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11月10日8时26分,该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城区一小区内有人打架。接警后,该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仙居县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陈某某、姚某某因查看房屋管道漏水问题,与住户曹某某发生口角,期间,陈某某对曹某某有殴打行为。
目前,仙居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陈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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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管道漏水问题,浙江台州仙居县一小区住户与物业工作人员,在住户家中起口角后,一名女住户被物业工作人员揪衣服摔在墙边。 11月10日晚23时许,仙居县公安局对此事发布通报,涉事物业工作人员陈某某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视频内容显示,女租客与两名物业人员正在争吵,其中一名物业人员作势要殴打女租客,随后被楼下住户一白衣女子阻拦。此时,另一名正在接打电话的物业人员上前一把抓住女租客的衣服,将其左右拖拽,摔倒在墙边,女租客站起身后又将其摁在墙上,所幸白衣女子及时劝阻,男子才松开了手。目前,女租客在医院治疗。
楼下住户反映楼上漏水,工作人员上门协调处理,这是物业的职责所在,怎么就打起来了呢?女租客的丈夫表示,检查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发现我家有漏水的地方,其中一个男的就问我老婆,这个房子是自己的还是租的,我老婆说我们是外地的,对方说话的声音就大了起来,我老婆就说你不要那么凶,你那么凶我就报警,那个男的就用手指着我老婆的头。
不管是业主还是租户,只要交了物业费,都应该拥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物业人员就应该一视同仁。难道租户低业主一等,还是外地人低本地人一等?
今年2月,河南郑州一名女子要搬离租住的房子,已经通知了业主,双方协商的很顺利,但租户尚未搬离,物业强行断水电辱骂租客;1月,西安一名自称物业领导的李姓男子,在小区核酸检测时,和一个住户发生口角,并大喊“租户在这无权说话”;2020年11月,深圳荣超花园一业主想给自己的租客办理停车月卡,遭到物业人员阻拦和拒绝,给出的理由是“业主代表不让给租户办理”;2020年2月,重庆阳光雅居物业在业主群通知因为防疫,租户不能返小区......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及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强调将“租购并举”确立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动“租购同权”,确保购房者和租房者享受同等的权利。2017年,广州市率先提出“租购同权”,随后重庆、南京、武汉等城市也推出相应举措,解决租户租房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基本的公共配套服务。作为物业管理来说,同样要保证“租购同权”。如果租户有问题,物业要通过业主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直接歧视租户。不要认为租户没有向业委会投诉的权利,租户同样可以通过作为业主的房东向业委会投诉。
根据安居客发布的《租房消费行为调查报告》,预计到2030年,国内租房人口将达到2.7亿人,整体市场规模也将达到4.2万亿的规模。长期租房将成为更多市民的居住形态。租购同权的最大意义是让租房成为一种体面的生活方式,他们不能受到物业的歧视。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多部门出台《吉林省物业纠纷调解规定》,进一步规范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其中提出,对物业纠纷,可由业主委员会先行组织业主或物业服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和业主进行调解。
总之,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规范,把“租购同权”作为物业管理的基本准则,让租户租房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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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浙江台州市某小区物业殴打业主的新闻,还提供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两名男物业和女业主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由吵架升级为殴打,最后以女业主倒地,物业人员出门结束。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该业主楼下的业主跟物业反映楼上的住户漏水,已经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所以要求物业工作人员上楼查看,帮助自己处理这个问题。
11月10日早上8点左右,两名男物业走到这名女业主的家中,与其说明了这个问题,并且检查了漏水的情况,还与楼下的住户通话沟通。
男业主问:这个房子是你买的,还是租来的?
女业主答:我们是外地的。
这时,男业主态度马上改变,语气也变得不和善,说话十分冲。
由于两方不能够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语气都比较差,所以沟通就变成了争吵。一名男物业用手指这个女业主破口大骂。而女业主也不是吃素的,直接就生气了,同样用手指着这个男业主争吵起来。
这名男物业情绪激动时还伸手准备要打这位女业主,这时站在一旁的白衣女子阻拦了他们,两人的争论缓和了很多。但是,原本在一旁打电话的另一男物业突然把这名女业主揣到墙下,女业主准备站起身来,这名男物业直接用手再次把她按压倒在地上。
由于这名女业主身体本来就不舒服,再加上被这名男物业殴打,当时腰酸背痛,无力反抗,只能是瘫倒在地,并扬言要报警。而这两名男物业见这个问题暂时还不能够解决,并且在白衣女子的调解之下,两名男物业出门走人。
当日,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10日8点26分,该名女业主已经报警。警方到达现场了解情况之后,发现两名男物业主人员杨某某、陈某某,在查看女业主房屋管道漏水问题时,与业主曹某某发生口角,由于沟通不顺而升级成为了殴打。由于打人的男物业陈某某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被行政拘留七天,并且罚款200元。
这件事情上了热门之后,网友们感到愤怒,纷纷表示现在的物业骑在业主的头上。物业明明是拿着业主的钱,充当的是服务者的角色,却没有干好自己的工作,而且态度嚣张,不尊重业主,服务能力还差,这分明就是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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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浙江台州,2名男性物业工作人员,来到1名女租客家中,声称楼下有人反映她的房屋有漏水情况,影响到楼下住户,女租客当时正在屋内和楼上1名女邻居聊天,开门后2名工作人员进屋检查过程中,与女租客发现争执。
双方争执过程中,其中1名男子举起右手,想要冲过去殴打女租客时,女邻居见状(白衣女子)赶紧上前拉开对方,而此时另1名正在打电话的男子,先是上前推了黑衣女子一下,而后又将她拽倒在地并按在墙上,女邻居见状,又过来拉开这位将男子。
事后女租客丈夫彭先生称,当时物业工作人员检查后,没有发现漏水问题,当妻子告诉两位男子自己是外地人时,对方说话声音骤然增大,此时女租客要求对方不要这么凶,并称你那么凶,我就报警!
谁知此话惹怒男子,对方叫嚣:你报警,你报啊!我不怕!
随后男子开始辱骂女租客,辱骂过后仍觉不解气,就开始动手殴打女租客,目前彭先生已经报警处理此事,警方到场后将2男子带走调查,目前女子身体很不舒服,已入院治疗。
当地主管部门回应,警方正调查处理此事,彭先生妻子本身有疾病,现在确实正在住院治疗,而派出所则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事发后,网友纷纷为女子打抱不平,租客是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当事人,物业公司在赚取管理费的同时,应当履行管理小区、保护租客的职责,为住户提供较好的服务保障。
本案中2男子却反其道而行之,得知女子是外地人后,声音加大、辱骂女子并最终发展到殴打女人,态度嚣张、行为恶劣,此种行为必须严惩!
也有网友认为,估计是女子当时说了什么过激的话,惹怒物业工作人员,他们才会动手。
但无论事情起因如何,动手打人绝对不对,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根据伤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那么2名物业人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对于打人者而言,若是造成女子轻伤以上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可根据刑法第234条给予相应处理,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即便没有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也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给予相应处理,该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5-10日拘留和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具有下列3款加重情节的,可处10-15日拘留和500-1000元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名男子进入他人家中殴打,并且事先还有辱骂行为,显然不是情节较轻,但因为只有1人动手,也无法构成结伙殴打,因此对打人男子处5-10日拘留和200-500元罚款比较合适。
其次,另1名男子虽然想殴打,但被女邻居及时制止,不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他公然辱骂女租客之事,也要给予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对他最高也可处1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其不一定属于情节较重,最终可能只给予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
最后,殴打他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权,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又导致他人伤害结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需要赔偿女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根据当地主管部门回复,女子本身就有疾病,但这不代表2男子无需承担责任,民法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需根据过错行为影响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是女子本身有病,但2男子打人导致女子突发疾病或者病情加重,2男子对女子住院治疗是具有一定责任的,当然具体责任比例需要结合女子疾病情况、男子动手轻重等情况,以及医院诊断结果,最终由法院认定,但2男需要承担责任毫无疑问,只是比例不同!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此类事件屡见不鲜,追根竭底是因为工作人员法律观念淡薄、服务意识较差等原因导致,物业管理虽然有管理两字,但其职责更重要的是服务,收钱办事天经地义,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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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动手吧!物业与住户发生冲突男子将女子摔到墙边,目前已送医并报警。
房东说彭先生楼下住户家里漏水,房东带住户一起上来并没有发现漏水,过了20分钟两个人又来了,众人发生言语冲突,男子抓住彭先生的爱人一把甩到了墙上……
网友:物业没有弄清楚自己的位置!
点评:都是一个地方住的人,也不至于产生这样的矛盾吧!看来家里要装个摄像头才保险,感觉这件事万万不要和解,私闯民宅,还打人,这种人不能放过他!动手打人,不管有没有理都变成没理了,社会还是要以和为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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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11月10日,浙江台州一女租客因漏水问题与物业人员发生冲突,女租客被物业人员拽倒在墙边。
视频内容显示,女租客与两名男子(物业人员)正在争吵,其中一名男子作势要殴打女租客,随后被一白衣女子(楼下住户)阻拦。
此时,另一名正在接打电话的男子上前一把抓住女租客的衣服,将其左右拖拽,摔倒在墙边,女租客站起身后又将其摁在墙上,所幸白衣女子(楼下住户)及时劝阻,男子才松开了手。
据悉,事发当日,女租客独自在家,先是房东上门询问漏水问题,发现没问题后离开。二十分钟后,楼下邻居与物业人员前来敲门,再次询问漏水问题。
“他冲进来后没说他是物业,说来看水龙头,检查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发现我家有漏水的地方。”女租客的丈夫表示,物业人员得知他们是租客后,态度骤变。
“这时楼下的住户上来了,说他们是物业,其中一个男的就问我老婆,这个房子是自己的还是租的,我老婆说我们是外地的,对方说话的声音就大了起来,我老婆就说你不要那么凶,你那么凶我就报警,那个男的就用手指着我老婆的头。”
随后,双方爆发了激烈的争执,并导致了上述发生的一幕。
另据百姓关注报道,当日是楼下住户反映他家漏水,物业人员前来查看,双方发生争执后就动起了手。
女租客的丈夫称,“我们已经报了警,她(妻子)的腰很痛,浑身都没有劲,没力气,头也晕,现在在吊氧气,医生说要住院。”
目前,女租客在医院治疗,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九派新闻视频、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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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某小区,物业人员登门检查业主家漏水情况,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却酿成霸凌欺侮!
期间一名物业想动手打人,被邻居拦住了,可另一名物业却冲上前来,一把抓住女子的衣领将其甩到门框上,女子起身后又被按在墙上。
据该男业主介绍,他是外地的,租住在该小区。楼下说漏水,小区物业就到他家查看漏水情况,并没有发现任何漏水情况。然后不知怎么的就和女业主发生语言冲突,物业突然拽住女子衣服,将其摔倒在地又按在墙上,后来,经过劝说两名男子才离开。业主彭先生表示已经报警了,不愿和解,会走法律程序。
此位女士的丈夫称,当物业询问得知其是外地租房人后,态度骤变说话声音开始大起来,凶起来。似乎知道不是房东后变了态度!
有网友说:保安就是一群看菜下碟、捧高踩低的主,如果此位女士是本地人,而且还是业主,他们不敢嚣张跋扈。
对于此事,你遇到过吗?
业主与租户真的有区别吗?都是交了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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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跟住户,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很微妙,无论在任何一个城市,物业跟住户和睦相处的案例,一般都不会太多,更多的是一地鸡毛!
谈及物业相信不少人有感触,收钱他们比谁都快,服务就拖拖拉拉,一点小问题很久都处理不好,甚至还会有甩锅的现象!
人生一辈子,难免会有跟物业打交道的时候,即便你不买房,租房有些也是在物业的管辖,不得已你也要跟他们打交道,大部分时间还只能隐忍!
近日,浙江台州,有一名男子曝光了一个视频,物业人员上门找事,还打伤了他的妻子,引发了大量社会网友密切关注!
据悉,彭先生跟妻子已经在台州务工十多年了,这处房子他们夫妻也租住六七年,一直都是相安无事,也没有跟邻居闹过任何矛盾!
但就在前两天,有人在群里跟房东反映楼上漏水,房东就和那个住户上来查看,发现并不是他们家,最后就转身去排查别的房间!
大约过了20多分钟以后,再次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就发现那个住户还有物业人员一起找上门来,各种挑刺说他们的房间有问题!
按理说房子有问题,如果需要维修也是房东的事,只要不是住户刻意把水往下弄,一般怪不到他们,但物业和那个住户偏要胡闹!
彭先生看到对方胡搅蛮缠,就说如果你们再这样闹我就报警,你们这些人三番五次上门找麻烦,难道不觉得有点欺人太甚了?
彭先生的妻子表示,我们两夫妻在外打工多年,从来都没有做过任何一件有损别人的事,你们在我家胡闹是欺负我们吗?
物业听说他们夫妻是外地人,立马就提高了嗓门,很明显就有一点欺负外地人的意思,冲上来就拉住彭先生妻子,将她摔倒在地上!
由于事发突然,彭先生也没有来得及阻止,但对方却停止了闹腾,洪先生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警,又将妻子送到了医院!
事后有记者采访彭先生,了解事发时的完整经过,彭先生告诉记者,我们那个房里是装了监控的,警方已经提走了监控录像!
说起事发时的情况,彭先生说那个物业知道我们夫妻是外地人,他的声音瞬间就大了很多,突然间就冲过来打我的老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后来看我妻子被摔倒在地,我就上去把他给拉开,监控有看到的,我并没有还手跟他互殴,这件事我希望警方能够公正处理!
从这个彭先生的表现来看,他的定力算是比较好的,第一时间制止了殴打老婆的人,但他并没动手打人,否则真的是后果难料!
事件发展到如今这一步,房东也有一定的责任,既然房东查看过他们家没有问题,住户为何又会去而复返,还带上物业一起上门闹事,此举让人感到很迷惑!
截止到目前,房东都没有出面对这件事有一个明确说法,让人觉得有些不明所以,难道他以为这件事自己真的能够独善其身吗?
说到底事件会演变到这个地步,房东也是幕后推手之一,既然证实了楼上没有问题,为何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任由楼下住户报复!
至于到后面会如何处理,就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吧,看物业方面最后又会以什么样的理由来推脱,难道这个物业又是一个临时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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