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蒋
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小蒋伤人时使用的折叠刀(图样)
遭15人围殴
初二少年用小刀反抗刺伤3人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
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
案发前不久,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对此,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
双方发生冲突所在的男厕所
事发当天上午,另一名与小蒋有“过节”的学生孙某彬在厕所遇到胡某等人。两人商量之后,都决定要打小蒋,并打算把小蒋喊到男厕所殴打。
2020年9月,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曾回忆,当他明确拒绝去厕所后,孙某彬“威胁我说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我”;于是,小蒋从课桌内拿出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右手衣袖内,跟着孙某彬等人去了厕所。
根据小蒋的供述,折叠刀是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在他桌上的,“前一天胡某来找我说要打我,很多同学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其中一人把刀丢在我桌上,我就收了起来。听到胡某说要打我,我一直坐在位子上沉默,不知所措,没有抬头看,所以不知道是谁把刀给我的。”
判决书内容显示,在男厕所,一名学生率先将小蒋撂倒在地后,其余14人一拥而上,对着小蒋拳打脚踢。根据一审判决书,受到众人殴打的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
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后
检方抗诉称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吉首市法院看来,这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孙某彬仅以“烦躁小蒋”为由殴打小蒋,胡某以“小蒋和他所谓的‘女朋友’(小蒋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为由”殴打小蒋,孙某彬、胡某的行为并不是约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为。
“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针对小蒋事先准备折叠刀的行为,法院认为,使用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的防范性刀具,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小蒋在被告知要被打、且早读下课后已被多人推搡踢拽、被多人胁迫到厕所的情况下,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了一把非管制折叠刀,这一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准备。”
同时,法院还认为,小蒋的反击行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在反击、反抗的过程中,刺伤了对他实施暴力侵害的陈某林、陈某涛后,并未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
吉首市人民法院称,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小蒋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虽然期间小蒋问过“你们谁先来”,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之类的话,但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法院认为,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孙某彬、胡某、陈某林等15人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小蒋犯故意伤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处小蒋无罪。
吉首市法院的无罪判决结果,未被检方认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检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吉首市检察院认为,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小蒋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但小蒋没有采用上述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法院准许检方撤回抗诉
抗诉两年后上级检方撤回
终获无罪但人生轨迹已改变
2022年1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小蒋爷爷处获悉,日前,他们收到了湘西州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检方已经撤回了抗诉。
红星新闻记者从该《刑事裁定书》中看到,湘西州中院在审理过程中,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11月9日,湘西州中院作出裁定,准许检方撤诉,吉首市法院此前无罪判决自该《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1月14日,小蒋爷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案发到无罪判决最终生效,他们等待了3年多的时间,这3年,对一家人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煎熬”。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蒋一家是湖南省邵东人,小蒋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吉首市打工,小蒋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根据小蒋时任班主任、吉首二中的数学老师石英利的讲述,案发之前,小蒋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成绩在班上能排十来名,在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平时午休期间,石英利会把小蒋和其他一些数学成绩好的学生带到办公室辅导功课。
但在案发以后,少年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了。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后才走出看守所,被羁押了近11个月。
小蒋爷爷向红星新闻记者说,他带着小蒋回到了老家上学,但因为羁押11个月学习已经落下,加上案件迟迟未有定论,给小蒋身心带来巨大的压力,小蒋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在当地一所专科学校就读一段时间后,小蒋选择了辍学打工。目前,已经年满18岁的小蒋,在当地一家饭店做服务生。
“希望孩子的心态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吧。”11月14日,小蒋爷爷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小蒋爷爷还表示,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原标题:《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围殴刺伤3人,一审被判无罪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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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撤回抗诉!”湖南湘西,15岁少年在学校厕所被十几位同学围殴时,拿出折叠刀自卫,造成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少年为正当防卫,但检方不服并提出抗诉。11月9日,检方最终撤回抗诉。
(来源:红星新闻)
2019年时,当时只有15岁的蒋某是名初二的学生,其因父亲去世,回到当地跟随爷爷奶奶生活,遂转校在当地一所中学读书。可同学们对于蒋某这位转校生并不友好。并多次对其实施欺凌行为。
2019年5月16日,男同学胡某因蒋某与班里的一位女同学讲话,遂自认为蒋某搭讪其“女朋友”,并扬言要纠结其他同学,教训蒋某。
班上其他同学知道此事后,都跑过来问蒋某到底怎么回事?期间有一位同学放了一把折叠刀在蒋某的书桌上,蒋某见状将刀放进自己的抽屉里。
5月17日,胡某与另外一名男同孙某在学校男厕所商议,要将蒋某带到厕所狠狠修理一番。随后两人纠结十几名同学,并以不来就要叫社会上的人教训其为要挟,让蒋某到厕所见他们。
蒋某知道此事后,拿着之前一天放在抽屉里的折叠刀来到厕所。随后胡某、孙某等15人将蒋某团团围住,并一拥而上对其实施殴打行为,过程中,蒋某掏出携带的折叠刀乱捅,致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案发后,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方以同样的罪名对蒋某提起公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被害人一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具有多人重伤或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刑法同时还规定,被害人具有过错行为,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注意!行为人属未成年人的亦应当从轻。
也就是说,如果蒋某的罪名成立,即便其有多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那其也会受到刑事处罚,且需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但是,《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为了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而作出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换而言之,构成正当防卫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二是防卫行为没有超出明显的必要限度。
具体到本案中,首先,蒋某在被15名同学围殴的情况下,是属于正当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这一点没有异议。其次,蒋某为自卫持折叠刀乱舞致三人受伤后,没有再继续持折叠刀对所有人实施任何伤害行为,故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
据此,2020年7月6日,一审法院认为蒋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故认定其行为不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宣判后,检方不服,并以蒋某可以向老师、家长求助而未求助,故不属于正当防卫为由,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也就是说,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不仅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
那么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成立吗?
检方抗诉的理由是,当时蒋某完全可以通过向家长、老师求助的方式来避免本案的发生,但其却携折叠刀前往案发地点,并导致本案的发生,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所作出的反应,更应当立足于防卫人当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更合乎情理的判断。
具体而言,在蒋某长期被欺凌且曾向老师反映情况,均无法得到改变、对方要挟蒋某必须到厕所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当要看到的是年仅15岁少年当时的处境,而不能一昧苛求一名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反应。
最终,2022年11月9日,检方决定撤回抗诉。
那么大家认为,蒋某是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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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检方撤回抗诉!”。三年前,15岁男孩在学校厕所被十几位同学围殴,拿出准备好的折叠刀自卫,结果造成三人受伤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一审认定少年为正当防卫,但检方不服并提出抗诉认为他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三年过去了,检方最终撤回抗诉。
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男孩因被羁押近11个月,加上身心巨大压力,成绩跟不上,在专科学校读了一段时间后辍学了,如今在一个饭店当服务生。
虽然学校越来越重视杜绝校园霸凌现象出现,但偶尔还是会听到校园霸凌的事情发生。除了严肃处理和杜绝校园霸凌,我们也应该教育孩子面对校园霸凌该如何处理。告诉他们,出现校园霸凌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告诉老师,告诉爸爸妈妈寻求保护。还要教会他们学会保护自己,打不过还是要跑。你怎么看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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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一名初二学生小蒋在遭遇校园霸凌时正当防卫的案件尘埃落地。这个案件原发于2019年,当时法院判小蒋无罪,但是遭到了检察院的抗诉,于是案件又重新进入了另一轮的审查,直到最近才最终确定了“小蒋无罪”。
小蒋是单亲家庭,爸爸早逝,妈妈为了养家挣钱无暇顾及小蒋,只能由爷爷奶奶代为抚养。也正是这个孱弱的家庭背景,让班级里的一些坏学生觉得小蒋好欺负,并把小蒋约到男厕所进行了围殴。围殴的学生一共15个人,几个人按着小蒋的头,另外一些人对着小蒋的全身拳打脚踢,小蒋不堪忍受被殴打,于是就掏出一把刀对着殴打他的人乱舞,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
小蒋原本是班级里的前十多名,数学成绩在班级里更是名列前茅,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经常受到表扬,他原本有着一个辉煌的未来,却因为这个事被羁押而耽误了11个月的学习时光,出狱后小蒋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现在年满18周岁本应该是上大学的年纪,却窝在一个饭店当服务员谋生,很是可惜。
不过,小蒋的案件给那些遭遇校园暴力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那就是:遭遇校园暴力可以勇敢反击,法律坚决保护你的生命自卫权。同时,也给那些习惯在校园里挑起事端的霸凌者敲响了警钟,告诉他们:不要挑事,不然一旦被反击,一切后果,由施暴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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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底稿」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曹钰
湖南省邵阳市的邵东农村,这里是两年前轰动一时的“湖南吉首初二学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案”,当事人蒋华(化名)的老家。
11月19日,天空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一大早,蒋华的爷爷蒋松柏(化名)就时不时在家门口站一会,望向进入村口的那条唯一小路。因为蒋华与他约定好,今天要回家来。
目前,17岁的蒋华在邵东县外的某所技校就读,这是蒋松柏百般努力之下的结果,“不要说明学校的名称,不要说明蒋华就读的专业”,蒋松柏说,这些信息都要隐去。
爷爷的心里有些忐忑,思考着一会该怎么开口说服孙子,再接受一次媒体采访,“也许舆论的力量可以改变现状。”
蒋松柏口中的“现状”——距离案子二审结束已近一年,蒋家人仍然不知何时会有结果;法院给蒋华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也已过了大半年,他仍旧还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嫌疑人”;即使离开吉首二中到了新环境,蒋华所承受精神压力巨大,害怕人群,担心别人知道他挥刀刺伤了围殴自己的同学……
直到傍晚,蒋松柏才接到孙子的一通电话,“不回来了”。同时,蒋华对于爷爷“安排”的采访也产生了强烈的抵触,“爷爷你转告记者吧,我不想再提起过去一丝一毫的事情了,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我不还击就会被打死,为什么最后受到惩罚的是我?这不公平!”蒋华通过蒋松柏表达出了自己的态度。
随后,蒋松柏有些抱歉地说道,“已经一年了,我孙儿的情绪状态还是非常不稳定,我的话也是他的话,就用我的话吧,别打扰他了。”
对于“那件事”,爷孙俩展示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度,蒋松柏希望能够得到媒体的关注,推动事情“向前走一步”,而蒋华则希望能彻底地从过去剥离出来,爷孙俩都在各自认为正确的道路上行进着……
在吉首二中上学的第一年 蒋华曾被评为“优秀学生”。
刺伤校园霸凌者案件已移交至湖南省高院
这一切都源于两年前的一次校园打架事件。蒋华正是这次校园霸凌事件中的被欺负对象,整个事件也就此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市吉首二中校园内,当时正读初二的蒋华被同级15名同学在厕所围殴。在混乱的厮打中,蒋华用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三名同学陈某林、陈某涛和吴某。经鉴定,受伤学生陈某林、陈某涛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9年8月7日,蒋华以故意伤害罪被警方羁押。
2020年1月15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蒋华提起公诉。
2020年7月6日,蒋华被羁押近11个月后,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华构成正当防卫,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宣判蒋华无罪。
但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检方并不认同。不到10天,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蒋华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新一轮司法结果出来之前,蒋华被“取保候审”,转学回到了邵东老家,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远离了让自己“危机四伏”的吉首二中。
2020年12月25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作宣判。
此前,蒋华的辩护律师向媒体表示,庭审中检方提供了新的证人证言,称双方斗殴是对方先动手打了蒋华,这更加说明了蒋华的防卫行为具有正当性,他认为蒋华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公民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不应负刑责。
2021年8月9日,湘西州中院因检察院不撤回抗诉,又把案件被推送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刑三庭对案件进行指导,目前尚不知何时给出指导意见。
蒋华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我以为在看守所被狱警点名了”
取保候审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蒋华虽获得了行动自由,但精神似乎仍在关在牢笼里。其中最明显的表现是不爱学习了。
“刚从吉首回来的时候,孙儿还没有那么反感上学,甚至有一段时间成绩还不错。”蒋松柏说道。
2020年7月7日,蒋华一审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后的第二天上午,爷爷带他去吉首二中拜访班主任石老师,老师鼓励他,要振作精神、发奋读书,不要被这件事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如果遇到了烦心事可以随时打电话给他。
尽管背负着“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来自老师的温暖和从小熟悉的环境让蒋华暂时忘却了痛苦,在邵东老家中学读初三的上半学期,蒋华考到了班级前十名,数学成绩还得了全班第一,他回家后很高兴地告诉爷爷,“老师把前十名的同学喊到办公室单独表扬,我是唯一一个男生,老师说我是‘独苗苗’。”
好景不长。在二审开庭前的那段时间,蒋华的焦虑情绪也逐渐显现。期间,湘西州中院和州检察院办案人员对蒋华进行了调查谈话,让他极度恐惧,“害怕再被抓回去牢里去”,在学校时,蒋华常常精神萎靡、不在状态,上课时就把头磕在课桌上,久久地埋着。
2020年12月25日,终于到了二审开庭的那天,蒋松柏描述当天的庭审情形,庭上没有宣判结果,而是告诉他们择日宣判。
“当时在庭上,法官最后询问他,还有没有什么话想补充说明的?”蒋松柏说,他看到蒋华把头一撇,回答说,“没有了”。
蒋松柏看到孙儿的表现,不禁一阵心疼,“我觉得他是失望了。”
“原来的同班同学都已经初中毕业了,在里面(指看守所)不能上学,浪费了我11个月的青春。”此前,蒋华曾表示,希望二审法院能够维持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
对蒋华来说,这不是期望中的结果,而这”没有结果的结果”对他的折磨才刚刚开始。
“二审过后,孙儿的状况变得越发糟糕起来,他告诉我他亲眼见到有人被释放后又关回去了,他怕他也会这样……”蒋松柏说。
2020年冬天的某个周末,日上高头,蒋松柏在门外直呼了蒋华的本名,喊他起床,蒋华从睡梦中猛然坐起身,大喊一声,“到!”蒋松柏上前询问,叫你起床你答到做什么?他反应过来是爷爷,软绵绵地又躺了回去,声音微颤着回答,“我以为在看守所,被狱警点名了。”
从那之后,蒋华厌学情绪越来越大,上课睡觉,回家不做作业,看着一处发呆,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脸上也再没有了笑容。
爷爷奶奶督促他学习,蒋华就把作业本撕得粉碎,多次在家中大哭大闹。一次,蒋华在书桌前坐着,突然放声大哭,站起身来将座椅往地上猛摔,一边哭一边摔,哭喊着说自己委屈,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
蒋松柏和老伴见此情景,也未上前劝阻,而是任由他发泄,告诉他,“摔吧!孩子,把心里的压力都释放出来,心里就会好受点。”那天,在邵东农村寒冷的冬天里,蒋华与爷爷奶奶哭作一团。
蒋华在情绪崩溃时用来发泄的座椅
那个曾经听话乖巧的孙儿不见了
蒋华的妈妈吴丽(化名)在她20岁时生下了蒋华,孩子3岁时,蒋华的爸爸因病去世,吴丽回到吉首娘家工作,并重组了家庭。蒋华上初中后,吴丽把蒋华接到吉首上学,一是为了“离她近一点,弥补孩子长时间没和妈妈在一起的遗憾”,二是出于“城里的学校教学质量比农村好”的想法。
在蒋华出事后,吴丽也离开了吉首,带着年幼的女儿投奔再婚丈夫那里,只是时不时地给蒋华打电话询问情况,给点生活费。
“他妈妈是否知道孩子的变化我不清楚,但我是看在眼里的。”蒋松柏说。
在蒋松柏的眼里,蒋华从小性格内敛,虽然会因为自己从小没有爸爸而感到自卑,但本质上是个聪明乖巧的孩子,从来不会和长辈顶嘴。
但如今,听话的孙儿像变了个人,时常对爷爷奶奶发脾气,在厌学情绪最高涨的时候,就会把“去吉首”这个错误的决定怪罪在蒋松柏身上,他开始吸烟、染发,并对自己的变化有着“合理”的解释:吸烟是为了让自己心里好过一点,留头发是不让别人“认出自己”。
蒋华在出看守所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剪过头发,蓄起了长头发。在去年一审后,他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不断有媒体记者找上门来采访,尽管在采访视频中,蒋华被打了马赛克,看不清面貌,但还是免不了被老家学校的同学猜测,“大家不完全了解在吉首发生的事情,认为他在吉首因打架坐牢,难免会有指指点点的声音传到耳朵里。”蒋松柏说。
有时蒋松柏小心翼翼地劝孩子,把头发打理一下,看起来清爽一些,但遭到了强烈的反弹,蒋华对爷爷发誓,“别劝了,今生我不都会理平头短发。”
情绪和状态反复波动的蒋华,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初三下半学期,成绩不理想无缘普通高中。蒋华直接向爷爷蒋松柏提出,不想读书了,直接去工作挣钱。他不理解地反问爷爷,“为什么一定要我去读书?”
面对孙儿对于上学的抵触情绪,蒋松柏无能为力,但他坚持认为,这个年纪还是要上学读书,受教育,不然容易“走上歪路”。在爷爷的苦口婆心和安抚下,蒋华终于同意去邵东县外的那所技校上学。
令人屈辱的“协调会”
蒋松柏分析起孙子变化的原因,一个是他似乎无论在哪里都逃不开“那件事”对他的影响,二是他想不通家里人为什么不想办法把他从牢里“捞”出来。
事实上,蒋松柏在孙子被羁押之后,就参与了一场令他感到屈辱的“协调会”。
2019年8月7日,蒋华被关进看守所的当天,蒋松柏接到了派出所的提议,称可以通过“赔钱取得谅解书”走取保候审的程序。
蒋松柏经过再三思考同意了。几天后,协调会在吉首市峒河派出所办公室举行,除了蒋松柏、吴丽和辩护律师,参与方还有派出所警察、吉首二中校长、以及受伤学生陈某林、陈某涛的家长。
蒋松柏本以为出席会议的警察会是了解案情的办案人员,结果来的却是一名协警,对方称不清楚过程,要双方监护人自行协商解决。
“开始我表达了歉意,表示出了这样的事大家心情都不好过,双方孩子不认识,事情的起因是怎样的……”蒋松柏说,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陈某林的家长直接表示,“我们不谈起因,你要给我写谅解书,你赔偿多少钱?”
会上,两位受伤学生的家长提出了共计约30万的赔偿金额,听到这个天文数字,蒋松柏愤然离席,“两个伤者的医药费总共才5万多,要30万简直是欺人太甚,更何况我们家的条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最后,蒋华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医药费由蒋华方、学校、学生医保等多方共同承担,蒋华方另付3万元补偿金的方案,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称“没诚意”。另外,校方也不同意该方案,表示不愿出资,协调会不欢而散。
后来,蒋松柏又多次找到校方进行协调,还写了一份请求重视本次协调的书面材料,得到的回应都是冰冷的一句“协调不了”。
“不是不想救孙儿,实在是这口气无法咽下,学校不作为,警方不表态,我们势单力薄只能任人宰割。”蒋松柏说,“我孙子承受的精神伤害叠加,无法言状。我也在诉讼和教育引导他的路上疲惫难堪,备受煎熬!”
被羁押的11个月刑期可申请国家赔偿
11月25日,封面新闻记者分别致电湖南省高院刑三庭和湘西州中院办公室,询问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截至发稿前,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案件迟迟悬而未决的原因是什么?蒋华的辩护律师王永红表示,检察院提出的抗诉理由为:蒋华没有采取合法途径保护自己,如提前告知老师等,而是准备了刀具用于斗殴,并在事发前有挑衅话语,如“你们谁先动手”,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相关事实依据的裁定过程可能是导致案件进展缓慢的原因。
对此,蒋松柏坚持自己的孙子属于正当防卫,在申诉材料中有相关表述:蒋华单个面对以孙某斌、胡某、陈某林、陈某涛为首的等15人的共同暴力欺凌,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保命反击。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
至于蒋华在一人面对15人相围,无路可退时说了一句“你们谁先动手”,或“你想怎么样”,其实是环境逼迫下所说的话,想用气势压倒对方,给自己壮胆。蒋松柏认为,检方苛刻要求一个孩子不放句狠话给自己壮胆和发泄不满,属视角偏位。
蒋松柏还说,蒋华在事发前想方设法退让回避,表现有三:一是在事发当天早餐前,孙某斌把蒋华喊出教室,当面说“我要打你,你怎么办”?蒋华回答“要打放学后在学校外打”,其实他心里盘算,放学后打不成,各班放学时间有先后,路上有巡警,有接学生的家长,还方便逃跑。这是一种策略回避。二是表现在给胡某买包烟认怂,属息事回避。三是孙某斌等三人到教室喊蒋华时,他在教室的座位上不动,没有理他们,这是静态回避。
爷爷蒋松柏认为,种种“回避”的行动表明,蒋华没有同他们有斗殴的主观意图,并且1人与15人“约架”不合常理。
封面新闻也咨询了其他刑辩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倾向于本案为正当防卫。本案的起因在于孙某彬、胡某等人以各种理由实施的“以多欺少”的校园暴力。在多人催促、威胁之下,蒋华来到厕所。这时候蒋华处于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情形,加上蒋华因为此前经历过类似事件,对老师的相信程度有所下降,没有向老师反映,不得已来到厕所。
蓝天彬律师说,“蒋华拿着刀具是出于防卫的准备,并非一开始就想持刀伤人。”蓝律师还认为,蒋华更没想到刚到厕所就被15人围殴,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来不及深思如何应对,被迫实施正当防卫。
“如果本案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预防、打击校园暴力、校园霸凌行为很有意义。如果认定为故意伤害,案件是否真正实现公平正义存在争议,是否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也存在争议。”蓝天彬表示。
蓝天彬认为,要坚决依法认定正当防卫,要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要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让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对于蒋华的经历,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刘小灿律师表示非常遗憾,“人生是没有多少个日子可以被随意剥夺的,特别是年轻人,被剥夺自由可能会丧失很多机会。”若此案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蒋华可就被羁押的11个月刑期请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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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反思,为什么结成帮派合伙欺负人,就想压制占胜别人!那别人的人身自由就可侵害,后果看谁不顺眼就要颜色看看,这样心理下去后果难料。
多人围殴一个人,性质太过恶劣!如果是你家的孩子被人这样欺负,那怎么办?
我觉得就是正当防卫!就是要敢于同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这样以来,学校的霸凌事件就会减少!再看美国对我国的欺凌,难道我国就不能做好反抗吗?一样的道理!如果没有众多人的欺凌行为怎么会发生刺伤人的事件?所以对待欺凌霸权坚决说不,坚决予以反击!
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学生,看别人不顺眼,就可以上去打人家几巴掌,打不过叫一帮人围殴,有天理吗,有王法吗?他们不去欺凌别人,能挨刀子吗?支持法官的判决,支持孩子的反击。如果你不用小刀伤了他们三个人,吓唬住他们的殴打行为,现在在医院里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的就是你。想一想你的家人、亲人又该咋办,你也是父母生养的孩子,凭啥要忍气吞声地活着。
其实小蒋在伤人前先拿刀试威了,但就算这样欺凌他的人还是选择冲上去了。明知道冲上去会受伤,还是选择冲上去,如果不冲上去不就啥事都没有了?而且就算小蒋不拿刀试威,而选择直接刺人,我要是在欺凌者的立场上就直接开逃了。所以小蒋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伤人,而是为了吓人或者是防守。
十五人围殴一人,稍有不慎击中要害命丧黄泉,孩子奋起反抗,刺中三人终止围殴,保全性命,实属正当防卫!天理昭彰,大道通天,谁说孩子不是正当防卫,把他拉出来十五人殴打他试试!
校园霸凌被你说成是约架,敢于一挑十五被堵在绝地也是一种超凡的勇气,搞得我还以为是一个人围殴十五个人。如果你和你的孩子有一天遭遇这种情况,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这么淡定的把被围殴定性为约架。在国内,校园霸凌已经是非常的严重的问题,你看不到只能说是你的生活圈子里没有这方面的信息进入,比较安宁。徒手侵害的后果可大可小,小了也就是几块淤青,重了就很难说了,可以在网上搜一下这两年被校园霸凌徒手围殴致死的案例,写文章没问题,但请做一些调查研究,别轻易发表意见,特别是无证据支持的猜测性的意见,原则性问题不容有错。
最后一点,普通人在高压对抗状态下是无法正常思考和控制自己的精细动作和行为尺度的,没有危机应对经历的人是无法想象那种感觉的,更何况这种没有受过防卫训练的学生,换成你也是一样。另外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实际上站不住脚,要求当事人在被围殴时向老师求助,简直是天方夜谭,没听说过围殴一个人的时候,会在打他的同时给他报警的机会。至于打完了再报告给老师,可能他已经永远没有机会了。小孩子缺少父爱心智发展不成熟,可能是经常被欺负,又不想让妈妈担心,才随身备刀,只是为了自卫。哪些人不去招惹他,自然不会受伤。 至于为什么不找老师?这问题就复杂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为什么会出现校园霸凌这种现象? 每个相关的家庭和学校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小蒋是外地来的插班生,说话的语音都不同,同学们讲本地方言,小蒋说普通话。小蒋在学校曾经被欺负几次,找个老师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欺负得更重。这是明白的校园暴力,欺负外地学生的行为。并且那十五个学生为首的在学校吸烟,交什么男女朋友,拉帮结派。在学校横行霸道,欺负弱小,肯定是习惯了。十五个人对一个人,被打的人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不拼命反抗,难道等着打死吗,法律不能站在谁受伤谁有理的上面。这个绝对的正当防卫。
这亊无可争议一一正当防卫!检察官还提出抗辩,非疑所思,若非业务水平太差,就是有其他原因。从网友所谈,刀是小蒋随身携带的。若如此,可推他已不止一次遭受欺凌了,忍无可忍才出刀自卫。十五人霸凌同学,这要是成年人就属于黑社会性质了。15:1,被加害人已经忍无可忍,完全是正当防! 小蒋同学反击丝没错!不反抗就是助长坏人作恶。不管用何物防身而伤到15个恶徒都是正义之举。否则15人群殴一个人,请问检察长先生你知道后果会怎么样?!多人群殴你一个人,你会如何? 彻查此案!是否有猫腻?各级公安司法检察院学校教师一处不露细查清楚,严惩不贷。
查查那些学生的背景,那么多人打一个,不采取手段,能逃命吗?如果孩子有父亲,他们敢吗?孤儿寡母受欺负,这绝不是个例,地球人都知道,谁来保护这些可怜人?这是男孩子,如果被打的是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女孩子,认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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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时刺伤3人,法院认定正当防卫
15人欺负一个人?校园这片净土一直有校园霸凌发生,学校的厕所可真是个“好地方”,检方抗诉称是故意伤害。
到底怎么一回事?被打的这个少年还有一个月就满15岁了,早读后,少年在上厕所时遇到了孙某,胡某等五六名学生,孙某叫少年过去,遭到了拒绝,被一个身形比较胖的学生强行拉过去,有人拉扯了少年衣服,还踢了一脚,因为有人喊上课了,所以这次就没打成。了解到这位少年跟该校初二另一班的学生也曾有矛盾,就是一次春游的时候,少年跟同班女同学说了几句话,另一学生(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然后要求少年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不然就打他,随后少年花7元买了红旗渠牌的烟,胡某嫌弃烟差,就没收。
上午第二节课后,孙某在厕所遇到胡某,俩人商量后决定打少年,一个人烦少年,一个人觉得欠了他一包烟,事情就发生了,开始孙某提出放学后与少年单跳,胡某说,要打就中午打,放学难等人。几名外班学生叫少年去厕所,少年不去,孙某就亲自去教室叫少年去厕所并说,“如果你不去,我们就强行把你带去”,威胁到,“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他”,少年被逼着去厕所,少年从课桌里拿了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了右手衣袖内,跟着去了厕所,这一去面对的就是15人。
折叠刀是在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到他桌子上的,因为前一天胡某说要打他,很多同学过来问他怎么回事,其中有人把刀丢在桌子上,他就收起来了,因为有人要打他,他很慌,不知所措,并不知道这把刀是谁的。
少年本来想拿到吓唬吓唬他们,让他们别打他,但是还没来得及吓唬,就被一名高中学生放倒在地,少年也是到了厕所才发现里面已经有七八名学生在等他,少年跟记者说,这些人他绝大多数都不认识,被围住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人跟他说话,少年被围住后还问,“那么谁先来打我”,胡某跟孙某商量后决定让高个子陈某先动手,先是用左手勒住少年脖子,一下就被摔到厕所地上,俩人扭打在了一起,随后其他人一拥而上,对着少年拳打脚踢,被这么多人打,少年拿出提前藏好的折叠刀,胡乱乱舞,把陈某腰部左侧,背部捅伤,吴某做大腿划伤,差不多殴打了一分钟大家停手了,少年从地上爬了起来,背靠着厕所蹲坑的矮墙,无力的坐在地上。
这时,另一名学生从背后掌掴少年,少年转过身,用折叠刀捅了这个人一刀,其他人再一次一拥而上,打了一会又停了,少年称,“头很晕,一个人又跑过来扇我一耳光,我被扇的晕头转向,一位他们又要过来打我,就用折叠刀刺向了他,他们继续踢我,踩我的头,然后散了,我身上有很多淤青,手也被划伤了”。
被刺伤的3名学生后鉴定两人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微伤。
老师说,少年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如果跟老师说了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认为他的做法太冲动。少年跟记者说,学校里经常有人因为他是外地人的身份遭到排挤,打压,也认为这次太冲动了,不信任老师,自己去解决。
受伤的陈某父亲认为少年是预谋性的拿了到,如果二审还是认定少年属于正当防卫的话,他会考虑请律师,他曾提出10万的赔偿,少年家不同意,没有达成调解,陈某父亲说,“该赔偿就赔偿,不该赔偿就该不赔偿,少年还是未成年,他判不判刑,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陈某父亲这样说,我就不认同了,未成年难道就应该被打,要判刑?你们觉得呢?
校园霸凌一直存在,校园的厕所也一直是事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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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的事件时有发生,从新闻报道中,也经常能看到一些非常恶劣的事件,确实要引起重视。一些未成年的学生,从性格上讲都处于一个叛逆期。
这些少年可能还属于心智还不完全成熟的阶段,有些学生觉得对方好欺负,在学校里霸凌其它同学很好玩。
他们不知道天高地厚,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不会触犯有关刑律,也不清楚自己触犯以后,对今后自己人生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湖南初中男生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受到众人殴打的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将陈某林的腰部左侧、背部捅伤,将吴某的左大腿划伤。
这一事件把蒋某的家庭,及被他刺伤的3名同学的家庭,都裹进了巨大的漩涡之中。15名学生围殴1人,这是一起校园霸凌事件还是互相斗殴事件?他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伤3人,是正当防卫还是构成故意伤害?
2020年7月6日,一审法院在认定小蒋构成正当防卫,作出了不构成犯罪的一审判决。检方则提出抗诉,检察院并不认可蒋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察院认为,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蒋某并非孤立无助,他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同时还认为,蒋某事先准备了折叠刀已经排除了防卫的可能,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而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因此不能认定构成正当防卫。
一年前,小蒋还是湖南省吉首市的一名初二学生;现在,他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如今,小蒋虽然已经走出看守所近两个月了,但小蒋依旧每天都在担心会被重新“抓”回去。
事情的起因,仅是14岁初二学生蒋某,在一次春游时,与同班女生说了几句话。同班的同学胡某认为,是蒋某招惹了自己的女朋友,得罪了他。
因小蒋只会讲普通话不会讲湘西话,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没有很好融入班,从而被刘姓同学“烦躁”。
平时性格一直内向的小蒋,多次曾被排挤欺凌。可惜的是蒋某并未将自己多次曾被排挤欺凌的事情报告老师。他只是随身带着一把折叠刀,准备随时自卫。
因为胡某认为蒋某招惹了他的女朋友,于是大家相约“要打蒋某”。于是,共15个同学胁迫着小蒋,大家一起拥进了学校男厕所。
在学校男厕所里,蒋某独自一人,被胡某招集来的15名同学团团围住,在被胡某打倒在地之后,蒋某被众人掌掴、扇耳光。
情急之下,蒋某掏出自己事先携带的折叠刀挥刺,造成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
14岁少年,面临15名同学的欺凌挑衅,甚至拳打脚踢殴打之时,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形之下,不要要求我们的少年躺在地上抱头忍耐,不予还击。
蒋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可能并不是想要伤害同学,也许他随手挥舞折叠刀的目的,也只是想要吓唬对方。
个人认为,小蒋的行为不算故意伤害。当自己的生命遇到威胁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如何安全地存活下来。如果能够通过反击达到目的,那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手段,尽管事实结果是造成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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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初二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时刺伤3人,法院认定正当防卫,检方抗诉称故意伤害。
2019年5月17日,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当天中午,在学校男厕所里,15岁的小蒋被同学十多名围着殴打,小蒋被摔倒在地,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小刀乱舞,刺伤了殴打他的3名同学。导致三名同学受伤,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伤。
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在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下,面对他人围殴,小蒋进行反击,构成正当防卫。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不过,检方则持截然相反的意见。
首先不管是否正当防卫,小蒋心理上的阴影都会追随其一生。校园霸凌何时才能休止呢?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件校园霸凌事件被报道,这是为何?在学校,往往会有一些学习很差的同学勾结在一起,经常欺负看不惯的同学。
无论最终的结果怎么样,都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霸凌行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给予别人无端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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