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江县公安局荆角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10月12日15时许,德江县公安局荆角派出所在辖区杉树村上寨组后头沟开展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正在向河里撒网,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现场查获,白条鱼16条、渔网1副、水桶1个、网兜1个。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在河里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指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图文|朱俊海
来源|德江县公安局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