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张聪
16位阿姨赴横店拍摄《甄嬛传》,引发年轻人在网络大声疾呼:我也想要这样的退休生活!但其实,这场拍摄的组织者已经涉嫌侵权。接受极目新闻独家采访时,《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公司法务已经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相关视频。
资料图
10月26日,“16位上海退休阿姨过戏瘾赴横店包剧组翻拍《甄嬛传》”的短视频在网络刷屏,拍摄者“狗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提到,自己给戏精老妈和阿姨们在横店包了个剧组拍《甄嬛传》,创作过程中,“我们把剧本的台词简单化,把一个角色说的台词分到几个人身上,保证大家都有戏份、特写和台词,剧本……前前后后大概打磨了有半个多月时间。”
资料图
同时他也提到,拍摄的费用摊到每位阿姨身上是4000元左右,“一共三天两晚,包括吃、住、行、景点门票,还有包剧组的费用。”他表示后续还会“翻拍”《情深深雨濛濛》,“正在攒人。”
这种翻拍其实是侵权的。
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陈亮表示,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狗哥”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和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今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甄嬛传》制片人曹平,对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在看完相关视频及报道后曹平提到,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
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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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十六位阿姨坐大巴赶到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为过戏瘾包剧组“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在网上引发热议。参演的阿姨们,年龄平均62岁,最大的超过70岁。
10月25日,记者联系上翻拍策划者彭先生,他曾从事互联网行业。据他介绍,妈妈爱跳民族舞,看电视时喜欢模仿,退休后,觉得生活无聊,状态欠佳,她身边也有一群境遇相同的退休老人。为了打发日子,他们曾结伴外出旅游,但跟团游不大自在。彭先生有个朋友从事旅游,两人合伙注册公司,推出新的产品——带着这些老人到横店旅游,翻拍他们喜欢的影视剧。该微电影在某视频平台于9月28日发布后,约15分钟的微电影点播量超过100万,阿姨们在剧中的表演引发网友热评。也有网友质疑这种翻拍是否侵权?
相关律师表示,这种翻拍属于侵权。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拍摄者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和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7日上午,据极目新闻报道,《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在看完相关视频及报道后曹平提到,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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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能想到,10年前播出的《甄嬛传》,能够如此深远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知道这部经典的宫斗剧。不过,这也引来了不少人翻拍。近日,据济南日报报道,一个16位退休阿姨组成的剧组为了过一把戏瘾,乘坐大巴车赶去横店翻拍《甄嬛传》。据悉,参与翻拍的阿姨们平均年龄已经达到了62岁,最大的甚至超过了70岁。
(图片来源:极目新闻官方微博)
翻拍策划者彭先生透露,由于自己的“戏精”妈妈退休后很无聊,所以就托朋友帮忙找了一个剧组,带着这些老人到横店拍他们喜欢的影视剧。据小雷了解,他们翻拍的微电影在某平台发布后,点击量超过百万,引发不少网友关注。
不过,据极目新闻报道,《甄嬛传》制片人曹平在看到相关视频和报道后已经咨询公司法务,让他们找平台下架相关视频。不过曹平也表示,暂时不会追究策划者和阿姨们的责任。
(图片来源:乐视视频官方微博)
客观来讲,这种翻拍已经属于侵权了,因为拍摄者在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就使用与原作相同的情节、台词,很明显已经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对创作者来说,著作权是对作品的一种保护,如果人人都进行翻拍的话,那么很容易影响创作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图片来源:乐视网官方网站)
在当今社会,侵犯著作权、版权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会损害创作者的利益,而且还会对社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所以小雷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好版权保护意识,不能随意的翻拍或者模仿别人的作品,特别是已经在网上公开的影视作品,要不然有容易会涉嫌抄袭,到时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当然,如果只是玩玩,尝试一下还是可以的,但是最好不要发到公共的视频平台。
(封面图来源:乐视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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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7日电(中新财经 吴家驹) 近日,上海16位阿姨为圆戏瘾赴横店影视城包剧组翻拍《甄嬛传》一事,引起网友讨论。据澎湃新闻报道,活动组织方介绍,“这次的费用基本上摊到一位阿姨身上是4000元左右,一共三天两晚,包括吃、住、行、景点门票,还有包剧组的费用,包括这次苏培盛和温太医的角色也都是找了群演的。”
有网友提出疑问:如此翻拍《甄嬛传》侵权吗?
资料图:《甄嬛传》海报
对此,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向中新财经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甄嬛传》作为影视作品,其权利人依法享有著作权,非经权利人的授权,其他人一般不能使用或表演该作品。当然也有例外,《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在十三种情形下,其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赵占领认为,如果完全出于自娱自乐目的,一群阿姨自发表演《甄嬛传》,或者某个单位的员工在年会上表演《甄嬛传》,都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这起事件中,商业机构组织阿姨们表演《甄嬛传》,通过提供“拍摄体验”服务而营利,显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畴,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具体的侵权方是组织方而非参与表演的阿姨。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公司法务已经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相关视频。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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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视网综合极目新闻、澎湃新闻《甄嬛传》又火了,这次是翻拍。上海16位阿姨,为过戏瘾,包剧组“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后,点播量超过100万,同时也冲上热搜榜。拍摄者彭先生接受采访时提到,自己给戏精老妈和阿姨们在横店包了个剧组拍《甄嬛传》。创作过程中“我们把剧本的台词简单化,保证大家都有戏份、特写和台词,剧本大概打磨了有半个多月时间。”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提醒,翻拍这些知名影视作品,很可能涉嫌侵权。在推广此类新兴旅游项目时,应提前规避法律风险。接受记者采访时律师陈亮表示,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使用相同剧名和情节、台词等,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在看完相关视频及报道后,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列出了十三类“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符合“翻拍”免责情况的是其中第一条和第九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无论是阿姨们组团拍摄,还是新人翻拍音乐短片,基本都是为了个人欣赏,也不会收取观看费用,因此符合这样的免责条款。但如果第三方将翻拍,包装成旅游产品收费推出,性质就不再符合这些法律条款的要求。拍摄花絮中,很多阿姨也说出了感受“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圆了年轻时的梦。”参与演出的阿姨们,平均年龄在62岁,最大的70多岁。《甄嬛传》里女性角色多,皇上作为核心人物,不可或缺,其中一位阿姨以外出旅游为名,把丈夫骗到横店,让他出演皇上。开拍前,彭先生请来摄影团队,让导演给这些业余演员科普演戏技巧,“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消除大家对镜头的恐惧感。”拍摄过程比较顺利,仅用半天时间,一段十几分钟的戏就摄制完成。其间,演员们出现过笑场的情况,但总体都比较开心,纷纷感叹圆了演员梦。有网友表示,这个挺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满足自己的同时也不妨碍别人。有的网友表示,别说烧钱与否,这是一份宝贵的回忆,重在是不是用心。还有的网友表示,这拍得不比粗制滥造的某些剧好多了吗?祝愿每一位老人家能安享晚年退休生活过得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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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6位阿姨拍甄嬛传的新闻引发热议,不少年轻人肯定这种退休生活,表示好羡慕,但这可能涉及侵权,剧方会要求下架,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小编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16位阿姨拍甄嬛传剧方会要求下架是怎么回事
16位阿姨赴横店拍摄《甄嬛传》,引发年轻人在网络大声疾呼:我也想要这样的退休生活!但其实,这场拍摄的组织者已经涉嫌侵权。
《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公司法务已经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相关视频。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陈亮表示,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狗哥”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和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甄嬛传》制片人曹平,对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在看完相关视频及报道后曹平提到,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
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这种行为侵权了吗
《著作权法》第十条列明了著作权的范围,其中就包括作品的表演权、摄制权和改编权等。在对经典作品进行重新演绎时,要谨慎考虑是否可能涉嫌侵权。
一般来说,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表演、摄制和改编,是存在侵权风险的。当然,《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列明了多种除外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列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况。如果是自娱自乐进行拍摄表演,可以说符合“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是一种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但根据目前的新闻报道,组织拍摄的机构收取了费用,具有一定的营利目的,可能就不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涉嫌侵犯著作权。”
相关旅游和拍摄机构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授权,以免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
以上就是有关全部内容介绍,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
来源:网站babao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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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6位上海阿姨“组团”
前往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
包剧组“翻拍”微电影
《甄嬛传》
引起不少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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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扎劲!16位上海阿姨骗来“皇上”,翻拍《甄嬛传》网上大火!人均花费多少?
不少坊友表示
我也想要这样的退休生活!
想去尝试一把!
但就在网友
为阿姨们的自娱自乐点赞时
也有人质疑
类似翻拍已经涉及侵权
《甄嬛传》制片人:要求视频下架但暂不追究组织者责任
今天(10月2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甄嬛传》制片人曹平,对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在看完相关视频及报道后曹平提到,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
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陈亮表示,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活动策划者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和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此前“翻拍”已经悄然诞生但法律风险有点大
据了解,非专业人员翻拍影视剧的情况近年已悄然诞生。承接各类音视频制作业务的陆女士透露,她所在的团队就曾承接过此类翻拍项目:“剧本可以在网上买甚至找到免费资源,服装可以网购也可以定制,化妆师也不难找。”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发现,从《甄嬛传》《梦华录》等古装剧到现代题材的《罪罚》《底线》,不少热门影视剧的剧本均可买到,一些卖家还强调“剧组同本”,纸质剧本一般在200元上下;还有人提供分镜头剧本和视频素材等专业服务,记者在网上联系到一家提供各类视频素材的卖家,可以出售城市风光、不同职业群体和影视基地航拍的空镜头,“比如翻拍《甄嬛传》,影视基地航拍的大场面镜头就可以剪辑进去。”
网上销售热门影视剧剧本,强调“剧组同本”
陆女士透露,此前一般有这种翻拍需求的多是公司内部活动或是婚庆短片。
除了翻拍影视剧外,时长有限、对演技要求不高但影像唯美的音乐短片翻拍也很受欢迎。比如周杰伦《不能说的秘密》、光良的《第一次》这类自带故事属性的音乐短片都是热门模仿和翻拍对象。
此外,热门影视剧海报同样是热门翻拍对象,从滤镜调色到字体设计这样的细节,网上都有人对外出售,其中不少与《海上钢琴师》《爱在黎明破晓前》《甜蜜蜜》等电影的场景、构图和色调相似。
电影风格“素材”中可看到许多知名电影的影子
不过,陆女士也坦言,自己的公司对外推广时一般强调的都是原创产品,不会推“翻拍”业务,“多少有点法律风险”。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也获悉,将翻拍知名影视剧作为产品推出有侵权之嫌。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列出了十三类“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符合“翻拍”免责情况的是其中第一条和第九条——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无论是阿姨们组团拍摄《甄嬛传》还是新人翻拍音乐短片,基本都是为了个人欣赏,也不会收取观看费用,因此符合这样的免责条款。但如果第三方将翻拍包装成旅游产品收费推出,性质就不再符合这些法律条款的要求。
一些看过阿姨版《甄嬛传》的市民评价,该片并非完全按照原剧翻拍,更像融合了多部类似影视剧的情节。如果仅仅是顶着某部知名影视剧的名字,内容其实与之关联性不大,算不算侵权?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这样依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次如果不是翻拍《甄嬛传》,而是搞原创别的‘传’,还有多少人愿意付费体验?”从事旅游业多年的吴先生感叹,近年来年轻人带服化道进影视城拍写真、视频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不少都设计了与经典影视剧相关桥段,为老人提供这项服务则开辟了业务蓝海,但“相比借助知名影视剧‘二创’,原创不仅成本高,推广难度也非常大。”
“阿姨拍《甄嬛传》为啥受到关注,不就是因为跟原本的作品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吗?”今年39岁的财务工作人员费先生说,自己结婚时就翻拍过《无间道》片段,但情节、台词全部重新设计,内容方向也完全变了,“其实就是借个大家熟悉的影视剧的壳做原创,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应该更加细分,否则不利于内容创新。”
一些影视业内人士建议,可尝试版权代理模式,依托横店这样的影视剧拍摄基地适当收取费用,整合推出影视剧后续翻拍体验项目,既能创新旅游项目、延长影视产业链,也能维护制作方的合法权益,“就像玲娜贝儿一样,有了迪士尼乐园这样足够大的产业链条,推出原创项目才更便利。”
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
满足像退休阿姨这样的自娱自乐?
坊友们有什么好提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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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上海16位平均年龄62岁的阿姨,为过戏瘾坐大巴到横店影视城“翻拍”的《甄嬛传》火出了圈。这部约15分钟的微电影《新版甄嬛传》9月28日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后点播量已过百万,近日又因为媒体争相报道,关注度呈几何量级跃升。事实上,这种沉浸式体验拍摄项目在横店影视基地已经有近十年经营经验和非常成熟的商业模式。但随着《新版甄嬛传》走红网络,背后影视改编权等相关法律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不会追究阿姨们的法律责任
27日下午,《甄嬛传》制片人曹平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剧方法务已向播出平台发出公函要求下架该视频,但她同时也表示,不会追究阿姨们的责任,“阿姨们一定是很喜欢这部作品,她们的初衷没有问题,我们能够理解。”
然而,退休阿姨翻拍的这部《新版甄嬛传》在视频平台大火后,却引发相关法律人士的冷思考。好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陈亮接受采访时表示:影视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拍摄者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用于商业目的要征得版权方授权
《甄嬛传》制片人曹平告诉北青报记者,她也是27日上午因媒体采访才得知相关事件,此事目前的进展是公司法务部门已向播出平台发出公函,要求下架。“如果只是自娱自乐没有关系,但公开发布而且有商业目的的话,没有征得版权方的授权,就不符合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了。”不过,曹平表示剧方能够理解阿姨们喜欢作品才会去拍摄的初衷,不会追究阿姨们的责任。当被问到,自媒体时代,大众习惯并且喜欢在网络上发表和分享视频作品,未来这种自发翻拍《甄嬛传》的个体行为是否有可能获得剧方的正式授权时,曹平表示,首先要尊重版权的合法性,公开发表的翻拍作品牵扯到版权方、作者、演员等方方面面的权益,“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考虑”。
北青报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查阅“甄嬛传老年版全视频”,仅有关于该版《甄嬛传》的相关新闻报道,该段视频已经下架。查阅B站,在“14请叫我付钦大人”up主的账号,可以看到老年版《甄嬛传》,该视频有114万播放量,5608条留言,北青报记者查阅该up主并非该剧官方账号。
“私人微电影”已成横店特色体验
据媒体报道,横店影视基地类似的“私人微电影”拍摄项目已经成为了横店文旅特色体验之一。横店影视城微电影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总导演张金泉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业务已开展近十年,最多时一天可拍四五十部。体验分不同价位和档次,初级体验版,拍摄时间一般在两个小时左右,价格为3800元,配备导演、摄影、服装、造型各一人。豪华版多配一个化妆师、两个场务,基本价格在12000元。定制版面向企业及平台用户,成片品质几乎可达到真正的电视剧效果,价格通常三万元起。
此次阿姨们翻拍《甄嬛传》人均消费4000元左右,属于高配“大制作”。在剧本方面,这项业务开发的类型也根据人群偏好全面覆盖,比如针对低龄儿童的《少年包青天》《少年黄飞鸿》,针对初中生的《三顾茅庐》《智擒鳌拜》,针对中老年群体的《甄嬛传》《传家》《延禧攻略》《乾隆下江南》《唐伯虎点秋香》等。
参演阿姨年龄平均62岁
近日,上海16位阿姨坐大巴赶到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为过戏瘾包剧组“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在网上引发热议。参演的阿姨们,年龄平均62岁,最大的超过70岁,其中一位阿姨的老伴也特意赶来饰演《甄嬛传》中皇上角色。该微电影在某视频平台于9月28日发布后,约15分钟的微电影点播量超过100万。
组织这些阿姨去金华横店拍摄的,是上海瑞驰时尚俱乐部的彭恺。他发文介绍,之前有个朋友和他聊天的时候说他妈妈退休之后很无聊,想找点好玩的事情,问他有没有什么办法。于是,彭恺想到了电影《甲方乙方》“好梦一日游”,推出了“穿上美美的古装”+“定制剧本”+“旅拍”+“热门影视剧IP”=包个剧组拍《甄嬛传》。
所有参演人员全部从上海出发,坐大巴到横店,一共三天两晚,其中拍摄只花了一天时间——实际拍摄花了6个小时,最终的成片15分钟。另外时间是去横店影视城周边玩。
关于费用,彭恺透露,这次参演的共17人,16位阿姨加上一位叔叔,都是在上海生活的退休人员,退休前从事工程师、老师、媒体等职业。“包括大巴的费用,餐饮住宿、其他景点门票,包场整个剧组、场地、道具、电影制作等所有费用在内,人均在4000元左右。” 文/本报记者 杨文杰 王磊
统筹/刘江华
图片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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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16位阿姨为圆戏瘾到横店包剧组翻拍的老年版《甄嬛传》走红网络。
剧媒体报道《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公司法务已经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相关视频。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消息一出,一时间们网友的激烈争论:
有人认为是剧方格局太小了,他们认为
也有网友表示支持剧方维权:
还有网友认为要看阿姨们,是否因此从中牟利,如果是赚钱了就该下架,如果只是娱乐,则另当别论:
面对网友们各持己见,在评论区展开了非常激烈的争论!
我认为,老年人晚年怎么让自己开心无可厚非,但是还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为此也有以下三个建议:
一、为了丰富退休老人生活,建议横店可以开发这种针对老年人的产业链,自己写剧本,让老年人安心拍,开心过晚年!
二、看老人们玩得如此开心,让老人们圆个演员梦,毕竟家家有老人,只要不是为盈利,建议剧方可以考虑便宜点卖个微视频的版权给她们玩玩吧。
三、自己拍完了不再网络上公开,自己存着欣赏。或者等几十年后这个版权没有了,在发出来,但因为版权现在不能在网络上公开发布!
最后,抛开互联网上的纷纷扰扰,我还是要给这些退休的大爷和大妈们点个赞,你们用精湛的演技,让大众打破了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让我们看到老年人的生活也可以活的如此精彩!赞
衷心祝愿所有的老年人们晚年生活,能够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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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反转了!火遍全网,惊动制作人16位阿姨拍摄《甄嬛传》爆火,涉嫌侵权?
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来了16位退休的阿姨,她们来到这里,不是追星,而是“追剧”,直接把自己变成“剧中人”,参演小型古装剧《甄嬛传》。
16位阿姨翻拍《甄嬛传》上了热搜,因喜爱,而翻拍,这才是真“粉”啊。原来,一个受喜欢的电视剧是如此的有魅力~不过,由于她们翻拍作品时没有事先获得授权,因此,还是构成侵权,只是制片方没有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
我没有看阿姨们拍的原视频,但从新闻的视频来看,我觉得拍的还不错
所谓小型古装剧,这16位退休的阿姨,将电视剧《甄嬛传》的一些情节,以“微电影”的形式翻拍,各自在剧中饰演不同的角色,服装,道具、场景几乎和《甄嬛传》几乎一致,当然除了演员之外。
这些阿姨都是"戏迷”,虽然年龄有点偏大,但有一些舞蹈的功底,演起来十分很投入的,然后,将拍好的15分钟的微电影上传到网上,竟然收获了100多万的播放量,这对阿姨们来说,既打发了无聊的退休生活,又可以真正过足瘾。
然而,“人怕出名猪怕壮”,有人说,这样翻拍属于侵权,因为台词,情节都一致,所以,如果没有授权的话,要担负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已经咨询相关法务,正要求该视频下架,而对于这16位退休阿姨,虽然侵权,但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原因是“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其实,对于丰富退休晚年生活来说,这个方式其实很不错,据说,这些阿姨拍片采取了AA制,每人分摊5000多元,权当过了一次演戏的瘾,图个乐呵,而且还为旅游业做了贡献。
《甄嬛传》2011年出品的清装宫斗剧,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如果没有这16位退休阿姨重新演绎《甄嬛传》,恐怕好多人早已都把它给淡忘了
由16位阿姨在横店拍摄的《甄嬛传》在各大平台爆火,网友也怒赞表示太羡慕这些阿姨了,他们的戏份很足,也十分有趣。尤其是“滴血验亲”等场面勾起了一代人的回忆、据极目新闻报道,《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这场拍摄的组织者已经涉嫌侵权,目前公司法务正在准备相关材料,要求其对相关视频下架。
不过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先生表示翻拍影视作品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认定。如果只是为了体验当演员的乐趣,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不以盈利为目的,通常不构成侵权。
据报道,乐视网收购该剧出品方后已经有多次起诉《甄嬛传》侵权方并获得赔偿,侵权方涉及多家公司、高校等。
据悉《甄嬛传》从开播至今11年来,每年仍有上千万的收益。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快播网擅自传播该剧被判26万元,兰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该校园网站传播该剧被判1.5万元、5万元。
只能说这些退休大妈们有钱有闲有记忆力有耐心,自娱自乐也挺好玩的。人总要给自己找点乐子,如果再能娱乐一下大众,那就功德无量了。毕竟,开心和健康最重要。
至于剧组要求下架,这个就属于有点大煞风景了。人们看了电视然后把它模仿拍出来,怎么就侵权了呢?这个和音乐不一样,剧情,道具,台词,口音等等,只要稍微改变一下,在知识产权上就是比较难界定的,况且人家又是大爷大妈退休后的自娱自乐?又没有用来作为商业用途?
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被剧方要求下架!
我觉得大可不必要如此严苛:
第一,娱乐产品有火热期,现在翻拍对于剧方根本没有什么损失;第二,翻拍能够成为热点,又一次为剧组打了广告,让电视剧的再次播放提供了契机;第三,版权方完全可以以公益性质允许这类不过十来分钟视频传播,提高自身名声,同时要求不得以盈利目的使用翻拍权;第四,汪峰好多作品能够翻起第二春完全是因为翻唱,建议剧组参考;第五,当然剧组维权也是按照规程办事,也没有太多可指责之处,给拍是情义,不给也是权力,但是希望剧组能以全局得失看待问题和处理此事。名声坏了,对于娱乐作品来说损失很大。
外行看热闹,内行讲真格的了。剧方回应,将咨询法务,要求下架这个民间翻拍的《甄嬛传》。我是不懂,这个剧要翻拍的话,是要原剧本方同意吗?
这个剧拍得怎样我不知道,不过我大概看了下,这帮阿姨们的颜值还是挺高的。据说剧中的皇帝是其中一位阿姨的先生,长得也不比李建斌差。
我对这个素人拍的剧还真有点兴趣,想看看翻拍的效果。你们是否感兴趣呢?如果你看到阿姨们拍的《甄嬛传》,会不会观看呢?
过戏瘾也要注意法律风险啊。有律师表示,即使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如果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和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现在版权方大度暂不追究责任 ,可能是考虑到阿姨们纯粹只是为了过戏瘾,并没有商业性牟利的主观意图。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醒,即使为了情怀而组织的一些善意的活动,也要注意一下尽可能免除法律风险和其他责任。。
很多网友也评论说很疑惑,像这种不盈利,只是自娱自乐也算侵权?
那这16位阿姨拍摄《甄嬛传》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本是想沉浸式体验一把当演员的梦想,没想到为自己惹来一身骚,大家是怎么看待此次事件呢?
#媒体评退休阿姨包剧组翻拍甄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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