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四川宜宾警方对外通报,宜宾江安县公安局近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长江水生动物案,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共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
记者了解到,被非法捕捞的水生动物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尾获救放生,6尾死亡。办案民警透露,嫌疑人供述称“吃了几条长江鲟”,还有几条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了。最后,警方查获4尾长江鲟活体,经救援检查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归长江。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10尾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警方解救4尾放生
11月8日上午,长江四川宜宾江安段水域,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将缴获的4尾长江鲟放生。这些获救的长江鲟欢快地游向长江深处。这4尾长江鲟,正是江安警方在“10.24”非法捕捞系列案件中解救出来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据了解,此次与长江鲟一起被放生的还有警方查获的鲤鱼、鲶鱼、鳗鱼、黄辣丁等多种野生长江鱼类。
长江鲟又称达氏鲟,为纯淡水定居性鱼类,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上游,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019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6月以来,在四川省公安厅、宜宾市公安局指导下,江安县公安局与长航公安、渔政等相关部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专项打击长江上游江安段非法捕捞行为。专案组经过三个月深入走访、监控巡查、蹲点值守,一举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
遗憾的是,有部分长江鲟已被犯罪嫌疑人食用。“嫌疑人供述吃了几尾,还有几尾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了。最后我们查获了4尾活体,经过救援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回长江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嫌疑人均为沿岸农民
知道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违法
民警介绍,在前期工作中,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有可疑人员通过钓鱼竿、拉网等方式在长江支流中非法捕捞。为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专案组重点实施“专人不间断巡查模式”,获取了非法捕捞相关线索。
掌握相关情况后,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和固定现场证据,专案组部署安排警力到案发现场周边蹲守,并于今年10月24日9时许,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成功抓获李某、杨某、张某3名犯罪嫌疑人。
在现场突击讯问中,民警发现与李某等人一起捕鱼的还有陈某等3人。为尽快将另外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突击审讯李某等3人;另一路则赶往现场将陈某等3人抓获。行动中,民警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80余斤,其中包含4尾长江鲟。
在后续审讯中,江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过串并分析,研判出还有另外3名长期与李某等人共同参与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并有非法销售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后来的供述,犯罪嫌疑人均知道捕捞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尤其是捕捞长江鲟是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均为附近长江沿岸农民,其中包括一名曾经的老渔民。
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宜宾江安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在捕捞水产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另一部分则以“生态鱼”名义贩卖,从中获利。警方循线追踪,将何某等3人抓获归案。
至此,专案组共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尾已被放生,3尾被犯罪嫌疑人食用,3尾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有效开展了“捕运销”全链条打击。
此外,警方在侦办此案中获取非法捕捞案件线索5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线索2条。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举报/反馈
00:17
11月17日,四川宜宾警方对外通报,宜宾警方破获涉千万非法捕捞水生动物案,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被非法捕捞的水生动物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条获救放生,6条惨遭毒手。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供述吃了几条长江鲟,还有几条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最后,警方查获4尾长江鲟活体,经救援检查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归长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举报/反馈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今日,四川宜宾江岸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长江非法捕捞水生动物案,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非法捕捞的水生动物中,有10条长江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嫌疑人交代“吃了几条长江鲟鱼,还有几条养在家里等死丢弃”。最后,警方查获4条长江活鲟鱼,经抢救性检查后放归长江。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不是一般的“惩罚”!非法捕捞长江鲟鱼的犯罪嫌疑人吃了多少口供?
非法盗猎、捕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果涉案价值高,也不是没有可能。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据报道,近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放生了4条长江鲟鱼,是江安警方在“10·24”非法捕捞系列行动中解救出来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史氏鲟(Acipenser sturgeon)又名达维鲟(Acipenser davidii),是一种纯淡水定居鱼类,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上游。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019年被列入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报道称,自今年6月以来,当地多个部门成立了“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专案组已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9名,缴获违禁渔具20余套、禁用渔具10余套,称重水产品1000余公斤,其中长江鲟鱼10条,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涉案总金额约1000万元。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
调查发现,嫌疑人捕捞水产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另一部分以“生态鱼”的名义出售,从中获利。随后,何某等3人被抓获。
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鱼10条(其中4条已放生,3条被犯罪嫌疑人食用,3条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总涉案金额约1000万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事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你觉得吃长江鲟鱼怎么样?有网友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一级保护动物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或者五年至十年。以上这些人几年都出不去。
举报/反馈
11月17日,四川宜宾警方对外通报,江安县公安局近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长江水生动物案,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据了解,此案中还涉及10尾长江鲟遭非法捕捞,嫌疑人供述称“吃了几条长江鲟,还有几条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了”。最后,警方查获4尾长江鲟活体,经救援检查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归长江。
————END————
来 源:中国警察网 2022年11月18日
举报/反馈
北京时间11月18号,一则冲上全国热搜榜的新闻,让无数网友非常气愤,因为我们的长江特有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竟然遭到非法捕捞,而且数量还不少!
据17号四川宜宾警方对外通报,目前嫌疑人已经抓获,案情正在侦办之中。
我们都知道,长江鲟是长江的特有物种之一,有“水中大熊猫”“水中活化石”之称,可是由于现在野生长江鲟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成为了极度濒危物种,受到重点保护。
但即便是如此严格的限制,依旧阻止不了人类的捕捞,根据了解,本次的抓获,也是警方经过了长时间的调查和布置才成功的,从今年6月开始成立专项整治组,现在总算是抓到了一批嫌疑犯。
本次警方一举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
比较遗憾的是,发现的长江鲟中,6尾已经死亡,只有4尾被救下来。经过短暂的检查和治疗之后,11月8日上午,警方在长江四川宜宾江安段水域对它们进行了放生。
更为可气的是,这10尾根本不是他们捕捞的全部,根据嫌疑人交代,他们至少吃了3尾了,剩下的自己养着,结果由于技术不到位大部分都死了,随后全被嫌疑人扔掉。
除了长江鲟这种一级保护动物之外,还有鲤鱼、鲶鱼、鳗鱼、黄辣丁等多种野生长江鱼类均在现场被发现。
经过审问,才知道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条,通常他们捕捞到鱼之后,一部分会被自己吃掉,另一部分则以“生态鱼”的名义贩卖,从中获取暴利。
从上面的金额大家应该有所发现,仅仅是发现的这些鱼群,就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可见每条鱼的单价有多高,因为这基本上都是野生鱼群,比人工养殖的贵了很多倍。
而嫌疑人的身份也一并披露,都是长江沿岸的农民和渔民,也都知道长江鲟属于国家重点的保护鱼类,也知道2020年开始长江实施了“十年禁渔”的政策。
但即便如此,他们依旧没有停止非法捕捞,只是在被抓之后,感觉到了后悔。
目前更多的细节没有对外公布,警方正在全力侦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的。
其实这几年随着禁渔政策的实施,加上注重长江及其沿岸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治理,长江鱼群正在开始变多,生态慢慢恢复之下,包括江豚等在内的长江特有鱼类慢慢开始变多,相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恢复到往昔风采。
可如果人类控制不了贪欲,顶风作案,那么毫无疑问,最后的结局就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举报/反馈
2022年11月17日,四川宜宾警方发出通报,四川宜宾江安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长江水生动物案,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今年六月开始,在四川省公安厅、宜宾市公安局指导下,江安县公安局与长航公安、渔政等相关部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经过专案组三个月的走访排查,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共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九人。水产品中包括了长江鲟、鲤鱼、鲇鱼、鳗鱼、黄辣丁等多种野生长江鱼类,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条,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长江鲟又称达氏鲟,是纯淡水定居性鱼类,主要分布在长江中游。长江鲟雄性成熟个体的体长约为75㎝-105㎝,体重约为4.5kg-12.5kg;雌性个体体长约为99㎝-108㎝,体重约为9kg-15.9kg。长江鲟在2019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1月8日,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将缴获的野生长江鱼类进行放生,其中长江鲟4条。遗憾的是,犯罪嫌疑人供述,几条长江鲟已经吃了,还有几条放在家里养死后丢弃了。最后查获的仅有4条活体,经过救援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回了长江。在专案组前期工作中,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通过专人不间断巡查模式,获取了非法捕捞相关线索。掌握情况后,10月24日上午,警方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成功抓获李某、杨某、张某3名犯罪嫌疑人。后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行动中民警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80余斤,其中有4条长江鲟。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几人均知捕捞长江水生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几个犯罪嫌疑人均为附近长江沿岸农民,其中包括一名老渔民。经调查,嫌疑人除了将一部分自行食用外,还有一部分以“生态鱼”的名义进行贩卖,从中获利。警方经过串并分析,研判出还有3名长期与李某等人共同参与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并有非法销售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循线追踪,将何某等3人抓获归案。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并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千余斤。在查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中,长江鲟10条,其中3条被犯罪嫌疑人食用,3条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此外,警方在侦办此案中获取非法捕捞案件线索5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线索2条。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法律规定我国刑法对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有着明确法律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19年就发生过一起捕捞长江鲟的案子,当年10月,邓某、徐某、秦某三人相约至泸州市江阳区水中坝长江水域捕鱼。当天上午,邓某拿着四副渔网和塑料桶和秦某到达该水域,由秦某划船,邓某撒网。二人合作捕获达氏鲟二条及其他渔获物若干。当天下午,徐某下班后带着四副渔网到达该水域和邓某汇合。随后,由邓某划船、徐某撒网再次进行捕捞。二人捕获达氏鲟三尾。当晚,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在泸州市江阳区门市将邓某抓获,从门市地下室查获达氏鲟五尾共0.565千克。案发后已由公安机关放生。此案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邓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二、被告人徐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三、被告人秦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四、在案扣押作案工具渔网四副、塑料桶一个、皮划艇一艘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目的,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中华民族的摇篮。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更是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这件事情上,没有哪个人可以置身事外。
举报/反馈
我实在不能理解那些违法犯罪的人是怎么想的,我们这里又不是美国,没有什么“千元以下就能免费拿”的政策。在我们这里,只要伸手那是必被抓的,只图一时的利益,一生就毁了,甚至子女后代都有了污点,他们这到底是图什么?
寻常的违法犯罪我自然是不会怎么关注,我只关注动物相关的案件。一般来说动物的案件虽然也很气人,但相对着情节不那么严重。但近期,偷猎动物的新闻频发,而且偷猎的数量是越来越离谱了。什么“偷捕二级保护动物西藏山溪鲵15000条!”“偷猎小熊猫63只贩卖!”“男子捕鸟近千只称只是来涮火锅!”……
近日,一种人民群众认知程度更高的,更濒危的物种也受到了偷猎,涉案金额超过了1000万元!
宜宾警方破获涉千万非法捕捞水生动物案
四川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于最近组织大伙一起到宜宾长江江安段水域放生一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被放生的4尾中华鲟可以说是死里逃生,但它们的另外6尾同伴就没那么幸运了,有的死掉了,有的甚至被吃掉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与长航公安、渔政等相关部门察觉到了非法捕捞的案件似乎在悄然发生,于是在今年6月份,他们一起组成了“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对非法偷捕行为进行调查。
经过了几个月的持续走访,调查和蹲守,他们终于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发现有人通过鱼竿、拉网等方式在长江进行非法捕捞。但目前还是没有证据,于是专案组派遣专人不断地进行巡查,最终获取了很多证据,甚至包括现场证据和嫌疑人名单。
掌握证据后,行动迅速开展了。专案组安排警力在案发现场附近蹲守,结果很快就在10月24日9点将三名嫌疑人当场抓获。专案组知道嫌疑人不止这3个,他们马不停蹄地通过审讯已入网3人,火速将另外的6个嫌疑人逮捕。
清点核实的过程中,警方一共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包括鲤鱼,黄辣丁,鳗鱼等多种鱼类,其中甚至包括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足足10尾!涉案金额超过了1000万元!
嫌疑人入网
专案组都傻了,你要说有些保护动物因为没什么宣传,有些人不认识还算能理解。但这是中华鲟啊!关于它们的新闻三天两头都有,生活在长江流域的人不可能不认识的,显然这伙人是有意为之,胆子可太肥了。
在后续审讯工作中,警方确定这伙人的犯罪方式很传统,就是非法捕捞后,一部分水产品它们自己分掉吃,另一部分就以“生态鱼”名义进行贩卖,它们的经营行为也是非法销售。10条中华鲟中,有3条居然被这些人吃掉了,还有3条被他们养死了,于是就直接丢回了长江,最后只剩下4条长江鲟。
这起“10.24”非法捕捞系列案件总涉案金额达到1000余万元,这些嫌疑人面临的指控可不仅仅是偷捕,他们将会依法受到严肃处置。
后记
今年,中华鲟刚被宣布已经在“野外灭绝”了,就是野外的中华鲟经过调查,发现野外的最后一个活体已经死亡,但还有人工养殖的活体,我国每年都会放归一些人工养殖的中华鲟。
看着新闻中被放生的中华鲟,我的心中百感交集。这些濒危物种在地球繁衍了亿年,渡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大灭绝,但现在因为人类,它们真正的被逼到了完全灭绝的边缘,它们只是为了生存已经拼尽了全力。部分人类为了让它们继续繁衍,也施展了浑身解数。
但却有些搅屎棍,无视了动物保护的努力也无视了中华鲟的求生,只为了自己的私欲,在长江中撒下罪恶的渔网。
举报/反馈
来源:红星新闻
来源:红星视频
00:17
11月17日,四川宜宾警方对外通报,#宜宾警方破获涉千万非法捕捞水生动物案#,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共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被非法捕捞的水生动物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条获救放生,6条惨遭毒手。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供述吃了几条长江鲟,还有几条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最后,警方查获4尾长江鲟活体,经救援检查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归长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举报/反馈
长江君:禁渔后,长江流域野生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然而近来发生的长江盗捕案件也变得越来越耸人听闻。
最近四川宜宾警方对外通报了一起涉案超1000万元的长江盗捕案件—在大量盗捕渔获中,甚至有10条已被宣告野外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保护动物“长江鲟”,这几名盗捕者将它们养在家中,案发时已被他们吃掉3条.......
0110条长江鲟,只救下4条
据长江君了解,此次四川宜宾盗捕案中,嫌疑人一共有9名(目前数据),他们非法捕捞活动中,陆续捕获10条长江鲟,并在明知这是一级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不仅不放生,而且吃掉了其中的三条(另有三条在死亡后被他们丢弃)。
令人唏嘘的是,只有4条长江鲟被工作人员救下后放生,重新回到长江里。
工作人员将救下的长江鲟放流
如此珍稀的、大众广泛关注的长江鲟,竟成为几位盗捕者的“圈养食材”,令人震惊且愤怒。
然而,这10条长江鲟还只是这几名盗捕者非法捕捞野生鱼中的冰山一角——这些盗捕者使用锚杆、地笼、拖网等违规钓具、渔具从长江流域掠夺了大量野生鱼资源,其中一部分自己食用,另一份作为“生态鱼”对外销售,总涉案金额竟达1000余万元。
缴获的渔具
另外长江君注意到,直接参与长江盗捕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基本都是长江沿岸的农民,其中还有一位还是曾经的老渔民。
或许在他们的观念里,这只是一种“靠水吃水”,否则怎能如此冷漠和贪婪?
02大额盗捕案频发
靠水吃水竟能“吃出”一千万来,相信许多朋友第一次看到会感觉非常的震惊——长江盗捕竟然已经涉及如此大的利益?
被盗捕的长江野生鱼——资料图
事实上,在长江君印象里,近年来长江大额盗捕案早已屡见不鲜,“千万级”的盗捕案虽然乍一看有些耸人听闻,但很可能并非最后一次,甚至以后会越来越频繁发生。
这是因为自从长江禁渔后,一方面长江里的野生鱼越来越多,而盗捕者的盗捕手段越来越“科技化”,像高压电鱼、电拖网等非法捕捞手段,往往几个人一夜之间就能盗捕几千上万斤鱼!
长江流域越来越多的鱼群——示意图
另一方面,“以野为尊”的饮食理念在我国自古就深入人心,尤其在全面禁渔后,野生鱼来源减少,从而造成野生鱼价格水涨船高。
一来一去之下,盗捕背后的暴利愈发让人疯狂,盗捕涉案金额自然越来越让人匪夷所思。
总结起来就是:野生鱼变多了、野生鱼变贵了,盗捕者的掠夺就愈发疯狂了。
然而,长江里的野生鱼越来越多显然并不是盗捕者非法盗捕的理由,要求所有人马上都不要吃野生鱼似乎也很难做到(虽然长江君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网友纷纷呼吁重罚
那要遏制长江盗捕、保护禁渔成果,似乎只有重罚警示了,甚至网友们认为应该”判十年以上“——那此次四川宜宾“千万盗捕案”,这些盗捕者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03金额如此之大,能判10年吗?
对于违法盗捕野生鱼、水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江君: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情节严重”,量刑标准也在3年以下。
湖南类似案件——资料图
——作为参考,此前湖南一个盗捕销团伙在长江新螺段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用“电拖网”盗捕野生鱼,一晚上就捞将近上万斤鱼,据科研人员评估,最终总计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1314.8万元,危害面极大!
而在此案中,10名盗捕者被判处8个月到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赔偿1314万元生态修复补偿费用。
生态修复费用主要用于购买鱼苗放流
因此,如果不出意外,此次四川宜宾“千万盗捕案”中的盗捕者,受到的刑罚应该也在此范围——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高额罚金(可能数千万元)。
这个判罚标准算高还是低?这只能见仁见智了,而在长江君看来,首先在目前的法规下已经算是接近顶格量刑了,其次巨额的罚金,也足够给后来者以警示了。
盗捕的鱼——资料图
在最后,长江君也倡议大家平常在江河边垂钓、游玩时,一方面要注意自身行为、主动维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遇到电鱼、药鱼或者其他违法渔捕行为,也要积极举报,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态资源!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