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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两女子起争执 抡自行车误伤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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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女子起争执 一女子抡自行车误伤女童后又对另一女子大打出手
    作者:科技生活快报
    发布时间:2022-11-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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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济宁发生了一件事,在一小区活动区,两女子发生口角起争执,一女子竟然抡起自行车扔向对方,没想到的是误伤了女童,小女孩被砸倒地。此事发生后,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已第一时间到场解决纠纷并报警。

    据现场视频画面显示,女童被误伤后,身穿黑衣的女子赶紧上前,查看了小女孩的伤情,并询问他有没有事。黄衣女子站在不远处拿着手机,紧接着,灰衣女子更是恼羞成怒,铲起沙坑里的沙子,扔向对方。

    随后,灰衣女子上前与黄衣女子厮打在一起,将对方按在一张长椅子旁边后,不停撕扯其头发,不停击打黄衣女子的头部,黄衣女子试图站起来,但奈何力气不如对方,很快就又被对方扯着头发推倒在地,随后还被对方骑在自己身上,只能伸手挣扎大喊。

    物业公司说,他们发现后,第一时间上前拉架,并制止灰衣女子继续施暴。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将两人交给民警处理。

    有网友表示,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冷血,竟然搬起自行车砸向一个幼小的小女孩,还没有一丝悔意,还对别人大打出手,一点不在意别人感受,太没人性了。不要和打人者和解,要让她知道打人的结果是很严重的,拘留她几天,看看她下次还敢不敢这样嚣张!

    孩子之间有点小矛盾很正常的嘛,这样伤害一个孩子,做得就太过分了,太恶劣了,一看就是个非常野蛮的女人,拿自行车扔孩子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要坚决严惩打人女子,太霸道了了,对一个小宝贝下如此狠手,没人性。这个灰衣女子的孩子,如果受到这样的影响教育,今后也令人堪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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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女子起争执一人抡起自行车攻击对方不料误伤旁边的孩子
    作者:南宫小胖
    发布时间:2022-11-0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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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山东济宁某小区内发生了一件事,两个女人因孩子发生争执,其中一个年龄大的女人顺手拎起旁边的一辆儿童自行车,想扔向对方。不料自行车扔出后却误伤了旁边一个玩耍的小孩。

    据被打的女子说,她扔自行车没有扔到我,于是追了过来,将我摁倒,还拿铁通砸我,她边打我边说自己住大别墅,不差钱,就是报警家人也能把这件事摆平,揍我也是白揍。

    被打女子说,打完我后她就走了,但我起不来,一旁两岁的儿子吓得嚎啕大哭,然后拨打了110。

    至于事情的起因,被打女子说,当时她带着自己的孙女在沙坑里玩耍,摆了一个造型,自己的儿子不小心给她弄坏了。

    随后她教育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对方不依不饶,满口脏话,于是她就反驳了一句,致使矛盾升级。

    其实这本身是一件小事,孩子之间发生矛盾和误解是经常发生的,作为父母应该多包容,多教育。都在一块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实在没有必要这样。

    不过从网上的视频可以看出,打人者确实扔了自行车,能做出这样的行为,可能在平日里也容易激动。至于她说的家里住大别墅,弄死你家里人也能摆平的事,只能说,她的无知和傲慢可能会坏了她的家人。

    至于这件事最终怎么处理,拭目以待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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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手太狠了!女子骑在另一女子身上殴打,还抡起自行车砸倒小女孩
    作者:潇洒左手哥
    发布时间:2022-11-02 13:29
    快照:

    下手太狠了!女子骑在另一女子身上殴打,还抡起自行车砸倒小女孩!

    视频中我们看到紫色上衣女子又是朝人泼沙子,又是骑在别人身上死死按住殴打,最后还抡起自行车砸到了旁边的小朋友。物业第一时间去劝架,而且相关人员也报警了!

    点评:看着挺过分的,什么仇什么怨至于下手那么狠吗?咱别管谁对谁错你砸小孩就是不对!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一定要严惩,绝不轻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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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信普法|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作者:乌海观察官方账号
    发布时间:2022-11-0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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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12月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12月5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薛中欣 联系电话:0471-6655838、6600694(传真) 电子邮箱:nmrdxzx@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第三条 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解决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生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营造优良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第六条 自治区网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督促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自治区网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编制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机制,开展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结果,反映数字经济发展运行状况。 第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数字经济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贸易、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经济区域合作,推动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数据标准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智能制造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和治理数字化应用。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条 本条例所称数字基础设施,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以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交通、电力、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应当统筹考虑数字经济发展需要。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道路、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枢纽站场、智慧杆塔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 第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能源、交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农牧、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 第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数字基础设施作为医疗卫生、教育、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市政等公共设施和住宅小区、商业建筑等民用场所的重要配套设施。 第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固定宽带网络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核心网、承载网、接入网以及基站、管线等通信网络建设,支持卫星互联网络、量子通信网络发展。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根据国土空间规划需要配套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设计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设计标准等规范,预留通信基础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传输等资源,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通信基础设施。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以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应当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放建筑物、绿地、杆塔等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物联网建设,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治理、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建设和应用感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第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网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级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算力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提升高实时性、非实时性算力保障能力。推动传统数据中心优化升级改造,促进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计算协同发展。 第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牧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光纤网络、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和通信能力,推动农村牧区信息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完善农村牧区电商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畜产品网络销售的物流设施、供应链设施和支撑保障设施,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第二十条 数字基础设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迁移、拆除数字基础设施,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数字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数字基础设施安全。 确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迁移、拆除数字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数据资源,是指以电子化形式记录、保存的,可以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处理,并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各类信息资源的集合,包括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数据资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资源。 第二十二条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促进流通、合理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推动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数据要素质量,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激发数据要素潜能。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需要收集、使用数据,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应当按照需求导向、分类分级、统一标准、安全可控、便捷高效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运营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合理需求。 公共数据采集单位对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发现公共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同采集单位提供的数据不一致的,可以要求采集单位限期核实、更正。采集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核实、更正。 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各类数据深度融合,鼓励利用公共数据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咨询服务、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支持构建工业、农牧业、服务业等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场景。 第二十六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开放非公共数据,促进数据融合创新。 数据资源拥有者对其汇集的非公共数据依法享有使用权,但是不得侵害数据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数据信息主体对其个人数据依法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权、删除权和撤回权。 第二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发利用依法获取的数据资源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获得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交易。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建立完善数据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各行业、各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数据交易安全监管。 第二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广数据资源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数据管理,提升数据质量。第四章 数字产业化 第三十条 本条例所称数字产业化,是指通过数字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将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转化为生产要素,推动数字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数字产业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等。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各地区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差异,统筹规划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第三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电子级硅、集成电路、服务器及存储、新型显示、智能终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基础产业,培育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算力网络、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系统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新兴产业,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及园区集中布局、集聚发展。 第三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产品更新迭代、适配测试和产业化应用,构建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软件产业生态。 第三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合作平台,加强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应用。 第三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培育互联网平台企业,支持利用互联网平台推进资源集成共享和优化配置。依法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促进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平台管理规则和制度,依法依约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多层次递进式数字企业梯队,营造健康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上市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到证券交易机构上市。 第三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其他组织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和咨询服务。 数字经济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活动,加强自律管理,开展纠纷处理和信用评价,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提供数字产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为数字产业领域企业提供创业培育和辅导、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产权交易等服务。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产业数字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工业、农牧业、服务业等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工业、农牧业、服务业等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第四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第四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能源、化工、稀土、钢铁、铝业、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 第四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跨行业、跨领域以及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上云用网,建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动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制造业新模式。 第四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农牧、发展和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网信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大数据、物联网、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等技术在农牧业生产管理中的应用,支持智慧农牧业和数字乡村发展,引导电子商务、物流等企业向农村牧区拓展,培育农畜产品网络品牌,促进农牧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 第四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业态和模式,打造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推广新零售新服务。 第四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交通,支持交通信息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网等建设。 第四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物流,推进货物、运输工具、场站等物流要素数字化,支持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货运车辆等普及应用数字化技术和智能终端设备,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融合应用,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数字金融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培育数字金融新业态新模式。 第五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教育,推进教育数据和数字教学资源互通共享,支持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互联网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培育推广并规范管理互动教学、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新业态新模式。 第五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医疗,推进数字技术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辅助决策、智能化医学设备、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领域的应用。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智能化升级,鼓励提供个人和家庭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 第五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支持数字文化、智慧景区建设。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建设公共文化大数据体系、智慧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培育动漫、网络直播、融媒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影视、互动新媒体等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第六章 治理数字化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治理数字化,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治理机制、方式和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通过治理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第五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数据服务、应用系统等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运行,推动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 第五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构建服务规范、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功能完整、架构开放的支撑保障机制,推动政府履职数字化应用全业务覆盖、全程序贯通、跨部门协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 第五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应用,通过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放,实现城市运行态势监测、公共资源配置、宏观决策、统一指挥调度和事件分拨处置的数字化,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数字技术强化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数字商务向社区延伸,提升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能力,构建居家社区养老、儿童关爱、文体活动、家政服务、社区电商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并行原则,推进数字化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提供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第五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化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等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社会治理、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和资源共享。 第五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市场竞争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其他组织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生态良好营商环境。 第六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参与治理数字化。第七章 安全保障 第六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保障安全与发展数字经济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协调机制以及风险评估、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 第六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能源、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数据资源,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 第六十四条 数据的采集人、持有人和使用人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储存的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用户和相关权利人,并向网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改革、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采取软件测评、风险评估、安全漏洞分析和预警监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数据安全测评等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数据、网络、设施等方面的安全。 第六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及网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信息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危害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的违法活动。 第六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公安、网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第八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入、能耗指标分配、频谱资源配置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第六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数字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纳入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既有相关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产业发展。 第七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领域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体系,为其在职称评定、住房、落户、医疗保障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 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等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融合型人才。推进数字经济相关学科建设,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设数字经济专业、课程,与企业合作办学,共建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培养数字经济相关人才。 第七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专业技术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数字经济相关知识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第七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内国际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供需对接渠道,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企业、产品、服务宣传,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展览展销等活动。 第七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七十四条 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级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法定职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职责的; (二)未按规定核实、更正公共信息的;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与传统的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等经济形态相比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的特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军事国防等各个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对于我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指导意义。但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整体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以及数据共享制度、联合监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强化顶层设计,为推进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数字经济等的概念。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国家尚未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数字经济相关的各种概念,为了提高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结合我区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借鉴外省经验,明确了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等概念。 (二)关于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了发挥数据的关键资源作用,提升数据要素质量,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条例(草案)》规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促进流通、合理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公共数据资源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共享和开放。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开放非公共数据;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依法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果、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交易。(三)关于安全保障。为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推进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要求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保障安全和发展数字经济并重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对数据的收集、储存、使用、加工、公开等活动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数据采集人、持有人和使用人保护数据的义务,同时规定了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关于激励措施。《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激励举措,明确规定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土地供应、资金保障、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及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促进数字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来源:内蒙古人大

    编辑:杨宇峰

    复审:朱珊

    终审: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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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惕!双相情感障碍五大典型症状
    作者:山东精神心理科王昕
    发布时间:2022-11-0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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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双相情感障碍五大典型症状

    容易激怒,因为一点小事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

    强制性苦笑,突然出现不可控的没有感染力的表情

    情感脆弱,时常感到悲伤兴奋激动无法克制

    病理性激情,骤然发现强烈而短暂的情感爆发

    其他症状,伴有思考困难,头疼丧失兴趣,缺少决断,睡眠障碍,精力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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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亦菲的美 每天看一遍
    作者:文苑全书
    发布时间:2022-11-0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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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美

    时尚美

    刘亦菲长发飘飘

    五官好精致

    古典美

    刘亦菲的美你可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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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秋季“最美街道”评选开启!它们的“美”由你定义
    作者:度看四川
    发布时间:2022-11-0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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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会如何定义街道的“美”?是视觉?是五彩的行道绿化还是绚烂的霓虹?是嗅觉?是满腔的花香还是飘香的美食?是感觉?是承载历史的回忆还是现代化的体验?

    2022年秋季成都市“最美街道最差街道”评选活动如约而至

    本次候选街道共22条通过市民网络投票市级部门、社会公众评选最终将评出10条 “最美街道”

    评选规则采用市民网络投票(占比30%)、市级部门及社会公众评选(占比70%)相结合的方式,按比例综合评比,评选出成都市“最美街道”10条。其中“5+2”中心城区3条、中心城区其他区3条、其他区(市)县4条。网络投票11月02日09:00-15:00,市民通过投票渠道为候选街道投票。市级部门及社会公众评选11月02日14:00-17:00,邀请市级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专家学者等社会公众,通过天网或腾讯会议室调看各候选街道高清实时街景,根据评选标准评分。邀请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

    这个秋天它们的“美”由你来定义!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本季提名的“参赛选手”吧~

    1.四川天府新区 利通路

    利通路全长566米,位于华阳街道观音湾社区,毗邻锦江,北连观音湾路、南接彩虹桥。全路段植被茂盛,有梨花、樱花、海棠花等四季常绿乔木,繁花点缀其中,增添悠闲舒适的生活气息。贯通全段的天府绿道注重功能复合,建设有公共服务和文体休闲设施,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营造高品质生活场景和休闲场景,促进融合发展,促进人城境业和谐统一,推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文明成都大美蓉城#

    2.成都高新区 天润路

    天润路全长2.2公里,街道两侧呈现完美的商业与大学对望而立的布局,龙湖时代天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医院,ICpark,逛街购物娱乐天堂,聚会就餐,在这里应有尽有;有文化,有颜值,有生活气息,有轨电车南北走向的主要交通干线方便了广大市民的熙来熙往;出门即可享受旅游时光的公园城市街区。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高新区依托建设“以人为本、安全、美丽、活力、绿色、共享的公园城市街道场景”的核心目标,将这里打造成了设施设配完善、基础配套优越、最具现代化气息、最具高新范儿、最休闲、最方便、最聚人气、最有氛围的宜居宜业宜商的浓厚氛围,成为现代都市人生活、工作、休闲的最佳地,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更好地体会到街道自有的独特气质,让“创字当头、惟高惟新”的高新精神更深入人心。

    3.锦江区 镋钯街

    镋钯街是成都的老街巷之一,其名称由来也倍具特色。有关镋钯街由来之解释,有称其为当年大慈寺和尚演习镋钯之所,故得名。镋钯街作为夜间经济特色街区为大家呈现出了“最酷镋钯”:以映集崇德里为核心,通过谈茶、吃过、驻下等体验,在体现天府文化基因和锦江城市肌理的街坊里巷中穿越城市历史,在原汁原味的特色店中感受城市温度,品味市井烟火锦江“慢生活”。用她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和开放、多元、包容的姿态,串联起成都第一个24小时书店(格调书店),小资情怀的無早、日式料理、法式酒肆、爱情小店等诸多元素的“网红打卡地”,形成由一颗颗珍珠组成的璀璨项链,点亮了镋钯的夜晚。2017年5月,外国政要访华,到四川的第一顿晚餐选在了镋钯街上。2018年10月,英国权威旅游指南杂志《Time Out》官网刊文评选出“全球最酷50城市街区”,中国共有北京、上海、香港和成都四个城市街区上榜,其中成都的镋钯街更是位列中国街区榜首。

    4.青羊区 桂花巷桂花巷,全长355米,两边绿化带以桂花树为主。这条巷子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在清代,此巷为满城十一条兵丁胡同之一,时称“丹桂胡同”。桂花树夏能遮荫、秋可飘香,桂花巷因桂花得名。为了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在2020年对桂花巷进行了全面打造提升,以丹桂飘香的社区生活画卷为主题,增加桂花品类,将桂花巷建设成为可闻花香、品生活的少城原真生活场景体验廊,岁月悠长,草木有情,保留了城市记忆,也更好地改善了桂花巷居民的人居环境。5.金牛区 甘泉路甘泉路全长300米,紧邻4个小区,是居民出行的主要通道,曾因道路破损、环境脏乱等问题被评为全市最差街道。为切实改变街区面貌,金牛区围绕打造彰显公园城市理念的街区为目标,聚焦安全、文化、生态、休憩、共治等方面,对街区实施全面改造。一是聚焦安全出行,全面翻新改造道路。对街区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全面翻新,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让周边居民能够安全出行。二是聚焦文化厚植,打造漂木文化街区。充分挖掘甘泉路历史文化底蕴,街区植入漂木小品、照片墙、甘泉井等历史文化元素,让周边居民感受到家的温暖。三是聚焦生态涵养,建设绿植景观游园。取缔广场停车场,新增设置8个花池、面积约300平方米,搭配四季花种,让周边居民能够四季赏花。四是聚焦生活娱乐,打造休憩健身设施。新增设2处凉亭、3个秋千、3个公共桌椅以及其他健身器材,让周边居民能够在花丛中歇歇脚、拉拉家常、健健身。五是聚焦共治共享,建设“门前五包”示范街区。为保护好维持好街区美化成果,街办将该街区作为“门前五包”示范街区进行管理,采取对花池实施包池到店等措施,推进街区共建共管共享。改造后的甘泉路,展现出蓝绿交织、疏密有致的公园城区形态,充分彰显了公园城市的生态、人文、生活等价值,街区生态宜居品质大幅提升,周边居民广泛赞誉。6.武侯区 江天路江天路位于武侯区望江路街道办事处,沿锦江河边,全长约300米,由成都锦江绿道公司作为锦江公园音乐广场段项目实施整体打造。项目周边包含廊桥、酒吧街等成都标志性景观,为构建高品质的滨水场景,选聘宾夕法尼亚大学Valerio教授参与设计。项目秉承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理念,遵循音乐坊“国际音乐之都核心区”和“国际音乐生态示范区”的总体定位,打造两岸三景网红打卡点、活力浪漫音乐艺术水岸、流光溢彩音乐码头、开敞滨水慢行空间四大核心场景,与临江东路共同构成爱琴音乐街、音乐坊的北门户。项目总体定位为千年锦江、古今共唱—国际品质、音乐主题浪漫滨水岸,属“夜游锦江”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内容包括驳岸、下沉式音乐广场、亲水栈道等新建项目,以及绿道、骑行道、特色围墙等改造项目。7.成华区 航天路(华泰路至华彩路口)航天路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东北部,始于东三环二段,止于龙潭新区公园,全长约3.5公里,是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的交通大动脉,其辐射区域是成华区最重要的产业发展轴之一。航天路高标准设计,道路宽敞,功能清晰,公共配套齐全,有平坦整洁的车行道、合理布局的骑行道、融入生态景观的绿道空间,沿线景观绿化展示绝美四季,道路两侧高楼错落疏密有致,呈现出曲线弧度的轮廓线,空间建筑层次实现“虚实虚实”的韵律变换。航天路充分发挥产业聚集区位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沿线已聚集车载物联、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头部企业,承担着龙潭片区产业支撑,串接片区配套服务节点功能,不断提高产业层次,提升城市品质。航天路饱含历史底蕴,见证激活厚重的客家印记,融合成华文旅特色发展,串联龙潭寺、龙潭水乡等历史、人文景观,客家菜等美食文化,环铁路公园、新区公园、环城生态带等生态景观,以文融景,不断提升区域旅游资源影响力。8.龙泉驿区 青台山路青台山路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建于2002年,二级公路标准,并且预留宽阔绿化带,为未来扩展做充足准备,是一条繁荣、生态、活力的公园城市街道,汇聚消费新场景、消费新体验、高品质生活体验。该条道路东西连接龙城大道和车城大道,南北两侧是驿都大道、成龙大道等重要交通枢纽,南北连接井山路、信山路、智山巷等道路,全长5.2公里,双向6车道,共5个红绿灯,街边420余家商家店铺,青山台路共有5个小区(龙城一号、师大花园、泰华锦城、合能四季印象、万卷山),3所学校(青台山幼儿园、青台山小学和中学),1家大型商超(龙泉人家),1家医院(龙泉驿中医院),背靠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是大面街道的热点商业中心。9.青白江区 金凤路金凤路全长约1200米,北起凤凰大道,南至凤鸣大道,道路沿线有风景如画的凤凰湖国际生态湿地公园,有活力四射的运动中心,还有历史久远的博物馆,是市民健身休闲的重要场所。道路毗邻广汉市新欧鹏教育小镇,是青白江区和广汉市的重要纽带,也是展示新区建设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一是文化环境宜人优雅。金凤路紧邻国家4A级旅游景区凤凰湖国际生态湿地公园,这是汇集“林、溪、湖、花”特色景观及异域风情于一体的旅游度假胜地,风景宜人,生态环境极佳。道路一侧的汉唐街,充分展示汉唐时期建筑外观,呈现出质朴、刚健、清晰、浓重的古建筑艺术风格,完美实现了公园与古典的融合,是群众热衷的网红打卡地。二是绿地打造活力新空间。为给金凤路增添更多的绿色“细胞”,青白江区将道路沿线的大弯中学外围作为“两拆一增”点位,融入了热情洋溢的运动元素与生机勃勃的植物景观,增加绿化总面积4000余平方米,还增设了休闲座椅、设置运动器材,打造出“可进入性、可参与性”的多彩空间,让市民感受空间释放和添花簇景带来的美好和惬意。三是动静结合提升道路人气。田园广场是金凤路的人气聚集地,这里有青白江区运动中心,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设施一应俱全,可同时容纳4000人享受运动的乐趣。这里还有青白江区博物馆,市民在运动场上挥洒完汗水后,可以放慢脚步,到博物馆感受时光的流转,聆听岁月的声音,通过瞻仰青铜马、虎熊龙凤座等国家级文物,体验一场别样的文化之旅。每逢周末,田园广场上更是热闹,品茗聊天、休闲散步、跳舞锻炼的市民随处可见,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极大提升。10.新都区 蜀龙大道南段(熊猫大道至江陵路段)蜀龙路南段起于熊猫大道、止于江陵路,全长约5公里。新都区以“爱成都·迎大运”系列工作为契机,对蜀龙路南段实施了渠化智能交通改造、慢行空间、景观提升、光彩打造等综合提升,两侧新建占地约4万平方米的公园,种植多达200种的花境植物,与紫薇、银杏、香樟、朴树、黄连木、桂花等乔木衬托辉映,春夏秋冬有花可看、有叶可赏,色彩绚丽、层次丰富,呈现花香四季的效果。熊猫大道口作为进入新都主要交通口,两侧以竹子为背景,配合鲜艳的时花、花境以及光彩、雕塑等,营造出日观花、夜看灯的新都“烟火气”氛围。11.温江区 文化路文化路位于温江区柳城街道,约1.2公里,毗邻江安河,沿街商铺300余家、小区院落15个、住户4000余户,有“老妈酱肉”、“税婆婆”等温江老字号名店,人流如织、车流密集。温江区中医医院、温江中学实验学校、王光祈纪念馆、温江公园、费尔顿酒店、繁华时代商业圈、人民商场商业中心等均位于文化路,是温江老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综合性、高品质公园城市街道。在环境品质提升方面,以城市美学赋能,持续改善街道风貌品质。以“亲自然 近心灵”的理念,开展花卉景观示范,采用花卉植物38种,打造季相特色突出、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公园城市景观;深入实施树木修枝剪型,塑造大开大合的城市园林风景线。围绕温江公园,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河道清淤,引源入园,改善河流水质;精心设计打造8个景观节点,让老公园焕发新活力。在文化传承方面,依托温江公园和光祈纪念馆文化底蕴,大力弘扬光祈精神。近年,通过举办王光祈学术研讨会、光祈音乐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汉服系列活动等方式,着重展现温江环境品质提升成果、温江群众美好生活,传承传统文化、“五四”文化、光祈音乐文化,助力文化名城建设。在城市精细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门前五包”工作,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内容和责任治理三大要素,签约率100%、履约率达98%以上。二是社区治理方面,建立了街道、社区、城管、商家、居民自治组织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和问题会商制度,设立14个微网格,全面达到“微网实格”联动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强化日常管护。创建市容秩序严管街,打造园林绿化示范街,同时,实行定人定时环卫保洁,街面干净整洁;交通组织规范,志愿劝导得力,无游商占道,无乱停乱放,共同维护文化路优美城市风景,营造城市烟火气。12.双流区 锦华路三段锦华路三段位于双流国际机场“后花园”西航港板块常乐社区,起于机场路常乐段,止于学府路,上连成都市绕城高速下接机场高速,是双流区重要的交通要道。2022年4月份全新打造,车道由双向4拓宽为双向6车道,增加了非机动车专用道,设置港湾式公交站,道路总面积11265.80㎡。该道路上的北京华联商场,是集娱乐、餐饮、休闲、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商业体,为片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购物好去处。有温哥华花园、温资花园别墅、王府锦苑等多个商业楼盘,常住居民2万余人。道路两侧积极打造绿色城市风景线,采用简洁几何造型,运用彩色透水混凝土铺装,给人们强烈的视觉冲击,绿化设计以植物和花卉富有层次的摆设,营造温馨与宁静的城市生活,体现了街道宜居的城市形态。此外,锦华路三段毗邻多所幼、小、中、高职类学校,高水平现代综合一流本科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坐落于此,浓厚的校园文化,为辖区群众创造良好教育氛围,也为祖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在日常整治管理过程中,西航港街道充分发动群众、商家、院校力量,广泛开展邻里交流、互助、协商等活动,引导共治共管,让锦华路三段更美更靓。这就是锦华路三段,一条“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的最美街道。

    13.郫都区 红旗大道南段

    红旗大道是德源街道最具特色和商业价值的城市主干道,贯穿南北城中心和有轨电车蓉2号线,其南段(静园东路至平东路段)全程约1500米,与最具农村文化氛围的大地艺术季主会场—德源大蒜基地接壤,更有全市最早建成,功能最齐全的一类公交站。全路段交通安全畅通,设施配备齐全完好,绿化疏密有致、整齐美观,街面干净清爽、井然有序,招牌设置规范完整,建筑立面清爽,居民购物方便,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质量良好。该路段实施“街长制”管理,逗硬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查人员组成和职能职责明确,城管执法队员定岗定段,及时取缔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座商经营行为,禁止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随时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全路段实施“深度保洁”,垃圾2分钟内快保处理,随产随清,每日路面冲洗降尘2次以上,为市民营造了安全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14.简阳市 东滨路北段

    东滨路北段(峰景里到诚卓高端)地处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沱江社区,全长1.4公里,该路段为沱江绿道东滨路北段尾端,涉及峰景里,蓝湖城邦,碧波豪庭,诚卓高端四个大型居住小区。该路段道路两旁干净整洁,景色怡人。街道上除了独具特色的各类美食、茶楼,超市等,还有贴心的3号驿站为市民们免费提供开水,育婴房,书吧,卫生间等服务;向沱江河方向的道路走去,还可以看到河边的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和小酒吧等,大大地丰富了市民们的娱乐活动;当夜晚降临,华灯渐渐初上,市民们可以就着沱江的绚丽夜景,在小酒吧-1994听驻唱歌手悠扬的歌声,惬意至极。

    15.都江堰市 观景路一段(迎宾大道至都江堰大道段)

    观景路(迎宾大道至都江堰大道段)两侧共有商铺320余家,其中,新汇购物中心与都江堰市最大的商业综合体大融城坐落其间,形成了浓厚文化又带动了商业氛围,该地商铺林立,人头攒动,白日黑夜,繁华不断。观景路是都江堰市重要的交通路线,同时又地处迎宾大道和都江堰大道中段交汇处,是市民居住购物休闲首选之地。而经过城市规范化管理,该路段也拥有令人舒适的市容环境,店招规范、外立面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果屑箱清洁、路牌路灯清晰明亮。观景路楼房鳞次栉比中仍旧绿意盎然,道路两旁的银杏树作为行道树不同季节呈现不同景色,春夏郁郁葱葱,秋冬独特的金色树叶颇为美观,落叶后满地金黄,吸引市民游客到此散步拍照。大融城广场常年举办丰富多彩活动,居民积极参与活动,争当志愿者,携手共创美好家园。这里古城与时尚交汇,积极自治与规范化管理相融,高楼林立与精致花园结合,打造出一张都江堰市亮丽独特的街区名片。

    16.彭州市 滨河路

    彭州市滨河路,是城北重要的交通通道,紧依人民渠而建,全长1700米。由于近年来城市不断更新,滨河路因修建时间较早,规划设计已不能满足现今城市发展需求。2022年,彭州市启动滨河路一体化改造项目,对滨河路沿线城郊结合部环境实施连片整治。一是坚持街道一体化设计理念,对市政道路管网、交安等附属设施,以及绿道景观、路堤边坡、建筑立面、夜景亮化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有序整治,按照“可进入、可参与、可阅读、可感知、可体验”的原则,将传统人行道改造为社区绿道,将道路绿化升级为带状公园,形成功能复合的城市景观大道。二是萃取彭州特质设计,结合彭州牡丹文化、道教文化,将牡丹、祥云等元素有机结合,采用独特设计理念,成就独特的祥云牡丹景观路灯。三是串联成珠,构建无边界公园。以绿道、桥梁为主脉,串联起沿线及周边的彭州公园、官渠郊野公园及正在建设的龙兴寺水街等众多休闲场所。

    17.邛崃市 汇源街

    汇源街位于邛崃城南,全长816米,宽25米,设计为双向4车道,是一条双拥示范街。双拥示范街主要包括时代英模人物、长征路线(邛崃段)、解放军简史、军兵种、金句长廊五部分。时代英模展示了在抗疫战斗中,共和国勋章和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部分时代楷模的光辉事迹;长征路线(邛崃段)展示了红军在邛崃战斗、生活、工作等历史;解放军简史展示了人民解放军从创建到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军兵种介绍了人民军队主要军兵种分类及简要情况;领袖金句长廊主要摘录各个时期的重要讲话金句。整条街给人以崭新的时代感和双拥特色为进一步弘扬双拥优良传统,邛崃市依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实施文化浸润,深入拓展双拥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打造双拥城市亮点,营造“爱我人民爱我军”浓厚氛围,此条“双拥示范街”是邛崃城区唯一一条红色文化街道,意在大力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传承红色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18.崇州市 中南街

    崇州市中南街,街道笔直宽敞,道路隔离栏、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完备。道路两旁大叶榕整齐排列,绿意盎然。商家店铺林立,经营有序。人行道平平整整,卫生干净整洁。整条街道人来人往,充满活力。

    19.金堂县 金沙南街

    金沙南街是连接滨江路二段与银砾路重要的街道,与金沙公园相接,全长约500米,位于金堂县赵镇街道水韵金沙小区一侧。该街道作为2021年背街小巷示范街进行提档升级,主要对水韵金沙一侧的人行道老旧面砖进行更新,重新铺设具有现代商业气息的花岗石面砖;重新铺设车行道沥青路,以解决原本车行道坑洼不平的情况;人行道行道树统一更换为适宜成都气候生长的桂花树;通过增加花境、文化石、美化两侧电箱等立体塑造,以体现金堂文化特色,提升街道“颜值”。提档升级后的金沙南街与金沙公园连成一片,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里紧邻一号航线,夜晚矗立街头,可以欣赏毗河夜景,成为周边居民、外来游客的游览景点之一。

    20.新津区 蔡湾街(起于桥津上街路口,止于飞行学院旧大门)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黄辣丁就已成为新津的头号美食名片,并在2010年成为了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享誉四海。处于108国道(川藏路)沿线的蔡湾街就是当年热闹非凡的“黄辣丁一条街”。进西藏,上成都、雅安,下乐山、峨眉,到邛崃、大邑、蒲江的车辆都要从这经过,街道两侧店铺顾客盈门,生意红火、全川闻名。慕名而来的食客不仅是本地的,更多是外地和途经此地者。随着1996年成乐大件路、成雅高速公路等相继通车,以及G108改线,往日车水马龙的“黄辣丁一条街”生意日渐萧条,不少河鲜店无奈关闭或是搬迁,成为一代人的遗憾。如何才能唤起时代的记忆,让“黄辣丁一条街”重拾昔日辉煌?新津抢抓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的契机,将蔡湾街列入2021年老旧街区整治提升目标。通过引入极具年代感的退役绿色火车为载体,打造集餐饮、文化、娱乐多元复合的特色商业街区;在景观风貌的提升上注重文化传承和生态本底修复;以共商、共建、共治模式推进街区微更新建设,实现街区空间的共建共治和共享共融,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呈现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愿景。

    21.大邑县 桃源大道

    桃源大道全长约1000米,位于桃源新城西区核心地段,是大邑县政治核心区域,沿线有大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法院等;人民广场、电影院、餐饮、娱乐、高端住宅等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通过对街面提升、道路景观打造、夜间光彩、让整条路更宽敞整洁、周边绿化更加美观大方。桃源大道紧挨斜江河绿道,斜江河绿道是不少市民群众晨练或者饭后休闲之地。完整的配套设施,道路和广场融为一体,是市民群众公共活动、健身休闲的重要场所。

    22.蒲江县 广定路上段

    蒲江县广定路上段位于鹤山街道朝阳社区,全长160余米,街道住户57户,商家32家,街道设置停车位43个、路灯10盏、垃圾收集点1个。2022年,蒲江县投入300余万元,实施广定路上段市井烟火汉唐风韵特色街打造。一是以“广定”历史为出发点,深挖传统历史文化根源和内涵,引入“汉阙”标识物,修建汉阙门头,用灯光效果进行渲染,将古汉阙形象以现代化工艺时尚表达,使街道呈现“汉韵今风”的效果。二是以复古彩墨画渲染街道主色调,将仙鹤、山水、建筑构件、汉风文化等元素有机融合,将现代灯笼、灯箱、投影灯等设备融入街景,营造时尚而又古韵的街道氛围。共计制作安装汉彩色古风现代灯笼150组,与汉阙风格协调,散发柔和的灯光特效;为突出街道热闹氛围,安装投影灯箱8组,夜晚将汉风元素山水、花鸟、建筑、装饰、仙鹤等投影至街道,市井烟火汉唐风韵特色街更加绚丽夺目,成为蒲江新的打卡地。三是按照“一街一策、一巷一策”要求,整治环境“脏”、秩序“乱”、设施“差”、品位“低”等突出问题。结合街道特色,实施人行道提档升级,累计铺设仿石砖1300余平方米,更换路沿石300余米;实施街道雨污分流改造余150米,整治问题井盖12个,清理排污沟300余米。

    看完22条街道的“自我介绍”对于“美”你心中是否已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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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百度-每日时事热点(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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