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宁夏判决首例教师终身禁业案。2023年1月31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化名)被控强制猥亵罪一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也是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化名)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化名)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最高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认罪也要重罚 据媒体消息,为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坚决对此类犯罪零容忍,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表示,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犯罪实施者即使认罪认罚,并非必须从宽处理,该重判仍重判!据此前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刑事审判方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认罪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者,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要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儿童的法治氛围。2022年11月,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多地公布相关案件 2022年1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宣告禁止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2年12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学校教师猥亵未成年女学生的刑事案件,在维持一审定罪量刑的同时,对原审被告人钟某某改判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终身禁业是指终身禁止犯罪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职业和职务之便进行犯罪。
来源:中国青年报、宁夏法治报、法治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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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则男老师猥亵男童案件登上了热搜。被害男童小徐是某小学学生,被告人张某(男)系该学校代课老师,为提高成绩,小徐父母联系张某补课,张某欣然答应。2022年6月,小徐周六周日前往张某家补课,连续两天,张某均以帮小徐检查身体为由,以充值游戏币为诱饵,诱骗小徐脱下裤子实施猥亵。小徐随后告知家长,家长经询问得知事情经过后报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犯罪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众多网友在该新闻下发表评论表示希望猥亵儿童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的惩罚的同时,也对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连连称赞。
说到从业禁止,近期发生教职人员侵犯未成年遭到从业禁止的案件并非个例,在2022年1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被告人王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禁止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首个教职工因侵犯未成年被判从业禁止的案件。
什么是从业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违反从业禁止的法律后果会怎样?
从业禁止具有强制性,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必须遵守,如果违反从业禁止的决定,情节较轻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以刑罚。
与成年人相比,儿童身心尚处于成长阶段,对性犯罪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弱,亟需法律的重视和保护。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影响较大,为了能够让未成年儿童有着清朗的校园环境,防止施害人再次犯罪,从业禁止是非常有必要的。
为何采取终身禁止?
一般的禁业规定都会考虑到犯罪人员“回归社会”的问题,因为年限限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上反而显得力度不足。对部分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而言,三到五年的从业禁止并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而这也是出现强制猥亵未成年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大多数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猥亵或性侵伤害都是主观且蓄意的,且大部分伴施害人通常伴随着心理健康等原因。这种问题很难通过一定刑期获得改造,如果让施害人获得更多接触未成年人的机会或者进入获得更多接触机会的环境,发生犯罪行为的几率也会相应增加。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教职工这种有着“特殊光环”的违法犯罪人员在猥亵儿童案件上判处终身禁止也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有利。
未成年保护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从业禁止”的适用,充分体现了刑罚的惩治和预防作用,更是对约束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最大限度筑牢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防护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而对未成年的保护,应当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不可推辞的共同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谐幸福,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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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立 龚莉莎 封面新闻记者 伍勇
2月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理一起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并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同时向其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督促严格用人入职审查,强化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系宜宾市某高中数学教师,被害人陈某某系绵阳市在校高中学生(未成年人)。2022年7-8月,被告人陈某利用暑假期间对被害人陈某某进行校外一对一数学辅导之机,在教师宿舍内两次对被害人陈某某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陈某某将陈某对其猥亵的情况告知父母及心理咨询师,并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陈某随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教师的特殊身份,在校外一对一辅导过程中对未成年学生陈某某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主观恶性明显。为保障法律准确实施,有效落实从业禁止制度,预防再次犯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后,翠屏区法院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业并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的刑事案件,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有助力在社会层面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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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日,便听闻了这么一件称得上离谱的事,令人大受震撼。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利用职业便利,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处张某“从业禁止”,不得从业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此次案件情形并非罕见,最近的便有“教师侵害15名未成年女学生,获刑十三年”案件,那为何此案还要再提出来呢?
张某是某小学代课老师,已补课提高成绩为由,取得男童小徐父母的信任,将小徐带入家中,编造各种理由对小徐实施猥亵。小徐事后告知家长,家长询问事情经过后立即报案。最终,张某也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件当中,李某之所以如此轻易地取得小徐父母的信任,除了老师这一特殊职业之便,跟小徐是个男孩也有关系。就算你看了再多的老师侵犯学生的案例,你会想到有一天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吗?何况,小徐同学还是男孩子,内心对李某大骂变态之余,也同时对此事更加担心。
诸多类似的案件发生,师德被一提再提,师生之间,学校与老师之间,还能有以往那般信任吗?为此,对于此类案件犯罪行为,国家给与的惩罚也是越来越重,一经发现,动则终身“从业禁止”,有期徒刑的受刑期也是越来越长。
当然,法律可以惩戒犯罪,却做不到消除犯罪。对于未成年孩子,还请家长们多多关注,保护好祖国的花朵。
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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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2022年8月,被告人陈某利用暑假期间对被害人陈某进行辅导之机,在教师宿舍内两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将陈某对其猥亵的情况告知父母及心理咨询师,并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陈某随后被抓获归案。近日,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via.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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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师猥亵男童获刑5年终身禁业#
近日,江西南昌新建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基本案情:
被害人男童小徐是南昌某小学学生,被告人张某(男)系该学校代课老师。为了提高小徐的成绩,小徐的父母向张某联系补课事宜,张某欣然答应。
2022年6月,小徐利用周六、周日去张某家补课。连续两天,张某均以帮小徐检查身体为由,并以充值游戏币为诱饵诱骗小徐脱下裤子实施猥亵。
之后,小徐告知家长在老师家玩了电脑游戏,家长经询问才知道事情经过,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业的便利,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影响较大,应从重处罚,并应对其判决从业禁止。
最终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什么是职业禁止?
法条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第三条 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职业禁止适用对象: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
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职业禁止
被判处管制或者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适用禁止令的,不再适用职业禁止;如果没有宣告禁止令,其他法律有规定职业禁止的,可以适用职业禁止;
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的犯罪分子,在减刑后执行完毕或假释后,可以宣告职业禁止。
职业禁止期限:职业禁止期限为3-5年,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职业禁止期限另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宣告职业禁止期限。
违反职业禁止的法律效果: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职业便利猥亵儿童,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依法对其宣告职业禁止。因《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教职员工从业禁止期限另有规定,故法院依法对其宣告终身职业禁止。
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补课为由,连续两天猥亵未成年人儿童,构成猥亵儿童基本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实际量刑五年,属于量刑区间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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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男童小徐是南昌某小学学生,被告人张某(男)系该学校代课老师。为了提高小徐的成绩,小徐的父母向张某联系补课事宜,张某欣然答应。2022年6月,小徐利用周六、周日去张某家补课。连续两天,张某均以帮小徐检查身体为由,并以充值游戏币为诱饵诱骗小徐脱下裤子实施猥亵。
小徐随后告知家长,家长经询问得知事情经过后报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犯罪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老师职业只是一个职业,已经不具备传道受业解惑的完美形象?就算是职业,也应该又底线和职责,不应该对孩子造成侵害。张某之所以如此猥琐恶劣,心理一定有问题,不知当时授予他教师证的机构是如何把关的?
建议以后的教师证获取不仅仅要看技能和知识,还要看心理成熟度和师傅患有不健康思想的症状!
猥亵虽对于张某是痛快一时,对孩子确实毕生的伤害,也许一辈子都有阴影,长大了他也有可能会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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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杨迪 张金凤)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多年后被害人报案,该教师被依法抓获……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对这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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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昌一男老师疑似恋童癖,借补课之机猥亵男童,后续处理结果来了
“老师是孩子的引路人,家长是照亮孩子的灯”,对于孩子来说,父母和老师都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老师,素有“园丁”的美称,在学生的心目中不仅是教书育人的存在,更是权威的存在!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老师除了要有过硬的知识功底之外,师德也是非常重要的!
近些年,师德师已经成为了考察老师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具有优秀师德的老师才能更好的引导孩子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才能以身作则,实现教书育人的目的。
尽管现在教育部门已经把师德纳入了教师的考核体系当中,学校也会每学期对老师进行综合评价,但是依然有一些无德的老师成为了漏网之鱼,这一类教师往往是双面人,人前一套、背地一套,非常善于隐藏自己,直到东窗事发之后,大家才会发现原来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的老师,背地里却是多么的肮脏龌龊!
近日,一则南昌男老师猥亵男童的事件上了热搜,此事件曝光之后,让家长和网友都觉得无比愤怒,这位男老师简直就是衣冠禽兽!
南昌男老师猥亵小徐的事情发生在2022年6月,当时小徐的父母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邀请了学校的代课老师张某,对于给学生补课,张某欣然答应,没想到这却是小徐噩梦的开始!
小徐周六日在张某家补课期间,张某均以帮小徐检查身体为由,并且还以充值游戏币为诱饵,哄骗小徐脱下裤子,最终实行猥亵。小徐感觉不对劲之后就告诉了家长,家长随即进行了报警处理!
家长报警之后,相关部门也是开展了相关的调查,时隔半年多,关于张某的后续处理结果也来了,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犯罪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关于张某的处理结果一出,网友纷纷表示判轻了,应该从重处理,这样的恋童癖就应该多判几年,省的出来祸害孩子。但是,不管张某最后的判决结果如何,在孩子的心理上造成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深度解析
近些年来,教师猥亵学生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很多人都在呼吁,应该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与筛选,打破“铁饭碗”,把那些师德底下的教师清理出教师队伍,给学生一个美好的童年!
关于打破教师“铁饭碗”这件事,其实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点了,比如宁波市教育局发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此稿中明确表示教师的退出机制应该包括待岗、转岗、离岗退养、解聘!也就是说,不要以为当上老师就可以高枕无忧干到退休了,对于那些德不配位的老师,坚决予以解聘!
家长方面也要经常于孩子多沟通,沟通的时候要学会倾听,对于孩子不要非打即骂,这样孩子才愿意把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告诉你,如果遇到一些突发情况也能更快解决,避免给孩子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讨论:你认为对于张某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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