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一所中学里面,发生了一件女老师殴打学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事情起因竟是因为一名学生默写不出古诗,生气的女老师上前去将这名同学揪住,狂扇了8个大耳光。
当时班上没有人敢出来制止,这名有暴力倾向的女老师的行为。据了解这名女老师,并非首次殴打学生,之上就曾殴打学生收到投诉,但是仍旧不改。她的行为给班上的很多学生心里留下了阴影。
作为一名老师,面对自己教的学生,默写不出古诗,恨铁不成钢很正常。想当年,我们读书那会儿,默写不出来的话,老师不过是给个时间规定或者抄写多份给他。并不是像这位暴躁的女老师一样,一上来就对着学生开启孙尚香的大小姐模式。
视频在网上流出后,学校出来回应称:正在处理。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这是包庇还是真的要处理呢?难道不需要停职处理之类的吗,除了这样的事情她还有心情继续教好学生吗?
初中生正是身体快速发育的分阶段,如果这名女老师,碰上那些脾气跟她一样暴躁的,身材高大的学生。学生反抗起来又会是怎样的结局呢。希望学校赶紧调查清楚,严肃处理这名女老师。维护好教学环境,还被打学生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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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分了!江苏宿迁,一男初中生因在课堂上有两句古诗没默写出来,直接就被女老师在课堂上,啪啪啪!一下、二下、三下…..连扇八个耳光!而这名女老师的行为,被班上的一位姓李的同学拍了下来。
现场视频显示,被打的是一位男同学,全程不敢吱声,也没有哭!而女老师则一边打一边斥责其不用心学习。而班上其他同学好像对这位老师的行为,见怪不怪!
据小李同学称,这位女老师是教语文课的,她确实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打人了,而且被投诉过五次。其中一次是一位女学生因为有三句古诗没默写出来,而被打的事。
据该学校的一名姓祁的老师回应此事称,学校正在处理此事,具体如何处理这位老师还没确定,但肯定会处理。
对此,有网友质疑道,之前已经被投诉5次,且也打过人,为什么之前不处理,非得把事情搞大,才处理呢?还有网友表示,如果不是小李同学把事情经过拍下来了,估计也不会有人处理。
1、关于中小学生学习不认真,老师予以处罚的尺寸问题,确实有不小的争议。
有网友认为,现在的学生太难教了,老师不适当教育一下,也不行。因此该网友表示,这位语文老师的初衷肯定是为了孩子好,不然她每天上课下课,月底领工资就可以,完全不用这么激动去对待学生。
也有网友反驳称,适当教育学生没有问题,但一定要注意分寸与场合。可这位老师却在课堂上,不论男女都直接扇耳光,这就过分了,甚至是违法行为。
2、笔者认为,两种意见都各有各的道理。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无论任何原因、任何职业、任何场合,动手打人是绝对说不过去,而且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理论上这种行为,无论是老师也好、校长也罢,殴打他人都会受到治安处罚,只是可能会因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不大,从轻或免除处罚而已。
3、注意!上述规定后半段还有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即殴打未成年人或老年人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换而言之,由于被殴打的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因此这种行为起步处罚就是拘留10日以上,最高可处15天以下。也就是说,即便要从轻也只是从10日这个前提来酌情考虑。
4、学校要为此承担责任吗?
肯定要!从情理上讲,如果小李同学声称这位老师曾被投诉5次以上、还曾打过女同学是属实的话,那学校为什么一直没处理呢?这一点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
《民法典》第1201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因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学校先行承担侵权责任,但事后可以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第三人追偿。
具体而言,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果因学校管理出现问题而造成学生遭受损害的,学校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先行承担责任。但事后可向涉事老师追偿。
俗话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所以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即便是学生不认真学习,也一定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尤其要注意场合。毕竟当众扇耳光,确实会对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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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生默写古诗词,到第3行没有默下去。语文老师让学生起立之后,一边嘴里喊着“背背背”,一边用手扇着学生耳光。动作非常大,听到了啪啪的声音。
应该很疼,但学生一直忍着:
“多打几下就不疼了,脸麻了,就不疼了!10下以上,麻木也没了,没什么!”
“老师打惯了,我们见怪不怪,拍视频的真是好事之徒!”
教育的过程中需不需要用体罚?什么样的体罚是在适宜的范围之内?这可能没有一个精准的答案。
但是像这个女老师的做法,那是谁都无法忍受的。不论是学生,还是学生家长,又或者其他的同学,又或者学校。谁都应该起来进行反抗,投诉和举报。但是在这其中,学校的态度处理肯定是有失当之处。都已经被投诉5次,但她持续在课堂上宣泄她的暴力和情绪:“让你们投诉!你们学习笨,还不让人生气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知这个老师为何没有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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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书育人的任课教师,应该懂得守住师德底线,控制个人情绪,而非情绪激动,被愤怒占据头脑,那时总会做出违背常理之事,任谁都无法接受。
教师队伍庞大,难免有不具师德之人,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假期违规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等等,只是体罚打骂学生,影响的不止是孩子的身体健康,更在于心理问题。
不出事还好,只是身体上疼痛,可一旦留下阴影,这时又该如何?在担心受怕中学习,成绩可想而知。只是有的教师不懂,将情绪发泄给学生,看似一时爽快,实则耽误职业生涯。
江苏宿迁一名女教师,上课时情绪激动,对着学生的脸,连着扇了8个大嘴巴子,声音极为清脆,隔着屏幕都觉得有些疼痛。不让学生躲闪,使劲揪着学生的耳朵打。
都说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这种教师能学习吗?根本不能,甚至要反对,一定要严惩这名教师。只是不知道当学生的家长,得知孩子被如此虐待后,又会作何感想,肯定讨要说法。
教师情绪不会突然激动,能做出如此之事,要么是受到刺激,要么是与学生有个人恩怨。知情人爆料称,女教师打学生的原因,是因为他默写不出来古诗,而且不是第一次打人。
因为背诵古诗没背上来两句,就默写也没有默写上来,被直接呼嘴巴子。之前这名女教师,就遭到了多次投诉,都是和殴打学生有关,只是没有改正个人行为,依旧对学生动手。
打学生不是别的,都是因为语文成绩的问题,没有任何别的原因。之前打过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前3句没有默写出来,就直接往她脸上打嘴巴子,女教师被投诉了5次左右。
见过体罚学生,但都是罚站、跑圈,直接打人的少之又少,只能说她太勇敢了。平日里被家长呵护的孩子,自己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到了学校竟会受到如此虐待,试问谁能接受?
若只是第一次殴打学生,可能情有可原,但之前多次殴打学生,而且被家长投诉了好几次,为什么还不改正呢?要么是女教师蛮横无理,要么是学校的处罚不到位,不伤筋动骨。
事情公布后,引起网友热议,大家对此褒贬不一,但矛头基本指向教师。说她不具师德,不会教育学生,只知道一味地动手打人,这样的教师不要也罢,支持学校将其开除。
有人说教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学生的成绩着想,可问题是做出如此之事,哪怕你是为了学生好,但不能动手打人吧?声音清脆无比,隔着屏幕都感觉膈应得慌。
若是脾气暴躁的学生,被学生如此虐待,肯定会选择打回去,可问题是学校之前做什么了?面对多次投诉,是否去解决问题,是否去为学生着想呢?我看不一定,否则不会再打学生。
随着舆论的发酵,学校工作人员对此事做出回应:“现在处理意见还没有下来,肯定要处理得”,若此事不在网上发酵,处理意见又是什么呢?不管怎么说,这名女教师要受到严惩。
有人的关注点不在教师打学生,说旁边的学生拿手机录像,本身就违反规定。可要不是他全程记录,大家能看到真相吗?肯定不能,如此激动且愤怒的教师,是时候让她冷静一番了。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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