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孔天骄
内蒙古、河南、甘肃相继强调疫情防控的精准性。10月30日和31日,内蒙古、河南、甘肃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均强调要精准防疫,不能因为个别疫情就长期无差别进行封控,要让城市逐步恢复活力,让抗疫有力度更有温度。
10月31日甘肃省委书记、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尹弘在兰州市调研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甘肃日报图
“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
据“河南发布”,10月31日,河南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次专题会议召开,省长王凯强调,“要尽快扑灭当前部分区域规模性疫情。坚持重点区域分级防控、重点人员分类施策、重点场所严格管控,做到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不能因为有个别疫情燃点就长期无差别封控整个小区,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据内蒙古日报消息,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持召开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提出,“科学精准管控社会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
据甘肃日报消息,10月31日晚,甘肃省委书记、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尹弘主持召开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他强调,不能简单化、不能一刀切、不能层层加码,提升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用心用情保障好群众生活,让抗疫有力度更有温度。
精准防控,让没有病例的地区正常生活
“近期,我国持续面临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土疫情传播扩散的双重风险,但总体可控。”10月13日,国家疾控局传染病防控司司长雷正龙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工作,由多部门组成的整治“层层加码”工作专班目前每天及时转办、督办地方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11月2日,多次辗转各地做疫情支援的广东一家三甲医院感染科主任告诉记者,“类似于河南、内蒙古这些地区要做好科学精准防控,分层管理,一定要很精准,比如一个市,会包括很多县,市中也有很多区,有些是高中风险区,有些是一个病例都没有,病例都没有的地方,需要守好关口,遇到外来人员,对于从高风险地区前来的人,如果核酸是阴性的,可以居家,一般三天三检没有问题,就可以正常生活了。要避免层层加码,没有病例的地方,生活可以正常。”
举报/反馈
多地强调:不能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这真是个大问题!中国的疫情政策没有问题,“动态清零”也是非常必要的。然而,一些地方在实施时往往采取过于严格和过度的防控措施,使人们的基本生活遇到问题,也吸引了许多人的意见。
比如一个地方只要出现一个阳性感染,整个社区、街道甚至整个县城都会被封锁,这就有点过分了。以前有个地级市,一次核酸检测弱阳性。这个地级市,中小学全部放假,地铁公交停运,等等。
但在随后的测试中,这个弱阳性病例再次转为阴性。即使他没有转阴,也确实是一个阳性感染者。一个人值得让一座城停下来吗?很多地方只要发现一个阳性病例,就会如临大敌,甚至大面积停工停产,劳民伤财。还有就是无限制的扩大管制时间和区域,让人承担不必要的损失。这对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一种高级黑,也不利于整体防控工作。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关注我不会走丢,欢迎大家关注留言和讨论。你的互动是我最大的动力源泉!
举报/反馈
宏观政策经济看到大势,技术分析遇见未来!
最近的消息真的比较的多,A股也是在3000点的位置一直徘徊。港股就走的比较难受了,再次重挫。
那么小沐就讲几个重点!
美联储加息75个基点,已经落地,接下来会放缓加息的力度。其次欧洲那边也是加息75个基点。
那么在这个背景之下,美股最近是跌的比较的多,(纳斯达克周四下跌了3.36%)晚上又继续下跌。
然后我们看到了人民币又再次的贬值了,又到了7.3了。
那么就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我们的A股盘中还多次反弹,我认为是非常的强势的。盘中多次反弹到了3000点的位置。
那么市场没有继续去下跌,小沐多次明确过,这个位置就是合理的区间。
要知道最近外围加息,我们国内也是有很多的消息的。
一、马拉松
北京将举办马拉松,在6日开炮。
很多的消息,我们不能只看表明,表明是大家都能看的出来的。
那么这个马拉松能在6日正常举办,足以说明了一件事。
大家先想一想最近的一个yi和管控,最近确实是多地复发了。
然后多地强调了要精准防疫,不能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
这两个消息大家联合起来想一想!
那么是有可能放开的。那么经济就会大幅回暖,人民币停止贬值,那么金融市场,不说底部,只说牛市了!
二、要完善货币政策体系 维护币值稳定 促进经济增长
这个也是今天的一个消息,促进经济增长的话,那么首先也是把yi防控好,只有大家消费了,有钱花了,大家也有钱赚了,才能让经济循环,促进起来。
这个和上面的消息是可以相呼应的。
维护货币,那么的还是汇率问题。
不要过于担心人民币的贬值。
三、很多的公司进行合作了
最近我们发现很多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合作了,先是联通和腾讯的合作。
然后盘后又出了电信了,阿里了等消息。
那么还是一个反垄断,不会让一些东西被垄断,掌握到一个人手中,那么这个联通和腾讯只是一个开始,并不是结束,接下来会越来越多。
从最近这么多的事情来看,看来真的要见证历史了。
因为还有一个重要的消息,就是供销社。
这个的话,大家自己去看看,小沐不方便多讲。
但是很多的消息都是有关联的。
其次,管理层多次强调了实体经济,给实体企业释放利好。
那么就和小沐几个月前讲到的是想符合了,要内循环!(供销社)
我们的经济是以实体为主的,那么如果真的想抑制人民币的贬值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出口依然也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所以我们看到了,并没有去过度干预汇率。
昨天管理层强大,不要指望央妈来救市!要靠自己。
从这个消息就可以得知,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放水是不会太多。
那么市场看到这样的消息之后,没有下跌。
其实就可以看出,我们上面讲到的一些利好,可能是真的存在!
因为经济的增速慢,就是前面因为一些停工停产了,一些封控了,还有外围的通胀加息了,等等。
但是多地强调了要精准防疫,不能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
那么解开之后,资金自然会回流到市场当中,那么上涨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最后总结一下
说的有点乱了。外围利空,美联储,欧洲都加息75个基点。是因为外围的通胀确实很高。
我们不去加息,金融市场也没有大的利好。
但是实体来说,管制的放松,就是可以让经济快速回升,从而去拉动金融市场。
那么金融市场还是以实体经济为主,是符合我们的市场的。
那么底部走的虽然纠结,但是小沐认为向上突破,就是近期的事情了!
1800字首发原创不易,觉得有用就点赞+关注+评论666。有疑问评论区见哦!
举报/反馈
~文末有福利~
11月3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三十三场(2022年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围绕近期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央视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11月1日,郑州全市新增阳性病例358例,其中:确诊病例64例、无症状感染者294例;2日,郑州全市新增阳性病例167例,其中:确诊病例35例、无症状感染者132例。
据河南日报消息,11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昨天到今天,大家在朋友圈看到郑州要封城的传言,也看到一些市民开始囤积抢购。发言人在此告诉大家:这是谣言,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造谣者、传谣者,郑州市将依法查处,绝不手软。
近日,郑州富士康科技园(以下简称郑州富士康)疫情及员工返乡的情况,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包括郑州富士康员工在内的人们都在询问一个问题,郑州富士康疫情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在11月3日下午,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的“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三十三场(2022年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上,郑州航空港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重点企业防控部部长孙建革进行了回复。
她称,目前,已成立省、市、区融合的疫情防控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进驻郑州富士康科技园,实行嵌入式、扁平化管理、强化专家指导,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截至目前,没有重症病例,企业生产基本正常,取得了阶段性防疫成效。
据悉,郑州市目前正在有序复工复产,全市2558家规模以上企业,截至目前已经复工2298家,占比90%。
郑州:病毒毒性较弱
至今还未发现危重病人
据发布会介绍,郑州市本轮疫情于10月4日由万邦市场外地来郑货车司机引发,随后通过火车站、医院、学校等多链条、多点位传播扩大,形成交织扩散、迅速蔓延、散发、高发的发展态势。经专家分析研判,郑州新增病例主要集中在中原区、二七区和高新区3区的重点人群中,其他区县(市)社会面持续有零星散发病例,均在管可控,目前没有重型和危重型病例。
据大河网消息,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鉴于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株BA.5.2传染性越来越强、越来越快的特点,在国家建立的“24小时追阳机制”基础上,郑州市近期探索建立了“12小时追阳机制”。
“12小时追阳机制”就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和强大的队伍力量,打通工作环节、组成工作转班,把采、送、检、核、报、转融为一体,高质高效开展混采阳性人员的核酸检测、病例转运和隔离管控等工作,跑在病毒前面,确保实现“追阳日清零,转运日清零,管控日清零、疫情零扩散”的“四零”工作目标,争取以最快行动扑灭此轮疫情。
具体来说,“12小时追阳机制”就是从接收到“混阳管”信息后,对混采阳性管进行快速解码,同步向混采阳性属地单位推送信息,指定专门的追阳检测机构,随到采样、管控、复核同步开展,确保6小时内完成混采追阳检测工作,也第一时间将结果反馈至个人。
另外,也安排了流调队伍对混采阳性人员进行初步流调,对追到的阳性人员开展深入流调,做到2小时现场到位、4小时报送核心流调信息、24小时完成初步流调报告,排查出密接、次密接人员及风险人群,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意见。同时,也为追阳小组调配上门采样、消杀人员,落实安排阳性病例的转运工作。
另据央广网报道,11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郑州市已经进入到社会面有序解封工作阶段,市区内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慧芳称,面对攻势猛烈的新冠疫情,郑州人民绝不“躺平”!如此成效实属不易,这背后,是每一个人的坚守与付出、理解与配合、信任与支持。
但她同时也特别提醒,郑州市本轮疫情还在持续,新发感染者人数仍处于高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解封不等于解防,病毒尚未降伏,一时疏忽大意,就可能导致全市防疫成果前功尽弃。”李慧芳称,虽然当前新冠病毒的免疫逃逸能力和传播能力很强,但其毒性较弱,郑州市至今还没有发现危重病人,请大家不必恐慌和焦虑。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社会完全解封之前,还要自觉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尚未解封的朋友们,请再多一分耐心,继续坚守在家,我们将全力保障您的就医、生活等基本需求;已经解封的兄弟姐妹、大爷大妈们,要坚决不进风险区域,不扎堆、不聚集,外出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测核酸、戴口罩、扫‘场所码’,一样都不能少。”李慧芳说。
很多人反映郑州这一轮的疫情呈现出来的是一个此起彼伏的特点,那么在这轮疫情中,它的特点具体是什么?我们又采取了哪一些的防控手段?
发布会上,专家张国龙先生介绍,本轮疫情确实比较复杂严峻,它的传播速度很快,在流调过程中,我们发现两个人同时上厕所擦肩而过的一刹那,就传染上了。就举个形象的比喻,病毒开的是宝马,我们坐的是拖拉机,就是说我们的速度现在赶不上病例的传播速度,这造成了这一次疫情难以控制。我们这一次病毒传播速度快,而且隐匿性强,传染性强,免疫逃逸能力也比较强,发现时,它其实已经传染了一段时间了,所以给快速扑灭疫情造成大的困难。
多地强调:
“不能因个别疫情长期无差别管控”
近来,内蒙古、河南、甘肃相继强调疫情防控的精准性。
10月30日和31日,内蒙古、河南、甘肃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均强调要精准防疫,不能因为个别疫情就长期无差别进行封控,要让城市逐步恢复活力,让抗疫有力度更有温度。
10月31日甘肃省委书记、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尹弘在兰州市调研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图片来源:甘肃日报
据河南发布,10月31日,河南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次专题会议召开,省长王凯强调,“要尽快扑灭当前部分区域规模性疫情。坚持重点区域分级防控、重点人员分类施策、重点场所严格管控,做到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不能因为有个别疫情燃点就长期无差别封控整个小区,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据内蒙古日报消息,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持召开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提出,“科学精准管控社会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
据甘肃日报消息,10月31日晚,甘肃省委书记、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尹弘主持召开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他强调,不能简单化、不能一刀切、不能层层加码,提升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用心用情保障好群众生活,让抗疫有力度更有温度。
“近期,我国持续面临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土疫情传播扩散的双重风险,但总体可控。”10月13日,国家疾控局传染病防控司司长雷正龙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工作,由多部门组成的整治“层层加码”工作专班目前每天及时转办、督办地方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编辑|段炼 盖源源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央广网、大河报、大象新闻、河南发布、内蒙古日报、甘肃日报、公开资料等
每日经济新闻
举报/反馈
11月首个交易日收盘,沪指涨2.62%,深成指、创业板指均涨超3%,北向资金净买入61.15亿元,一扫之前的阴霾。引燃红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的朦胧的利好预期。
很少有人联系想到,A股的这一预期变化会与郑州富士康的疫情有关。而富士康恰恰可能是推动连锁反应的第一块骨牌。
富士康是郑州最大的iPhone制造厂,郑州也被当地人称为“苹果城”。天风证券分析师郭明錤说,郑州是苹果的iPhone生产重地,约占苹果全球供应量的一半。每年这个时间段通常都是iPhone制造的关键期。据苹果称,在2021年1920亿美元的iPhone销售额中,大约1/3是在节日季产生的。
富士康在郑州的权重,傻子都应当明白。富士康可以离开郑州,但郑州离不开富士康,起码在短期内。
富士康一直在努力控制其郑州厂区的疫情。在富士康宣布实行闭环管理后,郑州厂区数十万名员工两周多来基本上与外界隔绝,被要求在宿舍(住所)、园区之间以“两点一线”方式通勤。最近几天,定位为富士康郑州厂区附近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疯传,视频中人们成群结队地背着行李箱和背包走在高速公路上或穿过农田行走。
可是这轮疫情的管控,让富士康考虑新的分散风险的策略。知情人士说,富士康计划将受疫情影响的郑州厂区的部分生产转移到国内其他厂区。
同样地,苹果已将下一代的部分iPhone生产转移到印度,因为该公司愈发认识到,将生产集中在一个国家会增加风险。
产业链的分散与转移,对郑州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河南需要在疫情防控与生产生活之间找到新的平衡,而且需要尽量向后者倾斜。留住富士康,实际上是来自富士康的一种倒逼。
昨晚,《健康郑州》发了篇《新冠肺炎不可怕,可防可治。郑州权威专家来解答!》的文章,大意是“新冠肺炎不可怕,新冠肺炎可防可治,可自愈!”该文与往常同类文章的风格明显有异,也与以往的“后遗症”式科普明显不同,被解读为河南官方态度且政策松动而广为转发。
据《河南日报》报道,河南省委10月31日召开冠病防控工作会议,河南省长王凯在会上强调,要尽快扑灭当前部分区域规模性疫情,但也应做到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不能因为有个别疫情燃点就长期无差别封控整个小区,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无独有偶,据《内蒙古日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10月30日主持召开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部署了近期九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是科学精准管控社会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有序放开、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可能成为更多地方的基调。这让人更加期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十版的更快出台。
另据国家统计局昨天数据,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9月份的50.1降至49.2。这一结果不及接受市场预测中值49.7。PMI低于50表明经济活动萎缩。包括服务业和建筑业在内的官方非制造业PMI也陷入萎缩,从9月份50.6降至48.7。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从48.9降至47,创今年4月份上海疫情以来的最低水平,当时作为中国商业和制造业中心的上海经历了长达两个月的封控。
延伸阅读:
就这几天,金融市场经历了一场血雨腥风
“新冠产业”,产业增长新冠军
举报/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进一步研究部署呼和浩特市和驻呼高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科学精准管控社会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对于出现阳性感染者,各地都是采取对阳性感染者涉及的活动区域进行封控管理的措施,有的甚至对阳性感染者密接及次密接活动区域也进行封控管理。这在现实的操作中,究竟该如何划定风险区域,并没有标准,基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化和扩大化。更有甚者,有的区域或个人可能被封控了多次。这种“足不出户”的封控管理,给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内蒙古此次提出“不能因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可以说是防疫政策的巨大进步,这也因应了“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的防疫要求。
如果内蒙古的政策能落地见效,那对全国各地今后的疫情防控将带来积极的示范效应,人们因防疫而造成的行动限制必将得到大幅度解放,经济社会为防疫封控而付出的巨大代价必将被降低最低。
举报/反馈
01:39
兰州通报3岁儿童死亡事件,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干部,多地强调精准防疫,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
从家到医院短短4公里路,平时可能只需要10分钟,但甘肃兰州一名3岁儿童在一氧化碳中毒后,由于身处疫情高风险区,不同机构之间相互联系安排处置,结果,孩子在等了将近2个小时之后才被送进医院,最终不治身亡。
今天,兰州市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坦承事故处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包括救助机制不畅通、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工作僵化刻板等。通报明确,将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并对相关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事实上,国家卫健委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千方百计保障封控期间群众的紧急就医需求,各地应在定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不得以健康码、核酸报告、中高风险区等理由拒诊急症患者。可在一些地方,长时间无差别的封控,层层加码的惯性手势,让正常的防疫动作变了形。
正是看到这些问题,前两天,内蒙古、河南两地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中都明确,该管的要坚决管住、该放的要有序放开,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也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要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必须指出的是,可持续性是"动态清零"政策的本质特征。长时间无差别的封控;只会架空"动态清零"政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只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层层加码,坚决杜绝生硬冷漠的工作态度,才能用心用情保障好群众生活,让抗疫有力度更有温度。
举报/反馈
作者 | 燕梳楼
11月1日,全国本土新增409+2346。
其中广东最为严峻,达到125+298例。
大家注意这个变化。此前我曾说过,本轮疫情是从西北省会城市开始传播的,现在开始向东南转移,福州、广州、上海,后面杭州、深圳或也危险。
基本上都是省会城市或金融中心,这也是本轮疫情的诡异之处。窃以为目的也很明显,就是想打乱中国发展节奏,搞垮中国经济。现在全世界经济一团糟,有人看不得中国风景这边独好。
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员工逃离事件,如果你能站到更高的视野去看,你就会发现事情并不简单。既可以视为一个相对封闭环境下的躺平与共存较量的样板,也可以看作中国制造业整体面临的困局与突破。
显然高层窥破其中玄机,更深知背后利害。在极短的时间内派驻工作组,纾解了员工恐慌情绪,恢复了堂食并提高了待遇,省长王凯更是亲赴富士康,亲自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恢复稳定。
同时,国家层面的工作组也进入郑州,从昨天6时起,原有管控区域全部解除,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这说明高层已经关注到某些地方过度防疫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纠偏。
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是,内蒙、甘肃和河南三省分别召开会议,均强调要精准防疫,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
注意,这不是三个城市,而是三个大省大区。
而这三个地方,也是今冬疫情的三个重灾区,群众反响也比较大。不要以为社交媒体高层看不到,我可以告诉大家,政府会有专人负责收集民情民意,并以内参形式直达上听。
所以,这三省区的表态就显得颇有意味,不仅步调一致,而且口径也出奇一致。这背后所传递的信号,我们应该心领神会,相信其它遭遇疫情的省市也能心有灵犀,知道接下该怎么做。
三地防控政策的调整和强调,最受鼓舞的还是老百姓。事实上,这种无差别的封控,引发的次生灾难更为惊人,郑州的富士康事件,呼市的大耳钉事件,都可能引发更大的不可控。
一个必须重申的概念是,动态清零不是零感染,所谓动态本意就是要以变应变,而不是一成不变,更不是全域静止,而是最大限度的保持流动性,在动态中达到清零的目的。
但现在动辄一封就是半个月起步,有些地方甚至高达80多天。往往是疫情一来,就全体卧倒,然后工厂停产、店铺关门、机构停摆、农田撂荒,所有人都原地静止,每天核酸。
这样短期内当然可行,时间一长人就会憋出气来,社会机体也会受到损伤。看看寥落的车站,冷清的街巷,没有了车马声和烟火气,整个城市也就会失去了活力。
这就是为什么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隔离时间只需要7+3天的原因。这既是依据科学作出的合理设定,也是动态清零所能依据的最大限度,更是对封控区阴性居民的最大公平。
反过来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封控者10天以上核酸仍为阴性,就有权利要求结束对自己的行动限制,至少是有条件的自由行动,无限加长的封控已经涉嫌违规。
实际上这个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千差万别。我发现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这种政策执行的越好,城市恢复活力也快,越是落后保守的地方,执行的越严格,封控时间越长。
当然,这也不能叫严格,这叫过度。从逻辑上来说,按照病毒的传播特点,基本上在7-10天就过了潜伏期,但有些地方封控时间长达一两个月,依然新增不断,问题出在哪?
问题肯定不是出在没封控好,恰恰是因为封控的太好了,结果封控没出问题,排队核酸或上下楼之间反而出现交叉感染了。有的封控区连常年卧床的老人都阳了,大抵也就是这个原因。
这就需要我们去反思。是不是我们的封控方式或时长出了问题,给病毒传播提供了温床。如果是这样,换一种更科学的方式是否更好?难道只有一封了之这一种老土的方式?
要防疫,也要经济。老百姓每天张着嘴,不仅是为了捅喉咙,更需要吃饭,需要活下去。无论是动态清零还是精准防疫,只有老百姓能够接受并愿意配合的,才是好政策。
今天看到郑州富士康和兰州七里河警方分别就726房间事件和七里河事件分别作出辟谣和通报。我们欢迎这样的辟谣,只是希望能及时一点,信息再透明一点,才能回应群众关切。
事实上,对于像726房间这样拼凑剪辑的谣言,公众或许并不是辨别不出来真伪来,而是利用这种谣言的传播发泄对过度防疫的不满。
除了河南内蒙甘肃三省区官方释放出来的积极信号,专家层面的声音也伴随出现。应该说,我们很久没有看到有专家出来谈论疫情了。但昨天郑州卫健委就安排了相关专家,强调了新冠病毒感染是自限性疾病,不用过于惊慌。
什么是自限性疾病呢?就是指病原体急性感染后虽然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流涕,病情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能依靠机体自身控制病情发展并逐步痊愈。
而对于此前媒体渲染的后遗症问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感染病科与感染管理科主任胡必杰表示,奥密克戎主要局限于上呼吸道,只要患者免疫功能正常,后遗症很少会出现,基本上可以完全康复。除非免疫力非常差,或肺部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才可能会有后遗症。
其实这样的观点,我查了查资料两年前中科院院士王福生就公开说过,由于新冠肺炎轻型和普通型患者临床上占比超过80%以上,只要身体基础条件比较好就能康复,即使比较重的病人,经过治疗一般也不会造成后遗症。
两年过去了,这种后遗症应该更轻吧。总之防疫是为了民生,而不是逼着一个奶爸持刀才能买到奶粉,更不是七里河那样的悲剧。
疫情的发展是动态的,相信我们的政府也在不断调整,不断进步。
无非一念救苍生。风起于青萍之末,一切都在起变化。
为什么专家们突然密集发声,不得而知。
但这一次,我信专家的!
举报/反馈
“老胡的呐喊虽然作用有限,但他一直在呐喊。”
在胡锡进11月1日晚间于社交平台上点明“一刀切的社区超长封控不科学”的动态之下,一名百度网友写下的这句感慨,竟然获得了惊人的15000多次点赞。
(资深媒体人胡锡进)
用“呐喊”来形容老胡的发声,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一种悲壮。诚如他在评论开篇所言,“老胡非医学专家,但我有常识和经验,我能看得出第九版新冠防控方案规定的从境外进入中国大陆者只需要7+3隔离,与当下有的城市对居民社区实施远超过7+3(10天)的静默管理存在矛盾。”
确实,老胡说自己“非医学专家”不是谦虚,但老胡在“常识和经验”加持下,却敢于对当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的违背“第九版新冠防控方案规定”现象进行批评,试图将防疫拉回科学正轨,与呼吁”精准防控,杜绝加码“的声音同频共振,他的努力应该被重视。
平心而论,老胡的观点和论据并不新鲜,他只是信手拈来,将各地采取的静默管理时限与国家规定的入境隔离期限(7+3)进行对比,就轻而易举地得出了“实施超长时间封控的地方出了执行层面的问题”的结论,简单粗暴的逻辑未必经得起科学检验,他自己也承认“建议未必都有道理”,但在冬天来临之际,面对“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疫情”,任何关于精准防控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的探讨还是值得肯定。
当然,老胡笃信“中国城市的疫情再严重,也肯定比国外绝大多数地方的疫情扩散程度要低”,“那些在我们城市里被封控两周以上且反复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他们携带病毒的风险肯定比入境者携带病毒的风险低得多”,也有失偏颇,国外疫情风险再高,也不可能每个境外入境者都是宿主,国内风险低也不能保障每个人就没有染疫风险。
不过,鉴于老胡习惯性追随风向的烙印在网友心目中太过根深蒂固,以至于他不断呼吁各地调整防控策略的发声,又被大家视为了“墙头草”。仅仅两个月前,面对周边地区的开放,自认为“算是有点阅历、见过些世面的”老胡的态度还是,“现在坚持防疫,大家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人尤其困难,失去了耐心,但是如果真的‘放开’,大量的人染病、死亡,反对声会不会更大呢?”老胡自己给出的答案非常笃定,“我相信会。”
更早之前,老胡信誓旦旦的认为“社会面的核酸普筛或者抽查”起到了效果,“会产生保护作用”,面对外界对“没发现疫情地方安排社会面核酸”的反感,老胡对各地的谏言是“互联网上对这种做法很不友好,负评较多”,“各地的管理者耳根子要硬一些”。
9月26日,老胡曾感慨“围绕防疫政策的理性探讨变少了,很多专家沉默了”,他认为,“专家们应该站出来多发表意见,把围绕疫情的讨论重新拉回科学理性的轨道上,及时不能完全做到,也应为此做出最大努力”,必须要说,整日以“资深媒体人”、“舆情专家”自居的老胡说出这番话着实有些“装外宾了”,专家为何不站出来“理性发声”,恐怕原因老胡比谁都清楚。
纵然如此,还是要说,老胡在多地因防疫失当引发民怨之际,能够站出来发声,即便是预感到了“春江水暖”,这种风向也是外界非常期待的。
就像老胡在评论中提出的一个显而易见的简单问题,“入境者7+3之后就完全自由行动,我们城市里阴性居民却因为周围有疫情而长时间行动受限”,显而易见,“这当中有哪个地方不对劲”。
“这种不对劲”还体现在“一些社区封控了两周、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仍做不到病例清零”,按照奥密克戎变种病毒的潜伏期,封控短则10天长则两周也应该能够全部筛查出感染者了,而各地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在老胡看来“只能说明封控的管理方式和质量出了问题”,比如“居民下楼核酸检测的排队过程出现了交叉感染”。
(胡锡进呼吁“科学防疫”的动态引发热议)
老胡认为,长时间封控无法清零,这已经说明“封控不仅十分低效,甚至可能是无效的”,就要“从组织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及时作出调整”,“惯性地把社区不停封控下去”,“于理于法都没有根据”。相反,在他看来,“那样做副作用肯定是巨大的”。
有网友猜测,老胡之所以愿意耗费笔墨探讨防疫策略调整,或许并非是为了追问科学,还可能是在强化“防疫持久战”认知,因为他提及,“疫情一时结束不了,那么各地都需要让防疫的机制是真正可持续的,是人民群众能够接受并愿意配合的”,新冠已三年,面对随时封控的巨大不确定性,很多人已经筋疲力尽,生意不能正常营业,打工不能正常维系,收入瞬间静默,房贷却无法延期宽限,这种折腾任谁又能承受多久?
此时老胡站出来发声,到底是不是以他擅长的“叼盘之术”推销所谓“真正可持续的”且“民众愿意配合的”长期防疫理论,将伴随着防疫产生的智能化社会管理成果永久化也值得警惕。
显然,在奥密克戎新变种已经温和很多,且更加易于治愈,与新冠病毒原始毒株相距甚远,“不吃药自愈比例占绝大多数”的背景下,其实,外界期盼的防疫策略调整并非是“持久性”,而是希望与防控有关的应急策略有一个退出窗口期。
其实,这并非老胡第一次谈及可持续防疫,上月26日,老胡就曾告诫各地,“一个街道、一个城市下面的大行政区实施静默更不能随意超过10天”,“在境外人员不断以7+3的方式进入中国大陆的时候,超过10天的大区块静默是没有意义”,他认为,“出现集中抱怨的城市应当认真对待,看看城市里的某些区片是否的确经历了超长时间的封控,那样的情况无疑应当坚决做出调整。”
面对事关十几亿人的防疫大事,老胡这个以关注国际局势见长的“外行”愿意冒着风险探讨防疫调整空间,跟此前他抢了经济学家的话筒谈论经济引发的争议一样,相比“外行”胡锡进探讨防疫,领域专家是比老胡更有资格对不科学不合理、于法无据任性防疫提出纠偏的人,只是比起老胡自带的麦克风特效,这些一直存在的理性声音,得不到更大维度的传播罢了。
在老胡呼吁防疫应该回到科学理性轨道的同时,我们惊喜地发现,因富士康员工徒步返乡引发关注的郑州卫健委,在“新冠肺炎不可怕,可防可治”一文中科普道,“新冠病毒感染是自限性疾病,大家不用过于惊慌”。
百度百科关于自限性疾病的解释为,“疾病在发生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靠机体调节能够控制病情发展并逐渐恢复痊愈,一般来说,在没有严重其他并发症的情况下,只需对症治疗或不治疗。”
(网友在胡锡进动态下的留言“清一色”都是支持)
自限性疾病虽然并非新名词,也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有关新冠肺炎的表述中,但相比两年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王贵强所称的“自愈不等于不需要治疗”,“所有病人都需要在专业医疗机构观察治疗,避免传播和病情恶化”,郑州卫健委的科普明显更能让对病毒有着根深蒂固印象的民众摆脱恐惧,在很多渴望防疫策略出现松动的网友看来,“消除新冠恐惧意义重大”。
或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便是因为不透明的防疫举措以及“假解封”的混乱让郑州形象一落千丈,但如果能够“打响消除新冠恐慌的第一枪”,郑州用艰难探索的代价换来这一科学认知,依然值得尊敬。
深陷防疫泥沼难以自拔的河南和内蒙古不约而同强调“防疫不能搞无差别封控”,“要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不能因为有个别疫情燃点就长期无差别封控整个小区,要让城市逐渐恢复活力”,“划定风险区域要精准到楼栋,不能因为出现一两个病例就封住整个小区,不能无差别无休止地管控和限制”,两地的表态和调整也让老胡嗅到了“风向”,让他看到了“共创今年秋冬国家防疫的新局面”的希望。
活跃在舆论场上的老胡左右不了各地具体的防疫策略,他能做到的就是透过孜孜不倦地持续发声来唤醒制定防疫策略群体的反思,最终回到科学防疫的正轨上来,让疫情对民众的生活以及经济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
显然,探寻科学防疫之策,不能仅凭胡锡进一个人去战斗,这需要凝聚全社会共识,需要社会每个成员协力推进,唯有如此,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大疫”,才能更从容更持续,与疫情展开持久博弈的准备才能更充分,赢得民意支持。
“那些已经实施了超长封控的地方在调整中摸索综合效果更好的防控措施,尚未那样做过的地方根本就不要把超长封控作为可以选择的一种手段”,希望老胡的“诚恳希望”能被倾听。
(郑州卫健委称新冠是“自限性疾病)
在一些媒体同行看来,”不能更支持胡锡进了,这名退休媒体人说出的话,很多在职同行说不出来“,”无差别超长封控,需要的不是勇气,这已经是一种不顾及其他指标的蛮力了。“
就像网红教授储殷的观点,没有人不支持动态清零,但“动态与清零”的关系必须理顺,其实,这与老胡倡议的“无差别超长封控不科学不合法”意见不谋而合。或许,在老胡等一众理性探讨声音推进下,各地防控会更科学更人性更,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旗帜鲜明的表明态度,不希望面对更温和的奥密克戎,如老胡所言的“将防疫搞成一场具有可持续性的长期策略”,防疫应急模式还是需要更明确的退出机制。
即便短时间内还看不到防疫退场迹象,但还是希望老胡呼吁的终结一刀切防疫拐点早日到来,现实面前,可能我们最为实际的期待就是“在健康和生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相信,是时候走到这一步了。
举报/反馈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
全文如下:
“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21年12月)
目录
前言
一、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下没有民主可言
(一)英国对香港实行典型的殖民统治
(二)英国政府屡次禁止在香港进行民主改革
(三)英国在殖民统治末期急速推进“政制改革”别有用心
二、回归祖国开启了香港民主的新纪元
(一)中国的国体政体决定了香港回归后必然实行民主
(二)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民主的既定立场
(三)宪法和基本法全面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制度
(四)中国政府排除干扰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
三、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
(一)第一次努力:批准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修改
(二)第二次努力:为实现普选目标定下时间表
(三)第三次努力:为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绘制路线图
四、反中乱港势力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
(一)冲击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二)破坏法治根基,制造社会仇恨
(三)妨碍政府施政,拖累经济民生
(四)歪曲民主内涵,阻挠民主进程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重回正轨
(一)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为民主发展提供基本条件
(二)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参选、任职和就职宣誓等规矩
(三)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前景光明
(一)“一国两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坚决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三)坚定走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发展道路
结束语
前言
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之下没有民主可言。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创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制度,并在实践中支持其不断发展完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建立发展香港民主的决心、诚意以及付出的巨大努力一以贯之,有目共睹。
一个时期以来,受各种内外复杂因素影响,反中乱港活动猖獗,香港局势一度出现严峻局面。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外部敌对势力,屡屡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的发展。他们以争取“民主”为名,行分裂国家、颠覆政权之实,意图把香港变成实施“颜色革命”的桥头堡,严重冲击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等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发展必须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法有序进行。针对近年来香港出现的政治乱象及其造成的严重危害,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审时度势,作出健全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完善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制度机制的重大决策,推动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这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重新回到正确轨道。中央政府将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定不移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符合其宪制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
发展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对保障香港居民民主权利、实现良政善治、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全面回顾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进一步阐明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原则立场,目的是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凝聚共识,继续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稳步向前发展,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更好造福全体香港居民。
一、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下没有民主可言
香港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英国商人开始利用香港向中国内地走私贩卖鸦片。鸦片战争后,英国军队侵占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国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后,英国趁火打劫,强迫清政府于1898年6月9日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地区99年,由此侵占整个香港地区。这三个不平等条约都是英国侵略中国的产物,中国人民和辛亥革命后历届中国政府从来不予承认。
(一)英国对香港实行典型的殖民统治
英国直接委任总督代表英国管治香港,从未征询港人意见。总督只向英国负责,完全听命于英国政府,被授予在香港至高无上的权力和特权,不受当地任何制约,“领其辖内一切事宜”,总揽行政、立法大权于一身,拥有对政府高级官员和法官的任免权,并兼任驻港英军总司令。行政局和立法局只是总督决策和立法的咨询机构,其成员经英国政府批准后由总督委任,对总督负责。总督既是行政局主席,也是立法局主席。直至1993年2月,总督才不再兼任立法局主席。一直到回归以前,香港终审权和法律的最终解释权都由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行使。
港英当局长期实行高压政策,严密管控新闻出版,钳制言论自由。1952年3月,《大公报》因转载《人民日报》关于港英当局暴行的短评,被判刊载煽动性文字罪,受到罚款停刊的严厉处罚。1967年8月,三家报纸因刊登呼吁香港同胞反抗镇压的文章,被港英当局以刊发欺诈性、煽动性文章为由封禁6个月,报社所有者和印刷商被判入狱三年。港英当局实行特务统治,利用英军情报机构、警务处政治部对华人进行监视,对心向祖国、与中国内地联系紧密的社会团体和民众,采取各种手段打击压制。
港英当局对华人实行种族歧视,实施严刑峻法,长期使用笞刑、绞刑等酷刑;实行“华洋分治”,长期对华人实施宵禁,要求华人晚上外出须持警司签发的夜晚通行证,违者处以罚款、拘役、鞭笞、戴枷示众,甚至可被当场击毙;除举行宗教仪式和逢年过节外,华人未经批准不得举行公众集会;规定若干主要地段只可建设欧式房屋,禁止华人迁入;长期禁止华人进入某些场所,不准华人与英国人共用一些公共设施。在司法裁判中,华人备遭歧视,同罪不同罚,常被重判重罚。港英当局禁止爱国师生悬挂中国国旗、唱中国国歌,强行关闭爱国学校,解散爱国团体,递解爱国人士出境,武力镇压抗议活动,拘捕爱国群众,枪杀示威工人,制造白色恐怖。
华人长期被排斥在港英当局管治架构之外,不能参政议政。1880年才有第一位华人被委任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926年才有第一位华人被委任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1948年才有第一位华人担任政务官,1957年才有第一位华人担任警司,1989年才有第一位华人担任警务处处长,而律政司一直到1997年香港政权交接前最后时刻仍由英国人掌控。
(二)英国政府屡次禁止在香港进行民主改革
面对香港社会不断提出的民主诉求,英国政府一概予以拒绝或者置之不理。在很长一段时期,香港社会不断有人提出设立市议会,或者改组立法局、在立法局设立民选议席,还有要求实行地方自治等,均被英国政府拒绝。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国际殖民体系迅速瓦解、民主运动风起云涌的情况下,1946年时任总督迫于社会压力向英国政府建议设立民选市议会、改革地方行政,英国政府仍然拒绝接受。1976年5月20日,英国政府在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通过提出保留的方式,明确排除公约关于定期选举的规定在香港适用。可见,英国殖民统治者不会允许在其统治香港的时候出现民主的元素。
(三)英国在殖民统治末期急速推进“政制改革”别有用心
1979年3月,时任香港总督访京了解到中国政府将收回香港的坚定立场。英国政府于是立即改变其过往在香港发展民主问题上的反对态度,迅速着手布局“政制改革”,大幅引入和扩大选举,在很短时间内区议会和立法局议席均从全部委任骤变为大部分由选举产生。特别是1992年10月,末任总督刚上任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违反中英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和谅解,抛出所谓的“政改方案”,并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强行实施。
英国自身在确立议会制政体后,其选举制度经历数百年漫长的演进和变迁过程。然而,在其殖民统治香港的最后阶段如此急切地加速推进“政制改革”,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政治操弄。作为所谓“光荣撤退”部署的一部分,英国政府以打造英式代议制为幌子,企图把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阻碍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实行有效管治,延续英国对香港回归后的政治影响。
英国殖民统治的罪恶及其屡次拒绝在香港发展民主的事实,无论怎样掩饰也改变不了。英国殖民统治不但没有给香港带来任何真正的民主,反而为香港回归祖国后民主的发展埋下了祸根。
二、回归祖国开启了香港民主的新纪元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政府决定收回香港,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由此擘画了香港回归后民主发展的蓝图,开启了“一国两制”下香港民主的新纪元。
(一)中国的国体政体决定了香港回归后必然实行民主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充分体现民主原则。根据“一国两制”方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其政权的组织与运行必然同样遵循民主原则,实行民主制度;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制度。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形成了解决香港问题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注1),系统规划了香港回归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对外事务等各方面的政策和制度框架,成为“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内容。其中第四条明确香港回归后“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这包含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的民主安排。实行“港人治港”、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这是在英国殖民统治下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二)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民主的既定立场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其核心内容是确认中国政府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同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国,并对过渡期作出安排。该声明旨在解决英国把香港交还给中国的问题,而非解决香港回归中国后实行什么政治体制包括选举制度的问题。其中第三条第四项申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附件一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这两处表述是《中英联合声明》涉及香港选举问题的全部内容,根本没有“普选”“民主”的字眼。
香港回归后实行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包括选举制度完全是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在制定基本法的过程中,从国家全局和香港长远发展着眼,主动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最终实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那种声称“双普选”是英国为香港争取来的说法,完全违背历史事实。至于所谓中国政府“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说法,不仅罔顾事实,更是对中国的污蔑抹黑。相反,英方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单方面改变对华政策,处心积虑策划和实施了一连串违反声明精神和中英双方有关协议、共识的行动,包括“两局共识”“居英权计划”“人权法案”“政改方案”以及大规模修改香港原有法律等等。2020年7月以来,英方出台关于香港居民申领英国国民(海外)(BNO)签证的新政策,推出所谓BNO合资格者移民英国的新路径,再次公然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原则精神和两国有关谅解共识。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的宪制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无权对香港事务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那些打着“民主”的幌子,以所谓“监督”《中英联合声明》实施为借口,动辄通过本国立法和单边制裁干涉中国香港事务的行径,既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肆意践踏,也是对“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事实的蓄意歪曲,更是对香港民主发展的粗暴干扰和破坏。
(三)宪法和基本法全面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制度
——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政府建立和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宪制权力和责任。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1985年4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7月1日,由59名内地和香港各界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在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下,该委员会历时四年零八个月完成了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基本法,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度化、法律化,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宪制性法律依据,也明确了中央政府主导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宪制责任。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赋予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以及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监督权。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包括设立特别行政区、决定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组建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对特别行政区立法的备案审查、修改和解释基本法等方面的宪制权力。其中就包括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什么样民主制度的权力。
——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未来发展的路径和原则。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及其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基本法原附件一和附件二分别规定了香港回归后前十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的具体办法,以及2007年以后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程序。1990年4月4日与基本法同时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其有关文件的说明》中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要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要从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以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为目的。为此,必须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这进一步阐释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这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指明了“双普选”的方向。
——基本法贯彻了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原则。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大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组成。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些规定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强调的“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够治理好香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的精神,明确了“港人治港”的界线和标准。实行“一国两制”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由爱国的香港人治理香港,这是香港最大的民主。
——基本法赋予了香港居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保障的其他权利和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基本法还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种民主开放程度世所罕见。
(四)中国政府排除干扰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
——争取实现立法机关“直通车”安排。为实现香港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在回归之时就能有效运作,中国政府经与英国政府协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了特殊安排:原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如符合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和基本法的规定,经确认可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这就是“直通车”安排。但是,港英当局1992年10月单方面抛出关于1994/1995年选举安排的“三违反”“政改方案”。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以最大的诚意和耐心与英国政府就有关选举安排进行了17轮谈判。英方一意孤行、蓄意对抗,谈判最终破裂,“直通车”安排未能实现。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对港英当局管治末期所作的单方面“政改方案”并不是简单推倒,而是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发展香港民主的原则,作了实事求是的处理,顺应了香港居民合理的民主愿望。这再次说明中国政府对香港民主的发展从来都秉持积极态度,反对的是英方背信弃义、包藏祸心的行径。
——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临时立法会。根据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的相关决定,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于1996年10月5日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11月2日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推选委员会由40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来自不同阶层、界别和方面,具有广泛代表性。1996年12月11日,推选委员会全部委员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投下自己神圣的选票,选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并于12月16日获得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是香港历史上第一次由港人自己选举产生本地首长,也是第一次由本地中国公民担任这一重要职务。
在“直通车”安排被英国政府单方面破坏后,为了避免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时出现立法机关空缺的局面,1996年3月24日,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规定临时立法会于第一任行政长官产生之后组成并开始工作,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产生为止。1996年10月5日,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1996年12月21日,推选委员会从130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60名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结束了英国对香港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真正的主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和第一届政府宣誓就职,标志着国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的民主制度开始全面运行。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由此写下崭新而光辉的一页!
事实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设计者、创立者、维护者和推进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不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构建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而且创造性地建立了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制定了保障、规范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有关法律,开启了史无前例的“港人治港”实践。没有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没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香港民众福祉的深切关怀,没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一国两制”初心使命的坚守,就没有香港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就没有香港民主的实践。
三、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
香港回归祖国后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有序发展民主。
按照基本法原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2002年选举产生了第二任行政长官,1998年、2000年、2004年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立法会,民主成分不断增加,基本法规定的香港回归后前十年的选举安排得到全面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得以成功实践。
2004年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4·6解释”),明确2007年以后如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进行修改应遵循的法定程序,为香港回归十年后上述两个产生办法进一步扩大民主成分,直至实现“双普选”,提供了操作性程序。中央政府按照这一程序为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作出三次重大努力。
(一)第一次努力:批准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修改
根据“4·6解释”,2004年4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反映了多数香港居民希望增加两个产生办法民主成分的意愿,也反映了部分人要求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声音。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征询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于2004年4月26日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4·26决定”)。该决定指出,香港实行民主选举的时间不长,香港社会各界对两个产生办法如何修改又存在较大分歧。在此情况下,实现“双普选”的条件还不具备。鉴此,2007年第三任行政长官和2008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此前提下可按照基本法有关规定对两个产生办法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4·26决定”既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又为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留下空间。这是中央政府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第一次重大努力。
2005年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4·26决定”,提出了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该方案扩大了民主成分,得到多数居民的支持。但是,2005年12月21日,立法会中自称“民主派”的议员在表决时对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的相关议案投下反对票,致使该方案未能在立法会获得法定的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2007年第三任行政长官和2008年第四届立法会只能沿用原有办法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年后面临的民主向前发展的第一次机遇就此丧失。这完全是反中乱港势力蓄意对抗、漫天要价、竭力阻挠的结果。
(二)第二次努力:为实现普选目标定下时间表
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产生后,香港社会希望尽早明确普选的时间表以及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产生办法。2007年12月12日,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12·29决定”)。根据该决定,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此之后,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对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适当修改,特别是明确实现“双普选”的时间表,把实行普选的时间节点确定在2017年这个“五十年不变”中期的前半段,充分彰显了中央政府落实基本法关于最终达至“双普选”目标的诚意。这是中央政府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的第二次重大努力。
根据该决定,2010年4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了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并在6月7日以议案的方式提交立法会。其重点是将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至70席。2010年6月24日及25日,立法会分别通过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2010年7月28日,行政长官同意这两个修订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予以批准和备案。2012年3月和9月,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按照新的办法选举产生。这次对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进一步增加了民主成分,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问题上的积极态度。
(三)第三次努力:为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绘制路线图
随着2017年临近,香港社会希望尽快明确第五任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2014年7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广泛征求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8·31决定”)。该决定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香港多数居民的意愿,重申从2017年开始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明确了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在行政长官普选以后,立法会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中央政府依法履行宪制责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拟定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原则。这是中央政府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的第三次重大努力。
但是,香港所谓的“民主派”继续顽固坚持对抗思维,罔顾基本法有关规定,极力攻击“8·31决定”,拒绝接受特别行政区政府据此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反而提出公然违反基本法的所谓“公民提名”方案。2014年9月28日,他们发动蓄谋已久的非法“占领中环”运动,持续长达79天,企图以所谓“公民抗命”方式逼迫中央政府收回“8·31决定”,进而实施港版“颜色革命”。在依法处置“占领中环”事件后,2015年6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有关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提交立法会表决。自称“民主派”的那些议员集体投下反对票,致使2017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的目标未能如期实现。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不得不沿用上一任的选举办法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再次遭遇挫折,仍然是反中乱港势力逆历史潮流而动、极力阻挠的结果。
尽管一再遇到干扰和阻挠,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立场从未动摇,努力从未停止。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至2017年,依法举行了四次行政长官选举和六次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民主成分持续增加。香港全体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不仅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还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全国人大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3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香港现有5600多位人士担任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其中超过200位担任全国政协委员。还有许多香港人士在中央和地方的机构、团体担任领导或顾问等职务。中央政府还支持和协助香港专业人士和优秀青年在国际组织任职,参与国际治理。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能看到,香港回归后,全体居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和空间大大拓展,享有的民主权利前所未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取得了全方位的重大成就。
四、反中乱港势力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
近年来,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敌对势力牵制、遏制中国发展的行径愈演愈烈,“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的内外环境日趋复杂,围绕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斗争更加激烈。反中乱港势力不断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以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实施“颜色革命”为目的,通过特别行政区选举平台和立法会、区议会等议事平台,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冲击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破坏香港法治,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各种活动,企图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引入歧途,严重破坏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进一步发展民主的社会环境。
(一)冲击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反中乱港势力公然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他们拒不承认国家宪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效力,故意割裂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他们妄称《中英联合声明》是香港回归后新宪制的法律基础,刻意抬高英国撤离前匆忙制定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企图以此架空基本法。他们以各种名目推动非法“公投”,甚至以所谓“全民制宪”为参选纲领,图谋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
他们不惜以制造社会动乱的方式抗拒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否认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主导权和决定权,挑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的权威。
他们公然倒挂、撕扯、踩踏、焚烧国旗,污损国徽,撕毁和焚烧基本法文本,阻挠旨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致使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至今未能完成,《国歌条例》历时一年半才在立法会获得通过。
——反中乱港势力大肆从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他们公然鼓吹“香港独立”“民族自决”,在香港社会各层面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传播“港独”“反中”“反共”理念,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在香港进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制造理论和舆论。
他们成立名目繁多的“港独”和激进分离组织,打着“港独”等旗号参选立法会和区议会,并在当选后利用公职人员身份继续鼓吹“港独”,从事分裂、颠覆活动。2016年10月12日,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有候任议员公然展示“香港不是中国”等“港独”横幅,以粗鄙话语和肢体语言疯狂侮辱国家和民族。他们在2019年“修例风波”中叫嚣“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暴力冲击中央政府驻港机构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2019年7月1日,他们暴力攻占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大楼,在主席台展示港英旗帜,大肆毁坏立法会设施设备,上演极其丑陋的一幕。
他们无视2020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启动后,非法组织所谓“初选”,策划实施“真揽炒十步曲”计划(注2),妄图操控立法会选举,并在控制立法会后通过否决政府一切议案、法案的方式逼迫行政长官辞职,瘫痪政府,制造宪制危机,进而颠覆国家政权。
——他们与外部敌对势力勾结,甘当反华“急先锋”“马前卒”。其头面人物频频窜访外国,肆意抹黑、攻击国家,乞求外国对国家、对香港实施制裁。有人甘当外国政治代理人,宣称要“为美国而战”;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煽动要把“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变成植入中国的“屠城木马”,关键时刻打开暗门,促使中国“变天”。
外部敌对势力充当“颜色革命”的幕后黑手,对香港事务的干预日益加剧,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威胁越来越严重。他们从幕后走到台前,官方高规格接见反中乱港头面人物,为其撑腰打气;以立法、行政等方式并通过驻港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明目张胆为反中乱港分子提供保护伞、输送资金、提供培训;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官员进行粗暴“制裁”,等等。这些,充分暴露出外部敌对势力把香港作为“棋子”牵制、遏制中国发展的图谋。
(二)破坏法治根基,制造社会仇恨
——反中乱港势力煽动、教唆、组织、实施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活动。他们到处鼓吹“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谬论,煽动民众以“行为不正义”达成“目的正义”。在2014年非法“占领中环”、2016年“旺角暴乱”和2019年“修例风波”中,他们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严重违法活动,一次又一次重创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
他们美化和煽动暴力,宣称“暴力是解决香港政治问题的选项”“留案底令人生变得更精彩”。他们教唆、煽动、裹挟青年学生从事违法活动,致使青少年学生成为非法“占领中环”和“修例风波”的主要参与群体。反中乱港势力荼毒广大青少年,伤天害理,祸害深重。
——反中乱港势力大肆进行暴力和恐怖活动。在“修例风波”中,他们肆意设障堵路,损毁交通设施,瘫痪机场运作。严重时香港铁路公司有超过90%、共计147个车站遭到损坏,作为香港交通要道的红磡海底隧道被迫关闭,作为亚太航空枢纽的香港国际机场陷入瘫痪。多项政府公共服务受阻,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被迫长时间停课,多所大学校园被非法“占领”,众多商业场所无法营业,逾1200间店铺和多家银行的服务设施被损毁。
他们对持不同意见者进行无差别攻击,极尽卑鄙之能事。有记者在机场被非法禁锢围攻虐打数小时,有路人因劝阻示威者被泼油火烧,有清洁工被砖头砸中身亡,甚至有议员的祖坟在光天化日之下遭人损毁。
——反中乱港势力挑动两地对立,毒化社会环境。他们煽动港人仇恨中国共产党、仇恨国家、仇恨内地民众。他们通过诱导性民调刻意渲染身份认同问题,把“香港人”和“中国人”对立起来。他们制造和放大香港与内地民众往来中出现的个别摩擦,滋扰、侮辱、攻击内地旅客。
他们恶毒攻击行政长官和政府官员,煽动反政府情绪。在“修例风波”中,他们更是将矛头指向维护秩序的警队和制止其违法活动的人士,“起底”警察和有关人士的家庭信息,霸凌诅咒警察子女。有警察被咬断手指,被铁箭刺伤,甚至被利刃割颈,种种极端、恐怖行径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三)妨碍政府施政,拖累经济民生
——反中乱港势力阻挠破坏政府施政,扰乱管治秩序。他们通过在立法会频频提出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议员修正案、采取无休止点算会议人数等手法疯狂“拉布”(注3),致使许多利港利民的重大经济民生政策无法推行。他们滥用调查权、传召权和质询权,提出违法的不信任动议,对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肆意侮辱。成立创新科技局对香港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有关议案被严重恶意拖延,历时3年才最终在立法会获得通过。第六届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在2019至2020立法年度停摆长达8个多月,多达14个法案不能及时审议,超过80部附属法例在期限届满前得不到处理,一些本可惠及香港广大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民生法案不能及时通过。
——反中乱港议员用各种手法扰乱立法会和区议会正常运作。2018年4月24日,在立法会会议期间,一名议员公然暴力抢走政府工作人员的手机(注4)。2019年10月16日,多名议员在行政长官宣读施政报告时用具有伤害性的强光照射行政长官,致使其无法正常发表报告(注5)。2020年5月28日和6月4日,一名议员两次向立法会主席及他人泼洒恶臭有害液体。这些恶行不仅严重违反法律,而且严重扰乱立法会运作,破坏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导致政府施政举步维艰。
他们不断僭越区议会的法定职能,滥用职权,将区议会变成宣扬“港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的平台,使区议会成为香港社会一大乱源。
(四)歪曲民主内涵,阻挠民主进程
——反中乱港势力偷梁换柱,炮制种种“民主”谬论。他们误导香港社会将特别行政区地方属性的民主简单等同于一个国家的民主,并以是否有利于其上台掌权为标准,标签所谓“真民主”“假民主”,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在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他们炮制所谓“国际标准”的“真普选”,提出各种违反基本法的无理主张,恶意诋毁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动民主发展所作的各种努力。
——反中乱港势力冲击选举秩序,破坏选举公平。在2019年11月举行的第六届区议会选举中,他们使用暴力手段胁迫、恐吓、攻击爱国爱港参选人和选民,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其他参选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披露,这次区议会选举接获的投诉激增,其中涉及刑事毁坏、暴力行为、恐吓的投诉高达1000多宗。
——反中乱港势力一再阻挠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他们罔顾民意,在立法会两次否决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的扩大民主成分的选举方案。如果没有他们的阻挠破坏,香港原本可以在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2020年实现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他们不仅是导致香港普选无法如期实现的历史罪人,也从根本上破坏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民主的社会环境,破坏了中央政府与香港社会的政治互信。
事实一再表明,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的外部敌对势力是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罪魁祸首,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魁祸首,是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罪魁祸首,也是阻碍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的罪魁祸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发展之所以窒碍难行,香港本地反中乱港势力是站在前台的直接破坏者,外部敌对势力是躲在幕后的操盘手,众多青少年是受害者,最终一切不利后果则由全体港人承担。
2019年“修例风波”和区议会选举乱象,充分暴露出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存在重大的缺陷和漏洞。最突出的一点是安全性严重不足,使得反中乱港势力很容易通过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组织和治理架构,使得外部敌对势力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干预香港事务,进而为他们对中国内地进行渗透、颠覆活动提供机会。任何地方的民主发展都不能以损害国家安全为代价。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特别是选举制度,是依法治港、拨乱反正的必要之举,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确保香港民主在正确轨道上向前发展的固本之基。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重回正轨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修例风波”对国家安全、香港法治、经济社会稳定造成的严重危害令人痛心、发人深省。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中央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标本兼治,拨乱反正,引领和推动香港局势和民主发展重回正轨。
(一)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为民主发展提供基本条件
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对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提出原则要求,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决定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日刊宪公布实施。该法对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及其处罚作出了规定,建立健全了国家和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并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参选或者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的资格和条件。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筑牢了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屏障,有力打击了“港独”激进势力的嚣张气焰,对香港迅速止暴制乱、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折发挥了关键作用,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任何民主都是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民主,必须以维护本国国家安全为基本前提条件。如果国家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就不可能有正常、真正的民主。切实防范、制止、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不仅是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继续推动香港民主正常发展的需要。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重新回到正确轨道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参选、任职和就职宣誓等规矩
早在2016年11月7日,针对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时发生严重侮辱国家和民族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明确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参选或者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阐明了“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的含义,明确了依法宣誓的法律效力及其法律责任,为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定下了规矩,为阻止反中乱港势力通过选举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加固了法律屏障。
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请国务院提出的有关议案,就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而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为解决由此引发的个别议员延任资格争议,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明确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这进一步明确了就任立法会议员的法定资格,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
(三)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明确完善选举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素,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月31日起实施。原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及其修正案不再施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上述决定和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涵盖8项主体法例和24项附属法例的有关本地法律修订法案。2021年5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工作顺利完成。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体现了以下五项重要原则:第一,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反对外来干涉,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第二,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第三,坚持依法治港,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任何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第四,增强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代表性,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维护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第五,强化行政和立法之间的有效配合,提高治理效能,减少政治争拗和内耗。
这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扩大规模、增加界别、优化分组、完善职能。一是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由原来的1200人扩大到1500人,组成由原来的四大界别扩大为五大界别,每个界别300人。增加了第五界别“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二是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五大界别共40个界别分组的划分、名额分配以及产生方式,调整优化了有关界别分组。选举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继续沿用原来的三种方式,即当然委员、由提名产生的委员和由选举产生的委员。三是完善和扩大了选举委员会的职能,保留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人选的职能,恢复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部分立法会议员的职能,增加选举委员会参与提名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职能。重新构建的选举委员会覆盖面更广、代表性更强,社会各界参与更加均衡,更能体现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更加符合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多元化、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也更加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宪制地位和实际情况。
第二,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基本保留原来的行政长官选举制度,在提名机制等方面有所调整,以确保行政长官必须由中央政府信任的、坚定的爱国者担任。重点改革立法会选举制度,更好地平衡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界别利益和地区利益。立法会议员人数由70席增加至90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界别选举和分区直接选举分别产生40名、30名和20名议员;同时对立法会选举的提名、选民资格、选举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完善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参加选举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全面落实,坚决把反中乱港势力排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之外。
2021年9月19日,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完善选举制度之后举行的首场重大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成功举行。2021年12月19日,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举行,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廉洁,充分展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实践的新气象。
实践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民主选举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越性。第一,具有广泛代表性。新选举制度吸引了众多来自不同背景的人士参选,“五光十色”、多元多样前所未有,既有商界、学界、专业界精英,又有来自社会基层的劳工、职员、中小企业经营者代表;既有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又有从内地和台湾到香港生活工作的居民、加入中国籍的外国居民;既有经验丰富的资深参政者,又有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新一代年轻人。居住公屋和“劏房”的人士、巴士车长、注册电工等成为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这在香港的过去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具有政治包容性。选举不是“单声道”,立法会选举候选人来自不同政治团体、政治派别,代表不同的政治光谱,持有不同的政治理念和抱负。多名持有不同政见和主张的人士,都获得提名参选,体现了新选举制度的最大开放包容。在爱国爱港旗帜下,新选举制度最大程度拉长了包容多样的半径,画出了“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同胞奔向美好生活这个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的最大同心圆。
第三,具有均衡参与性。新的选举制度将立法会议席分为三大板块,组成结构得到优化,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均有代表参与立法机关,从而确保了政治参与的均衡度,兼顾了香港社会各阶层和各界别的不同利益,特别是在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代表了香港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各界别利益和地区利益,更能全面反映民意,更加符合香港实际。
第四,具有公平竞争性。这次立法会选举,全部90个席位都有竞争,没有任何人自动当选。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从未有过的。新选举制度使得竞选活动更加理性、公平、有序,更加注重民生和发展议题,更加注重参选人的能力和素质展示。所有候选人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通过比专长、比政纲、比理念、比担当、比贡献等方式,积极争取选民支持。香港过去很长一段时期,盲目从形式上追求西方式民主,实际上带给香港的并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分化恶斗、社会失序、经济失衡、管治失效,香港居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原汁原味的民主。新选举制度使选举回归良性、理性、平等、干净竞争,真正体现选举的本意,真正为香港人谋实惠、谋福祉。
显而易见,完善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全面准确贯彻了“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既坚持“一国”原则,又尊重“两制”差异;既充分体现“爱国者治港”原则要求,修补了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又做到了包容开放;既保证广泛参与,又体现均衡参与;既发展选举民主,又加强协商民主;既维护了政权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治理效能;既有利于促进良政善治,又有利于维护和实现香港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优化提升和与时俱进,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的长远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双普选”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中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人事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拥有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批准《中英联合声明》、起草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处理过渡期各种复杂政治法律问题以及解决回归后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挑战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制责任,及时作出一系列重要决定,制定香港国安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止暴制乱、由乱到治,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重回正轨,对全面准确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政府为发展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所付出的各种努力,都是为了“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为了让全体香港居民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央政府永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坚定的主导者、支持者和推动者,是全体香港居民根本利益的守护者。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前景光明
“一国两制”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并且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根本保障。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在“一国两制”下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认识更深刻,方向更明确,思路更清晰,信心更坚定,步伐更稳健。
(一)“一国两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方针和事业的创立者、领导者。“一国两制”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直被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重要会议所确认,并被载入所有重要文件、文献当中,还被郑重载入中国宪法,并通过香港基本法予以制度化、法律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香港问题所通过的一系列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也都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执行了“一国两制”方针。
2021年11月11日,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一国两制”事业作为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载入港澳问题和“一国两制”内容。新时代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落实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特别行政区社会大局稳定,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要毫不动摇地坚信笃行,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这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坚持“一国两制”实践正确方向。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在“一国”之内的基本逻辑。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并行不悖,但主次关系不能颠倒。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宪法确定的国家宪制秩序的核心,是国家宪法制度的灵魂,在特别行政区必须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底线,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敌对势力干预香港事务。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一国”底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