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交警处罚司机开车摸副驾驶女子大腿”的短信截图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短信内容是以“泉州交警”的名义发布,内容显示某车主因“单手驾驶汽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泉州市文明形象和影响驾驶机动车注意力的违法行为”为由被交警监控抓拍,并处记6分,罚款100元的罚款。
2月8日,泉州网警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经排查网传截图内容不实,系谣言。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事实上,通过网络检索发现,类似的谣言在全国各地都曾反复出现过。此前,还有红绿灯前烧胎起步被抓拍扣分等谣言流传。对此,呼吁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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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州交警
编辑 李劼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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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近日,一张短信截图在部分微信群内流传,短信内容伪造“贵州交警”名义,称各相关车主在贵州省毕节、贵阳、遵义等地,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单手驾驶机动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文明形象被违法记分,要求在15日内接受处理。
最近网上流传的短信截图
2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经核实,公安交管平台未发布类似短信,该短信内容为谣言,后经查询,类似虚假内容消息,早在2019年浙江丽水、江苏无锡等地也曾有过流传,最终也都被证实为谣言。
该谣言曾在我国多地流传
现如今,始作俑者仅仅是将涉及的地区和号牌等内容进行了变更,又拿出来再造谣。
流传的这则谣言漏洞百出,首先交通违法地点表述不当。短信通知里,一般涉及的交通违法地点表述应确切到具体路段或者路口,比如: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威双大道九中门口路段。而谣言短信中所描述的是“威双大道附近”。
违法驾驶人收到的【规范短信】截图
贵州交警后台真实数据截图
其次交通违法行为表述不当。该短信通知的交通违法行为,表述不规范、不准确,正常的短信提示如下:“您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的违法行为(记2分)”,除告知该项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以外,不会附带罚款金额等其他信息。
针对该则谣言的始作俑者,贵州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审:曹 轶
二审:林 萌
三审: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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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贵州交警”2月9日消息,“您单手驾驶机动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贵州形象......”等相关短信截图,均系谣言。
近日,一张短信截图在贵州省内一些抖音号、微信群内流传,吊起了不少“吃瓜群众”的好奇心,短信内容伪造“贵州交警”名义,称各相关车主在贵州省毕节、贵阳、遵义等地,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单手驾驶机动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文明形象被违法记分,要求在15日内接受处理。
毕节
贵阳
遵义贵州交警表示,经核实,公安交管平台未发布类似短信,该短信内容为谣言,后经查询,类似虚假内容消息,早在2019年浙江丽水、江苏无锡等地也曾有过流传,最终也都被证实为谣言!现如今,始作俑者仅仅是将涉及的地区和号牌等内容进行了变更,又拿出来再造谣!请勿轻信和肆意传播!
贵州交警说,谣言止于智者,交警蜀黍很专业规范:
违法驾驶人收到的【规范短信】截图
贵州交警后台真实数据截图贵州交警称,流传的这则谣言漏洞百出。首先,交通违法地点表述不当。短信通知里,一般涉及的交通违法地点表述应为“某市某区某路某路段”或者“某市某区某路某路口”,比如: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威双大道九中门口路段。而谣言短信中所描述的“威双大道附近”到底指的是附近哪里?
其次,交通违法行为表述不当。该短信通知的交通违法行为,表述不规范、不准确,正常的短信提示如下:“您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的违法行为(记2分)”,除了告知该项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以外,不会附带罚款金额等其他信息。
针对该则谣言的始作俑者,贵州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警方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贵州交警在此郑重提醒: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更别图一时兴起而转发类似不实信息。对于恶意造谣传谣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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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交通违法短信的截图在网上传播后,立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截图显示,某位车主因为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将右手放在了副驾驶女子的大腿遭到交警抓拍。随后车主因为有损城市文明形象和影响驾驶机动车注意力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2月8日泉州网警在发布通告称,这张截图的内容并不属实,属于造谣,此图片相似内容已在网上传播多年,此前曾有多个媒体也对此类图片发布辟谣信息。
据了解,这类截图的内容有多个版本在网上流传,比如开车“挖鼻孔”被扣分的截图也曾在网上引起过议论,事后也被证实截图是虚构的。
其实只要在驾驶汽车的时候,只要没有违法开车行为,这些事情并不用放在心上,网上流传的这些图片大多是为了娱乐而捏造出来的,属于博人一笑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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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内容显示某车主因“单手驾驶汽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泉州市文明形象和影响驾驶机动车注意力的违法行为”为由被交警监控抓拍并处罚。经查,该截图内容不实,系谣言。相似内容已在网上流传多年,多地警方和媒体也发布过辟谣信息。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希望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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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科技
近日,有网传消息称,一辆沪A小型汽车副驾驶座位上女子头卡在方向盘下方,有损上海市形象,被普陀区交通执法设备拍照记一分。
对此,上海交警回应称,该网传消息系造假。
据了解,目前,电子警察可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损上海市形象”不在违法行为之列。
其实,类似的谣言不在少数。
2019年,一张短信截图在江苏宜兴微信群流传,短信显示“右手放置副驾驶座一女子大腿处”,有损无锡市形象被违法记分。经核实,该短信内容为谣言,后经查询,类似虚假内容的消息,此前在其他地方也曾有过流传,仅仅是涉及的地区和号牌等内容进行了变更,最终也都被证实为谣言。
2020年8月,一张广西梧州“开车摸胸被处罚”的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经警方调查,发现是3人故意造谣,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去年8月,广东肇庆某网友的一条交通违法信息截图热传,车主因为“单手驾驶汽车,右手在挖鼻孔”被罚款200元,扣分3分。最终也被交警认定是谣言。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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