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不砸车窗、不撬门锁,只随机“拉车门”,如碰巧遇上车主未上锁能拉开的车门,就钻进车内将贵重财物洗劫一空。日前,武邑县公安局快侦快破这样一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27日,武邑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吴先生报警,称其放在车内的高档酒水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侦查工作。民警发现,该被盗车辆的车门和车窗都完好无损,没有损坏痕迹。据报警人吴先生回忆,当日他下车离开时想着车就停在了家门口,一时大意便忘记给车门上锁。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判断作案人极有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民警经调查走访并调取小区内公共视频发现,1月25日20时50分许,一男子在吴先生居住的小区内来回闲逛,他一辆接一辆地拉一旁停放车辆的车门,其中包括吴先生的车。民警通过深入细致的侦查,锁定了有“拉车门”盗窃记录的戚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1月30日凌晨,办案民警迅速出击,成功将正在该小区实施“拉车门”盗窃的戚某抓获。
经审讯,戚某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多次盗窃车内物品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戚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作案手法简单,纯粹是“碰运气”。对此,车主在离开车辆时,应尽量将贵重财物随身携带,不要留置在车内,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车主停车后要养成检查关好车窗车门的习惯。同时,尽量将汽车停在有人看管、有公共视频,或是路灯光线较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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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海口发生利用人才引进政策
实施系列诈骗案
涉案金额高达220余万元
海口美兰公安迅速抽调精干警力
组成工作专班全力侦办
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1月30日,侦查员赶往广州荔湾区,联合广东警方将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深挖,赵某如实供述在2022年6月至9月期间以办理人才落户为幌子,伪造毕业证、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进行诈骗,前后作案21起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其同伙许某生身份信息。
2月1日上午,侦查员乘胜追击,在龙华区海垦路某酒店将另外一名嫌疑人许某生(男,26岁,宁夏人)抓获归案,同时冻结其个人账户。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后,民警梳理出有同样遭遇的30余名受害人。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许某生因涉嫌诈骗被美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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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8日讯:山西侯马警方通报当地一男子将9岁女孩强行抱至面包车后实施猥亵时当场被抓。据了解事发当天侯马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拐卖儿童,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武某抓获,经审讯得知武某并非拐卖儿童,其真实目的是猥亵女童。让人气愤的是犯罪嫌疑人武某这已经不是初犯,此前武某曾先后两次因为猥亵儿童入狱。
据了解2月6日15时许侯马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侯马金水桥市场附近有一男子涉嫌拐卖儿童被附近群众发现。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武某(男,28岁,山西河津市人)在市场周围确定作案目标后直接将被害人江某(女,9岁)强行抱至自己的面包车上实施猥亵,而不明情况的群众发现武某的行径后误以为其要拐卖儿童报警。
根据警方纰漏的信息,28岁的犯罪嫌疑人武某已经是猥亵儿童的惯犯,武某曾在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因猥亵儿童入狱,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时武某年仅20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猥亵儿童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就意味着武某分别在出狱后不久就再次因为猥亵儿童入狱,“死性不改”用在武某的身上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据悉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玉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武某第三次猥亵儿童被刑拘被曝光后,网友针对“再犯从重”的讨论再次升级,很多网友认为武某屡教不改就应该予以重刑,否则其入狱被释放后还会将毒手伸向其他的孩子,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我国法律对猥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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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在桃源县热市镇天会村2组路段,发生一起中巴车撞倒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祸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然而,经交警勘察调查处理,受伤的驾驶人李某某却被立案调查,随后被刑事拘留。
去年11月10日15时许,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漆河中队接到报案,称在热市镇天会村2组路段发生车祸,有人受伤。中队值班民警程浩、李建男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倒在地上,头部和身体多部位受伤,于是立即封锁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经查,该事故系车牌号为湘J67C**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某超车时操作不当,占道行驶,与对向行驶的车牌号为湘J432**中型普通客车发生刮擦,导致摩托车发生侧翻后,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某被摔下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随即民警对2名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某未检测出有饮酒驾驶行为,而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某因其受伤,现场无法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只好让随后赶到的120救护车上医护人员对李某某直接进行血样采集,随后将李某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李某某接受询问
11月15日,经广德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某血液样本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对李某某进行询问和立案调查。李某某陈述,当天上午他上街赶集时,于路边一家粉店吃粉时喝了几杯店内勾兑的白酒,而后驾车返回热市镇天会村的家中。下午又驾车前往郝坪街上买煮菜用的火炉,返回途中由于酒精的作用,导致操作失误,占道与中巴车发生碰撞。同时,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已脱保,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2月1日,民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某实施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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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污点”,29岁的河北男子李伟犯起了愁。
2022年5月,因要从事物流货物运输业,李伟需要办理自己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然而,他在户籍所在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东漳堡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自己名下有一个2016年11月3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邯郸公安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的记录。
这份记录关联着2016年在邯郸公安开发区分局南沿村派出所管辖区内,一起歌厅打架事件,李伟曾被卷入此案。
李伟称自己与该案无关,并在今年2月9日拿到了南沿村派出所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经查实此案与李伟无关,未发现该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但这不足以消除李伟的“污点”,他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在曾办理过所涉案件的南沿村派出所和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间来回奔波,还是没能解决。
如今,此事或将迎来转机。2月14日,邯郸市公安局和邯郸公安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已收到李伟反映的情况,正在协调上级公安机关解决此事。
李伟在自家门前。受访人供图
名下背负刑事拘留记录
李伟告诉记者,2016年10月18日,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南沿村派出所在侦办一起歌厅打架案时,曾传唤过他,但当时因为自己在出差,没能到案。
据李伟妻子回忆,当时她曾收到东漳堡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让她去派出所一趟。在派出所里,民警向她介绍了前来送达传唤证的是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南沿村派出所的民警,并告诉她“李伟带着一个女的”,涉嫌歌厅里一起打架事件,需通知李伟到南沿村派出所接受调查。
后来,她因此事和丈夫大吵一架。李伟向她解释,厂里有视频监控能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所以他也没去南沿村派出所说明情况。
大概半个月后,因为警方联系不到李伟。李伟的妻子又接到东漳堡派出所的电话,让她去签收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送达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李伟的妻子称,因当时丈夫在外地出差,当年12月份回家后才赶去南沿村派出所。而在此期间,因为未能到案,李伟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对此,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治处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公安机关一共三次传唤李伟,但他认为自己没有违法犯罪拒不到案,从而导致了将李伟刑拘并上网追逃。
在南沿村派出所,李伟否认曾参与打架事件。他记得,当时办案民警提供了两个手机号,询问是不是他的,李伟也当即否认。
“我通过在电信营业厅上班的朋友,查到了那两个手机号的登记信息,是肥乡区元固乡一个叫李伟的人,我只是和他同名,但不在一个乡镇。”李伟说。
李伟记得整个审讯过程很短,结束后,他并未受到警方的任何强制措施,当天就回了家。
上述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本案一开始是嫌疑人付某某指认李伟,李伟到案后称有不在案发现场证据,后警方又让已关押在看守所的付某某重新辨认,付说自己先前辨认错了,所以并没有拘留李伟。
回到家后,李伟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往后的6年多时间里,他的生活也未受到太大影响,直到他需要那张“无犯罪记录证明”。
奔波近一年未能消除记录
为消除刑事拘留记录,李伟曾打过邯郸12345市长热线,也多次求助南沿村派出所,但至今仍未能解决。
李伟说,他曾询问当年南沿村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对方解释,当年歌厅寻衅滋事案已移交给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他又找到广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被对方告知当年案子移交过来时,案卷里就没涉及他,所以也无法删除其刑事记录。
2022年9月28日,在李伟与南沿村派出所所长麻永强的一段录音里,麻永强称“该案不是错案,当时此案都是走的正规手续。”
“经查,当年歌厅打架案肯定和你没关系,但咱也不是无缘无故给你上传的刑事记录,肯定是有人指认你了。”录音中,麻永强告诉李伟,“当时你属于嫌疑人,而且传唤后不到案,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
麻永强还说,李伟到案后,公安机关就撤下了他的追逃,经侦查也排除了他的犯罪嫌疑,对他的侦查也相应终止了。
麻永强还解释,目前李伟的刑事拘留记录,他没有权限消除。并称南沿村派出所可以给其开具一个情况说明,李伟拿着这个情况说明就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了。
李伟户籍所在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东漳堡派出所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经查询,李伟的身份信息上关联着一个寻衅滋事案,不可能给其开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麻永强说,他就李伟消除刑事记录一事,也向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邯郸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咨询了,河北省公安机关都没有权限消除记录,“只有等系统里给开了端口后才能消除。”
消除刑事记录的救济途径
李伟拿着南沿村派出所和东漳堡派出所给其出具的证明犯难了,一个说案子与自己无关,一个说有刑事记录。
2月9日南沿村派出所给李伟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里称,“办案系统显示,2016年10月16日付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同年11月30日被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查实此案与李伟无关,未发现该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月13日东漳堡派出所给李伟出具的《证明》内容显示,经核查李伟因寻衅滋事,2016年11月30日被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两个派出所分别给李伟出具的材料。受访人供图
河北省公安系统一位民警向记者介绍,目前,办案文书都是通过河北省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审批并上传,李伟涉嫌寻衅滋事的刑事拘留信息,已被关联到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从而导致李伟的刑事记录,也会被关联到公安系统其他数据库,比如户籍信息网。
上述民警说,消除李伟的刑事记录,除了从河北省公安数据库消除外,还需公安部从数据库消除。
李伟现在最担心的是这个刑事记录,将来给孩子上学、参军政审带来影响,他希望能从根源上消除记录。
2月13日,李伟称,将向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控告南沿村派出所民警玩忽职守,请求将公安办案系统、户籍系统中本人名下的刑事记录删除,追究办案民警过错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
次日,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办案民警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前,信息审查方面存在不严谨问题。目前该局已与邯郸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沟通协调消除李伟刑事记录一事。
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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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徐某、郭某,叔嫂二人被十堰警方刑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人不仅把这句话置之脑后,出事了还想逃避处罚和骗取保险。
近日,一对叔嫂被十堰民警依法刑拘。
2022年11月30日16点57分,40岁的郧西男子徐某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从郧西县河夹集镇方向往河夹工业园方向行驶,行至两郧线河夹镇河夹法庭下方100米路段处时,与行人刘某发生碰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徐某因酒后驾车担心保险不赔,便联系其嫂子郭某到场顶包,后徐某在现场隐匿,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在民警对现场进行调查时,郭某明明知道车辆是徐某驾驶,仍向交警陈述车辆是其驾驶,企图帮助徐某向警方做虚假证明,提供虚假记录,对其进行包庇,妨碍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
民警经过一天一夜的摸排,确定该案中郭某暗藏巨大顶包嫌疑且谎话连篇。12月2日下午4点,办案民警再次赶往河夹镇进一步走访调查,后将郭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第三次询问。面对公安机关掌握的大量证据线索及民警给郭某算的“法律账、家庭账、经济账”,郭某终于如实交代此前说的全部是谎言。
12月26日,经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2023年1月31日,在报经郧西公安局批准后,交警大队依法对于涉嫌交通肇事的徐某和涉嫌包庇的郭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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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绍兴一小区多户高层住户被盗,小区智能监控记录了“大盗”行窃的片段:在无保护的情况下,沿18层、27层的外墙攀爬,经住户打开的窗户翻入。澎湃新闻2月13日从绍兴柯桥区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1月中旬,柯桥警方接到某小区18楼住户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民警发现入户门锁完好,靠楼梯间一侧的窗户敞开,判断嫌疑人可能经外墙从楼梯间窗户爬入。该小区是警方的智安小区示范点,有多处智能监控。民警调取监控发现,案发当日凌晨,涉事住宅楼很多住户已熄灯,18楼楼道内的灯光突然亮起,一个黑影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从楼道窗户翻到外墙,踩着屋檐,沿外墙攀爬并通过住户打开的窗户翻入室内。
1月26日凌晨,警方又接到该小区一户27楼住户报警,称被入户盗窃。据介绍,业主已回老家过年,但屋内的智能摄像头开着,当日业主在手机收到智能摄像头发送的预警后立即报警,摄像头也把盗窃者的一举一动记录下来。警方发现该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入室手法与18日的失窃案一致,推断为同一人作案。
结合前期掌握信息,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王某,在杭州余杭区一饭店将其抓获。民警介绍,王某曾租住案发小区,熟悉环境,事发前曾踩点。2020年,他曾以同样手法在该小区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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