流产,男方要回彩礼太小家子气。诅咒他一辈子单身。
也有网友认为,女方以同居、流产为由拒退彩礼蛮不讲理,索要精神损失费更是无稽之谈。
首先,男女婚前同居法律没有提倡,社会伦理也未支持,两人同居是两情相悦,如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流产也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分手后,女方不能认为自己吃了亏,以此为借口,拒退彩礼。
其次,女方以结婚之名索要了大额彩礼。而最后女方以男方未能再提供房、车为借口,拒绝履行结婚承诺。男方已提前履行一半彩礼协议,后因家庭突然变故,无力再提供房、车,情有可原。女方拒不结婚,拒退彩礼于情不符。
最终,法院认为,女方主张双方同居期间怀孕做流产造成身体伤害,要求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案最终判决扣除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开销,女方返还男方彩礼款 6 万元。
笔者观点:
不爱了,就体面离开,不要找冠冕堂皇的借口。
同居是两情相悦,流产是平等协商。未兑现结婚承诺,还要拒还彩礼,索要精神赔偿,未免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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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可以说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走入婚姻的殿堂,那就意味着要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自己的角色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变成了一个新家庭的创建者和经营者。而说到结婚,一般都离不开彩礼和嫁妆。彩礼和嫁妆可以说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这也是双方家长对于一个新家庭的财务支持!
但近些年来,因为彩礼和嫁妆问题结不成婚的案例也不少见,很多情侣很快就要走入婚姻的殿堂了,却没想到女方觉得彩礼给少了,或是男方不想支付彩礼了,或是男方觉得女方陪送的嫁妆太少等原因,而闹得不愉快,最终这个婚也就结不成了。
近日,河南新乡就报道了一件关于4年情侣分手,而男子要求退还12万彩礼的事件,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时间要回到2017年,刘先生和张女士为同事关系,在两人的工作相处中,成为了情侣并开始同居。在两人同居的5年时间里,女子怀孕过5次,却都没有将孩子留下,在这长期的相处中,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支付过4万的生活支出和8万的彩礼,但最终两人并没有走入婚姻的殿堂,而是以分手而终!
刘先生和张女士分手后便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彩礼,但张女士则不予退还,因为这一事件,两人的关系也闹得更僵了,最终走入了法院!
刘先生表示两人是在2021年分手,并没有领证结婚过,所以12万的彩礼应该全部退还,而对于张女士来说,自己并不应该退还彩礼,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已经有5年了,生活开支并不是小数,4万元在两人的生活中已经花销出去了,而自己在和前男友刘先生的同居生活中,共流产了5次,对于自己的身体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这8万的彩礼也不应该退还。
而经过法院的审理调查,对于刘先生要回12万彩礼的事情,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双方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两人一起生活了5年,有很大的生活共同开支,且女子流产了5次,身体上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最终判决:女方退还彩礼1.5万。对于这一判决不服,刘先生选择了继续上诉,但二审被驳回,维持原判!
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很多网友表示支持:法院支持女方的行为太正确了,点赞!确实,在刘先生和张女士的恋爱过程中,张女士先后流产5次,真的是对身体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笔钱当做赔偿可能都不够用!
但并不是所有关于彩礼退还的事情,法院都是支持女方的!前几天,黑龙江的一件诉讼案件,也是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李某和小燕(化名)在2019年认识并确定情侣关系,在2020年小燕怀孕了,两人就开始为婚礼而准备,李某先向小燕支付了10万的彩礼,但这并不能满足小燕的要求,必须要给20万元彩礼才能结婚。最终在两人的商讨下,把孩子打掉,然后再给10万彩礼,并办婚礼。但在孩子打掉后,李某的父亲病重了,剩下的10万彩礼也拿不出了,而小燕却还要买房买车,最终小李忍耐不住,提出分手,并上诉要求小燕退还10万,法院的最终判决是,小燕应该退还10万彩礼,但因为两人共同生活开销,最终需退还6万元。
这也给很多人上了一课,尤其是女性,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虽然说婚前同居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常态,但千万不要让自己意外怀孕,以免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最终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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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可以,退彩礼不可能,先赔我精神损失费。
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称需要精神赔偿,法院:不予支持,返还彩礼6万元。
10月12日,黑龙江五常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关于“同居女友流产后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
起因是两人恋爱期间同居,女友未婚先孕,原本两家已经商量好了结婚事宜,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20万,男方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女方10万,收到钱以后,双方商议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一年后男方父亲病故,家庭条件恶化,此时女方提出买车买房的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分手。
男方就把女方给告了,要求返还彩礼10万元。经过法院综合考虑,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6万元。
针对此事,网上的讨论也是沸沸扬扬,有支持不退的,感觉这女孩太吃亏。有支持全部退还的,感觉女孩的要求太过无理,明显就是为难男方。
女孩确实有损失,但是不能作为不退还彩礼的理由,彩礼也就是咱们说的聘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女方的。但是双方从始至终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
女方提出,双方同居期间怀孕流产,造成身体伤害,要求精神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同居期间怀孕是双方自愿的,既然选择了同居,就应该预料到会有怀孕的可能,也就表示可以接受这个结果。知道自己怀孕以后,是在双方协商、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做的手术,无任何强迫行为,造成伤害也是女方同意的。
于法,女方应该退还彩礼。于情,那就是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了。
近年来,“彩礼纠纷”常常引发热议。结婚本来是一件幸福开心的事,但是提到彩礼,气氛就会瞬间变得沉重。同样的金额,家境宽裕的人可能觉得只是人之常情,家境并不宽裕的人则可能感觉是无法承受之重。
是否真爱,真的不能以彩礼多少来衡量。父母那辈,一辆拉车、一床被褥,一样过一辈子。如今的豪车酒店、世纪婚礼,也有很多都没挺三五年。 #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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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新乡县一对情侣因为彩礼的事情闹上了法院,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看。
小李和小燕在2019年打工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小燕未婚先孕,主张着奉子成婚的想法,小李小燕双方的父母开始商量两人的结婚事宜,小燕向小李要了20万彩礼,小李暂时可以那么多钱,便吧和父母一起凑得10万先转给了小燕,1月后,两人在当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2021年1月份,小李父亲病故,家里条件更不如以前,母亲独自一个人在老家。这时小燕提出要结婚,必须先买车买房,面对小燕的要求。小李深知自己无法满足,想让小燕往后拖一拖,两人一起努力,肯定能买上。小燕觉得小李连买房的能力都没有,有了和小李分手的想法,经过一段时间的争吵,小燕和小李分手。
小李觉得已经分手了, 那彩礼应该退还给自己,自己还有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自己也在外打工,于是找小燕商量退还彩礼,小燕认为自己陪伴了小李两年,自己的青春已经没了,这些钱应该作为给自己的补偿,拒不归还。
迫于无奈,小李将小燕告上了法院,小李认为自己和小燕并没有结婚,希望退还自己支付的10万彩礼,而小燕则认为是小李家庭变故导致的二人分手,自己和小李在2020年1月份一起生活过,并且在生活期间做过流产手术,需要小李支付生活各方面费用以及精神补偿。
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最终法院判决小燕归还小李彩礼6万元。
小编前几天刚讲过安徽亳州一位女子离婚后,主动退男方彩礼18.8万,以及全部礼品。
大家对此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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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
近日,一则“彩礼纠纷”的案件登上了热搜,原告大壮与被告小美为情侣关系,后因小美怀孕,大壮就以彩礼的名义向小美转账10万元,在二人的共同决定下,小美前往医院做了流产手术,之后二人因矛盾分手,大壮希望小美返还彩礼,但小美拒绝,无奈之下,大壮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美退还彩礼。那么在本案中,大壮是否有权要求小美退还彩礼?而小美能否以自己曾流产为由要求不予退还呢?
其实彩礼纠纷,在法律中已经规定的十分明确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由于小美与大壮并未办理结婚手续,因此,小美应当退还彩礼。除了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之外,退还彩礼的其余两种情形为:虽办理结婚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以及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两种情况。
那么小美是否可以以自己流产为由拒绝给付彩礼或者要求大壮赔偿损失呢?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美是没有理由以此抗辩的,因为流产行为是小美作为女性行使生育权的表现,女性有生产或者拒绝生产的权利,因此,小美进行流产实际上实行了其作为女性生育权的权利,既然她行使的是权利,又何来赔偿呢?因此,其抗辩自然是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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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能儿戏,感情也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物质利益并不能够决定一切,真心实意的感情来之不易,我们最好不要轻易辜负任何一个真心对你的人,毕竟感情的事情谁能说得清呢?
就像这则案例一样,男人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不耻!和女朋友同居了四年,女朋友一心嫁他,为了男人甚至流产了5次。结果到头来被嫌弃要求女方返回12万彩礼,这样无情的做法法院到底应该怎么判决呢?
为男朋友流产了5次
两人的缘分开始于2016年的夏天,盛夏炎热,晚风微凉,这是爱情最美好的契机。在蝉鸣枯燥的夏天,小刘和小张相遇了,两人是工作上的同事。在遇见小张之前,小刘风流成性,万花丛中过,撩妹无数。多少女孩都沉醉在小刘的情话里,和对方坠入了爱河,而后又被无情的小刘狠狠抛弃。
而这次却是让小刘动心了,他直接栽在了小张的身上。小张年轻貌美,容貌精致,身段窈窕,多才才艺而又能歌善舞。小刘浪子回头,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小张,并对小张展开了疯狂的追求。鲜花、礼物等等糖衣炮弹络绎不绝,小张也是个普通平凡的女孩,没有哪个女孩能够经受得住这样的糖衣炮弹,
小张和小刘甜蜜地进入了恋爱期,两人的恋情一开始也是甜蜜无比,小刘对小张是百依百顺,宠成了手心里的小公主。两人的感情和谐而又美好,小张将小刘当成了未来携手一生的爱人,小刘也发誓会娶小张为妻,携手共度余生。
所以在仅仅谈恋爱了两个月之后,两人就同居了。干柴烈火,孤男寡女很难保证不发生点什么。但是令众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小张很快就怀孕了!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两人都措不及防,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但是小张作为女性,自然是想要做母亲的,她心底里是想要生下这个孩子的,并趁着这个机会和小刘把事情办了。与此不同的是,小刘并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极力劝诫小张赶紧将这个孩子流产了,小张不理解为何男朋友这样?
可小刘只是解释,自己现在还不成熟,没法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并提前给了小张8万元彩礼,转账了4万元,表示一定会娶了对方,小张这才安心下来,心甘情愿地为小刘做了流产手术。
男朋友追讨彩礼
但是男人心,海底针。没有人能够想到感情能够变质得如此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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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要不要婚前同居?
之前看过一个对于年轻人的街头采访,内容是“你和你对象有过同居经历吗?”,结果,大部分人的答案竟然是有过。
有人觉得,婚前同居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尽早了解真实的对方,磨合彼此的生活习性,检验生活方式和三观契合度,爱情只有经历了生活的烟火,才能确认其是否能够长久。
不过也有人认为,有的人只是用婚前同居的方式和你做一些不必承担责任的事情。
如果婚前和男人同居了,在生活中彼此发现不合适,最后两人分手了,那对女人是极其不利的。如果在意外怀孕做了流产,这对女人来说几乎是致命的伤害,假如丈夫知道了,那你们的婚姻还能继续吗?这对婚姻的稳定很不利。
女子同居流产5次分手,被前男友索要12万元彩礼,法院判了:返还1.5万。
河南新乡,女子张某跟同事刘某相识于2017年,随后两人互生好感,不久便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开始了同居生活。
在两人同居的四年期间,张女士先后5次进行了流产手术,刘某为了安慰并讨好张女士,给张女士分别转了4万块钱以及8万块钱,作为的彩礼。
2021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刘某认为当时两人没有领结婚证,便向张女士索要12万彩礼。
但张女士则认为这12万属于对自己的赔偿,而且当时用在了两人的生活花销上,拒绝还款。被拒绝后,刘某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刘某给张女士的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
最后,经过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刘某彩礼1.5万元,刘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相爱时你侬我侬,不爱了就瞬间翻脸,实在是令人气愤,这件事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四年期间,流产五次,这对女性的伤害是巨大的,不可逆的。男的还要求退还全部转账,毫无良心,只能说男的确很渣。
还有网友说,这要看流产是谁的主意,如果女方自己要流产,那女方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是男方逼着女方流产的,那就应该一分钱不能退。
也有网友指责女生,这个女孩对自己太不在乎了,既然选择了同居,为什么不做好措施,保护好自己呢?她难道不知道以后怀孕会很艰难吗?所以不值得同情,自作自受。
个人点评
两人同居期间,张女士流产五次,身心都受到了非常大的创伤,可能还会影响以后的生育,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用钱就能弥补的,甚至这12万都远远不够弥补张女士所受到的伤害。刘某与张女士同居四年之后分手,还要索要之前转账的4万块以及8万彩礼,这样的感情要不得,这样的男人不可靠。
其实,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爱你,不仅仅是看他愿不愿意给你花钱,而是他是否爱护你的身体,是否对你的痛感同身受,如果不是,这样的情感就不值得拥有。
同时,也借这件事情给广大女孩子们提个醒,谈恋爱归谈恋爱,一定要睁大双眼,甄别渣男,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
对于同居男女而言,一定要提前想好,同居的代价是否能够接受,是否能够承担得了。
个人觉得,与其用同居的方式去测试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还不如好好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伴侣,想要什么样的婚姻生活,而不是盲目试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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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对女人的伤害有多大,先不说,一般手术顺利,没有并发症,但是伴随着流产次数的增加,对身体明显的伤害就会逐渐明显。更甚的是,会有可能导致女人终生不育。看到这是不是觉得有点恐怖。但更恐怖的是,你爱的他,可能会在分手后还找你要钱。
女子为男友流产五次
近日,河南某法院就遇到这样一件案情,具体案情是这样的,一对情侣同居四年后分手,同居男子索要12万元彩礼等,女方不同意,从而引起财产纠纷。男方刘先生与同事张女士2017年相识,后来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张女士有五次流产的情况,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
2021年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最终选择分手,男方刘先生认为还没领证所以应该退还彩礼,于是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张女士拒绝后,刘先生就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而转账多为同居期间的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所以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而刘先生竟然不服还好意思提出上诉,但最终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网友看到这条则认为,虽然女方这边已经判决赔偿1.5万,但是女方这边因为多次流产的情形,能不能向男子索要损失呢!
有的网友就评论爱错了人啊,她肯定是后悔当初怎么会爱上了他。
更有网友觉得男人太坏,女人太傻,安全得戴套,不戴就不要做,一次两次说不小心,足足五次,那是何居心。
好了,本期就聊到这里,希望各位客官能够喜欢哦,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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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了5年,并且育有一子,竟还没有办理结婚证,男子分手后居然还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真的是让人惊掉下巴啊,不得不说,婚前情侣间不安全的性行为,一定要明确拒绝,婚后一定要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男方连结婚登记都不愿意,那么别害怕吵架,该分就分,这样的人并不值得喜欢,更没必要委曲求全。
蒲某与小自己两岁的李某谈恋爱,并且导致李某意外怀孕,于是,双方家庭商量着打算结婚,后男方向女方家庭支付10万元作为彩礼费,之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并且还生育一子,但是,这期间两人一直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后来,由于闹了矛盾,两人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并且分手,但是,蒲某却在这时提出了要让李某及其家人归还当初的10万元彩礼费,李某与家人拒绝了蒲某的要求,于是蒲某将李某与其家人告上了法院。
蒲某表示当初家里支付的彩礼费是借来的,而李某要求自己支付高额彩礼,却至今不愿与自己办理结婚登记,其行为属于骗婚。并且自己家里无稳定收入,现在除了八旬老人需赡养,还有患病弟弟需治疗,故要求返还彩礼。而李某称自己当初怀孕后,蒲某及其家人到家里要求结婚生子并补偿10万元,所以这10万元不属于彩礼,不应退还,而且自己不愿与蒲某办理结婚登记是因为发现蒲某在外与其他女孩有不正当关系,此外自己与蒲某同居生活多年,并不存在骗婚一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并没有证实该10万元系补偿款,故对被告方辩称该10万元系补偿款的意见,不予采纳,而双方办理婚宴前,与媒人一同到被告家中给付10万元现金,从给付时间、地点、给付人、给付方式等来看,符合本地彩礼给付习俗,该10万元款项应当认定为彩礼,如双方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则彩礼应当退还,没有形成婚姻关系既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情形。但是,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长达五年之久,且育有一子,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实质上双方长期稳定生活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彩礼不予返还。法院驳回了蒲某的诉求。
最后,提醒大家:没有结婚前,一定要拒绝不安全的性行为,恋爱脑也好,同居也罢,都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先学会爱自己,再去爱他人,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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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近日,河南新乡县法院针对情侣同居四年分手,男子索要12万元彩礼等财产纠纷作出判决。刘先生与同事张女士2017年相识,不久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张女士五次流产,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2021年二人分手,刘先生认为没领证,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被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新乡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居四年,女方流产五次,男方期间转账4万加彩礼8万。分手后男方要求退还12万。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5万!
判决依据是:1,女方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2,转账多为生活花费。3,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
我觉得法院判得挺合理的。有1.5万回来也是够意思了。未领证同居四年,流产次数达到5次之多,流产这事对女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四年期间一些生活支出等情况也分不清的,而分手后就想拿回全部走人…哈哈,想得倒是挺美。
要是没有承担那个责任的能力,就不能选择未领证同居,就不要导致她人怀孕。说到未婚同居,以前觉得挺好挺正常,属于试婚,但有利有弊,看自己如何平衡。
1,利就是能了解这个人并知道是否适合生活,适合结婚。不要等登记了才知道不适合导致有离婚的记录。
2,弊就是怕容易怀孕,导致流产,生米煮成熟饭等情况。不好预估,但可以做好预防。以前觉得应该偏向试婚,但现在不建议了。
女的也是傻,打了一胎还打第二胎一直打了五胎,这身子就毁了啊。
同样另一个新女方 带娃十年,人老珠黄了,结果被老公抛弃!这样的男人该千刀万剐,这样的女的也是蠢。提醒女性朋友,谈恋爱要睁大眼睛,在一起了一定不能为了男人为了家庭失去自我,一心扑在他们身上不值当,不离婚也会受气没地位。
对比一下那种流产一次索要百万赔偿的…流产五次还退还他1.5万!应该追剿他的补偿款,营养费要不要?误工费要不要?同居四年流产五次,她总共上了多长时间的班,难道不影响她将来的就业吗?如果有婚姻保障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现在算什么?
所以呀,无论有什么地方风俗,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没有充足的经济实力,千万别玩什么同居,吃亏的肯定是女方。
网友评论:
伤官带印就是我:有个评论:男人不爱,女人不自爱。最让人愤怒,这评论点赞高不说,用户自己也是女人。男人一句不爱,就能洗刷所有的罪责?没结婚,避孕不也同时是男人的责任?社会何时能公益教男人恋爱期间,不要轻易让女人怀孕?女人不自爱,就要自食其果?年轻女孩恋爱,是否发生关系,有时不是女人决定的,男人连哄带骗发生关系,多得很。当然,女孩也是有点傻,流产1-2次没结婚,就该离开这个害人精了。人倒霉,往往是遇上害人精。
·賈裝喜歡學ci· :这女的也傻流了五次才分手,男的就更别说,渣烂了。。。。爱别人之前先爱自己吧。
七仔快递bot:流产那五个确定都是男方的吗?不是外面乱搞不想留下来才打的,然后还想让愿意给彩礼的男方接盘是吧,女人不自爱,就会稀耙烂
追剧达人聂小倩:于情这个男的简直就是人渣,于法 要相信法院的判决,肯定是有事实依据,这个社会 女生真的要学会保护自己但凡一个男的想娶你 是不会让你流产5次的,一个女生经济不独立 人格就不独立 。
资料来源:新浪新闻、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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