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02:17
【#女子拒签快递被快递员私自代签#,退货要补6元】11月13日,北京。一位女子爆料:自己买的快递被快递员在未经允许下,直接扔在了门口,并且显示签收。女子称,这是自己要拒收的快递,但是对方没有电话通知,放门口时也没有敲门。自己联系快递员后对方称要自己出6元钱寄回去。如果不出钱“半个月都不会来”,对方还说出了“城里人不差这点钱”,“给做标记,以后送快递就给你家门口砸个洞”等话语。女子称目前快递还在家门口放着尚未处理。@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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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赵女士准备从北京搬家到杭州,于是找到德邦快递,快递了9件货物,后来快递比自己先到了,快递员在没有联系他的情况下,直接放在家门口代签了。后来赵女士发现电视机屏幕有损坏,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对方却以自己没拍照为由,拒绝赔付。这让赵女士无法接受。
这台电视机是赵女士在2020年11月购买的,当时一共花了4211元。今年9月份,她准备从北京搬家到杭州,于是找快递运了九件货物,因为担心快递丢失或者损坏,她还进行了报价。可是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出现了。
快递送到的时候,快递员并没有先联系她,而是直接在她家门口先点了签收,然后才打电话通知她。因为当时赵女士并没有在杭州,对方也点了签收,赵女士就把家里电子门的密码告知对方,让快递员帮忙送到屋里。
当时赵女士还特意询问快递员电视是否有损坏,对方表示没有问题,然后直接发了一张九个货物在一起的照片,不过并没有打开电视的外包装。赵女士也没多想,还在电话里谢谢了对方。
可到家后拆开外包装,才发现电视机屏幕碎了,整个外屏边缘的玻璃都已经受损,内屏也有好几道折痕,液晶也完全碎掉,几乎电视是报废的状态。而且从电视的受损情况来看,有一处明显的撞击点,很显然,这是在快递途中产生的。
赵女士先是联系快递员,对方联系了北京的发货方,但是发货方以当时打包前他们忘记拍照,没有办法证明在发货前电视是完好的为由,拒绝进行赔偿。
对此,赵女士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她表示:自己选择这家物流公司,就是看中能运输大件货物,而且自己付了报价费用,也付了打包费用,同时打包也是拿到物流公司的发货部去打包。现在出现这种情况,肯定要物流公司来负责。于是她找到媒体反映此事。
后来,记者帮忙联系了物流公司客服,经过一番沟通以及最后核实,物流公司给出电视机最终定损金额为2520元,三个工作日内打款到账,赵女士表示接受。
其实从这件事来看,很明显赔偿的责任应该由物流公司来负责,虽然最后确实进行了赔偿,但这种情况,本来就不应该等到媒体介入才有答案,而且最初发货方拒绝的理由更是离谱。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便承担着将快递物品安全送达收件人手中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随便放置快递物品、或者代收后造成物品丢失或者损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至于打包发货前没有拍照,那是快递公司的问题,而不是客户的问题。首先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至少赵女士遇到的问题,物流公司拿不出证据来撇清自己的责任。
另外,现在双十一马上就要到了,很多人都在网上进行购物,一些人会把快递邮寄到公司或者门卫处,这里要给大家提一个醒。
收件人自己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置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 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并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对于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收件人应当预料到包裹丢失的风险,自己应对此担责。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 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所以大家最好将快递寄到自己能签收的地方;若实在不方便签收,可与快递公司约定时间后再让其派送,以免快递件丢失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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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您好
现在的电子商业可谓是火的不行,很多人家里的东西无论是纸巾还是一把锅铲,甚至小到更小的东西,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网上买。或许真的是因为网上更便宜,也或许是因为没有时间在实体店里面挑。也更可能是依赖上了网上购物,就像我一样,连买个牙膏,买把牙刷都会到网上买。而除了在网上买的人之外,还会诞生另外一种职业,那便是快递员。也是跟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事件有关的。便是尤一个快递而引发的争议,引发的事件。最后谁做错了,还得由你一起来做判断。这天,一名快递小哥在派送一份快递,最终把快递送到了一家咖啡馆
在快递小哥把手上的快递交到年轻女子之前说了句“不好意思,这是你的快递,麻烦你签收一下”可收回的却是年轻女子冷漠的态度还有一次刺痛人心的话,女子说道“你看看,之前说好的在几点的时候送到,你现在自己看看,现在是几点了,你这让我多等了十几分钟”并表示自己拒签。而快递小哥在听到女子说的话后,连忙道歉并表示是自己的不对。可是面对快递小哥的道歉,女子丝毫不在意,也没什么接受道歉的态度 依旧说道“自己要拒签,自己不签这份快递”对于客户的拒签,快递小哥心里可以说是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还不止
其实,根据后面对快递小哥的采访,快递小哥说自己之前是和那名女子通过了电话,而且也是在电话里说好了几点送到。但当时那名女子并没有说要更换收快递的地址。最后快递小哥跑到该女子所在的公司送快递的时候 还没走上楼,那名女子就打来电话,说把快递送到咖啡馆里。而该男子在这栋办公楼了还有几个快递要送,而且也有说好时间的,无奈没办法,快递小哥也只能先把手上那几个其它人的快递先送了。在送完之后便赶去女子所说的咖啡馆里,便出现了我们上面说的那事情,快递小哥比之前说好的时间晚了十几分钟,最后便导致该女子拒绝签收快递,这让快递小哥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办,而快递小哥也是跟那名女子说了自己为什么会迟到的原因
可得到的却不是谅解,反而是羞辱。女子说“你一个送快递的,还找这么多的借口”随后便离开座位。这时候,同在这个咖啡馆的另一个穿黑色衣服的女子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对快递小哥说这快递多少钱,她代签,对于黑衣女子的好意,快递小哥拒绝了,但黑衣女子显然就是一个热心肠,也知道快递小哥为什么会拒绝。随后便问了快递小哥它们站点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并打了过去,直接便跟那名负责人说明了原因,最后一句说的是“不是小哥服务不好,只怪他所服务的对象太刁蛮”在说明好情况后,黑衣女子最终帮快递小哥代签了快递
对于那名拒绝签收快递的女子,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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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生在河南的一起快递员私自“代签”邮件的行为被曝光起底,并由此引发了人们对快递行业投递员“代签”行为的反思。
据河南省人民高级法院官网微博@豫法阳光消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的投递员,在送达法院法律文书专递时向法院出具虚假的“代签”回执,被方城县人民法院罚款20万元。
这件事情之所以被起底,是因为该涉及法院的一桩执行案。月前,河南方城法院在办理樊某申请执行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20年3月2日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以法院专递方式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三份法律文书。3月5日,该公司投递员在退批条上,私自标注“收件人已去世”,并加盖了邮戳,将该专递退回。而事实是,收件人根本没有去世,好好地活着呢!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在事发后的调查中认为,该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在投递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将未妥投的法院专递以被送达人死亡为由退回,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快递员没有履行送达义务而私自“代签”的恶劣行为!这个案例虽然是涉及法院专递的特殊形式快件,但丝毫不影响它对于当下快递行业乱象的警示意义。应该说,此次对这种快递员随意“代签”行为的惩处,是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可能大家都会有这种亲身体验,自己的快件根本就没有见着!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物流信息竟然显示“本人已签收!”然后,你就开始去社区的代收点、单位的门卫室去查找自己的快件。找到了是万幸的,找不到了,你就要为此搭上物质成本、时间成本,甚至是精神成本,要寻个说法来。自然,这其中少不了很多人选择了放弃,因为他们认为索赔、讨要说法的代价太“昂贵了。”
收件人的快件被人代签,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目前快递行业的常态。既是收件人的快件莫名其妙地被消失也是屡屡发生,甚至收件人的地址明明在河南省,然而自己的快件却远在江苏省被“自己签收”了。也是时有发的生。
所以,上述案件中,法院专递快件被投递员以莫须有的名义“代签”也就不足为怪。应该说是快递行业乱象的一种延续,或者说对于当下的快递员来说,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只不过这次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惹出了“祸患”而已。
按照“邮政法”等法律规定,收件人以快递形式邮寄的邮件必须由收件人本人签收,或者授权其他人签收,但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如果再引申开来,既是普通信函也必须由本人签收,至少要通知收件人。然而,如今我们的快递市场,能把快件最终送到本人手中,并由收件人亲自签收的快件已基本为零。这诚然与我国快递物流行业的蓬勃发展、物流业务的急速攀升不无关系,但也与我们快递行业从业者的短期效应、浮华心态等不良职业习惯戚戚相关。而一个有序、健康、持续的快递物流行业发展于这些却是格格不入的。
据曾经供职于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的张先生介绍,过去,邮政快递行业(EMS)对投递员的要求就是,每一个快件必须由收件人本人签收,除非收件人有授权,要快递员将邮件送往某个指定地方,由代收人来签收。投递员本人是不允许私自签收的!在电话联系、短信预约,三次没有投递成功的情况下,可等待收件人至邮局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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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5月1日从江苏省泗洪法院通告获悉,日前,一家快递公司投递人员随意“代签”,导致受送人未收到传票等法律文书,影响案件正常审理,泗洪法院依法对该快递公司罚款30万元。
2018年4月9日,案件受送达人向泗洪法院反映送达程序存在瑕疵。
经查明,2018年1月11日,受送达人向泗洪法院起诉并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2018年2月28日,泗洪法院民二庭通过特快专递向受送达人所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时,某快递公司投递员在未电话通知受送达人的情况下,将快件投放到某小卖部,并私自冒用小卖部经营者名义签署回执,不仅没有签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且签名错误(姓名三个字写错两个),导致原告没有收到开庭传票,未能到庭参加诉讼,进而导致法院作出按原告撤诉处理的裁定。
该事件中,由于某快递公司的投递员在对涉讼法院专递进行投递的过程中,存在虚构代收人签收的弄虚作假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泗洪法院决定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
4月27日下午,该快递公司负责人来到泗洪法院,法院副院长翟良彦及民二庭庭长汤卫兵向该快递公司负责人送达了罚款决定书。该负责人表示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对投递员进行严格培训,规范投递流程,杜绝此类错误的再次发生。(记者 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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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晨报讯 “记者同志,我有一个问题想不通。”日前,闲林街道方家山社区林玉凤老人向本报《我要帮您》百姓热线栏目寄来了一封信,她在信中发出疑问:“假如你遇到不明真相的快件,你会收吗?快递员是否可以代签快件?”
原来,前些天,林玉凤老人接到德邦快递某快递员的电话,说有发货地为河北唐山的快件需要其签收,她觉得自己在唐山既没亲戚也没同学,便拒收了,而且拒收了两次。之后林玉凤收到短信提示,该包裹已由快递员代签。她觉得快递员无权代签,担心产生不良后果。
如今,快递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天我们都会被快件包围,平时到快递箱、到物业拿快件已经成为日常。由快递员代签后,快件被放进快递智能柜或放在物业,大家已经习以为常。那么,这种快递员的代签行为妥当吗?快递员有没有权利代签快件?
智能时代快递员代签已成习惯
“现在家里的日常用品大多是通过网购快递邮寄的。”家住东湖街道某社区的金女士经常会在下班后到社区里的小店翻找自己的快件,这已经成为她的生活日常。平时工作忙,有时一些水果蔬菜金女士都直接网上购买,因为社区里没有固定快递箱,所以她都叫快递员把快件放到家附近的小店里。时间长了,金女士便和快递员熟了,每次对方把快件放到小店里时都会给她发个短信,她下了班便直接去拿。
像金女士这种情况,快递员是把快件放到她家附近的小店就算完成了代签行为。还有一种情况是像周女士这样的,单位和家里都有日日顺、速递易、丰巢等快递智能柜,快递员直接把快件放进柜子,同时以短信发送形式通知她去取。这种快递形式目前最常见,快递员发送取件信息时就已经默认代签收。
“我几乎天天都要取快件,大多通过单位楼下的快递箱,很少有当面签收的,我也从来没有过拒签的情况,因为买的都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嘛。”周女士说,有时大快件放不进智能柜时,快递员会把快件放在智能柜顶部并电话通知她去取。这样就产生了快递员的第三种代签情形,比如快递物件太大直接放在物业,快递量“爆棚”智能柜不够放,或者人在外面不能当面签收,双方经过电话沟通约定放在某处。
智能快递柜的产生,为快递物流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快递员面临的也是高到达率的考核要求。“顺丰速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递员表示,他们每天都有派送率指标考核,一旦完不成派送率,将面临扣罚奖金等处罚,为节约时间,他们无法做到每一个快件都交到收件人手上并由收件人当面签收,往往是派送到快递箱或指定地点就签收了。
代签虽约定俗成但不代表合规
在快递行业,快递员代签几乎是约定俗成,每个派送员都会这么做,虽然客户自然而然地默许了这种行为,但这是否能成为快递员行使代签权的底气?特别是像林玉凤老人那样已经拒签,快递公司还有没有权利代签?
余杭邮政管理局是余杭快递业监督管理部门,该局行业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快递员将快递放在“丰巢”智能柜和村邮站,或者与客户约定放在门卫处,均属于快递员代签行为。至于客户明确表示拒收的快件,快递员一般会通过电话告知寄件人,然后作退件处理。“如果客户选择拒签,快递员仍然放在快递柜或指定地点,会产生存放费用。一旦丢失还会面临赔偿,所以一般情况下快递员不会将客户明确拒收的快件代签。”
从法律层面,记者又咨询了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律师俞琳璐。她表示,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今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快递业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开始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丰巢”等智能柜或村邮站一般并非客户所填写的“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代收人也没有当面验收的机会,由此产生的后果可能会由快递员承担。因此,快递员代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
至于林玉凤老人所担心的由快递员代签是否会对其本人产生影响,俞琳璐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如果林玉凤老人明确表示拒收,则她与快递员之间不构成委托关系,快递员应根据相关规定对退件进行处理,否则发生快递丢失或者其它后果则应由快递员承担。
阅读延伸
如何处理无法投递的快件?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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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页-台海网]
9月份,赵女士从外地搬家到杭州,通过德邦快递运送的电视机,屏幕碎掉了。
赵女士:“现在受损的话就是,整个这个边缘,这个外屏玻璃,都已经就是全部受损,翘起来了。内屏的话,就是好几道折痕这种,现在这里面的液晶也是,就可以看到,完全的碎掉了。”
现场通电查看,电视机屏幕右下方有一个明显的撞击点。赵女士介绍,这台电视机是2020年11月购买的,花了4000多块钱。9月份,她准备从北京搬家到杭州,当时一共快递了9件货物,而且也保价了,9月20号,9件货物送到了杭州。
赵女士:“当时签收的时候,本人是不在场的,就是快递员在没有联系我,提前联系我的情况下,他直接就把9件货,就放在我们家门口了,然后才开始联系我。当时我人还没有到杭州,所以没有办法,我就把我们家电子门的密码给他了,让他帮我放进来了。当时我问了他,电视的一个情况,他跟我说的是没有问题,他就直接给我拍了一张9个货物的情况。他没有打开这个电视外包装,进行签收,然后就代替我本人签收了。”
9月底,赵女士到了杭州,发现电视机屏幕碎了。
赵女士:“他这边给我反馈的是,联系了北京的发货方,但是当时的发货方这边他们忘记拍照了,就是在打包之前他们没有拍照,所以他们以这个理由,说没有办法证明,我发货之前这个货品是好的。”
对于德邦的反馈,赵女士无法认同。
赵女士:“我选择你们德邦,而且我也付了保价, 这个费用,而且我也付了打包的费用,打包也是你们拿到你们的发货部进行打包的,然后现在你以这个,你们的原因,来不给我理赔,我觉得是接受不了的。”
德邦快递客服:“反馈的话,要先去确认的,因为她那个一直没给结果。我们安排同事,今天内给她回电。”
当天,德邦物流反馈,赵女士这台电视机的最终定损金额是2520元,3到5个工作日内,打款到账。(来源: 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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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蒋永霞)“双11”大促已经过去十日,快递高峰期也接近尾声,近30亿件快递包裹基本上都送到了消费者手中。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今年快递旺季的配送情况比较稳定,没有发生爆仓事件,一切都在有序进行,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快递员私自代签代收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双11”购买的一个快件就被快递员私自代签了,并且这个快件还差点丢失。张先生告诉中国商报记者,11月11日凌晨,他抢购了一双某品牌男鞋。11月14日,物流信息提醒他快件已经到达申通快递员手中,并且开始配送。但是11月14日张先生并没有收到快递。当时他并没有多想,以为就是快递员忙不过来,推迟了一天送。可到了11月15日早上,张先生手机中的物流信息提示,他的快件在11月14日已经被人签收。张先生联系快递公司得知自己的快件是快递员私自代签了,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给送过来。
然而到了11月16日,申通快递网点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张先生他的快件找不到了,可能是丢失了。正在快递网点与张先生沟通如何赔偿时,当天晚上快递员又将快件送了过来,说又找到了。张先生的收货经历可谓坎坷。
其实,不止张先生一个人遇到了这个问题。近日,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消费者,大家都表示自己也遇到过快件被快递员私自代签的情况。可见,在“双11”快递旺季,快递员私自代签的行为依然很普遍。
众所周知,快递员私自代签代收快件是不符合国家法律与行业规范的。去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从长远来看,快递员私自代签的行为不利于行业发展。有分析认为,快递员之所以私自代签代收,是为了完成快递公司的配送时效要求而不被扣钱。但是这种违规操作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发生丢件的情况。即便快递员并不是故意弄丢快件,但最终消费者的权益还是会受到损失,快递员也会受到处罚,与此同时,快递公司的品牌名誉也将受到影响。
快递员私自代签代收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已经不需要讨论,但是对于这样的行为,消费者到底是该理解宽容,还是零容忍地进行投诉呢?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大部分消费者表示,遇到快递员代签代收的事情都不会特别较真,只要不丢件,没给自己造成什么影响,大家就都容忍了,毕竟快递员也不容易。
张先生也是如此,虽然收件过程并不顺利,但他还是没有进行投诉,“虽然对快递员的行为很气愤,但是当我打开门看到他一脸疲惫的样子时我就没脾气了,快递小哥也不容易”。
另有消费者表示,也遇到过快件被快递员私自代签的事情,但是当他看到物流信息内容时就心软了——在商品的最后一条物流信息中备注着“挣钱不易、勿投诉”。
正如不少消费者所说,面对购物旺季所带来的众多包裹,快递员实属不易,不管刮风下雨,他们的脚步都不能停下。
正因如此,消费者才会对一些代签行为给予容忍。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对社会劳动者的理解并不能作为快递公司与快递员违规操作的理由和借口。快递行业应该尽快认识到问题所在,让行业规范起来。
来源: 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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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您的快递,麻烦您签收一下。”一名快递小哥将快递送到了咖啡馆某位年轻顾客的手上。年轻女子让快递小哥抱好快递并指责了一番:“之前说好的几点送到,现在看看时间是多少?让我白白等了十分钟。”快递小哥接连赔不是,女子依然不依不饶,表示拒签。
原来导致快递延误根本就不是快递小哥的错。快递小哥已经将快递送到女子所在的公司,刚到公司门口,接到女子电话说要送到咖啡馆来,导致延误了十分钟。女子表现得极不耐烦:“你一个送快递的,还找那么多借口。”女子离开了座位,表示不会签收。
咖啡馆的一位黑衣女子看到快递小哥委屈的快哭了,帮他出头:“真是太过分了,干服务行业的也要有点骨气,她这快递多少钱我买单。”女子从包里掏出200元钱,她要代签快递,多少钱她愿意出,被快递小哥拒绝了。
黑衣女子找快递小哥要了负责人的电话,跟负责人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情不是快递小哥的错,而是客人太欺负人了,完全是侮辱快递小哥,咖啡馆所有的客人都可以帮忙作证。这件事跟黑衣女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她很真诚的为快递小哥解释。
最后黑衣女子帮忙代签了快递,并注明原因。大家都是人,没有谁可以侮辱谁,不管你有多么尊贵。黑衣女子的正直,正义,真诚,善良,暖哭了所有人,她才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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