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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202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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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
    作者:青瞳视角
    发布时间:2023-02-1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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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中国扫黄打非网消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3日公布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000余起,刑事处罚4000 余人。

    1.安徽淮北“5·13”非法经营出版物案。2022年5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黄某某等通过在网络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发布售书信息来进行销售牟利,累计销售非法出版物204种,涉案金额17万余元。目前,主犯黄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江苏南京“3·08”非法经营出版物案。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会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吕某某等人印刷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375种、20.2万余册,涉案金额276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3.湖南益阳“3·05”非法经营少儿类出版物案。2022年3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益阳市沅江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查获少儿类非法出版物90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曹某等人非法印制少儿外文读物,累计销量达3000万余册,涉案金额740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上海金山刘某某等人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制品牟利案。2022年3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经查,刘某某等人搭建运营“蜜柚”“红浪漫”“情书”等3个涉儿童色情网站,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涉案金额35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5.黑龙江牡丹江“羞羞漫画”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经查,张某等人搭建运营“羞羞漫画”APP,上传淫秽色情漫画吸引会员充值付费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福建福州“2·12”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福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经查,涉案犯罪团伙分别在福建、广东、香港等地搭建、运营淫秽网络游戏平台,开发30余款淫秽网络游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7.浙江绍兴姚某等人跨境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制作、贩卖淫秽视频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经查,姚某等人招募男女演员,按照境外淫秽视频平台提供的剧本制作淫秽视频,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8.山东济宁“4·20”特大网络淫秽直播案。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济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淫秽直播平台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经查,吴某某等人搭建“心遇”等10个淫秽直播平台,通过工作室从事推广引流、资金结算、淫秽剧本创作等活动,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9.河南平顶山“8·02”侵犯著作权案。2022年7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查获侵权盗版图书8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经查,朱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印制侵权盗版图书,并通过其经营的网店销售牟利,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四川雅安“9·01”编发非法期刊案。2021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雅安荥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非法期刊1100余种、3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该犯罪团伙冒用合法期刊的刊号及版面,编印非法期刊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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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发布,三案件涉案金额超3亿元
    作者: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2-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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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2月1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式公布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这批案件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000余起,刑事处罚4000余人。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一年来,该办公室持续开展“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针对网上网下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全国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800余万件,处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以及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不良信息1200余万条。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网络、12390电话、信函等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信息38万余条(件)。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将力量触角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基层“最后一米”,全国累计建成基层工作站点73.3万余个,评选全国“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6批次。

    在此次公布的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涉案金额超3亿元的有三件,具体如下:

    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经查,张某等人搭建运营“羞羞漫画”APP,上传淫秽色情漫画吸引会员充值付费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福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经查,涉案犯罪团伙分别在福建、广东、香港等地搭建、运营淫秽网络游戏平台,开发30余款淫秽网络游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此外,2021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非法期刊1100余种、3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该犯罪团伙冒用合法期刊的刊号及版面,编印非法期刊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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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打黄打非”工作:利剑显锋芒 清风正气扬
    作者:金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3-02-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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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韦衍行)2022年,全国“扫黄打非”战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清理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严肃查处涉黄涉非大案要案,坚决扫除各类文化垃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年来,“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针对网上网下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全国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800余万件,处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以及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不良信息1200余万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

    紧扣一条主线,突出首要任务,坚决维护文化安全

    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扫黄打非”全年工作主线。“扫黄打非”战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聚焦工作重点难点,坚决打赢巩固主流思想舆论的大仗硬仗,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营造天朗气清、昂扬向上的思想文化环境。

    突出“早”,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年初即召开第三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作出部署。

    在两节两会、北京冬奥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各地各部门提早行动,紧盯问题多发易发部位,加强巡查检查,严格查缴非法书报刊、音像制品等有害出版物,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深入扫除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侵权盗版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集中治理网络平台低俗直播、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牢牢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突出“快”,强化主动发现,做到露头就打——

    坚持抓早抓小、严打严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敏感,及时对一批重点线索进行了核处。

    针对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新业态新问题,文旅等部门及时印发通知进行规范管理。各地开展专项清查,从证照情况、剧本内容等方面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突出“严”,依法查办案件,强化打击震慑——

    坚持追根溯源、扩线深挖,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江苏南京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犯罪团伙,查获非法出版物375种、20.2万余册。

    以打促管,规范新闻出版传播秩序,查办“三假”及侵权盗版类案件2300余起。江苏徐州查办一起强迫交易案,打掉一个通过自媒体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湖南长沙打掉一个经营非法期刊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1000万元。

    聚焦一个战场,坚持靶向施治,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一年来,网上“扫黄打非”工作永吹冲锋号,“净网”行动一直在路上。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问题,“扫黄打非”部门靶向施治、精准打击,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一类平台一类平台地清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净化,下了一番“绣花”功夫。

    专项整治电商平台。对网络书店经营证照进行“双向核验”,查清电商平台售书网店底数,健全管理台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活动。各地核查店铺近10万家,清理无证经营、异常经营店铺1万余家,挂牌督办涉电商平台重大案件20余起。

    专项整治网络社交平台。压实主体责任,指导重点社交平台加强有害信息清理拦截,坚决查处通过社交账号、聊天群组、贴吧论坛等引流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挂牌督办涉社交平台重点案件80余起。江苏盐城破获“Huluwa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1.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

    专项整治搜索引擎。指导有关搜索引擎企业清理屏蔽有害信息链接、淫秽色情网站跳转、低俗弹窗广告等,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问题多发平台坚决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专项整治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建立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和重点巡查,严厉查办一批涉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加强游戏直播内容播出管理,指导督促游戏直播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能。

    坚守一份职责,强化共建共治,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扫黄打非”部门的重要职责。2022年,“扫黄打非”部门聚焦“育新人”使命,组织各方力量共同“护苗”,执法与引导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护苗”氛围。

    执法监管有力度——

    在中小学春秋季开学、六一儿童节前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重点查处有害“口袋书”、儿童绘本、漫画等出版物,严厉打击教材教辅侵权盗版乱象。紧盯未成年人接触较多的网站平台和网络应用,查处网络传播“儿童邪典”、性暗示、软色情、欺凌暴力等有害音视频,加强对动漫、网剧、网络综艺节目等涉未成年人内容的监管审查,及时处置有害学习类APP、网络游戏等问题。

    案件查办有深度——

    坚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深挖彻查制作、印刷、批发、仓储窝点及网络传播平台,查办了一批重点案件。浙江嘉兴破获特大销售少儿图书类侵权复制品案,扣押盗版书籍10万余册,涉案价值1000 万元。上海金山破获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打掉3个涉儿童色情网站,涉案金额3500万元。

    创新宣传有热度——

    各地依托本地红色、非遗、乡村等文化资源,用好“网上+网下”“学校+社会”等不同场景,持续开展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的思想教育、宣讲展示、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北京开展“红色教育进校园”活动,天津推出“绿书签”公益动漫短视频,河南、宁夏等沿黄九省区举办“护苗”诗歌大赛,江西推出“全民阅读灯光秀”和“绿书签”快闪等活动。各地共组织开展“绿书签”系列活动12万余场次。

    攥成一个铁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优化升级

    “扫黄打非”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加强统筹,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强化联防协作,深化地区、部门间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京津冀联合开展打击黑广播“净空2022”百日行动,苏浙皖、湘鄂滇等积极开展跨区域业务培训、联合执法检查,有力推动重要案事件查处。

    挂牌督办机制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文旅、海关等部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456起,做到了专案侦办、联合查办、全程督办。

    广泛动员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是“扫黄打非”工作的不竭动力。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网络、12390电话、信函等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信息38万余条(件),群众举报真正成为“扫黄打非”的千里眼、顺风耳。

    “扫黄打非”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进一步夯实进基层工作,将力量触角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基层“最后一米”。全国累计建成基层工作站点73.3万余个,评选全国“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6批次。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针对重点突出问题,细化出台法规政策文件,促进工作更加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出台或修订,为网络专项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提供重要遵循。

    回顾2022年,“扫黄打非”工作总体上呈现高压严打态势强、综合治理措施实、专项整治力度大、案件侦办效果好等特点,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2023年,全国“扫黄打非”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握新征程上工作新特点,进一步增强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涉黄涉非重点难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在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上下功夫,在严格依法查处打击上出重拳,在强化常态监管综合治理上亮实招,在完善群防群治共建共治体系上出新策,切实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网络空间“阵地战”、未成年人保护“持久战”,坚决筑牢文化安全防线,守住政治安全底线,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开创新局面、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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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公布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涉假媒体等方面
    作者: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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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日报讯(记者史晓多)4月21日,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河北省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假媒体假记者、侵权盗版和非法经营出版物等方面。

    保定市永泰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19年11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保定市执法人员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素养阅读——语文提分周计划》等出版物242446册,经鉴定,其中235220册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5477909.2元。2021年7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陈某贤、王某等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处罚金。

    邯郸市“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蝴蝶飞”直播平台进行核查。经查,多名嫌疑人通过该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扣涉案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4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商某伟等33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

    邢台市何某平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7月,邢台市公安部门根据上级转办线索,查获何某平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负面报道为由,对邢台多家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54000元。2021年6月,威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平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廊坊市北京博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20年10月,廊坊市固安县文化执法人员对在该县经营的北京博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逻辑狗儿童思维升级游戏系统》系列图书41452册,且不能提供印刷委托手续。经鉴定,该批图书全部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初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石家庄市马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4月,石家庄市无极县公安机关查获马某利用多个QQ号、微信号、百度网盘号提供下载链接销售淫秽视频,非法牟利83625.8元,其上线曹某成非法牟利62302.23元。2021年5月,无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判处曹某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

    保定市裴某英销售侵权复制品案。2020年7月,保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某大学两个仓库内,查获裴某英存放并准备销售的《语文基础知识手册》等29种45044册图书,涉案金额1338960元。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裴某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

    邢台市董某通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案。2020年9月,邢台市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董某通伪造河北某报业集团河北艺术网工作证,并雇人持假证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负面报道为由向威县部分乡镇村干部及企业征订《书刊报》100余份,涉案金额56084元。2021年5月,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通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陆某旺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2020年3月,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获陆某旺等人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多名女主播进行淫秽表演,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21年3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陆某旺等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兰某秋等7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

    沧州市河间李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6月,沧州市河间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络上线后再发展下线人员推广色情APP,并从中获取推广费牟利。2021年4月,河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李某等24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

    保定市博野县朝航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2020年4月,保定市博野县文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航印刷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图书。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以来,非法印刷《状元备考精编卷》等教辅图书542626册。经鉴定,所印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12月,博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闫某朝等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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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新华社图片
    发布时间:2022-01-10 18:36
    快照: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2年1月10日

    图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0日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制售非法出版物、假记者敲诈勒索、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类型。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近1900起,刑事处罚4070人。

    新华社发 宋博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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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河北公布“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网信河北
    发布时间:2022-04-21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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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2021年度河北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保定永泰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11月,保定市执法人员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对清苑区永泰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素养阅读-语文提分周计划》等出版物242446册。经鉴定,其中235220册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5477909.2元。2021年7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陈某某、王某等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2021年11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邯郸“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9月,邯郸永年区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多名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在“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抓获平台工作人员、家族长、主播等犯罪嫌疑人37名,查扣涉案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4人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犯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商某某等33人6个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邢台何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7月,邢台市公安部门对“威县有假记者涉嫌勒索企业”上级机关转办线索进行核查。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何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负面报道为由对邢台多个县市区的企业、卫生院、加油站等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54000元。2021年6月,威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2021年8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北京博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廊坊固安县文化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在该县经营的北京博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逻辑狗儿童思维升级游戏系统》系列图书41452册,且不能提供印刷委托手续。经鉴定,该批图书全部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石家庄马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4月,石家庄无极县公安局接到线索,有QQ用户利用QQ、微信、百度网盘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经查,马某利用多个QQ号、微信号、百度网盘号提供下载链接销售淫秽视频,非法牟利83625.8元,其上线曹某某非法牟利62302.23元。2021年5月,无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保定裴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20年7月,保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保定市南二环某大学教学实验一分场两个仓库内,查获裴某某存放并准备销售的《语文基础知识手册》等29种45044册图书,涉案金额1338960元。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裴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3万元。

    邢台董某某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案

    2020年9月,邢台市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有人冒充报社人员从事报刊征订、诈骗钱财进行核查。经查,自2020年7月始,董某某伪造河北某报业集团河北艺术网工作证,并雇佣李某某持假证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负面报道为由向威县部分乡镇村干部及企业征订《书刊报》100余份,涉案金额56084元。2021年5月,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承德围场陆某某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

    2020年3月,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网页链接直播间进行淫秽表演立案侦查。经查,自2019年以来,陆某某利用网络平台招募下线“家族长”组织或自行组织多名女主播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21年3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陆某某等3人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兰某某等7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沧州河间李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年6月,沧州河间市公安机关侦办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间,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络上线后再发展下线人员推广“老司机”“樱桃”“蝴蝶”等色情APP,并从中获取推广费牟利。2021年4月,河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李某等2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保定博野县朝航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

    2020年4月,保定博野县文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航印刷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图书。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以来,非法印刷《状元备考精编卷》等教辅图书542626册。经鉴定,所印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12月,博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闫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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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2-04-27 22:32
    快照:

    2021年,山东省全年共查办涉“黄”涉“非”案件380余起。为集中展示“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近日,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联合召开评审会议,在综合考量查办案件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基础上,选定了2021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一、枣庄“12·03”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21年上半年,枣庄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打掉一个专业制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书籍的犯罪集团,查明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6名,打掉制售窝点27处,查扣印刷设备131套,收缴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侵权电子书20TB。二、德州“4·11”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21年4月,根据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宁津县公安局联合德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查缴非法出版物1.96万余册。经查,王某某自2018年至2020年,通过微信联系等方式销售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47.5万元。2022年4月,宁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三、淄博“9·01”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案2021年11月,淄博市周村区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制售窝点6处,现场查扣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170余万册。经查,2020年以来,以岳某、董某、卢某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以牟利为目的,委托多家不法印刷窝点印制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码洋达3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四、济南“7·02”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9月,济南市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打掉一个集排版、印刷、运输、销售为一体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地下窝点10个,查扣侵权盗版出版物30余万册,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该案24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五、济南“8·23”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8月,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大型矩阵式网络服务器29台、虚拟服务器960余个。经查,犯罪嫌疑人非法运营《问道》网络游戏私服,涉案金额近亿元。目前,该案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六、淄博江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淫秽视频2万余部,其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500余部。经查,2019年以来,江某某、赵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贴吧跟帖、网盘传播等方式贩卖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牟利。2021年12月,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7年,其他涉案人员仍在审理中。七、潍坊“11·04”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2021年3月,昌乐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经查,自2020年以来,赵某某、黄某某等人通过多个色情APP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2021年12月,赵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审理中。八、泰安“3·04”组织淫秽表演案2021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肥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多团伙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3名,查扣手机268部,冻结涉案资金1468万余元。经查,2019年10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朱某某、刘某某等为首的多个犯罪团伙,通过多个网络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目前,公安机关已打掉淫秽直播平台10余个。九、威海“11·18”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11月,威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租用境外域名、服务器搭建论坛,发布淫秽色情信息。论坛实际注册人数达10万多人,总浏览量近百万次,涉案金额337万余元。2021年9月,王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29万元,并处罚金30万元。十、日照市某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传播含有宣扬暴力内容歌曲案2021年5月,日照市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KTV歌曲库中含有违禁歌曲。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责令立即删除相关违禁歌曲,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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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佛山公布2020—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2-05-11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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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深入清理打击各种“黄”“非”违法活动,2020—2021年累计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117宗。为展现“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对不法分子的震慑,近日,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2020—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括非法印刷、违规出版、传播有害信息、侵权盗版等多种类型的案件。一起来看这些案件吧。1、万某未经授权网络传播电子杂志案2014年起,万某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未按要求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开办“若蓝格”网站发布503种1384册电子杂志供他人有偿下载,共获利1.6万余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点评】本案涉案的电子杂志均为境外和港台地区出版机构出版,侵权认定是该案件查办工作的核心重点和难点问题。佛山市版权管理部门根据著作权法相关条款,认定涉案电子杂志受著作权法保护;法院适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快审快判,促成案件落地落实,有力维护中国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国际形象。该案被广东省版权局列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2、“6·16”“6·18”网络制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系列案周某波、温某霖、邹某龙、罗某顺4人在佛山、广州等地印制、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0年6月被佛山公安、文化执法部门查处,现场查获侵权盗版书籍3227册,总码洋206634.8元。2020年11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波4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处罚金人民币6万至10万元不等。张某从2018年起印制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0年6月被佛山公安、文化执法部门查处,查获侵权盗版书籍34822本,总码洋3189065元。2020年12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点评】该两宗案件涉及完整的“印制—存储—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的犯罪链条,涉案书籍数量多、码洋总额高,社会影响恶劣。佛山市“扫黄打非”、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作用,仅用半年时间完就成线索核实、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审理判决等一系列程序,有力震慑了印制发行非法出版物违法活动。3、王某群擅自出版非法出版物案王某群自行编写《信仰之旅——小提琴教堂》一书,委托他人印制成实体图书后派发。2020年10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执法部门认定王某群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罚款人民币1万元,没收《信仰之旅——小提琴教堂》非法出版物3本。【点评】自行编撰书籍用于自用属常见文化活动,但是如果将编撰内容进行排版制作印刷成书(包括电子书),则属于出版行为,需要依法申请出版证号,否则属于违法行为。4、佛山市辉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2021年1月18日,佛山市辉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加工图书,截至案发,该企业已违法印刷图书内页6.4万张。2021年3月17日,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没收涉案印刷设备1台、印刷品内页64000张。【点评】由于印刷技术革新,网络接单、快印即运成为了目前非法印刷活动的主要特点,对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本案中,违法企业从事违法印刷活动仅一天时间即被叫停,体现了佛山执法部门坚强的执法监管能力。5、佛山市园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出版物出租备案手续和出租盗版图书案佛山市园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同时非法使用侵权盗版图书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2021年10月,文化执法部门认定该企业未按期办理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企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行为给予警告、没收盗版出版物6本的行政处罚。【点评】图书流转、互赠有助于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图书租借业务也成为近年来发行业、文化服务业的新风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从事图书出租业务必须向文化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接受监管,部分经营单位为了贪图便利,拖延甚至不办理备案手续,造成一定风险隐患。6、尚某华、连某扬通过网络编造散播有害信息及出版物案2014年起,连某扬、尚某华等人编写制作有害信息并在境内互联网散布传播,同时尚某华将他人提供的5本含不良不实信息书稿排版加工成电子书和实体书籍向网民销售,非法获利83722元。2021年11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尚某华、连某坚当庭认罪认罚,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 【点评】该案系通过“编写制作—网络传播—加工成书—网络销售”方式传播有害信息及出版物的典型案例。7、马某阳搭建非法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2021年3月起,马某阳与一非法网站客服人员共同经营非法网站,利用该网站推送赌博、色情淫秽等广告信息获利。截至2021年5月案发,涉案非法网站获利2万余元,马某阳个人非法获利超过1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马某阳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点评】马某阳通过伙同他人搭建非法网站,利用境内外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引流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是一个典型的“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链条。2021年,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列为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8、黄某双网络销售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案2018年起,黄某双对安徽省某网络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破解,自行搭建网站销售。截至案发,黄某双销售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累计非法收益约人民币15万元。2020年8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黄某双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点评】该案是佛山市跨地区打击侵犯版权作品行为的典型案件。佛山公安部门主动出击,克服跨区域取证和打击的实际困难,远赴山东省抓获黄某归案,彰显了佛山打击侵权盗版、维护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该案被广东省版权局列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9、刘某交网络销售侵权歌曲CD、U盘案2018年8月起,刘某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网络下载歌曲电子文档,刻录成CD和U盘进行贩卖。截至案发,刘某交已累计刻录、销售侵权CD和U盘1300余张(件)。2021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点评】该案是非法复制网络传播版权作品并销售牟利的典型案件,查办重难点在于侵权事实、经营数额等认定。该案的查处对打击同类侵权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0、翟某伦在境内外经网络制作、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案2017年至2020年,翟某伦在佛山南海、海南省、福建省等多地拍摄淫秽视频及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牟利。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翟某伦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点评】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社交平台、网盘等成为传播淫秽信息违法活动的重要舞台。该起案件是佛山近年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典型案例。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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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十大案件公布
    作者:环球网
    发布时间:2023-02-1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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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中国扫黄打非网】;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日公布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000余起,刑事处罚4000 余人。

    1.安徽淮北“5·13”非法经营出版物案。2022年5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黄某某等通过在网络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发布售书信息来进行销售牟利,累计销售非法出版物204种,涉案金额17万余元。目前,主犯黄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江苏南京“3·08”非法经营出版物案。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会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吕某某等人印刷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375种、20.2万余册,涉案金额276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3.湖南益阳“3·05”非法经营少儿类出版物案。2022年3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益阳市沅江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查获少儿类非法出版物90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曹某等人非法印制少儿外文读物,累计销量达3000万余册,涉案金额740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上海金山刘某某等人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制品牟利案。2022年3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经查,刘某某等人搭建运营“蜜柚”“红浪漫”“情书”等3个涉儿童色情网站,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涉案金额35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5.黑龙江牡丹江“羞羞漫画”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经查,张某等人搭建运营“羞羞漫画”APP,上传淫秽色情漫画吸引会员充值付费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福建福州“2·12”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福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经查,涉案犯罪团伙分别在福建、广东、香港等地搭建、运营淫秽网络游戏平台,开发30余款淫秽网络游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7.浙江绍兴姚某等人跨境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制作、贩卖淫秽视频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经查,姚某等人招募男女演员,按照境外淫秽视频平台提供的剧本制作淫秽视频,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8.山东济宁“4·20”特大网络淫秽直播案。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济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淫秽直播平台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经查,吴某某等人搭建“心遇”等10个淫秽直播平台,通过工作室从事推广引流、资金结算、淫秽剧本创作等活动,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9.河南平顶山“8·02”侵犯著作权案。2022年7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查获侵权盗版图书8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经查,朱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印制侵权盗版图书,并通过其经营的网店销售牟利,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四川雅安“9·01”编发非法期刊案。2021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雅安荥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非法期刊1100余种、3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该犯罪团伙冒用合法期刊的刊号及版面,编印非法期刊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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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发布,三案件涉案金额超3亿元
    作者: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2-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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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2月1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式公布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这批案件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000余起,刑事处罚4000余人。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一年来,该办公室持续开展“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针对网上网下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全国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800余万件,处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以及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不良信息1200余万条。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网络、12390电话、信函等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信息38万余条(件)。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将力量触角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基层“最后一米”,全国累计建成基层工作站点73.3万余个,评选全国“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6批次。

    在此次公布的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涉案金额超3亿元的有三件,具体如下:

    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经查,张某等人搭建运营“羞羞漫画”APP,上传淫秽色情漫画吸引会员充值付费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福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经查,涉案犯罪团伙分别在福建、广东、香港等地搭建、运营淫秽网络游戏平台,开发30余款淫秽网络游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此外,2021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非法期刊1100余种、3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该犯罪团伙冒用合法期刊的刊号及版面,编印非法期刊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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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打黄打非”工作:利剑显锋芒 清风正气扬
    作者:金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3-02-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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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韦衍行)2022年,全国“扫黄打非”战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清理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严肃查处涉黄涉非大案要案,坚决扫除各类文化垃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年来,“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针对网上网下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全国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800余万件,处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以及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不良信息1200余万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

    紧扣一条主线,突出首要任务,坚决维护文化安全

    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扫黄打非”全年工作主线。“扫黄打非”战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聚焦工作重点难点,坚决打赢巩固主流思想舆论的大仗硬仗,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营造天朗气清、昂扬向上的思想文化环境。

    突出“早”,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年初即召开第三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作出部署。

    在两节两会、北京冬奥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各地各部门提早行动,紧盯问题多发易发部位,加强巡查检查,严格查缴非法书报刊、音像制品等有害出版物,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深入扫除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侵权盗版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集中治理网络平台低俗直播、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牢牢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突出“快”,强化主动发现,做到露头就打——

    坚持抓早抓小、严打严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敏感,及时对一批重点线索进行了核处。

    针对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新业态新问题,文旅等部门及时印发通知进行规范管理。各地开展专项清查,从证照情况、剧本内容等方面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突出“严”,依法查办案件,强化打击震慑——

    坚持追根溯源、扩线深挖,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江苏南京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犯罪团伙,查获非法出版物375种、20.2万余册。

    以打促管,规范新闻出版传播秩序,查办“三假”及侵权盗版类案件2300余起。江苏徐州查办一起强迫交易案,打掉一个通过自媒体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湖南长沙打掉一个经营非法期刊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1000万元。

    聚焦一个战场,坚持靶向施治,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一年来,网上“扫黄打非”工作永吹冲锋号,“净网”行动一直在路上。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问题,“扫黄打非”部门靶向施治、精准打击,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一类平台一类平台地清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净化,下了一番“绣花”功夫。

    专项整治电商平台。对网络书店经营证照进行“双向核验”,查清电商平台售书网店底数,健全管理台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活动。各地核查店铺近10万家,清理无证经营、异常经营店铺1万余家,挂牌督办涉电商平台重大案件20余起。

    专项整治网络社交平台。压实主体责任,指导重点社交平台加强有害信息清理拦截,坚决查处通过社交账号、聊天群组、贴吧论坛等引流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挂牌督办涉社交平台重点案件80余起。江苏盐城破获“Huluwa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1.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

    专项整治搜索引擎。指导有关搜索引擎企业清理屏蔽有害信息链接、淫秽色情网站跳转、低俗弹窗广告等,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问题多发平台坚决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专项整治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建立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和重点巡查,严厉查办一批涉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加强游戏直播内容播出管理,指导督促游戏直播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能。

    坚守一份职责,强化共建共治,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扫黄打非”部门的重要职责。2022年,“扫黄打非”部门聚焦“育新人”使命,组织各方力量共同“护苗”,执法与引导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护苗”氛围。

    执法监管有力度——

    在中小学春秋季开学、六一儿童节前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重点查处有害“口袋书”、儿童绘本、漫画等出版物,严厉打击教材教辅侵权盗版乱象。紧盯未成年人接触较多的网站平台和网络应用,查处网络传播“儿童邪典”、性暗示、软色情、欺凌暴力等有害音视频,加强对动漫、网剧、网络综艺节目等涉未成年人内容的监管审查,及时处置有害学习类APP、网络游戏等问题。

    案件查办有深度——

    坚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深挖彻查制作、印刷、批发、仓储窝点及网络传播平台,查办了一批重点案件。浙江嘉兴破获特大销售少儿图书类侵权复制品案,扣押盗版书籍10万余册,涉案价值1000 万元。上海金山破获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打掉3个涉儿童色情网站,涉案金额3500万元。

    创新宣传有热度——

    各地依托本地红色、非遗、乡村等文化资源,用好“网上+网下”“学校+社会”等不同场景,持续开展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的思想教育、宣讲展示、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北京开展“红色教育进校园”活动,天津推出“绿书签”公益动漫短视频,河南、宁夏等沿黄九省区举办“护苗”诗歌大赛,江西推出“全民阅读灯光秀”和“绿书签”快闪等活动。各地共组织开展“绿书签”系列活动12万余场次。

    攥成一个铁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优化升级

    “扫黄打非”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加强统筹,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强化联防协作,深化地区、部门间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京津冀联合开展打击黑广播“净空2022”百日行动,苏浙皖、湘鄂滇等积极开展跨区域业务培训、联合执法检查,有力推动重要案事件查处。

    挂牌督办机制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文旅、海关等部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456起,做到了专案侦办、联合查办、全程督办。

    广泛动员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是“扫黄打非”工作的不竭动力。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网络、12390电话、信函等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信息38万余条(件),群众举报真正成为“扫黄打非”的千里眼、顺风耳。

    “扫黄打非”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进一步夯实进基层工作,将力量触角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基层“最后一米”。全国累计建成基层工作站点73.3万余个,评选全国“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6批次。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针对重点突出问题,细化出台法规政策文件,促进工作更加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出台或修订,为网络专项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提供重要遵循。

    回顾2022年,“扫黄打非”工作总体上呈现高压严打态势强、综合治理措施实、专项整治力度大、案件侦办效果好等特点,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2023年,全国“扫黄打非”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握新征程上工作新特点,进一步增强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涉黄涉非重点难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在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上下功夫,在严格依法查处打击上出重拳,在强化常态监管综合治理上亮实招,在完善群防群治共建共治体系上出新策,切实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网络空间“阵地战”、未成年人保护“持久战”,坚决筑牢文化安全防线,守住政治安全底线,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开创新局面、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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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公布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涉假媒体等方面
    作者: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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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日报讯(记者史晓多)4月21日,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河北省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假媒体假记者、侵权盗版和非法经营出版物等方面。

    保定市永泰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19年11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保定市执法人员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素养阅读——语文提分周计划》等出版物242446册,经鉴定,其中235220册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5477909.2元。2021年7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陈某贤、王某等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处罚金。

    邯郸市“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蝴蝶飞”直播平台进行核查。经查,多名嫌疑人通过该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扣涉案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4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商某伟等33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

    邢台市何某平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7月,邢台市公安部门根据上级转办线索,查获何某平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负面报道为由,对邢台多家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54000元。2021年6月,威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平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廊坊市北京博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20年10月,廊坊市固安县文化执法人员对在该县经营的北京博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逻辑狗儿童思维升级游戏系统》系列图书41452册,且不能提供印刷委托手续。经鉴定,该批图书全部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初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石家庄市马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4月,石家庄市无极县公安机关查获马某利用多个QQ号、微信号、百度网盘号提供下载链接销售淫秽视频,非法牟利83625.8元,其上线曹某成非法牟利62302.23元。2021年5月,无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判处曹某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

    保定市裴某英销售侵权复制品案。2020年7月,保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某大学两个仓库内,查获裴某英存放并准备销售的《语文基础知识手册》等29种45044册图书,涉案金额1338960元。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裴某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

    邢台市董某通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案。2020年9月,邢台市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董某通伪造河北某报业集团河北艺术网工作证,并雇人持假证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负面报道为由向威县部分乡镇村干部及企业征订《书刊报》100余份,涉案金额56084元。2021年5月,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通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陆某旺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2020年3月,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获陆某旺等人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多名女主播进行淫秽表演,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21年3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陆某旺等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兰某秋等7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

    沧州市河间李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6月,沧州市河间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络上线后再发展下线人员推广色情APP,并从中获取推广费牟利。2021年4月,河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李某等24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

    保定市博野县朝航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2020年4月,保定市博野县文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航印刷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图书。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以来,非法印刷《状元备考精编卷》等教辅图书542626册。经鉴定,所印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12月,博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闫某朝等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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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新华社图片
    发布时间:2022-01-10 18:36
    快照: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2年1月10日

    图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0日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制售非法出版物、假记者敲诈勒索、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类型。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近1900起,刑事处罚4070人。

    新华社发 宋博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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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河北公布“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网信河北
    发布时间:2022-04-21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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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2021年度河北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保定永泰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11月,保定市执法人员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对清苑区永泰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素养阅读-语文提分周计划》等出版物242446册。经鉴定,其中235220册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5477909.2元。2021年7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陈某某、王某等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2021年11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邯郸“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9月,邯郸永年区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多名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在“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抓获平台工作人员、家族长、主播等犯罪嫌疑人37名,查扣涉案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4人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犯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商某某等33人6个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邢台何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7月,邢台市公安部门对“威县有假记者涉嫌勒索企业”上级机关转办线索进行核查。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何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负面报道为由对邢台多个县市区的企业、卫生院、加油站等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54000元。2021年6月,威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2021年8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北京博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廊坊固安县文化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在该县经营的北京博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逻辑狗儿童思维升级游戏系统》系列图书41452册,且不能提供印刷委托手续。经鉴定,该批图书全部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石家庄马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4月,石家庄无极县公安局接到线索,有QQ用户利用QQ、微信、百度网盘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经查,马某利用多个QQ号、微信号、百度网盘号提供下载链接销售淫秽视频,非法牟利83625.8元,其上线曹某某非法牟利62302.23元。2021年5月,无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保定裴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20年7月,保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保定市南二环某大学教学实验一分场两个仓库内,查获裴某某存放并准备销售的《语文基础知识手册》等29种45044册图书,涉案金额1338960元。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裴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3万元。

    邢台董某某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案

    2020年9月,邢台市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有人冒充报社人员从事报刊征订、诈骗钱财进行核查。经查,自2020年7月始,董某某伪造河北某报业集团河北艺术网工作证,并雇佣李某某持假证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负面报道为由向威县部分乡镇村干部及企业征订《书刊报》100余份,涉案金额56084元。2021年5月,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承德围场陆某某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

    2020年3月,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网页链接直播间进行淫秽表演立案侦查。经查,自2019年以来,陆某某利用网络平台招募下线“家族长”组织或自行组织多名女主播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21年3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陆某某等3人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兰某某等7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沧州河间李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年6月,沧州河间市公安机关侦办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间,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络上线后再发展下线人员推广“老司机”“樱桃”“蝴蝶”等色情APP,并从中获取推广费牟利。2021年4月,河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李某等2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保定博野县朝航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

    2020年4月,保定博野县文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航印刷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图书。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以来,非法印刷《状元备考精编卷》等教辅图书542626册。经鉴定,所印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12月,博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闫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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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2-04-2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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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山东省全年共查办涉“黄”涉“非”案件380余起。为集中展示“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近日,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联合召开评审会议,在综合考量查办案件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基础上,选定了2021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一、枣庄“12·03”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21年上半年,枣庄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打掉一个专业制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书籍的犯罪集团,查明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6名,打掉制售窝点27处,查扣印刷设备131套,收缴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侵权电子书20TB。二、德州“4·11”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21年4月,根据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宁津县公安局联合德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查缴非法出版物1.96万余册。经查,王某某自2018年至2020年,通过微信联系等方式销售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47.5万元。2022年4月,宁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三、淄博“9·01”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案2021年11月,淄博市周村区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制售窝点6处,现场查扣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170余万册。经查,2020年以来,以岳某、董某、卢某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以牟利为目的,委托多家不法印刷窝点印制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码洋达3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四、济南“7·02”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9月,济南市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打掉一个集排版、印刷、运输、销售为一体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地下窝点10个,查扣侵权盗版出版物30余万册,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该案24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五、济南“8·23”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8月,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大型矩阵式网络服务器29台、虚拟服务器960余个。经查,犯罪嫌疑人非法运营《问道》网络游戏私服,涉案金额近亿元。目前,该案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六、淄博江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淫秽视频2万余部,其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500余部。经查,2019年以来,江某某、赵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贴吧跟帖、网盘传播等方式贩卖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牟利。2021年12月,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7年,其他涉案人员仍在审理中。七、潍坊“11·04”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2021年3月,昌乐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经查,自2020年以来,赵某某、黄某某等人通过多个色情APP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2021年12月,赵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审理中。八、泰安“3·04”组织淫秽表演案2021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肥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多团伙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3名,查扣手机268部,冻结涉案资金1468万余元。经查,2019年10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朱某某、刘某某等为首的多个犯罪团伙,通过多个网络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目前,公安机关已打掉淫秽直播平台10余个。九、威海“11·18”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11月,威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租用境外域名、服务器搭建论坛,发布淫秽色情信息。论坛实际注册人数达10万多人,总浏览量近百万次,涉案金额337万余元。2021年9月,王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29万元,并处罚金30万元。十、日照市某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传播含有宣扬暴力内容歌曲案2021年5月,日照市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KTV歌曲库中含有违禁歌曲。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责令立即删除相关违禁歌曲,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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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佛山公布2020—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2-05-11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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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深入清理打击各种“黄”“非”违法活动,2020—2021年累计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117宗。为展现“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对不法分子的震慑,近日,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2020—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括非法印刷、违规出版、传播有害信息、侵权盗版等多种类型的案件。一起来看这些案件吧。1、万某未经授权网络传播电子杂志案2014年起,万某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未按要求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开办“若蓝格”网站发布503种1384册电子杂志供他人有偿下载,共获利1.6万余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点评】本案涉案的电子杂志均为境外和港台地区出版机构出版,侵权认定是该案件查办工作的核心重点和难点问题。佛山市版权管理部门根据著作权法相关条款,认定涉案电子杂志受著作权法保护;法院适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快审快判,促成案件落地落实,有力维护中国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国际形象。该案被广东省版权局列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2、“6·16”“6·18”网络制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系列案周某波、温某霖、邹某龙、罗某顺4人在佛山、广州等地印制、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0年6月被佛山公安、文化执法部门查处,现场查获侵权盗版书籍3227册,总码洋206634.8元。2020年11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波4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处罚金人民币6万至10万元不等。张某从2018年起印制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0年6月被佛山公安、文化执法部门查处,查获侵权盗版书籍34822本,总码洋3189065元。2020年12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点评】该两宗案件涉及完整的“印制—存储—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的犯罪链条,涉案书籍数量多、码洋总额高,社会影响恶劣。佛山市“扫黄打非”、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作用,仅用半年时间完就成线索核实、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审理判决等一系列程序,有力震慑了印制发行非法出版物违法活动。3、王某群擅自出版非法出版物案王某群自行编写《信仰之旅——小提琴教堂》一书,委托他人印制成实体图书后派发。2020年10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执法部门认定王某群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罚款人民币1万元,没收《信仰之旅——小提琴教堂》非法出版物3本。【点评】自行编撰书籍用于自用属常见文化活动,但是如果将编撰内容进行排版制作印刷成书(包括电子书),则属于出版行为,需要依法申请出版证号,否则属于违法行为。4、佛山市辉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2021年1月18日,佛山市辉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加工图书,截至案发,该企业已违法印刷图书内页6.4万张。2021年3月17日,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没收涉案印刷设备1台、印刷品内页64000张。【点评】由于印刷技术革新,网络接单、快印即运成为了目前非法印刷活动的主要特点,对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本案中,违法企业从事违法印刷活动仅一天时间即被叫停,体现了佛山执法部门坚强的执法监管能力。5、佛山市园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出版物出租备案手续和出租盗版图书案佛山市园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同时非法使用侵权盗版图书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2021年10月,文化执法部门认定该企业未按期办理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企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行为给予警告、没收盗版出版物6本的行政处罚。【点评】图书流转、互赠有助于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图书租借业务也成为近年来发行业、文化服务业的新风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从事图书出租业务必须向文化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接受监管,部分经营单位为了贪图便利,拖延甚至不办理备案手续,造成一定风险隐患。6、尚某华、连某扬通过网络编造散播有害信息及出版物案2014年起,连某扬、尚某华等人编写制作有害信息并在境内互联网散布传播,同时尚某华将他人提供的5本含不良不实信息书稿排版加工成电子书和实体书籍向网民销售,非法获利83722元。2021年11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尚某华、连某坚当庭认罪认罚,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 【点评】该案系通过“编写制作—网络传播—加工成书—网络销售”方式传播有害信息及出版物的典型案例。7、马某阳搭建非法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2021年3月起,马某阳与一非法网站客服人员共同经营非法网站,利用该网站推送赌博、色情淫秽等广告信息获利。截至2021年5月案发,涉案非法网站获利2万余元,马某阳个人非法获利超过1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马某阳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点评】马某阳通过伙同他人搭建非法网站,利用境内外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引流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是一个典型的“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链条。2021年,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列为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8、黄某双网络销售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案2018年起,黄某双对安徽省某网络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破解,自行搭建网站销售。截至案发,黄某双销售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累计非法收益约人民币15万元。2020年8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黄某双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点评】该案是佛山市跨地区打击侵犯版权作品行为的典型案件。佛山公安部门主动出击,克服跨区域取证和打击的实际困难,远赴山东省抓获黄某归案,彰显了佛山打击侵权盗版、维护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该案被广东省版权局列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9、刘某交网络销售侵权歌曲CD、U盘案2018年8月起,刘某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网络下载歌曲电子文档,刻录成CD和U盘进行贩卖。截至案发,刘某交已累计刻录、销售侵权CD和U盘1300余张(件)。2021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点评】该案是非法复制网络传播版权作品并销售牟利的典型案件,查办重难点在于侵权事实、经营数额等认定。该案的查处对打击同类侵权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0、翟某伦在境内外经网络制作、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案2017年至2020年,翟某伦在佛山南海、海南省、福建省等多地拍摄淫秽视频及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牟利。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翟某伦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点评】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社交平台、网盘等成为传播淫秽信息违法活动的重要舞台。该起案件是佛山近年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典型案例。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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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3-02-1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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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日公布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000余起,刑事处罚4000 余人。01安徽淮北“5·13”非法经营出版物案2022年5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黄某某等通过在网络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发布售书信息来进行销售牟利,累计销售非法出版物204种,涉案金额17万余元。目前,主犯黄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02江苏南京“3·08”非法经营出版物案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会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吕某某等人印刷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375种、20.2万余册,涉案金额276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03湖南益阳“3·05”非法经营少儿类出版物案2022年3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益阳市沅江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查获少儿类非法出版物90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曹某等人非法印制少儿外文读物,累计销量达3000万余册,涉案金额740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04上海金山刘某某等人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制品牟利案2022年3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经查,刘某某等人搭建运营“蜜柚”“红浪漫”“情书”等3个涉儿童色情网站,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涉案金额35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05黑龙江牡丹江“羞羞漫画”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经查,张某等人搭建运营“羞羞漫画”APP,上传淫秽色情漫画吸引会员充值付费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06福建福州“2·12”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福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经查,涉案犯罪团伙分别在福建、广东、香港等地搭建、运营淫秽网络游戏平台,开发30余款淫秽网络游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07浙江绍兴姚某等人跨境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制作、贩卖淫秽视频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经查,姚某等人招募男女演员,按照境外淫秽视频平台提供的剧本制作淫秽视频,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08山东济宁“4·20”特大网络淫秽直播案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济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淫秽直播平台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经查,吴某某等人搭建“心遇”等10个淫秽直播平台,通过工作室从事推广引流、资金结算、淫秽剧本创作等活动,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09河南平顶山“8·02”侵犯著作权案2022年7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查获侵权盗版图书8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经查,朱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印制侵权盗版图书,并通过其经营的网店销售牟利,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四川雅安“9·01”编发非法期刊案2021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雅安荥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非法期刊1100余种、3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该犯罪团伙冒用合法期刊的刊号及版面,编印非法期刊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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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发布,三案件涉案金额超3亿元
    作者: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2-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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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2月1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式公布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这批案件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000余起,刑事处罚4000余人。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一年来,该办公室持续开展“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针对网上网下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全国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800余万件,处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以及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不良信息1200余万条。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网络、12390电话、信函等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信息38万余条(件)。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将力量触角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基层“最后一米”,全国累计建成基层工作站点73.3万余个,评选全国“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6批次。

    在此次公布的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涉案金额超3亿元的有三件,具体如下:

    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经查,张某等人搭建运营“羞羞漫画”APP,上传淫秽色情漫画吸引会员充值付费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福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作案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经查,涉案犯罪团伙分别在福建、广东、香港等地搭建、运营淫秽网络游戏平台,开发30余款淫秽网络游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此外,2021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非法期刊1100余种、3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查,该犯罪团伙冒用合法期刊的刊号及版面,编印非法期刊进行牟利,涉案金额3亿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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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打黄打非”工作:利剑显锋芒 清风正气扬
    作者: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3-02-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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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韦衍行)2022年,全国“扫黄打非”战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清理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严肃查处涉黄涉非大案要案,坚决扫除各类文化垃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年来,“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针对网上网下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全国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800余万件,处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以及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不良信息1200余万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

    紧扣一条主线,突出首要任务,坚决维护文化安全

    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扫黄打非”全年工作主线。“扫黄打非”战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聚焦工作重点难点,坚决打赢巩固主流思想舆论的大仗硬仗,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营造天朗气清、昂扬向上的思想文化环境。

    突出“早”,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年初即召开第三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作出部署。

    在两节两会、北京冬奥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各地各部门提早行动,紧盯问题多发易发部位,加强巡查检查,严格查缴非法书报刊、音像制品等有害出版物,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深入扫除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侵权盗版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集中治理网络平台低俗直播、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牢牢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突出“快”,强化主动发现,做到露头就打——

    坚持抓早抓小、严打严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敏感,及时对一批重点线索进行了核处。

    针对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新业态新问题,文旅等部门及时印发通知进行规范管理。各地开展专项清查,从证照情况、剧本内容等方面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突出“严”,依法查办案件,强化打击震慑——

    坚持追根溯源、扩线深挖,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江苏南京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犯罪团伙,查获非法出版物375种、20.2万余册。

    以打促管,规范新闻出版传播秩序,查办“三假”及侵权盗版类案件2300余起。江苏徐州查办一起强迫交易案,打掉一个通过自媒体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湖南长沙打掉一个经营非法期刊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1000万元。

    聚焦一个战场,坚持靶向施治,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一年来,网上“扫黄打非”工作永吹冲锋号,“净网”行动一直在路上。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问题,“扫黄打非”部门靶向施治、精准打击,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一类平台一类平台地清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净化,下了一番“绣花”功夫。

    专项整治电商平台。对网络书店经营证照进行“双向核验”,查清电商平台售书网店底数,健全管理台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活动。各地核查店铺近10万家,清理无证经营、异常经营店铺1万余家,挂牌督办涉电商平台重大案件20余起。

    专项整治网络社交平台。压实主体责任,指导重点社交平台加强有害信息清理拦截,坚决查处通过社交账号、聊天群组、贴吧论坛等引流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挂牌督办涉社交平台重点案件80余起。江苏盐城破获“Huluwa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1.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

    专项整治搜索引擎。指导有关搜索引擎企业清理屏蔽有害信息链接、淫秽色情网站跳转、低俗弹窗广告等,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问题多发平台坚决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专项整治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建立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和重点巡查,严厉查办一批涉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加强游戏直播内容播出管理,指导督促游戏直播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能。

    坚守一份职责,强化共建共治,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扫黄打非”部门的重要职责。2022年,“扫黄打非”部门聚焦“育新人”使命,组织各方力量共同“护苗”,执法与引导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护苗”氛围。

    执法监管有力度——

    在中小学春秋季开学、六一儿童节前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重点查处有害“口袋书”、儿童绘本、漫画等出版物,严厉打击教材教辅侵权盗版乱象。紧盯未成年人接触较多的网站平台和网络应用,查处网络传播“儿童邪典”、性暗示、软色情、欺凌暴力等有害音视频,加强对动漫、网剧、网络综艺节目等涉未成年人内容的监管审查,及时处置有害学习类APP、网络游戏等问题。

    案件查办有深度——

    坚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深挖彻查制作、印刷、批发、仓储窝点及网络传播平台,查办了一批重点案件。浙江嘉兴破获特大销售少儿图书类侵权复制品案,扣押盗版书籍10万余册,涉案价值1000 万元。上海金山破获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打掉3个涉儿童色情网站,涉案金额3500万元。

    创新宣传有热度——

    各地依托本地红色、非遗、乡村等文化资源,用好“网上+网下”“学校+社会”等不同场景,持续开展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的思想教育、宣讲展示、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北京开展“红色教育进校园”活动,天津推出“绿书签”公益动漫短视频,河南、宁夏等沿黄九省区举办“护苗”诗歌大赛,江西推出“全民阅读灯光秀”和“绿书签”快闪等活动。各地共组织开展“绿书签”系列活动12万余场次。

    攥成一个铁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优化升级

    “扫黄打非”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加强统筹,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强化联防协作,深化地区、部门间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京津冀联合开展打击黑广播“净空2022”百日行动,苏浙皖、湘鄂滇等积极开展跨区域业务培训、联合执法检查,有力推动重要案事件查处。

    挂牌督办机制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文旅、海关等部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456起,做到了专案侦办、联合查办、全程督办。

    广泛动员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是“扫黄打非”工作的不竭动力。一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网络、12390电话、信函等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信息38万余条(件),群众举报真正成为“扫黄打非”的千里眼、顺风耳。

    “扫黄打非”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进一步夯实进基层工作,将力量触角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基层“最后一米”。全国累计建成基层工作站点73.3万余个,评选全国“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6批次。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针对重点突出问题,细化出台法规政策文件,促进工作更加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出台或修订,为网络专项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提供重要遵循。

    回顾2022年,“扫黄打非”工作总体上呈现高压严打态势强、综合治理措施实、专项整治力度大、案件侦办效果好等特点,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2023年,全国“扫黄打非”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握新征程上工作新特点,进一步增强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涉黄涉非重点难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在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上下功夫,在严格依法查处打击上出重拳,在强化常态监管综合治理上亮实招,在完善群防群治共建共治体系上出新策,切实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网络空间“阵地战”、未成年人保护“持久战”,坚决筑牢文化安全防线,守住政治安全底线,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开创新局面、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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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公布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涉假媒体等方面
    作者: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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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日报讯(记者史晓多)4月21日,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河北省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假媒体假记者、侵权盗版和非法经营出版物等方面。

    保定市永泰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19年11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保定市执法人员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素养阅读——语文提分周计划》等出版物242446册,经鉴定,其中235220册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5477909.2元。2021年7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陈某贤、王某等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处罚金。

    邯郸市“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蝴蝶飞”直播平台进行核查。经查,多名嫌疑人通过该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扣涉案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4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商某伟等33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

    邢台市何某平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7月,邢台市公安部门根据上级转办线索,查获何某平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负面报道为由,对邢台多家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54000元。2021年6月,威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平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廊坊市北京博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20年10月,廊坊市固安县文化执法人员对在该县经营的北京博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逻辑狗儿童思维升级游戏系统》系列图书41452册,且不能提供印刷委托手续。经鉴定,该批图书全部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初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石家庄市马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4月,石家庄市无极县公安机关查获马某利用多个QQ号、微信号、百度网盘号提供下载链接销售淫秽视频,非法牟利83625.8元,其上线曹某成非法牟利62302.23元。2021年5月,无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判处曹某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

    保定市裴某英销售侵权复制品案。2020年7月,保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某大学两个仓库内,查获裴某英存放并准备销售的《语文基础知识手册》等29种45044册图书,涉案金额1338960元。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裴某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

    邢台市董某通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案。2020年9月,邢台市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董某通伪造河北某报业集团河北艺术网工作证,并雇人持假证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负面报道为由向威县部分乡镇村干部及企业征订《书刊报》100余份,涉案金额56084元。2021年5月,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通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陆某旺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2020年3月,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获陆某旺等人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多名女主播进行淫秽表演,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21年3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陆某旺等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兰某秋等7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

    沧州市河间李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6月,沧州市河间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络上线后再发展下线人员推广色情APP,并从中获取推广费牟利。2021年4月,河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李某等24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

    保定市博野县朝航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2020年4月,保定市博野县文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航印刷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图书。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以来,非法印刷《状元备考精编卷》等教辅图书542626册。经鉴定,所印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12月,博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闫某朝等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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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新华社图片
    发布时间:2022-01-10 18:36
    快照: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2年1月10日

    图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0日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制售非法出版物、假记者敲诈勒索、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类型。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近1900起,刑事处罚4070人。

    新华社发 宋博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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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河北公布“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网信河北
    发布时间:2022-04-21 19:19
    快照:

    4月21日,2021年度河北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保定永泰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11月,保定市执法人员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对清苑区永泰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素养阅读-语文提分周计划》等出版物242446册。经鉴定,其中235220册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5477909.2元。2021年7月,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永泰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陈某某、王某等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2021年11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邯郸“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9月,邯郸永年区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多名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在“蝴蝶飞”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抓获平台工作人员、家族长、主播等犯罪嫌疑人37名,查扣涉案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9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4人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犯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商某某等33人6个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邢台何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7月,邢台市公安部门对“威县有假记者涉嫌勒索企业”上级机关转办线索进行核查。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何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负面报道为由对邢台多个县市区的企业、卫生院、加油站等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54000元。2021年6月,威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2021年8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北京博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廊坊固安县文化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在该县经营的北京博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逻辑狗儿童思维升级游戏系统》系列图书41452册,且不能提供印刷委托手续。经鉴定,该批图书全部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石家庄马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4月,石家庄无极县公安局接到线索,有QQ用户利用QQ、微信、百度网盘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经查,马某利用多个QQ号、微信号、百度网盘号提供下载链接销售淫秽视频,非法牟利83625.8元,其上线曹某某非法牟利62302.23元。2021年5月,无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保定裴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20年7月,保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保定市南二环某大学教学实验一分场两个仓库内,查获裴某某存放并准备销售的《语文基础知识手册》等29种45044册图书,涉案金额1338960元。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裴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3万元。

    邢台董某某冒充媒体人员诈骗案

    2020年9月,邢台市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有人冒充报社人员从事报刊征订、诈骗钱财进行核查。经查,自2020年7月始,董某某伪造河北某报业集团河北艺术网工作证,并雇佣李某某持假证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负面报道为由向威县部分乡镇村干部及企业征订《书刊报》100余份,涉案金额56084元。2021年5月,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承德围场陆某某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

    2020年3月,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网页链接直播间进行淫秽表演立案侦查。经查,自2019年以来,陆某某利用网络平台招募下线“家族长”组织或自行组织多名女主播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21年3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陆某某等3人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兰某某等7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沧州河间李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年6月,沧州河间市公安机关侦办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间,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络上线后再发展下线人员推广“老司机”“樱桃”“蝴蝶”等色情APP,并从中获取推广费牟利。2021年4月,河间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李某等2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保定博野县朝航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

    2020年4月,保定博野县文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航印刷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图书。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以来,非法印刷《状元备考精编卷》等教辅图书542626册。经鉴定,所印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2021年12月,博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闫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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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2-04-27 22:32
    快照:

    2021年,山东省全年共查办涉“黄”涉“非”案件380余起。为集中展示“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近日,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联合召开评审会议,在综合考量查办案件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基础上,选定了2021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一、枣庄“12·03”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21年上半年,枣庄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打掉一个专业制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书籍的犯罪集团,查明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6名,打掉制售窝点27处,查扣印刷设备131套,收缴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侵权电子书20TB。二、德州“4·11”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21年4月,根据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宁津县公安局联合德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查缴非法出版物1.96万余册。经查,王某某自2018年至2020年,通过微信联系等方式销售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47.5万元。2022年4月,宁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三、淄博“9·01”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案2021年11月,淄博市周村区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制售窝点6处,现场查扣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170余万册。经查,2020年以来,以岳某、董某、卢某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以牟利为目的,委托多家不法印刷窝点印制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码洋达3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四、济南“7·02”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9月,济南市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打掉一个集排版、印刷、运输、销售为一体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地下窝点10个,查扣侵权盗版出版物30余万册,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该案24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五、济南“8·23”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8月,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大型矩阵式网络服务器29台、虚拟服务器960余个。经查,犯罪嫌疑人非法运营《问道》网络游戏私服,涉案金额近亿元。目前,该案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六、淄博江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淫秽视频2万余部,其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500余部。经查,2019年以来,江某某、赵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贴吧跟帖、网盘传播等方式贩卖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牟利。2021年12月,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7年,其他涉案人员仍在审理中。七、潍坊“11·04”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2021年3月,昌乐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经查,自2020年以来,赵某某、黄某某等人通过多个色情APP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2021年12月,赵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审理中。八、泰安“3·04”组织淫秽表演案2021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肥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多团伙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3名,查扣手机268部,冻结涉案资金1468万余元。经查,2019年10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朱某某、刘某某等为首的多个犯罪团伙,通过多个网络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目前,公安机关已打掉淫秽直播平台10余个。九、威海“11·18”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11月,威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租用境外域名、服务器搭建论坛,发布淫秽色情信息。论坛实际注册人数达10万多人,总浏览量近百万次,涉案金额337万余元。2021年9月,王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29万元,并处罚金30万元。十、日照市某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传播含有宣扬暴力内容歌曲案2021年5月,日照市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KTV歌曲库中含有违禁歌曲。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责令立即删除相关违禁歌曲,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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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佛山公布2020—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作者:扫黄打非
    发布时间:2022-05-11 22:58
    快照:

    广东佛山深入清理打击各种“黄”“非”违法活动,2020—2021年累计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117宗。为展现“扫黄打非”工作成果,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对不法分子的震慑,近日,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2020—2021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括非法印刷、违规出版、传播有害信息、侵权盗版等多种类型的案件。一起来看这些案件吧。1、万某未经授权网络传播电子杂志案2014年起,万某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未按要求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开办“若蓝格”网站发布503种1384册电子杂志供他人有偿下载,共获利1.6万余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点评】本案涉案的电子杂志均为境外和港台地区出版机构出版,侵权认定是该案件查办工作的核心重点和难点问题。佛山市版权管理部门根据著作权法相关条款,认定涉案电子杂志受著作权法保护;法院适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快审快判,促成案件落地落实,有力维护中国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国际形象。该案被广东省版权局列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2、“6·16”“6·18”网络制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系列案周某波、温某霖、邹某龙、罗某顺4人在佛山、广州等地印制、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0年6月被佛山公安、文化执法部门查处,现场查获侵权盗版书籍3227册,总码洋206634.8元。2020年11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波4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处罚金人民币6万至10万元不等。张某从2018年起印制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0年6月被佛山公安、文化执法部门查处,查获侵权盗版书籍34822本,总码洋3189065元。2020年12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点评】该两宗案件涉及完整的“印制—存储—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的犯罪链条,涉案书籍数量多、码洋总额高,社会影响恶劣。佛山市“扫黄打非”、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作用,仅用半年时间完就成线索核实、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审理判决等一系列程序,有力震慑了印制发行非法出版物违法活动。3、王某群擅自出版非法出版物案王某群自行编写《信仰之旅——小提琴教堂》一书,委托他人印制成实体图书后派发。2020年10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执法部门认定王某群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罚款人民币1万元,没收《信仰之旅——小提琴教堂》非法出版物3本。【点评】自行编撰书籍用于自用属常见文化活动,但是如果将编撰内容进行排版制作印刷成书(包括电子书),则属于出版行为,需要依法申请出版证号,否则属于违法行为。4、佛山市辉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2021年1月18日,佛山市辉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加工图书,截至案发,该企业已违法印刷图书内页6.4万张。2021年3月17日,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没收涉案印刷设备1台、印刷品内页64000张。【点评】由于印刷技术革新,网络接单、快印即运成为了目前非法印刷活动的主要特点,对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本案中,违法企业从事违法印刷活动仅一天时间即被叫停,体现了佛山执法部门坚强的执法监管能力。5、佛山市园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出版物出租备案手续和出租盗版图书案佛山市园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同时非法使用侵权盗版图书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2021年10月,文化执法部门认定该企业未按期办理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企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行为给予警告、没收盗版出版物6本的行政处罚。【点评】图书流转、互赠有助于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图书租借业务也成为近年来发行业、文化服务业的新风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从事图书出租业务必须向文化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接受监管,部分经营单位为了贪图便利,拖延甚至不办理备案手续,造成一定风险隐患。6、尚某华、连某扬通过网络编造散播有害信息及出版物案2014年起,连某扬、尚某华等人编写制作有害信息并在境内互联网散布传播,同时尚某华将他人提供的5本含不良不实信息书稿排版加工成电子书和实体书籍向网民销售,非法获利83722元。2021年11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尚某华、连某坚当庭认罪认罚,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 【点评】该案系通过“编写制作—网络传播—加工成书—网络销售”方式传播有害信息及出版物的典型案例。7、马某阳搭建非法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2021年3月起,马某阳与一非法网站客服人员共同经营非法网站,利用该网站推送赌博、色情淫秽等广告信息获利。截至2021年5月案发,涉案非法网站获利2万余元,马某阳个人非法获利超过1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马某阳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点评】马某阳通过伙同他人搭建非法网站,利用境内外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引流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是一个典型的“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违法链条。2021年,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列为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8、黄某双网络销售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案2018年起,黄某双对安徽省某网络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破解,自行搭建网站销售。截至案发,黄某双销售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累计非法收益约人民币15万元。2020年8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黄某双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点评】该案是佛山市跨地区打击侵犯版权作品行为的典型案件。佛山公安部门主动出击,克服跨区域取证和打击的实际困难,远赴山东省抓获黄某归案,彰显了佛山打击侵权盗版、维护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该案被广东省版权局列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十大案件”。9、刘某交网络销售侵权歌曲CD、U盘案2018年8月起,刘某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网络下载歌曲电子文档,刻录成CD和U盘进行贩卖。截至案发,刘某交已累计刻录、销售侵权CD和U盘1300余张(件)。2021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点评】该案是非法复制网络传播版权作品并销售牟利的典型案件,查办重难点在于侵权事实、经营数额等认定。该案的查处对打击同类侵权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0、翟某伦在境内外经网络制作、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案2017年至2020年,翟某伦在佛山南海、海南省、福建省等多地拍摄淫秽视频及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牟利。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翟某伦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点评】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社交平台、网盘等成为传播淫秽信息违法活动的重要舞台。该起案件是佛山近年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典型案例。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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