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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领取个人养老金单独按3%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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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门: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作者: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22-11-04 23:57
    快照: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1月3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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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门: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作者:青瞳视角
    发布时间:2022-11-04 16:19
    快照: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显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明确,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中新财经)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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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晚早新闻丨忻州市忻府区今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人为疏失致文物破损,台北故宫博物院惩处两职员;杭州地铁回应有乘客爬行
    作者:山西晚报
    发布时间:2022-11-05 07:27
    快照:

    忻州市忻府区今明分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5日、6日在全区分批开展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近期,全省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波动的态势,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防控办安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分批开展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采样区域和时间(一)11月5日采样区域九原街道、旭来街道、云中路街道、东楼乡、北义井乡、忻口镇、董村镇、西张镇、兰村乡、豆罗镇、三交镇、庄磨镇、奇村镇、合索镇;忻府区域内本周末不安排休息的学校(含市直学校)。采样时间:上午8:00——晚19:00(二)11月6日采样区域长征街道、新建路街道、秀容街道、桥西街道。采样时间:上午8:00——晚19:00二、采样地点上述乡镇(街道),组织居民在各自所居住村、小区、学校就近采样。三、检测对象上述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四、注意事项(一)本次核酸检测分两批进行,每人只采集一次。(二)居家隔离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采样。(三)参与疫苗接种工作和72小时内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四)请广大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五)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孕妇、婴幼儿及出行有困难人员等,请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六)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七)请广大居民在检测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状态,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4日

    两部门: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网站11月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11月3日

    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加强网络暴力治理

    中央网信办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其中指出,①网站平台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完善紧急防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 消息等设置。②对首发、多发、煽动发布网暴信息的账号,依法依规采取关闭账号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③严处借网暴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

    山西省网信办依法处置14款违规公众账号

    近期,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市县网信部门加大对属地违规公众账号巡查监管力度,结合“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通过网民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专项回头看”“大同早8点”“家乡高平”“每日怀仁”等14款公众账号,存在违规采编转载虚假新闻信息、恶意营销炒作、发布低俗色情信息、“标题党”现象严重等违规行为。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协调账号服务平台依据有关用户协议,对14款违规公众账号予以永久关闭或禁言处置。

    山西省2022年新收获小麦质量高于全国水平

    11月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2022年13省份新收获小麦质量监测报告。其中,山西新收获小麦中,中等(三等)以上比例优于全国比例。按照各省产量权重对检验数据处理分析后,山西共检验质量样品236份,涉及4市28县(区)。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72.9%、16.5%、7.2%、2.1%、0.4%,等外品为0.9%;中等(三等)以上占96.6%,高于全国96.2%的水平。

    晋阳街与长治路交叉口11月5日将进行路面恢复施工

    为全面放开晋阳街长治路段主路交通,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根据地铁二号线晋阳街站施工安排,晋阳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以西100米将于2022年11月5日0时至2023年1月6日24时进行路面恢复工程施工。道路施工期间该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车辆可绕行平阳南路、南中环街、佳华街、龙兴街。

    国考热门岗位竞争近6000比1

    11月3日18时,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正式关闭报名通道。截至报名系统关闭前半个小时,热门岗位竞争已近6000:1。

    杭州地铁回应有乘客爬行

    近日,一女子在杭州地铁内爬行,一男一女跟随拍摄,引发关注。杭州地铁4日发布情况说明称,涉事乘客自述其在进行行为艺术,公安部门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

    丢烟头引青岛山火男子被判4年半

    11月3日,山东青岛三标山山火一案经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开庭宣判。2022年4月19日,被告人李某驾驶摩托车至三标山北坡区域挖野菜。抽烟休息时,李某将抽完的烟头掷于地上,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林木杂草,造成各项损失总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经审理,被告人李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人为疏失致文物破损,台北故宫博物院惩处两职员

    台北故宫博物院3日晚间公布,经台北故宫博物院政风室调查,“明弘治款娇黄绿彩双龙小碗”和“清康熙款暗龙白里小黄瓷碗”破损无人员疏失;“清乾隆青花花卉盘”则为人员操作疏失。依情节轻重,惩处两名职员,其中一人记一大过,另一人记申诫二次。

    男子捡回3只兔子7个月繁殖近百只

    11月2日,河北张家口一男子捡回3只被遗弃兔子,7个月繁殖出近百只。儿媳武女士称,最初3只兔子是别人不要的,今年4月份公公喜欢养动物就留了下来,吃的基本是自家地里菜也不生病,本想养大吃了或者送人,繁殖的很快,目前已经卖了近一半出去。

    外婆先背会课文气哭一年级外孙

    11月1日,江苏苏州一名刚上一年级的小朋友,读了好几遍课文一直背不下来。69岁的外婆在一旁听了几遍后脱口而出,小朋友听到外婆的背诵,先是沉默然后崩溃大哭,拿着课本要回房间自己背。网友:小朋友别灰心,可能是外婆60年前抢跑预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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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
    作者:微讯江苏
    发布时间:2022-11-0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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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施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本机构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支持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现金等途径缴费。结合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获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缴费凭证。《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另外,《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相关信息报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个人养老金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其他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两部门: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11月3日

    来源:人民日报编辑:孙燕审核:徐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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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起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作者: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2-11-0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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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11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到,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公告》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公告》也指出,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还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公告》称,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公告》称,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公告》称,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公告》称,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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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养老金十问十答:去哪开户?怎么领取?个税怎样优惠?
    作者: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2-11-04 17:14
    快照:

    澎湃新闻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正式落地。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的业务管理、参加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与此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也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流程是怎样的,怎样开户、缴费额度如何、具体怎样个税优惠、何时可以领取、账户资产是否可以继承?

    1.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3.如何开户,有哪些账户?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4.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有什么区别?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5.缴纳个人养老金每年是否有额度上限?

    有,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6.个税具体如何优惠?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7.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能否变更?

    可以。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后,信息平台向原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向新商业银行提供参加人当年剩余缴费额度信息。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参加人的要求和相关业务规则,为参加人办理原账户内资金划转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转移等手续。

    8.个人养老金何时可以领取、怎样领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9.是否可以选择分月领取或按次领取?

    可以。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10.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能否继承?

    可以。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参加人完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资产)转移,或者账户内的资金(资产)领取完毕的,商业银行注销该资金账户。

    (原标题《个人养老金十问十答:去哪开户?怎么领取?个税怎样优惠?》。编辑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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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门: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作者: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11-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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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4日消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3日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称为《公告》)。

    《公告》提到,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公告》明确,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公告》提到,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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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税务总局: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2-11-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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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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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年上限12000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附纳税优惠政策)
    作者: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22-11-05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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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实施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本机构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支持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现金等途径缴费。

    结合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获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缴费凭证。

    《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两部门: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2023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

    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综合中国妇女报(记者:富东燕)、中国新闻社

    责编/田园黄蝶

    审签 监制/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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