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做事一定要三思后行,不要一意孤行,否则后果可能要用一生承受,走正道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为了任何事情去走歪门邪道都会被法律严惩,生活中意外很多,但只要老实本分的努力,出意外的概率并不大。
11月6号讯,山东泰安东平县一楼房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一死一重伤,爆炸现场一片狼藉,甚至400米外的居民家玻璃都被波及,经过警方调查,系犯罪嫌疑人私藏炸药所致,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控制,具体案情还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在9月6号上午9点28分左右,在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联排小楼中,一声巨响过后,爆炸中心的楼层已经被炸的面目全非,楼楼都被炸坏了,小楼的外立面更是毁坏严重,只剩下建筑残骸。
不仅如此,在一街之隔的小区也被波及,玻璃都被震碎,窗户的铝合金都弯曲了,小区外面的墙面全是空洞,应该是爆炸飞溅的石头速度太快嵌入了墙面,很多居民家的窗户被齐齐推倒,可见爆炸威力不小。
附近的一个商户称,他离爆炸中心有四百米远,上午9点多突然听到一声轰响,声音非常大,附近居民楼的玻璃都被震碎了,一些居家家里的天花板都掉了,后来,警方和消防很快赶到处理。
而距离较近的居民在家里受到的伤害更大,家里的玻璃全碎了,床都被震得摇晃,老人和小孩都吓得不轻,所幸没有人员受伤,而中午时分,当地发布了事故通报,是有人私藏爆炸物所致,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嫌犯也被抓了。
从现场看,发生爆炸的是商住两用的房子,一楼是开门店做生意,二三楼可以居住,嫌疑人私藏炸药,说明不是故意作案,而是不知为何,私藏的爆炸物发生了意外,导致家被炸毁,死者是嫌犯家里的亲属还是相邻的商户,暂不清楚。
嫌犯从哪儿搞到的爆炸物应该查清楚,普通人留着这东西在手里真是不知好歹,管理不善发生事故,可能害了自己的家人,这东西比煤气罐威力更大,从事故毁坏程度看,嫌犯私藏的爆炸物并不少。
普通人一般也搞不到这种东西,很多私藏爆炸物的都是和开矿行业有关的人,嫌犯自己没事,却害了2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小,发生这种事故,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只是再怎么严惩都无法告慰无辜的受害者。
嫌疑犯敢私藏爆炸物,说明他就会有用处,这又不是宝物金钱,随时可以花出去,私藏爆炸品不仅危害他人,一旦发生意外,连自己和家人也在被波及的范围内,真是心大,这种东西也敢藏家里,对于这起事故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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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山东泰安东平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1死1伤,同时造成大量房屋损毁。
事故发生时间为上午9点28分,爆炸地点位于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从网传视频来看,现场地面一片狼藉,被爆炸震碎的物品、墙壁、玻璃碎片等随地可见,一整栋3层楼房也被炸得只剩主体建筑残骸!
根据知情人士介绍,爆炸声音很大,感觉天旋地转,事发后,当地政府迅速介入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但不幸的是还是造成了1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悉,涉事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调查,爆炸起因是有人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案件细节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当中,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1.天灾人祸,水火无情,如此惨烈的爆炸,可谓触目惊心,不得不再次给人敲响警钟,凡事要依法而为,否则必遭灾殃。
不幸的是事故已造成1死1伤,万幸的是事发楼层看起来还未建完,如果是一栋有大量居民居住的楼房,后果将不堪设想,住在其中的人断难幸免!
2.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嫌疑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先,从民事上而言,当事人要赔偿
根据民法规定,嫌疑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主观上都称之为过错,因过错行为导致危害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楼房的损失等都咬由肇事者赔偿,这将是一笔十分巨大的数字。
其次,从刑事上而言,当事人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中,若是当事人故意引爆炸药的,因为已经造成1死1伤的严重后果,并且还造成大量财物受损,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此外,115条第2款还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当事人是因存放爆炸品时不小心引爆炸药,对于当前后果来说,显然不是情节较轻,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对其定罪量刑有极大影响,当然是故意还是过失空口无凭,不能仅凭当事人一面之词,要结合犯罪动机、案发背景、勘查笔录、物证书证等各种证据综合判断。
3.有网友提出,为什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中,在最终结果没出来之前,还不能妄下定论,具体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还是故意(过失)杀人,主要看行为人是否针对特定目标。
爆炸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而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针对特定人,若本案中行为人是蓄意报复而引爆炸药,也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笔者点评: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哪个先来,我们能做的就是过好每一天,珍惜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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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危险无处不在,尤其是一些突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往往不会给人留下丝毫反应的机会,瞬间就可能会夺人性命。我们能做的就是排查好身边的安全隐患,妥善管理一些易燃易爆等物品,在用火用电时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心存侥幸而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11月6日,山东泰安就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另有1人受伤。
据媒体爆料称:2022年11月6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从网友分享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出,这次爆炸的力度很大,波及范围广,很多玻璃被震碎,街道上都是爆炸产生的碎片,就连附近的小区也遭到了波及。
据当地官方发布的通报:爆炸发生于当天(6日)上午9点18分,地点位于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爆炸造成了1人死亡,1人重伤。经过调查,这起事故系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所引发,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控制,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一场突如其来的爆炸,1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着实令人感到痛心和惋惜,如今悲剧已酿成,即便说得再多也已无济于事,愿逝者安息伤者早日康复,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严惩嫌疑人。最后,不知大家对此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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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1月6日上午9点28分,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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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据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1月6日上午9点28分,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编辑 邓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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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政府官网通告,11月6日上午9点28分,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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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11月6日上午9点28分,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
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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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9点28分,山东泰安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来源 大众网泰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 李拓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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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爆炸地点附近多位民众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事发时听到巨响,随后家中玻璃、床被震得厉害,玻璃甚至被震碎。
6日中午,据东平县政府官网最新通告,事故造成1死1伤,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多个网传视频显示,发生爆炸的房屋疑似一整栋三层左右的沿街门头房屋,门窗均被炸毁,损坏严重,砖瓦钢筋掉落在地面上,现场尘土飞扬,有消防人员在进行处置。
还有网传视频显示,附近小区也受到影响,楼栋的玻璃、防盗窗被震落,掉落到地面后又砸到附近车辆上。
“听见了一声轰响,声音挺大的,后来有公安、消防过来了。”附近一商户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其距离爆炸地点三、四百米,上午9点多听到爆炸声,后来发现附近有居民楼的玻璃被震碎,其所在的位置“有几个窗户玻璃震坏了,天花板震得掉了”。
“就在我们小区外面,隔着一道墙。哐的一声,玻璃和门都震,就感觉很近。”爆炸地点附近一小区居民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是小区外的商铺爆炸波及到小区,威力不小,吓坏了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多位附近小区居民也向记者介绍,上午9点半左右他们听到“一声巨响”,随后家中玻璃、床都震得厉害,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11月6日11时52分,东平县政府官网发布通告称,6日上午9点28分,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人员伤亡情况和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中。东平县第一时间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全力开展人员抢救、现场处置等工作。
11月6日12时40分,东平县政府官网发布最新通告称,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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