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据中国青年报道,今天上午,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说,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至今,累计查办的重点案件超过17万件。“十三五”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较“十二五”增长了1.4倍。
据介绍,2016年、2018年分别严肃查处了两起典型的环境质量数据造假案件,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生态环保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因为数据造假被判刑。23人中,最多被判2年,最少也在半年左右,极大地发挥了震慑作用。”翟青说。
据中国网消息,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二十大新闻中心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二层新闻发布厅举办第五场记者招待会。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主题与记者交流。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青年报、中国网】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举报/反馈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世昕 张国 胡春艳 王鑫昕)今天上午,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说,过去十年,新环保法“长牙”,环保部门也用最严的执法手段保障环境质量改善。
翟青说,环保部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坚持“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他举例说,2017年以来,环保部门连续5年统筹5万多人次,用时1300多天,在京津冀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压茬开展的105个轮次的监督帮扶,累计检查了超过210万个点位,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超过28万个,重点区域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河湖治理方面,生态环境部从2018年年底开始试点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在2300多架无人机遥感排查的基础上,从全国抽调4600余人,分成了1263个工作小组,沿着岸线累计行程超过了18万公里,共排查出6万多个排污口,是之前掌握数量的30倍。“克服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翟青说。
翟青说,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后,环保部门累计查办重点案件超过17万件。
翟青还提到,环保部门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2016年、2018年分别严肃查处了两起典型的环境质量数据造假案件,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生态环保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有人因为数据造假被判刑。“这极大地发挥了震慑作用。”翟青说。
近年来,环保部门在执法中广泛应用了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移动执法等一些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了环境执法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
环境执法还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环保部门连续4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了全国2804个饮水水源地10万个问题的整治,提升了涉及7.7亿人的饮用水环境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王国强
举报/反馈
配图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配图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5月30日,苏州中院终审一起因不服污染环境罪的判决而上诉的案件,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污染环境罪的判决,三名男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苏州中院(2019)苏05刑终491号刑事裁定书显示,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毛某明、陈某亮、张某犯污染环境罪一案,于2019年2月19日作出(2018)苏0581刑初1844号刑事判决,于2019年3月6日作出(2018)苏0581刑初1844号刑事裁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毛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某亮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判后三人不服提出上诉。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审理期间,上诉人陈某亮、张某申请撤回上诉。
原判决认定:敬鹏(常熟)电子有限公司是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被告人毛某明系该公司环保课课长,被告人陈某亮系该公司环保课污染防治一组组长,被告人张某系该公司环保课污染防治一组员工。
被告人毛某明在担任该公司环保课课长期间,发现该公司排放的污水中氨氮浓度有超标风险,为避免因此造成公司停产,要求环保课员工保证氨氮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保持正常。被告人张某为完成被告人毛某明的要求,自2018年3月以来,将原本应接入污水管道的氨氮在线监测仪采样管改为接入盛放矿泉水的塑料瓶,制造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的假象,从而逃避环保监管,将含有氨氮的重点污染物大量排放。
事后,被告人张某将上述情况告知被告人陈某亮。期间,苏州科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贺某在维护在线监测设备期间发现该矿泉水瓶,并将相关情况在被告人毛某明的办公室口头告知毛某明,被告人陈某亮、张某等人在场。被告人毛某明、陈某亮在明知这一情况之后,未予以阻止,放任该干扰在线监测仪异常的情况持续发生直至案发。
2018年5月8日,常熟市环境保护局对敬鹏(常熟)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氨氮在线监测仪进水阀门关闭,采样管插在矿泉水瓶内,仪器显示氨氮数据位0.06mg/L,经对该单位排放水进行采样、检测,水样中氨氮浓度为5.53mg/L,超过《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3中电镀工业氨氮排放限值5mg/L。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明、陈某亮、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毛某明、陈某亮、张某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陈某亮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亮、张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毛某明、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明、陈某亮、张某均系初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对被告人毛某明、陈某亮、张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对被告人陈某亮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对被告人陈某亮、张某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毛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某亮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对上诉人陈某亮、张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百零八条,对上诉人毛某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准许上诉人陈某亮、张某撤回上诉。二、驳回上诉人毛某明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举报/反馈
图片来源:摄图网
备受关注的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于近日宣判,生态环境部在通报这一案件时表示,涉事16人均被刑事处理。在被处理的16人中,有2人来自先河环保(300137,SZ)。先河环保公告称,公司原两名运维员工因涉案被判刑,公司将以此为鉴,接受教训,并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
此前,先河环保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订了运营合同,负责运维山西大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共25个。8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约谈了先河环保,终止了此项362.5万元的合同,并不予退还数百万元履约保证金。
16日早间,先河环保发布公告强调,该合同金额营收占比低,其他省份国家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到影响,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与此同时,公司还在公告中大力宣传自身业务带来的治霾成果。但二级市场的反应却立竿见影,8月16日公司股票开盘即跌停。
环境监测系统业务营收占比近七成,对于此次事情对后续相关订单的影响,先河环保未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作出明确回应。
一位券商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短期来看,参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为企业信誉带来了负面影响,接下来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发展。
原员工参与数据作假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作出判决,涉事16人均被刑事处理。
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随即向生态环境部报告。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经检查,临汾市的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均受到人为干扰。4月11日,山西省公安机关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
在这1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名是先河环保原员工。先河环保成立于1996年并于2010年上市,是一家集环境监测、大数据服务、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环境监测公司。先河环保此前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订了运营合同,负责运维山西大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共25个。
但这样一家行业老牌企业,却在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中知情不报,员工甚至直接参与了环保数据作假。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先河环保作为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单位,未能切实履行运维职责,内部管理混乱,疏于对各层级运维人员的教育监督,在该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原先河环保运维员工崔某和张某在该案件中通风报信、参与数据作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终止25个站点运维业务
2018年上半年,先河环保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00万元至83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至70%。此前六年,先河环保营收与净利润实现了六连涨,营收从2011年的1.47亿元一路增长至2017年的10.43亿元,净利润也从2011年的0.4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2亿元。
此次身陷临汾环境监测造假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终止与公司在山西省25个国家空气站的委托运维服务,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中涉及金额约为362.5万元,约占先河环保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35%,履约保证金则为353.8万元。
2017年,先河环保实现营收10.43亿元,净利润2亿元。在具体业务上,先河环保环境监测系统全年实现营收7.43亿元,占总营收比重71.29%;运营及咨询服务实现营收1.86亿元,占总营收比重17.88%。
先河环保也在公告中称,公司其他省份国家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到影响,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与此同时,公司还在公告中大力宣传自身业务带来的治霾成果,“作为国内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仪表企业,公司一直专注于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截至目前,公司推出的生态网格化系统已覆盖88个地市区域,其中保定、新乡、阜阳等多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效果明显”。
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受到高度关注,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员也被生态环境部约谈。8月16日,公司股票开盘即跌停。
临汾环境监测造假案是否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后续开展造成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先河环保并向其发送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8月16日晚间,先河环保发布公告,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 5000万元)且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至0.76%左右。
举报/反馈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阮煜琳)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判决,涉案16人获罪。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23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该案涉及人员多、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
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并依法移交公安部。
据公开报道,有关司法部门调查表明,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临汾市6个国控站点PM2.5、PM10,二氧化硫采集设备被人为干扰上百次,导致近一年内临汾市国控监测站监测数据严重失真53次,其中,2018年3月18日-26日,共失真20次。
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刑八个月、六个月。其余11人处以拘役四至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涉及人员多、策划专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一些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触犯法律“红线”。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
举报/反馈
全国第二例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近日宣判。生态环境部近日在通报这一案件时说,涉事16人均刑事处理。其中,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因是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此外,第三方运维人员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员工也被判刑。
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说,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李皇涛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余10人受张烨、张永鹏指使并接受其报酬,实施干扰采样行为,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景国柱、陆钟山、许冬等3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郭高峰、李明星、安威华、张鑫、李英杰、张瑞等6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赵逗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这一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
生态环境部认为,这一案件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触犯法律“红线”。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原题:全国第二例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宣判
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举报/反馈
文/意卿 GPLP
先河环保(300137)被卷入环保数据造假事件正在持续发酵,目前已引起交易所关注。8月20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先河环保发出关注函,高度关注公司因“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约谈一事。事实上,公司早有“前科”,曾在去年3月因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运维严重不当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批评。
来源:关注函
隐瞒不报 参与数据作假
其实早在2017年1月19日,环保部发现山西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监测数据不降反升,政府主管官员被约谈。如今,时任临汾市环保局局长的张文清已经因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而被判刑。
那么先河环保和临汾什么关系呢?
在去年十月份,先河环保与临汾市签署《生态环境改善与综合防治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临汾市辖区域污染源特征,布设监控方案,组建专业团队管控污染。
这看似两全其美的好事,竟为造假案埋下了雷。
临汾市在设法降低环境数据上,没有拿出有效的解决手段,反而对监测数据动起了手脚。以空气环境监测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先河环保,在这次的数据造假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工作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的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53次严重失真。
在2018年1-6月169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表上,临汾排名倒数第一。
隐瞒不报,企业形象瞬间崩塌。近日宣判的环境监测造假案,涉事16人均被刑事处理,其中有2人来自先河环保。他们在该案件中通风报信、参与数据作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山西运维业务被终止
此事件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终止了先河环保在山西省25个国家空气站的委托运维服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据先河环保公告,这涉及合同金额约362.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353.8万。
公司称,山西25个站点运维业务终止,但其他省份的国家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影响。先河环保预计,上述业务终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尽管先河环保声称其在其他省份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到影响,人们还是对于先河环境以后业务开展能否保持客观公正准确产成了极大的怀疑。
资本市场的反应却直接而强烈,8月15日刚刚被约谈,8月16日,先河环保股票即遭跌停。8月17日再封跌停。
举报/反馈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8月6日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这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
据了解,临汾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案涉及人数众多,生态环境部在此前的通报中曾提到,相关人员对临汾六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实施了干扰,时间跨度长达一年,性质特别恶劣。
临汾对监测数据实施近百次干扰。 生态环境部:蓄意犯罪
生态环境部通报,今年3月底,生态环境部在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经调查,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从2017年4月至今年3月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表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张京麒指出,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政府因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问题被原环境保护部约谈,并同步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约谈后,临汾市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临汾市环保局为尽快解除限批,不是在进一步整改上下功夫,而选择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对此,临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
临汾市曾经有机会自己惩处造假行为。2018年3月,山西省环保厅向临汾市通报案情发现数据异常,但临汾市仅由公安机关将实施干扰个人拘留十日了事。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工作责任严重缺失,最终使得相关人员得以对监测数据实施近百次干扰。
张京麒认为,涉案的十六名罪犯都对干涉监测数据没有正确认识,涉案的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张烨甚至认为干扰监测仅仅属于违规,而未触犯法律。这说明临汾没有形成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的高压态势。
16人被判刑 干扰数据零容忍
这种“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的违法行为,也严重误导了国家和地方的环境决策,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指出,临汾市曾经也是污染最重的城市,后来慢慢淡化了,实际上这里面也有数据的问题,使很多相关工作耽误了。现在数据真实后,临汾市排倒数第一,下一步怎样打好蓝天保卫战,怎么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力非常大。刘长根认为临汾市面临的产业结构的问题、能源结构的问题、用地结构的问题、交通结构的问题,只有“伤筋动骨”才能改变现在被动的局面。
今年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已经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中,负责监测站运维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其余11人分别处以拘役4至6个月,缓刑8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处罚。
约谈明确,临汾市下一步还要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尤其是要以此案为鉴,开展治理,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整改落实情况需于9月3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
临汾市长两次在约谈席表态:第一次“如芒在背,如坐针毡”,第二次“痛定思痛,狠抓落实”
这是临汾市市长刘予强第二次坐在约谈席上。2017年1月,原环境保护部因临汾空气质量明显恶化,二氧化硫浓度爆表,首次约谈了临汾市主要负责同志。当时,刘予强曾表示“如芒在背,如坐针毡”。而一年半之后,曾经和他同样坐在约谈席上的时任临汾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文清,已经因干扰环境监测数据于今年五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再次坐到约谈席上,这一次,临汾被约谈的理由正是数据造假。
临汾市市长刘予强表示,将痛定思痛,狠抓落实,目前临汾市已经出台了《临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区域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临汾市预防人为干扰干预监测站点管理办法》,全市所有的国控点省控点以及其他的站点都建立了相应的保障体系和工作体系,对干扰破坏监测数据的行为零容忍。
刘长根同时重申,未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他强调,将会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单位维护不到位的,以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
举报/反馈
来源:中国证券报
8月16日上午,先河环保开盘跌停。
就在头一天晚上,先河环保股吧已经一片哀嚎!
原来,先河环保卷入了今年轰动全国“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约谈。
“临汾造假案”因环保局局长亲自参与造假,监测数据被干扰近百次,今年7月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直接点名(消息来源:长安街知事)。
蓄意犯罪
6个国控站点被干扰近百次
为何“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直接惊动了中央?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这个案子。
2016年底、2017年初,临汾发生“二氧化硫浓度破千”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时任环保局长郭波被免职,张文清作为副局长开始承担主要工作。
面对环保压力,张文清想到了投机取巧。
2017年3月30日,张文清和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张烨坐动车去北京开会。路上张文清表示,本省别的地市的空气监测数据有些失真,并询问张烨“有没有类似办法让临汾数据也好看些”。
一个大胆的计划就此启动。
2017年4月,在张文清授意下,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和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指挥多名作案者在夜间潜入临汾市多个国控站点,干扰空气质量数据。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为了方便统一指挥干扰监测数据,张永鹏甚至建立了一个名为“兄弟”的微信群。张永鹏许诺每人每月3000元好处费,并总计垫付了5万元以上费用。
因此,临汾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2017年秋冬季PM2.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降幅均为山西全省第一。
2018年3月,张文清“转正”成为临汾市环保局局长。而“转正”不久即迎来了“东窗事发”。
2018年3月底,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采样系统受到人为干扰,并在查实有关情况后依法移送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将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机关。山西省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送起诉。
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中,负责监测站运维工作的原先河环保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7月9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示,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他举例说,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6个站点都被干扰,发现数据异常比较困难。”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说,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公开通报西安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之后,教训深刻,影响恶劣。
上至博士 下至初中生
竟“不知数据造假是犯罪”
临汾一直站在环保问题的风口浪尖上。
近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通报空气质量状况时表示,2018年1–7月,全国进行排名的169个城市中,临汾市倒数第一。
1~7月169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名单
而早在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政府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问题就被原环境保护部约谈过,并同步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该次约谈后,临汾市进行了整改。但由于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上收之前就存在数据不实等问题,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仍然不降反升。
2017年5月,山西省与各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要求。
“但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年内被干扰近百次,成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场所,特别是曾经出现报案并对有关人员实施过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引起重视,未落实职责,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责任书成为一纸空文。”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说。
他指出,临汾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警示教育严重缺位,在日常工作中严重失察,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临汾市涉案的16名人员“上至博士、下至初中生,都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没有正确认识,特别是涉案的市环保局办公室原主任张烨竟然认为干扰监测仅仅属于违规,不知道是犯罪。”
终止山西25个国控站点运维服务
8月15日晚间,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对先河环保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先河环保8月16日早间也发布了公告,约谈指出公司作为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单位,在该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公司原两名运维员工因涉案被判刑。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指出先河环保“三宗罪”:
一是违反规定,对干扰监测的弄虚作假行为知情不报。先河环保违反该规定,发现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受到人为干扰的情况未及时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
二是监管失职,运维人员参与弄虚作假。先河环保对运维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涉案人员崔某和张某为先河环保员工,在该案件中通风报信、参与数据作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先河环保未尽到监管责任。
三是对运维国控站点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运维公司承担国家委托的国控站点的运维任务,但未能构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未能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表示,先河环保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从2018年8月起,终止先河环保山西省25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委托运维服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先河环保在公告中表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公司签订的相关运营合同,涉及山西大区站点数共计25个, 涉及合同金额约为362.5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35%,履约保证金为 353.8万。
终止山西25个站点运维业务,其他省份国家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到影响,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目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简称”2+26”城市)中已有 16个城市安装了先河环保的网格化监测系统。
先河环保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在环境监测系统的营收为7.42亿元,占总营收比例的71%,运营及咨询服务营收为1.86亿元,占总营收比例为18%。公司预计2018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0% ~70%。
业内人士指出,“临汾造假事件”未来是否会对公司其他城市的环境监测业务造成影响,还有待观察。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