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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少年刺伤霸凌者:羁押336天获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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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案追踪:羁押336天获国家赔偿20万元,检方道歉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1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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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一案有了新进展。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小蒋的祖父蒋佑华处获悉:日前,湘西州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就小蒋被无罪羁押336天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吉首市检察院决定:赔偿小蒋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38.24元;赔偿小蒋精神损害抚慰金68769.12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

    小蒋原是吉首二中一名初二学生。2019年5月17日,他在学校的男厕所内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后检方提起公诉。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小蒋才走出看守所,期间共被羁押336天。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书

    蒋佑华在电话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对这份刑事赔偿决定并不满意,理由是因为此案小蒋的人生轨迹被改变,“孩子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原本好好上学的他遭遇霸凌,又被无罪羁押336天。走出看守所后,他再也无心继续学业……这些又如何来赔偿?”

    蒋佑华表示,近期他们会向湘西州检察院申请复议。

    小蒋刺伤霸凌者一案曾一波三折。2020年7月,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15名学生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在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的第10天,吉首市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抗诉理由,小蒋的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表示,“这是用极其严苛的标准,来要求一名曾数次遭受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在面对欺辱时必须保持极其充分的理性和智慧。”

    ↑事发厕所

    2022年11月,在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两年多后,它的上级单位、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意味,小蒋恢复了自由之身。

    2022年12月14日,蒋佑华和王艳涛向吉首市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小蒋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吉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错案已经发生,这是既定的事实,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检方将依法办理国家赔偿事宜。“也希望小蒋的亲朋能多对他进行开导、引导。他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沉溺过去,要对生活重拾信心。”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受访者供图

    编辑 何先锋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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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作者: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14 12:28
    快照:

    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小蒋的祖父蒋佑华从老家湖南邵东市,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12月14日,小蒋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蒋佑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蒋本人不愿再来到吉首这个“伤心之地”,因此由祖父及代理律师代为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小蒋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小蒋申请国家赔偿总计近330万元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在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这意味着,小蒋最终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为无罪之身。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从2019年8月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一审判决无罪后被释放,小蒋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12月14日,小蒋代理律师、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红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被错误羁押时,小蒋是一名年仅15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初二学生,因为错误羁押、错误抗诉,小蒋的学业被迫中断,原本成绩优秀的小蒋最终学习跟不上、丧失了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

    王永红说,因此,经与小蒋及其亲属沟通,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丧失受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以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的诉求。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案发前小蒋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小蒋本人也说,他还曾考过全班第一,但在案发后,由于被羁押11个月、获释后两年多一直背负“犯罪嫌疑人”身份,心理压力过大,最终无奈离开了校园。

    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小蒋提到,错误羁押及错误抗诉,致使其大好青春被耽误;多年诉讼缠身,最终扼杀了这名少年希望以求学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人生愿望,人生轨迹因此被彻底改变。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能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也和同龄人一样在准备高考了。”

    12月11日,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走出看守所后,他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小蒋说,在职校期间,他同样因心理压力过大,最终选择辍学,先后在当地从事过餐厅服务生、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等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还获悉,除索赔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外,小蒋还提出了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亲属为维权造成的误工费等16万元的索赔诉求。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12月14日,小蒋祖父蒋佑华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除了索取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12月14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小蒋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此前报道: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法院一审认定正当防卫,检方抗诉称故意伤害》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二审开庭 一审认定正当防卫检方抗诉》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围殴刺伤3人,一审被判无罪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发自湖南湘西州

    编辑 余冬梅 杨程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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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岁少年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这个校园霸凌的后果有点严重
    作者:直律说
    发布时间:2022-12-17 21:23
    快照:

    校园欺凌问题,不仅对受害者的心理和身体上的创伤,而且极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遇到校园欺凌问题,要拿起法律武器,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直律说

    来源:直律说,每天用「有趣」方式教你点「有用」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湖南吉首一所学校厕所内,尚未满15岁的少年小蒋,遭到了同年级15名同学的殴打。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作出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吉首市检察院随后进行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救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这意味着,小蒋最终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为无罪之身。

    直律普法

    因为一场欺负,小蒋被迫进行反击,却被视为“犯罪嫌疑人”长达两年,从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走到无心学习的地步,丧失了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

    校园欺凌问题,不仅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极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如遇校园欺凌,一定不能忍气吞声,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公安机关的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同学间发生矛盾纠纷或困难,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不应诉诸暴力行为,暴力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给受害者造成心理与身体上的创伤。一旦触犯法律,除了要进行民事赔偿外,严重的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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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初二学生刺伤校园霸凌者获无罪,羁押336天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作者:上游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1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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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2人”一案当事人蒋华(化名)的祖父蒋佑华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蒋佑华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介绍,孙子蒋华本人不愿再来到吉首这个“伤心之地”。他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12月14日,蒋华(化名)的祖父蒋佑华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吉首检察院依法接收了申请材料。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法院认定系正当防卫,检方抗诉》等报道,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蒋华,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在混乱中,蒋华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蒋华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的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从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7日一审判决无罪后被释放,蒋华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今年12月14日,蒋华代理律师、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王永红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被错误羁押时,蒋华是一名年仅15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初二学生,因为错误羁押、错误抗诉,在等待公正司法的三年间,蒋华的学业被迫中断,原本成绩优秀的蒋华最终学习跟不上、丧失了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令人惋惜。

    王永红说,因此,经与蒋华及其亲属沟通,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丧失受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以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的诉求。

    ▲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二中厕所内(下图),不满15岁的蒋华被15名学生围殴。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蒋华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提到,错误羁押及错误抗诉,致使其大好青春被耽误;多年诉讼缠身,最终扼杀了这名农村少年希望以求学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人生愿望,人生轨迹因此被彻底改变。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能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也和同龄人一样在准备高考了。”蒋华说,从看守所获释后,他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

    上游新闻记者还获悉,除索赔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外,蒋华还提出了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亲属为维权造成的误工费等16万元的索赔诉求。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12月14日,蒋佑华说,除了索要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12月14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接收了蒋华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编辑:赵蕾

    责编:郎清湘

    审核:阮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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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被诉故意伤害罪,羁押336天后获无罪,却错过重点高中
    作者:济南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1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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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能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也和同龄人一样在准备高考了。”

    据上游新闻报道,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蒋华的祖父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从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7日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判决无罪后被释放,蒋华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然而吉首市检察院随后却进行抗诉,认为蒋华并非是孤立无援,他可以向师长求助,但是却没有求助,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终于,时隔两年后的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最终撤回抗诉。

    据红星新闻,蒋华被释放后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蒋华说,在职校期间,他同样因心理压力过大,最终选择辍学,先后在当地从事过餐厅服务生、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等工作。据此前报道,蒋华时任班主任证实,案发前蒋华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12月14日,小蒋祖父蒋佑华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除了索取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综合上游新闻、红星新闻)编辑:郑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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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一少年:遭15人围殴反刺2人获无罪,羁押336天申请330万赔偿
    作者:小波谈教育
    发布时间:2022-12-1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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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霸凌,值得所有人关注与反思......

    学生年纪轻轻,有些事理不懂,发生矛盾时,无法理性看待,情绪激动之下,选择拿拳头解决问题,下手没轻没重。校园霸凌可谓是百害而无一利,可却屡禁不止,让人唏嘘不已。

    身体上的创伤,时间可以抹平,淤青可以消失,可疤痕却要常伴一生。心理上的伤害,并非时间能够消散的,有的学生能够走出阴影,可有的学生却不能,每天都在担惊受怕。

    我们要懂得向校园暴力说“不”,只有敢于反抗,才会换来他人的尊重,否则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无休止的欺负你找你事儿,及时向家长、老师倾诉,不要以暴制暴、以牙还牙。

    湖南一名初中生小蒋(化名),当初在校园内遭到校园霸凌,被15个人堵在了厕所内,他们对小蒋拳打脚踢毫不留情,情绪激动之下,小蒋拿出折叠刀乱舞,刺伤了3名施暴者。

    经过小1年的等待,当地法院做出判决,认为小蒋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自卫反击是被迫进行的,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可检察院却提出抗诉,理由让人无法接受。

    说小蒋当时并非孤立无援,完全可以向师长求助,可并未向其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又过了2年的时间,上级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

    事情发生在2019年,如今已是2022年,几年的时间早已物是人非,而小蒋从2019年被刑事拘留,到被判无罪后再释放,前前后后羁押了进11个月,一共有336天之久。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336天代表着什么?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已过,本该在校内读书学习的他,却再也没有机会跟上节奏,无法向之前那般刻苦努力。

    原本成绩优异能力突出的小蒋,考上当地的重点高中,可能性非常大。可事发时才初二,3年过去了,若不出意外早就上了高中,可这期间因为这一原因,学业被迫中断。

    如今小蒋的爷爷,来到当地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多,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等,加起来近330万元。

    可寸金难买寸光阴,小蒋因此事耽误了近3年,足以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管怎么说,申请赔偿是肯定的,最起码不能白白浪费这可贵的时光。

    15人围殴1人,看似占据上风,人数处于压倒性优势,可小蒋早有准备,自己属于正当防卫。被刺伤的同学能说什么呢?只能说活该,若不参与其中,还会被小蒋刺伤吗?

    校园霸凌害人害己,施暴者看似得到一时爽快,实则会付出应有代价,要么通报批评叫家长,要么开除学籍赔偿钱财,可偏偏有的人不懂,总想着拿暴力手段,来展现自己。

    如何才能让校园霸凌减少甚至消失?光靠一方力量是不够的,社会、学校、家长都需努力,孩子也要自己争气,学会判断是非对错,而这就需要家长的引导、老师的教诲。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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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少年遭校园霸凌刺伤三人,结局令人舒适,已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玄尘社
    发布时间:2022-12-1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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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吉首一初二男生遭校园霸凌,被十五人围殴反击刺伤三人,经过两年多的审理,小蒋终于被判属于正当防卫,无罪。目前小蒋的祖父已经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请书。

    2019年5月17日的时候,当时还在上初二,未满十五岁的小蒋,在厕所内被同年级的十五人围殴。在混乱的情况下小蒋拿出一把折叠刀挥舞,刺伤了其中的三人。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小蒋应该是平时就遭受了这些学生的霸凌,无奈才在身上准备了一把折叠刀。这种对于自身的保护方式,我觉得很好,起码在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因为这本身就属于正当防卫。

    这件事到了2020年7月6日,吉首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小蒋在被别人殴打的情况下,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属于自卫反击,小蒋被判无罪。

    但是吉首检察院却提出了抗诉,理由是小蒋并非孤立无援,称其可以向学生老师求助,小蒋不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吉首检察院还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的责任。

    我想很多网友看到这里会和我一样气不打一处来,真搞不懂这些人的逻辑。正常人都知道,当被人打的时候,哪里有时间,哪里有机会去求助同学和老师。真要是这样,人都不知道被打成什么样了。

    为此有网友调侃说,是不是应该在打之前跟打人者说,喂,先暂停一下,我要去求助老师,你们之后再打。

    虽然是网友调侃,但是确实有几分道理。这件事时隔两年之后,到了2022年11月9日的时候,上级的检察院认为吉首检察院的抗诉不当,于是决定撤销抗诉。

    至此,这件事尘埃落定,小蒋也终于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但是我们都知道金钱可以买到很多,但是却无法抚平一个孩子受伤的心灵。小蒋被校园霸凌,虽然刺伤三人,但这件事对他的影响确实一辈子的,甚至可以说是校园霸凌毁了小蒋的一生。

    根据小蒋的班主任说,小蒋在学校的成绩中等偏上,尤其是数学成绩很好。甚至小蒋还考过全班第一,如果不是校园霸凌这件事,小蒋也会和同龄人一样,参加高考,然后上大学,完成自己的学业。

    小蒋从2019年7月到2020年8月,一共被羁押11个月,336天。小蒋的祖父说小蒋不愿意再回到吉首这个伤心的地方。

    现在小蒋的祖父向检察院提出了330万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丧失教育权以及青春损失10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申请国家赔偿还需要一段时间,希望可以申请下来。希望申请下来的赔偿金可以稍微弥补小将内心的创伤和遗憾。

    据悉,小蒋出来之后曾经回到自己的学校读书,但是却被同学孤立,甚至歧视,成绩也是一落千丈,中考成绩并不理想,最终他去了一家职业学校。

    但是在职业学校期间,小蒋仍然因为心理压力过大,后来辍学了。辍学之后,小蒋主要是干服务生,网吧管理等。

    纵观小蒋这件事的经过,我们可以看到校园霸凌真的会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鱼钩的事情,鹤壁的事情。

    甚至这几天又在网上看到有校园霸凌的事情出现,屡禁不止,希望能够有重拳整治一下,不然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被欺负。

    小蒋的事情也给家长们提了个醒,现在对孩子的教育以及不仅仅是学习的教育了。还有人身安全,防骗防拐的教育。

    小蒋现在只能从事一些基本的工作,如果不是因为校园霸凌,小蒋可能会上大学,然后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过着不一样的生活。希望小蒋以后能够勇敢乐观地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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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义审判降临,却被羁押336天,家长提出赔偿诉求
    作者:路过每一秒
    发布时间:2022-12-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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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少年遭遇校园霸凌,被15人围殴反刺伤3人。

    这是2019年一件校园霸凌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2022年12月14日,又一次登上了热搜,引发了网友关注。

    事件经过

    三年前的5月17日,湖南吉首,未满15岁的初二少年蒋华,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慌乱之下,拿出一把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胡乱挥动,刺伤了围殴他的3名学生,导致两名学生重伤二级,一名学生轻微伤。

    最终,蒋华被刑事拘留,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种种细节案情都表明了蒋华均是处于被动局面,完全符合正当防卫。而且,在事发之前受到欺辱,蒋华已经向老师反映过情况,而换来的只是几句不疼不痒的口头教育。

    判决结果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这就是正义的审判了吧?相信无论是铁证还是民众意愿都足以支持此次审判结果,霸凌者是咎由自取。但“幺蛾子”也随之出现了。

    吉首市检察院随后却进行抗诉,认为蒋华并非是孤立无援,他可以向师长求助,但是却没有求助,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瞅瞅,瞅瞅,这是人说的话吗!且不说蒋华在此之前已经向老师反映过,没得到应有的重视,在遭受围殴的情况下,怎么反映?更现实的地方是,校方和老师的不作为,或者口头教育,只会使霸凌行为变本加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吉首市检方的抗诉,在当年就备受舆论质疑,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非要治一个真正受害者的罪?我相信时至今日也一样如此。这更让小编想到了当年的彭宇案“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仅凭法官这一句话,可以说把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倒退了50年!两个案件虽然没有联系,但作为法官,作为检方,两个案件的思维方式却如出一辙。

    万幸,时隔两年后的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最终撤回抗诉。但当年未满15岁的蒋华,却因错误的羁押,错误的抗诉,被羁押整整336天,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怎样的精神折磨?耽误的学业又怎么补偿?

    据了解,因为心理压力过大,蒋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没有完成学业,现在已经辍学打工。可以说,这一场校园霸凌事件,虽然以蒋华最终胜诉告终,但却完全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12月14日,蒋华的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对于一个被改变了“命运”的孩子来说,“过错方”给予一些补偿也未尝不可。但令我不解的是,霸凌者15人当中,剩余12人是否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校方又有没有承担起该负的责任,总不能哈哈一笑,全当没发生吧。

    最后,真心希望家长和学校能重视起孩子的心理问题,予以正确的引导,杜绝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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